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炎宁栓都治什么病:“通钢事件”告诉我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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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钢事件”告诉我们什么

2009-07-28 作者:郭松民 [发表评论 (0)]   【PDF版】

  在职工权利意识日渐觉醒的今天,仍然企图用瞒天过海的方式将他们排除在企业兼并重组之外,那么结局很可能就是破局。
  7月24日,国内著名民企建龙集团重组通化钢铁集团时遭职工反对,委派的总经理陈国军被围殴致死,集团子公司通化钢铁停产11小时。当晚,吉林省政府宣布,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详见今日本报A05版)。
  无论如何,血案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这毋庸赘言。但我们还要思考,工人们为什么会如此群情激愤?矛盾为什么会激化到如此激烈的程度?
  从报道披露的情况看,这次建龙集团重组通钢集团是在吃“回头草”。2005年,建龙曾经入股通钢,去年由于企业亏损,建龙遂于今年初从通钢撤股,随着国家4万亿刺激经济的效应开始显现,通钢开始盈利,建龙集团竟然再次入股通钢并绝对控股,终于激起了工人的愤怒。
  工人的愤怒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建龙的每一次折腾,都是工人在付出代价,去年企业亏损,“员工工资也减到每月人均300元”,“厂区及职工家属区乃至整个通化市二道江区的供暖都无法供应”。
  通钢的两次重组,有没有安排职工代表以制度化的方式实质性参与?所有的报道都没有提,从以往国企改制的经验来看,恐怕是没有,而从网上披露的情况看,第二次重组,普通职工直到木已成舟才知道消息。因为没有实质性的参与,所以工人的利益长期被忽视,并终于激起了他们的愤怒,于是就有了这次非制度化的实质性参与,并终于导致了整个重组计划的彻底破产。
  总的来看,现在一些企业重组时,无论是国企改制还是民企之间的相互兼并,基本上都采取了排斥职工实质性参与的做法。但是,职工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方”,享有和股东同样的发言权,并有权参与企业管理,企业兼并重组这样的大事,没有职工的实质性参与,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我们知道,企业的兴衰对普通职工的影响,有时甚至比对股东的影响还要大。因为对一些身家亿万元的股东来说,影响的可能只是富豪榜上排名的变化,但对职工来说,意味着身家性命是不是还有依托。
  通钢事件提醒有关方面,企业的兼并重组,必须为作为企业“利益相关方”的职工参与开辟渠道,保证职工参与是实质性的,而不是象征性的。在职工权利意识日渐觉醒的今天,仍然企图用瞒天过海的方式将他们排除在企业兼并重组之外,那么结局很可能就是破局,也许还要加上流血。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