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另类拉屎磁力下载: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14:56:38

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前    言

2009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2009年6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的决定》。湖北旅游业被推进到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编制好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勾画未来五年湖北旅游业发展路径,对于推动全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指导作用。

根据省“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十二五”旅游规划编制安排,省旅游局及时启动湖北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在一年的时间里,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具体实施,在广泛收集相关资料、深入实地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座谈会、书面送阅和网上发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注重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国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衔接,注重借鉴各省市规划编制经验,经过多次修改,形成了《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总结“十一五”旅游发展基本经验。在总结“十一五”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注重概括提炼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经验。继续坚持和发扬这些经验,对于“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在原有基础上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是实施“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在审视全省“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几年来具体实践的基础上,结合贯彻实施“两圈一带”战略,进一步丰富我省旅游发展内涵,为我省旅游业在“十二五”时期继续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并结合旅游业实际正确前进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业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十二五”,都是围绕旅游支柱产业培育和旅游经济强省建设,对未来旅游业发展进行谋划,但决定是基础。规划基于决定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展开,但侧重于规划的指导性和实践的可操作性。

四是把握“十二五”旅游业发展大势。“十二五”时期我国旅游业进入快速增长的新阶段,国内旅游成为旅游产业发展基础,中国旅游业进入最好发展时期,这三个形势分别侧重于人民旅游消费增长、国内旅游成为重点、中国旅游业在世界地位增强。规划适应了这种新形势,体现了加快发展的思想。

五是坚持“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不仅要高于全省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还要高于全国旅游业平均增长速度,努力使旅游业成为我省重大支柱产业,使我省成为名副其实的旅游经济强省。

六是推进形成大旅游发展格局。在完善旅游各要素、不断壮大旅游业自身体系、加快发展旅游生产力的同时,全面推进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融合,大力发展旅游新业态,并使旅游新业态成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最直接体现。与此同时,强调发挥旅游业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刻地体现了旅游业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观念。

“十二五” 时期是全面推进我省旅游业的战略提升期、机遇叠加期、黄金发展期,也是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湖北省“十二五”旅游业发规划》指引了未来五年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路径,全省旅游行业要适应新形势,站在新起点,认真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把旅游业推向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我省建设成为旅游经济强省而努力奋斗!

 

第一章  旅游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特别是积累的基本经验,是我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的现实基础,未来五年国内外旅游业发展形势和我省旅游业面临的战略任务,是我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的基本背景,共同构成我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的环境。

一、“十一五”旅游业发展总体情况

“十一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旅游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接待海内外旅游者 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亿元,年均增长  %和 %,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 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  亿元,年均增长  %和  %。2010年,全省接待海内外旅游者   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  %和  %,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

(二)旅游产业体系日趋完善。目前,已形成“食、住、行、游、购、娱”全面发展、广泛融合相关行业的旅游产业体系。至2010年底,全省有质量等级旅游区家,其中5A级5家,4A级26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家,其中国家级  家;星级饭店 家,其中五星级 家,四星级 家;星级游船 艘,其中五星级 艘,四星级艘;旅行社 家,其中出境旅游组团 家,长江海外、省海外、省中旅、大三峡国旅、武汉大学旅行社先后进入全国“百强”行列;设有旅游院系的大专院校  所,旅游中专 所,旅游职高  所;旅游从业人员  万人,其中导游  万人;完善了旅游娱乐设施,打造了 一批精品旅游文化节目;开发了系列旅游商品,各景区建立了旅游购物厅或购物一条街。与此同时,旅游业加快与各行各业融合,创建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座,湖北旅游强县 个,湖北旅游名镇  个,湖北旅游名村  个,星级农家乐 家。

(三)旅游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以武汉、“一江两山”为依托,大力推进武汉城市旅游圈和鄂西生态旅游圈建设,逐步形成了几大特色鲜明的旅游板块和一批吸引力强的旅游核心品牌。建立了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景区)的新型旅游支撑体系和向纵深推进的旅游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了全方位、递进型、开放型的旅游整体发展布局。全省旅游景区景点形态趋于完备,产品组合和消费方式呈现多样化,逐步形成了以观光游为基础,休闲旅游、度假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蓬勃兴起,会展旅游、商务旅游、节庆旅游迅猛发展,工农业旅游、科教旅游、红色旅游等专项产品异军突起的旅游产品新结构。目前,全省旅游业呈现出千帆竞发、百舸争流和横向融合、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四)旅游市场结构更加合理。海外市场更加多元,国内市场层次清晰,出境旅游市场不断壮大,呈现出全面兴旺的良好势头。在入境旅游市场方面,西欧、北美、日本等传统市场进一步扩大,港澳台和东南亚市场进一步巩固,韩国、俄罗斯等新兴客源市场成长迅速,北欧、东欧等潜在市场得到逐步开发。在国内旅游市场方面,华南、华北、华东等远程市场增长迅速,出现了以包机、包船、专列、自驾车形式来鄂旅游的新特点;包括周边市场在内的外省入鄂游大幅增长;省内居民循环游持续兴旺,城郊周末休闲和市内一日游空前活跃。全省出境旅游市场活跃,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不断增加,我省居民出境旅人数不断增长,从2005年的 万人次增加到2010年的  万人次,5年间增长了一倍多。

(五)旅游开放程度极大提高。首先,旅游业积极承接沿海产业和国际资本转移,实现了以政府投资为主向以对外招商为主的重大转变,推动了多元化投资格局的形成。各类资本在继续投入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的同时,开始向其它领域广泛渗透。其次,省内旅游企业加快改革步伐,民营化程度不断提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探索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现有1567家旅行社、饭店、游船公司中,民营企业1249家,占79.7%,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14家,占20.04%,外商独资及中外合资企业4家,占0.26%。再次,旅游行业积极创先体制机制,旅游景区尝试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大型旅游企业推行集团化、规模化和外向型发展战略,拓展了新的发展模式和途径。随着旅游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全省旅游产业更加充满朝气和活力。

(六)旅游带动功能显著增强。旅游业发挥引擎和带动功能,促进了文化、商贸、交通、体育、通讯、信息、物流等服务业的发展,为工业、农业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调整和优化了我省产业结构。旅游业发挥劳动和智力密集型产业的优势,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达到  万人,涌现出一大批通过旅游开发脱贫致富的典型。了农民脱贫致富。旅游业发挥“两型产业”的优势,促进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的保护,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旅游业释放社会功能,满足了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升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旅游目的地人群观念的开放和文明素质的提高。另外,旅游业发展,还促进了我省对外整体形象和招商引资环境的改善。

二、“十一五”旅游业发展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旅游业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地位进一步增强,影响进一步扩大,同时也为今后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科学发展是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我们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与旅游业之间的关系,认识到旅游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功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发展”这个第一要义,认识到旅游业具有较强的社会功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认识到旅游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功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认识到旅游业具有较强的兼容功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通过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来忠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突出人文关怀,旅游业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二)政府主导是旅游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我省旅游业还处于打基础向大发展的过渡时期,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进一步实施政府主导发展旅游业的战略。从近年情况看,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建设、旅游名镇名村创建等,都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的,产业定位、规划衔接、部门协调、旅游投入、交通畅通等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关心解决的。实践证明,各级党委、政府对旅游业的重视和支持,是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了全省旅游业的加快发展。

(三)市场主体是旅游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市场在加快旅游开放开发、完善旅游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旅游企业作为旅游市场的主体,是旅游经济的细胞,没有旅游企业的成长壮大,就没有旅游经济的规模扩张和快速发展。近年来,旅游行业积极承接“两个转移”,吸引国内外资本大办旅游业,进一步壮大了旅游企业主体;积极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培育了一批初具竞争力的骨干旅游企业,同时引导了中小旅游企业的快速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壮大旅游企业主体,才能真正推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四)区域统筹是旅游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我们在大力发展“一江两山”旅游业的同时,每年抓住一个重点召开现场办公会,扎实推进,为全省旅游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同时,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和区域合作,走出了一条联合发展的新路子。湖北、重庆两省市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武汉城市旅游圈加快合作发展的步伐,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签订一体化合作协议,很好地统筹了区域旅游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重点突破、打造精品,才能发挥品牌优势和示范作用,提高吸引力和竞争力;只有以开放的眼光和全局的观念,坚持开放合作,才能开发大市场,发展大旅游。

