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色情直播网站:河南邓州有把“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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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邓州有把“金钥匙”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戴 鹏 发布时间:2009-06-16

  从2004年起,河南省邓州市在农村民主管理实践中,开始探索“4+2”工作法,即“四道会议两公示”。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都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做决议,这是“四道会议”。决议形成后,还要公示并征求群众意见,实施结果也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这是“两公示”。

  几年来的实践表明:“4+2”工作法是改变传统乡村治理模式,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效途径。

新形势催生新机制

  邓州市,一个155万人口的典型农业城市,经济总量、财政收入连续数年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速;两年内修筑公路2300公里,共需资金3.91亿元,群众就自筹了1.6亿元!在全市578个建制村和61%的自然村开展的修路架桥、治理坑塘、修建游园、架线通电等村庄整治活动中,百姓自愿捐资投劳3亿元。

  2006年以来,全市农村信访量下降74%,集体访、越级访下降95%,村级干部、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下降95%,先后被中纪委、省纪委确定为“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联系点”、“全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联系点”。

  “这要在过去,几乎是不可能的!”邓州的干部群众这样说。

  邓州市冯坡村40多年来,村里的两派互不往来,因派系纷争,这个不到2000人的村子2人送命,4人坐牢,约100人受伤。罗庄镇几次派出工作队,都无功而返。村党支部书记冯桂元为凝聚人心,决定由村干部们先垫资改造村里老化的低压线路。家家户户的电灯重新亮了起来,群众却拒缴分摊下来的电改费用。村干部停了电,引发群众上访。

  冯桂元感叹:“明明是好心做好事,可老百姓就是不买账!”

  取消农业税等中央惠农政策实施后,基层工作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不少村组干部“老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新办法不会用”。2005年9月1日,在试点的基础上,邓州市规定:今后,但凡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都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做决议;决议形成后,还要公示征求意见,公示实施结果。这是邓州第一次提出“4+2”工作法。

新机制破解新难题

  2005年下半年,燕店村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村干部们通过招商引资120万元准备在村中的一块荒地上建砖场。村里启动了“4+2”工作法。

  前期的村委会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会审议都顺利通过了,没想到最后村民代表表决时,65名代表交了40多张反对票。

  村委会的提议被村民否决,很多村干部认为推行“4+2”工作法不合时宜。

  燕店村村支书牛正科却认为,原来村“两委”唱“独角戏”变成群众参与的“大合唱”,这是好事。

  邓州市穰东镇是中原地区闻名的服装城,过去道路老化,搭棚杂乱,2005年采用“4+2”工作法,群众代表表决通过改造方案,财务全程公开,8个月就完成了5条街道1300余间门面房的改造。穰东村党支部书记吕新奇说,放在以前,这事3年也办不成。

  “现在为啥做到了?关键是我们弄清了和谐生力的道理。”南阳市委常委、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说,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具有一定权威、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具有一定的权威、党员按照党章行使权力具有一定的权威、村民代表也具有一定的权威,“4+2”工作法把这些不同的“权威”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中,同拉一套车,同走一条路,决策过程更简单,决策执行更顺畅。

新思维带来新活力

  “把农村的事交给农民议、农民定、农民干,会不会削弱党在农村基层的领导?”对“4+2”的推行,有人这样担心。

  走进林扒镇西许村,会误认为走进了一个舒适宜居的小城镇:水泥路网格交织,家家整齐地坐落在网格里;池塘碧波荡漾,各种健身器材傍湖而立。

  村支部书记许朝阳说,“4+2”的核心,就是支部提议,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都由村党支部提出初步的意见和方案,且最初的动议,都必须经过认真调研。“就说修建这纵横交错的水泥路吧,刚开始难着哩。先铺了条主路,让大家享受到便利,大规模铺路动迁才开始。”

  邓州市委组织部部长李中龙认为,村党组织既是“4+2”工作法决策管理事项的发起者,也是整个流程的组织者,还是决策实施的推动者。

  通过4年多的运行,“4+2”工作法从根本上转变了基层干部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全市578名村党支部书记、13126名村组干部和30021名村民代表,以及6900多名监督、理财小组成员接受了分批培训和实战磨砺。

