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窖藏干红葡萄酒价格:从“时辰未到”到“唯有业随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2: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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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大只佬》中的佛教因果律探析

 

 

 

 

早前轰动全城的龚如心遗产诉讼官司宣判后,获判胜诉的华懋集团召开记者会。席间有人向华懋代表龚仁心先生提了一道罕见而有趣的问题:“是否觉得天有眼?”。龚先生听后想了一想,回答道:“可以这样说,这都是中国人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未报,就是时辰未到。”

 

这句话虽然耳熟能详,但却包含了颇为珍贵的一些文化记号。笔者无意对诉讼作任何分析和评价,但龚先生的回答,令笔者想起七年前香港一出罕有的以佛教因果内容为主题、包含了相近因果讯息内容的电影《大只佬》。

 

从《大只佬》谈起

 

《大只佬》2003年上映,在第23届香港电影金像奖获最佳电影、最佳编剧等殊荣,是香港一出饶有成就的佛教电影。故事的主角大只佬“了因”当时35岁,在30岁前曾是五台山石窟寺的武僧。当年因为一个名叫孙果的逃犯,无故把自己的好友小翠杀死,孙果杀了人后潜藏山中。了因盛怒难消,决心报仇,于是到山上穷寻孙果。直到山峪断崖无法跨越,盛怒下乱棍打树,却错手击毙一只小鸟。他惊愕之下,坐在小鸟旁,思考了七日七夜。

 

七日七夜过后,他突然得到看见因果的神通力。他看到鸟儿的前世今生,又认为自己已无法再做和尚,于是脱下袈裟,离山还俗。还俗之后,他过着生活毫不检点的生活,自甘堕落,以“享受”人生。直至有一次,他在机缘巧合下认识了女警李凤仪。

 

李凤仪前世是一个杀了很多人的日本士兵,但她今世却乐于助人,品性善良。了因眼看李凤仪背后的日本兵一次又一次地出现,意识到她即将受苦死亡,踌躇之间决定尝试出手相救,以将李凤仪的命运改变。可是,经过两次努力的营救后,李凤仪身后的日本兵影像仍然出现,大只佬终向命运低头,向李凤仪说出真相后,扬言自力有限,无法改变因果的内容。

 

李凤仪知悉后无法接受事实,沉沦数天后重新振作,并深信自己无法逃离命运的法规和困限中,故而她希望珍惜自己必死的机会,去帮助了因引诱孙果出来,以解开了因一直以来的心结。

 

最后,李凤仪上山找孙果,结果被杀,头颅被割掉,挂在树上。了因知悉后上山寻找李凤仪,在日本兵影像的重现下,成功找到李凤仪的尸身和头颅。头颅出现后,镜头对焦了了因的痛苦呼喊反应,了因再次因盛怒乱棍打树,更执意要杀死孙果。这时突然出现一个衣衫褴褛的了因,并与自己有一番跳跃在回忆和现实时空间的对话,对话中段两人更大打出手。直到了因拿起断木,大喝一声,要杀死对方之际,他心中念头一闪,突然觉悟,呆了片刻,并扔开断木,盘膝而坐。

 

然后,两人再次对话,对话完毕,对方消失。镜头这时再显示了因拨开树枝看李凤仪头颅的一幕,了因继而展露微笑,脱下俗衣,换上破袍,留山等待孙果。五年后,了因与孙果相遇,他并没有把孙果杀死,反而趋前向他拥抱包容,并把他带下山。自己则穿上新的袈裟,重做和尚,至此便告剧终。

 

曾经有不少学生,看完此片后,认为“看不明白结尾部分”、“结尾部分过于抽象”、“剧情不合情理”等。他们看完一次《大只佬》,未必能实时领会电影要带出的讯息,亦难以实时察觉戏中呈现的佛教因果特色。对于要从错综复杂的剧情中处理深邃哲理的他们而言,这种困难是无可厚非的。

 

但假如就这样判断这出戏最大的重心再于凸出“怨怨相报何时了”、“要了断因果”等主旨的话,未免流于表面。要知,有深度的电影岂止看一次可白,假如我们多花一点时间,静心、深入一点观察剧情的发展,以及每段情节所表达的背后动机,就会了解到创作者如何运用高明的手法表达佛教抽象的概念。

 

笔者认为,此戏用了很短的时间,辐射出最少两项佛教因果理论中的重要命题,那就是因果与宿命的关系,以及念的重要。

 

2. 因果与宿命的关系

 

