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4城市之光邓琳玥:普通高中学分制方案及实施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4:51:47
普通高中学分制方案及实施建议信息作者:综合实践组
信息来源:南京市教研室综合实践组
更新时间:2009年8月1日
浏览点击:769

普通高中学分制方案及实施建议

    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正在各实验区积极推进,与此相配套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国际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经过10多次的研讨与比较充分的交流之后,于2003年正式出台。这标志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同时,全面启动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验。其中对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及课程管理的改革颇引人注目。高中课程将为学生提供丰富而多样的课程,就产生了学生选课制;学生选课制的到来,必然引起课程管理制度的变革,也就是说,客观上要求采用学分制。因此,本文尝试探讨在普通高中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意义、理论依据,以及对于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将面对的问题,并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建议与思考,旨在为制定我国普通高中的学分制方案提供一种思路。

    一、实现选择性的普通高中课程管理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指出:“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超越“单一任务”或“双重任务”的主张,把普通高中教育的基本任务定位于培养高中生的健全人格或公民基本素养。使每一所学校成功,使每一位学生成功,这是本次课程改革所追求的一个基本理念。
    我国原有高中学科中心主义的课程结构缺乏弹性与选择性,不能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因此,本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通过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把高中生从“考试文化”中解放出来,使高中生被束缚的心灵重获自由,在选择中学会选择,在主动学习中实现有个性的全面发展,这是我国当前这次史无前例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主题。
    放眼世界,追求基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强调高中课程的可选择性是国际高中课程结构改革的重要特征。而保证课程具有可选择性的基本措施,就是合理调整必修课与选修课之间的比例关系,为高中生对课程的选择拓展空间。各主要国家大部分通过规定基本的学分数与毕业要求,对课程的修习时间和课时分配作出限制。尽管不同国家对毕业学分的要求不一样,但其趋势都在于采用学分制,增强高中课程的可选择性,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和发展的机会,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例如在美国高中,约有1/3—1/2的学分属于选修学分,德国也在积极拓展高中选修课程的范围,并且在大学入学的资格上选修学分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因此,采用学分制,减少必修科目及其课时数,以及增加弹性选修科目及其课时数,乃是世界主要国家高中课程结构改革的重要发展趋势。从历史上看,学分制是配合选课制 产生的,始用于美国高等教育。在实行选课制的学校,由于同时入学、同一系科的学生所学的课程及其学习进度不相同,学年制的管理已不适用。为掌握学生学习状况,审查入学、转系、转学、毕业等事项,需要建立一个衡量学生学习状况并可供比较、判断的统一标准。
    学分制在课程管理上的最大优势在于增进课程对高中生的适应性,使高中生在修习课程方面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可以获得更为自主的学习权利,从而赢得个性化的发展。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并以修满规定的下限学分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的课程管理制度。 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
    学分制与现行的学年制的区别在于,学分制它不是以固定的总学时、修业年限时间来计量学生毕业所要达到的学习量,而是以学分为单位衡量学生毕业所要达到的学习量。即规定学生毕业所要达到的最低学分量和各门课程的学分值。学生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自由选课,可以自由安排学习计划,甚至学习的年限。学生在一门课的考核中合格就能获得该门课的学分,学分累计达到毕业所要求的最低学分量即可毕业。
    如果学生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了某学科的知识和技能,可以考虑通过免修获得学分。只要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就可以免学该课程而直接获得学分。学分制与学年制的不同点之一,从理论上说,学分制没有升、留级。对于学生已经修读但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应允许其重修。这种课程管理制度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相对学年学时制,学分制是一种弹性课程管理制度。
    普通高中实行学分制管理意味着学校必须构建必修课、选修课相结合的课程结构,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乃至修订新的学籍管理办法。这些逐渐走向弹性的课程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实现了普通高中课程的选择性。
    二、普通高中学分制方案说明
    (一)课程结构与学分配置
    如表1所示,普通高中课程的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学习领域共8个,即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而且除“综合实践活动”领域之外,其它7个领域都有相应的科目组成,每个科目制定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以及规定有一定弹性范围的学分数,为全面实施学分制课程管理提供了平台。

