喝蜂蜜会胖吗:我做女装生意的经历(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3:13:48
  应该说,我和H都算是温室里的花朵,但相对而言,他对生活要比我讲究得多,这就必然造成了一些开支上的铺张浪费——他连菜刀都要买几种形状的,以针对不同的菜料使用。这些细节上的事情总令我感到匪夷所思。我当时对经济方面比较敏感,做生意的两万块我是管父母借的,除此以外我一无所有。而铺面刚拿下时,未知因素太多,随时有额外花钱的地方,生意前景也未卜,这些都使我万分忧虑,不敢胡乱花钱。另外一点,我在父母身上习来的生活作风是很节俭的,这和他们家的作风相差甚远。事实上,我们两家的经济条件也相差甚远。
  插叙一下我和H的合作方式。我和他议定,以各人占50%股份的方式合作做生意,预定投入是每人两万元,即公款账户上起始资金为四万元。在经营过程中,所有因公的支出都在公账里拨付(包括铺面、住所、吃用、交通等方面的支出);因私的支出自理。此外,每人每月在公账里支取500块工资,他老婆也领一份,算是我们的雇员。
  生意刚开始的时候果然很冷清,H夫妇对服装款式的把握也跟不上。他们原本认定的那种风格路线,即在广州比较卖得动的偏休闲的款式,在南宁几乎没有女孩愿意装。这事很怪异,南宁女孩普遍比广州女孩更不自信,甚至有点自我轻贱;更愿意跟风,而不是我行我素。但是,她们穿起衣服来却大胆和暴露得多。我和H很认真地分析,认为原因可能是以下几点:
  一、南宁的经济规模和结构都远逊于广州,几乎没有写字楼白领这一阶层。女性的工作机会少,难自立。年轻的要不就打打闲工,要不就到外地闯去;年长的要不就做生意,要不就专心当家庭主妇。因此,女孩对男性和家庭的依赖感更强,穿衣服较少考虑自身的舒适,而更多考虑男性的观感(找到条件更好的对象意味着更舒心的生活)。而广州女孩相对较自立(工作机会多,养活自己不难)。
  二、南宁女孩在总体穿衣风格上,比较偏日韩风(性感、可爱);而广州女孩受香港影响更大(休闲、潮、舒适)。同龄比较,南宁女孩比广州女孩更敢暴露。广州女孩普遍会觉得这种款式太风骚、不要脸、狐狸精、不自重;而南宁女孩多认为吸引(或讨好)男性是理所当然的,根本不丢脸(此为普遍而言,持相反观点的个例也同样存在)。
  三、逛裕丰商场的女孩其实是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首先她们没很高的消费力,否则就去梦之岛、百盛和友谊买衣服了;其次她们又比较注重打扮(较不注重打扮的人会在街边、地摊、和平商场和连锁专卖店买大路款式,经济实惠或质量可靠),她们热衷于逛市中心这些比较时尚的中低端消费商场。她们主要是学生和刚毕业的打工者,家里没有很多钱但也不很穷,在学校或公司里她们属于同侪中较在意衣着打扮的那撮人,对款式比较挑剔,不喜欢与大众雷同。
  四、裕丰共七层(地面六层,地下一层),楼层越低客流越大,款式应追求大众化;楼层越高客流越小,款式应追求个性化(这是商场的自然规律,谁也无力改变)。
  在我们开店之前,甚至开店之初,H常常向我夸口,认为自己的“潮流触觉”远比南宁女孩超前,必然可“引领潮流”,在竞争中占得优势。而后来的事实是,我们艰难和狼狈地通过分析和捉摸“裕丰女孩”的穿衣品味,谨小慎微地操作生意,以满足她们的需求来换取卑微的生存。
  带着四万块钱,却妄想引领一个城市的穿衣品味——类似这种愚不可及的幼稚想法,当时我都不去推敲的。我对个体生意毫无概念,对女装也一无所知,我在这些方面甚至缺乏基本的常识去辨别对错利害,而H也表现得过分轻率。但如今反过来想,如果当初我具备这方面的常识,事事推敲,会不会导致像我人生的其它方面一样裹足不前,终一事无成呢?很可能会吧。
