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在哪个部位图mri:关于英国、瑞士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考察报告-浙江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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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国、瑞士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考察报告  2009-09-22 14:57:42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2008年12月2日至11日,应英国隆纳济世之家基金会、瑞士残疾人联合会的邀请,以省残联理事长陈燕萍为团长的浙江省残疾人权益保障考察团一行6人,赴英国、瑞士进行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考察。考察团成员中,既有立法工作者,又有残疾人工作者,考察期间受到了英、瑞两国议员、相关残疾人组织和服务机构的热情接待,两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理念、工作模式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开阔了眼界,拓展了思路,收获颇丰。此次访问为浙江省尽快制订出台《浙江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察团拜访了英国隆纳济世之家基金会、瑞士残疾人联合会,与英国、瑞士的议员、残疾人工作者、法律法规研究者交流座谈,了解两国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建设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参观了伦敦兰德尔日间照料中心、洛桑残疾人庇护工场等,了解残疾人福利机构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运作机制。
  据英国隆纳济世之家基金会国际部经理夏菲女士和政策咨询部经理等介绍,英国人口约6000万,其中残疾人约1000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6.7%。目前登记在册的为570万,其中儿童70万,成人500万。总部设在伦敦的隆纳济世之家基金会是英国最大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慈善机构,为前皇家空军上校隆纳•济世先生所创立,已有50多年的历史,作为一个非政府组织,有工作人员120名,志愿者8000人,其业务辐射到全国的10个地区,为21000名残疾人提供服务。济世之家基金会每年收入1.3亿英磅,分别来自于济世之家使用者的交费、政府买单委托管理费用及社会捐款。此外,济世之家基金会还在英国之外的54个国家开展针对残疾人的慈善活动,成为国际性的慈善机构,为此成立了隆纳济世之家联谊会,开展联谊活动。济世之家基金会也与中国开展合作项目,分别于1989年和1994年援助我国在昆明和武汉各建立了一所“济世之家”。伦敦兰德尔日间照料中心是隆纳济世之家基金会所属的一家“济世之家”,有120名残疾人在这里接受服务,接受独立生活方面的培训。
  据瑞士残疾人联合会总秘书长维珊娜•福朗德等介绍,瑞士人口约700万,其中残疾人约70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0%。瑞士残疾人联合会为瑞士全国性的残疾人组织。在瑞士,残联协助政府做好残疾人事务方面的协调工作。洛桑残疾人庇护工场内共有250人住在宿舍区,必须年满18岁,大部分是40至48岁,也接受一些年龄大的残疾人,其中150人在这里工作,共请260位志愿者帮助工作。
在伦敦,议员麦克林先生接见了考察团一行,向考察团成员介绍了英国残疾人工作概况。麦克林先生是伦敦选出来的国会议员,曾担任过英国撒切尔首相的特别助理。其父亲1910年至1928年在中国工作过,以后还与中国有投资贸易往来,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麦克林先生在银行工作期间与中国银行有联系,为此他促成了隆纳济世之家基金会创始人隆纳•济世上校访问中国,并与中国开展残疾人事业领域的合作。
  二、主要特点
  (一)英、瑞两国残疾人工作历史长、理念先进
  英、瑞两国残疾人工作历史很长。18世纪中叶,世界上出现了针对残疾人的福利事业,可以称之为最初的残疾人工作。有记载的第一家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是由瑞士人奥比在1780年建立的。我们所参观的洛桑残疾人庇护工场是1899年由居利•霍夫曼女士创办的,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18世纪末英国人特柯创办了“约克休闲中心”,针对精神病人和智力落后者开展治疗和教育。1897年,英国颁布了工人补偿令,这是一项旨在对一些因工致残的残疾人提供特别帮助的立法。1944年,英国为了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出台了《残疾人就业法案》,规定达到或超过20名雇员的雇主必须至少雇佣3%的残疾人,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立法,尽管这一立法在当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合理措施,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并推广。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两国残疾人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社会化、规范化的轨道。
