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办法换车牌号:“食”字下面是良心 食品安全"伤不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3:57:13

“食”字下面是良心 食品安全"伤不起"


流浪者之歌 发表在 新闻聚焦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forum-68-1.html
发表时间:2011-4-21 08:11



  民以食为天,层出不穷的问题食品却让人食不下咽。“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毒豆芽”、“牛肉膏”又接踵而来。不断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反复冲击着民众的心理防线。近日,温家宝总理将食品安全问题的接连出现,斥为“道德的严重滑坡”。


  在毒馒头事件中,一名生产馒头的工人说:“我不会吃的,打死我都不会吃,饿死我都不会吃。”造假者们打死也不吃的食品,为何能一次又一次逃过监管的法眼,被堂而皇之地送上人们的餐桌?


  食品监管你伤不起


  “瘦肉精” 济源政府没有能力查验


  瘦肉精生猪的最大魅力在于可以多产瘦肉,这些多出来的瘦肉的价值,不仅仅弥补了购买瘦肉精时的巨大投入,也为不法商贩和养殖户提供了多赚“三五斗”的捷径。以双汇问题猪肉为例,加精饲料喂出的生猪,出栏价格比普通猪每公斤贵0.4元左右,以每头猪出栏时100公斤计算,一头猪能够多卖四五十元。这对中小型养殖户而言,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不管购买回来的成品饲料里面是否添加了瘦肉精,在喂生猪时,为了确保效果,养殖户通常都会有选择性地对饲料再搀兑一些瘦肉精进去。否则,猪太肥了,猪贩子不要或者压价收购,养殖户的收入就会大打折扣。”漯河市一位养猪户告诉记者,瘦肉精在某种程度上对养殖户形成了一种利益绑架,这是瘦肉精黑市交易长期盛行的关键所在。


  来自济源市政府的有关信息也显示,从2011年3月15日开始,该市才第一次投入了适用于盐酸莱克多巴胺的检测试纸。这也意味着,在双汇济源瘦肉精事件爆发前,盐酸莱克多巴胺在当地是畅通无阻的,最起码政府没有能力查验。


  济源市动物检验所所长邢凌峰透露,“济源目前适用于盐酸莱克多巴胺检测的试纸,全部由河南省畜牧局动检所统一配发,此前,济源方面只有适用于盐酸克伦特罗的试纸,因此,过去几年检测的生猪,虽然可以确信不含有盐酸克伦特罗成分,但是否含有盐酸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二代的成分,却无从考证。”邢凌峰颇为无奈地表示,市场上流通的瘦肉精二代产品多达五六种,如果动检所仅仅拥有检测盐酸克伦特罗和盐酸莱克多巴胺的能力,未来是否能应对其他新型瘦肉精药品,仍是未知数。


  染色馒头 质监部门抽检存漏洞


  超市本应对其采购的商品有进行检验的义务,但涉及问题馒头的10家超市可谓集体失职。联华方面表示,将保留对上海盛禄食品公司的法律追索权。迪亚天天等其他涉事超市则至今未有回应。


  “每天几万个问题馒头能够顺利进入超市,可见相关超市在采购监管方面存在着巨大漏洞。”前述业内人士表示。


  该人士称,首先,超市本身没有商品质量检测的能力,而进入超商的商品,都会有质监部门出具的抽检合格报告。其次,即使部分超市之前已知采购的商品有瑕疵,但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一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目前食品行业的市场规则,无非是企业自检加上质监部门抽检。企业自检的力度可想而知,而质监部门的抽检也聊胜于无。比如说针对馒头的抽检,质监部门的抽检只会针对大肠杆菌、致病菌等主要指标。而面对近千种食品添加剂,质监部门根本不可能做到每一个项目都会检测。


  外资超商如沃尔玛、家乐福,都会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但有国内知名第三方机构的人士告诉记者,这个办法也不好用,因为机构入厂前,商家多数都已跟厂家打过招呼,“对方都准备好了,我们还怎么查?”


