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比萘芬酊副作用外用:格言新说(7)——初生牛犊要怕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8:20:45
格言新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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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生牛犊要怕虎
作者:于坚
初生牛犊不怕虎,是因为牛犊初生,懵懵懂懂,还没弄清老虎是什么东西,更不知道什么是怕。这时候,无论如何警告它老虎会吃人,它都不懂。所以初生牛犊不怕虎,其实不是勇气,而是无知。
在一个有着守旧传统的社会里,“初生牛犊不怕虎”作为一种新鲜活力,一种激情,注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当然重要,但如果成为一贯的传统,只是依靠这种无知无畏来保持活力,社会就会越来越流于肤浅,丧失根基,以至危及文明的质量。
中国今天已经成为一个少年中国。问题是,牛犊们因为无知而不怕的老虎,并不是纸老虎,而是历史、经验、权威的象征,是植根于缓慢的经验世界中的,牛犊也许能在无知中得逞一时,但无法长久,因为其成功是偶然的。
有那么一段时间,人们总认为新生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历史证明并不见得,可以看到,当年许多牛犊们创造的新生事物已经消失了,而旧事物岿然不动;曾经的很多口号也已经声名狼籍,和谐社会的理念依然在依靠中国传统。
初生牛犊要怕虎。在开始的时候也许无法让牛犊知道虎的厉害,但稍加有知,它就会清楚,必须把老虎认真看待了,这不是怕不怕的问题,而是所有牛犊,如果要成为真正的牛,就必须对虎有所敬畏,继而学习、研究、继承,最终使自己成为老虎世界的一部分。
古人云,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故,大人之言,不可不畏,所谓牛比者是什么,就是老虎啊!
世有千里马,然后有伯乐
作者:彭荆风
选贤与能一向是中国的传统美德。
历代以来,人们都为贤能的被发现或被埋没而为之喜,为之忧。春秋时代伯乐识千里马于槽枥,更是引发了唐代大作家韩愈“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的深沉感叹!这叹息是这样久远、悠长,一千多年来还不断有人应和着,成了许多人的共识。
这种伯乐情结不仅来自韩愈,就连比他更早的大诗人李白,受当时“生不愿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之说的影响,也一收平日的豪气、傲气,向那位荆州刺史韩朝宗恭敬地表示:“幸愿开张心颜。不以长揖见拒。”因为手握大权的韩朝宗是“文章之司命,人物之权衡,一经品题,便作佳士”。这份急切盼望伯乐垂青的心情令人怆然。
李白都如此,何况常人,于是寻伯乐之风,比当年伯乐寻千里马还炽烈。
伯乐的得名,看上去似乎是他的善于相马,其实更得益于世间的千里马稀少。当时盛产马群的冀北之野,也如韩愈所说“无良马也”。这冀北怎么会无良马?细究原因,却是因为伯乐的一再光临,“遇其良,辄取之,群无留良焉”。
所以说,千里马的日益稀少,伯乐也有相当的责任,如果他不是“遇其良、辄取之”,在找出了千里马之后,不急于牵去向秦王献礼,而是给以时日培养、发展,冀北之野千里马的繁衍,也就指日可待了!