  07年8月,我们的店开张,首季度略亏(也在预料之中),第二季度账面收支勉强扯平。尽管当时六楼整体经营冷淡,但我们比别人还要更差一点。而当我们开始调整和更换款式风格后,前期压下的货便再没机会抛出(贴钱买教训),我们也只得不断地追加投入。半年下来,四万元的初始金全部花光,而经营前景仍不明朗。08年春节前后,我有过撤离南宁的想法,但H认为再坚持一下就行了。结果他是对的。
  在这最初的半年里,我的日子过得灰头土脸。主要压力倒不是来自生意,而来自我的女友。这段时期我和她之间发生的很多事,尽管都直接或间接牵扯到我的生意,极大地影响了我的心境,但全写出来的话,篇幅翻倍都写不完,且有些也比较隐私,就只在下面摘录一事吧。
  我女友从最初便不顾我阻止强力介入我的生意,用各种办法影响并干预我的经营操作,甚至直接跑到了南宁来。她凭着自己的喜好,在淘宝上买了一堆可爱风格的精品文具,带来南宁,说要在我店里寄卖。我事前在电话里就反复劝阻她,但劝不住,她骗我说东西很少,结果等她过来后我一看,是很大的一包。
  这时我很难办,因为铺面不是我一个人的,H也有50%的股份,我女友擅自拿东西来寄卖,打乱了我们的计划部署不说,还占用了店面的相当空间。我和H之间还好说话,我俩性格都很温和。但他老婆有情绪了。万一她们斗起气来,那边H的老婆也搬一堆东西来卖,那这店就不用做了。
  后来我和H商定了一个折中的方案,我女友的东西每卖出去一定金额,就按比例提成给H,当做临时租用他也有股份的店面的租金。不过这一非常公平合理的方案,把我女友气疯了(可能也杂糅了长期以来对我经济状况的不满情绪),她认为H假如真把我当朋友,怎么借点地方给朋友的女友卖卖东西都不行?这么不讲义气吗?我试着跟她讲道理——我可以说是讲道理的一把好手,因为我父母从小就教我讲道理,我把能讲的道理全讲光了——但不管用!她完全歇斯底里了。其实我早该料到,这方面的痛苦经验我很丰富,都写出来比新华字典还厚。到今天我还有心理阴影,不相信女性是会讲道理的。
  最后这次矛盾的高潮是,她当着我的面撕烂几张百元人民币(大概是“撕烂也不分给他们”的意思)。我女友其实也不是贪这钱,她是想通过这样卖东西补贴我(其实是占了H的便宜),钱私底下给我(她卖了一千多),同时也打发了时间(当时她闲得慌,精力没处发泄),满足了自己的兴趣(挑自己喜欢的货品并卖出去)。但当她看到我要把钱分给H后,她认为我在败她的家,胳膊往外拐。她甚至咬定H的老婆也一直在挪用店里的货品(可能真有少许,但我女友是想当然说的,并没证据)。
  本来吧,生意不景,我的心情就不开朗,父亲中风不久,家里几无积蓄,房子却还在供,全靠父母的退休金支撑,我确实很不孝,但这时怎么也有一点精神负担吧。偏偏女友这么爱闹,且每每总自称是“为了你好”,这样的摩擦在此后愈演愈烈,令我几乎精神崩溃。回想起来,那一段全是痛苦的回忆。
  接下来该是生意的转折点了……
  
  P.S.:在所难免的,我记忆中的事实,不等于客观的事实,涉及他人的部分,纯属我个人的主观理解和记忆,再次声明。


我们最初也兼卖大众化饰品,但周转极慢,无利可图。

H最初拿的款式,照片里这些很多到最后都没卖出。

裕丰六楼(时尚服饰,风格较个性化)。

裕丰五楼(时尚服饰,风格较个性化)。

裕丰四楼(美妆、内衣)。

裕丰三楼(鞋、服饰,款式风格比二楼更个性化)。

裕丰二楼(服饰,较廉价,大众化)

裕丰首层入口(首层多为连锁专卖店,定位大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