  毒豆芽 各监管部门均称“不归我管”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从根本上解决“毒豆芽”的监管问题,让市民以后能够吃上“放心豆芽”,今天上午,沈阳市打假办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据了解,在专题会议上,各个职能部门各抒己见,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均称“不归我管”,并阐述了各自的理由。


  工商部门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无照经营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能一概以“无照经营”处罚,否则就掩盖了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事实。同时,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应该由质监局负责,而不应该由工商部门负责。


  质监部门表示:如果将豆芽菜作为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将会导致立法和执法的混乱,所以豆芽菜应认定为初级农产品,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合适。如果由质监部门监管,那是不合适的。



  农委部门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初级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而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监管。市农委还拿出了上级对此事的批件。


  在各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打假办领导小组副组长安锦荣出面解围,针对有害豆芽等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请工商、质监部门尽快请示本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若不能出具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请各单位就相关责任提出明确的工作意见,由本部门“一把手”签字,上报市打假办。市打假办将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对此,沈阳市打假办常务副主任郝立志认为,应从国家层面来划清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以防止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据透露,目前,沈阳市正在抓紧调研,准备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有效监管“毒豆芽”的问题。


  牛肉膏 工商局:可以放心使用


  据广州《信息时报》4月19日报道,广州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处负责人就此回应称,“牛肉膏”此类的食品添加剂是属于调味品性质,只要生产和使用证照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那么消费者还是可以放心使用,只要国家还没禁止使用,它的存在就算是合法。


  该负责人透露,至今尚未接到任何形式有关“牛肉膏”这类食品添加剂的投诉,“我们对该事件高度重视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如何更好地监管食品添加剂市场。”


  对于现在市面上种类繁多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只要有QS(即质量安全认证标志)认证就可以证明此类产品是安全的?该负责人表示,带有QS标志的产品本应代表着经过国家的批准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检验,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但是也不排除有部分黑心厂家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任意在产品上贴上QS认证。


  镉大米 协调监管现难题


  由于修复的难度极大,因此源头控制被公认为是防止重金属污染最有效、成本最低的措施,而对于学者而言,源头控制是一个监管的问题,而监管就涉及复杂的部门协调,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2月18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表示,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十二五”专项规划。


  根据《规划》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重拳严惩重金属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减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的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规划》提出了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相结合的控制方式。相关学者认为,控制总量可以保证整个区域的安全,避免企业通过降低浓度、扩大总量来钻空子。


  据悉,环保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考核办法,该办法可能会参照节能减排的考核办法,明确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要求各地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陈同斌认为,监管是政府该做的事,而现在的力度明显不够,尤其是对企业的处罚不具威慑力,“当初在立法的时候我们提出特殊情况下,企业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但最后没有被采纳。”


  而马军则指出,规划是一方面,关键在于执行,矿山牵扯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利益,部门协调是一大难题,即便与官员的政绩考核挂钩,也不一定能有很好的效果,“政绩考核用多了,作用也消减了。”


  “我个人认为重金属污染的防治需要在有政策、有管理、有资金的前提下提升技术水平,既要源头控制,也要末端治理。”陈同斌指出,监管部门在制定标准时要找到经济利益与环保的最佳契合点,最好能实现资源的优化使用,尽量减少重金属物质的排放。


  声音


  温家宝:诚信缺失 道德滑坡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王岐山:我们很不好意思


  “很惭愧啊,刚吃饱,就出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这件事情我们很不好意思。”据媒体报道,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日前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提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连称惭愧。他表示,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将是长期的,日常生活食品的保障能否做到像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一样,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邓聿文:食品安全须列入政府考核体系


  温总理是从诚信和道德的角度来谈食品问题的。


  在食品安全上,政府须负的责任一点儿也不比企业少。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事件彻底暴露出,单靠企业的自律与自觉或者单靠政府的道德说教,都是没有用的,政府必须痛下决心,切实把维护食品安全和提高民众幸福感的责任,上升到执政理念的高度,成为政府政绩考核的目标,并转变政府的职能与行为。


