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山夜歌合唱普五线谱:关于《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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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的说明

【 2011-11-18 08:57 】 【来源: 四川日报 】
 (2011年11月7日)

  黄新初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省委常委会委托,就《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的起草工作,向全会作说明。

  一、关于全会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问题的基本考虑

  省委常委会决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重点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四川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从全省大局的战略层面研究部署文化改革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课题,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四川作为文化大省,召开省委全会对我省文化改革发展进行系统部署,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应有之举。起草这个《决定》,就是要为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制定贯彻意见。

  第二,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打牢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软实力支撑,需要从全省大局的战略层面研究部署文化改革发展。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既需要狠抓经济建设提升硬实力,也需要狠抓文化建设提升软实力。省委决定召开九届九次全会,体现了新形势下优化四川科学发展布局的鲜明意图。起草这个《决定》,就是要为建设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强省提供科学系统的行动指南。

  第三,切实解决当前我省文化建设的突出问题、顺应四川各族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新期待,需要从全省大局的战略层面研究部署文化改革发展。当前,四川正迎来文化消费的快速升级期,全社会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空前强烈,但我省文化建设的现实状况与人民群众迅猛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解决这一问题,动力在深化文化改革,出路在加快文化发展。省委决定召开九届九次全会,蕴含着进一步增强文化供给力、满足人民群众旺盛精神文化需求的战略考量。起草这个《决定》,就是要针对四川文化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综合这几个方面的考虑,省委常委会认为,深入研究我省文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举措,系统部署文化改革发展工作,对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具有重大意义。参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的体裁和主题,同时出于有力推动四川文化建设的目的,省委九届九次全会文件在体裁上采取“决定”这一文种,标题拟定为《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

  二、关于《决定》的形成过程和起草原则

  《决定》的起草工作,是在省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根据省委安排,成立了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和省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文件起草组。省委常委会多次研究起草工作的重大问题,刘奇葆书记亲自审定《决定》的总体思路和文稿大纲,并对文件起草提出重要指导意见。文件形成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调研筹备阶段。从7月中旬起,就启动了全会文件起草的筹备工作。8月中旬到9月底,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共派出九个调研组,深入全省各地开展了历时一个多月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集中调研活动。同时,省文化体制改革办公室还详细收集外省文化建设动态。通过这两方面筹备工作,起草组进一步摸清了四川文化省情,也为《决定》草拟提供了有益参照。第二阶段,是正式起草阶段。在调研筹备的基础上,起草组先按文件板块分头进行了政策梳理和初步起草工作。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后,起草组按照“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员、封闭办公”的要求,开展了中央全会精神的专题学习,把中央全会精神贯穿到省委《决定》的起草工作之中。在钻深、吃透中央《决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贯彻中央全会精神要求的前提下,起草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并根据讨论结果形成了《决定》的政策框架和文件初稿。

  第三阶段,是征求意见阶段。按照省委常委会对《决定》起草“要集中各方面力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要求,在文件初稿起草完成后,起草组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和召开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了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特别就《决定》涉及的政策措施与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对接。在这期间,省委常委会对《决定》文稿及其说明进行了专题审议,刘奇葆书记还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了各民主党派四川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时,共收到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提出的意见586条,扣除重复性意见后为357条。起草组在综合考虑和认真研究这些意见的基础上,对文件作出修改119处,形成了报送全会审议的《决定》讨论稿。

  在文件形成过程中,起草组努力体现“四个结合”的起草原则:一是《决定》起草既力求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又力求联系四川实际,注重体现文化建设“统一性”与“特色性”的有机结合。二是《决定》起草既坚持从理论层面阐释文化领域的认识问题,又坚持从实践层面拿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注重体现文化建设“理论性”与“操作性”的有机结合。三是《决定》起草既考虑抓紧安排当前文化改革发展的紧迫任务,又考虑对文化发展繁荣的中远期目标作出战略规划,注重体现文化建设“紧迫性”与“长期性”的有机结合。四是《决定》起草既立足“小文化”的领域作出具体的工作部署,又放眼“大文化”的范畴推动文化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注重体现文化建设“狭义性”与“广义性”的有机结合。三、关于《决定》的总体框架和重点内容

  我省《决定》的总体框架,基本比照中央《决定》的体例,但结合四川具体情况也略有调整。全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计八个部分,分为三大板块。下面,分板块进行说明:

  第一板块,主要由《决定》的第一部分构成,着重阐释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现实状况、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决定》这个部分,先是论述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然后沿着从“总结成绩”到“查摆不足”到“分析形势”,再到“理清思路”,直至最终“确立目标”的逻辑线索,就对应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段阐释。在这部分的起草中,经综合各方意见、凝聚社会共识,提出了我省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的表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注重社会效益为首要追求,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并重,坚持加大投入与体制改革并重,坚持发展繁荣与加强管理并重,切实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切实提升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切实提升巴蜀文化整体形象和实力。同时,确立了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就是“到2020年,建成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强省”;并提出了文化加快发展战略、文化创新发展战略、文化融合发展战略、文化特色发展战略、文化精品发展战略,以这五个基本战略作为实现建设文化强省目标的基本路径。

  第二板块,主要由《决定》的第二部分到第七部分构成,着重阐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我省《决定》对中央《决定》的一些原则性规定作了细化和充实,增加了体现四川实际的特色内容和自选动作。《决定》围绕实现2020年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对应文件的六个部分,分别部署了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第一方面工作,即《决定》第二部分,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聚全省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共同精神力量”。《决定》这个部分,在承接中央《决定》关于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贴近四川实际的“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和培育‘感恩奋进’文化”、“培育塑造新时期四川精神和文化形象”这两项内容。

