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盎然的反义词:官与权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8:33:58
《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关于“一把手”的权力

        在中国,各级“一把手”都拥有绝对的权力,特别是在任命干部和财务方面;特别是越高级的干部越拥有绝对的权力,形成“一言九鼎”的格局。权力制衡真空,贪官一手遮天,监督制约苍白。
贪官一言九鼎可怕,而一言九鼎“正当”更可怕。在给他人谋取政治利益的时候,都是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对干部的调整、使用都是按组织程序办理——而正是都在“职权范围”和“组织程序”内,贪官创造出一个“组织部提单子,书记定调子,考核组走场子,整个程序是花架子”的繁荣“官市”。
一言九鼎不仅“可行”,而且“正当”反映出的本质是社会政制体系存在缺陷,对公共权力运行轨迹的钳制有疏漏。“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 法国大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这样论述权力的使用“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我们时下所见的疯狂追逐和无限滥用权力的“官市”情形,无疑不脱于此。他开出的处方是“要防止权力滥用,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一种权力的边界,必须由其他权力设置,当任何权力运动都会碰上其他权力来有效过问,一切权力就都成了相对权力。如果在社会政制设计上,能形成这样的公共权力结构,便找不出什么权力是绝对的权力,就不可能出现一言九鼎,制度性防腐反贪的关键在这里。
如何推进“以权力约束权力”的社会政制格局,就是民主和法治两大杠杆。因为无论怎样的社会政制设计中,权力网络都必呈“金字塔”型,天然具有自上而下的专制倾向、各级各处“一把手”说了算的人治冲动。所以,社会政制改进完善的关键,是发展立足主权在民的自下而上的民主力量,以及维护谁也不能凌驾践踏的法律尊严、司法权威。

中国属于腐败程度比较严重的国家。调查显示,吏治腐败高居榜首,司法腐败紧跟第二,其余才是经济腐败及其他各类腐败。
在各种腐败形式中,“一把手”犯罪现象最为突出。“一把手”腐败频生当然不是偶然,地方“一把手”往往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于一身,从提拔任用干部到大额资金的使用,从动用公款游山玩水到报销各种本应该由私人付出的费用,无不是“一把手”说了算,上下级关系成为人身依附关系,地区的权力演变成某些个人的权力,这就导致了那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一把手”体现了权力高度集中而又缺乏监督的极权体制,最大程度地激发了“公仆”内心中的腐败之欲,使握有权柄的人几乎个个为所欲为。更可怕的是,这种环境不可能激发人们内心中的善,为善也极可能不为该体制所容。比如,你把红包交给组织,就违背了官场游戏规则。
同西方国家的贪官污吏相比,中国的贪官污吏不仅不会因为腐败而产生负罪感和忏悔意识,相反还会有一种心安理得的“成就感”。做官腐败,表面上在中国也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实际上却是许多中国人向往的生存模式。