  具体来说,对于食品安全,政府负有两方面之责:一是监管责任,二是平衡责任。对于前者,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政府的某些监管往往很滞后。而笔者看来,目前的问题,更多出在平衡责任没有把握好,在厂商、产业的利益和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发生矛盾和冲突时,政府过于看重前者的利益而忽视对民众健康的保护,体现在对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的查处上,就是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


  拿什么拯救食品安全的道德



拿什么拯救食品安全的道德


  上海“染色馒头”热气尚存,宜昌“毒生姜”仍在熏制,沈阳“兽药豆芽”又在疯长……


  短短数天内,如此密集的曝光,说明全社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也印证了日前温总理的判断:“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食品生产的确是个良心活。无论现代化的流水线,还是传统的小作坊,生产过程都可谓“天知地知良心知”,而消费者只能“眼不见为净”。因此,一个社会如果道德滑坡,食品安全往往是重灾区;反过来讲,提升食品安全指数,道德重建是重要一步。


  道德对于市场经济的意义,无需多言。而如何拯救道德,却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善行义举的弘扬、苦口婆心的劝说固然重要;另一方面,也要警醒:那些有毒食品制造者,往往也曾是高喊“社会责任”的企业。


  这也说明,良心的盾牌并非总是可靠,道德的血液并不总能自我生成,尤其是对企业来说。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在以股东利益和利润最大化的组织那里,公众健康永远不是一个首要的议题。”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食品生产者很容易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


  市场经济既是“诚信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可以提倡企业流淌道德血液,却必须正视企业逐利的现实;我们可以提倡企业的道德自律,却并不能把“宝”全部压在良心上面。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只有法律站稳了阵脚,道德才不至于在利益面前无限后退。事实上,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或是因为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或是因为执法者的失守推诿,或是由于问责的过于温柔。近年来,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但倾家荡产的商家却十分罕见,监管渎职者被严肃问责的也少之又少。既然总是打不疼、打不死,既然笃定的收益远远大于预想的风险,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就会发生,不闯红灯就会落后的“红灯效应”就会被放大,避免食品生产企业的“道德风险”也就无从谈起。


  其实,发达国家也经历过食品安全危机,如美国的“肮脏食品加工厂”,欧洲的疯牛病,日本的毒大米。推动各国走出危机的最大启示,是用系统的制度呵护良心,用严苛的法律捍卫道德。美国法律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有制假或售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日本对农产品实施严格的“身份证”制度,建立了可追溯管理模式。这也正如中央领导一再强调的,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让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


  有人说,“一张简单的饭桌上,包含了经济发展的全部道理”。从1993年取消粮票制度至今,中国正在经历一场从“吃饱”向“吃好”、“吃健康”的转变。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能否保证公众的食品安全,事关执政水平和社会信心。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上升到“面包政治”的高度。


遏制道德滑坡应跳出道德本身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4月18日《京华时报》)


  从温总理的谈话可知,总理对问题食品频仍十分焦虑,对修复诚信缺失、遏制道德滑坡十分急切。


  如何遏制道德滑坡?总理已经给出了答案:要把加强同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道德文化建设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要在全社会大力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


  笔者认为,除此之外,应从三方面入手解决。其一,从整饬官风入手。“官风”决定着民风,官德决定着民德。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曾说:“政府的公信力是社会公信的支柱……政府失去公信力,就会产生治理危机,导致社会无序混乱、国家祸患丛生。中国历史上失信亡国、立信强国的例子并不鲜见。”


  遗憾的是,当前一些官员,官风、官德不正,诚信缺失,这方面的例子可谓多矣,比如有的官员欺骗民众,有的官员说一套做一套,有的道德败坏,简直是不道德的“集大成者”,有的贪污腐败、男盗女娼,如此种种,必然对社会道德产生巨大杀伤力,也难以号召公众从善。


