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争霸2通关存档:学校创建特色研究中概念界定的再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01:51:04

学校创建特色研究中概念界定的再思考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 郭继东

 

    自《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以来,学校创建特色的实践活动不断深入,理论研究也渐成热。在学校创建特色这一范畴中,学校特色、办学特色和特色学校是研究人员经常使用的几个概念。从实际使用情况看,学校特色与办学特色的含义相近,多数研究者并未将它们作严格的区分,因而可视为同义词。这样,学校特色和特色学校就成了这一领域的两个最基本的概念,学校创建特色的理论体系都须建筑在它们基础之上。因此,阐明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廓清其外延,对于学校创建特色的理论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一、学校特色的内涵与外延
    就笔者所知,目前对于学校特色的界定不下二十种,较具代表性的有:
    我们将学校特色界定为:学校在长期的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独特的办学风貌或教育风格。这里所讲的"独特",不能仅理解为是学校这个整体中的某个教育要素的个性体现,也不能狭义地理解为是"你无我有,你有我精",而是指学校整体的个性。它是学校整体中最具典型意义的个性风格或个性风貌。——邢真:《学校特色建设理论的探讨》
    所谓办学特色,就是要创办文化上有自身特色的学校,这种学校在文化的各个层面--精神、制度、行为乃至物质设备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区别于其它学校的文化特征。
    ——郑金洲:《"办学特色"之文化阐释》
    办学特色是学校在长期教育实践中形成的独特的、优质的、稳定的教育风貌。
    ——王宗敏:《对办学特色几个基本问题的理论思考》
    学校特色,是办学主体刻意追求逐步实现的学校工作某一方面特别优于其他方面,也特别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的稳定的品质,也称为办学特色。
    ——孙孔懿:《学校特色的内涵与本源》
    学校特色一般是指一所学校在全面育人工作中所选择的重点,或是把已出现的某种经验特色通过深化积累,逐步形成某种富有个性的强项或优势。
    ——吴秀娟:《关于学校“各自办出特色”的哲学思考》
    笔者认为,我们的学校特色应该是学校创造性地贯彻教育方针所形成的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稳定的个性风貌。
    ——梁志大:《关于学校特色和特色学校的思考》
    显然,人们对于学校特色的认识尚未达成共识。有人将学校特色视为某种富有个性的强项或优势,有人把它理解为学校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稳定的个性风貌,有人强调它是学校整体个性的体现。那么,学校特色究竟是什么呢?李保强同志在分析学校特色的现有定义时指出,目前人们的认识实际上存在着三种倾向:
  其一,微观认识。此类认识站在低维度上看问题,认为创办特色学校的目的在于学校内部教育机制的转轨,使中小学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因而学校特色被认定为学校的教育特色。根据这一思路分析,上文列举的王宗敏同志的定义无疑属此类。孙孔懿、吴秀娟、梁志大同志的定义虽各不相同,但他们都是把学校的某一方面的独特之处理解为学校特色,也是从微观角度来认识的,故亦可归属此类。
    其二,中观认识。此类认识在学校层面上看问题,把学校特色看作学校办学的特征和学校整体的风貌。这种认识不仅承认学校特色是学校办学中独特的、稳定的、优质的个性风貌,还特别强调是学校的整体性特征。上面提到的邢真、郑金洲同志的界定应该归为这一类。
    其三,宏观认识。此类认识站在高维度上看问题,把学校特色的概念理解得相当宽泛,并把创办特色学校作为基础教育发展的战略思路。譬如,有论者指出:“我国的基础教育从其阶级属性来说是属于社会主义教育的范畴,从广义上说,这也是我国中小学的学校特色。”这显然是从宏观的层面上看待学校特色的。
