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锰酸钾泡脚有毒吗:亦舒短篇小说集 《表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5:41:15
                                                         这是一个,收有8篇短篇小说,分别是被冤枉的人,一夜,死角,小店,两个女子,男朋友,叫我阿佛,表演.被冤枉的人一夜死角小店两个女子         被冤枉的人                  他们说我对谭致中有偏见。  当然。  他跟小妹谈恋爱,一年后小妹刚准备跟他讨论婚嫁的问题,他居然有胆子说双方还没有太多的了解,大家不过是比较谈得来的朋友而已……小妹如遇晴天霹雳,整个人都震呆了,年轻人一时想不开,便决定离开香港到外国读书,无端端给家里增加烦恼。  都是为了这谭致中。  现在我们做同事,我还比他高半级,当然要给他脸色看。  这叫做冤家路窄。  我丝毫不否认我对他有偏见。  这种人怎么做大事呢?连感情问题都处理不好--对小妹没有长远计划,就不要给她太多的幻觉,否则就干脆接受她,何必弄得不上不下的。  小妹长得漂亮,人也活泼,根本是个上上之选。  老鲁说:“感情这种事,第三者很难了解。”  我冷笑。“男人总是帮男人。”  “妳一直都公私分明的。”  “我对他没有信心,幸亏他不是我的部下。”我斜眼看着他。  老鲁笑。“妳要我怎么样?把他调走?”  “非也非也,我不是小人,不过请你当心他。”  “咱们这里不过是一个公关通讯公司,出得了什么错?没有什么值得当心的,妳放心吧”  “这倒是真的,大伙儿坐在此地听听电话、看看报纸、写写新闻稿,谁也错不了,除非欲加之罪。”  “有什么人会这样做?挡人衣食是很缺德的。再说,阿谭做事不卑不亢,不错。”  “你喜欢他就好啦。”  “我来劝妳一声,孝玲,开会时别跟他针锋相对的,同事已在窃窃私议。”  “生活这么苦闷,给他们一个机会聊聊天,岂非美事?”  “最怕说得不好听。”老鲁笑说。  “怎么个不好听?”我疑心起来。  老鲁努努嘴。“他们说妳同阿谭有点纠葛,大概是追他没有追到之类。”  “什么?”我气起来。“见鬼。”  “所以说,何必呢?”老鲁击中要害。  “你这人!你不过想我放过你那组人。”  “给我一点面子。”  “老鲁,我跟你还有什么话说?只是我看这个谭某不顺眼。”  “钱小姐,妳包涵包涵吧!”  “不行。”  “真是年少气盛,我叫他来向妳道歉。”  “是吗?”我又冷笑起来。“他现在怕了吗?那时候我小妹在他楼下等他回来的时候,他为什么那么神气?”  老鲁不悦。“孝玲,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而且后者……是妳妹子不争气。”  我默然,老鲁分析得很对。  我索然无味地说:“算了,不谈这个问题。”  老鲁摇摇头。“倔强的孝玲。”  一日我与阿谭在电梯中相遇。  他故作大方,叫我:“大姊。”  我立刻反问他:“谁是你大姊?乱叫什么?”  那时候他来我们家,跟着小妹叫我大姊,没想到他今天还有胆子叫出来。  他一怔,不出声。  旁边的同事顿时静下来。  连我都觉得自己没修养、没风度,算什么呢?当众这样大呼小叫的。  出了电梯,我回办公室,一整个上午都不舒服。  对着阿谭,真是痛苦,看样子他不辞职,我可要辞职了。  下午两点半,他敲门进来。  我提醒自己,要维持风度。  他仍然叫我大姊。“希望妳不介意,公司里的人都这么叫妳,以前我也这么叫过,一时改不过口来。”  我痛恨他那种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的模样。  “有什么事吗?”  “老鲁说妳对我有点误会,叫我来解释。”  “有什么误会?”我不承认。  “会不会是小妹的事?”  “小妹是我家人,这里是公司,没有牵连。”我板着面孔。  他微笑。“我同老鲁说,大姊并不是这样的人,果然我没看错。”说得滑不溜手。  我说:“我还有些工作要赶。”  “我不会坐太久,大姊,如果妳有空,我想同妳说一下关于小妹那件事,妳一直没听过我的解释。”  我叹口气。“有什么好说的呢?谁是谁非有什么关系?你们俩已经分开,她已经抱恨出去,你何苦还争这个意气要向我解释?做个负心汉也不是没面子的事,你还斤斤计较?”  他低下头想一会儿。“大姊说得对,我走了。”  他开门离开我的办公室。  他是个很聪敏的人,当然知道我唯一能做得到的,就是给他脸色看,但我又不是他上司,要坚持下去,人家会以为我老姑婆十三点,无缘无故对不相干的男同事使小性子。  我叹口气。  我并没有能力替小妹报仇。  仇?什么仇?连我自己都失笑。老鲁说得对,男女之间的事……唉,我很怅惘。  小妹也二十多岁了,一次失败,永记心头,再不清醒过来找个对象,恐怕她要步老姊的后尘。  第二天我恢复正常,听从老鲁的意见,对谭某不那么过火,每个人都看出来了。  老鲁称赞我:“这才乖巧呢!”  “是,师傅,多谢师傅。”  “你又耍我了,孝玲,妳什么都好,就是嘴巴不饶人。”  “哪有十全十美的人?”我自嘲。  “找个对象结婚吧!”  我哑然失笑。“在这里找?”  小妹回来过暑假,整个人开朗了。我很为她高兴,这一年来,为她花这么多心血和金钱,也是值得的。  过了没数日,她同我说:“妳在公关处?唉呀,谭致中不是也在那里?”  “他是新调来的。”  “真巧。”小妹若无其事地说。  真要命,她已经痊愈了。能够平静地说起以前恋人的名字,就表示那个人对当事人来说已经不值得留恋,谁会为不相干的人动感情。  大概是年轻的缘故吧,好得那么快。我才为她抱不平,想替她出口气。  “他现在同谁走?”小妹问。  “不知道。”我说老实话。  “他这个人……”小妹想置评,但半晌没下文,仿佛对这个人已经没有什么印象。  我很震惊。  那时候她同他分手,还喝了半杯杀虫剂,吓得我同爸妈浑身发抖。  短短一年,她竟忘了他。  小妹自我眼中看出我的意外。她困惑地说:“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会那么冲动。”  我提醒她:“妳一直大叫妳被欺骗。”  “恐怕是被遗弃的愤怒,我看过专家的报告,他们说失恋最大的打击是被拒绝,失去自尊心及自信心。”  小妹说下去:“有些人被公司开除也有同样的痛苦感受,大概是与爱情没有太大的关系。”  我说:“可是有人为失恋而自杀身亡呢!”  小妹忽然拉下面孔。“大姊,妳是怎么一回事?妳看不出我高高兴兴的还是怎么的?妳每句话都带刺,妳是想看我哭哭啼啼地继续出丑是不是?”  我听了这话顿时一口浊气上涌。  谁受得了她这样含血喷人。  我与小妹闹翻了。她跟爸妈住,我则自己住。真没想到。  再看见谭致中,差点发笑出来,我真是多管闲事。  “大姊,听说小妹回来了?”他很客气地问。  “是的。她已经恢复旧观。”我说。“难为我还替她担心。”  “她的确是个冲动的人,很好强。”  “你们到底是怎么闹翻的?”我问。  “妳一直不知道?”阿谭有点意外。  “我一直没问她。”  “我也不想提了,正如妳说,我何必还要刻意为自己开脱?就算是我的错好了,耽搁她一年宝贵的青春,现在忍耐点也是应该的。”  我暗暗觉得这里面还有很大的隐情,只是同人家打听自己妹子的私事,似乎太过火,故此又闭上嘴巴。  “当初听见她服毒,吓死我了!”阿谭说。“直到她出院,我还睡不好,直至她赴美,才放下心。”  “我们觉得你在那段时间避而不见,实在太过残忍。”  “大姊,实在是迫不得已。我决定与她断绝来往,还见面做什么?一见面,少不了又要作出应允。我是无论如何不会同她结婚的。”  说得那么斩钉截铁,这里面一定有故事。  “她问你现在同谁走。”  阿谭苦笑。“怕了怕了,待我镇定下来再作第二次努力。”  现在看起来,仿佛丢弃爱人的是小妹,而不是谭致中,什么事都不能单看一方面。我很懊恼,凭我丰富的社会经验,竟也把事情看偏差了,好不羞愧。  自从那一日,我对谭致中更客气了。  他们都说我俩是不打不相识,当然他们并不知道我们之间有什么纠葛。  老鲁说:“孝玲,妳果然有过人之处,这件事妳处理得好极了,根本一个成熟的人处理任何事都应该用这种优雅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妳真有风度。”  “愧不敢当。”我是真心的。  本来我存心把小事化大--当事人谁肯承认他那件事是小事?是后来我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致中仿佛还有许多话没有说似的。  终于有一日,他们那一组办事效率高,老板请吃饭以示奖励,我们这一组作陪客,多喝两杯,他与我酒后吐真言。  “其实我是被冤枉的,大姊。”  “男子汉大丈夫,偶尔被人误解,何必放在心中,明白的人终究会明白,不明白的人争取他做什么?致中,不用耿耿于怀。”  他搔搔头皮。“大姊,妳说得真有道理,但这件事,我偏偏放不开。”  他把我拉到一个比较静的角落。“那么你就说来听听。”  “大姊,其实令你们家小妹自杀的人,并不是我。”  “什么?”我呆住。  “小妹一直同体育健将刘文走,你们知不知道?”  我张大嘴巴,听也没听过这个人。  “她同他散了,才与我约会,但不知怎地,两个人一直藕断丝连……”  “要是真话才好说出来!”我低声喝道。  “这完全是真的,不信妳问刘文。小妹一直拿我做挡箭牌……”  “你怎么会那么傻?”我问。  “没想到后果会那么严重。”  “说下去。”  “她跟刘文有了孩子。”  “混帐。”我的面色发青。  致中的酒似乎醒了一大半,他苦笑。“我连碰都没有碰过小妹,她却要我想法子。我很生气!觉得她太不自爱,也很同情她,因为她一定是走投无路才找商量。我们把刘文找出来,他一点责任都不肯负,当日小妹还显得很镇定。”  我听得头皮发麻,这一切真的发生过?就在我们家的屋顶下?我与爸妈可是一直被蒙在鼓里。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动弹不得。  “过了三天,小妹就仰药自杀。这件事明明与我无关,当时我十分害怕再卷入漩涡,所以不敢露面,其实小妹不外是想叫我去找刘文,我万没胆子。”他用手捧着头。“而你们家一直以为我是那个负心的人吧?”  “不是你?”我问。  “绝对不是,事过境迁,我要否认也不会挑这个时候。”  “小妹把我们瞒得好苦!”  “她女孩子的名誉要紧,找个替罪羔羊也是应该的。”致中苦笑。  “那个孩子呢?你不是说她怀了孩子?”  致中惋惜地说:“我相信她作了很适当的处理。”  而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太可怕了。  “大姊,妳不怪我吧?我老想跟妳倾吐一下,”致中说。“否则老像作噩梦似的,现在心头畅快多了。”  “致中,谢谢你替我们保守秘密。”  我把小妹约出来面谈,她到我家里来。  我尽量装得若无其事。老实说,事情已经过去。况且与我无关,小妹有她自己的生活。  我只是说:“原来致中是个好人。”  小妹说:“真的,他是个好人。”  “如今好的男孩子很少见了。”  “妳不觉得他有点乏味?”小妹问。“四平八稳的。”  我说:“但是他不会令人伤心。”  小妹一怔。“妳今天约我来,就为了谈论他?”  “是的。”  “他有那么重要吗?”小妹失笑。  “我与致中是同事,”我婉转地说。“说来可笑,但我们之间不是没有发展下去的可能性。”  小妹一呆,随即笑起来。“那太好了,他是个很不错的人。”她停一停。“我很替妳高兴。”  “但是爸妈会怎么想?”  “爸妈?”  “妈妈尤其不会放过他,她一直以为他对不起妳。”  小妹低下头。“妳都知道了?”  “是的。”  