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李顺强医院:劳动保障万事通 2011-10-2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2:37:36

劳动保障万事通


法规汇总 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处罚及赔偿责任阅读原文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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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汇总 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处罚及赔偿责任阅读原文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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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工具库 如何进行简单的薪酬设计阅读原文
个人体会: 1、在公司建立系统的薪酬管理之前,先进行简单的薪酬设计,这样可以积累一些经验; 2、有薪酬结构与没有薪酬结构体现了公司的管理层次; 3、让员工知道公司有薪酬结构,本身就能够降低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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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工具库 如何进行简单的薪酬设计阅读原文
个人体会:

1、在公司建立系统的薪酬管理之前,先进行简单的薪酬设计,这样可以积累一些经验;

2、有薪酬结构与没有薪酬结构体现了公司的管理层次;

3、让员工知道公司有薪酬结构,本身就能够降低员工的不公平感;

4、有新畴结构为人事部门正确处理员工的加薪要求提供了依据。

简单的薪酬结构:月收入=工资+奖金+福利+津贴

工资的形式:工资就其计量形式而言,可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类。

计时工资是指根据员工的劳动时间来计量工资的数额,主要分为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和月工资制四种,钟点工、临时工分别以小时工资制和和日工资制为主,美国许多企业采用周工资制,我国以月工资制为主。
 
计件工资是指预先规定好计件单价,根据员工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一定工作量来计量工资的数额。计件工资制包括包工工资制、提升工资制及承包制等多种形式。与计时工资制相比,它能够更加密切的将员工的劳动贡献与员工的薪酬结合起来,提高员工的劳动生产率。

它的缺点是只适合于可以准确以数量计量的工作。

工资的内容:

从工资的内容来分,我国目前的工资制度可以分为职务工资制、职能工资制和结构工资制三种。职务工资制是从员工的工作内容不同来进行划分的,职能工资制是根据员工自身对企业的工作能力不同来进行划分的,而结构工资制则是职务工资制和职能工资制的综合。

职务工资:

依据:根据员工现在所担任的职务的工作内容(价值)发放职务工资。根据工作价值确定每个职务的职务工资等级的范围;根据个人能力确定范围内的具体等级。
 
优点:担任什么样的工作就给付什么样的工资,因而能够比较准确的反映劳动的质与量,体现了同工同酬的原则。

特点:(1)、职务工资要求对职务必需有严格的客观的分析,并且在对每一职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分级,即划分职务等级;(2)、每一个职务有一个职务工资等级的下限和上限;

缺点:(1)、在员工的职务工资达到本职务的最上限时,如果员工的职务不进行提升,那么员工的职务工资就不能晋升,会影响薪酬的激励效果。(2)、如果员工的工作能力超过所从事工作的难易水平,也只能得到与工作内容相称的工资水平。

职能工资:

依据:根据工作完成能力来决定工作承担者的职能工资。

优点:突出工作能力对个人工资的重要作用,鼓励个人能力的提高。个人的能力是决定工资的最主要因素,所以即使不担任某一职务,但其能力经考核评定被认为已有资格担任此项业务,则就可以支付与这一职务相对应的工资。就排除了因客观上职务无空缺而使员工失去发展动力的情况。

特点:(1)、根据公司员工的构成特点不同,可将相类似职务进行归类,划分出几个大类。每个大类设计出10到20个工资等级。(2)、与职务工资相比,不必对每个职务进行范围划分。但每个大类的等级数较多。

 缺点:员工本身的工作能力不好测量。

结构工资制

结构工资制将职务工资制和职能工资制的优点相综合,同时从工作内容和工作能力两个方面对工资等级进行划分。结构工资制目前被许多企业所采用。根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结构工资制中的工资项目和比例也不尽相同。 大体上讲,结构工资主要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等四个工资项目组成。

基础工资是指用来维持员工基本生活的那部分工资。

工龄工资也称资历工资,它则根据员工在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计量,一般一年进行一次调整,它的目的是用来加强员工的稳定性,促使员工更长时间的为企业服务。

技能工资部分由员工的工作能力而确定。

岗位工资则是根据员工的职务(工作内容)来确定的,有的企业为了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则取消了岗位工资。

津贴

津贴也称附加工资或者补助,是指员工在艰苦或特殊条件下进行工作,企业对员工额外的劳动量和额外的生活费用付出进行的补偿。津贴的特点是它只将艰苦或特殊的环境作为衡量的唯一标准,而与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无关。津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当艰苦或特殊的环境消失时,津贴也随即终止。

根据津贴不同的实施目的,津贴可以分为三类:地域性津贴、生活性津贴和劳动性津贴.

1、生活性津贴

生活性津贴是指为了保障员工的实际生活水平水平而得到的补偿。由于员工的收入是货币性工资收入,货币性工资收入会受到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为了弥补物价上涨造成的员工生活水平下降,就会有肉食补贴、副食补贴等津贴。另外由于工作而造成的员工家庭生活开支分离而造成的生活费用增加,也应有相应的津贴,如出差补贴等。

2、地域性津贴

地域性津贴是指由于员工在艰苦的自然地理环境中花费了更多的生活费用而得到的补偿。比如林区津贴、艰苦生活津贴、高寒地区津贴等。

3、劳动性津贴

劳动性津贴是指为在从事特殊性工作而得到的补偿。如夜班工作的夜班津贴,高温环境工作的高温津贴等。

奖金

奖金也称奖励工资,是为员工超额完成了任务、或取得优秀工作成绩而支付的额外薪酬,其目的在于对员工进行激励,促使其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势头。奖金的发放可以根据个人的工作业绩评定,也可以根据部门和企业的效益来评定。

奖金比起其它薪酬形式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奖金形成的薪酬也具有更加明显的差异性。