  其二,严明法纪,强化监管者职责。严明法纪分为两方面。一方面,对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现象,应严格依法惩处,对食品违法事件,更要构建食品安全高压线,严格依法行事,该罚他个倾家荡产就罚他个倾家荡产,该判刑就判刑。另一方面,对失职渎职的监管部门严惩不贷,老鼠猖獗与猫打盹或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有关系。


  其三,提升人们从善的信心,降低人们遵守公德的风险。在现实中,一些例子证明,好人无好报,比如,英雄流血又流泪,比如见义勇为反被诬。如此一来,谁还敢做好事?谁还会做好事?此外,在食品业,还存在一种现象,如果我不造假,我就不能谋利;大家都在生产问题食品,如果我不生产,我就亏了。因此,就必须激浊扬清、惩恶扬善,既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还对遵纪守法者进行激励,更采取措施遏制英雄流血又流泪、见义勇为反被诬的现象。


  涵养公民道德,不能靠道德教化,或者说,遏制道德滑坡,应跳出道德本身。道德不会从天降,苦口婆心换不来道德,举世皆浊我独道德清高也并容易。归根到底,需要从破除体制缺陷开始,从大刀阔斧地进行制度变革入手,正如温总理所言,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


  秦淮川


  对食品多些敏感没坏处


 


对食品多些敏感没坏处


  化学药物哪怕再安全,使用再严格,它的加入还是增加了生命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这就难怪人们对食品安全产生高度敏感。


  食品安全问题,近时集中爆发,既有牛奶投毒案件这类个例的刑案,也有瘦肉精、染色馒头、牛肉膏、毒生姜等一般经营行为中的问题。投毒犯罪的个案,虽令人震惊,尚属小概率事件;无所不在的问题,主导日常生活,尤其使人不安。


  我们现在使用的工业化食品,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虚拟食品”。我们吃到的食物,都可能添加了各种东西。这种添加在种子或幼苗就已经开始,在种植或饲养的过程中继续,到加工成食品时达到高峰。从添加基因片断到添加虚拟食物颜色、口感、味道、气息的药品,食品中到处有着“科技”的身影,而人体是一切“科技”的目标装置。


  “牛肉膏”就是一种刚刚得以报道的味觉虚拟药品,据称属于“增香型食品添加剂”,根据规定,它要按照食品生产量决定使用量,属于“自我限量型香精香料”。这就是说,我们不能笼而统之地说“使用牛肉膏的食品不安全”,过量使用才是不安全。


  大量的食品添加剂,大概都是如此。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而制造,不过量就安全。然而,“改善”还是“改劣”,真是难以言之。例如,牛肉膏可以使任何动物肉变成牛肉味道,口感体验上属于“改善”,而人体系统增加食物消化过程中的解毒负担,则是“改劣”。


  在食品超市里,任何一种罐装食品,都有多种保鲜、防腐添加剂,合格产品中,使用剂量符合安全标准。而在任何一个熟食点、餐馆,添加了哪些化学药品及其剂量,根本不会被标明。那些未被标明的添加剂,我们除了身体是否产生即时的不良反应,无从检验。那些被标明了的添加剂,大概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但可能存在隐瞒,例如,没有任何一家奶厂曾标明有三聚氰胺。


  即使我们相信“按照标准就安全”,实际上可能只是考虑了一种添加剂的单纯毒理作用,而我们可能每天都处在多种添加剂的联合作用之中,某种添加剂的累积影响和不同添加剂的协同作用,未必在安全标准的制定中被考虑到。


  “牛肉膏”作为一种添加剂是否经过了批准,这是一个问题。经过批准的“牛肉膏”能够被使用于哪些食品的加工过程,这是另一个问题。经过批准的“牛肉膏”使用于合法的加工流程是否被合乎限量使用,这是又一个问题。经过这种完全合格的过程生产的食品是否被作为牛肉出售,是否标注“本品使用了牛肉膏”,这是又一个问题。前面几个问题都涉及食品卫生安全,是否标注添加剂和是否将非牛肉作为牛肉销售,则涉及消费知情权。


