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华: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18:11:30

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江西省委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构建以“八大子体系”、“三十项主要指标”为核心要素的江西特色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我们抓住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特点,把专项治理和要素市场改革作为突破口,以重点带全局,取得良好成效。

  一、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省委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

  省委把惩防体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为第一副组长的省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落实《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办法》。为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我省把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率先突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配套文件,着重从体制改革、制度建设、监督、惩处和问责方面,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风险进行有效防控。制定了《关于省委常委、省政府党员副省长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督促,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省纪委还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成目标明确、责任具体、便于考核的工作项目,采取下达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和抓项目的办法督促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全省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抓落实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网络。我们坚持将惩防体系建设检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由省委常委带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检查考核情况在省委全会上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这项工作已经连续开展了3年。

  二、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推动惩防体系建设重点突破

  我省把工程领域的专项治理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啃“硬骨头”的精神强力推进。

  一是以查办案件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集中查处了重点工程领域中厅级干部、县(市、区)党政正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违纪案件。专项治理开展以来,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1724件,给予1044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及地厅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6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64人。特别是人们关注的几个大要案的查处,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治理的深入开展。

  二是以专项治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省共排查2007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3994个。通过排查深挖,找准体制、机制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系统整治和防范对策。比如,针对项目审批多、环节繁、时间长的问题,我省加大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精简、办理时限分别缩减了一半以上;所有市、县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两集中(部门将审批权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该机构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两到位(部门将审批权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到位)”行政审批模式;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统一受理、项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绿色通道制。

  三是以专项治理提升机关效能、创优发展环境。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针对企业和基层反映强烈的“小鬼难缠”、“中梗阻”等问题,选择行政权力较大、承担审批服务业务较多的省市县“百千万”个内设机构进行测评;建立了发展环境监测点制度;我省连续3年开展了“机关效能年”、“创业服务年”、“发展提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了发展软环境。

  四是以专项治理推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形成。重点加强了工程建设领域、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等关键岗位的警示教育。每年在省委全体(扩大)会议上通报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并将通报稿印发全省县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学习。组织观看了《忏悔》、《土地之殇》、《落马的“县官”》等警示教育片。通过专项治理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使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三、以要素市场改革为切入点,着力构建公共权力阳光运行和监控体系

  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是要素市场改革,焦点是公共权力阳光运行。我省按照“资源在市场中配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了“廉政阳光工程”。

  一是推行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全覆盖。省直所有单位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在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多年来少数强势部门管办一体、不进场交易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09年至今年6月,全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70565项,成交金额3727.75亿元。省国土资源厅公开拍卖的8宗探矿权采矿权,成交总价是评估总价的12倍多。目前,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部实行了管办分离、全面推行了电子化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了“为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督提供条件”的重要作用。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阳光公开。深入推进阳光财政,省市县全部建立了财务统一结算中心和支付中心,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制度。积极推进“阳光人事”,全面推行了党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和差额考察等制度。制定了《关于规范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建立县委书记和县长信访件“双重管理”等制度,促进了县委权力规范运行。

  三是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省纪委印发《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意见》等四个文件,着重从资源资金配置、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入手,结合岗位实际,通过抓好理清岗位权限、排查岗位风险、规范业务流程、推进风险防控、实行风险预警等措施落实,以实现岗位风险最小化、廉政效能最大化、发展环境最优化的目标。

  四、以制度和科技为重要保障,进一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应

  我们坚持把制度建设和科技手段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应。

  一是加强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重点围绕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关键部位,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建立了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企业违法记录信息库、商品房容积率和成本公示制、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等制度。2008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200多项反腐倡廉制度规定,其中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就达50多项,初步形成“1+N”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二是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通过整合各级政务部门的信息网络资源,建立集电子政务、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网络平台。目前,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已经横向联接234个省直部门和单位,承载了省市县852个业务应用系统,完成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公共企事业系统的全覆盖,实现政务在网上公开、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资金在网上运行、监督在网上实施。

  三是强化问责追究和检查考核。制定了《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省政府连续几年将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等纳入全省“机关效能年”重点考评内容,并初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

  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抓好惩防体系建设,为实现江西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