上述种种认识的分歧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还是能够从各种阐释中找出它们的共同点。事实上,无论从哪个层面、哪个角度来看问题,有一点是所有的研究人员共同强调的,即:学校特色是学校所具有的独特的个性风貌。而这恰恰是这一概念的核心要素,是学校特色的本质所在。所以,笔者认为,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学校特色这一概念--学校特色是学校在办学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独特的个性风貌。
    必须注意的是,特色是在比较之中产生的。没有比较,特色也就无从谈起。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比较可以多角度、多层次地展开,从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角度出发,必然会对学校特色作出各不相同的解释。但这种差异并不是学校特色本身在质的规定性上存在差异,而是其具体表现形态上的差异。着眼于宏观层面,看到的是学校特色的宏观表现形态;着眼于微观层面,则看到的是其微观的表现形态。从分析的角度,观察到的是学校的某一方面特色;从综合的角度,观察到的则是学校的整体风貌。因此,学校特色的外延当是比较宽泛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可能形成其特色,因而学校工作的范围有多大,学校特色的范围就有多大。就上文列举的六种关于特色学校的界定看,有人将它限定为学校的某一强项,有人把它确定为学校工作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独特风格,有人将它扩展为学校的整体风貌。事实上,某一强项也好,整体风貌也罢,都是学校特色的反映,不过是表现形态不同而已。
    二、特色学校的内涵与外延
    关于特色学校定义也不少,比较重要的有:
    所谓特色学校,是指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本校的优势,选准突破口,以点带面,不懈努力,逐步形成自己学校的独特风格。
    ——王承钅军:《特色学校管窥》
    特色学校是指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有别于其它学校的独特的办学风格、独到的教育思想、鲜明的教学手段。
    ——赵福庆:《特色学校建设刍议》
    特色学校是指学校在教育发展过程中,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教育方针,形成其具有特有的教育思想为核心的办学体系,并被全体成员所内化的具有稳定个性和风格的学校。
    ——马联芳等:《特色学校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思考》,《上海教育科研》,1997年第10期
    特色学校是在先进的教育思想指导下,从本校实际出发,经过长期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独特的、优化的、稳定的办学风格与优秀的办学成果的学校。
    ——顾颉:《试论办学特色与特色学校的关系》
    特色学校是实现整体化、具有整体风貌、育人效益显著的学校。
    ——梁志大:《关于学校特色和特色学校的思考》
    笔者认为,王承钅军,赵福庆同志的定义属于同一类型,两者的相同之处在,定义的落脚点是“独特的风格”(以及独到的教育思想、鲜明的教育手段),而不是“学校”。因此,这类定义实质上是对学校特色的描述,而不是对特色学校的解释。按照通常的“属+种差”的定义方式,“特色学校”这一概念的“属”是“学校”,“种差”是“特色”(即与其它学校的差别)。因此,准确阐发“特色学校”的要领在于说明它是什么方面与其它学校具有差异的学校。不难看出,王、赵二同志的定义颠倒了概念中的“属”与“种差”的位置,因而偏移到对“学校特色”的分析上去了。显然,抛开学校这个“属”来揭示特色学校的涵义是不妥当的。
    顾颉、梁志大、马联芳等同志的界定属于另一类,他们的共同点是都没有偏离到对学校特色的解释上去,而是立足于学校这个"属"来揭示特色学校的涵义。他们都强调特色学校是有个性风格的学校,并且这种风格应是整体性、综合性的而非个别性的。值得注意的是,顾颉、梁志大同志的观点与马联芳等同志的界定有着细微但很重要的区别。顾、梁二同志除了强调特色学校应有其整体风格外,还特别指出它是具有"优秀的办学成果的学校"、是"育人效益显著的学校"。这就是说,特色学校不仅要形成风格,而且要产出结果。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创建特色学校的终极目标是提高育人的质量和数量。
