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月宝宝趴着睡图片:《胡适传》选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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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导师”的精神预备期
  渡轮离开码头的时候,下了一场倾盆大雨。水势变得非常急。“自由女神像”消失在黑暗中,渐渐的我只能看到一盏灯——孤零零的一盏灯——一盏高出所有其他灯光的灯。他们告诉我,那就是自由!                                  ——胡适1915年2月14日致韦莲司信      1910年9月初,当胡适在美国东部纽约州绮色佳城康乃尔大学农学院的校舍里安顿下来,转瞬便是中国传统的九月初九重阳节。这个第一次品尝到漂洋过海,远离家国滋味的中国青年不免一番遣词感怀,作“重九词”——《翠楼吟》曰:      霜染寒林,风摧败叶,天涯第一重九。登临山径曲,听万壑松涛惊吼。山前山后,更何处能寻黄花茱酒?沉吟久,溪桥归晚,夕阳遥岫。应念鲈脍莼羹,只季鹰羁旅,此言终负。故园三万里,但梦里桑麻柔茂。最难回首,愿丁令归来,河山如旧!今何有?倚楼游子,泪痕盈袖。      与此同时,在绮色佳地区康乃尔大学附近的基督教家庭,包括许多当地士绅和康大校园内知名教授、学者们的家庭都向中国留学生敞开了大门。“他们深知这样做实在是给予美国最大的机会来告诉中国留学生,受美国教育的地方不限于课堂、实验室和图书馆等处,更重要的和更基本的还是在美国生活方式和文化方面去深入体会。”[①]
     一个人在精神世界急剧拓展,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完全成型的青年时期所接受的文明力量的触感与震撼,往往会影响他一生的价值取向、意识形态与言行规范。在浓厚的基督教温情的文化氛围与生活方式的熏染下,周围的世界逐渐从陌生变为熟悉,周围的美国人与美国文化也从隔阂变为融洽,甚至慢慢地变为青年胡适自身精神生活的一部分,“融化入其血液,沉潜于其意识,新的观念型态与理解方式铸建的文化肌体日益丰满”。美国现代文化的力量和精神美重塑了其人格心灵,使“他不仅在理性选择上受到美国的文化力量的启示与诱惑,在感情内核上也开始一步步为美国的精神魅力所浸润与渗透”。    
     与此同时,康乃尔校园丰富多彩的学生生活与绮色佳城区浓烈独特的人文气候,也在强烈刺激着青年留学生勃勃的求知欲与好奇心,他迫不及待地迈出了人生中诸多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和美国大学生、老教授一起在足球赛场欢呼狂叫(以前他总是坐在那里以“哲学”的态度看球);第一次参加校运动会的百米赛跑;第一次下水游泳;第一次在绮色佳仲夏夜的公园欣赏了二十对男女翩翩起舞;第一次走进厨房做菜,却错把“盐”当成了“糖”;第一次以英文稿卖文,在一份叫《观点》的报纸上发表了《中国女子参政权》的文章大要,得稿费五元美金;第一次走进教堂参观,聆听虔诚的教徒做礼拜;第一次同美国民众一起欢度热闹而快乐的圣诞节,并写下一首叫作《耶稣诞日》的长诗;甚至一次一时冲动,“遂为耶氏之徒”:    
     那是1911年的夏天,他应邀参加一个在费城郊区李可诺松林举行的“中国基督教学生会”的暑期集会。会址选在海拔二千英尺、风景清幽的高山松林,虽是暑日却寒凉如秋,早晚颇有拥炉者。在人类爱心环绕的人间仙境,终日聆听上帝基督仁爱救人的妙论,胡适感受益甚,遂不自觉地倾倒向基督爱人的感化力之怀抱。一夜会终,有七人起立,自言愿为耶教信徒,其一人即胡适也。虽然这一时“遂为耶氏之徒”的冲动最终并没有成为事实,他对宗教包括基督教的理性批判态度也一以贯之不改其衷,但胡适与基督教人士之间却依然保持着极为深笃的友谊,思想倾向上颇为浓厚的基督教精神情绪也一直伴随其始终。有时,他表现得甚至比基督徒更基督徒。1915年3月,他与韦莲司夫人谈论“不抵抗主义”,曾引用圣经《马太福音》中的“山上宝训”——“左脸被打,再赔上右脸”的金言。韦莲司夫人表示反对,认为不必拘泥于实际生活之中,并举出一例:一次她和女儿在纽约地铁站遭遇扒手,难道反而应该自己主动把钱包奉送给扒手吗?这太极端而不合乎常理了。但胡适却认为韦莲司夫人应该把钱包双手赠与扒手,从而达到感化救赎的目的,因为耶稣的伟大就在于他超乎常理,要把人类带到比常理更高的道德层次。     