  英、瑞两国残疾人工作理念很先进。如英、瑞两国在残疾人托养方面,不光是给予残疾人吃饱、穿暖等方面的生活照顾,还要让其参与劳动、娱乐、体育、艺术创作等,让他们感受生活的乐趣,增强生活的信心,提高生活的能力。我们在洛桑残疾人庇护工场内看到一些精神残疾人从事熨烫服装、组装电脑等工作,智力残疾人从事企业信函的装封工作,体现力所能及、各尽所能,有位残疾人2007年还曾到上海参加过世界特奥会。在英国,残疾人被派到招聘小组,参与员工的招聘工作。伦敦兰德尔日间照料中心不仅开展对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还对社会工作者进行残疾人工作业务的专门培训,我们在该中心看到了正在接受培训的交警、医生、护士等,他们参加培训后能在本职的公共服务岗位上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英国还规定,政府和各部门工作报告中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有权选择服务机构。在瑞士,我们看到洛桑残疾人庇护工场宿舍区,大约六、七名残疾人合住一套房子,配备几名工作人员,就象一个大家庭,不仅有宽敞明亮的客厅、能看见湖光山色的阳台、整洁的厨房、卫生间和理疗室,而且每个残疾人都有一个单间卧室,这是政府规定。如两个人关系很好,自愿合住一室,中间也要用帘子隔开,以保护各自的隐私。
  (二)英、瑞两国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高,个性化服务突出
  英国的福利系统为社会上有特殊需求的人提供财政支持,对残疾人而言,就有多种津贴。任何残疾人都可以申请残疾生活津贴,不管他们的收入状况如何,这项津贴的目的是为了支付残疾人因为残疾而需要的额外费用,此外,丧失工作能力的残疾人还可以申请丧失工作能力津贴;低收入残疾人还可以申请收入支持津贴,等等。除了福利资金的补助,还要给他们培训,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和工作能力。瑞士目前是世界上最富有和社会保障体系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在瑞士居住,必须有社会保险,一个职工被雇佣,雇主付其工资的5%,职工出工资的5%,作为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事故保险和疾病保险,在残疾人工场工作的残疾人有政府的保险资助。
  在英国,医疗保健福利通过国家卫生部门免费提供,但如果一些残疾人不能去医院进行看病,他们可以获得支持,在家里或工作场所就可以获得医疗服务;学校要为视力障碍的残疾人提供不同的考试试卷,以确保他们进行公平的考试。公共停车场最方便的泊位总是留给残疾人,健全人不得占用。还有280家覆盖全国各城镇的“非机动车租用服务中心”供残疾人租用。旅游景点内如路途长,行动不便者可以向景点管理处求助,在景点内乘坐专门的小车。有些公共建筑在需要无障碍服务的残疾人进入该建筑开始,工作人员就会在门口的桌子上放上一块红牌子作为记号,一直等残疾人出来后,才将红牌子拿掉,服务非常细致。在瑞士,任何残疾人,在列车开车前1小时,如果拨打免费专线电话,就可以得到由160个铁路车站免费提供的服务。瑞士公交车的设计也充分考虑到轮椅乘客的不便之处,除了有特殊的上下车装备外,公交车上还专门设有可供这类乘客固定轮椅的位置。洛桑残疾人庇护工场在2000年建立了残疾人心理服务中心,开展个人心理辅导,每年对工场内残疾人进行心理总结分析,譬如,他去做礼拜、到花园或到教育机构去学习,这些活动是否适合于他,下一年如何计划,专家通常是心理学家、教育家。英国和瑞士两国的机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上下飞机不仅走无障碍通道,而且用专门的无障碍车辆接送,车辆既有后置的升降机供轮椅上下车,又可以使车身升高至飞机机舱同一高度,让轮椅直接进出机舱。
  (三)英、瑞两国残疾人事业法制化程度高、法治环境好
  英国于1995年出台了《英国反残疾歧视法》,该法旨在确保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受歧视,如果残疾人在服务供应商或政府机构那里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有权向法院起诉。该法律的内容包括残疾的定义、残疾人就业的权利、服务供应商对残疾人的义务和职责、残疾人教育的权利、提供公共交通服务者的职责等方面。2005年,该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由于欧盟在未来的几年内正在寻求扩大残疾人的权利,英国也将对现有的相关法律作出修改,《英国反残疾歧视法》将被一个新的更好的法案所代替,为残疾人的服务和政策在今后的几年中将不断进步。此外,还有许多其他法律涉及残疾人的利益和保健等内容,共同构成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体系。
  瑞士从2004年开始实施《瑞士残疾人平等法》,要求各州、市政府为残疾人更加自如地生活、工作和广泛参与社会活动提供方便。为实施该法,同年3月,联邦内政部设立“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力处”。此外,在其他的法律中也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内容,如对残疾人庇护工场进行监督的法律就有19条以上,法律对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也有规定,瑞士联邦和26个州都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在瑞士,尊重残疾人权利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共识,法治环境非常好。
  三、主要体会
  (一)保障残疾人权益有利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英、瑞两国都是发达国家,我们在考察过程中注意到,保障残疾人权益对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所起的作用十分明显。我们亲身体验到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气以及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观念,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这一点,我们考察团中的残疾人更有深切体会。如在伦敦泰晤士河大桥边,一位不相识的小伙子主动帮助我们抬轮椅,让我们感受了伦敦青年的热情;在路上,驾驶员看到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走过去,会主动将车停下来,体现了一种礼让和照顾,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再如,英国残疾人可以在除武装部队以外的所有行业就业,体现了社会对残疾人的宽容和对残疾人工作能力的肯定,这样的环境培养出闻名世界的天体物理科学家史蒂文•霍金,还有一些残疾人选择从政,议会议员有些是残疾人,甚至是盲人、坐轮椅者等严重残疾者,前教育部长、盲人戴维•布伦克就是最好的例子,也使整个社会对不同人群予以尊重,使每个人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价值。