要先讨论因果与宿命的关系,可从龚先生的话说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我国自古深入民心的一种单纯因果观念。在这种观念之中,因和果的关系,受到道德制约,两者存在此有彼有的相依关系。

 

在佛教的“四种缘起说”出现之前,中国人已经普遍相信一种单纯的善恶因果报应论。《书?伊训》:“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易经》:“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老子》第79章:“天道无亲,常予善人。”都强调行善可得天佑的道理。

 

表面上,这种想法能够从根本上公道地计算和分配到每人的回报所得。然而,假如一个好人,不幸发生了意外失去生命,这种简单的因果论就会立即失去支持。

 

诚然,善有苦报、恶有乐报的现象,自古以来更是常见之事,那么,作善未得祥,或作恶未受殃,甚至“积善而致庆”、“积恶而殃集”的情形,可以如何解释?中国人以固有的思想传统,并吸纳了佛教业感缘起论、一切有部的四缘六因五果系统的基本内容,有智慧地加入“如果未报,就是时辰未到”这种“未熟观”,把善恶因果观的不足完善起来。

 

东晋的慧远(334-416)提出〈三报论〉(载于僧佑,《弘明集》,《大正藏》,第52册,页34bc),明确指出业报分为今生做今生受的“现报”、来生受的“生报”,及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才受的“后报”,系统地把“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迟与来早”的意义统整起来。

 

在中国传统社会价值观而言,这种说法固然可以作为际遇不公的解释,但我们再把焦点扩阔一点勘察,会发现这些说法,似乎只单纯地从“因-果”的时间关系上着力,并没有处理到两者内容是否存在必然性与关连性的问题。

 

因为假如“因-果”两者的内容存有必然性的话,那么它很容易就会堕入宿命论的困限之中,例如电影里。很多人以为佛教的因果论是“宿命意识”的一种演绎,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假如前生所作导致今生必然会受某种特定报应的话,那么修行的价值就会受到严厉挑战,难以解释后天旨于灭苦而依之修行的法道的意义,不合符佛教强调修道灭苦的根本精神。

 

对于因果的时间关系,《大只佬》一戏当然有所展示,例如警犬前生为追杀犬只的男孩、印度师兄弟的多世积怨,同为今生显报;而对于因果内容的关连,它同样有所处理。何以见得?我们不妨从了因“出家-还俗-出家”的行为中,推断一下他的心理变化,以找出答案。

2.1了因的出家-还俗”

 

了因当天把小鸟打死后,看到因果,然后还俗。他看到甚么?为何还俗?这在电影的最末部份,与心魔互相质问中交代出来。心魔问他,看到因果之后,他做了甚么?了因回答:“我知道因果是公道的,但再也做不了和尚”随后他反问心魔,也就是另一面的自己。

 

心魔回答:“看到小鸟前生所作事,为何轮回做畜生,为何给我打死,该死!看到小翠前生做了甚么,该死!看到孙果前生做了甚么,知道他应该打死小翠……”原来了因在树下的七日七夜间,不但看到因果,也凭借这种神通,看到小鸟、小翠和孙果前生所发生的事。他把他们今生的际遇比配前生的经历,然后发现因果是公平的,不偏不倚。

 

但是,对白中的“知道……应该”是重要文字,隐含着了因对因果现象的一种潜在评价,那就是人力无法脱离因果运作的支配,连果报的发生,包括其如何发生和发生了甚么内容,都是根据前生所作而“应该”出现的。所以,前生你杀了甲君,今生不论任何情况,你都会被甲君杀死。既然如此,前生所作,今生所受,互有借还,似乎真是公道的。

 

这么说,他因乱棍打树而误杀小鸟,也是命定的了。既然如此,继续修行只会让他活在“无法为小翠报仇,亦无作用于为小鸟忏悔”的拘囿之中,自然不会有任何意义,因果是公道的,公道得我们不能用自力作出任何影响。所以,他作出了决定:“我知道因果是公道的,但我再也不能做和尚”。

 

然后,了因还俗,还俗后五年间,他干了甚么事?这从李凤仪在警局与了因对话中交代了:“你今年三十五岁,三十四岁扮宝药党行骗,三十三岁扮乞丐行乞,三十一岁在地盘做黑市劳工。”而了因当时的身份,更是男妓暨脱衣舞男,从“向佛”到“卖淫”这种极端生活模式的转变,必然是缘自外物对自心心态的深切冲击所致:那小鸟无论如何都会死,所有事物都是注定的,任凭你干过好事或坏事,这因果关系都不会改变。即使他继续修行,他的一生都已经注定了,世界一切事物的发生,就在因果循环的设定中公平地运作。