小妹耸耸肩。“也难怪,致中并没答应一辈子替我守密。”  “我认为他已经很够朋友义气了。”  “是,我也这么认为。”小妹说。  “为什么一直瞒着家人?”  “怕你们大惊小怪。”小妹转变话题。“真的,致中很适合妳,怎么我一直没想起来?”  我问:“妳应该早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的。”我责怪她。  “大姊,事情不临到头上,是不会知道的。当时我都慌了,也很内疚,只希望度过那个难关,也顾不得冤枉了谁,到后来,事情已经过去,妳教我怎么还有勇气掀自己的底?我再也猜不到会有这么巧,谭致中竟做了妳的同事。”小妹苦笑。“现在随便妳发落吧,我相信妳也不会在妈面前说我什么。”  我叹口气。“那个刘文呢?”  “谁还理这种人?”小妹很厌恶地说。“当时我实在是小,什么都不懂。”  一句少不更事推卸多少责任。  不过这是她的生命,由她自己编排其中的情节,谁管得了她?  我多说徒然引起她的反感。  “过去算了。”我说。  “我知道妳会原谅我的。”她笑。  我益发敬重致中,他真是个被冤枉的人。  我们在那次之后,并没有再提及小妹那件事,周末有意无意地约会着。  本来老想避开他,免得人家说一家子两姊妹都与同一个男人走,颇尴尬的,但仔细一想,不禁失笑,哪顾得那么多?别人要说什么任由他们好了。  开头跟小妹说的“可能性”,一半是玩笑性质,另一半是为了套她说真话,照现在的情形看来,真的大有可能。  老鲁啧啧称奇。“只有我敢问妳,孝玲,怎么一回事?”  我胀红面孔。  “唉!孝玲,我从来没有见过妳脸红。”  “一起看看戏、吃顿饭解个闷。”  “致中是很好的男人,”老鲁说。“我是他上司,我知道得很清楚。你们会有幸福的。”  “说得那么远。”我笑出来。  “男女有没有前途,凭经验一眼就看得清楚,根本不需要猜测,你们俩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哪还有不成的道理?”  我感喟,人生的奇遇真多。  “过去的让它过去。”老鲁说。“不闻不问最好。”  “这个道理我懂得,你放心好了。”我微笑。  致中问我:“家人晓不晓得我们在约会?”  “小妹是知道的。”  “令堂呢?”  我不出声,我也承认这一关不好过。  “我看要早说,不然往后她只有更抗拒。”  我微笑。“我都二十八岁了,父母的意见并不是那么重要。”  “跟家里闹意见最不好。”  我也觉得是。  爸妈宣召我回家的时候,小妹已经回美国。  我马上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妈妈更是开门见山,我还没坐定,她说问:“这件事是真是假?他们说妳同小妹前头那个人在一起。”  “慢慢来慢慢来,”我立刻赔笑。“什么人说的?”  “三姑与六姨亲眼看见的。”  “妳信?”我问。  “这种人妳要避得远远的才是,何必教人家看见?说得多难听。”  “妈,妳又不是不知道那两位老太太的嘴巴,要讨好她们那才难呢!什么都要同咱们比,咱们有金她要有银,咱们有绫她们要有缎,噜噜苏苏,一点芝麻绿豆都拿去做题材。前些日子我在升职未升之间,她们不是一天到晚来打听消息,见我房里好玩贴着升官发财的春联,马上说‘唉呀,大妹,妳真想错了心’。她们有什么不说的?一天到晚小事化大,专候着亲戚出丑,听她们的?”我真心自鼻子里哼出来。  “话虽如此……”  “小妹谈恋爱,被讥为滥交;我在家坐,被笑为嫁不出去;有空没空,教导咱们做女人之道,多好笑。她们都是最圣德贤良的,她们的丈夫下辈子娶的,仍然会是她们。这种乡下婆子说的话,理它干么?”  妈笑出来。  “妳还没回答我,到底是不是真的?”  “真的。谭致中现在是我的同事。”  “什么?”妈妈大惊失色。  “同事跟同事少不了有来往。妈,下次有人问妳,妳就冷冷地说:‘没法子,她们大了有她们的天地,不比妳们有本事,把女儿管教得那么好。’六姨的大女儿不是要离婚?”  “太刻薄了。”  “同她们还讲厚道,烦不烦?”我笑。  “大妹,那个谭某不是好人。”妈妈警告我。  “妈妈,开头我也以为他不是好人,这是一场误会。”  “什么误会!我亲眼看见小妹为他要生要死……”妈妈不以为然,生气地说:“妳不要学妳小妹,被他迷住才好!”  “妈妈,有时亲眼看见亲耳听见的事,都要留个余地,真相只有当事人知道。”  “妳要当心。”  “我当然会当心,都已经二十八岁了。”  妈妈仍然烦恼得不得了。“那么多男人……为什么偏偏是他?我真不明白妳们姊妹俩,难道都爱听他的花言巧语?”  花言巧语?  但愿谭致中有这么邪恶,但愿他有那么讨人喜欢。  窃笑起来。  我们之间走得更近的时候,妈妈更加烦恼,常常叫我回家训话,要阻止我俩在一起。  我也曾考虑过是否该将小妹的事详尽地告诉她,又不忍伤她的心,我处在夹缝之中,也不好过。  我写了一封长信,请小妹向妈妈解释。自然,她不必把真相说出来,她只需替致中开脱,我已很满意。  小妹很爽快,她说她会与妈妈解释得一清二楚。  我在等她为我们解开这个结--解铃还须系铃人。  致中跟我说:“小妹真会那么做?”  “她答应的。”  “要一个人自己清算自己,或是认错,真是很困难的。”致中说。“以小妹的性格来说,更难做得到。”  “这一、两年她成长得很快,”我说:“到底是经过那一番的了。”  他点点头。  我问:“后来你有没有见过那个刘文?”  “没有。他在我们这个圈子里,像是失了踪,所有的老同学都说没有见过他。”  我说:“我应不应该叫小妹同妈妈说清楚?到底是往事,而且又是旧疮疤。”  “她可以说得比较技巧一点。”  “是的,希望她处理得好。”  致中说:“我很清楚她的为人,从此以后,她会疏远我们。”  “这我也知道,她与我都是表面大方、心中颇为记仇的人。妈妈也说得对,我也不知为什么自己要那么倔强,非同你来往不可。”  “因为伴侣很难找,而旁人总有他们的闲话。”  致中说话总是那么有分寸。  我一直在等妈妈回心转意。  直到有一日,我回家吃饭,妈妈突然说:“大妹,原来谭致中是被冤枉的。”  我心头一块大石落地,顿时笑容满脸。  “小妹写了信来,她说当初害她的人根本不是谭致中。”  我有点紧张。“那是谁?”  “是另外一个男同学。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坏人,谭致中不过是个替死鬼。”  我笑。“这件事致中也同我说过。”  “会不会是你们串通了来讨我欢喜?”母亲不太相信。“明明是谭致中,那时小妹一直同他走。”  “但小妹承认她的男朋友多。”  “可怜的阿谭。”妈妈有些不安。“不知被我在心中暗暗咒骂了多少次。”  “妳此刻对他好一点不就得了?”  “小妹还说,她和阿谭不过是很普通的朋友。”妈妈用手撑着头。“我真的弄不明白。”  我笑。“我想小妹自己也弄不明白。”  “妳呢?妳有没有同别的人走?趁早说出来,免得谭致中又被人冤枉!”  “妈,妳怎么狗嘴长不出象牙来。”  她也笑了。  事情得到很圆满的解决,我写信向小妹道谢。  小妹回信:“……妳猜我在此地碰见谁?刘文!妳说有多巧。我们见了面,我痛责他在我最危急的时候离开我,他向我忏悔。我原本想恨他,但想到自己也得负一半责任,顿时不敢向他扔石头。这样下去,会有什么样的发展?我自己也不敢说,俗语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我想就是这个意思,大姊……真的有很多事是不能事先预料的。”  我把信给致中看了。  他说:“这下子什么都水落石出了,原来刘文也去了美国。”  “本席正式宣判你无罪。”我说。  “谢谢大人。”他说。  我们在稍后订婚,妈妈对他特别好,因为一家人都冤枉过他。                        返回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表演》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一夜                  我委靡地放下电话,邢燕冷眼地看着我。  “怎么?”她喷出一口菸。“又没有空?又回老家探访他那三个宝贝孩子与前妻?”  我说:“是的。她是他孩子的母亲。他说的。”  邢燕捺熄了香菸。“这么爱她,就不该离了婚来跟妳。”  刹那间我很疲倦。“他跟我?”我哈哈地笑两声。“是我离了婚去跟他的好不好?”  “现在每个人都那么说。”邢站起来。“力群,妳是城里公认的聪明女人,妳也该为自己打算打算,三十老几、快四十岁的人,还跟他同居,他一甩妳,妳就完蛋。”  我打一个冷颤。“他不会的。”  “他不会?告诉妳,他能甩他那老婆,他就能照样的对付妳!妳有什么了不起?不都已陪了他六年。力群,同居、试婚呢,是十几、二十岁年轻人的玩意儿--做错了回头,还有大把时间在等着。而妳还有什么?我劝妳想清楚。”  我的声音轻下来。“邢燕,妳好不讨厌,妳触我楣头还是怎么的?他不过偶尔回家去看看儿子而已。”  “是吗,力群?咱们二十多年的老朋友,大家梳小辫子的时候已经认识,我不得罪妳恐怕没有人会给妳听逆耳的忠言。他偶尔回家?是谁告诉我在农历年他一回去便十天整,谣传妳在家开煤气自杀?”  “那是五年前的事,谁又自杀了?都是瞎说的。”  “我走了,多说连朋友都做不下去。”她拿起皮包。  “不,邢燕,妳说好今天陪我吃饭的。”  “妳有空吗?不是没有一个晚上不出去吗?周世健与邓力群,天天都有应酬。”她夸张地做一个手势。“亿万富豪的派对、大公司的鸡尾酒会、著名人士的大宴小宴……”  “说完了没有?挖苦够了吗?”  “结婚吧,力群。”  “他不肯同我结。”  “那离开他吧。”  “谈何容易。”  “为什么不容易?”  “我们有公司。”  “拆股呀。”  “没了他,我一个支撑,六个月就关门。”  “真的?”邢燕瞪着我。“原来传说中的每个字都是真的?妳真的靠他?”  我默然。  邢燕反而不好说什么。  “已经太迟了。”我说。“所以只好撑到底。沈若安已经再娶,他老婆真绝,忙不迭生了两个,仿佛怕我会再回头似的。现在我前有追兵,后无退路,只好跟周世健下去,走到哪里是哪里。”  邢燕幽默地说:“表面上你们还是挺相配的,虽然他比妳矮一公分以上,他人前人后都捧妳场,称赞妳能干得不得了,公司里妳才是灵魂。”  “妳有没有见过他喝醉酒指着我骂?”我大笑。“何必替我挽回面子?正如妳所说的,二十多年的朋友了。”  “与他分--没有可能?”  “太晚了。”  “力群,妳是一个唸过书的大学生,虽然三十多岁,打扮起来,不怕没人追,嫁个好一点的人,索性退出江湖,还出什么穷锋头?这一、两年妳的皱纹也很多了,好些场合我看到妳穿上低胸装,都替妳捏一把冷汗。”  我低下头,猛抽菸。  “对不起。”  我无奈地说:“算了,也只有妳敢刺激、伤害我。”  肉都松了,邢燕说得对,低胸衣裳随时会掉下来。  每张帖子我们都出席,疯疯癫癫地喝、唱、玩,忽然间,我觉得一切都没有意思。六年来,除了赴宴外,我与周世健之间实在无事可以联系,两人单独相对时,永远不多话,只有在朋友中间,我们才可以活泼起来、不互相冷落。这种关系是否健康,明眼人一看就知,我感慨地低下头。  “别想太多,来,吉人自有天相。”  我与邢燕去吃饭。  追求我的人不是没有,看的多,买的少,看看有什么机会借个便宜说几句笑话、跳个舞、幽会一、两次那当然是有可能的,可是谁愿把一个摆惯架势的中年离婚妇人娶回家供奉?我不是不知道这一点。  六年来对世健也很失望,但仍然跟他在一起。  真奇怪,上帝造一朵花、一只鸟能做得十全十美,造人却个个千疮百孔。  邢燕说:“别沉默,到底妳还坐在司机驾驶的宾士里。”她笑。  公司的车、公司的司机。况且城里的女人,哪个不是坐在司机驾驶的宾士里。不见得个个要早上九点半到公司帮男人打理业务。这些年来,我也不知道自己过的是怎么样的生活。  