  现在的问题,不是要标记哪样添加剂安全(虽然这也重要),而是在添加剂盛行的时代,考虑人体浸泡在这种环境下所产生的生命安全焦虑。安全还是不安全,我们宁可考虑不安全多一些,而且事实也正是如此。目前的食品安全状况,本身就容易引来人们普遍的怀疑,何况化学药物哪怕再安全,使用再严格,它的加入还是增加了生命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这就难怪人们对食品安全产生高度敏感。


  □刘洪波(媒体人)


守住社会生活的底线伦理


  付小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提到,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他同时强调,要注重对社会转型期道德文化建设的研究。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监管失守一直被作为主要指责对象和改进目标,道德沦丧原因虽然人所共知,但却很少被提及。树立监管的严肃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但监管一方面是有目标地预防,一方面是追惩,再严厉的监管也难防不在已知目标内的“投毒”,例如三聚氰胺之于奶粉,谁会事先知道它会成为奶粉的一种成分。


  从源头上防止或减少“投毒”行为,实在要强调道德的重建,在食品链条上每一位在场者内心设置“不害人”的道德律令。不仅在食品行业,在其他行业,社会生活的许多层面,不遵守道德底线,毫无“罪感”地以害人谋取利益,都是突出的问题。


  底线道德的崩坏,每个人不以道德作为行事的第一准则,“相互投毒”则势所必然,人人不得安全,人人防不胜防。你可以不吃自己生产的馒头,不穿自己生产的皮鞋,但你要吃打了大量农药的蔬菜,要穿别人生产的衣服。只要你作为人有衣食住行的需求,似乎就难逃伤害。我们需要底线道德的回归或者重建,让最基本的饮食里没有故意添加的毒素,让即使最廉价的产品也保证最基本的使用功能,让社会、人与人彼此有起码的相互信任。


  不作恶,不害人。这种消极不作为的道德,就是社会的底线伦理。它与地理位置、历史传统、政治特色、肤色信仰等都没有关系,只要是一个人,无论你在哪里生活,都应当遵守这些道德;只要是一个社会,无论存在怎样的差别,都应当强调这些道德。没有道理可讲,不须任何论证。你可以不扶危助困,可以不舍身救人,但你一定不能落井下石,不能推人下水,为了利益积极地将他人置于险地。


  我们现在面对的,正是这种不可动摇的底线伦理的震颤。更令人感伤的,是道德诉求的无力,是社会评判标准对道德的抽离。例如对企业,我们过分强调追求利润的经济理性,而不屑于道德防卫的社会理性。曾几何时,对企业谈道德甚至被嗤之以鼻。


  利润至上,成为判断企业成功的唯一标准。但没有了道德基石,市场竞争的结果可能是负向的。例如,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成为行业规则,大家心照不宣,协同害人。结果呢,社会财富增长的同时,社会总福利却很难说相应前进,谁能说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是社会福利的一种。


  只要守法经营,成了对企业的唯一要求。固然不能忽视法律监管在企业市场活动中起到的作用,然而,任何经济行为的道德责任都不能因法律的存在而豁免。在法律立定之初,即存在一个基本的人所共奉的互信道德基石,它可被视为最原始的正义,因其不证自明而毋需在法律中重述。由此可见,与日常生活安全息息相关的道德是社会秩序的第一道防线,它甚至先于法律。


  守住底线伦理,重建社会生活的基本道德信仰,重塑可以互信的社会秩序,知易行难,但必须作为,不能让道德的无力感总伴在我们左右。


  “双重标准”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根源


 


“双重标准”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根源


  据报道,来自瑞典研究机构的数据表明,雀巢等品牌生产的部分婴儿食品含有砷、铅等重金属,存在安全隐患,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这些品牌在华产品检出的砷、铅等重金属,均未超出中国标准;2010年麦当劳的麦乐鸡在美国被发现含有两种化学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麦当劳中国公司称,这两种物质含量均符合现行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新京报》4月20日)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这个批次的雀巢奶粉究竟是否含有“砷、铅等重金属”?如果含有,则一定是“不安全”的,一句“均未超出中国标准”,就能轻易地打发消费者吗?


