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时代广场舞视频:王国辉:法官决不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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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辉:法官决不是弱势群体

2011年11月19日 10:52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王国辉

弱势群体是近年来媒体和公众中比较流行的一个词汇,但凡涉及弱势群体的事情,很能抓住人们的眼球、博得人们的同情、理解与宽容乃至宽宥、声援与支持。农民工、留守子女、老弱病残、艾滋病患者等等,莫不被纳入弱势群体范围。农民工之弱,在于工资被拖欠、求助无门、自救乏力;艾滋病患者感染者之弱在于缺钱救治,在被社会歧视的角落里苦苦挣扎,无奈等死……

在当今社会里,傍大款、傍富婆、傍高官、傍明星、傍名牌,早已不是什么新鲜名词,可谓司空见惯,现在倒出现了一种傍“弱势群体”现象。如果被纳入了这个圈子里反倒成了一种荣耀,一种为自己开脱、寻求外界谅解、理解、支持的堂而皇之的理由、借口。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了“法官也是弱势群体”的论调:法官待遇低,压力大,怕上访、怕投诉、怕双规,怕审查,怕玩忽职守,案件怕改判、怕发回、怕办错案,劳动与报酬极不成比例,与工商、税务其他行政机关相比太吃亏。那么,法官之弱,究竟“弱”在何处?究竟因何而“弱”?究竟为何自认“弱势”?

法官“弱”之所在:无非是物质上、精神上。首先在物质上,我们的法官可能较西方国家法官、较经济发达地区法官、较同地区高收入群体在物质方面、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偏低,但这种比有意义吗,从逻辑上站得住吗?与西方国家法官比,像四十岁以后才能当法官,法律专业大学毕业后要干十几、二十几年律师助理或执业律师才有资格参选地方法院法官,人家的法官知识渊博,德高望重,学识修养绝非我们中国法官所能比拟,再说我们与西方国家法官相比,不能脱离人家的经济基础、GDP指数、人均收入,“国富法官富,国穷法官穷”才是正常现象,在我国目前的初级阶段,让法官这“一少部分人”先富起来恐怕不符合邓小平同志的理论,没有什么道理,全国人民都不会答应。在大部分人都顿顿吃咸菜的时候,法官有什么理由餐餐山珍海味,大鱼大肉??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法官相比,我们更不能忽略地域经济发展差距;与同地区高收入群体比,我们的收入绝对要低一些,甚至低很多,但这个高收入集体有多大?他们的工作性质又是什么?劳动强度有多大?比起街上、农村蹬三轮、卖小吃、起早贪黑讨生活的农民工、小商贩,我们在经济收入上算弱吗???我们有什么资格去喊“穷”?我们的收入绝对值的确不算高,但物质收入绝不是人生的全部,我们倘若超过一定的区域、一定的范围、一定的限度去追求、享受金钱物质生活,那我们的欲望永远不会满足,“这山望着那山高”,我们永远只能在追求的同时收获着追求不到的痛苦与煎熬。

其次,我们看看法官在精神上弱不弱:1、物质基础决定意识,思想精神境界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法官物质上不困整,基于此产生的精神何来“弱”字?法官不用整天绞尽脑汁,苦思冥想,不用为填饱肚子而奔波劳顿。如果意识上弱,原因也定非因为是物质生活。

2、作为捍卫公平正义最后防线的保护神,法官势必在个人修养、道德水准上比一般社会个体高出许多,职业所限,身份所求,决定法官安于清贫,甘于寂寞,乐于慎独。凡事都要占个上风,过度追求物质享受,象大款富翁一样声色犬马,灯红酒绿,在镜头前频频闪现,这种精神上的刺激享受绝非法官所应出现。如果强要追求,势必会付出不小的代价,甚至脱去法袍,身陷囹圄。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法官也是,不能战胜这些诱惑,硬把自己精神上的困惑说是别人造成的,未免推脱责任,为自己开脱。

3、法官作为一种高尚的职业,虽然每日从事的工作离不开家长里短、老弱病残,工作强度不可谓不大,工作压力不可谓不大,然而权力也不可谓不大,生杀予夺四个字恐怕在法治社会国家只有法官才能配得上用,权力离不开监督,离开监督必须导致滥用无度,“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正是因为有了监督,处处有眼睛盯着我们,我们才在金钱、人情、关系面前噤若寒蝉、投鼠忌器。媒体、当事人、党委、纪检会、人大、检察院、院内纪检监察、婆婆多了并不一定是坏事,何况这些都不能算做“婆婆”,嫌监督约束太多,认为自己受了委屈,芝麻大的事就有可能招来一圈子问责的声音。法官在这方面的精神压力面前倘若扛不住,原因一是你心理压力承受能力太差,二是你可能确实有鬼,怕查、怕监督,唯恐在监督面前被穷追猛打现了原形。倘若我们都能依法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一尘不染,“心低无私天地宽”,来自这方面的监督、查处怎么会给我们心理上、精神上造成巨大的压力和恐惧?怎能会使我们的精神“衰弱”呢?“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一句话———法官不办亏心案,夜半不怕鬼敲门。

那么我们再转回来分析分析法官因何而“弱”。原因很简单,这种弱只能源自我们自己,源自我们内心:嫌收入低于高收入人群,不能象西方欧美国家法官一样养活三口之家过上中等生活,无法在金钱诱惑面前守住防线,禁不住伸出手去;嫌当事人爱找事,上访、投诉,自己受折腾,一想来难缠的当事人就寝食难安,但这样把工作装在心中,工作至上的法官又有几人?怕领导、人大责问、当事人投诉,纪检、检察院、新闻媒体“找茬子”问责,倘若工作上有失误,不论是故意或是过失,办错了案,整日坐卧不安,心神不宁,担惊受怕,甚至怕检察字样警车、怕人大信访件。“心中有鬼才怕鬼敲门”,心理承受能力脆弱,这种种的“弱”来自哪里,只能来自我们自身,来自我们的欲望,来自我们的内功不够厚实,倘若我们每一个法官都能够克制人类贪婪的本性,在金钱面前从容淡定,甘于清贫(何况我们不算清贫),在大款富豪面前摆正自己的心态,在财富面前不盲目地无逻辑地攀比,倘若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与谭彦、宋鱼水、金桂兰等法官模范的差距,在业务上、个人学识素养上、道德修养上见贤思齐,工作中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力保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言谈举止象一个谦谦君子,让当事人、媒体、纪检、检察,甚至我们的领导都无法挑出一点毛病,我们还有什么可担惊受害怕呢?我们还怕谁去没事找事、故意找碴呢?心中无鬼,世间无鬼;法官不弱,则法院不弱。道理反之亦然,当然,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做到这一步,象海瑞一样淡泊名利,唯民不唯上,包拯一样刚正不阿,公正无私,况钟一样明察秋毫,宋鱼水一样学识渊博,胜负皆服,的确不容易。我想只要我们的努力,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

故意违反常规,故意引人注意,故意与众不同,故意装假作态,那叫矫情;不弱去故意喊弱,骨子里去装着本性的贪婪与摆脱监督制约的企望,实在与矫情沾不上边。人们讨厌矫情,讨厌揣着金银财宝去装穷,讨厌顿顿大餐之后喊着没胃口,所以,法官倘若再口口声声叫嚷着自己是“弱势群体”,恐怕不仅仅只招来人们的讨厌,接踵而来的必然是铺天盖地的讨伐与鞭挞。而法官本人若再不从“弱势群体论”中及时醒悟,一任独自怨天尤人,那么他自己也必将继续“弱”下去,走向衰弱,走向堕落,走向精神上的死亡与人格人生的失败。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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