(五)服务大局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旅游业产业链条长,涉及到服务业、农业、工业三次产业的几十个行业,只有把自身发展与各行各业紧密联系在一起,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才会越来越有形象和地位。近年来,我们始终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思考旅游产业的发展,使旅游产业植根于各行各业,借助于社会产业群,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目标,同时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在第三产业中的龙头和引擎作用,不断放大了旅游业的综合效应。实践证明,只有将旅游业紧密融合于大局之中,才能广泛凝聚共识,为自身发展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从而赢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六) 改革创新是旅游业发展的不竭源泉。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改革为主线,不断推进旅游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方式创新。举办旅游发展高层论坛,厘清全省旅游发展思路,适应金融危机新形势,调整旅游发展方针,同时积极探索大旅游发展的机制和模式,大力推动景区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不断深化旅游企业改革和加快其民营化进程,着力推进旅游业的外向型发展,为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旅游业才能顺应历史潮流,经受住各种危机和考验,不断成长壮大。

三、“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但总体来说,机遇多于挑战,希望多于困难。顺势抢抓机遇,从容应对挑战,我省旅游业就能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向前迈进。

(一)旅游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提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重要支柱产业,都将旅游业推上了发展的前台。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为旅游业带来了率先发展的先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科学发展为旅游业带来了超常发展的转机,“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的政策调整为旅游业带来了加快发展的契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人们生活观念的变化为旅游业带来了迅猛发展的商机,以武汉为中心的高铁网的形成为旅游业带来了跨越发展的良机。“十二五”时期,将是我省旅游最好的发展时期。

(二)旅游业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我省旅游资源优势还没有很好地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旅游业发展整体水平还不高,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旅游业发展的新期待还不相适应。另一方面,全国特别是周边省份旅游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给我省旅游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与此同时,我省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旅游资源整合不够、旅游品牌知名度不高、发展方式比较粗放、旅游企业不大不强、旅游关联带动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也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有效加以解决。

 

第二章  旅游发展思路

 

旅游业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产业,是一项关乎民生的社会事业,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标准,也是一个地区形象地位的重要标志。我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思路正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旅游业放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贯穿于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全过程,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服务业中的引擎和龙头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发展步伐,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实现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跨越。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和强化管理相结合。安全第一,规范有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三是坚持区域合作与扩大开放相结合。加强两大旅游圈之间及与周边省份的合作,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四是坚持科学开发与永续利用相结合。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五是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既立足长远,整体谋划,又着眼当前,抓住重点区域、重点景区和关键要素、关键环节优先予以突破。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核心旅游品牌进一步彰显,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使我省成为特色鲜明、品质卓越、便捷舒适、管理上乘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旅游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旅游产业素质不断提升,旅游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促进生态环境、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城市建设、农村面貌和精神文明的新变化。

到2015年,全省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5亿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全省同期GDP的12%以上;提供直接就业100万人,带动城乡间接就业600万人。培育3—5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5家以上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1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景区8家以上;四星级以上饭店达到15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30家以上;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达到40家以上;湖北旅游名镇达到40个以上,旅游名村达到200个以上,星级“农家乐”达到2万家。

 

 

 

 

 

 

 

 

 

 

 

 

 

 

 

 

 

第三章   旅游空间布局

 

全省深入实施“以武汉为龙头,加快建设武汉城市旅游圈,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努力形成以“二四六八十”为骨架的空间布局。

一、两大旅游圈

与“两圈一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适应,加快建设武汉城市旅游圈,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两圈并进,双轮驱动,加快推动湖北新一轮旅游大发展。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大力整合武汉城市圈旅游资源,推进旅游联合体建设,提升旅游综合素质,加快形成以温泉、湖泊、湿地、山岳、森林和乡村风貌为载体的生态休闲旅游品牌,以历史文化、都市文化、宗教文化、农耕文化、工业文化为载体的文化旅游品牌,以革命遗迹遗址为载体的红色旅游品牌,使之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业“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考虑到武汉城市圈旅游业起步较早,但各地发展水平不一,要在既扩大规模、又提高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一方面,要着力打造一流的旅游企业集团、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和一流的商贸会展品牌、文化体育旅游项目;另一方面,要广泛调动各个城市的积极性,以发展国内旅游为重点,扩大规模,整体推进。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旅游精品,加快形成以“一江两山”为核心的全国一流、国际知名旅游品牌,以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炎帝文化为支撑的历史文化旅游品牌,以土苗风情和清江山水为依托的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使之成为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文化考察、健身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圈和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典型示范区。考虑到鄂西地区旅游起步晚,发展相对滞后,目前又面临保护与发展的双重难题,要在整体起步、重点发展上下工夫。“一江两山”地区瞄准入境旅游建设一流景区,宜昌市努力创建一流的旅游企业集团、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和一流的旅游节庆品牌;其它地区在景区建设上争创一流,在接待设施上量力而行,并注重特色化、本土化和乡村化。

二、四大旅游集散中心

为支撑全省旅游业发展,把武汉建设成为全省和武汉城市圈的旅游集散中心,把宜昌、十堰、恩施分别建设成为区域旅游集散中心。

(一)武汉市。充分发挥武汉市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九省通衢”的对外交通优势、业已形成的经济综合优势和整体领先的旅游产业优势,进一步强化其旅游集聚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功能,使之成为中部地区最大的商务会展型、都市休闲型旅游中心城市和长江流域最具成长性的旅游集散地。

(二)宜昌市。充分发挥宜昌市作为“三峡门户”的独特地理优势和连接鄂中、鄂西南、鄂西北和渝东的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完善城市文化休憩、商务会展和度假购物功能,增强旅游产业组织、服务和集散能力,尽快建成具有峡江风情和水电特色的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集散功能,建设游客集散服务系统,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集散、休憩、展览、线路供应、产品和交通、住宿预定等服务,形成辐射大三峡地区,连接鄂西、渝东、湘西北,并带动鄂西旅游发展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

(三)十堰市。加快陆路交通设施建设步伐。动工兴建武当山机场,进一步完善城市游览观光、文化娱乐、商务会议和休闲购物功能,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如游客服务中心、散客集散中心、旅游预订网),提升旅游接待、集聚和辐射功能,增强旅游枢纽中心地位,建设成为以大山大水大人文为特色的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带动鄂西北、辐射渝陕豫周边地区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

(四)恩施市。以不可多得的高品味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为基础,充分发挥日渐改善的对外交通优势和连接鄂湘贵渝周边区域的区位优势,加强与利川市的合作联动,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功能特别是旅游接待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成为集生态、文化、民俗等特色为一体的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带动鄂西南、辐射大武陵地区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

三、六大旅游板块

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和区域协作互动,形成覆盖全省的溜达旅游板块,即武汉都市旅游板块、温泉休闲度假旅游板块、大别山红色旅游板块、“一江两山”板块、清江民俗生态旅游板块、荆楚文化旅游板块。

(一)武汉都市旅游板块。包括武汉市全境,以及黄石、鄂州、孝感、仙桃、天门的部分区域。以武汉市中心城区为圆点,着力打造标志性城市景观、滨江滨湖景观和乡村旅游景观,推动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建设,形成全省最重要的旅游产业集聚区域和武汉都市休闲——环城游憩带——生态休闲集群递次推进的放射型旅游目的地圈层网络。

(二)温泉休闲度假旅游板块。包括咸宁市全境,以及荆州、黄石、鄂州相关县市区的部分区域。以咸宁国际温泉城为核心,全面整合板块内温泉、山林、湖泊、湿地、乡村等旅游资源,着力完善休闲度假和会议商务功能,形成以温泉度假为主打、山水和乡村休闲为补充的华中地区最重要、最具特色、最有成长性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大别山红色生态旅游板块。包括黄冈市全境,以及鄂州、黄石相关县市区的部分区域。以大别山红色旅游景区为核心,大力整合绿色生态和历史人文资源,不断完善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提高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形成中部地区最大的红色旅游基地和红色、生态、人文、宗教相结合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四)“一江两山”旅游板块。包括宜昌市、十堰市、神农架全境,以及而是自治州的巴东县。以长江三峡和武当山为依托,整合神农架和版块内其他山水、人文旅游资源,完善旅游休闲度假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形成以长江三峡为主体、连接神农架和武当山的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和板块内以各自旅游资源特色为基础的复合型旅游目的地集群。

(五)清江民俗生态旅游板块。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宜昌市长阳、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充分发挥清江沿线土苗民族风情和清江山水画廊的资源优势,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和服务设施,加快开发和提升一批重点旅游景区和特色文化旅游项目,以点带面,滚动发展,打造全省唯一的民族风情旅游品牌。