     美国现代文化的理性力量与精神品格在青年胡适眼中仿佛著名的尼亚加拉大瀑布般“气象雄极”,激荡、摇撼着他的心灵,调合、铸建着他的精神结构与思维形态。然而,这位眷恋故土、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青年却始终不忘“莽莽天涯中还有一个家在”。华夏血统与中华文明的巨大内在潜力使他不时要回过头来认真思考自己祖国的命运前途。他深深明白自己背井离乡,远涉重洋来美国求学,目的便在“西乞医国术”;他没有忘记自己扬波赴美途中,到达日本横滨港的日子却正是朝鲜亡国的日子,岸上成千上万的日本人正在狂欢庆祝朝鲜从此并入日本。受此刺激,他“连日日所思维,夜所梦呓,无非亡国惨状,夜中时失眠,知‘嫠不恤其纬,而忧宗周之陨’是人情天理中事也”。就像他在《非留学篇》中所表达的那样,身在异国的土地上,他不曾有一天忘记过自己肩上所担负的使命:“新旧二文明之相隔,乃如汪洋大海,渺不可渡。留学者,过渡之舟楫也,留学生者,篙师也,舵工也。乘风而来,张帆而渡,及于彼岸。乃采三山之神药,乞医国之金丹,然后扬帆而归,载宝而返。其责任所在,将令携来甘露,遍洒神州;海外灵芝,遍栽祖国。以他人之所长,补我所不足。庶令吾国古文明,得新生机而益发扬张大,为神州造一新旧泯合之新文明。”    
     就是这样一位雄心勃勃,立志为祖国再造文明的青年留学生,开步第一脚却踏错了方向。一不喜欢铁路与矿冶,二不愿使颇具中国农业发展宏观战略眼光、提倡“大农之学”与“森林之学”的二哥失望,三因学农科是免费的,官费可以补贴家用,当时的胡适并无余地可选,唯有以农报国。学期伊始,他也曾详细地撰写植物、生物、土壤、气象的读书报告;认真地做青蛙神经系统实验;也曾饶有兴味地观看科学电影《花的生长》;并加入赵元任、杨杏佛、胡达、任叔永等好友组织的“科学社”——“提倡科学,鼓吹实业,审定名词,传播知识”,还与他们一起创办了《科学月报》;甚至还承载了气象学教授威尔逊先生对未来亚洲气象学发展的殷殷期待。这位老师曾在班上发言说:“世界气象学上有许多问题所以不能解决,皆由中国气象不发达,缺少气象测候记载,使亚洲大陆之气象至今尚成不解之谜。今见本班有中国学生二人,吾心极喜,盼望他们将来能在气象学上有所作为。”而这两位中国学生中就有胡适。多年以后,胡适还曾感慨说:“于今二十余年,我与同班王预君皆在此学上无有丝毫贡献,甚愧吾师当年之期望。所可喜者,近年有吾友竺可桢君等的努力,中国气象学已有很好的成绩了。”    
     然而,这毕竟是一个在留学前便读遍中国古代哲学基本著作及晚近宋明理学著作、随口能背诵近千首中国古典诗词、极具人文素养与忧患情怀的学子;这也毕竟是突破了中世纪神学蒙昧的禁锢后,在欧洲人文科学震撼世界的思想革命的巨潮影响下,政治、哲学、文学、历史、艺术、教育、伦理、法律等各人文学科均积累了丰硕成果的20世纪初第一个十年。生物学的九十五分、植物学的八十三分,远没有翻译一篇《最后一课》发表于上海《大共和日报》,成为中国最早译介都德小说的人更能使胡适得到内心的充盈与满足。他渐渐感觉到这些土壤、果木、牛马、细胞、营养、气象等以美国现实为蓝本的农艺知识与自己的救国理想越来越风马牛不相及。而一次果树学课程的“苹果实验”更迫使他毅然“弃农从文”:    