表1 普通高中课程学分结构表

学习领域科目必修学分共116学分,占总学分的61.4%选修I学分共55学分,占总学分的29.1%选修II学分共18学分,占总学分的9.5%语言与文学语  文10每个科目都在必修的基础上设置了若干个提高的选修模块,供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未来发展需要选择。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以及自身条件开设的校本课程,供学生选择。外  语10 数  学数  学  10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 8历  史6地  理6科  学 物  理6化  学6生  物6技  术信息技术 4通用技术4艺  术艺术或音乐、美术6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11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15社会实践6社区服务2

    (二)学分配置说明
    1、学分制及学分的规定
    学分制是反映学生在学校课程方面发展履历的一种课程管理制度,也是衡量学生在课程方面的经历和发展水平的一种课程评价制度。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学分制的实施方式很多,考虑到我国教育资源有限、学校规模与班额太大、学制的相对稳定以及高考、大学录取等的配套政策跟不上,比较稳妥的办法是采用学年学分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关于学分的规定如下:每一个学分等于一个学期内每周一课时(40-45)分钟的课堂学习,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若单从课时来说,1学分=18课时。
    2、毕业学分要求
    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新方案的精神,根据我国高中已分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与职业高中的特点,没有必要再按毕业生的出路规定毕业要求。需要考虑的是,在普通高中范围内,为了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国家规定的学分底线适当降低一点,给地方和学校特别是学生个人留出空间。因此,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是:学生在三年内至少获得144学分,必修学分不低于116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I学分不低于22学分,选修Ⅱ学分不低于6学分。因此,对于试行学分制管理的学校,学生修满上述规定的最低学分,并通过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由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3、从学分结构看学生发展空间
    从理论上分析,三年高中可以获得189学分,按新课程方案的规定,毕业学分最低要求是144学分,因此,有45学分(占总学分24%)的空间留给学校支配,这给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就选修I来说,总的空间是55学分,如按最低要求22学分来说,还有33学分的发展空间,让学生可以在必修课程中跨科目或/和跨领域选修;就选修II来说,总的空间是18学分,如按最低要求6学分来说,还有12学分的发展空间,让学生可以在校本课程领域自由选修。详见图1。