邢燕说:“开心点好不好?女人上了三十岁,如果一贯地维持优雅的微笑,那还可以看。愁眉苦脸的,跟他家那个黄脸婆有什么两样?”  这个嘛--周世健与我在三年前吵架时已经说过了,他抗议我管他头管他脚,跟他老婆一个模样干涉他的自由。并且约了他的老友出来喝老酒诉苦,不到半年,全世界的人都沸腾地传着:周世健虽然为那个女人抛妻弃子,但是并没有享到艳福。  在世人的眼中,我是罪人,周世健受我的诱惑,跟了坏女人,离开了家庭;我呢,又抛弃丈夫,情愿不要名义,存心犯贱。  要是周世健真正的对我好,我不会介意,问题是开头那股热情已经冷了下来,大家都不很明白当时是哪来的勇气,时间一过,更加迷糊。  邢燕问:“力群,吃什么?”  “杂菜沙拉。”  “力群,妳也不怕嘴淡,吃沙拉吃了有十年、八年了。”  “吃沙拉是为维持体重,都什么年纪了,一胖起来不可收拾。”我说。“拼命也得压抑着。”  “照说老了就老了,”邢燕说。“何必这么担心?妳是不敢老对不对?因为只有最年轻貌美的女人才能做别人的情妇,所以妳才苦苦经营,为求青春常驻?”  我不响。  “如果今日妳已经结婚生子,有个名正言顺的丈夫,就可以雍容地老去。力群,这些年来妳累不累?有时看见妳穿着粉红色的迷你裙,真替妳吃不消。”  “好了好了,”我不耐烦地说。“再下去就没有朋友做了,妳拼命地挖苦我干什么?”  邢燕说:“也许我妒忌妳有义无反顾的勇气。”她泄气。  我笑了。“邢燕!”  她懊恼地说:“真的,像我们这样,丰衣足食地嫁了人,闷都闷死,以后的三、五、十年不晓得怎么过。要我学妳,牺牲太大,实在做不到,但又不甘心坐着等头发白。看到妳不踩妳几脚,像是对不起列祖列宗。”  我不出声,各人有各人一本难唸的经,做人是越来越难做了。我深深叹息。  “其实妳当初是怎么离婚的?这么熟的朋友都不明白,所以我想研究一下。譬如说,单是觉得闷,算不算离婚的理由?”邢燕说。“我也想离婚。”口没遮拦。  我又苦笑。  “大家看沈若安,都觉得他是个人材--英俊、有份优差、脾气又好。也难怪你们一离婚,他就结婚了。”她说。  我喝闷酒。  “妳的生活真是多彩多姿。”邢下一个结论。  有一个少年过来同我打招呼。我停眼一看,是世健的大儿子,这孩子有十六、七了,长得一身高大。  我朝他点点头。  他挽着女朋友一路走出去。  我用手撑着头。  “谁?”邢燕问。  “世健的大儿子。”  “他父亲不是今天去陪他们吗?”邢瞠目。  “这么大的孩子了,哪里还需要他陪?”我说。  “那他回去做什么?”  “表示他是个标准丈夫呀,离婚归离婚,孩子归孩子,这里面最不会做戏的人是我。他们一个是失婚女人,哭哭啼啼的弱者;另一个是忘不了孩子的伟大父亲;就我一个人,是永恒的狐狸精。”  “妳何必妄自菲薄。”  “咦,怎么搞的?我踩低自己,妳就来帮我了。”  她讪笑地问:“他的儿子跟妳关系如何?”  “都六年了,他们知道我是他们父亲的女朋友。”我耸耸肩。  “叫妳什么?”  “‘喂’。”  “妳应该争取更合理的称呼。”邢说。  “谁耐烦做他们的妈。”我又干杯。  “别喝了,妳会醉的,明天面孔又肿又胖、双眼通红,有什么美观?”  “是。”我笑着放下酒杯。“咱们可以死,但是不能死得难看。”  “妳母亲前些时候约我喝茶。”邢燕提起来。  “又是叫我跟周世健分手?”  “是。”邢说。“这些年来,她为你操心,也够受的。”  “三十多岁的女儿,”我说。“叫她放弃我算了。”  “那不行,她始终是妳母亲。”  “我答应放眼瞧瞧,一有好的人,立刻放了周世健。”  “我觉得妳要放了他才有机会。”邢说。  我立刻不响。谈何容易?一般人以为我邓立群是个敢作敢为的时代女性,其实我懦弱,不然也不会跟牢世健六年整。  说他不好呢,他到底养活我这么些年,让我挂个名在公司做总经理。天晓得这种小猫三、四只的小生意!但到底我不必在外头受气,老板是自己的情人,工夫再马虎不打紧,一个月支万把块钱,又有奖金,买两件本地人设计的衣裳也够了,打个马虎眼充大头鬼。  偏又一个弟弟不争气,书没读好,又不能在外头吃苦。世健一并收留了他在公司里,教他一点雕虫小技。所以这里面牵涉很广,教我撇下世健到什么地方去找更好的人?  即使对着邢燕这么熟的朋友,我也不敢说什么。  “跟他分手,顶多搬回娘家住,怕什么?妳娘家还是不错的,不是吗?”  “娘家是娘家,我是我。”我喷出一口菸。  邢燕说:“近些日子来每个人都说我老,我赶紧去做脸部按摩,妳也去试试,很好。”  我叹口气。“一做了那个,连带要做头发,别忘记我每天办公八小时,还得出去应酬。”  “真有推不掉的应酬?”她问。  怎么可能,都是自愿去的,因为留在家中也无事可做。  “嗯,妳喝了不少,我送妳回去。”  我摇摇晃晃地跟邢燕上车。  到家就倒在沙发上,眼睛睁不开来,渴睡得很,盹着了。  半夜醒来,抬眼看钟,是一点半。  世健还未回来。  也难怪我这么累,他无论到什么地方,我都得盯着,稍微放松一下,他就上演失踪记。  我怕寂寞,他不在我身边,我就害怕。怕老、怕失去他、怕没面子、怕以后的日子不知道怎么过。  我靠在沙发里,胡思乱想。  现在朋友虽多,不过是吃吃喝喝,你请我我请你,花花轿子人抬人。要是世健放下我,人们的眼睛是势利的,我一个女人也不能独自赴宴,顿时知名度就往下墬……不堪想像,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  所以我才卯足全力抓住世健。  是谁说的?张爱玲?“没有婚约而要长期抓住男人的心,是困难且痛苦的一件事。”  邢燕要我离开他。真的离了他……我疲倦地起来,洗掉脸上的化妆。  皮肤质地还是不错的,雀斑与皱纹犹在其次,只是松得厉害。  我洗了一次又一次,然后转到床上去躺着。半夜醒了,就很难睡得着,我又起床冲一杯热牛奶。两点整,世健仍然没有回来,我有种感觉:他今天是索性不回来了。  我已经很麻木,心中存着的是气,不是妒忌或吃醋。要是我与他分手,最高兴的应是他的妻子,她等这一天等了好久,我知道。  电话铃响。  这么晚了,是什么人?  我接过话筒。“谁?”  “力群?”是世健。  “你在什么地方?”  “在清吧,妳跟那个老婆娘吃完饭了吧?”他的声音半醉。“要不要出来?”  “明早有合同要签,你不如回家来吧。”  “别扫兴,跟妳在一起就是为了玩,我们在尖沙咀中间道,快快来。”他挂了电话。  我呆半晌,燃起一枝菸。  这种生活,再熬下去人就变老了,还能过多久呢?  一通电话来,就叫我去,简直是应召。我以前会兴致勃勃地赶去,今天心情特别坏,而且我已经卸了妆,更何况明日一早有客户来签合同,我不能半夜三更地赶出去。  如果搬出来住的话,至少我多一点自由,不必维持这样随叫随到的关系。  同居,尽了全部义务而得不到一点点权利。  我很踌躇。六年来该考虑到的问题现在全部冒出来了,偏偏等到今夜才拿出来思考,好不奇怪。  最难的是工作问题。  如果搬出来而不必拆股,那就容易解决。  世健并不是那么小器的人,我或许可以跟他说说。  我们仍然做合股人--我想得太理想了。他很快便会认识别的女人,来一招故技重施,提拔新人做总经理,到那时我去什么地方?  大学文凭,我有,谁没有?现在外头在大公司里做见习员的都有大学文凭,三千来块一个月,慢慢升上去。我大学毕业那年是一九七二,咸丰年……太过时太过时,唸的又是不相干的病菌学,哪里找工作去?谁不知道今日流行的科目是管理科学。  最主要的是我已经三十多岁。  我用手捧着头。  外表风光有什么用?这些难题思索起来足以想破你的头。  电话铃又响。  是世健。“怎么还不来?装什么蒜、发什么脾气?快快快!这里都快散了。”  “世健……”  “什么事?别婆婆妈妈的。”那边音乐声震天。  “世健,你回来好不好?我有话跟你说。”我恳求地说。  “妳怎么了?”  “回来好不好?”我同他吵过,但很少要求他。  “不行,我的好朋友全在此,我不能离开他们。”  他的朋友、他的事业、他的家庭……我在什么地方?  我很虚弱。  “快来吧,大家等妳。”他又挂了电话。  我捺熄香菸。  反正没办法再睡,我索性化好妆,换上一套新做的衣裳,神志恍惚地出门去。  夜凉如水,计程车在我身边停下。  一个人,一旦走上一条路,就难以回头。  街上的人仍然很多,香港人根本不肯待在家中,满街跑。第二天照样上班,这是什么心理?  自己又何尝不是一样?  家里有什么在等我们?  车子到了目的地,付了车资,我下车。  一打开吧门,就听见喧哗声,世健喝醉了酒,在弹琴唱歌,他唱来唱去都是那几首,我已经听得腻透。但很明显,在他身边,仍然挤着陶醉他歌声的小妞。我有什么好说的?  我一到,众人便上前欢迎我。  “又迟到了,”其中一个说。“还好我们都已习惯力群是个迟到大王。”  有人斟上酒来,我接过,一饮而尽。  世健像是看不见我,拔直喉咙在唱。  无聊。  多少晚上与清晨都是这样度过,世健一直在逃避我,他怕与我面对面讨论生活上的问题。  明天不过是另外一天,他不再关心我的安全感。  我非常的怅惘。  不熟的朋友趋向前来说:“力群,妳吸菸的姿势最迷人。”  我淡淡一笑。“是吗?你肯为我迷人的吸菸姿势而娶我吗?”  “什么?”他一愕。  “没什么?”  他讪讪地走开,显然是吃惊了。  任由他当我喝醉了吧。  一个男人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钱与心血都没有用,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是娶她为妻。  连我这个站在时代尖端的女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说穿了,我不外是一个小生意人的情妇。  世健终于过来了。  我却站起来,避到洗手间去。  洗水间内有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  “……那个邓力群,闻名不如目见,好老!”  “嘻嘻嘻,尤其是脖子上的皮,都松了。”  “背部尤其是,还穿露背装,肉仿佛随时受不了地心引力似的。”  我若无其事地取起粉扑扑面孔,她们忽然发现是我,也不尴尬,反而相视而笑,  现在这一代是勇敢的、义无反顾的、放肆的、残酷的。  当然,他们有青春作支柱,怕什么?  我只好把粉盒放进皮包,走出洗水间。  世健迎了上来。“妳怎么了?”  我把他拉在一旁。“世健,我有话跟你说。”  他醉醺醺地,有股平时没有的柔和。“有话留待明天说吧,别煞风景。”  我笑。“你怎么知道一定是煞风景的话?”  “女人嘴巴里,全是那个调子。”  “世健,”我说。“让我们结婚吧。”  “什么?”  “结婚,我想要孩子。”  “我已经有三个孩子。”他向我靠过来。  “但是我没有孩子。”我扶着他。  “结婚?”他仰起头哈哈哈地笑起来,笑声凄厉,像那种恐怖片中的配音。  我心中寒了一截。“笑什么?”  他摇头晃脑。“我已经结过婚,我是再也不会结婚的了!”  他并没有醉,酒后吐真言。  我追问:“我对你不好?你对我不满意?”  “不,妳很好,力群,但是我不会再婚。”  “为什么?”  “因为一纸婚书半点用也没有。”他狡黠地用那句惯用的台词。  我长叹一声。  “来,我们跳个舞,”他拉我出舞池。“别扫兴,只要我爱妳就得了,多少怨偶都是正式夫妇,来。”  我甩掉他的手。  “力群,真的,我很高兴,别使小性子。”  我看着他。 “世健,但愿你肯听我说一、两句话。”  “改天。”  我转头走。  “力群,”他在我身后很清醒地说:“妳能到哪里去呢?还不是要回来,闹什么意气?”  我若忍了,我就不是邓力群,我转身还是走了。  今天真不知道搞什么鬼,往日我是最忍耐的,任得世健疯。人家抛妻弃子来跟我在一起,就是为了要过这种不羁的生活。  但是今夜我心情特别的坏,人特别的浮躁,也许是缘分将尽。  我跟他说:“你如果还重视我,就跟我来。”  