     这个实验的内容是每个学生根据一本培育学指南上所列举的项目,把三十来个不同种类的苹果以茎的长短、果脐的大小、果上棱角和圆形的特征、果皮的颜色光泽,以及切剖开后所测出的果肉的韧度和酸甜的尝试、肥瘦的记录等加以分类。美国学生对付美国苹果,只需二三十分钟便可轻松搞定,然后拣出几个,塞入大衣口袋,扬长而去。而胡适与其他几位中国留学生就只得待在实验室里按照实验程序,按部就班,一一实施,结果却还是错误百出。经受了美国苹果的残酷折磨后,胡适再也按捺不住自己强烈的转科意愿:“这些实验之后,我开始反躬自省:我勉力学农,是否已铸成大错呢?我对这些课程基本上是没有兴趣,而我早年所学,对这些课程也派不到丝毫用场,它与我自信有天份有兴趣的各方面也背道而驰。这门果树学的课──尤其是这个实验──帮助我决定如何面对这个实际问题。我那时很年轻,记忆力又好。考试前夕,努力学习,我对这些苹果还是可以勉强分类和应付考试的,但是我深知考试之后,不出三两天──至多一周,我会把那些当时有四百多种苹果的分类,还是要忘记得一干二净。我们中国实际也没有这么多种苹果。所以我认为学农实在是违背了我个人的兴趣。勉强去学,对我来说实在是浪费,甚至愚蠢。”    
     1912年年初,胡适下决心完成了自己学业生涯一次历史性的转折,正式转入文学院,主修哲学,副修政治、经济与文学。当时留美的中国学生选实科的“几三倍于文科”,重理工实业、轻人文科学的风气正盛;而康乃尔大学文学院当时的名声也还不如农学院,胡适却反其道而行之,他说:“即令工程之师遍于中国,遂可以致吾国于富强之域乎?吾国今日政体之得失、军事之预备、政党之纷争、外交之受侮、教育之不兴、民智之不开、民德之污下,凡此种种,可以算学之程式、机械之图型解决之乎?可以汽机轮轨钢铁木石整顿之乎?为重实科之说者,徒见国家之患贫、实业之不兴、物质文明之不进步,而不知一国治乱,盛衰之大原,实业工艺,仅其一端。”因此,他大声呼吁世人:“决不可忘本而逐末。须知吾国之需政治家、教育家、文学家、科学家之急,已不可终日。”在1915年7月22日的札记中,胡适又痛心地指出:“我所遇欧洲学生,无论其为德人、法人、俄人、巴尔干诸国人,皆深知其国之历史政治,通晓其国之文学。其为学生而懵然于其祖国之文明历史政治者,独有二国之学生耳,中国与美国是已……吾国之学子有几人能道李、杜之诗,左、迁之史,韩、柳、欧、苏之文乎?可耻也。”
     既是胡适的朋友又是论敌的梅光迪在当时就生发了预言家式的憬悟,称胡适之的转向文科是“吾国学术史上一大关键”。而经历了学业前途认知上变迁的胡适则更为欣赏梅光迪的另一句名言:“要使枯树开花,死灰生火,始为豪耳。况未必为枯树死灰乎!”原本自称“吾向不知春之可爱,吾爱秋甚于春也”的伤怀悲秋人“忽爱春日甚笃,觉春亦甚厚我,一景一物,无不怡悦神性,岂吾前此枯寂冷淡之心肠,遂为吾乐观主义所热耶?”乐观主义的热力消融了人生的怀疑与冷淡,他开始对人世间未来的前途充满希望。当时,他还用骚体翻译了卜朗宁的一首名诗《乐观主义》:“吾生唯知猛进兮,未尝却顾而狐疑。见沈霾之蔽日兮,信云开终有时。知行善或不见报兮,未闻恶而可为。虽三北其何伤兮,待一战之雪耻。吾寐以复醒兮,亦再蹶以再起。”在此后的几十年中,胡适一直声称自己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其原始之转捩或许正在这里。
     1914年夏天,“未尝与贤妇人交际”的胡适第一次去“赛姬楼”女生宿舍访问一位中学英文教师瘦琴女士,初尝了在异国与异性交友的滋味。不久,在一场友人的婚礼上,他又初识伊蒂丝·克利夫德·韦莲司,一见如故。10月17日午后,二人沿着凯尤卡湖散步,胡适了解到韦莲司出身望族,祖父是绮色佳的银行家,曾经做过纽约州的参议员;父亲是康乃尔大学的古生物学教授,而她本人则从小就有绘画天分,曾在古巴居住过,也曾游学欧洲,回国后便留在纽约学习美术。在胡适眼中,这位朋友颇为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着装“数年不易,其草冠敝损,戴之如故。又以长发,修饰不易,尽剪去之,蓬首一二年矣”。而其最“狂狷”之处并不在于外表。她“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乎狂狷”,在画作与信件上,均弃“伊蒂丝”之名不用,而采用男性化的“克利夫德”。“其待人也,开诚相示,倾心相信,未尝疑人,人亦不敢疑也,未尝轻人,人亦不敢轻之……”,因此胡适更在留学日记中坦承:“与女士谈论最有益,以其能启发人之思想也。”那一日,他们循湖滨行,道尽,乃折而东,直走到数里外的厄特娜镇始折回,再经林家村而归,晴明秋日,落叶遮径,且行且谈,竟不觉日之晚,共行三个钟头之久。自此以后二人往还频仍,胡适更成为了韦莲司家的座上宾。