图1 学分结构与学生发展空间

    即使是必修学分,同样给学生留有选择的空间,如体育与健康、艺术、技术等领域,只规定最低必修学分,但没有规定学习相同的模块,学生有权决定自己学什么内容。
    三、关于试行学分制的建议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高中处近年组织过多次有关学分制的专题研讨会,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学分制方案有一定的实践和认识基础。尽管如此,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所面对的问题还是非常严峻的,如怎样在认识上达成共识、怎样解决技术上的问题等。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就有可能导致“采用学分制管理”并不一定比“不采用学分制管理”好。近年来,我们深入地研究了一些学校试验学分制课程管理的经验,同时,广泛地研究世界各国在高中阶段实施学分制上的经验与问题。针对我国普通高中的实际,着重思考了有关学年学分制的几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旨在为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试点学校提供一些具体的建议。
    学分制管理方案应包括课程设置、学分认定、选课指导、学籍管理4大要素。试点学年学分制的学校还应在每学年的学校课程计划中规定学生一学期所修习的学分总量的上限和下限。
    (一)重新构建学校课程结构
    1、 多样化课程建设
    学分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适应学生的个别差异,允许学生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选择修习课程的权利,学生可以在柔性的学分制课程计划下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能力和发展需求,适当调整学习的内容、速度和方法,又可以设计和规划自己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因此,建立多样化课程可以有效地引导学生自主设计自己的学习,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责任感,从课程管理的角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进行学分制试点的学校首先应意识到实行学分制的前提和核心都是选课制,建立灵活、开放、科学的课程结构是实行学分制管理的第一步。
    在试行学分制的普通高中里,有一些学校没有把建设灵活的课程结构作为重点,而是仅仅停留在形式上,把每个科目课时换算成学分,而在学校课程计划、教学管理安排上仍是老一套,虽然也增加了一些选修课,但选修课的增加删减都比较随意,这样的学分制没有真正改变学校课程管理的面貌,收效不大是必然的。
    为了便于学校开设多样化课程,实施选课制,便于学生灵活地选择课程、任课教师、修读方式、学习进程。新课程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Ⅰ、选修课程Ⅱ三部分。各学习领域的科目由模块来组织。属于某科目的模块之间有一定逻辑关系,保证了科目的适当完整;但模块不是线性递进的序列式教材,而是围绕一定主题并通过整合学生的经验及相关内容而形成的。它具有相对独立性,能与其他模块、其他科目发生多种可能的关联,从而使统一的课程体系呈现出动态性和多样化。因此在必修课程中学生先学习什么模块,后学习什么模块有很大的自主性。学校可以将一个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教学,1周复习考核。每个模块通常是36学时(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除外),每周4学时,一个模块可以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试点学分制的学校应按照教育部2003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新课程标准和有关学校课程管理的指导意见或要求,制定适应新课程的学校课程计划以及相应的学分制管理方案。在着手制定学校课程计划时,首要任务是按模块安排学程,对原有课程进行评估、整合,积极开发选修课,从而建立以必修课、选修课为框架的课程结构,为学生选课提供平台,凸现课程的灵活性、选择性。
    2、 教师的专业准备
    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组成,打破了过去单一按照学科设置的模式,有利于开发教师的独立性和创造性,为教师带来了更大的专业发展空间,教师在课程内容、学习时间、教学方法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与此同时,也带给教师更多挑战,教师面临对自己的知识结构进行调整和完善的问题。
    学分制实行的前提是选课制,普通高中新课程中选修学分Ⅰ、Ⅱ在毕业学分中至少占28学分,占毕业最低总学分的19%。对于选修学分Ⅰ,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学科领域知识,并密切关注本学科新进展及其与当代社会发展关系。在选修学分Ⅱ领域,要求教师能结合学校特色、学生需求及自己的专长申请某门课程的任课资格。
    面对这样的现实,许多教师专长单一学科的显然还达不到这样的要求。“面向21世纪教师教育对策研究”课题组曾对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行过抽样问卷调查,并对教师的教育理念、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发现教师“综合素养欠缺,难以适应目前基础教育的新课程,特别是综合文科、综合理科,难以开发校本课程。”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的学校的做法是聘请一部分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的任课资格须由学校成立的确定任课资格的考核小组进行确认或考核。但学校想要大量、长期聘请兼职教师也是不现实的。学校应借课程改革的契机,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培养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推动教师专业发展。
    与高中新课程理念相适应,高中教师的专业发展应坚持参与性、主动性、发展性原则。除了课程理念的通识培训以外,广大学校在采用学分制,开设选修课的同时,应当开展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活动。增强教师的科研意识,引导他们形成反思的习惯,并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分析和解决自己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真实问题。鼓励教师之间加强专业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分享经验。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教育专业研究人员。加强与教育科研部门及师范院校的教研合作,学校可以通过聘请顾问、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主动寻求专家的指导,获得必要的学术支撑和专业支持。
    (二)学分的认定和计量
    1、学分认定的主体
    学校是高中生学分认定的主要权力机构。根据三级课程管理的思想,可以将课程分成学术性与非学术性两大类,由不同的主体认定不同的课程,如下表:

 

学术性课程

非学术性课程领域/科目语言与文学、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校本课程

研究性学习 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学分认定主体及依据由学校或教师根据校外统一考试成绩或校内考试成绩或国家课程标准来认定由学校或教师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或指南来认定由校内、外机构或负责人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来认定由教师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来认定备注技术领域暂列非学术性课程。

