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旅游景点大全排名:签名信用卡被盗刷卡主是否也担责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11:31:44

签名信用卡被盗刷卡主是否也担责

时间:2011-11-11 09:39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郑梦超 前段时间,罗先生去外地出差时,银行客服人员给他打电话,告知其一张没设密码的签名信用卡在当地一家大型商场刷卡消费了近4万元。  

 

 

  谢正军/图

  ———◆提 问◆———

  前段时间,罗先生去外地出差时,银行客服人员给他打电话,告知其一张没设密码的签名信用卡在当地一家大型商场刷卡消费了近4万元。报警后,罗先生与民警查看商场消费签购单时发现,其中一笔消费2.3万元的签购单上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罗先生本人的签字有很大出入。信用卡被盗后,银行按照办卡协议,补偿了罗先生1.5万元,但罗先生还有2.5万元的损失。

  罗先生找商场交涉,对方称,损失系罗先生粗心大意丢卡造成,且两笔刷卡消费中,该商场仅一起没尽到审核义务,故拒绝赔偿相应损失。

  罗先生想问,作为受害者,丢卡人也要为丢卡造成的损失负责吗?

  ———◆回 答◆———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百党认为,商场拒绝赔偿罗先生的损失是不对的,但罗先生对丢卡造成的损失也有一定责任的说法是成立的。

  王百党表示,《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信用卡不同于借记卡,并未强制用户设置密码,而是采用选择性设置密码的规定。因此,确认持卡人是否为信用卡用户的重要途径,即为信用卡背后的持卡人签名。而刷卡商家作为银联的合作商户,其有权对持卡人的签名进行审核,当持卡人签名与信用卡背后的预留签名不一致,或信用卡背面未预留签名时,商家应拒绝交易。上述纠纷中,罗先生的信用卡丢失后并被盗刷成功,商场存有一定责任。当持卡人消费时,商场在未认真核对签名与罗先生本人签名吻合的情况下便促成交易成功,属未尽到必要的审核义务。以一般人的判断标准衡量,商场工作人员应能察觉出两个签名间的差异。由于此次交易并非罗先生本人的交易意愿,故商场方面应对此负责。但罗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身对信用卡丢失也存有一定的管理不善责任,因此,罗先生也要对损失承担相应责任。也就是说,罗先生的损失,商场方面“不全赔”也是有一定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