他终于随我走出酒吧。  冷风一吹,他更镇静。  我苦笑。“你心中在想,我比你老婆还要厉害,是不是?”  “妳知道我们是不会分手的。”  我看着他。“我们要同居到几时?”  他的头发长且油腻,小腹微微凸出,面孔极端憔悴,他怎会变成这样子?这不是我认识的周世健,以前的世健充满活力,朝气、勇气、面对现实。但是现在,除了工作,他就缩在朋友堆上大来酒色财气……  “或许……”他说。“再过几年,力群,妳总要给我时间。”  “已经六年了。”我轻轻说。  “结婚与否,还有什么分别?”  “有分别的。”我坚持着。  “回去吧,天都快亮了,明天再说。”  我不说什么,他开动车子,我们回家。  到了公寓,他也不洗脸,就倒在床上,一下子就睡着。  远处天色已明,是一种很淡的灰色。  我对着天空,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时候在英国读书,冬天早起上学,天色刚亮也是这种情景。  那时刚谈恋爱,忙不迭的穿好衣服,奔到男生宿舍去,用小石子扔向男朋友的窗口吵醒他……  至今二十年了。  时间怎会过得这么快?我想来想去不明白,竟二十年了。  我并没好好利用这二十年,邢燕的大女儿已进了大学,而儿子明年也要出国,难怪她看见我穿迷你裙要吃不消。她有一个略微沉闷、愉快、幸福的家庭,丈夫是个大好人,有些不解风情,但忠厚负责,邢燕这二十年来过得风调雨顺。  我用手掩着脸。  原本跟着若安,我也可以平安无事,但那时为了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与魅力,做出许多傻事。  时间过去,当时的价值观念在今日已经不管用,也许又是从头开始的时候了。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帮助我扬眉吐气的人,还是我自己。  如果我们两人一旦分手,吃亏的是我,不是世健。他可以再寻找情妇,一个接着一个,生活跟现在一般无忧无虑:有事业、有家庭、有孩子。我不必理亏心虚。  我决定了。  拉开衣柜,里面塞满衣服,都是镶一条金边、加一颗金星是那种时髦的款式,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品味,不过在那种场合、在那些环境中,需要这种装扮。  我取出护照、支票簿、存摺、身分证、驾驶执照,以及几件简单的替换衣裳,就  是一夜之间来的勇气,抑或已经积聚多日,到今日才发作起来?  在世健的心目中,我并不是他的情妇,他尚未有资格养得起一个情妇,让她舒舒服服地吃喝玩乐。他太“尊重”我,我只是他的朋友、他的伙伴,他对我不必负任何责任。  我轻轻地掩上门。  我打算先到外国旅行一、两个月,清心地把自己的前途想清楚再作其他打算。我先要埋头睡个够。  天已经完全光亮。  学生、小贩、货车、娃娃车已全部出动,我伸手召来一部计程车,叫他开到最近的酒店去。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周世健的人。  天亮了。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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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死角                  大嫂曾经跟我说:“不要把男朋友带着去见妳的女同学,防人之心不可无。”  一直觉得这种想法老派,一笑置之。  老式女人对自己没信心,为求巩固地位,只有排斥别人:不让男人见到更好的,他们便不会见异思迁,于是花一辈子的力量在男人眼上蒙黑布,不是歪曲事实诋毁他人,便是自抬身价,千方百计证明自己劳苦功高。  落后落后落后。  男女不等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身体器官构造不同,一阴一阳,是上帝的精心杰作,一旦平等,后果堪虞。  但心理上,女性应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真正独立的站起来,遇事坐下镇静的思考,切忌哭哭啼啼,四处诉苦,在这方面,应努力追求平等。  男性结识到优秀的女友,往往爱带出去亮相炫耀,并不怕人来抢,为什么女性要有种“机会不可再”的自卑,防范同性?  一直认为,是你的便是你的,不是你的,总会飞走。抱着这样的理论,我对俞克忠的态度一直公开兼大方。克忠是大嫂的远房亲戚,两年前介绍认识。  大嫂说,那是因为我年轻,并且,没有吃过苦头。  我倒认为这同十八或三十八无关,这是性格的问题。  有许多女性在十八、二十二的时候便懂得锱铢必计,省吃省用,买黄金股票,预备做小富婆。也有些女性,接近中年,还名士风流,不为名利物质担心。  我这个人一向大来大去,什么都不经意,小时候整个笔袋,成个钱包丢掉,也不心痛。小朋友问我拿玩具,立刻疏爽的双手奉上。摔交即时爬起,排排衣服,不但不哭,还嘻嘻笑。  大人一向痛惜我这种爽快的脾气,俞克忠也认为这是我最大的优点,也是我朋友多的原因。  妈妈说“这孩子不怕吃亏。”  但遇到不平之事,我也会拍案而起,相当牛。  除了俞克忠,我另外一个好朋友是戴霭善。  霭与我交往,历史悠久,怕有十年以上,七八岁时我们在小学一年纪课堂认识,便到今日。  大嫂在上文说的,“不要把男朋友带去见女同学”中的女同学,便是指戴霭善了。  霭同我,如影子般。  看漫画都喜欢史努比不喜欢加菲。  穿衣服,都选素色,绝不穿条子点点大花方格。她最爱拉夫罗兰,我穿古莱芝。只得一套亚曼尼,开会用,因这个名字太“热”,必须暂时回避。两人都不喜日本时装,也不怕被顶尖派笑我们落后。两人都坚决不信衣物可以干洗,干怎么洗?选料子必须能够落水。  爱旅游,爱看杂志,爱吃,爱说笑,爱捣蛋。  毕业后,她决定到欧洲逛一年,我则要看俞克忠有什么计划。  两个人都没有想到要即时找工作。  母亲说霭有心计。  我说“是,她比较慎密。”  “你就粗心大意的多。”  我承认。  母亲仰起头,还想说些什么,终于摇摇头。  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在图书馆见到克忠与霭在找资料,也没有疑心。  克忠不肯去旅行,要急急找一份好职业,我也不疑有他。  我兴致勃勃的安排地中海旅行团,拉霭参加。她推搪,我也觉得无所谓。  好几次克忠来接我,霭已经先在他车子里,我也不疑有他。  又每次克忠总是先把我送回家,才轮到霭,我也觉得很自然,因为他们同路。  我错了。  我的迟钝一定另他们很难做吧。  任何人都会自发自觉,要求摊牌了。  而我却活泼轻松,一切如常。  只有对我认识深刻的这两位,才会相信我是真不知道,不是假装。  我确实不知,糊涂如一团云。  是克忠把我约出来,一五一十的向我交代。  我十分不愿意再复述这件事,但又时时想起。  那日见面,我还问他霭善怎么没出来。  当下克忠很亲昵的说“她不舒服。”  我还说“她没告诉我。”  “我有事要同你说。”  “恩”我笑“什么话?”  “我同霭善想在下个月订婚。”  我当下听是听见了,但字句的意义一时没有进入脑海。  “订婚?”我傻傻的问。  “是呀,订婚之后,找到工作,便可以成家。我们都不小了,大学已毕业。”  “你同霭善?”  “是”他低着头。  我整个人的皮肤忽然发起麻来,竖满鸡皮疙瘩,慌乱的用手抚平,随即又觉得浑身如被针刺,痛不可当,象是每条细微神经都向我发出警报。  我记得我很滑稽的问“不是我同你,是你同霭善?”  “我一向把你当妹妹一样。”  “妹妹,我同你?”  我忽然哈哈大笑,一笑不可收拾,而且这笑并没有转为呜咽,我也不知道怎么会笑的出来,也许因为他说的太滑稽了,妹妹?我希望不,我们之间颇有点不可告人之事,怎么忽然会似兄妹?  他竟想用一句话洗脱我们之间两年的特殊关系,我心悲凉,但不知怎的,同时又觉得荒谬到极点,不似真实世界中会得发生的事,也不似人嘴巴会得说出来的话,除了笑,无以压惊。  等到笑完,嘴角与脸颊都麻痹。  我瞪着他。  言情片中发生过七千余次的死角又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呈现:最好的朋友同我爱人勾搭上,我一夜之间失去两个至爱的人,欲哭无泪。  他似乎内疚,但其心已决,“我们都是文明人,你不要反应过激,希望仍然是朋友。”  我怕他要求我做他们的伴娘,站起来,拔足飞奔回家。  冲进房间,眼前发黑,倒在床上。  心中茫然,怎么办?这种事原来真是有的,而且发生了,怎么办?  我一向提倡什么?对了,不要哭,不要闹,不要诉苦,不要抱怨,要坐下来镇静的好好的思考。  怎么思考?说时容易做时难,我的脑子塞住了,一点纹路都没有,昏昏沉沉。  我口渴,摇摇晃晃进厨房找冰水喝,拿起整个玻璃瓶,贴在脸旁,忽然眼泪涌出,泪是热的,脸是冷的,象噩梦中被鬼魇住,恐惧迷失,急痛攻心,我伏在桌子上大哭。手中的玻璃瓶摔到地上,爆破。  大嫂抢进来,一看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摇头叹息,帮我收拾。  我泪流满脸,抬头问她“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提醒过你多少次。”  “我笨,你怎么不教我?”  “你是新派人,我以为你不在乎。”  “你不关心我,由的我自生自灭。”  大嫂生气,“我知道,迟早要怪到我头上来,你当事人尚懵然不知,我是老几?难道在你面前说是非?我又没亲眼见,叫我说什么?暗示过你,只当耳边风,出了事,果然人人有罪。”  她撒手不理,回房去了。  母亲进来,在我对面坐下,递热手巾给我。  “算了”她说。  我把整张脸埋在热毛巾中抽噎。  “怎么可以怪大嫂?你平时同她又不亲密。”  真想死在热毛巾上。  “俞克忠同你不过是朋友,要拆开早拆好,迟了反而不美,才二十二岁,不怕没更好的对象。这种男孩子,说变就变,有什么用?嫁他才惨呢。”  毛巾转凉。我无言,已哭的声嘶力竭,脸如猪头。  “剃人眼眉者,人亦照剃其眼眉,你也不用气。”  母亲象是说佛偈一样,要是真能如她之言,得道成仙。  “但戴霭善是我最好的朋友……”  “又如何呢,这是公平竞争。快别哭了,再哭就傻了。拿的起放的下,你一向最豁达,别令妈妈失望。”  她也出去了。  虽然如此,我又哭了无数次。  乘船兜地中海,还是哭了又哭。  领队问我是否眼睛不舒服,我说我天生肿眼泡。  自希腊哭到埃及,对牢爱琴海苦着一张脸,在金字塔前也没有欢颜。随后到摩洛哥,真想买张黑沙遮住面孔,学土女般不用见人。  到西班牙,感觉已经有进步。  怎么办?随它去,爱人订婚了,对象不是我。我仰起头,蓝天白云,我的所爱在何方?  直布罗陀海峡的耸立白垩峭壁上有无数海鸥飞舞,一点一点,犹如巨人撒下的纸屑。  我悟通了。  留不住的,即不是我的。人家没把我当朋友,我哭死也无用。  被出卖了,我嘲弄的想,不是一直自称最大方不过吗,君子成人之美,这样算数吧,一切可以从头来过,若干年后,也许会觉得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默默的踌躇马德里。团友看出我心情欠佳,对我特别友好。我平日最爱搅笑、胡扯、起哄,这次沉默如金。相信我,背后被插一刀,不,两刀的感觉不好过,两个大窟窿,血都流干了。  真可怕。人的心原来可以那么险恶。  他们是几时开始的呢......不要去研究了,别去想它,知道又有什么用呢?  换上游泳衣,在酒店的泳池游了一个上午的泳。  下午到毕加索纪念馆闲逛。  这次可真的寂寞了,回到家中,男朋友固然丢掉,女朋友也告完蛋。  