    2、学分的计量
    学生一个学期内每周一课时(40-45)分钟的课堂学习,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即获得一个学分。若单从课时来说,1学分=18课时。学生在三年内至少获得144学分,必修学分不低于116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选修学分I不低于22学分,选修学分Ⅱ不低于6学分。
    研究性学习三年共15个学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学分配置方案。
    社会实践共三周,每周计2个学分,三年共6个学分。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实际表现情况认定学分。
    社区服务三年共2个学分,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即得2个学分。学分由班主任根据服务接受单位负责人签章的服务时间证明来认定,由团委或学生会组织的服务活动则由负责教师认定。
    3、关于学分折算问题
    在2003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出台以前,许多试验学分制的学校经常将班会、课外或校外活动、校内与校外获得的各类证书等直接折算成奖励学分作为对学生的鼓励,这是值得商榷的。学生取得学分一定是完成高中课程计划内某项课程,并取得合格水平的结果。
    一般说来,只有在学校开设的科目范围内,如果学生认为自己的获得竞赛名次、资格等级证书能证明自己在相关课程已达到合格水平,则可以依据规定向学校申请该课程的免听或免修。
    学校应将学生出具的足以证明其掌握了某门(或几门)课程要求的由国家或国际权威机构考试而颁发的有效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学校认定学生已获得的国家资格或等级证书,可以视作已达到某些学习科目的课程标准。可以申请免听、免修相应课程。
    实际上,学生参加国际、全国或省部级各种知识、技能和文艺、体育等竞赛所受到的表彰和获得的证书,包括校内外活动(除综合实践活动外)等,大多应采用书面记录等方式予以登载,以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结果,而不必换算学分。这既可以简化学分制的管理方案,又可以减少学分制的误用问题。
    (三)学生的选课与指导
    1、 建立学生选课办法
    选课是学分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普通高中学生,他们的课程选择意识和能力是有限的,因此试行学分制的学校必须加强对学生人生规划能力的指导,并建立相应的制度,指导学生根据个人兴趣、条件、发展需要,按照学校的课程设置制定个人的课程学习计划,进行选课。
    试行学分制的学校可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公布下学期学校的开课计划、并向学生提供选课指导手册。选课指导手册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学校相关的课程政策,包括毕业要求、学期/学年学分规定、选课程序等;二是所有供学生选择的课程简介(说明),其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及代码、任课教师、课时学分、课程内容简介、上课地点、时间安排、学习方式、选课要求等。
    学校可以在选课前对学生进行集中咨询,并结合每周一次的个别咨询。此外,学校要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可以将学校开设的课程内容介绍印制成册或光盘提供给家长,并向家长提供课程咨询。
    2、 制定选课指导教师计划
    在试行学分制的学校,由于学生的走班,影响原有的行政班和班主任制度发挥作用。这时就需要学校制定选课指导教师计划,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这一点尤为重要。有的学校在学分制的试行中采用导师制,帮助学生选课,即由中级以上职称,责任心强、有指导能力、学科知识丰富的教师兼任导师,负责学生的选课,以保证选课质量。
    学校甚至可以考虑建立专门的教师编制指导学生选课,负责帮助学生制定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年度课程修习计划;监督检查学生年度学业计划中学分的获得和成绩评定;与家长交流,让家长了解学生的选课和学业进展。
    3、 帮助学生形成自己的年度课程修习计划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指出:“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学生自己的课程修习计划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在入学的时候,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点以及学校所提供的课程信息,选择要学习的课程,确定学生的基本进程,由此形成个人的学习计划。随着学习进程的深入,学生亦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外部情境的变化,不断调整所形成的计划,以使其尽可能适应自己的需要和特点。
