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牌照摇号申请:天涯观察第19期:毒地之害不可轻视,你是买房还是买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23:07:17

毒地之害不可小视!

2010年2月26日,赫山“毒地”事件,最终以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向开发商赔偿了1.2亿元落下帷幕。2007年,万科集团拍下了北京土地储备中心出让的一块3万平方米的土地,该地曾经建过农药厂和涂料厂,最后万科花了一亿元才将“毒地”清毒,将污染的泥土全部运出焚烧处理而后运回新土填埋。今年10月,南京一个叫“乐居雅”的楼盘开盘被抵制,原因是它建在原南京化纤厂旧址上,未经任何土壤修复。

在美国也曾发生过因毒地引发居住小区内妇女流产、死胎和新生儿缺陷等现象,成年人体内也长出各种肿瘤,原来该小区建在一堆化学废料的大填埋场上面,而该事件被称之为棕地事件——拉夫运河小区案。由此可见,“毒地”如果不经过彻底治理,它将在小区居民入住后的日子里,逐渐显示出“毒”之威力,侵蚀人体的健康甚至夺人性命,可见“毒地”若不治理就建房入住,绝对后患无穷!

毒地上的房子就是准“奥斯维辛毒室”

生命诚可贵,毒房实可抛

近日媒体披露,武汉市一个能容纳2400户的经适房小区,它建在一个旧化工厂的上面,这个化工厂原来是生产硫酸与冰酸,后来在该厂的基础上建成化工厂,主要生产氟化产品。该地在1997年部分承租生产电镀加工产品。

该地生产的氟化工产品包括:氟利昂、氟硼酸铅、氟硼酸亚锡、氟乙酸甲酯、塑料王、四氢噻唑硫酮等。电镀添加剂包括:光亮镀铜添加剂;无氰镀锌添加剂;聚酞酸酯;聚二硫丙基磺酸钠等。除氟利昂外,其余物质均为有毒或剧毒,而这些物质在渗入土地使土地中毒后,其释放期可长达几十年甚至上百年。

如果不将被污染的泥土彻底清理,仅仅在其上面加覆盖膜,再加上一米或五十公分厚的新土,毒物也会因为小区内绿化树木的根部透过塑料膜,而承接毒物使其转移到地面以及绿化的植物当中,也就是说二次风险依然存在。那么在此居住的人群难免会被毒地中所包含的毒素戕害。毒物释放这个过程到底要多少年,谁也说不清楚,唯一清楚的就是:如果不彻底处理毒地的毒物,毒地上的居民迟早会受其戕害。

毒地上的经适房到底能不能住?

各路人马众说纷纭,毒地居民何去何从?

近日,一个能容纳2400户的经适房小区,却建在了一个旧化工厂的原址上。专家指出,土壤一旦“中毒”,毒性释放可达几十年到上百年。不过小区居民对此并不知情。武汉政府方面日前召开发布会,回应质疑称根据专家论证结论:该工程全面完成后可保证居住区的环境安全。

长江明珠项目位于江岸区谌家矶西流湾45号,原武汉市长江化工厂旧址,规划用地110余亩,新建房屋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由15栋房屋组成。该项目分2期计划,分别于2005年2月、2005年10月获得武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城市规划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房产管理局、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联合批准。在先后取得《选址意见书》、《建筑工程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划拨确认书》、《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后,于2008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

2009年11月,武汉市环保局还曾做作出《关于黄埔人家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批复有如下要求:“鉴于本批复下达以前项目已开工建设且部分住宅已建成的事实,你公司除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进行积极补救外,对于幼儿园以外部分建筑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和隐患,你公司应当根据承诺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应在销售阶段向购房者公示相关环境信息,且在购房合同中明示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面对有关人士的质疑以及当地政府的澄清,该让这些购买了经适房的用户相信谁的话?毕竟当住户入住之后,没有污染问题,对于开发商也好,当地官员也好,都是皆大欢喜之事;但若在几年或者十多年之后,发生毒素戕害人体健康的事故,那个时候,谁又该对此负责?毕竟就目前而言,没有任何一个单位对此做出承诺,如果届时发生事故,受到伤害的人该找谁负责呢?

毒地小区开发商是何方圣神?

是买房子还是买坟墓?

根据环保部门的标准,凡是在毒地上建筑居民居住区,必须在建筑前使建筑地的化学遗留物彻底清理,而这种清理的方式是将污染的泥土外运并进行焚烧,再将新土运回填充,再经环境部门的综合检查评估,才可以取得建筑资格。但此次媒体披露的武汉黄浦人家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至部分建筑建成,并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的环境环保评估,此时给人的疑问就在于,缘何毒地上建筑小区能获批甚至各监管部门大开绿灯,这开发商有何能量?

承建该小区的是武汉市江岸区房地产公司,属于人们常说的国企。该小区在2008年5月开始建筑,但直到2010年2月才对毒地环保做出补救措施,这种举措令人浮想联翩,是什么原因使导致开发商在大部分建筑完工后才想起来治理毒地?据知情人士的介绍,这是源于武汉“赫山”事件才迫使开发商有此姿态。当初承建不进行毒地治理,其根本原因在于治理成本过大而刻意逃避问题。无独有偶,该毒地小区2009年度获得了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称号;同年,还通过了建设部“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评审,被称为“湖北第一个获得此项殊荣的经济房小区”。

在房价杀高得能害死人老三代人的今天,当你倾尽家财买得房后,面对的却是一套随时可能要人命的“墓室”,你又情何以堪?

结束语

毒地之害,普通购房者因为信息不对称或许不知情,但开发商不知道吗?有关部门不知道吗?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本为自然本性,但让处于弱势且不知情的购房者,花大钱买死就是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谋财害命了!

出品:天涯观察编辑部 监制:伊文 美工:盼盼 本期责编:废城农民 主笔:柳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