(六)荆楚历史文化旅游板块。包括荆州市、荆门市、襄樊市、随州市和潜江市。充分发挥楚文化、三国文化、炎帝文化等三大文化品牌优势,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以遗址公园和物化展示为重点,加快文化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使其成为最能体现湖北旅游之文化魅力、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特色旅游板块。

四、八大核心旅游区

按照区域对立成块、内部连接畅通、景观价值独特、引领全省发展的原则,重点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并能带动周边旅游区发展的八大精品旅游区,即武汉大东湖旅游区、咸宁国际温泉城、黄冈大别山旅游区、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区、十堰武当山旅游区、荆州楚国故都旅游区、神农架旅游区、清江画廊旅游区。

(一)大东湖旅游区。武汉市需要打造的精品旅游区很多,但必须先行突破带动全局。随着深圳华侨集团落户东湖建设大型主题公园,应首选大东湖旅游区进行重点建设,以示范引领全市大型人造景观建设和滨江滨湖景观建设。立足省内,面向国内外,以华侨城项目为重点,整合周边山水、人文和科教旅游资源,建成集观光、休闲、度假、娱乐、商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

(二)咸宁国际温泉城。打造这一旅游区的意义不仅在于培育一流的温泉旅游品牌,更在于提升全省休闲度假旅游品质,推动形成多元化旅游产品格局。依托丰富的温泉资源和良好的区位优势,借鉴国内外著名旅游胜地开发经验,按照保护性开发原则,以国际化、生态化、高端化为目标,把咸宁国际温泉城打造成为适应高端游客需要,以高品质和特色项目为主的生态型、时尚型、健康型休闲度假旅游胜地。

(三)黄冈大别山旅游区。打造这一旅游区在于综合发挥旅游业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诠释旅游的综合内涵,同时树立一个红色与旅游相结合的典范。深度挖掘大别山在中国革命史上的地位和意义,以红安红色旅游为主打品牌和形象感召,以罗田、英山生态旅游为卖点,形成在周边区域乃至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复合型旅游区,并连点成线培育大别山红色旅游经典产品、连片成块建设大别山红色生态旅游经济带。

(四)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区。长江三峡是全省旅游的形象之所在,是面向国际的竞争力之所在,是湖北旅游的一面光辉旗帜。以保持三峡原汁原味特色的西陵峡和山水人文特色显著的神农溪为主体,以三峡大坝和葛洲坝为依托,以峡江文化、屈原文化和移民文化为背景,整合唯一性、垄断性、独特性旅游资源,打造形成沿长江带状分步、并向腹地延伸,具有国际品质的中国一流观光度假旅游区。

(五)十堰武当山旅游区。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鄂西北区域最具代表性的旅游资源,武当山具有较强的带动功能和引领作用。以武当山风景名胜区为依托,全面提升风景区内各主要游览区,加快开发太极湖生态人文景观,同时整合丹江口水库旅游资源,形成大山、大水、大人文相得益彰,据哟普国际品质的中国一流文化旅游区。

(六)荆州楚国故都旅游区。楚文化是湖北文化的基本背景,是全国最重要的区域特色文化之一,也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文化特色的典型代表。考虑到荆州古城旅游区多元文化主题并存,难以代表楚文化旅游的特色品质,应重点开发楚国故都旅游区。在保护性建设纪南城遗址公园的同时,重建楚国故都纪南城,形成遗址及陈列与大型人造楚文化景观相互映衬、集中展示荆楚文化魅力的大型文化旅游区。

(七)神农架原始生态旅游区。神农架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特色最集中、最完美、最典型的体现。以神农架自然保护区和大九湖湿地生态旅游资源为重点,以南部其它核心旅游区域为补充,开发形成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主题、观光和度假相结合、具有国际品质的中国一流生态旅游区。

(八)清江画廊旅游区。清江是不可多得的山水长廊、历史长廊、风情走廊,建设这一旅游区对于彰显湖北是土家族的发祥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考虑到清江画廊成带状分布且跨度太大,应在总体规划使之连成线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地分别打造恩施大峡谷和长阳清江画廊两个亚区。突出绝壁、奇峰、地缝等资源优势,将恩施大峡谷打造成以观光为主、辅以名宿风情体验的生态旅游区;坚持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将长阳清江画廊打造成融观光览胜、休闲度假和文化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

五、十条精品旅游线路

以核心旅游区为依托,编排形成十条精品旅游线路,即“江城武汉”都市风情旅游线、“巍峨大别”红色经典旅游线、“回归自然”平原水乡旅游线、“温泉沐浴”生态休闲旅游线、“一江两山”黄金三角旅游线、“仙山圣水”大武当旅游线、“土苗清江”民俗风情旅游线、“浪漫荆楚”文化体验旅游线、“精彩三国”文化寻踪旅游线、“炎帝史迹”踏访旅游线。

(一)“江城武汉”都市风情旅游线。该旅游线以武汉中心城区为起点,向郊区延伸,是时尚都市、人文历史和山水风光相结合的综合旅游线路。省内旅游市场庞大,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咸宜。

(二)“巍峨大别”红色经典旅游线。该旅游线以大别山旅游公路为通道,连接大别山北部7个县市,是以红色为基础、红的和绿色相结合的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

(三)“回归自然”平原水乡旅游线。该旅游线以洪湖、梁子湖和仙洪试验区为依托,是体现湖北“千湖之省”神韵和乡村风情风貌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城市旅游市场。

(四)“温泉沐浴”生态休闲旅游线。该旅游线以咸宁“中国温泉之乡”为依托,组合周边旅游资源,是体现湖北休闲度假旅游品质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特别是高端旅游市场。

(五)“一江两山”黄金三角旅游线。该旅游线以长江三峡、三峡大坝、神农架、武当山为核心,是全省顶级的自然与人文复合型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际高端度假旅游市场和国内远程观光市场。

(六)“仙山圣水”大武当旅游线。该旅游线将武当山与丹江口水库连接在一起,是联动打造的水陆精品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特别是南水北调用水地区和国际道教文化、中国武术影响地区。

(七)“土苗清江”民俗风情旅游线。该旅游线将风光独特的“清江画廊”与浓郁醇厚的土苗风情融合在一起,是武陵山区的黄金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

(八)“浪漫荆楚”文化体验旅游线。该旅游线以荆州为龙头,整合周边资源,注重与武汉楚文化旅游对接,是湖北地方特色显著的文化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和受到汉文化影响的海外旅游市场。

(九)“精彩三国”文化寻踪旅游线。该旅游线以襄樊为龙头,整合荆州、宜昌等地三国资源,并与武汉城市圈的武昌、赤壁、黄州、鄂州联动,是演绎三国风云的文化旅游线路。除国内市场、港澳台地区市场外,重点针对日本及东南亚市场。

(十)“炎帝史迹”踏访旅游线。该旅游线沿随州(厉山炎帝故里)、枣阳(雕龙碑氏族聚落遗址)、谷城(五谷农耕园)谷、神农架(神农坛和宝坪)延伸,是探寻中华始祖炎帝史迹和脉络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和海外华人市场。

 

 

 

 

第四章  旅游要素建设

 

在大力发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基本要素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提高旅游产品组合能力,推动旅游产业聚集,培育旅游产业集群,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建立起现代旅游产业体系。

一、旅游景区

树立大旅游资源观,发挥全省旅游综合资源优势,继续开发统观光度假型旅游资源,不断拓展社会性旅游资源的领域,开发形成具有山水观光、洞穴探奇、森林穿越、乡村远足、野外考察、名胜游览、历史访古、文化体验、民俗采风、祭祀朝拜、红色洗礼、工程参观、康乐疗养、运动拓展、休闲度假等不同特色和功能的各类旅游景区,推动实现我省旅游产品结构的多元化。

大力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的行业管理。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体系的旅游景区达到5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景区8家以上,4A级旅游景区达到100家左右。积极推动旅游景区联合发展,支持发行“一卡通”,培育有吸引力的旅游景区集群,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旅游景区集群达到10个以上。引导推动旅游要素向核心旅游景区聚集,着力打造旅游联合体,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旅游产业集群。

二、旅游住宿设施

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普遍化、多样化、个性化,优化旅游住宿设施的空间布局、档次结构和功能结构,形成以集散中心城市为重点,各个区域广泛分布;以中低档为主体,各档次饭店齐全;以质量等级旅游住宿设施为导向,公寓式酒店、社会旅馆、家庭旅馆有序发展;以观光型饭店为基础,商务型、度假型、会议型适度发展的多元化旅游住宿设施新结构。