 

他看到被枪杀警犬的前生、他看到印度兄弟的前生,更加相信因果内容受到命定的绝对支配,在这个阶段中,了因深深相信因果等同宿命。


    在电影中其中一幕,亦能看到他这种心态的端倪。有一次,他受召提供性服务,在雷雨交加的晚上,他赤裸裸地站在窗台前吸着烟,思量着李凤仪的前生今世,他深深相信因果力量的不可改变,但内心的善念促使他突破心理困限,决定向李凤仪伸出援手。这一幕,他轻轻地叹说一句“只此一次”,正式向冲击因果,踏出第一步。

 

于是,了因再次偷渡到香港,向李凤仪展示自己的神通力,并讹称想借助这种力量拯救即将遇害的警员。李凤仪接受并提供协作,可惜的是,了因在大战印度人和勇擒飞天擒蟧后,虽然救回李凤仪一命,但日本兵的影像仍然出现在李凤仪背后,这一刻,他意识到因果等同宿命的这种原理,实在无法透过人力去作出任何改变。

 

正当李凤仪以女朋友的身份握着了因的手,甜蜜地以为一切危机经已解决时,了因突然向李凤仪说出真相,并强调“不会再做任何事”,因为“做甚么也不会有用”。李凤仪不明白也不愿接受事实,了因表示,“日本兵不是李凤仪,李凤仪不是日本兵”,还谓“只是日本兵杀了人,李凤仪就要死,这是因果法则。”前一句点出了佛教的“无我观”,不同世有不同的自我感,个人主体有不断变化的连续性,但不代表有一个“自我”的灵魂在跳跃。

 

正如寄居蟹的肉身(我们的精神生命体,即佛教所称之“业”)从甲壳去到乙壳,而甲壳却不等如乙壳,只是由业变化和生成的暂居体,两者间的连系只是一种精神生命上的业力。显然,了因此时对因果内容发生的必然性,采取了肯定的态度。他终究认为,人力始终无法影响业力的运作,无论他救李凤仪多少次,都无法改变李凤仪必遭恶报的命运。

 

李凤仪知道自己前生是杀人无数的日本兵时,无法接受自己要承受前生种下的苦果,因而感到极不合理,极不公道。佛教的因果观,当然不止于这么单纯,亦非完全以今生为起点视角,去评量今生所得是否公平。不过,未真正了因的了因,只冷冷地向李凤仪说,“因果是公道的,但我再做不了和尚”,向命运低头,向因果低头。

 

后来,了因与文、武师父在大排档吃饭时,讨论起李凤仪。过程中,了因突然生发一种灵思,就是如今善良的李凤仪,一直在做善事,这是否意味着,她正在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人可以靠后天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么?文师父认同了因的这种想法,了因突然豁然开朗,他知道自己无能力改变命运,但至少李凤仪正在努力,因此,他心中的结得以暂时解开。

 

2.2了因的还俗-出家”及一念相应”

 

因为有神通,看到因果的了因,一直深信前世因种出今世果,前世种了恶业,一生一世也无法弥补,还有可能继续带给下一世。他并不肯定一个人善良能否为自己改造命运。

 

可是,这时候看通的不是了因,反而是李凤仪。李凤仪认为,人终究一死,既然要死,为何不好好地把握当下我们仍能自主完成的事?于是她跑到孙果匿藏的山上,引来孙果的谋杀。孙果的确把李凤仪杀死,并把她的头颅挂到树上,尸身则埋在黄土之下。

 

了因得知消息,赶到山上,拉出李凤仪的无头尸身,了因激动万分,高声哭喊。正当他竭力寻找她的头颅之际,了因再一次看见日本兵的影像在旁边的树上出现。他知道李凤仪的头颅应该被挂在这处,便趋前拨开树枝,看到她的头颅,了因有何反应?相信看过此剧的观众都会不约而同地认为了因更形激动,并再乱棍打树,喊着要杀孙果。

 

可是,我却认为,了因的反应是,突然出现前所未有的平静,而且看着李凤仪头颅,展露微笑,一刹那间,他觉悟了。

 

是吗?剧情真是这样吗?