河北成安县近年来推行的“通透式办公”使得成安县和成安县县委书记王晓桦成为全国知名的“民主大县”。
成安县县委书记王晓桦在2003年5月推出的县委今后决定干部任免时,将采用秘密写票、投票的票决制,不论职务高低,县委常委每人一票,选票面前人人平等。此举一出,全县哗然,须知,在多年形成的官场规则中,任免干部的人事权向来是不容他人染指的核心权力,问不得、碰不得、了不得。过去提拔干部,一般都是书记一个人定盘子,先在书记和副书记参加的碰头会上统一意见,再拿到常委会上口头或者举手表决。
可以说,一把手一人说了算的“惯例”,是滋生人事腐败的根源所在。多年以来,干部任免在许多地方成为密不透风的高度机密,决策过程也往往成为幕后的暗箱操作。在王晓桦看来,权力的公开透明不能光靠政府。党委更应该带头,而党内民主的核心就是干部选拔问题。
县委书记王晓桦认为:“党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而不是个人权力。权力垄断和暗箱操作是腐败的根源,必将导致权力资本化的产生。”
“政府的权力透明和党委的权力透明是密不可分的。如果党委权力不透明,那么行政权力透明只能是一种形式。如果只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党委权力却暗箱操作,那么行政权力的公开化、透明化只会是昙花一现。”
“选拔、任免干部是党委最重要、最核心 的一种权力。近年来,媒体暴光的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的腐败案例很多,为什么会有买官卖官现象?我认为,当权力集中在少数人甚至一个人手里时,权钱交易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过去的情形是,党内集中变成了一把手对集体意见的综合,这使得集体意见常常带有一把手个人的主观色彩。所以党内迫切需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变成可操作的具体机制,而现行的干部任免条例却缺乏可操作性。”
“阳光是腐败的克星。将一把手的权力仅仅限于一票之内,从而消除了一把手将个人意图转化为集体意见的可能性,具有了从根本上预防人事腐败的功能。如果有人非要买官跑官,就必须打点所有的常委和委员,权钱交易的难度和成本就大大增加了,自然就降低了腐败的可能。”
“一把手必须登高望远,必须出于公心。自我限权削弱的只是狭隘意义上的个人权力。如果将一把手的权力看作公共权力的话,那么自我限权反而会起到强化的效果,使这一权力更加有效,更加有威信。”
提拔干部权属于权力中的权力,在买官鬻爵已经成为国之大患、严重威胁到党的生死存亡的今天,成安所创造的党内民主机制意义十分重大。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但在实践中却往往走了样,党委集体管干部成了党委书记管干部,民主推荐变成了一把手独占干部提名权,民主集中制变成了“一言堂”。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形成了不可小视的帮派力量。而普通干部看到一把手说一不二的权威,自然从中发现了快速升迁的捷径,这是买官卖官难以避免的根本症结所在。
当官帽只能凭自己的本事去争的时候,此举对官场上那些潜规则的打击是毁灭性的。阳光政治所形成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民众对政府的认同感,是最宝贵的社会资源。
但是,成安“新政”推行三年来,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地方得到成功复制。原因在于:成安“新政”的实质是扩大党内民主,尤其是一把手的“自我限权”。成安“新政”触及的又是最为敏感、最有油水的干部任免问题。对一些买官卖官已经见怪不怪的地方来说,如何能接受这种自解权力、自断财路的做法?中国特色的干部任用制度,权力可以带来无法估量的实惠——金钱、美色、权欲、成就感等等。主要领导人无人事决策权,谁还要争权力?很多地方不愿意效法,因为成安“新政”首先限制的是一把手的权力,这恐怕是最根本的原因。在同一个执政党体系内,实行的是同样的干部选拔机制,为何会出现不同的选拔理念和选拔手法?为何你搞你的阳光推荐,集体票决,我搞我的领导提名,暗箱操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构建起更为民主、科学的干部选拔机制,进而奠定全面割除买官卖官等官场积弊的制度基础,这样,成安“新政”才不会沦为昙花一现。
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令当官成为一种责任,而腐败则充满风险。有了这样的健康的官场机制,公共权力的廉洁和高效才有希望。
在成安“新政”的改革路线图中,改革的核心是人事,作为一把手的县委书记则是改革的逻辑起点与原动力。在这一态势下,人们仍然要追问:县委书记何来人事改革的权力?县委书记究竟有哪些权力?基层执政党权力体系如何实现合理的分工和制衡?下任县委书记有没有进行“反改革”的权力?我们还必须注意的是,无论是改革者还是反改革者,实际上都没有有效地影响现行法律制度。而改革在缺乏法制化的状态下,只能是一种试验,其合法性、权威性、持久性仍然令人担忧。
毫无疑问,阳光政治也是一种生产力,阳光政治所形成的凝聚力、向心力及民众对执政党和政府的认同感是最宝贵的社会资源。权力在透明运作的同时,也要求权力本身的透明,权力在依法运作的同时,还需要权力自身的“法定”。