    如果不能更多、更好地培育出人才,学校的风格再鲜明、再独特,也是毫无价值的。特色学校之有别于一般学校,不仅仅是表现在办学风格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育人成效上。因此,“独特的整体风格”与“出众的办学成果”是特色学校最本质的内核。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十分赞同顾颉、梁志大同志对特色学校内涵的揭示,尤其是后者的表述更为简洁明了。
    明确了特色学校的内涵之后,其外延就不难确定了。在实践中,常常有一些同志将有一两个强项(如:某一体育项目或某一学科)的学校看成为“特色学校”,这实际上是名不副实的。因为这些学校往往只是在某个项目上有特长,并未形成整体的学校风貌;只是培养了少量的尖子人才,并未使所有的学生都得益。因此,这类学校不应包括在特色学校的范围之内。同理,有的研究人员所列举的特色学校模式(如:河南安阳市人民大道小学的德育特色、四川垫江中学的智育特色、上海巨鹿路小学的体育特色等),也不宜归入特色学校的范围。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上面提到的那些学校都有可能成为特色学校,这与我们正在讨论的概念外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不可混淆。另外,有的同志把诸如外国语学校、舞蹈学校之类的学校视为特色学校。笔者认为,这类学校在办学条件、培养目标上都明显地有别于其它学校,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学校。这类学校同样存在"如何办出特色"的问题,它们并不能因其特殊而自然成为特色学校。
    三、学校特色与特色学校的概念关系探析
    关于"学校特色"和"特色学校"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一种意见认为,学校特色与特色学校的意义没有什么区别,可以相互替代。一种意见认为,学校特色与特色学校是同质而不同层次的两个概念。对所有的中小学都可以提出办出自己学校特色的要求,这是学校特色建设的初级阶段。而特色学校则是学校特色成熟的标志,是学校特色建设的高级阶段。”在这里,前一种意见否认学校特色与特色学校之间存在区别,根据这种观点,采用两个概念进行表述显得多余;而后一种意见虽然承认学校特色与特色学校的不同,但将它们理解为具有上下关系的同一序列的概念,即学校特色是特色学校的初级形态,而特色学校是学校特色的高级形态。
  上文已经对学校特色与特色学校的界定作出了分析,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不能把特色学校和学校特色作为同序列的概念来看待,更没有理由作为同一个概念来理解。即使是从语词的角度分析,两者也不可混为一谈。学校特色所指称的是一种特色,是区别于产品特色、商业特色的学校的特色;而特色学校指称的是一种学校,是区别于一般化学校的、有自身特色的学校。显然,两者不应是同一个概念,也不存在概念上的上下位关系,它们分属不同的概念序列。“学校特色”作为一个属概念,统摄着“学校教学特色”、“学校科研特色”、“学校管理特色”等种概念,同此构成一个概念序列;“特色学校”则作为一种概念,与“有特色的学校”、“名牌学校”等构成另一个概念序列,该序列的属概念为“特色化学校”,它与“一般化学校”相对应。
    当然,我们并不漠视两者的联系。正如有的同志所言,“所谓特色学校,简言之,就是指具有自己办学特色的学校。”这话虽然有些简单化,但道出了两者之间不可分裂的关系。特色学校必然是有学校特色的学校,但有学校特色的学校不一定就是特色学校。如前文所述,学校特色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当它仅仅是一种优势项目或某一方面的特色时,只是局限于学校工作的一部分,不能反映学校的整体办学质量。因此,这样的学校还不符合我们对"特色学校"的界定,将它称为"有特色的学校"更为恰当。当学校特色渗透于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出一种总体风格并产生出相应的育人效益,这样的学校达到了“特色学校”的层次。而“名牌学校”则是办学的最高境界,它建立在“特色学校”的基础之上,需要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使学校的整体特色形成传统,通过培养层出不穷的优秀人才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并最终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有特色的学校”、“特色学校”、“名牌学校”是特色化学校的不同层次,实现层次之间跃迁的关键是学校特色的逐步拓展,不断细化、长期积累、广泛辐射,这就如同蚕做茧变成了蛹,蛹成熟化作了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