    学分制的实行,为学生独立自主安排学习、充分发挥学生的兴趣、特长提供了必要条件,但学生对普通高中整体学习目标和自己学业发展方向缺乏了解,尤其是低年级学生独立设计自己的学习方案往往有一定盲目性。因此学生要形成恰当的、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课程修习计划,离不开教师的有效指导。设立选课指导教师,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培养全过程中,根据共性的基本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学生选课、选择学习进程、选择学习方法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指导。只有将学生的积极主动和教师的正确指导相结合才能使学分制获得预期的效果。
    (五)学校相关课程管理制度建设
    学分制不是一项单独的管理措施,它与学校课程管理的方方面面紧密联系。
    1、编班
    许多国家在采用学分制的课程管理时,通常采用无班级制或无年级制的完全学分制。每个学生按照学校的有关课程规定,如选课指南,经与课程咨询员或导师协商,制定属于自己的课程计划,然后,拿着自己的课程表,去找以学科或任课教师命名的教室上课。从理论上说,这种无班级制无年级制,确实对学生来说具有最大程度的课程选择与学习自由,然而,它的实现取决于充足的教育投入、丰富的教育资源、适中的学校规模与成熟的管理经验。
    考虑到我们的国情,试行学分制管理的学校,学生可仍按年级编班,形成自然班或称行政班。学生选课后,按选课人员形成教学班。学生可以跨班但不跨年级走班上课。这样既可以满足课程多样性的需要,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地实施。当然有的学校或地区在教育资源允许的条件下,也可以探索打破班级或年级安排课程的经验,配合弹性学制实行无班级制或无年级制的完全学分制。由于无班级制势必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学生的团体归属感、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因此,学校有必要创造和确保学生集体活动的机会与场所,为学生间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提供时空条件。事实上,据我们在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试验(1999年),在校本课程领域(占总课时的1/4),采用无班级制似乎没有多大的问题,但是打破年级确实有点难度。南京师大附中在打破班级、实施分层教学方面也积累了很丰富的经验。因此在选修课程和/或校本课程领域尝试无班级制或无年级制也是一种选择。
    2、学籍管理
    实行学分制即意味着取消留级制,学生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重修、改修。但试行学年学分制的学校会受到学习年限的限定,学生不可能无限制重修。并且,怎样处理学校规模过大、班额过大的考试不及格学生?特别是一个学生在一个学期同时就有多门课程考试不及格,怎样安排这类学生?这确实是我国实行学年学分制的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在国家课程的设计层面,新方案推出的最低学分数、设置多样化与有层次的课程、适当降低共同标准以迎接大众化的高中教育、要求学校设置辅导教师和导师制等,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具体措施。除此之外,在课程管理上还必须作出相应的规定。
    (1)免修和重修
    学分制允许学生免修和重修。对于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 用补考或补修不及格课程来代替留级制。补考放在寒暑假之后、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对于补考还不及格的学生,允许其选择自修、重修来补修。
    · 在达到该领域和科目的最低学分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跨科目或领域选修其它容易通过的模块。
    学校可以允许学生根据已有的学习经历和成绩,或根据学生已获得的国家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免修相应课程。或学生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亦可申请免听,通过考核后取得相应学分。
    (2)弹性学制
    许多国家在采用学分制的课程管理时,通常采用弹性学制,在规定的年限内,允许学生提前或推后毕业。致使高中没有年级之分,只有第几年之别。学分统计打破学年界限,以整个学段(如本科、专科、高中阶段)为单位,统筹计算学生修习的学分。如日本,规定高中至少学3年,最多可以读6年。国内也有学校进行了实验,如上海晋元实验中学规定,学生在两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就可提前毕业,或提前参加高考。而学生在3年内未能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或尚有各种环节未完成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延长期内,编入低年级相应的行政班。
    弹性学制提供学生更大程度的学习自由,照顾到不同学习需要的学生。然而,考虑到目前我国许多普通中学学校规模大,班额大,加上没有丰富的经验。因此从大的范围来讲,大多数学校只可能尝试学年学分制。当然,在全国范围内,已有小部分学校开展了弹性学制的实验,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展试验,不断总结经验。
    (3)工学交替