  一边是国外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回应未超国家标准,让人情何以堪?


  近期曝光的“染色馒头”、“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中,虽然“马后炮”的监管是原因之一,但涉及到“入口”食品标准的“低下”或缺失,也是其中重要因素。在“低下”或缺失的“质量观”的指导下,难免有“一流产品出口, 二流产品内销”这种奇怪现象的出现。


  在此,笔者不揣浅陋地想做一个试验:以上述雀巢奶粉为例,如果把瑞典研究机构的检测出的含有砷、铅等重金属“有问题”、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声称“均未超出中国标准”的奶粉和外国人认为“安全”奶粉放在一起,如果疾病控中心工作人员义无反顾地选择前者,大量地买回家中,为自己的孩子食用,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这些食品是安全的、可靠的,你们能做到吗?我相信是没有这个胆量做到的!


  食品质量的“双重标准”混淆了食品优劣的概念,降低了消费者对于问题食品的容忍度,以“牛肉膏”为例,几天前还被媒体和消费者广为诟病,广州市工商局却在近日回应称,“牛肉膏”此类的食品添加剂是属于调味品性质,只要生产和使用证照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那么消费者还是可以放心使用,只要国家还没禁止使用,它的存在就算是合法……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与食品质量的“双重标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说到底,它们是寄生在利益链条下的怪胎。要彻底根治食品领域的乱象,统一标准,理应与国际同步。


国外食品安全经验谈


  食品安全是个全球性的问题,任何国家都不存在“零风险”。不过,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很多国家都加大监管力度,其中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 食品“身世”可查


  超市里的蔬菜、水果和鲜肉上标明重量、产地和保质期是很常见的,而在日本,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电脑或者手机查到它们的“身世”甚至生产者的照片等更多信息。


  日本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近乎苛刻,食品只有通过“重重关卡”才能登上百姓的餐桌。日本积累几十年经验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公共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根据2006年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法》,日本开始实施关于食品中残留农药的“肯定列表制度”,将设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对象从原先的288种增加到799种。


  “食品溯源制度”也是日本政府目前正在大力推广的一项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度,目的是利用当今发达的信息技术,对每一件产品建立生产、加工、流通所有环节的“履历”,将其产地、农药使用情况等通过电子信息进行记录。一旦出现问题,通过记录就能够迅速找到原因,从而避免鱼目混珠、无从查找的现象出现。


  在食品加工环节,原则上除厚生劳动省指定的食品添加剂外,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制造、进口、销售和使用其他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还需要通过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的食品健康影响评价。


  德国 按条码“监控”鸡蛋


  德国人向来以谨慎严谨著称,安全意识非常强,对于食品安全更是到了一丝不苟的地步。商店里,琳琅满目的食品,包装都是中规中矩,没有一点马虎。就拿小小的鸡蛋来说,为确保安全,每个鸡蛋上都有编号。一个鸡蛋拿在手上,看壳上的不同标码就知道它来自哪国、哪地和哪个饲养场。