  对“4+2”工作法的评价,群众的语言更生动:“领头雁,导航向;群英会,共磋商;先锋队,细把关;主力军,拿主张;人人心中亮堂堂,件件办到心坎上”。

  从2004年起,河南省邓州市在农村民主管理实践中,开始探索“4+2”工作法,即“四道会议两公示”。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都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做决议,这是“四道会议”。决议形成后,还要公示并征求群众意见,实施结果也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这是“两公示”。

  几年来的实践表明:“4+2”工作法是改变传统乡村治理模式,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效途径。

新形势催生新机制

  邓州市,一个155万人口的典型农业城市,经济总量、财政收入连续数年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速;两年内修筑公路2300公里,共需资金3.91亿元,群众就自筹了1.6亿元!在全市578个建制村和61%的自然村开展的修路架桥、治理坑塘、修建游园、架线通电等村庄整治活动中,百姓自愿捐资投劳3亿元。

  2006年以来,全市农村信访量下降74%,集体访、越级访下降95%,村级干部、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下降95%,先后被中纪委、省纪委确定为“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联系点”、“全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联系点”。

  “这要在过去,几乎是不可能的!”邓州的干部群众这样说。

  邓州市冯坡村40多年来,村里的两派互不往来,因派系纷争,这个不到2000人的村子2人送命,4人坐牢,约100人受伤。罗庄镇几次派出工作队,都无功而返。村党支部书记冯桂元为凝聚人心,决定由村干部们先垫资改造村里老化的低压线路。家家户户的电灯重新亮了起来,群众却拒缴分摊下来的电改费用。村干部停了电,引发群众上访。

  冯桂元感叹:“明明是好心做好事,可老百姓就是不买账!”

  取消农业税等中央惠农政策实施后,基层工作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不少村组干部“老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新办法不会用”。2005年9月1日,在试点的基础上,邓州市规定:今后,但凡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都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做决议;决议形成后,还要公示征求意见,公示实施结果。这是邓州第一次提出“4+2”工作法。

新机制破解新难题

  2005年下半年,燕店村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村干部们通过招商引资120万元准备在村中的一块荒地上建砖场。村里启动了“4+2”工作法。

  前期的村委会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会审议都顺利通过了,没想到最后村民代表表决时,65名代表交了40多张反对票。

  村委会的提议被村民否决,很多村干部认为推行“4+2”工作法不合时宜。

  燕店村村支书牛正科却认为,原来村“两委”唱“独角戏”变成群众参与的“大合唱”,这是好事。

  邓州市穰东镇是中原地区闻名的服装城,过去道路老化,搭棚杂乱,2005年采用“4+2”工作法,群众代表表决通过改造方案,财务全程公开,8个月就完成了5条街道1300余间门面房的改造。穰东村党支部书记吕新奇说,放在以前,这事3年也办不成。

  “现在为啥做到了?关键是我们弄清了和谐生力的道理。”南阳市委常委、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说,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具有一定权威、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具有一定的权威、党员按照党章行使权力具有一定的权威、村民代表也具有一定的权威,“4+2”工作法把这些不同的“权威”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中,同拉一套车,同走一条路,决策过程更简单,决策执行更顺畅。

新思维带来新活力

  “把农村的事交给农民议、农民定、农民干,会不会削弱党在农村基层的领导?”对“4+2”的推行,有人这样担心。

  走进林扒镇西许村,会误认为走进了一个舒适宜居的小城镇:水泥路网格交织,家家整齐地坐落在网格里;池塘碧波荡漾,各种健身器材傍湖而立。

  村支部书记许朝阳说,“4+2”的核心,就是支部提议,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都由村党支部提出初步的意见和方案,且最初的动议,都必须经过认真调研。“就说修建这纵横交错的水泥路吧,刚开始难着哩。先铺了条主路,让大家享受到便利,大规模铺路动迁才开始。”

  邓州市委组织部部长李中龙认为,村党组织既是“4+2”工作法决策管理事项的发起者,也是整个流程的组织者,还是决策实施的推动者。

  通过4年多的运行,“4+2”工作法从根本上转变了基层干部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全市578名村党支部书记、13126名村组干部和30021名村民代表,以及6900多名监督、理财小组成员接受了分批培训和实战磨砺。

  对“4+2”工作法的评价,群众的语言更生动:“领头雁,导航向;群英会,共磋商;先锋队,细把关;主力军,拿主张;人人心中亮堂堂,件件办到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