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红母亲:“耳光教育”的生命力为何如此顽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14:51:47
据媒体报道,海南省定安县德才学校一名初中生因打乒乓球起了冲突,把低年级同学的眼睛打肿、鼻子打出血,于是该校的体育老师、班主任、副校长三人连扇其7个耳光,导致这名学生左耳失聪。
事件是新近发生的,令人瞠目结舌,难掩愤慨。然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却是一条“旧闻”。这不就是极其典型的“耳光教育”吗?几年来、几十年来,人们见过的“耳光教育”不知道有多少,抨击此种野蛮教育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但“耳光教育”的生命力似乎还挺顽强,时不时要露一小脸。让人颇难理解的是,曾经为“耳光教育”受过处理的学校、老师亦不知有多少,为什么还是有人不能从中吸取教训,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此类“全武行”呢?
老师打学生,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3个老师对一个学生连打7个耳光,则只能说明他们对打学生毫无禁忌。他们想对初中生的不当行为加以否定,却以更不当的行为实现了对自我价值的否定。当初中生欺负低年级学生之后(如果老师尽到了监护责任却没能制止的话),老师不闻不问当然是失职,但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加以解决,比如通知双方家长到学校协商处理,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该处分的处分,老师无须扮演以暴易暴的侠客。学生左耳失聪与被打耳光有何因果关系,自然要经过科学论证,不是家长说了算,更不是老师所谓学生耳聋是“由家族遗传所致”就可以撇清。但我知道,的确有老师一记耳光下去,便把学生耳朵打聋的先例。
人们对被打可能致残的学生深表同情,但仔细分辨则不难发现,同情的不过是学生所承受的严重后果,而对被打则远未形成一致的反对立场。在一些人看来,对学生“打”是不妨事的,不过要讲究打的方式方法(比如打屁股是可以的),要考虑到学生的承受能力(比如下手不能太狠);适度的暴力不仅是可以的,简直就是有效教育之必需。这可以视为“棍棒底下出孝子”一类传统观念的余韵,也是包括“耳光教育”在内的暴力教育迄今不绝的思想基础。事实上,在今天的农村,只要不发生严重后果,老师打学生是被容忍的,就像家长打孩子习以为常且不以为非;而在城市,这种“热暴力”已逐渐让位于“冷暴力”。不过,或许也有例外,比如有人花样翻新,总结出“好孩子是打出来”的所谓“成功经验”,似乎还得到不少城市家长的追捧。
无论后果如何,老师打学生都不应被容忍。有的老师不从正面吸取教训,“发明”了学生互打耳光法,虽未“亲自”动手,同样难逃责任。更何况,打人打顺了手,方式方法也就不那么讲究了,对方的承受能力也就顾不上考虑了,出事是迟早的。公然推行“耳光教育”的虽是极少数,但“耳光教育”阴魂不散,是教育进步的绊脚石,也是教育界亟待洗刷的一个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