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毛结痂后颜色掉完了:对创建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督查工作体系的思索与探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2:16:55

地税系统督查工作,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已经成为地税系统各级党委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督查工作的深入开展,督查机制不断完善,督查工作在抓落实、促工作方面的效果日渐明显。实践证明,要保持督查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提高督查实效,就必须不断拓宽督查工作思路,创新督查工作方法,建立创新型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督查体系。笔者从几年来的督查工作经历中体会到,要达此目的,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督查工作要转变观念,体现思路创新。督查部门要把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取得实效,在科学确定督查内容、讲求工作方法、把握好服务方向等方面努力的同时,也必须进行督查思路的创新。一是应破除传统的思维定势,工作摆位要正。督查部门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对做好督查工作的新要求。督查工作不仅只是协助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而且也要变被动为主动,在督查工作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为取得更好、更大的工作实效,积极主动的出点子、想办法,促进督查项目落到实处,在督促和参与中努力发挥督查作用。二是应树立督查就是服务的思想观念,工作内容要实。督促检查的最终目的是工作决策得到落实。督查者和被督查者的目的从根本上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税收法律、法规全面得到贯彻落实。因此,督查就是服务,服务基层、服务税收工作。明确了服务的思想,才能更好地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做好督查工作。服务既是督查工作的出发点,也是督查工作的落脚点,督查工作人员要以优质的服务协助领导、帮助基层、配合各部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应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的原则,工作反馈要真。情况反馈是督查部门抓好决策落实的重要工作方法之一。通过向领导反馈督查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开展好的方面,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发扬成绩、纠正问题,进一步做好落实和完善决策的工作。在督查工作中,无论是决策督查,还是对领导批办件的专项督查,都应遵照为领导、对基层高度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不怕“指责”,敢于挑毛病,坚持实事求是,既报喜又报忧,使督查反馈做到全面、准确、真实。平度市地税局在近两年的督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的原则,分别对“管理年”活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税务登记换证工作、“四房”税收一体化管理等一系列重要工作,均以《督查专报》的形式向局党委作了9期专题汇报,真实地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为局党委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

二、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采取科学化定位。在实践中体会到,督查工作应在统揽全局中,实行“科学化”定位,突出督查工作的重点。防止督查工作思路不清,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影响督查工作的效果。一是突出中心抓督查。把局党委近期内进行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决策,作为督查调研的重点,进行专项调查,重点研究。将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及时地进行分解,并明确工作分工、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分管领导。实行“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查、事后有考核”的办法,狠抓督促检查落实,尤其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督查到底。特别是在“管理年”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平度市地税局突出对青岛市局各项重点工作目标的督导,共对“管理年”活动45项重点工作、“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31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办,对六子工程、星级(岗位明星)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督办,确保了工作成果的推广、转化,在系统内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围绕难点抓督查。工作中难点问题解决的如何,是对督查工作人员能力的综合考验。越是难题,督查人员越要超前考虑,站在推进全局工作的高度,充分重视基层单位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通过深入到基层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向党委领导反映工作中的“梗阻”,并大胆提出改进意见。在税务登记换证,督查人员深入基层单位,掌握第一手的材料,针对基层工作中反映的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过程中双方工作部署步调不一致、分工不明确等难点,及时向局党委反映,提出了分企业类型、分步骤、加大网上办证工作力度等具体工作建议,使局党委对难点工作能深入了解,做出的决策更具有针对性。三是督、调结合抓督查。抓住工作过程中的热点和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加强调研,主动当参谋,找出症结,采取相应措施,及时予以解决,推动决策落实。在2006年局党委到基层调研的过程中,针对基层提出的各项问题,认真地研究分析,汇总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并对基层单位关心的7个方面22个问题组织各科室进行了答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督查方法要灵活多样,实施精细化操作。督查工作创新,除了不断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外,督查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也是很重要的方面。在督查工作中,采取明查暗访、联合督查、督查回访等方法,都是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的创新。在新形势下,既要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好作法,也要不断探索新方式、新方法,推进督查工作“精细化”。一是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按通常规律,督查工作的开展,一般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先听汇报,再下去调查。但事实上越是深入到基层,了解到的情况越真实。在税务登记换证工作中,督查工作突破传统的方式,采取逆向思维,直接到第一线,与基层同志面对面地了解情况,发现与国税联合办证过程中问题的症结,并及时与相关业务科室研究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向局党委提出督查建议,较好的解决了联合办证过程中一些脱节的问题,确保了税务登记换证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善于杀“回马枪”,反复督办抓落实。督查回访是督查工作的再督查。在实际工作中,对某项重点工作、重大决策的督促检查仅仅在初期、或者是后期进行一两次督查,掌握的情况不可能全面准确,更不可能发现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深层次问题,也就难以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工作中,经常采取杀“回马枪”的形式,对督办事件进行反复督导,避免了个别承办单位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三是多方互动,协调联合搞督查。实施联合督查是加大督查力度,减少重复督查,促进决策落实的一个重要手段。对关系全局的重点问题、重点工作,仅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是达不到目的的。如果能发挥各业务部门和基层督查联络员的作用,就能够弥补因督查工作人员少,而带来的缺憾,特别是各业务部门和基层督查联络员身居一线,情况熟、业务精、感受深,叙述的情况能贴近实际,反映的问题能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能有的放矢。在 “四房”一体化税收工作中,充分发挥联合督查的作用,由督查人员与相关业务科室同时进行,针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工作标准不统一、工作目标不明确等问题,会同业务科室及时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四房”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四是尝试全程督查的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督查工作,需要树立开拓进取意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既督查过程,又督查结果,在抓落实中抓住关键,才能得到理想的效果。反之,在工作中只把批办件发放在被督办人手中,就坐等结果,往往达不到督查的目的。组织最适合的力量,运用最适合的手段,选择最适合的方法,督办工作才能事半功倍。为确保做到“全程督查”,一方面,我局于2007年制定下发了《平度市地方税务局督查联络员工作办法》,要求督查联络员必须将被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在事中汇报进度、事后汇报结果,另一方面加大实地督查工作力度,深入被督查单位督导检查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对督办事项始终监控到位。

四、完善督查工作机制,落实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服务水平的高低,与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密不可分。特别是在当前,各级领导都很重视督查工作,而各个分局的督查工作又各有特色,如果能将各种先进的经验集中,定制一套先进、科学、完整的督查方法来规范督查工作,必将有力推动地税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开创地税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建立完善的日常工作制度。督查工作要想创新,就必须有科学的制度作为基本保障。全市地税系统督查工作有许多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如果能把这些做法、经验制度化,形成一种程序化的工作机制,就能促进督查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我局在青岛市局《督查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参考兄弟分局的督查工作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平度市地方税务局督查工作办法》,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督查事项呈报制度”、“领导批办件办理制度”、“领导批办件反馈情况呈阅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日常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仅2007年,平度市地税局通过“督查事项呈报制度”、“领导批办件办理制度”、“领导批办件反馈情况呈阅制度”办理局务会重点工作事项8项,上级转办举报案件4件,本级受理举报案件22件,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实施激励约束机制。对上级、本级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一般要求办结时间为15至30天左右,具体操作起来存在着效率低下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两三天就可办结,有的却拖成遗留件。实践中体会到,建立激励机制对督查工作的创新能起到强有力推动作用,对承办及时、办得好、办得快的督查事项,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办的慢而效果差,甚至发生问题、出现反复的要严肃批评或追究处理。从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上,规范督查工作,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行之有效的开展。在督查抓落实中,确保政令畅通,推进地税各项工作向更好、更快、更高水平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