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娃伴奏:司法部党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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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

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司法部党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报告

韩亨林

2009年2月25日

    同志们:这次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08年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09年的任务。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十分重视,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王伟同志莅临会议指导并将作重要讲话。司法部党组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了会议报告,吴爱英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对两位领导同志的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司法部党组,就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进行总结和部署。

    一、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过去的一年,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对落实中央决策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入。加强了对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司法行政队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了对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在司法行政系统的贯彻落实。加强了对司法行政工作服务重大事件应对和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及时提出、强调纪律要求,建立工作日报制度,对监管安全、队伍稳定进行排查和督察,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并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保证了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驻部纪检组从13名在职干部中抽出4人,积极参加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

    (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委(党组)把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及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活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司法部制定了《实施办法》,对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各司法厅(局)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司法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结合业务实际,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进行了研究规划,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公证协会还制定了行业惩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加强了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巩固和拓展了“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成果,开展廉政文艺活动833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在加强司法行政干警教育的同时,积极为系统外党员干部受教育服务,共有51.8万人(次)到基地接受教育。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X人(次)上缴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X万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X人(次)。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压缩出国(境)团组X 个,减少出国(境)人员X人。

    (四)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X件,初核X件,立案X件,结案X件(含遗留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X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X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水平。深化了办案治本功能。

    (五)党风政风警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认真查找、切实整改了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执法执业素质进一步提高。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605次,群众意见办结率达93%;767个单位参加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224个单位获中等以上名次。围绕监管安全稳定、规范执法行为,开展警务督察6.2万人(次),提出整改建议8355项,抽查减刑(期)、假释、监(所)外执行案件2776件。法律服务行业继续深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加快了诚信体系建设,对违规违纪的X名律师和X名司法鉴定人给予了行政处罚。普遍开展“大接访”活动,司法部接访1450人(次),并派出5个工作组,督促处理了21起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罢访息诉达100%。

    (六)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落实中央补助专款和地方改革资金42亿多元,为建立新型监狱体制提供了有力保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继续深化,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X万人,运行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律师法》,继续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律师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法律法规体系和规章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出台部颁规章7件、各级规范性文件2040多件。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推广。监狱劳教执法和人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

    (七)各项监督措施进一步落实。认真开好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深入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责任制深入落实,1281人受到表彰或奖励,X人受到责任追究。上级纪委负责人与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11149人(次),任前廉政谈话7576人(次),诫勉谈话1631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6578人(次),报告个人事项9492人(次),函询1643人(次)。提出纪律检查建议310条。有关司法厅(局)对92个直属单位进行了巡视,对2294个项目进行了效能监察,对95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警务督察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狱(所)务公开继续深化。进一步强化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围绕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产处置、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监察,挽回损失、节约开支1亿多元。

    (八)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力量和素质有新的增强。干部培训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3104人(次)。干部交流进一步深化,一些司法厅(局)纪委负责同志交流到监狱、劳教、政工、计财等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有的司法厅监察室负责同志还被推荐到省纪委提拔使用。回顾2008年的工作,之所以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主要在于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在于中央纪委正确领导和监察部有力指导,在于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在于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在于各部门积极配合,在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心和支持。

    二、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一年,是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中央《工作规划》和司法部《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的贯彻落实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要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加强对监狱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中西部地区司法所建设等国债资金以及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公开透明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和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推进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六个着力”的要求,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落实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和措施之中,贯穿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培养锻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作风要求、纪律规定等各个方面。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真抓实干,确保把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着力改进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带头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勤政建设,推行绩效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行电子政务,建设网上审批及监察系统。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节约行政成本。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继续加强监狱劳教系统警风建设,维护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坚持“首要标准”,端正执法工作理念,提高教育改造和教育矫治水平。紧紧围绕首要政治任务,开展专项督察和治理活动,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监狱劳教企业科学管理、安全生产。深入贯彻“双六条禁令”,严肃查处违反禁令的行为。继续防治各种形式的“特殊罪犯”问题。加强对警衔评授、警车警械使用、警容风纪的监管。要强化法律服务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切实解决行业不正之风问题。把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法律服务职业化建设的要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加快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和提高行业公信力。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检查,开展对行政、事业编制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行政监察。重点推进律师行风建设,深化律师党建工作,依法依章程强化对律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严肃查处一批违规违纪违法的律师。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执业理念。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各类干部培训班要安排反腐倡廉教育内容。探索教育方式的多样化,加强廉政法治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教育实效。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在完善警示教育功能的同时,发挥好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窗口”作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区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要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抓好监狱劳教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成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的纪律规定。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继续以查办发生在司法行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刑罚执行权、劳教执法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中舞弊、泄密的案件,严肃查办玩忽职守导致监狱劳教单位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监狱劳教企业营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要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凡接受法律服务工作者、罪犯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钱物、吃请以及娱乐、旅游安排,在法律服务机构或与罪犯劳教人员及其亲属密切相关的单位借款借物、报销单据、安插亲友、承揽工程,违规插手减刑(期)、假释、监(所)外执行等案件办理,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违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清除出司法行政队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包庇纵容、失职失察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围绕上述问题,开展一次集中的自查和督查活动,并进行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加强案件管理和监督,规范办案程序。坚持文明办案,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审理案件、定性量纪,力求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大案要案通报制度,加强案件剖析,分析发案规律,充分发挥办案工作的治本功能。要健全举报网络,建立月报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和研究信访举报情况,从中了解和掌握案件线索。加强对监狱劳教基层单位办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形成办案工作合力。研究制定适合司法行政职业特点的政纪条规,抓紧出台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行政处分规定。进一步发挥司法协助职能作用,为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开展境外缉捕追逃作出应有贡献。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要切实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中央政法委的部署,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巩固和扩大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成果。改革和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健全操作规程和纪律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深化“两结合”管理体制,健全执业监督体系和投诉查处制度。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在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改革进程中,坚持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要大力加强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切实抓好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抓住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环节,进一步完善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行为规范。建立健全以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重点的执法责任制。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行政审批、投资项目、政府采购、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按照中央《工作规划》和司法部《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点环节工作制度,尤其要严密监狱劳教各个执法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制定办理减刑(期)、假释、监(所)外执行的统一标准,健全罪犯劳教人员日常考核、行政奖惩呈报、会见通信、服刑(服教)场所变更等环节的工作规范和程序。健全督办和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六)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司法行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减刑(期)、假释、监(所)外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国有资金、资产运行的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严格“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继续推行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以及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健全纪检机构与政治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规范干部任用前征求反馈意见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开展对直属单位的巡视工作。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监督。加大执法监察和廉政监察力度,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和干警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履行职责。深入开展行政和企业效能监察,推动司法行政机关提高效能,监狱劳教企业提高效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做好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健全警务督察工作机制。加强法制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要进一步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的作用。健全并完善监狱、劳教所与驻监(所)检察机构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定期组织专门力量,核查、督查人民群众投诉、涉法涉诉信访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大限度地扩大政务公开和狱(所)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要抓住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着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指导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要进一步以监督和办案为重点,把加强监督放在第一位,把办案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切实树立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专门机关的权威。要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创新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服务、保障、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自觉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同志们,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