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欣悦湾1号:“隐含排放”算谁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5:19:07
“隐含排放”算谁的?    中国碳排放量中有1/3是因为制造出口商品而产生,发达国家理应分担这些碳排放的责任。眼下,我们急需拿出一套可以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排放责任划分方法
   
    刚刚过去的圣诞节和新年期间,“中国制造”再次在欧美的节庆用品市场上唱主角。那里的人们在远道而来的圣诞灯饰下分享同样远道而来的圣诞礼物,也毫无负担地“享用”着大量“看不见”的碳排放。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前后,当越来越多的人换种眼光打量国际贸易,就从中瞧出了不公平的味道: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伴随出口商品漂洋过海的“隐含排放”究竟应记在生产国还是消费国的“账单”上?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如何在气候外交的舞台上用好“隐含排放”这把双刃剑?
   
近1/3碳排放为发达国家“打工”
    当碳排放额度也成为一种资源,贸易顺差的含义有了新的注解。事实上,由贸易顺差引发的“排放逆差”十分惊人。2005年,中国进口贸易引起的碳排放(以下简称“进口碳排放”)仅0.49亿吨,而出口贸易引起的碳排放(以下简称“出口碳排放”)却高达7.05亿吨。据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博士邹乐乐、郭杰计算,2002年至2006年间,中国出口碳排放年均增长29.3%,进口碳排放年均增长23.8%。也就是说,我国的出口碳排放不仅绝对值比进口碳排放高得多,而且增长更快。
    邹乐乐告诉记者,中国与《京都议定书》中附件一国家(绝大多数为发达国家)间的贸易碳排放占了中国贸易碳排放总量的70%以上,其中30%源于中美贸易。仅2005年,美国通过从中国进口商品,就给地球增加了5.15亿吨碳排放。有学者估算,目前,我国碳排放量中有1/3是为发达国家“打工”。
   
“生产者责任”原则会否动摇?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生产者责任”原则,由进出口贸易引起的碳排放列入生产国的排放清单,由生产方负责。
    由于《京都议定书》中的这个“制度缺陷”,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正面临与日俱增的“被排放”。全球碳计划研究小组在日前出版的《自然·地球科学》中指出,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增长量的1/4源于商品与服务贸易的增加。“全球贸易意味着一个国家的碳足迹是国际化的,如果将排放关注的焦点限于国家边界以内,必然会曲解问题的实质。”英国廷德尔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在一份评估报告中认为,现在的国际气候协议忽视了全球环境的完整性,不利于全球减排。
    随着2012年《京都议定书》到期日的临近,对于“生产者责任”条款的质疑日渐增多。那么,在新的国际气候协议中,不合理的“生产者责任”会否被相对合理的“消费者责任”取代呢?
   
为化解争议找出可操作的方案
    作为受益方,发达国家大都对“隐含排放”避而不谈。不过,专家普遍认为,“隐含排放”将成为《京都议定书》后续框架协议讨论中一个极富争议的话题。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这枚看似有利的“砝码”如何拿捏,则十分关键。
    “当务之急,是拿出一套可以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排放责任划分方法。”邹乐乐告诉记者,国内有专家正在研究“消费者责任”的机制设计及核算方法,试图为化解争议找出一套公平、公正,且具有操作性的方案。
    无论如何,有关“隐含排放”的讨论将为发展中国家赢得发达国家的技术、资金援助提供有利契机。目前,我国化学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初级金属及金属制品四大行业的平均碳排放强度是美国的5.84倍,巨大差距所蕴涵的正是较大的减排潜力。
    本报首席记者  任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