生活中什么样的劫难,都要亲身去挡,一点办法都没有。罢罢罢,咬紧牙关死忍,忍的我面色灰败,双目呆滞。  我努力控制自己,三个星期之后,回到家乡,又是一条好汉,力拔山河气盖世。  我绝口不提俞克忠与戴霭善这六个字。  但他们两人却不肯忘掉我。  他与她一定要表示伟大,非得与我有说有笑不可,不住的骚扰我。  先是他把两年来我送的东西退还给我,大概是她的意思吧,要我与他之间一笔勾销。退回的物件包括一套穿的轻熟的牛仔衫裤、旧的不能再旧的领带、破钢笔、褪色的钥匙扣、湿水字典与小说......  怎么不把那两年的感情也还给我,可以吗?做的到吗?我冷笑。  他还打电话来,叫我把东西也还他。  “我们还是朋友,”他说,“不过照片与书信还是物归原主的好。”  到底是自己人,大嫂在电话中把他骂的狗血淋头。大嫂是他的表姐,一表三千里,忽然表着个无耻之徒,大嫂也够尴尬的。  我不出声。  心灰意冷到某一地步,一个人就懒得反抗。  我把所有物件装了纸盒送过去。  他与她还嫌不够。  她亲自打电话来,“不是还有一套音响设备吗?我们不想有什么留落在你处,相信你是明白的。”  我说:“没有人送过我那么名贵的东西,你的消息错误。”  她不响。  我已不认识她,她由一个理智聪敏的女子变的多忌多疑,她大概不住向他逼供,疲劳轰炸下,他什么都招供出来,胡说一通。  我说:“同时也没有谁送过我紫貂长大衣、三克拉钻石、以及花园洋房、爱士顿马田跑车,莫怪我声明在先,等下你问我要起东西来,我吃不消。”  说完把电话挂断。  妈妈说:“你胃口真好,这种电话,拍下算数。”  她是个可怜的胜利者,彷徨的要死,寝食难安,一定要寻根究底,翻他的旧帐。  真笨。  她并无好好享受得来的一切。  大嫂的父亲六十大寿,请我们去喝喜酒。  大嫂先告诉我,他也在被请之列,假使我不愿意去,没有人会见怪。  我考虑很久,还是决定去。  避避避,避到几时去?又不是我犯罪做错事,我也不怕没面子,我决定去。  有谁敢笑我?谁保证不会失恋?我不怕。  也没有刻意打扮的漂亮去示威。  衣橱内有几件旗袍,专门用来出场面用,又只有一千零一条养珠链,他与她都见过。  也从不为任何喜庆场合出去做过头发,通常在家洗一洗松,挽条辫子,他与她都熟悉这种打扮。  大嫂与大哥很早就去了,我与爸妈殿后。  一进场就看见那两位仁兄仁姐。  她整个人变了,打扮的非常冶艳,一改常态,穿套大花衣裳,低领子,戴着时下流行的那重假宝石项链,一大块一大块,闪烁耀眼,吸引不少目光。  她紧紧挽着他的手,一直笑,但心不在焉,眼光到处漂,一漂到我的身上,一怔。  我并无避开她的双眼,直视,面色不变,把她当透明,噫!谁没有两下散手呢。  随父母坐下,与众亲友寒暄。  嗑着瓜子,心境平和,耳边听着她的笑声,却不觉刺耳。  心痛是一件事,露出来又是另外一件事。  “嗨。”身边有人招呼。  我抬起头来,是一个年轻人,端正的五官,活泼的眼神,衣着整齐,有点眼熟,但我想不起他是谁。  “没想到我们是亲戚。”他语气很熟络。  糟,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呢,记忆力衰退,真不好意思。  “你是男方还是女方的人?”很亲热。  我只得说:“寿星公是我大嫂的父亲。”  “哦,”他明快的说:“寿星公是我表姐夫之表叔。”  一表三千里,又给表上了。  “我们可算是表兄妹。”他笑。  我没有记忆,他到底是谁?  同学中并没有一张这样的面孔。  我开个玩笑:”表哥,你好。”  没想到,他也同样爱玩,“表妹,你也好。”  我笑起来。  他细细的注注视我,“你并非是天生的肿眼泡。”  咦----我呆住。  “忘记了?我是地中海之旅的导游。”  原来如此。  我不由得涨红面孔。  他说:“沙尘取出来就恢复原状,总会有沙吹入眼,不可避免,你说是不是?至要紧把它洗干净,眼睛是最要紧的器官。”  我当然明白他言下之意,感激的点点头。  他微笑。“表妹,想喝什么?”  “表哥,麻烦你替我要杯橘子水。”  接着走过来的,却是那位仁兄。  他也坐在我对面。  “好吗?”  “过的去。”  “找到工作没有?”  “在物色。”  “我在大宝银行。”  “呵。”  “地中海好不好玩?”  “风景如画。”  “很想念你。”  一怔。“谢谢。”  “同你在一起,特别轻松活泼,可以笑足一整天。”  淡淡地,“看场卡通片也可以得到同样的享受。”  “为什么不听我的电话?”  “没有空。”  “那位是你的新朋友?”  “那是我表哥。”  “其实我也是你的表哥。”  “是吗。”  她在另一边焦躁无奈,笑容已僵呆干燥,真倒霉,从没见过她那么孤苦无依失措,好好一个女孩,忽而沦落至此。  活该。  所有把欢乐建筑在别人痛苦上头的人,都应有此报。  不但我看错人,她也看错了人。  他,根本不值得。  他嘴巴还没停。  “下星期六同学会,你会去吗?”  “看情形。”我站起来,“对不起,我大哥叫我。”  他仍不住口,“我最喜欢你这身素净的打扮。”  我看牢他。  原来他后悔了,声音中有那么多懊恼。  这时候她忍无可忍,霍地站起来,向我们这边走过来。  你看看,有些人就是这样,恶到底。我没有忍不住,她倒先忍不住,不过我一于承让到底,反正外套大衣帽子手套都输掉了,既然人家还想要我的衬衫,也索性送给她吧,难得她看中我拥有的一切。  我推开他,朝大哥走过去。  她已与他吵起来。虽然尽量压低声音,也嗅得到火药味。  真出丑。有什么事回家去吵,何必在大庭广众之间闹。  新表哥取了橘子汁给我。寿宴已经开始,我吃的很多。  最近一直吃,因无聊及伤心的缘故,除出吃没有其他的寄托。  那日闹哄哄散席,回家洗了澡静静休息,听见母亲同大嫂说话。  --“他们也不会有好结果。”  “管他呢,反正小妹不愁没对象。”  “真的,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小妹一向天真,早早认识他的真面目,才好过以后痛苦。”  她们很满意的睡了。  我没出声,看着窗外一弯月亮如钩,想到我与他过去几百个日子的感情,心仍然如抓住似。但人生从来不是舒畅如意的,人总要受各式各样的委曲,没有完美没有绝对。我闭上双目入睡。  他打电话来约会我。  大嫂怕我上当,问:“小妹,你不会出去吧?”  我笑着摇摇头。  她放心了。  我忙着到处找工作,买了好几套精致的洋装去面试,又把头发熨的略皱,使自己看上去成熟点。  有三份工作在手头上,不知选哪一份。  妈妈认为政府里的事比较稳定,那里的同事都是三考出身,性格可靠高贵,坏人比较少。  大嫂觉得证券行够刺激,学习机会更多。  我则喜欢轮船公司那份,一年有一次长途航行的优待。  单是挑选,就忙了好些日子。  妈妈笑说:“以前女孩子为挑对象烦恼,现在为选职业头疼。”  我说:“女人也怕入错行。”  终于尘埃落定,我决定做三年船公司。  妈妈问:“不会驶到战区去吧?”担心的要命。  “自然不会。”我回答。  没料到,他在门口等我。  一大清早,我去游泳,他尾随在后。  “怎么,招呼也不同我打?”  现在已可以直接看到他眼里去了。伤势不会完全复原,不过已经麻木。  他似自言自语:“你总给我充分的自由,但当时我不懂,老觉得你是童子军,没有柔情蜜意,一时迷失……你认为我们之间,还能挽回吗?”  我摇摇头。  “你不再爱我?”  我微笑,非也非也。  一次受伤,足以致命,谁还敢相信他这种朝秦暮楚,朝三暮四的性格?谁能保证没有第三第四次?  现在我也学会保留感情,保护自己。  到今日才知道,他放弃我,是为着我欠缺女人味道。  唉,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又何尝是我的错。当爱情消失,忠厚变迟钝、柔情变依赖、时髦变轻浮、艳丽变妖冶、能干变强悍、节省变吝啬、坚强变固执、风趣变尖酸、高雅变孤僻、天真变无知……  咄!  又其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我将永远是我,总有一日,有知音人会前来叹一声:呵,看这美人。  我将静静等待,不及不忧。  我说:“回去吧,别多说了。”  他看着我说:“许多情侣在误会过后可以复合。”  我不置评论。  每一个人的情形不同。也许我也爱的不够,至少我爱自己多过爱他,我不能化为一堆烂泥,倒在他脚底下。不不不,我没有那么浪漫。  我没有空闲,下个礼拜我要上工。  于是我再说:“走吧。”  他只得离去。  那日下午,我泳罢回家,躺沙发上喝冰茶,电话铃响。  我接听,那边说:“我是你表哥,怎么,好吗?听说找到工作了?”  我精神来了,这小子,真是风趣。  “表哥,”我说:“正想请教你呢,我的新工作不多不少同你那行有点关系。”  “表妹,出来吃杯咖啡如何?”  “表哥,什么时候最方便?”  大家都笑了。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表演》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小店                  我们有一个甚长的暑假,长得足以令人发疯的两个半月。我到巴黎去了两个星期,伦敦两个星期,还剩一个半月。干什么好?  找一份暑假工作。  我走进这家小店,我问:“你们需要人手吗?”  店主是一位太太,看看我,问:“妳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  “中国人。”  “好。日本人免谈。我丈夫死在日本人手里,第二次大战,在新加坡。”  “真对不起。”  “跟妳无关,中国人是好人。我相信中国人,我们一起打过仗,我知道。我这工作时间很长,早上十点至下午五点,没有休息,星期天关门,一天到晚只能站着,一星期十镑的薪水,干不干?”  “以前那个长头发的男孩子呢?”  “把头发染得血红,到伦敦做歌星去了。”  我笑。  我接受了工作。  我喜欢这家小店。它卖一切的东西,都是不实际的东西,所以我才喜欢。它卖翻版画;毕卡索的蓝色时期、粉红时期;达利的超现实;波蒂昔里的维纳斯出世;比亚资里的版画;米罗的女人与星、克利、一切一切的画;米开朗基罗。它卖“中国制造”的字纸篓,中国剪刀、中国灯笼和草鞋。积木、木珠子、布娃絓,布狗熊。扎染的长裙子,花生漫画的杯子、碟子和胸针。各种标签,包括“我好奇,但不黄色”,银子的手镯、戒子、镶半宝石的项炼、智力游戏玩具、明信片、贺卡……上帝!想到什么他们就卖什么,小钟,黄色的红色的,才一寸直径  美丽,真美丽的一家小店。  小店名字叫做“贝许”,是主人家的姓。  可是进来看的人,比买的人多。因为,因为价钱贵。  有钱人用钱都用得坏,没钱的人爱好却都上乘,悲剧。  但是我对顾客极之礼貌耐心。我做这份工作,不是为了十镑,老天,我不是充阔,但是我靠那十镑,我好去死了。我是为了我喜欢这间小店。  小店常来新货。  有一次来了整套手缝拼花的沙发垫子与被子。我哗然大叫,买了一套,老板娘直摇头。一个月薪水还不够呢。又有一次来了一大蓬一大篷的干花,那形状颜色之美,难以形容,我也买了一大束。  我跟老板娘说:“你的店,真是罪过,我为它破了产。”  她的回答:“你们外国学生都有钱,一个电报,钱就汇来了,在乎什么?”  我想申辩,但算了。让他们这么想好了,有什么关系?  我在这家小店里工作,很是享受,渐渐店主很信任我,她自己老溜开去喝咖啡,吃茶,把店交给我。  年轻人常常进来问:“那幅莫地格里安尼的‘爱丽丝’,要多少钱?”  我答:“十五镑。”  “真贵啊。”他们叹息。  “是的,”我惋惜的答:“真贵。对不起。”  我反而向他们道歉,然后我们说了好几十分钟关于莫地格里安尼的故事,他的肺病,他的美貌,他的风格,他的悲剧。聊了半天,一便士生意也没做成,但是我很快活。  