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深夜食堂梁家辉:火葬是为“移风易俗” 还是为大发死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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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是为“移风易俗” 还是为大发死人财

2011年04月04日 09:18
来源:红网 作者:罗军

死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死不起,民政部门难辞其咎。

死不起到底是怎么发生的,让我们理一下历史脉络。解放初期,不存在普遍死不起的问题,那时民众以土葬为主,一副棺材,就近黄土掩埋就行了。条件差的,也可以直接入土为安,连墓碑都不要。那时侯死人,民政部门是不收钱的,也收不到钱。赚死人钱的,顶多是几个石匠,棺材铺,和几支哭丧的乐队。

从土葬到火葬,成为死不起的大转折。

最早宣传火葬替代土葬,是说这叫“移风易俗”。说火葬有很多好处。其实最大的好处是节约土地。

群众支持政府“节约用地”,逐步接受火葬。没想到,这一接受,就为自己死不起埋下了伏笔。

作为一种丧葬形式的转换,既然是政府推行的,政府理应不在丧葬方面加重群众负担,应该补贴群众丧葬费用,保障每个人死的基本权利。

但是,推行火葬后,民政部门就把火葬成本加在死者的亲属头上,让死者亲属买单。

随着时间推移,火葬成了群众的梦魇,成了民政部门事实上的滚滚财源。

一边不允许群众简单土葬,必须火葬,一边在火葬收费标准和项目上变换花样,层层加码。不断提高火葬费用,不断增加收费项目。有些收费项目,名义上是“自愿”,实际是你不自愿也得愿,别无选择。

民政部门可以扪心自问,这几十年来,发了多少死人财!别给自己涂脂抹粉,说做出了多少成绩,真正的成绩就是让社会普遍感叹“死不起”。

单说这个公墓,就成了民政部门的垄断资源。

普通老百姓不能擅自建墓,必须得向公墓买墓位。而小小的墓位,每平米卖到几万元,比商品房还贵。据说著名的八宝山公墓每平米高达7万元。

有的地方成本40元的骨灰盒卖到7000元。

还有一些贪官加重死的砝码。河南登封原殡葬所长耿强贪污62万;四川自贡原殡仪馆长韩峰每个骨灰盒吃回扣40元,狂吞230万;浙江永康原殡葬所长池靖杨贪污100多万;广东佛山南海区原殡仪馆长曾海潮私分1352万……

忧生,还要忧死,成为我国最闹心的人文风景。

过去,有群众在家乡修个几万元的坟,就说是铺张浪费,是豪华葬,要严肃处理;现在,民政部门的公墓收老百姓几十万元,都是正常收费,不叫豪华,也不叫违规,还说“不够成本”。

过去,民政部门劝导老百姓“移风易俗”,原来是要这样发死人财。叫老百姓如何想。

死是人的基本权利。民政部门有义务提供免费火葬,并给每个死者一个公平的墓穴。如果做不到,就不要垄断殡葬,不要谈什么殡葬改革,还老百姓就近土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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