适应高铁时代对旅游住宿设施的新要求和全省旅游业提档升级的新形势,武汉加快建设一批五星级饭店,咸宁、宜昌、襄樊、十堰、荆州、恩施等重点旅游城市和武当山、神农架等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多家五星级饭店和一批四星级饭店重点,其他中等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建设一、两家旅游五星级饭店和多家四星级饭店。适应大众化旅游需求,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各地加快建设一大批中低档次旅游饭店。“十二五”期末,全省星级饭店超过150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30—50家,四星级饭店力争达到150家以上。

    在武汉、宜昌、咸宁等城市,建设一批具有商务会议功能的高档次旅游饭店;在以山岳、湖泊、温泉为依托的旅游休闲度假地,建设不同风格和数量的度假型主题酒店、度假村或度假公寓;适应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拓展游等散客市场需求,规划、引导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家庭旅馆、汽车旅馆、青年旅馆、露营地和各种经济型旅馆。

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旅游饭店管理品牌,扶持本土化旅游饭店管理品牌,推行旅游住宿业的特许连锁经营和品牌化经营。

三、旅游车船

重点引导新建和改扩建适合高峡平湖度假特点的豪华旅游船,发展新型环保观光游船、游艇和城市、湖泊观光船,形成以高峡平湖豪华度假游和普通观光游相结合,三峡旅游与支流观光、城市夜游、湖泊休闲相结合的游船旅游产品体系。延伸长江旅游线路,引导游船企业开辟长江中下游观光旅游。支持游船公司通过租赁、兼并、参股、收购等方式整合单船公司,打造系列连锁品牌。

支持成立专业旅游汽车运输公司,鼓励旅行社成立旅游车队,价高旅游团队接待能力和水平。鼓励成立旅游汽车租赁公司,适应散客自助驾车旅游消费需求。完善旅游汽车服务公司信息发布和网络预订系统,提供便捷及时的旅游服务。建立旅游汽车服务公司和单车的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公司和单车的标准化管理。

四、旅行社

支持大型旅行社依托资金、品牌、规模、特许权等优势资源,走集团化、网络化的发展之路,建立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的销售网络体系,创新现代企业经营模式和资本运作模式,延伸和整合旅游产业链,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竞争。“十二五全省形成3—5家对旅游发展起重大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主要旅游城市形成1—2家产品生产能力强、业内联动能力大、旅游服务品质好的龙头旅行社。

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旅游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新要求,大力支持中小型旅行社立足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市场细分定位和差异化竞争,走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之路,鼓励和引导中小旅行社创建品牌,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十二五”期末,全省旅行社总量达到20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行社50家以上。

五、旅游餐饮

加快旅游餐饮设施建设,形成星级饭店和社会品牌餐饮设施的高档化、城市街区餐饮设施的集群化、星罗棋布餐饮设施的大众化相结合的新结构。主要旅游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设特色饮食街,树立品牌意识,重视环境建设和文化氛围营造,打造餐饮名店。鼓励社会餐馆积极面向旅游者服务,并结合旅游特点不断提高其接待服务水平。引导城市近郊和景区大力发展以餐饮为主的“农家乐”旅游项目。

继承传统餐饮文化,创新旅游餐饮产品,大力开发地方特色餐饮、民族文化餐饮、绿色餐饮、健康餐饮等,凸现餐饮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创新鄂菜烹调工艺,推广水鲜产品、小吃名点等鄂菜系列。重点开发荆州风味、土家风味、乡村风味、山野风味等特色菜肴和绿色食品、便携食品。

建立旅游餐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出台并实施具有旅游行业特点的旅游餐饮标准和服务规范。培育旅游餐饮品牌,区域旅游集散地城市和重点旅游区要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力大的餐饮品牌。

六、旅游购物

加强旅游购物设施建设。武汉、宜昌、襄樊、十堰、荆州、咸宁等主要旅游城市建成比较集中的旅游购物区和旅游商品展销批发中心;其它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旅游商店;景区在游客集中区设立旅游商品销售网点,星级饭店、游船设立旅游商品销售橱柜。

按照“大旅游购物”的思路,开发形成和推广销售旅游工艺品、土特产品、本地名产品、旅游用品等四大旅游购物品系列。结合旅游城市和旅游区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开发出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形成风光纪念品、文物复制品、青铜石雕艺术品、藤木竹草艺术品、手工编织和刺绣产品等多种旅游工艺品系列。大力展销鄂烟、鄂酒、服装等地方名牌工业品和便于保存、携带的茶叶、淡水鱼、山野菜、名吃名店等土特产品。创新思路和理念,积极生产和销售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用的购物品。

七、旅游娱乐

在充分利用现有文化娱乐设施的同时,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可规划建设面向旅游者服务的旅游娱乐街区和现代和传统相结合、高档和低档相结合、表演性和参与性相结合的各类旅游娱乐场所。鼓励和引导建设旅游娱乐和旅游餐饮、旅游购物相结合的大型旅游服务设施。

在引进和发展现代旅游娱乐的同时,重点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娱乐项目。发挥我省文化资源优势,加速开发一批受游客欢迎的旅游文化精品节目。各城市按照“一城一戏”的原则,创作一批舞台艺术类文艺精品,丰富城市旅游的文化娱乐活动;重点景区按照“一景一演”的原则,打造各具特色的旅游演艺节目,使之成为景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

八、旅游公共服务

建设和完善主要城市旅游集散换乘中心、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和重点景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全省自助自驾旅游服务网络、旅游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强化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建立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全省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完善景区、道路、城市旅游标识系统,在省内主要媒体和游客集散地开展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加强旅游应急管理,建立全省旅游应急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五章  旅游融合发展

 

长期以来,旅游业是以重点城市和景区为依托、立足本地、围绕旅游六大基本要素而发展起来的。适应大半旅游、办大旅游的新形势,必须加快推进城乡旅游统筹发展、区域旅游协作发展、旅游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充分释放旅游业的综合功能,全面发挥旅游业的综合效应。

一、城乡统筹

在继续大力发展城市旅游的基础上,发挥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功能,发挥乡村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发挥城乡互为全面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实现城乡旅游协调互动。

(一)旅游发展支撑体系。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乡统筹发展大局,形成中心旅游城市——次中心旅游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的旅游发展支撑体系,推进城乡旅游统筹发展。深化城市旅游发展,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基础上,以完善旅游旅游功能为重点,增强城市的集散和服务能力,同时积极开展旅游名街创建工作,打造城市旅游的核心板块。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大力实施强县名镇名村创建工程,为全省旅游业发展想纵深地带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市镇旅游功能建设。旅游城市挖掘城市文化底蕴,形成鲜明的地域特色;美化城市环境,加强市政建设和景观建设的衔接;配套完善“行、游、食、住、购、娱”旅游要素,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体验环境;建立健全旅游现代产业体系,增强旅游业的产业地位;开辟与本区域景区容量相适应、连接主要客源地的交通线路;火车站、机场、码头、汽车客运站提供旅游咨询、集散服务;在公共场所建立双语标识系统,在窗口行业推广使用英语,提高全民旅游意识。旅游中心城镇加强对历史文化遗存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发形成独有的旅游吸引物,城镇建筑具有景观价值;配套服务设施有传统和地方特色,城镇环境优美,具有乡村风韵;完善旅游中心城镇服务功能,建设娱乐休闲、土特产销售和特色美食功能区;完善旅游信息、散客接待、紧急救援、疾病监控、卫生防疫、金融服务、互联网服务、供水供电、邮政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环境检测、停车场、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

(三)旅游街区创建工程。按照“一城一街一景”的原则,将文化遗产保护、游憩商业、旅游休闲等功能融为一体,打造一批体现不同城市文化和产业特征的旅游街区。鼓励各城市结合优势文化资源,或依托旧城改造,或依托新的文化景区建设,或依托商业街区改造,或依托文化产业园的开发等,建设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支持旅游产业要素向旅游名街集聚,将旅游名街建设成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和旅游服务区。制订旅游名街标准,开展旅游名街,“十二五”期末,我省旅游名街达到50条。

(四)旅游强县创建工程。突出和发挥县城连接城市和农村的地位和作用,与发展县域经济的总体部署相适应,与旅游发展目标考核相结合,推动各县市区确立“旅游立县”、“旅游兴县”、“旅游活县”等战略,大力开展“旅游强县”创建活动,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加快发展。“十二五”期末,“湖北旅游强县”达到40个以上,其中5个以上旅游强县旅游产业综合收入占当地GDP的20%以上,1—2个旅游强县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