这一年的感恩节,胡适应邀在韦莲司家吃晚餐。而韦莲司却在一周前便回了纽约,临别时分她特意将自己从纽约公寓窗口拍的秋柳照片作为礼物送给胡适,以应中国古代“折柳赠别”的传统。当晚,胡适心有所念,为“远方人”送去了一封颇带点“少年维特”式愁绪的信笺:“上周四的夜晚,我的心中深感怅惘,寒风吹落了窗前所有的枝条,竟使我无法为一位远去的朋友折下一枝柳条,作为送别的礼物。我甚至没能拍下一张照片。我简直没有办法用笔墨来形容,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哦,多么短暂的几个月啊!——我是如何地沉浸在你的友谊和善意之中。我不知道贵国的礼节是否允许一个朋友对另一个说,她是他最感念,也是给他启发最多的一个人!”[②]
      在两人的思想交往中,韦莲司通常扮演一个“提问者”的角色,而胡适则是一个“表达者”,两个年轻人还曾颇为有趣地争论过究竟谁在这段友谊中更“快乐”,更“收益”。胡适言之凿凿地回答:“我相信在智性的对话中,那个回答问题的人所得到的快乐绝不少于那个问问题的人,虽然前者只是回答,而后者只是提问。那个回答者有所得的途径不止一端。他有所得,因为一个问题引发了他去思考一个从未严肃思考过的问题。或者他对一个问题原本只有一种极模糊而不确切的概念,而这个提问者促使他去做有系统的思考,把他的思想梳理得合乎逻辑,不前后矛盾,而又能清晰的界定,并透过他自己清楚而别人又能理解的语言,把它表达出来。唯有在经过这样界定,系统化和组织之后,有关这个主题的知识,才真正是属于他自己的。”因此,胡适对韦莲司说:“也许你不知道,在我们交往之中,我一直是一个受益者。你的谈话总是刺激我认真的思考。‘刺激’这个字不恰当,在此应该说是‘启发’。我相信思想上的互相启发才是一种最有价值的友谊,你同意我的看法吗?”
     不久,胡适便得到了一个与韦莲司重逢的机会。作为外国留学生,他以一篇《卜朗宁的乐观主义赞》获得康乃尔大学布朗宁征文奖,并登上纽约州几大城市的报纸新闻。1915年1月,胡适接受哈佛大学吴康的推荐,赴波士顿为“布朗宁知音会”演讲“儒家与布朗宁”。演讲之后,他便到纽约,22日与韦莲司同游纽约大都会美术馆。23日再度拜访韦莲司。在其位于海文街92号的公寓内,由于考虑到当时只有二人“独”处,胡适便打电话给张彭春,邀请他过来一起喝了茶。原想在当时美国社会保守的风气之下,此举已是万无一失,不料当他回到绮色佳,无意间向韦莲司夫人透露了此事时,依然激起了这位无论在长相还是行径上均酷似维多利亚女王的老夫人的强烈反应。
     1月30日,母亲谴责韦莲司“一直不把好教养当作一回事”,并指出就连Suh Hu(胡适在美国留学期间使用的英文名)自己也意识到了他不应该与韦莲司独处一室,如同当头棒喝,提醒着她即便作为一个投身前卫艺术的惊世骇俗的“新女性”,也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中产阶级青年男女“自由”约谈尚需要“监伴娘”的时代:直到1967年联邦最高法院才宣布禁止白人与有色人种通婚的“反杂交律”违宪。韦莲司并不理会来自母亲的责问,认为那只是“徒然用自己的头去撞墙壁而已”,此时此刻,她更为关切的是她的“智识友朋”—— Suh Hu的真实想法,于是立即提笔著书表明她相信这位来自中国的新朋友会坚持自己对“自由”的理解,而决不会拘泥于所谓“教养”的俗套。韦莲司认为唯有从思想的交汇中激发出灿烂的火花才是两性交往的最高目的,智性交流的情怀才是她心目中所真正认可的“教养”,而肉体之爱不过是通往心灵交汇的媒介罢了。韦莲司认为她与Suh Hu都是不甘于平凡、想要有所作为的人,因此提出“教育”、“抉择”与“力行”三段式进程与之共勉。