 

观众可以思考一下,电影中了因表面上拨开两次树枝看到李凤仪的头颅,但事实上只是一次,这是编导一种特别的表达手法。在“第一次”时,事实上那一刻他并没有看到孙果,更没有跑上山与自己的心魔对话,只是他在一刹那间,应于一念,一念间,短暂而充满矛盾、激动、变化、自觉、复杂的境界,突然变得澄明,“我明白了,我明白了!”正是顿然开悟、刹那一念相应之脱胎换骨状态。

 

那么,如何知道了因只看过一次李凤仪的头颅?大家不妨看看,了因与心魔互相攻击时,他的脸上伤痕累累,血迹斑斑,但“第二次”看李凤仪头颅后发出微笑时的脸皮,却是与刚寻找完李凤仪尸身时只有轻微污秽的脸皮吻合,这就证明,了因的脸根本没有流血,有流血的所在场域的活动,是乃正处“念”间,是“念”在发生作用。

 

就此,我们不妨大胆推断,原来由他“第一次”看到李凤仪头颅的激动开始,直到他“第二次”看到李凤仪头颅的平静为止,这一段长达十多分钟的内容,是编导对他刹那间一念相应的具体描述,都是“念”的一种具体展现。不单如此,笔者认为,这个“念”字更是贯穿整出电影的“戏眼”,这将在稍后分析。

 

好了,把这些部分都给厘清后,接下来就只剩下一个问题,就是了因究竟“明白了”甚么。这既是了因最后留山等待孙果的动因,也是他“还俗—出家”决定的根源,更是全剧要交代的因果内容的最高层次。

 

结尾留白永远是成功电影用以画龙点睛的方法。显然,编导对《大只佬》所下的功夫,实在匪浅。我们无法在剧中找到了因“悟”的答案,但既然留白,想象和讨论空间多了,我们何妨大胆估计一下答案以满足我们的渴望?

 

事实上,这一出戏,由始至终,纠缠在了因“悟”与“不悟”间,都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对因果的真切了解与否。上面已分析过,由他打死小鸟、盘坐树下七日七夜开始,他已深信因果等同于命定,人力无法改变因果律的支配。

 

虽然他曾期待李凤仪以今生的善良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她最终也死于非命。观众可能会问,这不也印证了因果律等同于命定论么?结局李凤仪不仍然要死?不错,可是,从了因与心魔对话之中,点出了他觉悟的端倪:“如是因,如是果,昨日因结成今日果,任何力量也改变不了。

 

佛,只着力一件事,当下种的因。”在这番说话中,了因醒悟了“当下种因”的重要,也就是佛家所说“重业轻报”的一种指导理念。

 

“任何力量也改变不了”一句指出,人力的确无法抗衡因果律中业报生成的力量,但这并不代表因果律就等同于宿命。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去抗衡、突破业报力量,过去所作所为,已成历史,不可能改变。可以改变的,是过去历史聚合而成的宿业,在今生发生的作用,我们如何去调整自己加以面对,如何操作当下我们可以操作的一切心境、活动、决定、反应和期望,以对待这种宿业?因果循环的系统中,一件事的发生,绝非单一的原因所导致,由于此生彼生的无常原理,因果不能被量化,也不能被质化,众多因加以无量缘,引发出一个结果,但这个结果并不就永远地停留为一个结果,它同时将会是未来结果的其中之因,如是,因果相依相承,环环而扣,却又无分彼此。

 

那么,过去宿业既已发生,我们自然没有力量去改变过去所发生的事,但今天我们着力于当下所做,即便今生生发上世苦果,至少我们已调整、装备好今生的一切,能较消极、放弃一切的态度来得积极,果若真要受报,所承受的苦痛亦必然较小。

 

就以李凤仪为例,她前生是日本兵,残杀中国人成性,罪大恶极,人人皆愤而切齿,论因果,他今生该没有轮回做人的资格。不过,既然他今生做人,并成为李凤仪,也就是说这个日本人在前生多世,大概又是善良的人,尺度上仍有做人的本钱,这或是一种定业。李凤仪虽然善良,但今生的李凤仪不就可以把日本兵罪大滔天的恶业泯除,她仍然要惨死。

 

只是,因为了因的介入,李凤仪由原本给印度人杀死,变成给飞天擒捞害死,再变成给孙果杀害,她的死已由没有价值的普通被杀变成有意义的遭受遇害,这不就是人力在因果律所设定的困限中,发挥了自身最大的影响力吗?她的善良驱使她从不明不白的惨死中,变成坦然地面对生命、促成了因觉悟的牺牲,那今生积下的这股业力,不就在人力的干预中改变了向度吗?李凤仪的死的时间、地点、形式及意义,都完全改变了。这样的改变,令大只佬体会到,即使因果关系是存在的,但今天的果未必要完全归咎从前所种下的因。