浙江作为东部省份,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可以多作探索,走在全国前列,使政府、社会和民众形成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共识,进一步形成爱心氛围,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二)残疾人法律保障要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英国反残疾歧视法》中的条文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该法除了规定残疾人所应有的权利,还规定了这些权利如何在实践中实施;不仅规定了商店等社会服务场所的责任,而且规定了政府的责任,考虑非常周全,有助于法律在实际中的应用,既能防止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受歧视,也使每个残疾人在面临不公平待遇时可以进行维权和挑战。目前,我国已出台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在保障残疾人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这些法律条文都比较概要。我省在制订出台《浙江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时,一定要注重实际应用,加强法律条文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细化的尽量细化,并增加制约措施,使法律的精神得到真正的贯彻和落实,残疾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
  (三)社会化的工作模式可以大大拓宽残疾人工作的内容
  英、瑞两国有健全的为残疾人服务的网络和体系,有许多民间团体开展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慈善事业。政府对这些机构每年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项目补贴,同时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是否尊重残疾人,是否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是否有工作压力,是否住得舒适干净,膳食是否有营养,等等。如果发现在敛财,就会暂停拨款。残疾人如有不满,可以向政府投诉。政府对这些机构是免税的,如果有欺诈行为,就会得到严惩。残疾人工作光靠政府是包不下来的。我国残疾人口众多,政府采取社会化的工作方式,放手让民间机构为残疾人服务,可以极大地补充政府的投入和顾及不到的工作,有利于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关键是要建立“花钱买服务”的投入和监督机制,我省可以在这方面积极尝试。
  四、几点建议
  (一)我省可以充分借鉴英、瑞两国残疾人工作的立法理念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09年我省将制定出台《浙江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在立法过程中,我省可以充分借鉴英、瑞两国残疾人工作的立法理念。如规定政府和各部门工作报告中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招聘小组中要有残疾人,参与员工的招聘工作;公共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要经过残疾人业务的技术培训;政府运用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建立“花钱买服务”的投入和监督机制;逐步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满足残疾人多样化的需求;加强法规内容的可操作性,能细化的尽量细化。
  (二)我省可以对残疾人在不同层面上进行扶助
  残疾人的残疾是为社会的进步而付出的社会代价,残疾人的生活和生产成本要比健全人高。我省经济发达,财政实力雄厚,可以借鉴英国的做法考虑设立残疾津贴。2009年1月在杭州召开的第二十三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上提出,东部发达地区,要逐步建立残疾津贴等制度性的福利措施。残疾津贴作为残疾人社会福利的一部分,残疾人凭证享受,作为对残疾人的残疾一种补偿,提高广大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在这方面,我省可以积极尝试,争取率先突破。在此基础上,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提供职业指导,并帮助寻找工作岗位,使他们自食其力,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实现人生价值;对困难残疾人开展困难救助,包括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困难救助等,让他们共享小康。
  (三)我省可以与英、瑞两国残疾人组织、服务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中国残联领导要求我省残疾人事业要有国际眼光。我们可以引进项目,引进理念,加强合作,开展培训,借鉴发达国家的一些经验和做法。英国隆纳济世之家基金会是一个国际性的残疾人服务机构,我省可以与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借鉴昆明、武汉的做法,在杭州建立济世之家,获得英国隆纳济世之家基金会的资助,派遣专业人员赴英国进行专门的培训,也可以在杭州举办讲座,请英国隆纳济世之家基金会的专家前来讲课,重点学习他们社会化的运作方式。也可以与瑞士残疾人联合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使我省残疾人事业早日与国际接轨。

考察团团长陈燕萍,成员张孝琳、汤达金、陈晓雁、吴士军、陈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