  第二方面工作,即《决定》第三部分,是“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为全省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决定》这个部分,共分为五节。其中,第(一)节“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是这一部分管总的任务。第(二)到第(五)节,分别部署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出中国气派、巴蜀风格的优秀文艺作品”、“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等四项任务。

  第三方面工作,即《决定》第四部分,是“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显著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决定》这个部分,部署了“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快推进文化均衡发展”四项任务。其中,提出了一些具有创新意义的工作举措,主要有两处。一处是在第(一)节中提出“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工程”和“推动乡镇、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合并建设”。另一处是在第(二)节中提出要推动我省主流媒体“实施全媒体化、全域化的转型升级战略,打造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传媒”。

  第四方面工作,即《决定》第五部分,是“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我省《决定》这个部分,在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成都文化产业核心发展区和红色文化产业带、历史文化产业带、民族文化产业带、重建文化产业带这“一核四带”的区域布局设想,确立了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影视、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和动漫游戏、创意设计这“5+2”重点产业格局,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对细化、切合省情的政策举措。

  第五方面工作,即《决定》第六部分,是“进一步深化文化改革开放,形成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良好格局”。《决定》这一部分,主要部署了我省文化领域改革开放的重点任务。第(一)到(三)节,是按照中央的改革“路线图”和“任务书”,对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这三个大类的改革任务作出系统安排。四川一个重要“自选动作”体现在第(三)节,就是要“推动文化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第(四)节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投入政策和激励机制,第(五)节着重阐述了四川文化“走出去”战略。

  第六方面工作,即《决定》第七部分,是“建设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为建设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决定》这一部分的内容,是对中央《决定》第八部分内容的“四川化”和“具体化”,主要部署了“造就高层次文化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优化文化人才成长环境”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四项重点任务。

  第三板块,主要由《决定》的第八部分构成,着重阐释加强和改进文化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我省《决定》这部分,从“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健全共同推进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发挥全省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积极性”这四个方面,提出了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的明确要求,全面贯彻了中央《决定》精神。四、关于《决定》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经汇集各方意见,《决定》起草过程中提出了一些关于四川文化建设的重大提法和政策构想,特作如下说明:

  第一,《决定》中关于四川文化建设目标定位的表述问题。《决定》提出的四川文化建设奋斗目标,沿用了省委常委会提出的“建设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强省”的表述。与其他省份的目标表述相比较,这一提法具有独特性,界定比较准确,与四川文化的现实省情和发展前景是适宜的,也能体现文化建设服务四川工作大局和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定位。

  第二,《决定》中关于我省文化建设指导思想的主要考虑。在《决定》这部分的起草中,之所以提出“五以”、“三并重”的表述,并将其作为我省文化建设指导思想的主体部分,主要是考虑到:“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当前全党全国工作主题和发展主线在文化领域的生动践行;“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注重社会效益为首要追求”,是文化建设区别于经济建设的特殊规律和必然要求;“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文化改革发展工作贯彻宗旨意识的直接体现。这“五以”,分别从主题、主线、根本任务、首要追求和出发点、落脚点这五个方面确立了我省文化建设的基本遵循。而“三并重”本身就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的发展理念,指出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加大投入”与“体制改革”、“发展繁荣”与“加强管理”这三对需要精心协调、妥善处理的重大关系,明确了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着力方位。因此,“五以”和“三并重”,是四川文化建设基本规律和重要指针的高度凝炼和集中概括,对推动四川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能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三,《决定》中关于我省文化发展战略的基本考量。我省《决定》确立了文化加快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特色发展、精品发展五大战略。之所以提出这五大战略,主要是考虑到:文化加快发展战略,是文化领域坚持全省工作总体取向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省委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前移文化建设工作摆位的决策意图;文化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战略,体现了对“文化科技化”、“文化经济化”等重大趋势的主动顺应,指出了文化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演变走向;文化特色发展、精品发展战略,指出了文化建设抢占制高点、赢得主动权的关键在于出特色、出精品。这五大战略,既互为依托,又相互融合,共同阐明了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取向,指出了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路径。

  第四,《决定》中关于“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工程”的政策构想。《决定》第四部分第(一)节之所以提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和“合并建设”这个设想,主要考虑是:目前,我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覆盖面已达到60%、城镇社区文化中心已建成70%、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心已建成65%,农家(社区)书屋明年底将建到所有行政村。从进度看,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布点”的主体工作正在加紧完成,下一阶段的建设重心将是“联网”工作。要把这些分散的文化服务点连接成一张统一运行的文化服务网,让全省各地群众能够享受到水平大体一致的基本文化服务,就必须推进文化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和业务流程的规范化,特别是要解决乡村文化设施多头管理、分散运行的问题,集中合并建设一个服务功能更强大、运转成本更节约的综合服务站点。这样,有利于收到费省效宏的作用。

  第五,《决定》中关于“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设想。我省《决定》之所以把支柱性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主要是考虑到中央《决定》提出了这个奋斗目标,而我省作为文化大省也具备实现的基本条件。2010年,我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521亿元,占全省经济总量的3.03%。根据近几年的发展态势预估,到“十二五”末,我省文化产业增加值有望达到1200亿元,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例有望提高到4%。如果“十三五”能够再提高一个百分点,到2020年我省文化产业有望达到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占经济总量5%”的下限。因此,提出这一目标,总体上是积极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