 

因果之间仍存在一些变量,而这些变量就是由今天的修为而形成,足以调整最终果报的生成内容。也就是说,人力不能改变发生过的历史,但能够左右业报生成的影响,当下种的因,重点在于它拥有不可思议的承前启后作用。

 

顿时,了因对因果律有一种新的观感,个人努力的因素有助调整过去种下业报的招受程度,因果律给了因的启示,至此达到明朗:今天我们生活在世,不该为过去而苦,也不应为将来而忧,乃是要把握当下,活在当下,悟在当下。因果业报,就是要我们在当下中活出一种真生命,活出属于自己生命里的真如。

 

因果律,也就在这种实相的演绎中,成功脱离宿命论的误区,提取到一个高层次的境界。“了因”之所以有这个法号,正正就是了因了解因果的过程。了因当日虽然看到因果,但却未了因果,无法在因果论上确立正信。反而因为自己看到因果而无条件肯定了自己对因果的看法,执于无法再出家修行。从心魔一战的对话中,他把当日正反两面看法和盘托出,就是这一次的体会,了因明白到他从前自以为理解的因果律,原来并不透彻。

 

在大彻大悟之后,他决定再次出家继续他的修行。了因与孙果,“了解因果”与“承受酸果”,这对极端名字的设计,不是偶然,都是编导刻意向观众提示角色命名原因之所在。

 

3. “唯有业随身”

 

在大乘唯识系统中,决定业报的异熟生与异熟果(即第八识),支配了招感果报的内容。我们知道,无论早期佛教或大乘佛教,对业都有种类的划分。就实践形式而言,可分为“身业”、 “口业”、 “意业”,这主要是人类种种心态和行为的归类,再配合十恶而应用和诠释。

 

就性质而言,分为“善业”、 “恶业”、 “无记业”。”无记业”指的是不善不恶、无意生发之业因,这类业因具有较多的道德元素。就体性而言,可分为“共业”和“独业”,也就是众生共通或独自所造之业因,能招感自己和他人受报之业。就效度而言,分为“定业”和“不定业”。

 

“定业”即“决定之业”,而非“注定之业”,它指当我们立心做了一件事,这件事是善是恶,也会引发我们将来招感果报,强调的是一种“有心为之”而足以引发“果报”的业因。也就是说,因果律的运作程序是“既定”的,但果报的内容并不是“注定”的,仍要视乎我们在“决定”的前提下所做的种种行为,而招感哪些相应的果报。或者我们会问,“定业”必招果报,这不是“注定”吗?不错,定业具有必然性,好像你一拳打在对象上,必然受到物件的回击。

 

然而,这并不表示你一定会感受痛楚,或必然感受哪一种痛楚,原因要视乎你这一拳打在甚么物件上。显然,打在凹凸不平的石上,回击力所造成的痛楚,比打在平墙上大很多倍。打在平墙上,又比打在海绵上更形痛楚。而假如打在沙包上,不但未必感到痛楚,而且还可能生起快感,甚而变成一种可以练成强健体魄的乐趣。

 

如此,我们可以把这种决定“打在沙包上”的动作,理解为“作善事”的比喻。当然,感受的痛与不痛,对象质性只是其中一个因素。对象是否牢牢系固、出拳的姿势是否正确、出拳的过程中有没有受外在环境的干预,甚至你出拳一刻的心理状态,都决定着你受到对象反动的不同结果。而即使受到对象反动,痛苦的出现亦未必是实时的,可以是逐渐的,可以是后来才生并发症,亦可以由始至终完全没有痛楚,这视乎业的性质和程度。

 

由是,出拳会让对象有反动,是既定的,但对象如何反动,却不是注定的,业果的生成,究竟受到我们当下的决定、心识形态、修行精神的影响而有所改变。

 

在佛教因果律的道德层面而言,恶业必招苦果,善业必招乐果。在大乘《法华文句记》卷10里,甚而强调“定业亦能转”,认为“心不犹豫,发愿净信修行,则现世恶报及来生,得以佛菩萨之力转其定业,不使受苦果,而速证无上菩提。”表明众生所作“定业”,假如属性太恶,如日本兵,则李凤仪难以逃避苦报。但若发愿净信修行,则会得佛菩萨之力去扭转。当然,这里强调的是以宗教为本位,是力求连“定业”里的既定性也给削弱的一种想法。

 