官与官不一样,尤其是一把手与副手不一样,一把手是天,一把手是“法”。
凡是尝到“绝对权力”滋味的人,终身都会想念它;轻易也是不会自动放弃它的。

一把手在中国是绝对权力的象征。许多一把手大权在握,小权也在握。一个地区或单位,人事怎样任免,财务怎样支配,全都要一把手定夺。一把手往往身系一地之兴衰,一个单位之命运,干系不小。所以,一个地方繁荣,一个单位兴盛,自然是一把手的功劳。
由于一把手处于这么一种特殊位置,就使得许多人唯一把手是从,养成只看一把手眼色行事的习惯。乃至每一个地区和单位都有这样一批人:谁是一把手就溜须拍马谁,其他什么二把、三把,根本不放在眼里。
权力是荼毒人心灵的东西。权力能造福,也能造孽。权力会诱发人内心深处的恶,使人心灵扭曲。权力常常使人硬起心肠,甚至使人丧失人性,尤其是当权力没有限制的时候。独裁和专制的权力可以使夫妻反目,父子成仇,兄弟相残。在独裁和专制的权力面前,亲情、友情、爱情常常黯然失色。
人有了一定的地位,就喜欢别人顺从,喜欢一呼百应,喜欢别人的阿胰奉承。而对不轻易顺从,有自己独立见解的人心存疑虑。对那些敢于批评自己错误的人,更是心存反感,必须除之而后快。人有了一定的位置,就有一定的威严,有威严还不够,还要时时维护这威严。有冒犯威严者,往往就要倒霉。在这样的情况下,忠诚能干的人往往被束缚,顺从而狡猾的人往往被视为心腹。弄得小人欢心,好人伤心。
站在权力最高峰的人,他们的心思总与常人不同。他们常常觉得既然站在最高的位置了,也就具有了最高的水平,因而听不进别人的意见。他总认为你的意见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是对他最高权威的挑战。

唐朝人韩愈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此言一出,把那些怀才不遇的千里马感动得热泪盈眶。现在有些地方为了限制伯乐们的为所欲为,实行了提拔干部“首提责任制”。就是说,如果你推荐的人不是千里马,或者连普通马都不如,那就要追究你的责任。仅就这个规定就足以说明,伯乐常有,而千里马不常有。什么叫“首提”?还不是伯乐说了算。人家都“首提”了,谁还敢反对?
  
一把手腐败的特点有:一是财务一支笔、二是用人一言堂、三是大权一把抓。“一把手”效应已经形成一个封闭的链条,市长收局长们的钱,局长就收处长们的,处长再收科长们的,形成了“对上送,对下收,不送则办不了事”的怪圈。

虽然是一把手,如果上面缺少上级领导的有力支持,又没有来自下面基层的拥护,很可能是失败的。
什么叫不团结?现在只要有人对一把手有意见就叫不团结,一把手整人就是组织意见。这叫什么逻辑?
为官之道在于识人、用人。
一二把手之间的团结一致,有利于迅速瓦解往日的派别,围绕自己形成新的核心。集体领导、一把手负总责、成员分工负责的体制和运行机制这种体制在赋予“一把手”足够权力的同时,又通过集体领导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制衡,既民主又集中,兼顾公平和效率。

在涉及任何一个干部努责乃至任何一个公民的命运问题上,希望任何一个人不要有太大的权威。一旦公民的命运掌握在大权在握的人手中,那么,他的升降荣辱就不取决于自己的努力而取决于他的运气。一个人的权力应该越小越好,小到这点权力不足以影响他人的命运。