     收到韦莲司的来信,胡适立刻回信表示“苦行僧可以自己笑傲地面对痛苦,他的朋友则没有把痛苦加诸其身的权利”,但也表明了自己对友谊(男人与男人,同时也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看法多少受了康德思想的影响:“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将人道本身视为一个目的,而不仅仅是个手段”,即“永远不把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视为可以玩弄的东西,并以之为达成自私或不纯洁目的的手段”。胡适感叹道:“你已经教了我许多。我对你的人生观极感兴趣。‘教育——选择——继之以必要的行动’——这是一个无懈可击而又富有逻辑的‘进程’。你所说‘对生命有新的了悟时,我们就应该做更上层楼的努力’。这段话让我想起我在第二篇卜朗宁论文中,在文首所引卜朗宁的一段话。这段话很确切的说明你的态度:‘人是为成长,不是为停止而生;他曾经需要过的帮助,已不再需要……人总要更上层楼’……”
     韦莲司信中对母亲行为的“深深同情”也触动了胡适的心,虽然他颇为了解韦莲司夫人以捍卫礼仪与教养为己任的一贯作风,却依然在回信中劝解韦莲司:“要她看事情的观点和你的吻合,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她告诉我,她不赞成你住得离她这么远。我告诉她,你喜欢自由。她说,这正是她所不喜欢的,她对你丢掉早年的衣服和化妆品觉得非常惋惜。我告诉她,你已经长大了,用不着这些东西了,可是她不以为然。她觉得,要是你能委屈一下,用一些‘漂亮’的东西,别人并不会因此看轻你的。这无非只是一个看法的问题……对一个乐观主义者来说,任何事都是可能的:耐心可以征服一切!且把这句话送给你!”
     其实,早在两个月以前,胡适就曾在信中与韦莲司探讨过“容忍”这个题目。他告诉韦莲司:“东方人的看法也许可以用‘利他的容忍’来说明,那就是,容忍是对他所爱的人或爱他的人的一种体贴或尊重。要是我们突然之间摧毁对我们来说已经死亡,而对他们来说却极为重要的神圣事物,这对他们是个大痛苦。在观念上,我们年轻并富有创造的能力,但是他们已经过了人生之中成形的时期,所以他们已无法接受我们的新偶像来取代他们的旧偶像。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本着自己的自由意志,容忍他们的信仰和观念,以不至于造成对自己的个性和人格的发展有害为限度。这不是懦弱,也不是伪善,而是利他的,是爱。”
     此时此刻,胡适在心中感念的是他之所以能够与韦莲司相识并建立深厚挚交,的确还要感谢如韦莲司夫人这般具有“国际亲善”理想,热情接待外国留学生的普通美国民众。一年以后,经过深思熟虑,胡适终于提笔给韦莲司夫人写了一封信,他说:“您想知道‘一个东方人在他的内心深处,到底是如何看待一些美国女子惊世骇俗的行为’吗?”“那完全端赖于我们如何来看待她。一个人必须在绝对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择其一。自由与奴役之间是没有中间地带的。我们是把她当成一个木偶;还是把她当成一个自由的人……”“我们为什么须要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们?我们对自己的判断会比他们差吗?”他说,他刚到美国之初,看到美国的钱币上印有“相信上帝”的铭文,觉得感慨万千。然而在住了六年之后,他现在已经不能再接受这个铭文了,他认为更理想的铭文应该是:“相信人。”[③] (选自第四章:“国人导师”的精神预备期)

[①] 胡适口述、唐德刚注译《胡适口述自传》,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②] 本书所引胡适与韦莲司往来书信内容,均转引或参考周质平编译《不思量自难忘——胡适给韦莲司的信》,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江勇振《星星、月亮、太阳:胡适的情感世界》,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③] 胡适致韦莲司夫人信,转引自江勇振《星星、月亮、太阳:胡适的情感世界》,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本书有关“胡适的情感世界”的若干章节对此书还有多处征引,以下恕不再一一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