“不定业”的意思正与“定业”相反,指“非决定之业”,即造成一件事前,并没有立心的思量与考虑,甚至和“无记业”的性质相近,是“无心而为之”。例如电影中李凤仪开枪误杀警犬,非有意为之,故果报较轻,因果律的运作原则既非“既定”,果报的内容亦非“注定”。因此,“不定业”并不存在“既定”的元素,反而是“受果不定”,业因性质较为依赖于自主选择所为。

 

所以,这种“不定业”的作成可能未必招感结果,或招感结果的时间仍不肯定。由于“不定业”的造业者并没有经过立心思量和考虑,故它为业报运作程序提供很高的自由度,“不定业”中所蕴合的不肯定性和不稳定性,却更加凸显了“一念”的重要。同时由于不定业包含很多可能的结果,促使修行实践、为良行善的价值得以合理地提高。

 

就以《大只佬》中的印度兄长为例,他前生给师弟暗算而丧命,折射出今生再与这个师弟结缘结怨的命运。今生因为种种缘故,他迁怒于师弟,并矢志将他杀死。事实上,由他与师弟结识、交往、交恶直到厮杀,每一阶段的决定,都是在“不定业”的环境下发生的。

 

例如他们交恶后,他因事生发杀害之念,便假扮外卖送递员闯进师弟看守的工厂大厦犯案。这一刻,其师弟纵有被杀之定业,但师兄却无杀人之定业,杀人与否,是不定的,完全取决于他当下一念的决定。结果,他选择把师弟活活地打死了,但两人的仇怨并没有因此而终结,反而再度升华成宿世的定业:两人再次种下恶因,并延续累积前生的宿业,带到下一生继续缠绕。

 

原来,杀人者以为杀人是仇恨的终结,在佛教而言,这反而是宿世仇恨的延续。

 

在仍取决于个人当下决定的不定业场域下,师兄选择杀害师弟、警察(四眼仔),并因张警官穷追猛打的迁怒,选择继续杀戮行为。这些行为的决定完全是可以选择和避免的,但他为妄念所蔽,无法醒觉,最终被打至重伤,继而被抓,更险些被张警官怒杀。这个结局,完全是他在种种不定业的关次中,一次又一次累积出来的现报,最终必须承受顺现定业之结局――他无法再获得选择的机会。

 

对此,其实早在佛陀时代,便已有记载。《盐喻经》载: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使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地狱之报。……。谓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寿命甚短。…犹如有人以一两盐投少水中,欲令水咸不可得饮,于意云何?此一两盐能令少水咸叵饮耶?”

 

答曰:“如是。”世尊:“所以者何?盐多水少,是故能令咸不可饮。”……“犹如有人以一两盐投恒水中,欲令水咸不可得饮,于意云何?此一两盐能令恒水咸叵饮耶?”答曰:“不也。”世尊:所以者何?恒水甚多,一两盐少,是故不能令咸叵饮。如是。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现法之报。(东晋僧伽提婆译:《盐喻经》,《中阿含经》卷第三,《大藏经》,第一册,页433a-434a。)

 

经文指出,假如我们不作善业,不修身不持戒,就好像把盐投在少量水中,盐的咸度会过浓,饮而难咽。相反,假如我们修心发慧,就如把盐投在恒河中,却饮之无味。这个例子,既凸出修行的重要,同时令因果律成功地脱离宿命论的拘囿。以行善修身为水,以盐为过去之恶业,以饮水为所作业报,三者互为因果,亦互相影响,笔者将这种比喻称为“稀释论”。

 

在佛教中,“宿命”称为“宿住”, “宿住”是一种过去生命受报差别的总称,指的是已发生之历史事实,本质上是无法改变的。但是,在不定业的原则下,它并不必然地导致未来的特定内容的发生。可以说,宿命在业力推动下,会为下世塑造定业。

 

但各人的宿命不同,定业便不同,命运也就殊异,这就是电影中李凤仪所说的“万般带不走,唯有业随身”的道理(原文为“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出自《龙舒增广净土文》)。但不定业和后天人为努力,加上偶然性环境因素的影响,左右了果报出现的内容,这就表明了“因果具有既定性但不具注定性”的原则。

 

对此,今天我们去理解,当然不必一定要出家剃度才能增加这种“盛盐之水”的份量,但只要在平常生活中,立身修心,以善为旨,其实已具“稀释”作用了。重点在于我们如何拿捏我们的人生,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天堂和地狱其实是同一个地方,我们选择用怎样的态度去看待自己的人生,去取舍自己的抉择,这都决定着我们身处场域的最终性质。

 

综上而言,可以见到佛教对实修的效用能产生的变化,持肯定态度。

 

4. 善恶苦乐只是主观世俗的定义?

