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旅游:天涯观察第150期:个税改革迷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04:47:44

个税迷局

个税调整问题热议了很久,财政部拿出了提高起征点一千元的方案,而我们的人大非常罕见地否决了,可见问题之严重。现在,个税调整问题终于拿出来向社会征求意见了。比起“奉天承运”之后照例山呼万岁、专家盛赞的老套路,这当然是种进步吧。不过,其中还有些微妙的因素需要细细分析,问题真相要逐步理清。

“向社会征求意见”,是个很策略的操作。形式上诉诸民意,操弄得当则是利用民意,而真正的技巧却是制造民意。说多年以来在“个人所得税”上制造的幻象和迷踪,将在这次诉诸民意的形式中受到考验。

个人所得税,当然是种“国际惯例”了。但是,正如所有的国际惯例到了中国,都会被“中国特色”所改造,充分发挥出南橘北枳的神奇效应。按照国际惯例,个税是起到调节收入差距作用的重要手段之一。这一点被我们的财税系统反复宣传,重复了一万遍都不止。可是,中国特色的个人所得税真能起到这个作用吗?

中国特色的个人所得税

工薪阶层所占税源比例过大,‘劫富济贫’难以兑现

先看看税源,我国个税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来自工薪阶层。与其说是“个人所得税”不如说是工薪收入税更为贴切。所有人都在讲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可是贫富差距是在工薪阶层产生的吗?个税显然管不了权力衍生的黑色收入、灰色收入,赤裸裸的腐败、相对隐蔽的“职务便利”、大型垄断国企的“超级福利”,哪一样可以在个税中被调节?而这些横财、歪财、偏财才是人们普遍反感的“贫富差距”的祸本。在正常的工薪阶层中,充其量只是金领、白领、蓝领的收入层次差异。无论你身处哪一个收入层次,同样要面对住房、医疗、教育的新三座大山,同样被沉重的经济负担压得难以喘息。显然,中国的个税制度本身就是个怪网——吞鲸之鱼可漏,小虾小蟹却被竭泽而渔。

对个税的调节收入差距功能,常常被形象的比喻为“劫富济贫”。那么,中国个税的现状很清楚,从税源上讲谈不上“劫富”,充其量是“劫中”,即截取了中等工薪阶层的部分收入。这有什么合理性可言呢?至于个税的“济贫”功能更属空想。

在发达的福利国家,个税收入可以占到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反过来政府的福利支出又占了政府支出的大头。不论这种制度的得失如何,至少在财政收支的比例上可以对个人所得税的“劫富济贫”作用有一个明确的交代。而2010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总额为4800亿元仅占财政收入的6%。就算这部分税收全部用在社会福利保障上,谈何“济贫”作用?从微观讲,五口之家中,有农村户籍而无福利的祖父母、无职业的媳妇与未成年的孩子,仅一名成年男子月收入五千元,那么这个家庭在上海或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里真算是相当贫穷拮据。买房买车都是浮云,满足高昂的教育支出捉襟见肘,生大病更是想都不敢想的噩梦。而这么个五千元收入者,却是被“劫”的对象,而非被“济”的范围。还有比这个更荒唐的吗?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特色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根本谈不上劫富,更谈不上济贫。长期宣传“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分配作用,是利用社会大众对“贫富差距加大”的焦虑情绪模糊了贫富问题、分配问题的真正焦点。

当下中国的最大矛盾是官富民贫

权力决定分配,个税调整不了有权阶层的收入

今日中国,真正的贫富问题其实只有一个——国富民贫。上世纪末至今,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以每年20%以上的强劲势头增长,远超GDP增速。2010年达到83080亿元,比上年增加21.3%,2011年前两个月财政收入增长竟达36%。多么骇人听闻的喜讯啊!与之同步的另一喜讯是,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一倍。——值得注意的是,中国70%的就业岗位是非公经济创造的,换而言之,那两块超级增长的财富只和百分之三十的“国”字头人士有关。而劳动报酬在GDP的比例则呈现逐年下滑的趋势,官方统计2007年仅占39.7%,远低于欧美国家的50%以上,甚至低于韩国的44%。而个人所得税针的主要税源,即工薪收入,亦在GDP中所占比例呈下降趋势,徘徊于区区12%,到2009年这一比例已经到了可怜的8%。由此可见,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结果是,社会财富向权力上层的“国字头”迅速集中,所谓“国富民贫”本质上就是“官富民贫”。那么,大刀砍向民间的个人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与缩小贫富差距的目标是南辕北辙的。