  在德国的市场上,从来没有看到过不带包装的鸡蛋。它们通常装在硬纸盒里,一个鸡蛋一个坑,每只鸡蛋上都有红色标码。打开一盒鸡蛋,编码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数字0-3,代表母鸡的饲养方式。“0”号蛋是生物蛋,产这种鸡蛋的母鸡生活在大自然中,没有固定的鸡舍,自由觅食,饲料里没有化学添加剂,除了生病,平时不打预防针。“0”号蛋在禽流感流行时是最令人担心的。“1”号鸡蛋的母鸡是露天饲养场放养的,除了自由觅食外还添加人工饲料,还要定期打预防针,有固定的鸡舍。“2”号鸡蛋属于圈养鸡下的蛋。“3”号蛋则是笼中之鸡产的。母鸡的饲养方式不同,自然所产的蛋质量也有高下。在价格方面,“0”号鸡蛋被认为最健康,也是价格最贵的。


  第二部分标码是鸡蛋的出产国。比如DE代表德国,NL为荷兰,BE是比利时,DK丹麦,FR法国,IT意大利。第三部分则表示产蛋的母鸡所在的养鸡场和鸡舍或鸡笼的编号。


  有了这些标号,这些鸡蛋就像有了出生地址。鸡蛋营养价值或质量的高低一一标出,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另外,有了这些编码,鸡蛋质量只要有半点问题,有关部门就会顺藤摸瓜,一直追查到饲养场或鸡笼。这样的管理方法不仅能够保证鸡蛋的质量,还能使养鸡行业标准化。


  加拿大 严格认证健康食品


  加拿大的食品安全管理一直位居世界先进行列。


  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大批的一线检验员、兽医和科学家,除了检验肉、蛋、奶、鱼、蜂蜜、水果、蔬菜及其他加工食品外,还对动物屠宰和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验,对不符合联邦法规要求的产品、设施、操作方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以法律的形式于2001年6月明文规定,所有食品必须在成分说明的标签上列出13种主要营养成分,包括脂肪、饱和脂肪、卡路里、钠、纤维、蛋白质、钙、维生素A、C和铁等,以防止有些厂商滥用所谓的“健康食品”、“绿色食品”定义,推销一些其实并不健康的食品。不论在加拿大的什么地方,只要看到屠宰场、肉类加工厂或商店内的标牌上写有“政府检验过的肉类”字样,百姓就尽管放心买,大胆吃,因为在食品卫生监控方面,检疫部门从不马虎。 洪云


  美国 检查官“蹲点”食品厂


  美国人很少为吃“犯嘀咕”,基本是“放心买、大胆吃”,这都得益于全面、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在肉制品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原料有问题,就会追查到屠宰场。不过,屠宰场也有政府派驻的检查官“驻扎”把关。通常,送到食品加工厂的肉类要经过检查官检验,包装盒子上都贴有检查官签发的合格证。从加工厂出去的食品也要经过类似程序。食品进入超市,加工厂和商店相互协作,以确保食品卫生、不变质,并继续接受食品管理部门的检查。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还会有检查官来抽查,“双管齐下”。为了防止常驻检查官与厂家相处太熟有私交,政府规定驻厂检查官必须每6个月换一次,不许接受礼品等,如发现有违规情况立即解职。


  而美国的食品召回制度也深入人心。在美国,只要产品被发现有缺陷,就要召回。汽车、电子产品如此,食品也如此。需要召回的食品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召回食品是可能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甚至导致死亡的食品;第二级是会造成暂时健康问题的危害较轻的食品;第三级则是不会危害健康的食品,比如贴错标签、瓶口未封紧等。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与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每周都会公布食品召回执法报告,内容从被召回食品的品名、代码、配料,到生产商名字、召回原因,以及销售量、所在市场等。


  法律规定,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时可以主动召回,或者在监管者发现问题时立刻“接受教诲”而召回。如有不从,则可能会面临罚款、查封产品、企业倒闭……因此,多年来,监管者和企业之间似乎形成了一种默契,企业从开始召回、召回进程、一直到召回完成都会向监管者呈递阶段报告。如果召回结束,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还会对被召回食品是否已被销毁或恰当存储等予以确认。


  为了防止食品污染,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来加强对现代食品的监督管理,如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都颁布了食品法或食品卫生法。(文章选摘自半月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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