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网红主播有哪些: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受贿237万元被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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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受贿237万元被判13年

2011-11-23 15:08:12 来源: 北京晚报(北京) 

    核心提示:11月22日,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刘允洲受贿案宣判。法院审理认定,刘允洲共有3起受贿事实,共受贿237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刘允洲利用担任国土资源报社巡视员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违规为横店圆明新园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提供帮助。

本报讯“坚强啊,你要坚强啊。”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刘允洲被法警押出法庭时,其家属在旁听席上站起来不停地劝他。今年64岁的刘允洲因受贿237万元,今天上午10时30分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法院审理后认定,刘允洲共有3起受贿事实。第一起是发生于1997年至1999年,当时刘允洲担任中国土地报社社长兼国家土地管理局宣传中心主任,他接受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国海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上海地产项目并获得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该项目示范小区的命名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吴国海给予的住房一套,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9.02万元,后刘允洲支付房款12万余元。第二起发生在2003年至2004年5月期间,当时刘允洲担任国土资源报社总编辑,他为北京时代东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拍摄影视剧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给予的10万元。

刘允洲的第三起受贿事实,与浙江横店的“圆明新园”项目有关系。他在2007年间,利用担任国土资源报社巡视员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反国家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审批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共创共有共富共享委员会主席徐文荣给予的人民币180万元。

法院认为,刘允洲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接受调查时,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部分赃物已被追缴,故可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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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受贿案牵出国土部副部长

10月26日,国土资源报原总编刘允洲因涉受贿230余万元在北京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其违反规定为横店圆明新园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提供帮助。媒体称国土部原副部长李元被“双开”也受到刘允洲案件的牵扯。检方称,因刘允洲主动坦白,并有检举行为建议从轻处罚。

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李元被"双开"

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国家土地原副总督察、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元,因涉嫌违纪,日前在国土资源部小范围的会议上被宣布“双开”。兔年春节前,国土资源报社前社长刘允洲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双规”,此案或涉及李元。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作者: 杨昌平 )责任编辑:NN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