    实行弹性学制的学校,亦可试行工学交替。工学交替在美国的中学非常盛行。即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学习过程中申请参加就业和社会创业,分阶段完成学业。申请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共同提出,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协议,并经有关部门公证。工学交替期间学生由家长(或指定监护人)负责管理。就业和社会创业活动结束后,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继续学业。
    在试行学分制的过程中,以往学年学时制的学籍管理已不能满足需要。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应重新修订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的休学、停学、复学、退学等作出新的执行规定。尤其对于转学的情况,学生已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应根据学分互认办法予以承认。
    3、学生的学习报告单设计
    对学生的评价应追求一种多元化的评价制度,强调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的统一。同样学生的学习报告单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记录也应当采用多元的记录方式。高中新课程方案明确指出:“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这种发展性的评价制度,使得学习报告单的设计至少应包括两部分:用量化方式登录学分和考试科目成绩;学生学习生活的描述性记录。
    学分是计算学生完成学习量的单位,学生完成一定的学习量且成绩合格即获得该科目的学分。学生获得学分的总量与结构达到毕业要求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因此,学分制实行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灵活的课程管理方案,而不是评价学生学习的质。
    有些试行学分制的学校,在学生的学习报告单的设计上,通常在学分计量的基础上附加实施绩点制,即将学生的百分制成绩换算成绩点。主要理由是想用学分来全面反映学生的整体素质以及学生间所拥有的学分可以比较,赋予了学分制评价功能。
    事实上学分制归根到底是提供一种灵活的课程管理方案,不管将学分制设计得如何精致,学分制都很难准确、完整地反映一个学生的整体素质。学生的学习结果是综合而丰富的,无法用考试、测验、学分、绩点这些量化评价方式来涵盖。更有许多学习结果是无法量化的,如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应当采取描述性记录方式。不必划一的将所有学习结果都量化。
    即使是一些需要考试的科目,百分制已经不能包括现在各种成绩记录的方法。例如有些选修课程成绩实行及格、良好、优秀的等级制。由于综合考试的推行,考试出现多种分值形式,如单科满分150分、120分、100分,三科满分260分、300分,六科150分、300分等。再加上不同课程、同一课程的不同模块的绩点确实无法进行比较,因此难以实现绩点累计后的学生评价功能。有的实验学校探索了使用标准分记录学生考试科目的方式,不失为一种方式。
    同时,绩点的使用也使得学分制工作复杂化。在学校注册人数不多、班级规模不大的地方是可以尝试探索。考虑到我国普通高中全面推广学分制还只是一种尝试,而且学校注册人数太多,班级规模过大,因此不可能全面体现学分制的所有功能,也不能将学分制设计得过于复杂,以致缺乏可传播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我们可以重新设计高中学生学习报告手册,倡导由校长或其他人员签名的手写、登记记录,以弥补这种学分制在反映学生整体素质上的不足。
    4、关于学分互认制度
    学校应充分发挥各方面的教育教学资源优势,提高资源存量的利用率。应允许学生根据社会需要、个人兴趣和条件跨学校选择课程。一所学校能够开设的选修课总是有限的,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可以探索走学或网上选修课,以实现一定区域内多校间的课程互选。
    (1)同类学校间学分互认
    同为普通高中的学校在一定区域内可以实现学分互认,尤其在选修课领域。一所学校能够开设的选修课总是有限的,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可以探索走学或在一定区域内网上选修课,以实现一定区域内多校间的课程互选。
    同类学校学分互认的程序如下:
    · 双方应签定学分互认协议,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 履行协议以学校教务部门正式成绩和学分通知单为凭证。
    (2)不同类学校间学分互认
    学分互认制度有利于各种不同类型的学校的衔接,完善我国教育立交桥的建设。在中等教育领域,与普通高中并行的还有职业高级中学与综合中学,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衔接是目前比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历教育课程与普通高中的课程在许多科目和层次上有一定共性,是可以比较的。有学者曾做过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数学知识点的个案比较 ,将两类学校数学课程的知识点数量和类型进行比较。认为普通高中与中等专业学校的数学课程相同部分占总学时的60%。即学完中等专业学校数学课程的学生如想继续学习普通高中数学课程,应认可其已获得60%的学分。反之,已学完普通高中数学的学生继续学习中等专业学校数学课程,也应认可其获得的60%学分。因此,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依据双方课程标准中相同的要求来实现学分互认是可以做到的。