(五)旅游名镇创建工程。城镇在发挥“以镇带村”优势,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优势。将“湖北旅游名镇”创建和“市州旅游名镇”创建结合起来,深化和拓展旅游名镇创建,发挥和放大旅游名镇效应。“十二五”期末,“湖北旅游名镇”达到40个以上,市州旅游名镇达到150个以上,形成梅县都有旅游中心城镇的发展格局。

(六)旅游名村创建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发挥广大乡村的旅游资源优势,利用仙洪试验区和全省各地展现出来的农村新风貌,完善农村旅游接待设施,提高农村旅游接待能力和水平,大力实施旅游名村创建工程。采取“村办民参”、 “公司+农户”、“村民互助”、个体经营等多种形式,广泛调动农民参与旅游业的积极性,形成农民办旅游的热潮,使旅游业成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思想观念解放的重要渠道。“十二五”期末,省级旅游名村达到200个以上,市级旅游名村达到1000个,星级“农家乐”达到2万家。

二、区域合作

在加强省内区域合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与重庆、鄂豫皖、鄂湘粤、长江流域的旅游协作,是我省旅游业在开放合作中不断发展壮大。

(一)两大旅游圈的合作。以武汉出城高速公路和城际铁路为纽带,推进武汉市和周边城市的一体化、紧密性发展;以“一江两山”全面合作为基础,实现各大板块和个城市互动,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业一体化发展。以武汉为共同龙头,加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武汉城市旅游圈的对接与合作,优势互补,东西呼应,整体联动,在资源互享、产品整合、市场开发、品牌扩张、行业管理等方面加强协作,实现旅游发展的共赢。推广跨区域旅游产品,增强全省旅游的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长江三峡旅游合作。按照湖北、重庆两省市签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合作的协议》,在整合旅游资源、建立协作协调机制、推进旅游合作开发、联合开展营销推广活动、统筹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重庆的合作,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将长江三峡旅游合作打造成全国区域旅游合作的典范。

(三)鄂豫皖旅游合作。以大别山红色旅游发展为重点,加强与安徽、河南的旅游合作,将大别山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红色旅游基地,并带动鄂豫皖三省全方位的旅游交流与合作。与此同时,围绕“旅游促进中部崛起”、继续加强中部六省旅游合作,特别是在资源互享、产品互推、客源互动上取得新突破。

(四)鄂湘粤旅游合作。武广高铁的开通,拉近了湖北与湖南、广东的距离,为三省旅游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发挥和放大“同城效益”,落实和深化三省旅游合作协议,加快编排连接三省的高铁旅游产品,加强我省与广东、湖南的旅游客源互动,借鉴广东、湖南旅游发展经验,引进广东、湖南旅游开发管理模式、管理品牌、旅游人才和投资商,为我省旅游发展注入新活力。加强湖北、湖南武陵山区、两湖平原等临近区域的深度合作,打造无障碍旅游区。

(五)长江流域旅游合作。加强与长江流域省份的合作,建立长江旅游协作发展的新机制,重点在线路组合、市场互动、管理共进上缺的突破。特别是加强与长江中下游省份的合作,形成并推广长江中下游游船产品。

三、产业联动

树立“用旅游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理念,明确旅游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融合、相互连带的关系,加快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融合,拓展旅游新领域,发展旅游新业态,并使旅游新业态成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最直接体现。

(一)基本思路。在旅游与相关行业资源性融合上,着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康体旅游。在旅游与相关行业生产性融合上,大力发展旅游装备业、旅游商品生产和加工业,积极研制、开发、生产旅游活动用品和旅游住宿设施用品。在旅游与相关行业的服务性融合上,充分发挥旅游业作为服务产业的关联性,带动旅游过程中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和金融、保险、邮政、通讯、医疗、保健、汽车运输、人力运输、娱乐休闲、商务会展等服务活动,从而拉动综合消费的增长。

(二)旅游与文化。旅游与文化的关系最为紧密,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两者融合空间十分广阔。一是直接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形成三国文化、荆楚文化、风俗文化等旅游产品。二是在旅游产品的开发中充分挖掘文化资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其开发为特色旅游活动,可将文艺表演、传统民俗活动、民间文化艺术以及各种物质文化载体等纳入到相应的旅游线路之中,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予以表现,丰富旅游活动内容,提升旅游文化品位。三是充分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完善和延伸旅游产业链,如以楚文化、三国文化的代表性器物和文化符号为依托开发旅游纪念品,以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物质为依托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四是鼓励创办旅游文化娱乐公司,建设旅游娱乐场所,不断壮大旅游文化业。

(三)旅游与体育。结合体育旅游资源特点,建设野外拓展、水上活动、滑雪、滑草、极限运动等基地和若干高尔夫球场。加强现有体育设施的综合利用,在为旅游者服务中放大效应,发挥效益;有条件的城市和景区可新建为旅游者服务的体育设施,实现旅游与体育的共赢。加快潜力大、参与性强的大众体育竞技与健身旅游产品的开发步伐;开展汽车拉力、龙舟竞渡、长江横渡、武当武术、水上竞技、滑翔跳伞、攀岩探险、溪河漂流等体育旅游活动。发展沿沪蓉高速、京珠高速、汉十高速、荆襄高速、318国道、209国道和“一江两山”区域自驾车旅游,以及国家风景道自行车大奖赛,形成系列体育旅游专项产品。

(四)旅游与农业。湖北农业资源丰富,武汉城市旅游圈种植业、林特产业、园艺业比较发达,农业产业化的近程不断加快。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是湖北优质茶叶、优质柑桔的主产地,同时也是我省发展板块经济、实施生态农业的重点区域。全省以水库、运河、水利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水利旅游资源也极为丰富。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水利旅游,推进农业与旅游、水利与旅游的结合,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建设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园区、高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扩大农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从而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业附加值,促进农民的脱贫致富。

(五)旅游与工业。在资源性融合上,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景观地产、城乡建筑、工业成就、科教成就、高科技产业园区等特色资源,开发形成一大批工业旅游示范点,推动工业旅游的发展。在生产性融合上,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饭店游船专用产品。

(六)旅游与商贸。商品流通和销售一部分面向当地居民,一部分面向流动人群,旅游与购物的结合就是针对旅游者的购物特点和需求扩大商品销售,一方面拉动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提高购物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因此仅从狭义的角度开发和销售为旅游者服务的旅游购物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广义的角度引导和刺激来鄂旅游者的全方位购物需求。旅游行业大力宣传和推广我省不同门类的特色商品,使购物成为旅游者旅途中的基本需求;商贸行业注重研究旅游消费市场,为旅游者购物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旅游和商贸行业共同加强购物管理,保证商品质量,完善购物服务。

(七)旅游与交通。按照旅游发展的标准,适应旅游发展的形势,加快旅游交通设施建设,为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拓展空间。按照互联互通、方便快捷的原则,构建以航空、铁路干线、城际铁路、高速公路、骨干航道为主骨架,旅游公路、旅游航道及旅游站场为补充的现代综合旅游交通网络。加快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枢纽机场,开通直达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改造完善宜昌三峡机场、恩施机场、襄樊机场,新建神农架机场,力争建设武当山机场。进一步发挥武汉作为全国四大铁路客运枢纽之一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开武汉至省内各重要旅游城市的客运专列。加强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加快旅游航道整治,新建和改造一批重要旅游码头,形成若干条水上黄金旅游线路。在完善全省干线公路网络的同时,所有景点均有道路状况良好的旅游公路连接,重要景区均可半小时内到达该区域骨架公路。

 

 

 

 

 

 

 

 

 

 

 

 

 

 

 

第六章  市州旅游发展

 

全省旅游业加快发展,以各市州旅游业加快发展为前提.。17个市州在全省及各自旅游圈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尽相同,只有立足特色,发挥优势,找准定位,顺势而为,才能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更好地促进全省旅游支柱产业建设和旅游经济强省建设。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

以武汉为龙头,推进旅游业一体化发展,形成“一核”(武汉市)、“两轴”(长江-汉江人文旅游发展轴、京珠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轴)、“三圈”(环武汉城郊游憩带、环武汉山水都市文化旅游圈、环武汉山水生态休闲圈)和“多节点”(众多旅游明星城镇)的空间结构,形成科教文化、温泉度假、红色文化、生态休闲、工业旅游、三国文化、宗教文化和体育健身等八大精品线路旅游产品。