古今之人一再叹息“伯乐不常有”而忘了其他,这本身就是观念上的误区。
试想:如果当初无千里马于槽枥,伯乐之名从何而起?即便到了今天,如果没有千里马,即便你身揣一打伯乐资格证,也难以树伯乐之名。真正的伯乐决不会指驴为马。
没有伯乐,千里马依然是千里马;离开千里马,伯乐岂能为伯乐?更何况,真正的千里马毋须朝朝暮暮地等待伯乐,天马行空一向是步骤不凡。
谋事在人,成事亦在人
作者:白 烨
对于“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一经典性传统格言,我一直在心里深存疑虑甚至暗藏忤逆,总觉得那是在貌似有理之中教人消极无为。这一格言,前句在腔,后句走调,因而至少需要把“成事在天”颠倒过来。
“谋事”与“成事”,就是设想事与做成事。在今天看来,“谋事”就是策划,就是创意;而“成事”则是策划兑现、创意实现。这二者之间是一个计划性与目标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关系问题,都是人意与人力直接参与、主要构成并所能影响的过程,与人外的“天”实在关系不大。“谋事”而“成事”,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谋事”不“成事”,找到教训,以利再战;这才是真正的为生之道,为人之理。
如果听信“谋事在人,成事在天”,那就会把事情的成败与否,都归结为非己力可为、非人力能为的不可知,在开脱主观责任、强调客观原因中,放弃努力,随波逐流,甚至滑入“天命论”与“宿命论“的泥淖。如此发展下去,就该相信“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在“天命”与“宿命”的顶礼膜拜中去虚度光阴和打发人生了。
路在自己脚下,不在别方;命运就在自己手中,也不在别处。这就是我的看法。在这个意义上,我更推崇庄子如下的名言:“天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抛砖未必引玉
作者:王小柔
抛砖引玉是说抛出砖去,引回玉来,比喻用自己不成熟的意见或作品引出别人更好的东西。不过,前提是你得知道后面肯定是玉,而且能够确认砖跟玉的关系好到你一招呼它就出来的份上,否则,你脑子一根筋地对着烂泥塘光扔砖头了,玉没引出来,反倒溅自己一身泥。
在讲求圈子文化的今天,想抛砖引玉很难了,玉有身份有品位,怎么会心甘情愿地被一块普普通通的砖勾搭出来呢,比砖更美更值钱绝非玉的追求。除非这砖是从古代某个皇家墙头儿上扒下来的,工艺讲究年代久远身价不菲,这样,由它引出的玉才会显得华贵斑斓一掷千金。光指望弄块烂砖头就把好东西糊弄出来,难度有点儿大,人家的口号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另外,中国人以谦虚为美德,年头儿多了,就算自己是块玉也习惯性地先拿自己当成砖,在人前特谦虚地说上几句“抛砖引玉”的话。这样的开场白说了成百上千年,已经沉淀到中国的集体潜意识中去了,甚至成了口头语。可是当你把自己当成一块砖的时候,别人就有理由忽视你、贬低你、排斥你,于是,玉们一股脑去钻石那儿投怀送抱了。砖还是守本分地盖房子得了,物有所用,充分显现了自身价值。抛砖引砖,抛砖引石头,换个价值对等的东西还差不多,但要引玉,如同蹲树旁边等傻兔子跑过来自尽的农夫,机会太少。搁以前的年代,别说抛砖引玉,就算什么都不扔,别人都主动把最好的拿出来分享。但现在的人懂得什么叫价值体现了,我认为,这是种进步。
成大事者,拘小节
作者:大卫
与人相处,倘不拘小节,或许会给人洒脱、直率、豪迈的印象。但是,一个不拘小节者,有时也可能就是不懂礼貌的人,甚至不按牌理出牌的人。不拘小节者,擅长我行我素或者唯我独尊,以至于爽快之梯,有搭在别人墙上的嫌疑。
纵观历史,不得不承认,更多的拘小节者干出了更大的事。
有别人在场的情况下,不要自己哼唱,也不要用手指敲打或者用脚踢什么东西;别人讲话时,不要插嘴;别人站着时,不要坐下;别人停下来时,不要自己走;和别人在一起,不要读书或看报。如果确有必要做上述事情,也一定要请求离开;事先没有得到允许,不要看别人的书或写的东西;别人写信时,也不要离得太近……这是美国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14岁时抄在笔记本上的部分“守则”。可以说,这都是些小节,甚至是很拘束人的小节,然而,华盛顿却把它看做了成长所必须的“维生素”。假如他不拘小节,从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很难想象他会把美国搞得花团锦簇。
著名的木桶理论认为,一只木桶盛水的多少,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而小节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那块最短的木板。春秋时的子罕以“不贪为宝”;清朝廉卿张伯行以“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为铭;林则徐因自己有易发怒的弱点,自书“制怒”条幅挂于中堂;烟瘾特大的毛泽东在重庆谈判期间坚持不抽一支烟……
