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粒金戈怎样保存:重建圆明园,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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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0日 11:35:17
来源: 新华评论

新闻背景:
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给国人留下了一道永远的伤疤。据媒体报道,11月16日,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就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提出九大建议,其中有关研究论证恢复重建圆明园的建议颇为引人注目。(11月18日《京华时报》)
重建圆明园,有没有必要?
重建圆明园和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内在逻辑关系?把重建圆明园的海量资金,用于扶持激励文化产业,或用于加强文化事业建设,满足人民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是不是更好?
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真的能够完全还原圆明园吗?那段被火烧烟熏的历史,那些被英法联军抢走的文物,已经永远不可能恢复。即使重建,也不过是徒有虚名,流于形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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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圆明园原貌,就是最大的作为
一个断壁残垣的圆明园“立”在那里,将永远是国人心中的痛;一个金碧辉煌的“赝品”“呈现”在眼前,我们更多会感慨古人与今人巧夺天工的本事,并以国运昌盛为自豪———那么,是要用繁荣抹去我们心中永远的耻辱和疼痛,还是要用那一片残破与悲凉来警示现在的繁荣,永远保持一种“盛时要做衰时想,上场要想下半场”的危机意识?笔者以为,没有一点居安思危的意识,无论个人还是国家,难免“始而骄佚,继而流荡,终而沟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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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修”“存”之争应有民意
“修”,还是“存”,我们完全可以站在自己的角度理解,都可以说出很多道理,而据说,明园官方称可有选择恢复部分建筑,但西洋楼等建筑不重建。看起来,就有这么几种意见,一种是“修”,一种是“存”,一种“半修半存”。究竟选择哪一种好?建议对其进行“论证”也未尝不可,而我想说的是,论证,千万别要搞成“伪论证”。比如听证会,弄几个“听证专业户”,结果弄成了“伪听证会”,也遂了极少数人的意愿,结果公众是“被代表”,这是令人纠结的,我们不怕“论证”,但最怕“伪论证”。弄几个“御用专家”,开几次会,就向公众公布了结果,那是最使公众讨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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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圆明园恰恰是文化不自信
鼓吹重建圆明园,恢复所谓“往日荣光”的人,在文化建设的意义上,恰恰是没有文化或文化不自信的表现。文化建设离不开创造和创新,要体现现代人新的价值、审美趣味和精神追求,动辄复古、仿古,“恢复重建”古代的东西,说明我们创新能力不足,历史不再是资源,而成了我们前进路上的负担。
现在复古、仿古和“恢复重建”之所以有市场,一个重要原因是商业投机主义。弄出一副“昔日荣光”的模样,可以制造噱头,吸引眼球和客流量,捞一把再说。现在很多城市一边拆毁真文物、老街区,一边大建仿古街、仿古建筑,真的弃如敝屣,假的修之不辍。北京拆掉很多古老街区、四合院、名人旧居,再来“恢复重建”150多年前就已倒掉的圆明园,本身就很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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