(一)武汉市。突出滨江滨湖和都市风情特色,加快大型主题公园、城市标志性景观、一流旅游设施和旅游集散功能建设,以东湖华侨城主题公园、极地海洋世界、东方马城、水乡旅游城、江夏巴登城等为依托,着力打造凝聚力和带动力强的旅游联合体,推动旅游产业集群式发展,努力成为中部地区聚散能力最强大、旅游生产力最发达、引领和带动能力最显著的综合性旅游城市。到2015年,武汉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数和实现旅游业总收入,均占全省的50%左右。

(二)黄石市。塑造“青铜故里·山水黄石”城市旅游品牌形象,着力建设以黄石国家矿山公园为主体的矿冶文化旅游区、以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为主体的青铜文化旅游区、以磁湖为主体的环磁湖都市休闲旅游区、以东方山为主体的禅宗文化旅游区、以仙岛湖和保安湖为主体的湿地生态旅游区、以龙港革命遗迹为主体的红色文化旅游区,同时打造以冶炼、服装、酿酒等工业企业为依托的黄石工业之旅。到2015年,黄石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三)鄂州市。围绕“吴王古都·三国文化”和“梦里水乡·生态之邦”主题,以“两湖(梁子湖、红莲湖)两山(西山、莲花山)”为重点,加快建设三国吴都历史文化旅游区、梁子湖(岛)生态旅游区、红莲湖旅游度假区、莲花山旅游区和城市休闲旅游景观带。到2015年,鄂州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四)黄冈市。突出红色文化,以红安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为主体,整合大别山红色旅游资源,建成全省最重要的红色旅游区。发挥生态旅游资源优势,以罗田大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英山吴家山、浠水三角山等为重点,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区。挖掘佛教文化资源内涵,以五祖寺、四祖寺、妙乐寺为核心,着力打造全省最大、全国知名的禅宗文化旅游区。到2015年,黄冈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五)咸宁市。突出温泉旅游、生态度假和三国文化特色,积极打造“中国温泉之乡”和全省重要的三国文化旅游区。高起点建设国际温泉城,深度开发三国文化景观,整体提升九宫山生态旅游区,综合开发系列山水旅游景观,建成综合性的国内旅游目的地。到2015年,咸宁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六)孝感市。突出孝文化特色,以“黄香温被”、“孟宗哭竹”、“董永葬父”等“三孝”故事为背景,以故里碑、董公墓、孝子祠、董永公园等孝文化景点为依托,弘扬中国传统孝文化,着力建设“中华孝都”。发挥临近武汉的区位优势,以天紫湖、观音湖、汈汊湖、双峰山、白兆山和汤池温泉等为依托,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到2015年,孝感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七)直管市。仙桃、潜江、天门三市以武汉为依托,大力开发乡村旅游,积极发展湖泊湿地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美食旅游。仙桃市重点发展沔城自然文化旅游区和沙湖生态休闲旅游区。潜江市重点开发借粮湖、返湾湖、龙湾楚文化遗址和曹禺文化旅游区。天门市重点开发陆羽文化旅游区、佛祖山宗教旅游区。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

根据资源禀赋状况、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发展以“一江两山”为龙头,形成“三大旅游板块、四大集散地、六大精品旅游区、六条精华旅游线路”的空间布局,成为旅游功能多样、文化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越、基础设施完善、旅游产品结构优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一) 襄樊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三国文化旅游中心的定位,突出三国文化特色,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化生态型旅游目的地。以三国文化为主打品牌,深度开发古隆中、襄阳古城、水镜庄,形成三国文化系列产品。发挥山水资源优势,重点建设以鱼梁洲为主体的汉江休闲度假风光带和以九路寨、薤山为主体的荆山生态旅游区。到2015年,襄樊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二)荆州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楚文化旅游中心的定位,突出“楚国故都、三国名城”特色,以楚文化为主体,融入三国文化、名人文化、宗教文化、水文化等元素,形成“一主多元”的旅游发展格局。重点开发荆州古城旅游区、楚纪南故都文化旅游区、江汉平原湖泊湿地旅游区,建设成为以文化为主导、兼具湖泊湿地特色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到2015年,荆州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三)宜昌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城市的定位,以三峡大坝为龙头,依托重点企业,整合开发屈原、昭君、神农、清江风情、三国遗迹、都市休闲等资源,由小旅游向大产业转变,由数量型向质效性转变。着力打造两坝一峡、长阳清江画廊、柴埠溪、秭归凤凰山、屈原文化、昭君文化、车溪民俗文化、后河等旅游精品,加快建设三峡游船基地和城市旅游消费基地,形成三峡旅游精品集群和宜昌旅游产业集群。到2015年,宜昌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四)十堰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板块的定位,发挥山水文化旅游资源综合优势,全面提升十堰旅游产业实力。重点建设武当山,将武当建设成为“鄂西圈”内的旅游精品与珍品;整体打造武当山与丹江口水库,将自然山水、宗教文化、中华武术连成一体,全力打造国际旅游精品名牌;挖掘七夕文化内涵,整合周边山水文化资源,尽快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七夕文化旅游区。到2015年,十堰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五)荆门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节点旅游城市的定位,发挥连接两大旅游圈的区位优势,突出“文化休闲、体育休闲、生态休闲”主题,重点开发明显陵文化旅游区、漳河生态旅游区、大洪山生态旅游区,并加强与周边区域互动,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化生态型旅游目的地。到2015年,荆门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六)随州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东进门户旅游城市的定位,突出神农文化、编钟文化特色和大洪山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开发神农故里、擂鼓墩、大洪山等旅游区,形成休闲度假、农业观光和乡村旅游相结合的旅游产品格局。到2015年,随州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七)恩施州。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民俗风情旅游重心的定位,以土苗风情、清江画廊为突破口,重点开发神农溪、恩施大峡谷、腾龙洞、野三河、坪坝营、唐崖河等重点旅游区,加强与长江三峡、武陵山区的互动,建设成为自然风光优美、土苗风情浓郁的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和鄂西乃至全省新的旅游增长极。到2015年,恩施州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八)神农架。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旅游核心区域的定位,以南部自然保护区和大九湖湿地生态旅游区为重点,着力打造世界生态旅游极品,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到2015年,神农架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第七章  旅游市场开发

 

把旅游形象、产品组合和市场定位有机结合起来,面向不同市场宣传针对性强的旅游主题形象,推广适应性强的旅游产品组合,传统宣传手段和现代促销手段并举,广泛占领国内外旅游市场,推动我省旅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实现。

一、基本方针

坚持以省内旅游为基础,国内旅游为重点,入境旅游为目标,使旅游业在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为提高湖北在海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湖北经济的外向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发展省内旅游。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首先必须适应并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首先,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省内交通条件的改善,我省民众的出游内力明显增强。其次,我省客源市场庞大,而且相当大的一部分民众的消费水平还只能与省内旅游相适应。再次,我省自然景观多姿多彩,人文景观美轮美奂,完全可以成为省内民众出游的重要选择。一是丰富市内一日游。编排推广多种半日游、一日游旅游线路,建成开放不同类型的休闲场所和设施,开通城市至主要景点或连接系列景点的旅游客运线路,引导市民节假日出游。二是深化城乡互动游。以主要旅游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为依托,以城市旅游景观和乡村旅游景观的差异性开发推广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城乡客源互动。三是拓展省内循环游。在对省内客源市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省内民众的休假状况和旅游选择,通过不同形式组合省内旅游景区,大力推广一日游、二日游、多日游旅游线路,重点在编排推广短平快旅游线路上取得新的突破。

(二)大力发展国内旅游。依托交通干线,以中低层次人群为基础,兼顾高层次消费人群,以观光旅游为基础,兼顾度假旅游和专项旅游,以普适性旅游线路为基础,兼顾专业化旅游线路,进一步开放国内旅游市场。一是深度开发周边旅游市场。优化省内旅游产品组合,增强我省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发挥区域相邻、山水相连、文化相近的优势,编排跨省市旅游线路;加强与重庆、陕西和中部省份的旅游合作,推动旅游客源互动。二是重点开发经济发达地区旅游市场。组合高品质旅游景区和高档次旅游设施,编排跨区域的高铁或长江旅游线路,度假观光并重,努力拓宽珠三角、长三角、环北京旅游客源市场。三是兼顾开发其它旅游市场。结合旅游产品开发状况和旅游市场变化形势,有选择性地开发华北、西南、东北、西北旅游市场。