福利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员工福利可分为“社会保险福利”和“用人单位集体福利”两大类。

1、社会保险福利

社会保险福利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力,而由政府统一管理的福利措施。它主要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失业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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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集体福利

用人单位集体福利是指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采取的福利措施。比如工作餐、工作服等等。

用单位集体福利根据享受的范围不同,可分全员性福利和特殊群体福利两类。全员性福利是全体员工可以享受的福利,如工作餐、节日礼物、健康体检、带薪年假等;特殊群体福利指能供特殊群体享用,这些特殊群体往往是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企业核心人员。特殊群体的福利包括住房、汽车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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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这个劳动合同有效吗?阅读原文
黄×荣(化名)入职A分公司任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时A分公司未领取营业执照,但己得到集团公司授权。这个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案件回放】 2008年6月,失业的黄×荣(化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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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这个劳动合同有效吗?阅读原文
黄×荣(化名)入职A分公司任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时A分公司未领取营业执照,但己得到集团公司授权。这个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案件回放】

2008年6月,失业的黄×荣(化名)在报纸上看到某集团公司一则招聘服务员的广告,觉得很适合自已。他到现场察看一番,工作环境不错,当即填表报名应聘。

经过面试,黄×荣合格了。

7月21日,黄×荣入职该集团公司A分公司担当服务员。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工资1300元/月。

于×荣很珍惜这份工作。服从领导,团结工友,按时上下班,深得大家的喜欢。

但是,集团公司A分公司由于消防系统仍待验收之中,所以未能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领取营业执照。A分公司为了尽快投入营业,在得到集团公司授权后,于是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组织员工到集团B分公司进行了培训。

到了11月份,A分公司通过了消防系统验收,证照办理已经齐全,经培训后的新员工已能独立上岗,于是将黄×荣等员工召回A分公司开始工作。

这时,黄×荣身边的朋友对他说:你月薪才1300元,工作又辛苦,现在有更好的工作在等着你呢,A分公司没有获得营业执照就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劳动合同应当无效。你现在走人,还应当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补偿哩。

黄×荣一听,觉得有道理。

2009年2月,黄×荣将A分公司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判定劳动合同应当无效;支付其双倍工资7800元。

【仲裁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A分公司虽未经工商登记,未领取营业执照,但已获得集团公司的授权。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确认双方劳动合同有效,且其约定条款并无违反法律规定,因此驳回申诉人的诉讼请求。

【专家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未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能否形成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在该类企业实际从事劳动和法律后果如何。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就本案而言,某集团A分公司虽然未获得营业执照,但受到集团公司授权后,仍具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其经授权后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当然有效。且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两个事实,不能单方面将劳动合同是否无效去等同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黄×荣不能以此请求集团A分公司就未签订劳动合同而索取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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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识 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可否申领城市居民生活最低生活保障?阅读原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包括三类人员: 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失业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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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识 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可否申领城市居民生活最低生活保障?阅读原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包括三类人员:

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失业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明确规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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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咨询 怀孕期间单位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等三则阅读原文
一、怀孕期间单位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劳顾问: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入职证明,及转正证明,在转正后半年怀孕,但这时公司要解散这个部门及解雇员工,这个女员工能要求关于孕妇的赔偿吗? 劳顾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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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咨询 怀孕期间单位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等三则阅读原文
一、怀孕期间单位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劳顾问: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入职证明,及转正证明,在转正后半年怀孕,但这时公司要解散这个部门及解雇员工,这个女员工能要求关于孕妇的赔偿吗?

劳顾问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的,但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既然是协商解除,你就可以向单位提出法律规定以外的要求,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单位不能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纠纷

请问劳顾问:国资委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散国有企业,解散后的企业有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职工怎么处理?

劳顾问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故企业解散,与职工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企业应发给职工经济补偿。

三、养老保险离厂了怎么缴,怎么转办回家?

请问劳顾问:我们在工厂里面上班,离职了养老保险怎么办,在工厂从工资里扣,离厂了怎么缴,怎么转回自己的城镇?

劳顾问答:如你属于跨统筹地区就业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基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如果你要办理转移,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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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常识 企业的工资水平决定于哪些因素?阅读原文
工资水平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职工平均工资的高低程度。工资水平可以分为一个国家全部职工的工资水平,一个部门的职工工资水平,一个地区职工的工资水平,一个用人单位工资的工资水平,一个岗位的工资水平,一个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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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常识 企业的工资水平决定于哪些因素?阅读原文
工资水平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职工平均工资的高低程度。工资水平可以分为一个国家全部职工的工资水平,一个部门的职工工资水平,一个地区职工的工资水平,一个用人单位工资的工资水平,一个岗位的工资水平,一个年度的工资水平,一个月度的工资水平等。工资水平高低,直接决定着职工生活水平的高低。

工资水平是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之一。了解工资水平的决定因素,对于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至重要。

首先,从宏观上来说,工资水平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工资水平一般应相应地提高。但是工资水平的提高,也必须控制在生产力发展水平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只能在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前提下,逐步地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改善职工生活。一般来说,工资水平的提高必须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

其次,从一个用人单位的微观层次上说,工资水平取决于该用人单位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和经济效益状况。在一个用人单位,活劳动是工资的惟一来源,只有当每个职工单位时间内的劳动成果增长了,提高工资水平才能成为可能。

第三,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从本质上说,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毫无疑问,市场供求状况将直接决定价格水平。当然,由于工资是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的价格,其水平并不像其他商品一样,简单地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还会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第四,对劳动力进行替代的其他生产要求的价格。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就是将各种生产要求合理地、最有效率地组合起来,进行生和经营。各种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与生产资料要素之间存在相当强的替代性。因此,在市场经济制度中,始终存在着资本排斥劳动力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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