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飞翔钢琴伴奏音频:有机苹果生产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09:24

一 有机: 指有机认证标准描述的生产体系以及由该体系所生产的具 有特定品质的产品,而不是化学上的定义。 有机苹果: 是根据有机食品种植标准和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而生产 的,经过有机食品颁证组织认证并颁发证书的苹果。 二 有机苹果生产标准 依据 GB/T19630.1-2005《有机产品》标准,制订有机苹果生产标准。 有机苹果生产从选址建园和品种选择开始,就必须 按照有机农 业的原则与要求, 进行合理的土肥水管理与病虫草防治,加强花果 管理,科学修剪, 并适时采收, 防止采后污染等。 有机苹果生产区域选择 有机生产区域(基地)的基本要求:在建立有机苹果生产基地前 3 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 物质, 土壤状况好;生产基地无明显水土流失、风蚀及其它环境问 题; 果园及其附近农业生态环境良好,土壤重金属及农药残留低,周围没有污染源。有机生产区域(基地)与常规生产果园、菜园等保 持一定距离,或在两者之间设有天然屏障与隔离; 避开有恶性杂草 和线虫猖獗的地段; 气候较干燥, 降雨较少,但有灌溉条件和清 洁水源;没有难以控制的重要病虫害。 品种和苗木砧木选择 用于有机栽培的品种、苗木必须来自自然界, 禁止使用任何转基因 作物品种。 严禁使用经化学合成物质和来自基因工程的微生物等禁用物质处理过的种苗。尽量不使用经过处理的种苗,在必需进行种苗处 理的情况下, 可使用有机生产允许的物质或材料, 如各种植物或动 物制剂、微生物活化剂、细菌接种和菌根等来处理种子和苗木。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选择抗性砧木(基砧和中间砧) 栽植抗 , 病优良品种。选择苗木不能选择速生苗。最好选无(脱)病毒苹果优 质苗木。 不同时期的管理 (一)萌芽前(3 月中下旬) 1 灌水施肥:结合灌水进行施肥, 选用沼渣、 沼液、固氮生物、饼肥等有机肥料。 2 拉枝开角:细长纺锤形小主枝拉成 100%,改良纺锤形主枝拉成 80%~90%,辅养枝拉成 110%。 3 病虫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的原则,以改善果园生 态环境, 加强栽培管理为基础, 提高树体抗性, 注意保护利用天敌, 充分发挥天敌的自然控制作用 (二)萌芽开花前后(4 月上旬至 5 月上旬) 1 疏蕾:品种间,红富士等以 20~25 厘米左右为宜; 短枝型品种 15~20 厘米。有霜害地区在花瓣落掉 70%时疏花。 2 花期授粉:苹果花期可以采取蜜蜂、壁蜂和人工等方法进行授粉,提高坐果率和果实整齐度。 3 病虫害防治:食心虫(施放赤眼蜂) ,红蜘蛛(施放瓢虫) 。 4 果园种草和清除杂草 (三)春梢速长期至麦收前(5 月中旬至 6 月下旬) 1 疏果定果:全树果量多且分布均匀时,宜留单果。 2 果实套袋: 套袋时间为定果后 10~15 天 (5 月下旬至 6 月上中旬)。 3 追肥:根据情况进行追肥。 3 病虫害防治:防治早期落叶病、红蜘蛛等。药剂选用菌毒清、农抗 120、 等。 果园还应悬挂诱虫灯、 糖醋液、 粘虫板等控制病虫害发生。 (四)果实膨大期(7~8 月份) 1 追肥和灌水:根据结果情况,适当进行追肥。如遇干旱应设法适量灌水, 以免影响花芽分化和果实正常膨大。 2 病虫害防治: 8 月 20 日后在主枝、 于 主干、 侧枝绑草把、 幼虫袋、 瓦楞纸等,为越冬害虫提供场所,于冬“三九”解除烧掉。 (五)果实着色期至成熟采收期(9~10 月) 1 熟前管理:套袋果实于成熟前 20~30 天除袋,除袋最好选择阴天 或晴天的傍晚。 2 适期采收:是保证苹果品质的关键,采收过早,果实含糖量不足, 酸度较大,口感差;过迟,果肉变软,口感绵淡,降低耐贮性能。 3 果园深翻和施基肥:果实采收后,叶面喷沼液,促进叶片养分回流,增加树体贮藏养分,提高抗寒性。充分利用微生物、发酵 粪肥和生物材料等,结合深翻以放射沟施入。 4 灌“封冻水” 结合施基施,全园灌 1 次透水,灌水后松土破除板结,以利保墒。 (六)落叶休眠期(11 月上旬至 3 月上旬) 1 腐烂病防治:冬前仔细检查刮治腐烂病,对病疤刮除后,涂 2 厘 米厚泥土,并用地膜包严。 2 清园在全园树叶落 80%时开始清园,包括落叶、杂草、腐烂果、 集中烧毁深埋,以消灭越冬害虫。 3 冬季修剪: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树形特点,进行整修与修剪。