干部在一个位置上干的时间太久容易产生惰性,还容易形成个人的帮派体系,滋生腐败。
以年龄为线一刀切的办法,是这些年组织部调整干部惯常使用的手段。

“如果鸦雀无声,反而大事不妙。”这句话是陈云同志说的。
“鸦雀无声”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个人说了算的“一言堂”,意味着具有绝对权力“第一把手”的“家长制”,意味着高压氛围下的“舆论一律”,意味着。。。。。。
有的领导干部不懂得民主的真正含义,不懂得行使民主的方法,不懂得执行民主制度;往往是想民主的时候就给一点民主,不想给民主的时候就不给一点民主,“鸦雀无声”的现象往往发生在这个领导“不想给民主的时候”。什么原因?就是民主还没有制度化、民主意识还没有进入领导干部的头脑中。
有的领导干部听不得不同声音,自己的“权威意识”和“领导尊严”特别强,其他人提出不同意见就是对自己领导权威的挑战,是不尊重自己的具体表现,是对方在“动机”上出了问题,于是“斗争意识”特别强,动不动就对不同意见“上纲上线”,再加上一些“组织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是“鸦雀无声”的。
有的领导干部并不是因为自己高明得不得了才当了领导的,而是因为“关系密”、“背景深”、“后台硬”,是紧跟上级领导的、属于领导圈子里的人才当了官的;然而一当官之后就不认识自己了,就自以为是了,就目空一切了,就以为真理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一样,就只允许别人听他的而不准自己听别人的,这种“小人得志”式的领导的必然结果肯定是“鸦雀无声”。
还有一些领导本身就思想品德低下,当官就是为自己,为了自己的家族,为了自己的小集团,因而凡是与自己的利益、自己家族的利益、自己小集团的利益相违背的,就一律用权力进行封杀;如果这些官员与腐败挂上了钩,与“有钱人”结成了“利益联盟”,那么在疯狂的利益诱惑下,他就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进行围剿、镇压,在这种情况下,绝对不允许出现任何一点“杂音”,于是,只有“鸦雀无声”了。

在中国的实践中,“党政一肩挑”、交叉任职、两委合一等政治实验的模式,被一些地方广泛认同和借鉴,并得到大家有关部门的肯定。但是,“党政一肩挑”模式也存在着明显的隐患,很可能滋生缺乏制约的绝对权力,进而导致行政专横。在一些地区,甚至可能出现借“党的领导”之名,行个人集权之实,加剧干部的弄权腐败行为。更为忧虑的是,为了保证“组织”中意的人选能够“党政一肩挑”,各种强制性的“组织意图”将不可避免地入侵到人民的选举中,使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权利被扭曲变样。
矛盾的真正症结其实并不在于是否实行“党政一肩挑”或者交叉任职,而在于多年形成的执政观念误区,在于基层党组织的权力化和行政化。党的十二大政治报告明确指出“党不是向群众发号施令的权力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和生产组织。”
“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是,党通过法定程序,将自己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上升为宪法和法律,各级党组织遵守宪法和法律,实际上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

世人可能并不知道荣誉和耻辱并存的道理。只有善于自我修养的人,才能保持他的荣誉;不善于自我修养的人,荣誉只会给他加速带来耻辱。

一个人在没有权力的时候,向往着权力,然而一旦进入权力的旋涡中心的时候,就会感到身不由己,就会感到随时有灭顶之灾,非常可怕。权力的诱惑是那样地不可抗拒,向往权力,又惧怕权力。这就是“叶公好龙”给我们的启示。
元人严济中,身居高位,退下之后,备尝世态炎凉,心中无比愤慨,于是挥笔写下了“宁可少活十年,不可一日无权”的句子。

