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个人动态怎么看:国产警用转轮手枪的由来与组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6:01:44
                                          国产警用转轮手枪的由来(组图)


◆转轮手枪的历史渊源与世界装备情况

转轮手枪起源于美国著名枪械设计师塞缪尔.柯尔特在1835年获得的英国手枪专利。

 

转轮手枪定义为"多弹膛依次转动的、单发射击的手枪",即转轮手枪是一种非自动击发枪。转轮上纵向加工有多个兼做弹巢的弹膛,依次旋转装满枪弹的转轮,枪弹即逐个对正枪管和击发装置,以极快的速度单发射完枪弹后,摆出转轮可重新装填枪弹。转轮手枪按照装填和退壳时转轮的动作可分为摆出式转轮手枪和折转式转轮手枪两种。在摆出式转轮手枪中又有左、右摆出之分,按照绝大多数右手用枪射手的习惯,转轮从枪的左侧摆出的最多,这也是转轮手枪常称为左轮手枪的原因。

但是,作为军队的制式装备,它毕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转轮与枪管之间有间隙,容易漏气,影响射程等。

自19世纪初叶问世以来,一直作为制式武器在世界各国军警察中装备。尤其是转轮手枪容弹量适中、发射弹种多样、可联动快速发射、使用维护方便等特性,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其几乎成为世界各国军队与警察的必备。二次大战以后,转轮手枪在军队中逐渐被自动手枪取代,此后转轮手枪逐渐从军队撤出。但由于转轮手枪具有的自卫、震慑、有效杀伤等性能,使仍然成为许多国家警察的主要装备,特别是欧美国家的警察、警卫队、安全部门人员对转轮手枪情有独钟。其他国家的警察、安全部门、内务部门、特种部队中,转轮手枪至今也有着广泛应用,如俄联邦内务部、日本警察和海上自卫队、法国警察部队、西班牙执法部门等。


 

◆我国9mm警用转轮手枪的研制与出炉

该武器系统是使用部门组织力量首次自主研发的警用武器。其设计定型工作于2005年底完成,研制工作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国军标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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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mm警用转轮手枪的总体性能优越。除了具有操作简单、能迈越哑弹等转轮手枪固有的优势外,该枪在射击精度、机动性能(全枪长、全枪质量等)、对不同性能弹药的适应能力、射击可靠性、使用安全性等各方面,处于同类武器的先进水平。

该枪可发射两种性能不同的枪弹-9mm警用转轮手枪弹(普通弹)和9mm警用转轮手枪橡皮弹。普通弹是低能量杀伤弹,橡皮弹是致伤弹,因些,该枪可满足多种使用目的。在一种武器上发射两种性质不同的弹药,而且达到所要求的战术使用指标,在转轮手枪上还没有先例,是本武器系统独有的一个特色。

不同环境的适应能力强。9mm警用转轮手枪按GJB("国军标"拼音首字母缩写)进行了环境试验,结果表明,该枪可以在常温、低温(-40℃)、高温(50℃)、仰射、俯射、淋雨及风沙条件下使用。

9mm警用转轮手枪使用可靠性高,使用寿命长。经综合寿命考核,其故障率低,同国内装备的手枪对比,故障率最低。

该枪操作使用安全,设置有强制保险、跌落保险及转轮不到位保险,以保证使用、保存、携行的安全性。

照门上涂有荧光粉,便于在弱光下瞄准。


◆公安部门装备转轮手枪的意义

满足需求,自主研发。警用武器装备具有不同于军用武器装备的特点,为满足警用武器的使用作战需求,使用部门完成了9mm警用转轮手枪系统的研制并逐步列装公安机关部分警种,标志着我国警用武器装备已从直接选用军用装备向根据任务特点需要进行自主研发过渡,为今后警用武器装备的研发提供了借鉴。

突出新的使用观念。警用武器和军用武器有着不同的使用目的和作战场合,使用军用武器的目的是摧毁、破坏敌方军事设施和歼灭敌方有生力量。国外警察使用武器本着自卫第一、震慑击伤罪犯第二的原则,以警察只向法律负责的理念为指导;国内警用武器的使用则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法律规范。条例中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原则。"公安内部的有关规章则有关进一步要求:"减少人员伤亡,包括减少违法犯罪人员和无辜人员伤亡,特别是最大限度地避免伤及无辜人员","使用武器的目的是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制服犯罪分子,使其依法定程序受到惩罚,而不是惩罚犯罪的手段,更不是从肉体上消灭犯罪行为人"。据此,警察必须依法使用武器,而警用武器的技术性能也要满足这个要求。这也是不同于军用武器的新的使用观念,9mm警用转轮手枪系统正是突出了这一新的使用观念,实践这一新的使用观念,并按此观念进行论证和研制的。