幼 树期以培养树形和促进树体生长,早结果、早丰产为主;成龄期以解决光照,更新枝组,优质丰产为主;老龄期以恢复树势,延长经济结 果年限为主。 三 有机苹果生产准入标准 (一)生产管理过程中对水的要求 有机农业生产灌溉用水水质必须符合 GB5084 一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有机地块的排灌系统与常规地块应有有效的隔离措施, 以保证常规地块的水不会渗透或漫入有机地块。 (二)生产管理过程中对肥料的要求 农场中施用肥料的种类和数量不应对环境造成污染。 这些肥料应 主要来自有机农场,遇特殊情况(如采用集约耕作方式)或处于有机转换期或证实有特殊的养分需求等, 经认证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农 场外的肥料投入量。每生产年度施入纯氮不得超过每公顷 170 千克。在土壤培肥过程中允许使用和限制使用的物质见附录 A。 非人工合成的矿物肥料和生物肥料只能作为培肥土壤的辅助材 料,而不可作为系统中营养循环的替代物。矿物肥料必须保持其天然组分,禁止采用化学处理提高其溶解性。 用于有机肥堆制的添加微生物必须来自于自然界, 而不是基因工 程产物。 禁止使用化学肥料和城市污水污泥。 在有理由怀疑肥料存在污染时,应在施用前对其重金属含量或其 它污染因子进行检测。矿物肥料、工业废渣如碱性炉渣、粉煤灰等肥 料中的重金属含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三)生产管理过程中病虫害的防治 应采用以下方法综合防治病虫草害:(1)选用抗性品种。 (2)制定合适的肥水管理、作物轮作和多样化间作套作计划。(3)通过建树篱、筑巢、促进植被多样化等方法提高天敌的自然控 制能力。 只有在紧急情况时才允许使用附录 B 所列出的物质。 (四)生产管理过程中病害的防治 1 允许使用抑制真菌病害的软皂、植物制剂、醋和本规范附录 B 中 所列的允许使用物质。 2 允许使用纯活性微生物产品。 3 有限制的使用附录 B 所列的限制使用物质。 4 限制使用石灰、硫磺、波尔多液以及其它含硫或铜的物质。 5 限制使用对环境安全的微生物制剂。 6 禁止使用基因工程产品。 7 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菌剂 (五)生产管理过程中虫害的防治 1 提倡通过释放天敌来防治虫害。 2 允许使用软皂、植物源杀虫剂或当地生长的植物提取剂等和本规范附录 B 中所列的允许使用物质。 3 允许在诱捕器和散发器皿中使用性诱剂,允许使用物理性防治措施(如防虫网、黄板等) 。 4 允许有限制的使用鱼藤酮、天然除虫菊、乳化植物油和硅藻土以及 其它附录 B 所列的限制使用物质。 5 允许有限制的使用微生物及其制剂如杀螟杆菌、Bt 制剂等药剂。 6 禁止使用基因工程产品。 7 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 (六)生产管理过程中草害的防治 1 提倡使用作物栽培技术(如轮作、绿肥、休耕等)控制杂草。 2 提倡使用秸秆等覆盖除草。 3 允许采用机械和热除草。 4 禁止使用基因工程产品。 5 禁止使用化学除草剂。 (七)生产管理过程中污染控制 1 常规农业系统中所用的设备在用于有机生产前,必须得到充分清洗,以去除上面的污染物残留。 2 在使用保护性的建筑覆盖物、塑料薄膜、防虫网和青贮饲料包装 材料时,只允许选择聚乙烯、聚丙烯或聚碳酸酯类产品,并且在使用后必须从土壤中清除,禁止在田地上焚烧。禁止使用聚氯类产品。 3 禁止使用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4 如果检测表明农场地块或作物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超过相应 的国家标准,认证机构将取消对该农场地块的认证。 八)生产管理过程中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1 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过量或不合理使用 水资源等, 在土壤和水资源的利用上, 应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土壤盐碱化。 3 重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4 重视对天敌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5 提倡运用秸杆覆盖或间作的方法避免土壤裸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