也有年轻人开了跑车来,在小店门口停下,买一只很可爱的玩具熊,送给等在跑车里的漂亮女朋友,然后把车子像火箭一样的开走。  两者我都欣赏。  有工作是快乐的。真的,不骗你。天下最痛苦的,莫如富贵闲人。  我不闲,我不富贵,最低限度我做人还有追求的目标,谢谢上帝。  不过这家店,很有点像人家幽默地形容的“两死店”──“客人进来客人死,客不进来店主死。” 东西的价钱实在贵,也卖油纸伞,但要两镑多一把,疯了。  一个雨天。  (雨天有什么稀奇?此地要是开大太阳,才值得稀罕呢?我闲来都得吞维他命D,以防万一。)  在这个雨天的下午,我一个人在店里,店里没有什么客人。我坐在地上看武侠小说。客人进来门上通常会铃声大作,那时候我起身招呼不迟。  正看到杨过婉拒郭芙的时候,铃声就响了。我晓得这本武侠小说我已经看过七千余次,但是有人来打断,我还是不快。我只好站起来。  一个咖啡色头发的男孩子背着我,在看东西。  我站在他身后,耐心等候他的吩咐。  他很高,而且他的头发十分短,贴在脑后,他的身裁好看极了,牛仔裤,T恤,蓝与白,但是美丽。青春是美丽的。我放下了我的武侠小说。  下雨天。  一个短头发的男孩子。  他转过身子来,想找店员,没想到我站在他身后,吓了他一跳。我微笑。他只动了动嘴角,有点不好意思。  他的脸是这么的漂亮,上帝,我看得目瞪口呆,是一种温暖的漂亮,他一定十二分年轻,大眼睛是蓝灰的,睫毛有一寸多长,重重的覆下了影子!脸颊粉红,他的头发那么短那么齐。我看他像看洋娃娃一样。虽然说外国男孩子漂亮,像他这样的,到底少有。  他有点难为情,“你──”  “是的,我是店员。”我也尴尬了。  下雨天。  下雨天老使我这样子。  “这家店,很好。”他说。  “我可以帮你忙吗?”我问。  “我在找一样礼物。”他说。  我连忙说:“请慢慢看,我们这里什么都有,慢慢的找好了,不要客气。”  “谢谢。”他说。  我微笑。  找一样礼物。给他的女朋友?  他长得这么好看,那个女孩子是什么样子的?  我偷偷看了他的侧脸一下,他的长睫毛闪动着。  “这个下雨天。”  然后他找到了他要的东西,他开心的转过头来,他指着橱窗说:“那个,那是个音乐盒子吗?”  “哦是的。”我说:“很美丽的音乐盒子。”  我把它拿出来。上了链子。音乐缓缓的奏,是那首《许久许久之前》。  其实这不是一只音乐盒子,它只有三寸来高,是一个小小的帐篷,下面有四只七彩的小木马,用细金链子吊着,马上骑着小小的人,当音乐一响,马开始转,真是很动人的,老实说,我也很喜欢。  他听见那只曲子,微笑了。  “我买它。”  “好的。”我也微笑。  他有很好的趣味。  我拿出花纸,“礼物包装?”  “是,谢谢你。”他伸手到口袋去,“多少钱?”  我把标签一看,连我都一呆,“十镑!”好贵啊。  他怔住了,手在口袋里拿不出来。  我马上明白,他没有那么多钱。这是一家名贵小店。  他的脸红了,一直红到耳朵后面去。  我立刻说:“其实我们还有其他的东西,都是好礼物,一只这样的音乐盒子,有点……幼稚,是不是?你要不要看看别的?”我把手挥了挥,“下雨天,我们没有别的顾客。”  他抬了抬眼,又垂下了长睫毛,“谢谢你,非常谢谢。”  “一点也没有关系。”我说:“真的,一点也没有关系”  “我──下次再来。”他说。  “请来。”我礼貌的说。  “谢谢,再见。”他拉开门走了。  他走得很匆忙,脸还是红的。  我低下了头。  我把发条再上好了,看那四只木马转动,一只最美丽的音乐盒子,但是他没有足够的钱买。可怜的孩子。世界上很多美丽的东西,都是要用钱买的。  音乐停了,我把它放回橱窗里。  他是一个学生吗?  我永远不会知道,多么可惜;他是这么喜欢这只音乐盒子,我相信那个女子也会喜欢它。不过──  法国的圣罗兰说:“有钱的人,用得这么坏。”再对没有了,然而没有钱的人,却趣味很高。  我没想到的是,他在阳光之下,又来了一次。他可能只是路过,两星期之后,我很忙,正在招呼客人,他在橱窗外站了一会儿。店里暗,街上亮,我看到了他,他没有看见我,他仍然在看那只十镑的玩意儿。  我把我所有的顾客都扔下了,我看住他。  他只停了一会儿,然后就走掉了。  顾客礼貌的催我,“小姐……”  “是,是。”我连忙包扎好东西。  午饭。我走到隔壁的店家,买了一罐可口可乐,一包炸鱼薯条,然后踱到公园找一张橙坐了下来。英国到处是小型公园,再小也比维多利亚公园大一点,这是好处,我坐好了就吃我的午餐。  “你好。”有人说。  我错愕的抬起头,一块薯条卡在我喉咙里,差点咽不下去。是那个男孩子!那个短发,婴儿脸的男孩子,刚才经过店外的那个。他还记得我。  “你好?”我笑了。  然后我发觉他有伴,是个小女孩,大概十一岁。长辫子,一模一样的大眼睛,长睫毛,面孔也跟洋娃娃一样。  “你的妹妹?”我笑问。  他点点头。  “我们坐在你旁边可以吗?”他问。  “当然。”我说:“请坐。”  “谢谢。”他真是礼貌。  我对小女孩说:“你好?”  她只是笑,点头,笑,不开口。  “她怕难为情,”我笑说:“大概从来没有见过中国人。”  他摇摇头,“她不会说话。”他搂着他妹妹。  “对不起?”我怀疑的问。  “她是一个聋哑儿童。”他说。  “哦,对不起。我真对不起,我不知道──”  “为什么道歉呢?”他笑了,“医生在看她,她的耳朵已经差不多复元了。很有希望。”  我忽然明白了。  那个音乐盒子!  我看着他,怪不得他要买那只音乐盒子。  我的心软了下来。我垂下了眼睛。那一天,如果我知道他是为了这个小孩买礼物,我该说五十个便士。他们会有多快乐,如果我可以把这个音乐盒子送给他们──  我咳嗽一声。  “你知道那家店?我工作的店?”我假装不知道他今早又来过。“我们明天减价了。”我说:“我们会忙得要命。”  他的长睫毛抖了一抖,像蝴蝶的翅膀。“你是唯一的店员,不是吗?”  “是的,唯一的店员,当然还有老板娘。”我说:“不过她对我很好,她不大理事。”  “啊。”  我说:“如果你明天有空来的话,你晓得那只音乐盒子?有木马的那只?我替你留下来,我想他们会把价钱减得很低,只有你才对它有兴趣。别人从来不问。”  他微笑。  “真的,价钱会跌到七十五个便士,你如果不要,我就卖了它。”我急了。  “我不认为会便宜成那样。”他笑。  “明天,我们大减价。”  他搂住他的妹妹,他的眼睛像一泓湖水,他有这么美丽的眼睛。美丽的眼睛。我呆了一会儿。我喝完了我的可口可乐。我怎么了?我为什么这样关心他?  今天甚至没有下雨,我还有什么藉口来解释我的行为?  “你是中国人?”他问。  “是的。”  “你就在那家店里工作?”他又问。  “不,我是学生,暑假太长了,我能做什么呢?你是学生吗?”我也顺口问。  “不。我不是学生,”他说:“我十四岁便开始工作了。”  “哦。”我不说什么。人各有志,我无权过问他的事。  但是在这里,政府一直津贴学生,鼓励学生,他为什么这么早出来做工?又能找得到什么好工作?工作是受气的、辛苦的。当学生却优哉悠哉,两条路,他为什么选了那条又黑又苦的路?  他说:“我带妹妹到湖中央去划下船。”  “我必需回去工作了。”  他微笑着,“谢谢你。”他很深意的说。  这下子是我面孔红了。他看穿了我的的意思,我们那家店是永远不会大减价的。我只想帮他一个忙,但是想尽了办法,还是着了痕迹,叫他看穿了。  他是一个相当骄傲的人。  “再见。”他说。  他那个不会说话的妹妹向我摆摆手。我向他们说再见,一个人回了小店。老板娘来了几个朋友,正在聊天呢。我从橱窗里把那只音乐盒子拿出来。  老板娘转身过来,“你好像很喜欢它?”  “是。”我说:“我要将它买下来。”  老板娘惊异的说:“上帝,我把整家店顶给你算了,这一个多月来,你买的东西,比顾客还多。”  我笑,“我还是要买它,”我拿出十镑的钞票。  “这是今早我才付你的薪水?”  “是的。”我笑。  “傻女孩,你坐在店里,没事就每样玩具慢慢的玩好了,买回家去做什么?发神经?”  “它太可爱了。”  “好吧,八镑卖给你,自己人。”她说:“瞧,你白白替我做了一个星期。”她耸耸肩。  “谢谢你。”我说。  我付了钱,拿了收据,却再把它放回橱窗里。  老板娘瞪大了双眼,“你怎么了?”  “只是把它放在那里,看上去好极了。”我说。  “我真不明白中国人!”她嘴里虽然这么说,还是咪咪的笑着。  我也不明白自己。  我常常做这种傻事。当我在香港的时候,我送过人一只卡蒂埃打火机,七百块港。事后这个人大概花了三块钱,寄了一张圣诞卡给我,我还乐得半死,因为我喜欢他。喜欢不是用钱来量的。我也买过跑车给男孩子开,花的是爸爸的钱,也是为了喜欢。问题是……问题是我常常喜欢上不对路的人。他们拿我当傻蛋。  我的眼睛睁得不大,看不清楚事实。  像这个八镑,我还得装成店家大减价,求他要这只音乐盒子。为什么?满街都是长睫毛的男孩子,为什么?他感动了我什么?  是那个小女孩吗?  或许。  她会很快乐。一定是因为那个小女孩子。我寂寞我不开心,但是别人,如果我可以帮助别人,我想他们开心一点,这次我可以,何乐而不为呢?我又不希望得回什么报酬。  他们明天会来吗?  他是一个骄傲的人。  他会来吗?  我痛恨恋爱,我甚至避免喜欢某一个人。看,我喜欢这样一对兄妹,我甚至不晓得他们姓什么名什么,我已经挂念住他们了。烦恼就是这样开始的。  要完全的自由,一定要完全的感情独立与经济独立。不过寂寞。真的寂寞呵。  第二天,他没有来。  收店的时候,我对老板娘说:“真寂寞。”  “这是一家寂寞的店。对不起,超级市场才是热闹的。”她说。  我微笑,她很有趣。  我答:“有些人的心,像这家小店,另外一些人的心,像超级市场。”  “你想得太多了,我的爱。”她拍拍我的肩膀,“下一个暑假,回家去,这里太寂寞了。每一个人都回了家。”她说。  我们关门,回去了。  他没有来。他或许永远不会来了。  临回家,我隔着玻璃看着那只旋转木马音乐盒子,看了一会儿我也走了。  第二天是一个雨天。又一个雨天。  一个金发少妇走进来要买那只木马音乐盒子,我说已经卖出了。“还有同样的吗?”她问。“没有,太太,对不起。”我说:“看看别的好吗?”我几乎强逼性的令她买了一只布娃娃。  老板娘看着我,她说:“你是个好售货员,该去吃午餐了。”  “我在这里吃,我带了三文治。”  “昨天你也没出去吃。到公园去,那公园的空气对你有好处。”她扬扬手。  “是,许大大,你越来越像我母亲了。”我说。  她看着我,“你在等一个人,是不是?”  我的脸红了,几乎是马上红的。我以为隔了这些年,已经是既老又辣了,谁晓得心里的事,被旁人一眼就看了出来。我不响。  “但是等谁?”老板娘问:“他为什么不上你家去?是几时发生的事?我也是一个寂寞的人,我很多事,但你不必回答我。”  我不响,还是不响。我想这件事情根木是笨得离了谱的。像我这种年纪,怎么还可以做这种笨事呢?  老板娘开口了,“我喜欢中国女孩子,因为她们还懂得脸红,因为她们会懂得等候,因为她们有时维持静默。”  我笑了,“谢谢你。”我说。  我还在等,等那个长睫毛的男孩子来这里,但等了一个礼拜,他没有出现过。我有时候把音乐盒子取出来,上了链子,听它叮叮咚咚的奏“许久许久之前”,我会微笑。  他一定会来的,不是为了我,是为了这首可爱的歌。  他来了,时间不大对劲儿。我与老板娘都忙,来了一批游客,什么都想看一看,什么都不想买。我蹲在地下,一头大汗,他来了,我没看见他。老板娘轻轻的推我一下,说:“你等的来了。”  “什么?”  “他来了。”老板娘重复一次。  我抬头看见了他,我的欢欣是莫名的。我太高兴了,我把手中所有的东西都扔回纸里。  他的眼睛在微笑。大大的蓝灰眼睛,美丽的眼睛。  “你好?”我问。  “很好,你呢?”他也问!“你还在这里?”  “是的。”我笑,“还在这里。”  老板娘在旁边说:“当然她还在这里,不然你看得到吗?”  我的脸又红了,一定是因为店里人多,热的关系。  