专制制度最令人憎恶之处,便是权力控制一切,使人没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置身仕途之上的人,自然要受其控制,即使超然于仕途之外,权力也不放过你。秦朝的李斯被腰斩,是由于他太热衷于权力。而明朝的高启,对权力的可怕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一生极力躲避权力,远离权力,即使被迫拖进了权力场中,也不介入权力的纷争,而且抽身退步不可谓不早。但是,你不过问政治,政治却偏要过问你;你不参与政治,政治却偏要将你裹胁进来,最终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仕途既是显途,也是险途。一个人既然投身于仕途,就应该有一副坚强的神经,不要幻想一帆风顺,不要企求永远的显达, 应该经得起挫折,经得起打击,经得起不公正的待遇,经得起陷入谷底的重压。有人说,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失去权力就失去一切。对一个政权是这样,对一个个体又何尝不是如此?
官小能量大,小小的地方官制造大冤狱的事情还少吗?有时,作为朝廷的中央也无能为力,也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听之任之。在文化与权力的较量中,文化是太不堪一击的了。这也是中国的传统,在后世,我们不是见过多少大师级的文化精英,无端惨死于一些自以为奉了尚方宝剑的群氓的鞭鞑之下吗?
国家的盛衰存亡,完全依靠权力的运作,权力运作得当,则国兴、国盛;失当,则国衰、国亡。从历史上看,文人也罢,武人也罢,任何一个政治人物,如果想为国效力,实现你的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你首要的是,要拼命取得权力,通过正常不正常的途径,甚至可以不惜代价,不择手段,只要能够达到目的,手段是在所不计的。当一个政治人物,发出了感叹时,就表明,他或者还没有取得权力,或者是已经失去了权力。

从干部权力的角度讲,官员的权力如同一个深不可测的“陷阱”,权力越大,“陷阱”越深,领导干部如果不谨小慎微,则很容易滑入其间。党和人民给了干部谋事的职位和权力,权力却给了干部腐败的机会,在失去强有力的监督下,缺乏自控力的干部因而不可避免地要走上背离党和人民的不归路。有人憎恨金,说金钱害人,贪官们又何尝不是被权力所害?对权力缺乏约束,仅靠领导干部自己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是不能保证干部不误入歧途的。
权力象沼泽,一旦迈进去,就很难轻易出来,而且越挣扎陷得越深。既然已经拔不出来,那就要小心翼翼地做好平衡,不至于马上有灭顶之灾。
在仕途上,权力对于一个官员太重要了,职位永远代替不了权力,权力的大小,对外就是能力的象征。“权”为权宜,权变,即衡量是非轻重因事制宜。权与“力”组合在一起,就是说,权力不论大小,都是用气力拚争来的。
“权”来自于“力”,更来自于“术”。如果说用“力”争“权”往往显得吃力不讨好的话,那么用“术”谋“权”就要轻松得多。
现在有些人,什么都要贪,什么劳动模范、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等,见荣誉就上,当然最贪的还是权力。人们一般认为贪财才是贪,其实贪权也是贪(按照权威的解释,“求无餍足谓之贪”),而且贪权对社会的危害更大。财产虽然宝贵,却具有再生性,被人贪去了,还可以通过流血流汗再创造出来;公共权力却没有再生性,权力被一家一姓垄断了,其他人就失去了权力。财产的暂时遗失,未必导致政权变质;政权被私人垄断了,公权便蜕变为私权。失去财产的人还是人,失去政治权力的人则不再是人,而是会说话的工具。而且,公共权力被私人所垄断,必然导致两种严重后果:一是导致不可避免的腐败;这种腐败可能表现为对公共财产肆无忌惮地侵占;二是绝对的起来、4必然导致惟我独尊的专制,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蔑视人的权利。

权力可以造就富翁,权力可以造就英雄,权力还可以给人神圣的光环,把人造就成至高无上的主宰。
一切权利的前提在于时刻都准备去主张权利,它不能停留在纸上,否则再多的法律条文也是“五彩的泡沫”。
权利权利,权和利是紧紧连在一起的,有权就有利。
在现实社会中,你只要是人,就时刻处在权力的制约中;天下没有顶天立地的权力,没有漫无边际的权力;而权力却是无所不在的。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摆脱权力的制约,更没有任何理由去蔑视权力的存在。但权力又是一个非常有弹性的东西,你自身的权力大一分,制约你的外在权力就少一分;如果除了自然人的基本权力外,任何权力都没有,那就处处受他人权力的制约,那就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了。
通常人们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去获得权力,壮大自己作为一个社会角色的综合力量。
只要你是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你对权力和权贵的藐视和不屑都是暂时的,或者一时的;而永远伴随你的,便是你终身对权力的道路顶礼膜拜。权力就象子弹一样穿透着你的灵魂;你不得不承认它的存在,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强大威力。