一滴水见太阳,窥一斑而知全豹。小节相当于试纸,可以测出一个人的素质与境界。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可以成为命运的偏旁部首。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并不是天生的,而是他们后天的修养使然。也就是说,日常生活中,他们注重细枝抹节。相反,那些所谓的气度不凡、不拘“小节”者,一不留神就因小“疵”而掩了大“玉”。
世上无小事,人间无小节。有一首外国民谣:丢了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
可见,不拘小节,无以成大事。
八九不是十
作者:李傻傻
“八九不离十”,意思是和实际情况“差不离”“差不多”。
其实却只是在扯淡。因为用数学上的类推法,既然有“八九不离十”,那么是否也有“七八不离十”,“六七不离十”……这样下去,恐怕所有的数字都可以写成一种:十。
早在七十年前,胡适先生就有名作《差不多先生传》讽刺这类“八九不离十”者——白糖红糖八九不离十,山西陕西八九不离十,人医兽医八九不离十,最后吃错了药,活人和死人,也是八九不离十。真能看到这一步,倒也达观,不过这恐怕不是大多数“八九不离十”者的本意了,他们只知道在失意时以“八九不离十”敷衍塞责,哪里知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八九不离十”,只是中国古代脑子不怎么发达、思维不怎么清楚的产物,是被清醒的人所唾弃的中庸之道。现代人如果还相信这句话,只能说他脑子有问题。在超市里,几乎再没有商品以“分”记价,因此再不能四舍五入,八角就是八角,一块就是一块;在出书时,8%的版税代表新人,9%的版税代表半红不黑的人,10%的版税基本就代表一流作家,游戏规则就得这么干。
不用举太多例子了,八九就是八九,十就是十,它们差那么一段,如果看不到这一点,就永远不能赶上这一段,离真正的“十”,只会越来越远。
“八九不离十”作为一句扯淡的话,在人们口头上生存了千年的时间,成为后人对于荆珂、项羽的叹息,对于失败、失意的安慰,说明它很有市场,有点像现在的“网络歌曲”。而“八九不是十”,虽然并不流传,却成为反抗腐朽的武器,成为不甘屈服的生命的动力,追求完美的人们的信条。
事到如今,你选择相信什么,我想我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
敌人的敌人还是敌人
作者:侯志川
朋友的敌人是敌人,那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吗?有些是,但多数情况下却未必,甚至还是更为凶残暴虐的敌人。
大宋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曾气吞山河,所向披靡,哪晓得随后在剽悍的北方游牧民族面前,却总是挨打受气。于是宋王朝不断割地赔款,不断俯首称臣,最后干脆彻底玩儿完。
当初,在一鼓作气搞定了10个小国后,北宋开始了对辽和西夏“收复失地”的战争。战争进行了半个多世纪,到11世纪中叶才暂时停息。在这以前和以后,宋王朝都只能屈辱地靠每年送钱送物勉强维持住彼此间极不可靠的和平。
1115年,女真人建立金国,立即向辽发动了大规模进攻。北宋政权大喜过望,以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遵循“远交近攻”的祖传秘方,马上派赵良嗣前往联络,随后又于1120年另派人渡海去与金国订立了更具体的“海上盟约”,约定宋、金双方南北夹击混账透顶的辽国。
岂料金军刚刚攻占了辽的首都,俘获了辽的天祚皇帝,气都没有歇一口,随即就乘胜进攻昨天的“朋友”北宋。愚蠢而懦弱的宋徽宗这才大梦惊醒,后悔莫及,急忙把帝位传给他的儿子宋钦宗。然而,一切都迟了。仅仅一年以后,金兵就席卷了淮河以北的广袤土地,开进了开封城。可怜的徽、钦二宗做了阶下囚,数年以后便死在了遥远的异国他乡。12世纪20年代中国土地上的这一幕,留给了世人一个极惨痛的教训:敌人的敌人可能还是敌人,甚至可能是更致命的敌人。这一幕还演出了一个“惊人的重复”:公元975年,当赵匡胤势如破竹地灭掉了软弱的南唐,将南唐后主李煜押送到北方的开封城时,他绝对想像不到,一个半世纪以后,他的后辈也要重走这一完全相同的“囚徒之旅”——何其相似的朝廷,何其相似的命运,一个北宋,一个南唐。
无情的历史惩罚的是老犯同样错误的民族,不幸的是“惊人的重复”一再重演。100年来,“金国”的铁骑对宋朝人民的反复掠夺和野蛮屠杀所激起的巨大仇恨,北宋的亡国和徽、钦二帝被掳所带来的奇耻大辱,使南宋的君臣人民都冷静不下来。眼前的敌人又一次掩盖了远方的敌人。于是,南宋与蒙古约定“夹击金国”,却由此拉开了长达40年的“灭宋之战。对狡诈的蒙哥和忽必烈等人而言,“敌人的敌人是朋友”这个口号他们只是口头上叫叫,他们心里想的一直都是“敌人的敌人还是敌人”。如若不然,南宋断不至于那么快就沦于比金更残暴的蒙元之手!

林夕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