我跑到橱窗把音乐盒子拿了出来,我递给他,“我留给你的。”我说:“七十五便士。”  他看住我很久。“我──”  “你得付钱啊。”我说:“我为你留了一个星期了。”  “事实上我不是为了它而来的,我也想来看看你。”  “七十五便士。”我的脸火辣似的熨,但是我笑着。  “好的好的。”他掏出了钱给我。  我松了一口气,我没理其他的顾客,我把他的盒子包裹得极其漂亮,又加上一个大的缎带花。我给他。我真开心,比他还开心。  “谢谢。”他说。  “没关系,你妹妹好吗?”我问。  “我来告诉你,她的耳朵,她可以听得很清楚了,现在他们看她是否可以说话。”  “多么好。”  “她听到这个音乐,会很高兴。”他扬扬盒子。  “我也这么想。”我看着他。  “上星期,我很忙,我在一家木器店工作,他们接了订单,忙得我走不开,对不起。”  “没关系,我知道你会来的。”我说。  “谢谢你。”他说:“你这么忙,不妨碍你了,我还是走吧,下次再见。”  “呃──”  “你要马上回大学了,是不是?”他说:“要开学了。”  “是的.我是大学里唯一的中国女孩子于:那只是一间小大学,荷里斯,就在对面,很容易找。”  “我记得。”他说:“谢谢你。”  “代我向你妹妹问好。”  “我会的,再见!”他扬扬手走了。  我看着他,他短短的棕色头发,他美丽的身型,白T恤,蓝牛仔裤。我微笑了。我知道他会来的。他果然来了,我转回头来。  我帮老板娘打发了那班游客。他们买了不少筷子、珠子、扇子之类的东西。今天生意真算不错,天天这样就好了,我想,热闹一点。  然后我忽然想起,他的姓名,我仍然不知道他的名字。  老板娘冲了两杯茶出来,把其中一杯递给我。  她喝了一口茶,慢条斯理的说:“原来如此。”  我看她一眼,“他有一个妹妹,耳朵刚刚治好,本来是聋的。他买不起那只音乐盒子──”  “所以你送给他。嘿!七士五便士,那只缎带花都不止七十五便士。宝贝,你听着,你爸妈再多,也不够你这么乱花,当心点!男人都一样的,他们不遇是来占一点便宜──大的,小的,他们都是一样。”  我低下了头。  “一声‘谢谢’,你就把生命交了给他?他只在木店里工作,你是大学生,你真打算跟他出去?想一想,我的孩子,想一想。”她真是好意,完全像一个母亲。  “是,贝许太太,我……很不实际,我知道。”  “你几岁了?”  “廿一。”  “你到了该现实的年纪了,张大眼睛,选一个大学生,别浪费时间。是的,他是一个好孩子,但这是生活!不是圣诞节,每天都来免费大赠送,还得了?”她说。  “你认为他会回来吗?”我问。  “谁知道?”她耸耸肩。  我笑了。  “哦,我应一该告诉你一声,唐,那个染红头发去做歌星的男孩子,他要回来了,在伦敦差点没饿死。他求我收留他,我想,好吧,反正你开学要走的,就让他回来吧。”  “他的歌唱得不好?”我奇问。  “谁晓得?”她又耸耸肩。  两个星期过去了。我马上要开学了,于是向贝许小店,贝许太太告辞。她说她会想死我。我说:“我只住隔壁,我一有空就来看你。”  她吻了我的睑。  我把一张字条给她。“我的地址,我的大学,我的名字,如果他再来找我,告诉他,我喜欢他,我希望再见到他。把这张纸给他。谢谢你。”  老板娘看牢我很久。  我垂下了我的头。  我知道他不会来了。老板娘也知道。但希望还是希望,我留下了字条。至于上一次,上一次他到小店来,到底是为了这只‘大减价’音乐盒子呢?还是为我?不得而知。我永远不会知道,也不想知道。──  老板娘接过了字条,她说:“我明白了。”  “谢谢你,再见。”我推门出去。  “孩子!”她追出来,“过没多久就下雪了,你独自一人在此,好好当心自己。”  “我会的,谢谢你,再见。”  她向我摆摆手。我走了。  一间小店。  一只音乐盒子。  一个长睫毛的男孩子。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表演》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两个女子                  陈绾今年廿五岁,在一间官立中学教书,月入一千六百块,家境不错,不需要她的贴补,但是弟妹多,天天吵得不亦乐乎,半年前她征求得父母的同意,搬到外头来住。  陈绾租了一层小小的新楼,两间房间,一个客厅,但是租金贵,要七百块,她想了一想,在西报上登了一段广告,征求住客,这个办法行通了。  三天之后,一女孩子打电话来,谈好了条件,第二个星期便搬进来。  她一进门便说:“嗨!我是玫瑰。”  通常的女孩子总是留长长的直头发,她的头发也长,但是却极之卷曲,一直波浪着垂在腰间,额前垂了几绺下来,眼睛又弯又媚。  陈绾马上被玫瑰的美丽吸引了,她决定把房间租给玫瑰。  “两百五十块一个月。”她说。  玫瑰很爽气,“不,我们分摊好了,我的朋友很多,我用得着这个客厅,我也用得着这个电话求求你不介意吧?”  陈绾说:“不介意。”  玫瑰便住进来了。她是个空中小姐。  一两个月之后,陈绾发觉玫瑰朋友很多,但是却常常跟她在外面约会,电话很频,不过那些男士们很礼貌,此外也没有什么。  她们买了冰箱,又合伙添了沙发、厨具,小小的无字很像个样子。陈绾好脾气,玫瑰够爽朗,两个人相处得很妥当,半年下来,觉也不觉得。  玫瑰有时候会说:“你一定很恨我,我常常用你的牙膏,而且经常不把盖子旋好。”  陈绾答:“没关系,昨天我把你男朋友送的玫瑰花拿到房里,香了一天,算是代价。”  玫瑰的男朋友们都送玫瑰给她,人如花一样。她的男朋友多,各式各样的脸,各式各样的国籍,幸亏她一出差就是好几天,甚至半个月,陈绾觉得她已经够幸运了,又一个这样的同屋住客。  玫瑰喜欢陈绾,玫瑰深觉得陈绾是奇怪的,但是另外有一种生活方式,她常常跟其他的人说:“与我同住的那个女孩子,活得像玛利亚!从来不出去,我打赌她是处女。”她喜欢陈绾。  现在是除夕了。  陈绾一个人缩在床上看书,房间角落有一只小小的电暖炉。她不愿意常开暖炉:太费电,玫瑰常常不在家,要她分摊同等的电费实在不应该,虽然她不在乎,但是越不在乎就越不应该。  没想到电门铃响了起来。谁呢?陈绾想:这种时候。  陈绾跑下床,去开门,天气是有点冷,她才把门拉开了,玫瑰一阵风的卷进来,香气扑鼻,她穿着一件狐皮大衣,长长的银灰色毛皮衬得她像洋娃娃似的,头发刚刚做过,云一般的散下来。  她手上抱着大包小包,没有空,一只脚把行礼踢进屋子。  她嚷着:“陈绾!今天你怎么会在家?”  陈绾笑,“我不在家,谁来给你开门?”  “哎呀,陈绾!我的天,明天是新年啊,今天晚上你还孵在家里?”玫瑰有点惊异。  陈绾笑笑,“你累了吧?”  “累了!”她一手脱了大衣,里面穿着窄窄的绒线衫,胸脯高,腰身细,腿长,她是不折不扣的一个美女。  “累与不累,你还是一个美女。”陈绾替她挂好了大衣。  “别乱说了,我去了这么些天,你又放假,在家干吗?”  “看书呀!”陈绾说。  “你真该变一下,”玫瑰说:“在家不是好消息,我们去跳舞,好不好?快换衣服。”  “很晚了。”陈绾说。  “才怪呢,起码有六个舞会还在进行中,来,我们走。”  “不,玫瑰……他或者会打电话来。”陈绾说。  玫瑰无可奈何的说:“圣诞你说他会打电话来,他有吗?白等了一个晚上。你不可以天天为一个长途电话活着,跟我出去,别理他!”  “他是穷学生,他靠奖学金。”陈绾解释。  “哈!几十块钱一个电话,你太痴心。”玫瑰嘲笑。  陈绾一点也不生气,她了解玫瑰。她说:“你去好了,我帮你收拾东西,你去!”  玫瑰软下来了,“不,那种舞会,也无聊,我又累得慌,我不过想你去热闹一下罢了,既然你不去,我在家陪你。”  “谢谢你。”陈绾笑了。“啊,对了,你不在家的时候,那个人还是天天送玫瑰来,而且是黄色的。”  玫瑰很有兴趣的问:“是吗?他真送?”  “唔,”陈绾答:“而且都给我享受了。”  “他很笨,我又不爱他。”玫瑰说。  “你爱谁?”陈绾问。  “我爱我自己。”玫瑰说:“这最安全,像你,等一个长途电话求求我永远不会明白。”  “你长得美丽,所以你不明白。”陈绾说。  “我不喜欢你那样说,你长得很好,陈绾,只是你太想不穿,我的意思是,就算你出去约会几次,他也不会知道,相反的说,他与什么人在一起,你也不知道,是不是?难道你们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嘛?”  陈绾说:“在他信里……”  玫瑰笑道:“那些信!它们是我所看过最虚伪的信,一直鼓励你,说得冠冕堂皇的,他如果真要鼓励你,他就应该回来,或是寄一只订婚戒子胡来。”  陈绾说:“你的口气与我母亲一样,刚才我回去吃年夜饭,她也这么说,所以我没有留在家中。”  玫瑰说:“所以,旁观者清。”  她站起来,用一条丝带缚住了长发,走到电话前,坐下,拨了好几个电话,她没有半刻停的时候,永远是男人栽在她手里,好手段。不过她这样玩法,陈绾想,未必是个长久之计,没有安全感,陈绾学不了她。  玫瑰想改变陈绾,陈绾也想改变她。  每天跟一个不同的男人出去,到底对名声不太好,一般人对空中小姐并不太推荐,而玫瑰又偏偏像个代表似的,没有一个地方不像交际惯了的女孩子。  她美丽,占了便宜,但是那些跟她玩的男人更占便宜,陈绾一直认为男女之间没有什么可玩的,多大的高手也有摔筋斗的一天。  有时候她劝玫瑰,有时候玫瑰劝她。  陈绾只有一个男朋友,十天一封信,在外国念书,过了年,再等九个月,便回来了。她把希望寄得很远。  玫瑰还是在打电话。讲了很久,她才放下话筒,整个人缩在沙发里,像只猫。陈绾递过去一杯苹果酒,她一饮而尽。陈绾又把暖炉取出来,对着她。  虽然不准放鞭炮,街上偶然也听见疏疏落落的放炮仗声。  玫瑰凝视着陈绾,她说:“我是男人,一定娶你。”  “算了,”陈绾说:“你是男人,我才不嫁,你一定在外头拈花惹草的。”  玫瑰仰着脸笑了,她脸上化妆浓,但是浓得好看。  陈绾脸上雪白腻滑,只有秀气,缺了那份艳媚。  陈绾说:“我们同住半年了,真难以想象,我们这样不一样,但是相处得这么好。”  “是的,半年了。”玫瑰另有想法,“时间过得真快,我在计算,我还剩下多少青春。”  陈绾笑问:“你的青春标准如何?”  “我放得很宽。一直到廿九岁,一个女人还可以说青春,你不能说卅岁青春吧?”玫瑰也笑,“我没有告诉你我几岁了?廿六了,不过我告诉他们廿三岁。”  “你看上去是只有廿二、三岁,”陈绾说:“你还可以玩三年。”  “是的。”玫瑰说:“以后的事,谁管呢。”  “真的不管?”陈绾问她。  “不是不管,管不了。”玫瑰倦倦的笑。  “你去睡吧,洗个澡。”陈绾说。  “你还在等电话,是不是?”玫瑰说:“怕我偷听,叫我去睡?”她笑,“你道我不知道?”  陈绾叹口气,“真正狗咬吕洞宾。”  “得了,你这样下去,迟早会养一条狗,老处女都养狗。”玫瑰笑。  “去你的!”  “我去我去,电话铃就响了,好好的等吧。”  但是电话铃没想,没有直接响。到了十一点半,陈绾听了一个电话,是他的母亲打来的,他母亲向陈绾问好,祝她新年快乐。  陈绾有点惆怅。几十块钱,他又一次的省下了。陈绾愿意付这个费用,她多么想听他的声音。但是他把电话打到家去,再叫家人问候她,隔了这样厚的一层。  陈绾没精打采的上了床。  临睡之前她去看看玫瑰,玫瑰有吃安眠药的习惯。她穿着比基尼薄纱睡衣,这么冷的天气,被子也不盖好,化妆倒是洗掉了。陈绾常替她盖被子。  玫瑰有良心,她说:“我这半年来没伤风,你有功劳。”  如果这话出自一个男孩子口中,当然更好,陈绾想。  但是他从来不这样说。他就快回来了,一切会变得明朗化,见面到底跟通信不一样,到时她会请教玫瑰,也打扮一下。  十天之后,陈绾收到一封信,上面他道了歉,解释不打电话是因为想储蓄多一点。陈绾马上回心转意,半丝怒气都没有了。他储蓄是为将来,她会是他将来的一部分。暂时的忍耐算不了什么。  玫瑰却来告诉她:“陈绾,我爱上了一个人。”说这个话的时候,连她自己的口气都是惊讶与不置信的。  