(三)积极发展入境旅游。从产业角度讲,发展国内旅游是为了做大旅游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发展入境则是为了打造旅游品牌,提高运行质量。因而,发展入境旅游的基本原则是:鼓励武汉市、宜昌市和长江三峡、武当山等重点地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引导其他地区依托重点地区,量力而行发展入境旅游。市场定位是:巩固日韩、东南亚、港澳台等亚洲传统市场,拓展西欧、北美、澳洲等中远程市场,培育北欧、南亚、南美、俄罗斯及东欧等新兴市场。

二、开发战略

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是以树立旅游形象为基础、以组合旅游产品为必要环节、以加强市场营销为重点的统一体。

(一)形象推广战略。对外旅游整体形象包括旅游地域形象、旅游产品形象和旅游景区形象,面对不同的市场应有所侧重和选择。面向国际市场,应弱化省域形象,突出城市形象和产品形象,因为国际旅游者没有湖北这一概念,但有武汉、宜昌等城市概念和高山峡谷、世界遗产等旅游产品概念。面向港澳台地区市场,可省域形象、城市形象、产品形象、景区形象并举,但以城市形象和产品形象为主。面对省外旅游市场,宜突出省域形象和景区形象。面对省内市场,宜突出本地域形象(包括城市和农村)和景区形象。基于上述不同市场的形象取向,提炼不同旅游主题口号口号,多层次、多维度塑造推广湖北旅游整体形象。

(二)产品组合战略。一是针对性。面向欧美旅游市场重点推广长江三峡、武当山等旅游产品,面向日本、韩国、东南亚和港澳台市场,同时推广三国文化、荆楚文化和高尔夫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面向省内外旅游者推出多种类型的大众化旅游产品,同时面向珠三角、长三角等旅游市场的高端消费者,推出生态度假型、运动休闲型旅游产品。二是多重性。无论是面向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都应注重多重旅游主题组合,把能体现湖北特色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组合在一起,或以武汉都市风情、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等为主体糅合其它类型旅游景观,避免旅游产品的单一性。三是善变性。面对同一市场,旅游产品也要做到常变常新,每年体现新变化。在推广团队旅游产品的同时,注重散客非组合旅游产品的推广和引导。

(三)市场营销战略。一是整体战略。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订旅游市场营销整体营销方案,每一个地区、每一旅游要素、每一年度、系列中每一环节的营销成为整体营销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联动战略。把形象宣传与线路推广、地区推广和全省推广、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资源互补与市场互动、出境旅游与入境旅游等结合起来,同时加强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旅游企业与旅游企业之间、旅游企业与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奖励旅游啊那批单位)的联动。三是竞合战略。竞争是合作的基础,合作是竞争的延伸。在提高湖北旅游的市场竞争能力的基础上,加强与周边省份的合作,联合编排旅游线路,联合开展市场促销,共同做大区域外旅游市场,同时推动区域内旅游市场互动。

三、推广途径

在创新赴外参展、赴外促销、邀请来访、媒体推广和户外广告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宣传促销方式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综合宣传。把旅游形象纳入全省对外整体形象之中,把旅游推广纳入政府对外宣传、交流、合作的整体方案之中,在融入大局中扩大旅游宣传,放大旅游效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大力推进旅游宣传与省情外宣、文化交流、经济合作、贸易推广、友城互访等的结合,借势借力提升旅游的地位和形象。

(二)网络营销。搭建湖北旅游网络平台,丰富更新网页信息,加强外部网络连接,不断拓宽网上展示、网上推广和网上信息服务的领域。利用网络资源特别是网络电视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同时参加和组织网上旅游博览会。建立电子网络销售系统,完善电子网络销售功能,扩大网络销售效果。

(三)公众宣传。面向广大民众,编制适合公众特点的旅游宣传品,通过社区宣传、广场宣传、手机宣传、车身广告和公共场所电子屏宣传等为民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旅游目的的形象,大力挖掘潜在旅游客源市场,特别是散客旅游市场。在其他宣传促销方式中,注重与公众面对面的宣传,扩大旅游的受众面。每年策划开展一两次大型公众旅游推广活动。

(四)事件营销。关注和利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活动中的重大事件,善于捕捉我省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重大活动中蕴含的旅游推广机遇,策划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反响的事件营销活动,增强旅游宣传的生动性和轰动性。

(五)在点拓展。与实施“走出去”战略相结合,加强对外开放与营销合作,在国内外主要客源市场设立旅游办事处,以在点宣传为基础,积极拓展周边旅游市场。争取到“十二五”期末,海外旅游办事处和旅游企业经营点)达到5处以上,国内主要旅游城市均设有我省旅游宣传和销售窗口。

(六)节庆会展。重点办好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华中旅游博览会、武汉国际旅游节、武当山国际旅游节、咸宁温泉国际旅游节,并打造出一、两家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在全省起龙头带动作用的节庆旅游品牌。支持各地和重点旅游景区举办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增强当地的旅游文化魅力和市场吸引力。创新节庆举办模式,积极推进政府、社会、市场的结合和旅游、文化、经贸的结合。

 

 

 

 

 

 

 

 

 

第八章  重大旅游项目

 

项目是旅游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杠杆。“十二五”期间,立足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质运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积极承接国内外资本转移,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旅游项目。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

武汉市重点推进武汉高铁旅游集散中心和武汉旅游港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高档次饭店和旅游会展等接待设施项目、城市标志性景观项目、大型主题公园项目、参与性和体验性旅游项目;其它城市重点推进以景区为依托、相关旅游要素聚集的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和大型旅游综合体项目。同时,推进武汉大东湖地区、武汉“两江四岸”地区、黄冈大别山地区、咸宁国际温泉城等一批区域旅游资源整合项目。

(一)武汉高铁旅游集散中心。预计到2013年我国以武汉为中心的高铁网建成后,武汉火车站高峰期间日到站游客流量将达到9万人以上。旅游集散中心的设计规模达到日综合接待游客9万人以上,主要功能是为各地来汉的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集散、休憩、展览、线路供应、产品、交通、预定、餐饮和住宿等服务,另外针对散客提供专项服务。分为游客公共服务区、游客休憩区、交通服务区、餐饮购物区、住宿配套区等功能区。

(二)武昌古城及首义文化区。范围以辛亥年间武昌城城墙范围为基础,东北到中山路,南到津水路、巡司河,西到临江大道,总面积7.7平方公里。项目计划投资125.68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1.95亿元,规划实施首义文化区房屋拆迁、建设辛亥革命博物馆和辛亥大道、生态文化、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多功能街区及危房改造等6大工程。

(三)武汉世茂嘉年华。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后官湖畔,由香港世茂集团投资建设,总投资400多亿元,控制用地2万亩,实际建筑用地15000亩,将建设辐射华中区域超一流、生态型、地标性互动式体验中心和室内主题乐园,规划建设超大型室内主题乐园、总部基地、消费体验中心、创智园、多功能星级酒店及商业配套设施、生态度假别墅区和生态居住区等内容。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接待游客能力20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可达100亿元。

(四)武汉水乡旅游城。位于东西湖区径河农场西湖,由浙江正达集团投资,总投资额80亿元。武汉水乡旅游城将以多种形式的大规模水景营造和园林绿化为景观核心,同时又以国外先进的度假旅游产品为参照对象,在主题定位、功能布局、休闲形态、空间构造等方面与目前国内的旅游产品迥然不同,着力体现人与自然的深度融合与交流,强调游客的参与性、互动性。在景点的分布上,它突破了单纯主题公园的构想,将传统的景区概念彻底打破,把旅游休闲的功能分散到各个社区,是集旅游、休闲、会展、度假、居住、高科技与文化为一体的大型旅游综合体。

(五)东湖华侨城文化旅游项目。位于东湖风景区,深圳华侨城集团与东湖风景区管委会联合打造,总投资45亿元,是融主题公园、都市娱乐、文化休闲、主题酒店、人文居住于一体的大型文化旅游综合性项目。项目注重与当地历史文化融合,深入挖掘楚文化特色,强调文化内涵,在水面处理和水岸线的使用上注重市民娱乐和公众绿地的概念,强化旅游功能和生态环保理念,将努力建设成一个“全新的生态旅游示范区”。

(六)黄冈李时珍国际健康旅游区。位于蕲春县,规划面积约80平方公里(折合12万亩),其中水域面积53000亩、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9200亩、生态观光园面积5000亩、生态控制区面积42800亩,总投资约35亿元人民币。将以山水生态为自然吸引物,以李时珍保健养身文化和影视文化城为人文吸引物,建成集“观光旅游、健康旅游、会议旅游”于一体的大型旅游区。