 

在大学中与学生讨论《大只佬》和佛教因果律的特色,很多学生都很有思辨力,他们用“善恶只是主观世俗的定义”,去质疑佛教因果论说的客观性。事实上,佛教对于业报和因果律之论调,长期以来掺入“善恶”元素,这些元素背后乃依据人类的心理动机而展现。”善恶之因”和”苦乐的报”都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前者受道德价值支配,依社会变化而调整;后者是一种感受的认知反应,随个人感官而殊异。

 

不过,原则上“主观性”与“因果现象”并没有冲突。我们知道,感知现实的程序是“感受→定义”,我们是先有了感受才为这种感受选取一个词语来定义。那么,苦乐的感受是确切存在的,只是两者在定义上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业报运作焦点始终集中于感受而不在定义,都是在身、口、意背后的心识层面上起作用。

 

“定义”对感受性的内容并没有左右的能力,举例说,甲君今生是非不分,喜欢胡乱挖苦别人,宿业久积,下世假如轮回为人,报应身上未必同样给人以完全相同的方式挖苦,因为两者(上生被挖苦者和今生的甲君)对这种行为的“苦感”未必相同,故可能今生乙君会因失言而惹上官非,或遭到口舌之祸…等等。

 

那就是说,即使善恶、苦乐的本质乃因人而异,但因果现象只会倾向循感受去追纵报应,善恶、苦乐的不同定义,对于一个人受报的方法和当下的感受,并不具支配与附从关系,因此,苦乐的主观性与业性,两者不存有冲突。

 

从这推断,无论用质化角度去剖析因果律,抑或用量化角度去评量业报关系,都似乎无法完全把因果律的不可思议本质描述出来。这就正如上述我所举的例子,当我一拳击在石墙上,因为拳击的力度和石墙的硬度,在刹那间产生了回击力,回击到我拳上,造成痛楚感受,这与力学的行动和反应(Action and Reaction)的原理相似。

 

纵然我们可从力学角度去衡量行动力度有多大,亦可计算反应力度有多大,但我们不能以量和质这两方面,精确说出我们感觉痛楚的全部内容,充其量只能透过“程度的描述”去缩窄形容的范围,如说“痛”、 “很痛”、 “极痛”、 “刺痛”。

 

但这些都无法让人准确拿捏到“痛”所处的位置和真切感受,只有拳击者自己知道,正如禅宗常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道理一样,是一种自然感受的法则,不存在可以计算的效用。佛教所强调的因果业报,实际上就是以这种义涵为起点的。

 

顺带一提,佛教以“自作自得”阐述因果的运行法则,到了中国后,经过中土志怪小说的宣传后,这种色彩已为“业力祸及他人”的思想所取代。后来《三言两拍》的流传(如〈沈小官一鸟害七命〉、〈月明和尚度柳翠〉等典型因果篇章),更让民众了解这一套经过中国化的因果观念,亦让具有“业力祸及他人”色彩的中国因果观更加流行于民间。而《大只佬》一戏,表现的是却“自作自得”的因果特色,可以说更贴近于因果的早期面貌。

 

5. 九十刹那与一念

 

以下引用上文的例子谈谈“念”的概念:我们打了一拳出去,这个动作虽然会引发很多不同结果,但回溯缘起,这一记出拳的背后,却是由我们的”念”操作主导的。佛教所说的“十恶”、 “三毒”、 “三业”等行为果报的发生,实际上也源于这一“念”。事实上,全剧对于这个“念”字,一直有细心的塑造,而且暗扣不放。何以见得?我们可以分别从电影中角色的“对白”和“行为”两方面探讨。

 

角色的“对白”:

 

“一念之间,人命在你手”李凤仪转身擎枪时了因说。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了因回答张警官问题时说。

 

“我是你心中的佛,恶念的你是如斯可怕。”戏末了因与心魔激战,“两人”在这个“念”的景观中,盘膝而坐,并进行的对话。对话中,了因心中的“恶念”从身上抽离,并呈现在他面前。他意识到因果的重点在于当下。在当下一念中,要么海阔天空,要么堕进地狱。以上四处,正是电影接力点出“一念”的戏眼所在。

 

至于电影里哪些情节体现了“一念”之重要?实际上是很多的。例如:(一)了因当年见小翠被杀,镜头捕捉了他激动哭喊的表情,这时候的了因,眼神充满杀意,内心动了杀念。这一杀念,也促成他后来错手把小鸟杀死的后果。

 

