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牛首页的店铺数据:《新群体事件观——贵州瓮安“6·28”事件的启示》读后感 ——“三力”笔谈 ——推进“三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10:56:06
重新审视瓮安事件    积极探索应对良策 
       ——《新群体事件观——贵州瓮安“6·28”事件的启示》读后感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的高发、多发态势一直是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难点问题。从去年的瓮安事件到今年的石首事件、“新疆7·5事件”,各地群体性事件此伏彼起。从我区来看,集体上访、突发群体性事件等时有发生,规模性、组织性也越来越强。为积极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最近,结合全区的“三力提升”活动,我细细研读了《新群体事件观》一书。该书系新华通讯社贵州分社原社长刘子富在瓮安事件发生后,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形成的重要著述。对于这一事件,作者没有像许多网民那样停留在批判上,而是做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看了以后,我静下心来,仔细思考,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正确应对群体性事件,需要我们树立新的观念  
   刘子富在《新群体事件观》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新群体事件观”的概念,包括现场第一原则、就事论事原则、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真相原则、反思自责原则、问责制原则以及慎用警力原则,这是对贵州处置“瓮安事件”的实践总结。书中指出:贵州省积极稳妥地处置“瓮安流血事件”的成功经验表明,过去旧的处置群体事件的模式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消减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激化矛盾……必须确立“新群体事件观”,才能妥善地防范和处理群体事件,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 
  从书中介绍的贵州处置“瓮安事件”的实践看,我认为树立“新群体事件观”,关键是做好六个方面:一是,亲临现场。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主要领导必须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开展工作,靠前掌控事态的发展情况。二是,就事论事。不能轻率地把群众的集体行动视为是与政府的对抗行动,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的经济、民生利益诉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三是,信息公开。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我们藏着、掖着是肯定不行的。要在黄金24小时内公布准确、真实的信息,查明多少,就公布多少,不说没有依据的话,不表违背原则的态,更不能隐瞒事实真相。四是,引导舆论。在李树芬死亡事件发生后,游行请愿的消息就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飞速传播,网上也出现了很多不实的消息,这最终导致了矛盾的激化。因此,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必须重视舆论引导,强化对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型媒体的监管,有效防止蓄意串联和恶意炒作。五是,“切割”问责。上级不能为下级“买单”、“背书”,要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分清责任,对于因工作不作为或乱作为,甚至是渎职引发群体性事件,产生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六是,慎用警力。不与群众发生直接对抗、冲突;在“妥协”和“压制”之间拿捏尺寸,该“柔软”的,“自身要柔软”,该“强硬”的,当然也要“强硬”,如发生了打砸抢烧,就要果断处置,将肇事者绳之于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品质之城、美丽之洲”的机遇期和黄金期。同时在这一阶段社会矛盾的“触点”会越来越多、“燃点”会越来越低,往往稍有不慎,小问题就可能引发大事端。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树立“新群体事件观”,认真把握好以上六个方面,真正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功夫用在平时,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  
  二、正确应对群体性事件,需要我们把握五个重点 
  通过深入学习《新群体事件观》一书和分析近年来全国影响较大的群体事件,我发现几个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即:起因很小—基层反应迟钝—升级为群体性事件—基层无法控制—震惊高层—迅速处置—事态平息。要认真吸取几次事件的教训,我认为必须注重源头预防,变被动为主动,通过创新机制,健全制度,不断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 
  一是要创新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制度。在瓮安事件中被问责的原瓮安县委书记王勤,在他在任的7年时间中,瓮安县GDP翻了近一番,财政总收入增长了近3倍。王勤本人在当地干部群众中的口碑也很好,非常廉洁,不搞腐败。那么“王勤现象”的问题出在哪里?就出在干部的考核评价上。目前我们的党政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群众几乎无法参与,往往注重的只是经济指标和数字,这导致了一些基层政府对社会稳定、社会建设的无暇顾及。我们余杭的少数乡镇也存在着类似问题。要改变这种局面,就要从制度源头抓起,在干部选拔和考核过程中,不断提高群众参与评价的权重,只有让人民群众对干部的升降去留具有充分的话语权,选拔出来的干部才不敢懈怠,才会真正对老百姓负责。 