一个人给别人好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用个人的资源施予的;一种是用手中的权力施予的。用个人的资源施好处给别人,如慈善捐款等等,此类恩情应该被牢记,受惠者也应该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回报。用手中的权力给人以好处,施予者动用的各种资源是社会和公众的,不属于个人,只不过是为了社会的正常运转,公众把这些资源委托给了这个人。掌握公众授予的权力和其他资源,干好事理所当然,不是什么恩情;干坏事,这些权力和资源就应当收回来。也就是说,在一个理性的社会里,公权是公权,私恩是私恩,两者不能混淆在一起。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人偏偏喜欢把公权私恩化。一个人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做了点事情,本来是一种组织行为,可他觉得是自己对别人“皇恩浩荡”,一定要接受金钱或者美女之类的回报;一个人得到了上级的好处,他不认为这是社会机器运作的产物,而觉得是上级个人对自己格外的“恩情”,因此要溜须拍马、送礼赠色。公权私恩化是权力寻租的一种表现,它使严肃的政治变得非常庸俗,也伤害社会的公平。

现在玩得活的是那些手中有权支配国家钱财的人。他们用国家的钱结私人的缘;靠私人的缘挣手中的权;再又用手中的权捞国家的钱。如此循环,权钱双丰。
许多人把政治视为权力和权术,把政治当做随意编织的利害网;权力的高度集中,使权欲者人格异化,反过来权力人格的异化,更加深了权力的异化;当权力被视为个人或者小集团谋取私利的手段时,当权力沦落为某些势力或者小集团的奴仆时,当权力蜕变为凌驾于人民和社会之上的主宰时,权力就不再属于公众,不再成为民主的保护神,而是撒旦门徒手中的魔杖。

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中国存在三种并非分庭抗礼的权力,即党、政和司法权力。这三种权力既以党权为中心,又在具体运作上各有其特殊性。虽然说不上相互制衡,却也各有一定的独立性,只有通过利益交换才能联结畅通。
在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介绍,中国唐代的政治制度是非常高超的。当时的议事堂类似于现在的议会,当时宰相的权力之大是后代人们所不能想象的——皇帝的诏书没有宰相(中书令)的副署便不能生效。这种对皇帝权力的制约已经隐约可见立法权与执法权分离的雏形。只是历史的阴错阳差使得中国政治制度没有能够发展出更加有效的权力制衡理论,致使中国元代以来形成了一种极端的大行政传统,在明清两代达到顶峰:政府权力不受限制或者限制过小。

没有任何权力可以在不受制约与监督下不自腐,监督者自身也不例外;监督不在形式,贵在实质;不在一时,贵在持久;不在对特定的人,贵在对所有的人。


古人说:朝中有人好做官。现在想在官场中混,恐怕还要千方百计钻营进某一个圈子,寻求一张保护伞。官场中人进入某一圈子,成为“某某的人”,是有本事、有能力、受赏识、前程似锦的表现。官场中的食物链不仅使得官员结成团,起到了利益输送和保护伞的作用,而且严重腐蚀了官场,如果不进入这个圈子,不向这个圈子输送利益,那就将永远被排斥在仕途的道路之外,迫使一些人不得不放弃原则而加入这个圈子。这个圈子如滚雪球一样,将一些官场歪风邪气传染到干净的地方。
事实上,很多被查出来的案子,都是超越某个圈子(保护伞)之上的力量查处的。而保护伞范围内,食物链上的官员都是很安全的,因为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链条上,处于高位的官员是绝对不能让这一链条任何一处出问题的;因而,在这个利益链上,地方司法机关是滴水难进的。
权力机关在接到投诉举报时,如果被告者是自己关系网中人此投诉即可作为自己在共同体内要求增加分肥的筹码;如果不是自己关系网中人,要么他会通过其他关系网婉转绕过来,这样就可以扩大增强自己的关系网;要么他只是一个无名之辈,可以“从严惩处”,既可以正面邀功,又可以背面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