中国当前的财富分配是服从的是权力规则。与权力越接近,则分享社会财富的份额上升越快,获得财富的能力越强。权力等级即财富等级的情况下,首先获益的当然是直接掌握公共资源的权力者,官员贪腐的数额屡创新高、而出现巨贪的职级越来越低。县级财政层面出现亿元级的巨贪巨腐屡见不鲜,其中的意味耐人寻味。其次获益的是和权力紧密相关的国有垄断巨头——这些企业内的工薪族的处境比其他行业要好很多,但是真正可以夸富的,也只有少数掌握资源、靠拢权力核心的“高端人士”、“圈内人”。试看前一段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的“天价酒事件”,鲁广余们实质上享受到的权力财富岂是常人能比?而大型垄断国企中,鲁广余们到底有多少呢?“天价酒”喝到他们的肚子里,这个所得怎么税呢?权势阶层的横财、外财是权力衍生物,税无可税。个人所得税能够调整这种分配差距吗?对刘志军们,甚至对鲁广余们,那点儿薪水算什么?大概一毛钱工资都不发,他们也不舍得辞职的。那么,个税又能调节什么?

中国的财富确实正在向少数人的口袋集中,这是个不争的事实。温州大款、山西煤王的故事层出不穷,但是比起“国字头”的富有四海,那真是小巫了。2008年温州三十一名超级富豪的总资产为1071亿,我们不考虑其中有多少权力背景,姑且承认这是完全意义的民间财富。那么,这笔十数年、数十年积聚的财富统共只值半个广州亚运会,只相当于每年“三公消费”的九分之一,更不用和高铁、三峡之类的大项目比了。再和大型垄断国企做一比较。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每天的“管理费用”3.3亿。也就是说,温州三十一家顶级富豪的总资产,还不够支付石油垄断企业的一年管理费。温州的顶级富豪不过如此,财税部门津津乐道的“年收入12万元高收入群体”又算什么呢?年收入12万元,意味着在上海市区边缘买个100平米的房子要不吃不喝20年,意味着生一次大病要不吃不喝一两年,意味着买一辆车要不吃不喝两年,甚至拍一个车牌要不吃不喝三、四个月。全世界有这样的“高收入”标准吗?

当今中国的贫富问题、财富分配问题,是一个政府和国民之间的大分配,而不是工薪阶层内部的小调节。

个税玩的就是障眼法

糊弄中低收入者的皇帝新装

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真相就很清楚了。4800亿“个人所得税”只不过是针对工薪收入的一种特别税,这个税种根本不可能覆盖大量真正意义的“高收入”。其功能既不能劫富,也不能济贫,而是一种单纯的经济掠夺。而这个税只占政府财政收入6%的低比例,掠夺性质的高痛苦指数,以及针对特定人群的狭窄税源,其性质完全不是国际通行的真正意义的个人所得税,而和已经废止的农业税相近!也就是说,这种性质的个人所得税不是什么调整问题,更不是调整起征点的问题,而是一个存废问题。

而这一税种长期不合理存在的意义不只是经济层面而已,可以作更深层次的解读。颇具欺骗性的“劫富济贫”,广泛宣传的“高收入人群”,是遮蔽中国贫富不均问题的障眼法,是保持民间各阶层之间敌视、紧张关系的小把戏,而让真正攫取社会财富大头的“有关部门”可以摆出置身事外、上下其手的悠然姿态。这类似于狐狸分饼的故事,民间的胖熊哥、瘦熊弟争执得不亦乐乎,却喂饱了狐狸。而狐狸的真相是,藏富于民、让利于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好话不绝于口,却是口惠而实不至。请看这次财税部门在调整个税问题上的表演,调高区区一千起征点,却还是要在税率上做文章,力求堤内损失堤外补,美其名曰“调节收入差距”,其实就是不肯把多吃的饼子吐出来。这是藏富于民吗?这是让利于民吗?

“宁有盗臣,勿有计臣”,财税部门这种精打细算的劲头只怕是会误大事的。时至今日,国富民贫已经是社会广泛的共识,已经不容谁来忽悠。由国富民贫引发的问题重重,深刻影响了中国社会方方面面。内需不足、底层破产、中产幻灭,社会撕裂、稳定系数大踏步下降,社会整体的对立情绪、狂躁心态持续发酵,一场深刻的社会危机正在酝酿之中。如果国家不能充分兑现让利于民的承诺,给中国社会疗伤治病的时间和空间,那么后果如何难以想象。而财税部门坚持其冥顽不灵的掠夺立场,将是化解危机最大的障碍。

结束语

中国将要面对的社会经济问题将是复杂艰巨的。底层要福利,中产要疗伤,这种形式下,国家让利于民、藏富于民必须是全方位的,财税部门为代表的庙堂人物不要再玩弄狐狸分饼的伎俩了。玩火者必自焚,计臣误国的历史教训必须吸取。

出品:天涯观察编辑部 监制:金波 美工:盼盼 本期责编:周零壹 主笔:关不羽 联系邮箱:yiwen@tiany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