改善手枪的功能,拓展手枪适用范围。警用手枪所要执行的主要作战任务应该是:自卫、震慑、抓捕和制服,对危及社会和人身安全的犯罪分子或嫌疑人实施杀伤等,它可在定点守卫中使用,也可在流动执勤中使用,警用手枪是执法部门的基本武器装备。

9mm警用转轮手枪同公安部门已列装的54式、64式、77式及部分列装的92式手枪相比,增加了对目标进行非致命致伤的功能,同时改善了军用手枪杀伤能量超剩(对警用而言)状态,使杀伤能量适中,它可满足警用手枪所提出的使用要求,为执法者提供了复杂多变情况下不同的执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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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mm警用转轮手枪的研制,为我国公安部门提供了一种适合在多种环境中执法的通用武器装备。

推进非致命武器的发展 世界处于和平发展时期,非致命武器装备的研制是一亟待解决的技术课题。在不同原理、不同作用方式的非致命武器中,依靠动能打击致伤仍为基本制服手段,9mm警用转轮手枪系统便属于这种基本的武器装备。

9mm警用转轮手枪武器系统是新的警用装备,它的论证指标的合理性和武器系统的适用性还有不足,这要靠使用实践来检验并进一步改进、提高,但它的研制和装备实践为我国的最基本的非致命武器的技术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

警察所面对的情况是复杂多变的,而同时具有非致命打击和低侵彻杀伤能力正是9mm警用转轮手枪的重要特点。该枪的列装,对丰富人民警察的执法手段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媒体的公开报道摘编

 

中国“警用第一枪”问世


已部分投入试用,警察可能部分告别军用手枪

随着2005年底基本定型的“中华警用第一枪”——新式9mm转轮手枪的问世,中国警察可能部分告别使用军用手枪。产自四川某厂的警用手枪已配发到四川、河南等省市巡警手中试用。这种可装橡胶子弹的手枪,让警察在抓捕过程中消除了诸多心理恐惧。


枪·威力

——5米之外伤人不致命

据介绍,新式转轮手枪与以往军用手枪最大的区别在于可使用两种子弹,“威力相对较小,对人体的伤害不大。此枪射击精度高,寿命长,故障率低,具有出枪及击发快速、能迅速迈越瞎火弹、可发射不同弹种等优点。”

 

以前,警察使用的军用手枪一般都会对人造成伤害,所以警察在出警时,即使在危险情况下也不一定会开枪,导致部分警察陆续倒在了抓捕途中。一般来说,使用橡皮子弹射击时,在5米(含5米)内可将目标杀伤(致死);如只需致伤,则必须将射距保持在5米之外,轻伤会导致射击部位发紫,重者则会让对方疼痛休克。


枪·效应

——缓解警察心理压力

警察在巨大的工作压力下,心理上或多或少都有阴影。面对那些猖狂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举起手枪的那一刻,甚至有恐惧或不安。新式9mm转轮手枪的问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压力。

“军用手枪威力大,子弹初速快,穿透力强,能穿过一个人打伤后面的人,易伤及无辜”,业内资深人士解释,9mm转轮手枪不用考虑这些问题,它初速低,而且子弹打入人体不会穿过,伤势也易治愈。


枪·局限

 

——适用于巡逻警察

从警方初步使用的情况看,该手枪除有诸多优势外,也有一些缺点。最大的缺陷是威力小,使用的警种有限。该警用手枪最适用于巡逻警察,不适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如果用来对付重大案件的嫌疑人,显然不能镇住场面。”

据悉,郑州、重庆等许多试用地市警方将适时向公安部主管部门上交试用报告。届时,“第一警用手枪”能否替代64、77式等军用手枪可能会有定论。




至今年元月许多媒体以“中华警用第一枪问世 ”等标题公开报道洛阳、重庆、武汉等大中城市警方率先试用和装备国产9mm转轮手枪以来,全国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已陆续在城市巡逻警察等警种中配发这种完全国产化的转轮手枪。虽然各地警方对试用国产警用转轮手枪的利弊之体会、评价各有不一,且尚未最终定论,但毕竟有了国内独立自主研制、已批量投入装备使用、且还可进一步更新与完善的中国特色的警用转轮手枪。这里发布的是在公安机关后装部门内拍摄的一组国产9mm警用转轮手枪精美酷图,有关文字资料系从公开发行的《轻兵器》等军刊、有关网页中收集后汇总整理,仅供铁血战友警友朋友们见识与鉴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