(七)咸宁国际温泉旅游城。位于咸宁市中心城区淦河以南,包括双龙山、孝子山、潜山、王三寨以及潜山周围的温泉国际酒店、汉商咸宁温泉山庄、碧桂园、温泉谷、三江潜山森林温泉、太乙国际温泉等旅游项目,规划用地38.70平方公里,是集温泉度假、生态居住、养生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旅游经济区。温泉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亿元;项目总投资200亿元,其中碧桂园温泉城总投资约150亿元。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突出生态和文化优势,优先打造以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清江和荆楚文化为依托的大型旅游综合体,推动旅游业提档升级。宜昌市还应推进三峡游船基地、高档次饭店和城市标志性景观等项目建设。

(一)襄樊古隆中旅游区。位于襄樊市西郊,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项目投资15亿元,由鄂西圈投公司和三特索道公司共同开发。以诸葛亮智慧文化为核心,建设成为集文化旅游、生态休闲于一体的三国旅游核心景区。

(二)襄樊襄阳古城旅游区。位于襄樊市城区,规划面积5.28平方公里,总投资193亿元。将修复损毁城墙,重建城门,打通护城河,开发城上行人、城下跑马、河中泛舟的环城旅游项目。把襄阳古城打造成以城墙、护城河、襄王府和北街为核心,以城外景点为补充,集观光、休闲、娱乐和购物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区。

(三)襄樊鱼梁洲旅游区。位于襄樊市区河段,规划面积17.55平方公里。湖北新神韵汉江旅游优先公司将投资25亿元,以豪华游轮为载体,综合开发沿汉江都市、洲滩、湿地风光带的旅游项目,按照生态良好、人水和谐、面向世界的目标,建成生态之洲、文化之洲、运动之洲、休闲之洲、浪漫之洲。

(四)荆州重建纪南城暨海子湖休闲度假陆游项目。位于荆州市北郊海子湖畔,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总投资100亿元。建设纪南城大型人造景观、水上嘉年华、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成为集文化观光、生态度假、水上运动为一体的大型旅游区。

(五)荆州关公文化园。位于荆州古城护城河南岸东段,建筑用地面积28万平方米,总投资18亿元。整个项目由关公朝觐广场、关府、五星级酒店、关帝文化交流中心、时空长廊景观带、文化演艺广场等组成。

(六)荆州“洪湖岸边是家乡”湿地生态旅游城。沿洪湖城西洪湖岸边12.5公里岸线展开,总投资126亿元。以保护洪湖湿地为前提,以大湖综合整治、湿地生态修复为手段,以洪湖水文化、荷文化、红色文化为灵魂,建设成为集休闲旅游度假区、湿地生态体验区、中高档生态居住区、生态农业产业区、新农村建设样板区于一体的湿地生态旅游新城。

(七)黄柏河平湖半岛综合开发项目。位于宜昌市夷陵区,主要由宜昌旅游客运港和岛旅游休闲商务区构成,将打造成宜昌的“维多利亚港”。宜昌旅游客运港占地面积约20公顷;平湖半岛旅游休闲商务区包括若干高星级酒店、会议中心、特色餐饮区、休闲娱乐区、大型购物中心、明珠广场、水上游乐活动区、大型表演区、两坝一峡观光游船码头、私人游艇码头等,占地面积约100公顷;另外,周边还有占地面积约50公顷的旅游房地产。

(八)长阳清江画廊深度开发项目。位于长阳清江河段,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总投资27.84亿元。按照5A级旅游景区的定位,整合山水、民俗、文化等旅游资源,打造成为生态观光、民俗体验、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旅游区。

(九)十堰太极湖旅游区。位于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规划面积67平方公里,建筑面积350万平方米,总投资100亿元,由太极湖新区和太极湖旅游区2大区域、4大板块、17个分区、180个子项目组成。太极湖旅游区与武当山共同构成以“问道武当山、养生太极湖”为主题的世界知名、中国一流的大型生态文化旅游区。

(十)荆门漳河航空旅游生态园。位于东宝区漳河镇,规划面积约700公顷,总投资100亿元。将依托宽阔的水域风光和原有的航空技术优势,打造成以航空休闲运动为主题,集科技会展、滨水运动、生态度假、航空培训、高星级酒店为一体的大型参与式旅游区。

(十一)荆门明显陵。位于钟祥市郊,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总投资100亿元。主要建设项目有明显陵核心区重要建筑恢复、显陵文化公园、明文化主题公园、楚文化公园、民俗展示馆、莫愁湖国际大酒店、王府国际假日酒店、山水实景演艺中心等,打造以长寿文化为主题,融旅居、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祝寿为一体的大型旅游区。

(十二)恩施大峡谷旅游区。位于恩施市,规划面积32.38平方公里,总投资12.25亿元。开发朝东岩、七里寨、大山顶和板桥四大片区,建设游客中心、游步道、栈道、停车场和住宿餐饮设施,打造成峡谷景观独特、风俗特色浓郁的大型旅游区。

 

 

 

 

 

 

 

 

 

 

 

 

 

 

第九章 政策措施保障

 

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要围绕建设旅游支柱产业,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系列保障措施。为“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策措施保障。、

一、扶持政策

(一)加大政府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省级旅游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旅游宣传推广、旅游规划编制、旅游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发展奖励和旅游重点项目引导性投入。中央和省安排的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城镇建设、移民后扶、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以及其它与旅游业相关的资金,要对旅游项目予以支持。各地应根据财力状况,安排相应的旅游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推动多渠道资金投向旅游业。

(二)加大金融扶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行资本运作,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制订完善旅游项目贷款贴息财政补贴办法,促进社会化融资。创造条件,组建旅游企业信用担保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旅游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

(三)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认真做好旅游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将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对重大旅游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确需调整土地规划的,可依法申请调整。列入全省重点项目的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由省专项安排。在投资和绿化工作落实的条件下,对以有偿方式取得旅游景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或旅游资源开发的土地,使用出让期限最长为40年,期满可申请续期。非政府单项投资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建设取得土地使用权,植被恢复费、配套费等规费可由受益地方政府按适当比例奖励给项目单位,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方式缴纳。

(四)落实税费价格政策。投资经营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企业、投资旅游景区开发达到有关条件的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旅游企业每年发生的宣传广告费用,可根据有关规定税前扣除。旅游饭店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同价。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优惠。旅游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财政补贴。旅行社可以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有关公务活动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会务服务。

(五)完善旅游发展激励政策。对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旅游强县、湖北旅游强县、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五星级饭店(游船)、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单位和进入全国“百强”、接待入鄂旅游人数居全省前五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奖励。对引进10亿元以上投资且建成营运的重大旅游项目的市(州)政府,给予奖励。

二、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优化领导环境,发挥湖北省旅游产业委员会的领导协调职能,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加强协作,不断强化旅游发展的合力。优化商务环境,打破行政和行业壁垒,消除地域歧视,鼓励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发展旅游业;建立和完善引导性、激励性机制,为基层和企业办实事。优化政务环境,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流程,扩大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率;简化通关手续,争取口岸升级和落地签证,为海外旅游者来我省旅游提供便利。优化监管环境,建立相关部门与旅游部门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减少对旅游企业的干扰,减轻旅游企业负担。优化舆论环境,扩大旅游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旅游、支持旅游、发展旅游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旅游发展体制和机制。建立大旅游发展机制,整合全省各类旅游资源,形成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发展格局。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强化旅游行业管理职能。改革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完善旅游景区经营机制,依法推进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选择部分县市作为全省县级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旅游景区体制改革和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三)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大力推进依法治旅,贯彻国家有关旅游法律法规,健全我省旅游法规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省及重点地区的旅游执法机构和饭店、旅行社、景区的质监机构,健全旅游行政执法体系和质量监督网络。建立覆盖全行业的地方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引导企业创建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鼓励专业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促进旅游服务创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旅游行业社团组织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和诚信建设,推进旅游行风建设。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四)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旅游人才培训和鉴定的“千万十”工程,每年培训一千名旅游职业经理人、一万名导游和领队、十万名各类旅游职业技术工人。有效整合和利用全省旅游教育资源,鼓励支持旅游院系学科发展,培养各类旅游人才。加强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和机构建设,建立多层次旅游培训网络,对旅游从业人员开展经常化专业培训。注重旅游高端人才的引进,优化我省旅游人才结构。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把培养旅游专业大学生纳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湖北旅游名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依托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加强旅游基础理论和应用课题研究。

(五)加强监督考核。通过试点,积极探索旅游发展目标任务考评机制,把旅游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之中,纳入县域经济考核排名的指标体系之中。开展年度旅游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活动,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发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推进旅游业发展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地方、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