(二)印度师兄与师弟结怨,触起杀念,把师弟杀死,中途更增添了杀死警员四眼仔的恶业,最终被捕,并承受杀伤多人的果报,故延续了来生承受苦报的顺次业。可见,种种的事情也因其一念起动而生成。

 

(三)张警官对印度犯人一直恨之入骨,了因制服印度人后,张警官见之,瞋恚之执生起杀念,一时忘记自己身分,执起炮枪欲将之了断,却被了因一手挡着。就在刹那间,张警官杀念顿灭,如忘忽忆,清醒过来。

 

(四)了因看到李凤仪头颅,在瞋恚与觉悟之间,进入一念之境,始觉与本觉随即相应,战胜心魔而达到开悟等等。以上所引的例子,都是电影对“念”的描划情节。

 

在佛教中,“念”有心念的意思,亦作时间单位,借指瞬速的时间:一刹那为1/75秒,速度如电似火。而念,则由90刹那构成。计算之下,一念生发的时间只为1.2秒。每一刹那都包含色相、感受、觉知、意向、意识的变动和生灭,每一念都产生无数可能的结果。所以说,一切唯心造,念就是心识活动的一种决定作用,当下种的因,根源就在当下生灭的念,说到底,其重点乃在于我们如何操作、能否操作。

 

这也是我常常跟学生说,当我们心情不好的时候,千万不要做决定,就算做决定,也千万不要立即落实。原因是,很多时,我们在杂念缠绕时,所做的决定都会是意气之事,都会是错误的。知乎此,即使我们不能临崖勒马,让自己消除瞋恚,但至少知道自己正处瞋恚之时不宜作任何决定,这压根儿也能有效减低做错事的可能。

 

6. 余论

 

6.1 一脉相承的因果律

 

所谓菩萨畏因,众生畏果,当年慧远《三报论》(334-416)云:“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又云:“心无定司,感事而应;应有迟速,故报有先后。”(载于僧佑,《弘明集》,《大正藏》,第52册,页34bc) 明代冯梦龙(1574-1646)《喻世明言》-〈沈小官一鸟害七命〉:“积善逢善,积恶逢恶。仔细思量,天地不错。”直到今天龚仁心先生“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未报,就是时辰未到。”

 

我们见到,中国传统的因果思维自古至今总是一脉相承的。佛教传入后,其核心不但没有受影响,反而增加了人为力量的元素,变相增加中国因果律的内在积极意义。《大只佬》拿捏这个抽象的核心思想,用一百分钟精要地表达,就佛教电影而言,其表现已是十分难得。

 

6.2 续集的可能

 

《大只佬》到最后了因觉悟而重归佛门,做到真正“了因”,这是一个很圆满的结局。然而,假于要为《大只佬》构思续集,可以进一步把“业力”的概念形象化,更加凸显“所造之业必于现世或来世招感相应之结果,但这结果并非有特定内容的指向”的命题。

 

可以考虑让觉悟后的了因获得“视看一念未来两路”的神通,比前更进一步,此亦不为过。张警官、教师(汤宝如)都是可资继续叙述的角色,主题亦可放在印度兄弟的关系上,例如印度兄在狱中因事而死,其与师弟再度轮回为人,并在信任与出卖之间再度纠缠。了因因种种因素而再涉入他们的旋涡之中,最后把两人的恩怨化解,真正救赎他们于无间地狱之中,等等。

 

6.3 电影内容与佛教相关的元素

 

最后简单谈谈电影内容与佛教微妙对应的一些元素,估计这些元素是编导刻意贯注的。此中包括(一)了因和孙果的名字,附有电影主题的说名,也具有构思者的暗示;(二)印度兄弟来自印度,是佛教的发源地;(三)了因三十岁前是和尚,二十九岁因看到因果而还俗,佛陀二十九岁因四游感悟而出家。

 

(四)了因因观鸟而看到因果,佛陀小时候于农祭中同样因看到飞鸟吃虫而悟通无常;(五)了因坐于树下七日七夜,佛陀亦曾坐于毕鋍罗树七日七夜并成就觉悟;(六)了因迷悟之间与心魔战斗,佛陀树下冥想亦与摩罗对抗;(七)从计算而言,了因第三十岁至第三十五岁这六年间,属于“看到因果但未了因果”的还俗期,佛陀在同样的年龄阶段,进行了苦行生活。

 

当然,对应未必要做到内容一致,但多少有些点缀的心思,增加耐人寻味的果效。

 

           作者: 郭锦鸿(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文化中心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