陈绾几乎把茶杯松手打破,“谁?”  “一个明星。”玫瑰说。  “哦,玫瑰,”陈绾马上失望了,“你又不是十六岁。”  “是的,我知道,但是我实在是爱上了他,而且他也很爱我,如果他向我求婚,我想我会答应的。”玫瑰把手放在额角上,“我自己也不相信,太突然了。”  “你总是一阵风似的,上回那个纱厂小开呢?”  “那不算,这次是真的,我自己知道。”  “他向你求婚了没?”陈绾问。  “还没有。”  “你听上去很有信心。”陈绾笑说。  “正如你说的,”玫瑰仰脸笑了,这是她的习惯动作,“我长得很美,陈绾。”  她买了电影画报,指出那个明星给陈绾看。他们是再一个舞会认识的。他来接过玫瑰两次,他长得实在好,毫无疑问,人比照片更漂亮。  玫瑰真的爱上他了。  她与他出去,请了假与他出去,一连一个月,没有见过别的男人。这一定是爱了,在玫瑰来说:这简直是伟大的爱,而且她说话的态度也两样了,常常在家坐着翻画报,等他的电话来约她出去。  她并且修掉了长发,因为“他喜欢短发”,她说。  陈绾觉得太可惜了,不是每个女人可以留玫瑰那么漂亮的长发。但是玫瑰爱上了一个人,她不在乎。  在这个月里,陈绾收到了三封信,她写了四封。  陈绾总是很小心的算着她收到的信,读了几次之后,才把它们好好的夹在一个文件夹子里求求有空时还是拿出来看了又看。  又过了一个月,玫瑰还是跟那个男明星在一起。陈绾开始尊敬玫瑰求求她以前只是没有碰到可以爱的人,现在她变得这样正常,健康。陈绾祝他们幸福。她希望玫瑰可以嫁给他,她实在该玩累了。  陈绾在等他们的婚讯。  有一天,还是春天,陈绾放学回来,开信箱,信箱掉出一封她等待的信,她快乐,抓紧了信,进电梯,到了家门,她习惯的用带着的锁匙开了门。  她没想到玫瑰在家里。  玫瑰躺在沙发上,深深的吸着烟。  “一屋子的烟!玫瑰。”陈绾放下手袋与信,去开窗。  “别动,”玫瑰沙哑的声音,“就让它这样子!”  陈绾的手已经碰到窗子了,她听出玫瑰的声音异样,缓缓的转过身子,看到了玫瑰的脸,吓了一跳。  她奔过去,跪在玫瑰身边,“你怎么了?”  玫瑰苍白着脸,嘴唇破了,左颊上一块淤青。  “什么发生了?”陈绾追问:“你说呀!说呀!”  玫瑰弹了弹烟灰,吸了一口,按熄了烟。  “我们完了。”她说。  陈绾张大了嘴,“完了?”  “是的。从头到尾我被骗了,”玫瑰哈哈大笑起来,“我跟他打了一架。”  “玫瑰!”陈绾惊叫!“你求求”  玫瑰的眼泪忽然之间如潮水般的涌了出来,她大哭:“陈绾,陈绾,你叫我怎么办?我真后悔不听你说!我应该好好的守在家里,像你一样的乖,谁叫我送上门去叫人家骗那?”她号啕着,整个人埋在陈绾怀里。  陈绾紧紧的抱住她。  她为玫瑰难过。两个月了,她真是爱上了这个人,然而却落得这样子。不过陈绾却也觉得安慰,至少她发现她的生活方式是对的:一个单身女子应该清心寡欲。寂寞孤单虽然难受,却可以避免这种玫瑰式的伤心。  而玫瑰式上得山多终遇虎了。  从那天开始,玫瑰把工作都辞掉了。  她整天在家,不出去。  陈绾把她看守得很紧:把她的安眠药藏起来,弄好菜给她吃,买了很多漫画回来,报纸上又那个男明星的照片,她马上丢掉,免得玫瑰看了伤心。  玫瑰还真伤心。  自从那天之后,她没有再哭,但是她整个人变了。她不化妆,她不穿新衣服,她天天只是披着厚睡袍,耽在家中,有时候抽烟,有时候站在窗前。  陈绾再一次的想:她实在是爱他的啊!玫瑰几时有为任何一个男人挑过眉毛呢。她是这样美丽,他还嫌她什么呢?骗这样美丽的女孩子,是残忍的,美丽的女孩子不习惯失败,况且她又是真心的。  陈绾逗她开心。她说:“玫瑰,带我去跳舞,明天又是星期天了。”  玫瑰反而会说:“算了,陈绾,我没胃口,那种场合里的人,连我都应付不了,你还去呢。”  “那么去看电影。”  “不去。”  “熨头发,你的头发直了。”  “熨个鬼,都铰掉了,真可惜,还骗了头发去。”  陈绾见招她伤心,又不好提了。  有时候陈绾见她面色实在不好,也叫她出去走走,她总是无精打采的低着头,街上什么都没看见。这叫陈绾担心,但玫瑰从来没有要S要活的,这是她的好处。  她问:“陈绾,别当我不知道,把我的安眠药还出来,我这样就死了?没这么容易呢,你放心,我还真会活到八十多岁。”  陈绾把安眠药还了给她。陈绾相信玫瑰。  “你打扮打扮好不好?”她要求。  “是不是我见不得人了?”玫瑰反问她。  “别多心,我喜欢你花枝招展的。”  “打扮给谁看去?”玫瑰冷冷的说。  “那个人还是每天送黄玫瑰来,给他看好了,也给我看。”  “我不爱那个人,你又是女孩子。”  “你以前还不是照过日子?开开心心的多好。”陈绾说。  “以前是以前。”  她不听。  不过有时候她问:“那是他的信吗?如果不是太肉麻,读给我听听,说不定可以令我振作一下求求天下还是有好男人的,只是我没碰上。”  陈绾笑着叹口气,谁会想到玫瑰有这么死心眼呢?爱上了一个男人两个月,为他又哀伤两个月。  不过她还不承认,“屁,”她说:“我只是生气,怨自己太笨。快把信念来听听。”  陈绾把信读完了,玫瑰会说:“很有意思,几时我也找个人通通信,多纯情,总比我好,还没吃到鱼就一身腥气。”  陈绾笑。  玫瑰在渐渐痊愈,她看得出来。  玫瑰问:“他几时回来?”  “照说是十一月。”  “唔,不远了,回来让我看看他。他回来你们还可以开始谈恋爱,我,我已经完了。”她低落的说。  “别乱讲,谁完了?”  “我。”玫瑰指指胸口。  玫瑰没有完,她精神稍好的时候,又恢复了工作,换了一家航空公司,生活比以前规矩。头发又熨了,比以前短得多,但是也是一个圈一个圈的,她瘦了好几磅,不过看上去更带点楚楚可怜,化妆也减少了。  陈绾很觉安慰,玫瑰有玫瑰的优点,至少她不再嘲弄陈绾,说她会做老姑婆,她也比较欣赏陈绾的信。  陈绾放了学,照常开门回家。  玫瑰前天出的差,大概一、两天后会回来。  她正在煮面的时候就听见电话铃响。  她穿着围裙去接听。“谁?”她问。  那是他母亲的声音,“我呀!陈小姐。”他母亲一直叫她陈小姐。  “伯母,什么事?”她笑问。  “啊,没什么,我们大弟今天来了电话……”她说。  陈绾的心一跳,她佯装镇静求求是他要回来了?  他母亲的声音吞吐起来,“陈小姐,这事我们都觉得突然呢,大弟在那边订婚了,对象是一个护士求求”  陈绾耳朵“嗡”的一声,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一只抓住电话的手一直抖,她呆呆的站着。  “陈小姐?陈小姐?”  陈绾太要强了,她不可以有话柄落在别人手上!她提起精神说:“是,伯母,他订婚了?很突然呢。”  “是呀!他叫我通知你,大弟说你一定会替他高兴,他说你一直是他的好朋友,他是把你当妹妹一样的,过几天,等他梢空了,他会把这件事情详细的写信告诉你。”  “那太好了,我会去信恭喜他的,谢谢你,伯母。”  那边似乎很满意,说:“陈小姐,就这么办了。”  “好,再见。”  “再见。”说了再见,那边便把电话挂断了。  陈绾却紧拿着听筒,像做梦一样的站着。  落了空了,什么都落了空了。怎么会呢?玫瑰的失败是因为玩得太多,她呢?她可是天天坐在家里的。  厨房,炉子上的面汤一直滚出来,“滋滋”的响。  陈绾缓缓放下听筒,进到厨房,关了炉火。  她的手被烫了,红了一块,也不觉得痛。  她到房间里,蜷缩在床上。其实房间里一直只有她一个人,但是以前她从来不怕,现在两样了,现在她觉得阴影渐渐的罩下来。  玫瑰还要学她呢,陈绾茫然的想,如果晓得她的结果,玫瑰会怎么样?  炉子上的面始终搁着。  第二天,陈绾没有去上课。  没想到刚刚在为玫瑰伤心,她也落得了这样的结果。  必须振作起来,女人活着,总不能单为男人。第三天陈绾就上学了。回来的时候,一看到信箱,心里就绞痛,她把两年多来的信,通通拿出来,放在厨房里烧掉,那烟呛得她咳嗽起来,但她还是一封封的扔进火里,最后连那个文件夹子都烧了,但她也不觉得好过,埋头埋脑的睡了一个下午。  玫瑰应该回来了。  陈绾去理发店,剪了一个新式的发型,又修了指甲,把存款拿出来,买了好几件新大衣,她决定好好的享受一下人生。  玫瑰回来了。她看到陈绾,吓一跳,“咦,你怎么搞的?弄得我差点不认得你了。”  陈绾勉强的笑,“是吗?打扮一下,免得你又叫我去跳舞,我像个蓬头鬼似的跑不出去。”  玫瑰不知就里,笑了。  玫瑰看上去真是轻松多了,她坐下来,老习惯,拿着一杯苹果酒喝。  陈绾问:“你的气色不错那,这次旅程还开心吧?”  “还可以求求”  “我们几时出去逛逛?”陈绾问:“在家快闷S了。”  “你真想出去?”玫瑰奇问:“不是说笑话吧?你不必为我好,故意叫我去散心,我是早忘了。”  “不,”陈绾说:“不是为你,我自己想出去。”  “你变了呢,如果真想出去,那也无所谓,等我打电话打听打听,还愁没处去?”  “所以跟着你,总没错!”陈绾强笑着。  “不过你先听我讲完了这件事再说。”玫瑰说。  “甚么事?”陈绾问。  玫瑰伸出一只手,手指上套一枚不大不小的钻戒,闪闪生光,她说:“我订婚了,我想穿了,陈绾,一个女人,还是像你好,规规矩矩,找个对象嫁过去,未必不是好事,真的玩老了,找谁去?刀没有一直利的道理,我一向觉得你古板,那晓得这才是女人该走的路,我明年结婚,这是个老实人,错不了的。”  陈绾怔住了,她弄糊涂了。  玫瑰结婚?怎么玫瑰会跑去结婚?  陈绾自问:我呢?我呢?守着一个男人有什么好?什么好?怎么玫瑰反而走到她的路上来了?  玫瑰问:“陈绾,你不恭喜我?”  “恭喜你。”陈绾麻木的说。  玫瑰可真的修心养性起来,她去学烹饪,学插花,甚至学国画,一副洗尽铅华预备做归家娘的样子。  陈绾却也改变了她的生活方式,她渐渐放了开来。  她的想法完全变了,转了一个大圈子,她开始想:廿五岁了,再这样下去,到几时呢?外面的空气还没透过,就老了。要玩该早玩,像玫瑰,回头还来得及,玫瑰才是对的,玫瑰可没有太迟,她照样订了婚,还不是嫁了出去?  陈绾后悔以前的日子,她出去看电影,跳舞,在人群中驱散寂寞。她开始真正的明白玫瑰。  不久玫瑰会搬出去,她会更孤单了,非想一个好办法不可,她认识一个男孩子,然后是另外一个,再另外一个。  玫瑰惊讶,但是陈绾没跟她说什么。  不过聪明如玫瑰,猜得到:信箱里没有信了,陈绾也不再提到“信”字了,而那个夹子,似乎也失了踪。失去一样东西,当然要紧紧抓住另外一样填补,玫瑰只希望陈绾没有抓错求求她自己是过来人。  松花的人换了样子,花也换了种类,不止限于玫瑰,有金盏草,有雏菊,兰花,照样香喷喷的。屋子里两个女孩子都不觉得什么。一切都没有改变,一切照旧。  电费单来了,照样分摊求求现在用电比较多的是玫瑰,她未婚夫一来,她就煮咖啡弄点心。租金也老样子一人一半,不过陈绾说:“搬出去之前,要早一个月通知我,好让我找新房客。”  玫瑰说:“你还要继续招房客?别太叫我伤心好不好?我可不愿意我睡过的房间让人家睡。我看你找个人,我们一齐嫁掉算了。”  陈绾笑,“你嫁好了,你看看我这些松花的人,难道我叫他们失望不成?”  “你爱他们吗?”玫瑰怀疑的问。  “爱,都爱,玫瑰,我也想穿了,多谢你训导有方,最安全的方法,是爱所有的男人,不是爱一个。”陈绾说着拿了外套出去了。  她是很轻松的,白皙皮肤加点粉,更是玉脂一样,那些信,谁还牵记那些信?人总得一直活下去,到老S为止。  玫瑰笑了。  她说:“好好的去玩,我会替你开门!”  “再见!”陈绾出去了,“我十二点一定回来。”  玫瑰正在织一件绒线衫,淡蓝夹白花,显然是男人穿的,她刚刚学会这套玩意儿,一针一针,织得很辛苦,织针是从陈绾处借来的。  陈绾呢,在楼下等她的男朋友,一辆小小的银灰色车子开过来了,车门打开,陈绾笑着上车。  一切都没有两样。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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