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宜昌幼儿园价格表:11月21日一则交通肇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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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1日晚上6点50分的中央13台新闻节目,介绍行人遇上车祸后路人相救的事迹。虽然路人的相救是很好的事情,但是新闻编导却忽视了一个细节结果,让人一看就不高兴了,甚至是错了。什么细节呢,新闻调出了事故的监控录像,一辆电动汽车撞了行人,然后压了过去,速度不是均匀的减速,而是撞上行人的时候减了速,而当司机看到行人会出现重伤的时候,就再次加速,让车碾过行人,并且刹住车的时候,让车正好停在人的上面,也就是想让车压死这个人。但是他还算是没有恨过头,车辆加速的时候没有转方向盘,所以人基本上还在车底的中央,所以很可能人还是不至于压死。但是司机或许觉得转方向可能让人感觉到是故意的,所以还是直开。电动车操作简单,不容易操作失误,特别是车是先有刹车在先,然后加速在后,所以不可能是该踩刹车踩了油门。按理说,这应该是交通肇事后,故意伤害行为,如果被撞人有重伤,应该是判故意伤害罪的。现在,交通酒驾已经被列入犯罪的行列,而这样的碾压、拖拽、逃逸等行为应该加入判罪的行列中。之后,车停下,显然人压在车下,然后大客车下来一些正好征上兵的准士兵,把车抬了起来,然后中央台播出了,作为好事来宣传,但是审稿人恰恰没有看出刹车然后加速压人的录像,就播出了。但是录像非常明显,大多数开过车的人,或者是稍有点知识的人都会看出这一明显的压人的动作和意图出来。而且还说现在的司机住医院了,其实车缓慢的压了人,没有可能受伤的,显然是为了不出声。另外,车压人的时候匪夷所思,按理说,这辆车不应该出现在那个路口,并且不应该撞上这个人。让人很猜测是有人雇司机撞伤或者撞死这个人的,当然,这是假设。这件事中央台新闻播出来,非常好,那样真像可能逐渐会被揭开了。现在社会上出现如果撞了人,有的司机可能会选择最好不撞人,但是撞了就撞厉害点的想法,非常危险。开车的撞了人、摩托车等。也就是说,重量级相对差别较大的两种事物相撞的话,那么往往一个安全,一个处在不利的情况,也就是开车的撞人,人只有被动受损的。这时候,如果撞得狠点,直接到医院里,是不是人就不会和他有力气争执了?是不是厉害点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了?搞不清楚。现在监控技术比较多了,除了逃逸,对于撞车的情况判断也应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