  二是要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瓮安县有23个乡镇,247个村,仅有党员12129人,而党员队伍中,居然有黑帮成员,所以当地人说“瓮安不出问题才怪了”。当前,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普遍性问题。比如,我们基层发生矛盾纠纷的时候,为什么综治、公安部门要经常进行排摸,请专门人员去做群众工作,这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我们一些基层组织执政能力不强的问题。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准确定位镇乡职能,强化责任,完善管理服务体系,让乡镇干部集中精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加强对现有镇村干部的培训培养,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特别是驾驭复杂局面和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三是要整合民主监督机制。瓮安事件的发生与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有很大关系;瓮安事件最后得以成功解决,也与舆论监督系统的启动和民主监督机制作用的发挥密不可分。这一事件警示我们:人民民主不仅是政治原则,还要在现实生活中加以实现。因此,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就必须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把政治民主交给人民群众。 
  四是要建立利益协调机制。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大多是群众为经济利益的诉求所引发的,化解矛盾就应对症下药。面对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新局面,应由政府出面协调各方,由当事群众代表,参与涉及利益各方平等协商、全程运作、全程管理、全程监督,必要时赋予群众代表否决权。在处理具体利益关系时,要做到“大政策不违背,小事情上让点步”,尽可能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尽量让利于民。 
  五是要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被免职后的原瓮安县委书记王勤一直在深刻反思瓮安事件的教训,他痛定思痛地说,教育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里有两个层面:一是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二是对人民群众的教育。要深入进行新时期新阶段如何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习教育,尤其要加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习教育;深入进行新形势下如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工作的学习教育。深化“法治余杭”建设,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加强青少年、企业管理、务工人员和农民、居民的法治教育,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三、正确应对群体性事件,需要我们增强五种能力 
  近年来,发生在基层领导干部身边的群体性事件愈发频繁,比如今年的乔司顺杰事件、星桥桂花城事件。如何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的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非常关键。从瓮安事件的经验教训和我区工作实际看,关键是要打造“五个力”。 
      (一)见微知著能力。群体性事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末,都必然有一个酝酿、发生、发展的过程。瓮安事件发生前,已有多人以各种方式向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县信访局反映李树芬事件正在酝酿的危险,都被相关负责人搁置不问,以至事件爆发时没有任何有力处置预案。作为领导干部,要解民情,察民意,知民忧,要善于捕捉收集那些初露端倪的个体的表面现象,掌握真实的信息,认真加以研判,积极做好相关群体的工作,并做好应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二)快速反应能力。面对群体性事件,我们千万拖不得,千万等不得,只有快速反应,以快制快,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才能积极有效地化解矛盾、控制事态。比如今年我区发生的乔司顺杰事件,正是因为区级有关部门和乔司镇的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处置,才能在短时间内有效平息了事件,没有发生重大的影响。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迎难而上、不惧艰险的勇气,处变不惊、临阵不乱的气魄和审时度势、随机应变的胆识,确保能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查明事件的起因、参与人员的范围、造成的现实损失、事态发展的趋势等,迅速研究应对之策,对症下药、果断处置。 
      (三)驾驭全局的能力。群体性事件参与人员多、波及面广,处置不当,往往会引发更大的事端,甚至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新疆7·5事件”正是因为广东一家玩具厂发生了新疆籍员工与当地员工的群殴事件,政府没有妥善处理好,被敌对势力所利用而引发的,教训非常深刻。可以说,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直接牵涉社会治安大局的平稳和社会政治稳定。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有大局观念,必须有应对复杂局面、驾驭全局的水平和能力。不仅要看到事件本身造成的现实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又要考虑到对周边地区乃至对全社会的影响;不仅要考虑处置措施的力度,又要考虑到处置的实际效果,努力实现处置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四)组织协调能力。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瓮安事件发展过程中,正是瓮安县的主要领导缺乏应有的组织协调能力,坐等上级拿主意,眼睁睁看着事态不断升级。面对复杂的局面,领导干部一定要胸有成竹、指挥若定,从人员组织、车辆调遣到后勤保障,从力量布局、现场稳控到调查取证,从面上宣传、重点人员教育到强制措施的使用,都要井然有序、有条不紊的进行,使参与处置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以充分发挥,使各项工作措施都能环环相扣、高效有序的进行。 
      (五)善后恢复能力。首先,对原因的调查要快速全面。其次,对问题的改进要快速有序。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改进既要强调及时性,又要注意次序性,注意抓住关键,先解决主要矛盾。第三,对人员处理要合法合理。要根据他们在事件中所产生的作用和承担的责任,依法合理处理。第四,对教训的总结要由表入里,杜绝同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