    而且,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高中由于学校类型不同,所占有的教育资源也各有优势,尤其在某些选修课领域可以资源互补。根据教育部2001年发布的《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原则意见》,全国部分职业高级中学与综合中学已试点学分制。因此,这三类学校在一定区域内可以尝试部分课程学分互认。
    不同类学校学分互认的程序如下:
    · 学生提供已修课程的相关资料(课程名称、课程标准、成绩);
    · 由相关专家对两类课程标准进行比较并提供学分互认建议;
    · 学校教务部门正式批准。
    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之间也可以就部分课程进行学分互认。
    5、课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实行学分制后,学生有一定的选课自主权,在必修课中,学生会选修不同的模块,选修课更是因人而异。有些学生先修若干课程,有些学生则在下个学期学习这些课程;有些学生可以多修若干课程,有些学生则可以少修一些课程;有些学生可以选修这些课程,有些学生则可以选修另一些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可以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可以重修,直至及格为止。在试行弹性学制的学校,一些学生可能不需要用3年的时间,只要两年或两年半时间就能修完全部课程,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提前毕业;一些学生则需要更长时间完成学业或参加工学交替,延缓了毕业的时间。
    因此,学校应充分意识到在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情况下,学分管理是以每个学生为基本计量单位。课程因人而异,课表因人而异。不同于以往在学年学时制情况下,课程管理以班级为计量单位。课程、教室、教师安排都统一以班级为单位安排。显然,学分制管理使得课程管理的工作量成倍增加,难度提高。
    在学校规模较大的情况下,计算机管理是实行学分制的管理助手。比如,对学生的选课信息进行统计处理,涉及最低开班人数、最大教室容量及退改选、增补选、先行后续课程等众多问题。如果能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将为学分制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学分制应用软件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包括选择课程、选择教师、排课、查询、成绩处理、数据安全。根据中等职业学校这些年实验学分制的经验,目前学分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已日趋成熟,一些软件对学校管理中排课管理、选课管理、成绩考核与学分管理、重修与免修认定等都建立了完善的平台。学分制管理系统所产生的数据库包括学生数据库、教师数据库、课程计划数据库、选课结果数据库、成绩数据库、课程表数据库、教材数据库以及众多的代码数据库。这些数据库都需要存放于学分制专用服务器中。对于已建立校园网的学校,可以利用学校的校园网络设备连接学分制数据库服务器、选课中心、教师计算机网络终端及遍及全校的校园网传输介质。
    中等职业学校中实施完全学分制的学校,借用学分制管理软件平台,实现了学生自由选择学校、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同时取消了学习年限和年龄的限制,帮助学校利用软件顺利完成日常教学管理,大大减轻教师的劳动强度。因此,普通高中可以充分利用和改造市场上现有的学分制管理软件信息系统实施学分制管理。
    (六)关于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作为学分制这样一项重大的课程管理制度改革,是与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考试招生部门的政策和制度变化联动的,其中尤其重要的是高等院校的招生考试制度。
    在高等教育资源有限,普职教育立交桥尚未健全的中国,这一点是牵动学分制顺利实施的重点。有学者认为在实施新课程的同时,应考虑采取如下措施 :
    · 变全国统一的、一次性的高考为多次,分层的高考,既适应不同层次的高校的要求,又适应不同的课程、不同层次的学生的水平
    · 高中学生在修满规定学分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报考学校的要求,参加不同科目、系列和水平的考试。
    · 淡化排名,公布高考成绩采用等级制,减弱高考选择性带来的负面影响。
    · 必要时可增加面试或其他的辅助考试或选拔方法。
    · 建立报名、招生、录取的社会化服务机制和监管制度。
    · 逐步实现变单一的书面笔试形式为多种不同的考试形式,以考查不同形式的能力表现
    · 减少封闭性试题的数量,增加开放性试题,对评分方法进行改革,减少评分误差。
    总之,高中学分制的推行,牵涉许多方面的措施,在理念、政策指定、学校实践指导等方面都需要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的进一步研究、对话和合作。
信息来源:普通高中学分制管理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