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汉办是什么单位:南充市农村敬老院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0:20:12

南充市农村敬老院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 2011-09-16 09:48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
农村敬老院是农村社会福利院,是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老有所养的场所。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体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最现实而紧迫的民生工程。

  一、南充市农村敬老院建设的现状

  (一)基础设施蓬勃发展,供养平台构建成形。近年来,南充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敬老院建设工作,按照“精心选择项目、合理配套土地、保证建设质量”的工作要求,多形式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新近(改、扩)建的敬老院大部分地处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的集镇周围,院内基础设施完善,达到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视的基本要求,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适应农村社会发展需要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网络,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2008年至今,全市共新(改、扩)建敬老院206所,目前共有敬老院560所,敬老院床位数达到24123张;共有五保对象71028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3869人,集中供养率达到33.6%。与2006年相比,全市增加敬老院143所,增加敬老院床位数20145张,集中供养率提高了25.7%。

  (二)院办经济日渐壮大,造血功能不断增强。该市鼓励敬老院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积极发展院办经济。在锻炼老人身体的同时,又增加了敬老院的收入,增强了敬老院自身造血功能。蓬安县兴旺敬老院现有土地70亩,其中果园13亩,鱼塘4亩,以院办加工房、大型养猪场、鱼塘枇杷园、柑桔园、柚子园为一体的院办经济已形成规模,年收入达18万元。高坪区长乐敬老院采取由政府统一集中调整入院五保老人承包土地的方式,集中土地近30亩,修建了占地8.3亩的鱼塘,面积达310多平方米的养殖场,种植有果园11亩,蔬菜6亩。按照“尽其所能,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劳动技能,把老年人分成了种、养、编三个生产作业组,并制定了奖励措施,充分调动老年人的生产积极性,形成了积极养老、主动创业、以院养院的新模式,每年可创收10余万元,走出了一条以副养院,以实业补事业的路子。

  (三)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入院老人安享晚年。一是提高供养水平。全市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由2006年初的每人每月不低于56元提高到目前的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和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了自然增长机制。二是建好服务队伍。采取乡镇干部派、大学生村官中选、村组干部兼、面向社会招等方式,精心选聘善服务、会管理、懂经营、有爱心的人担任院长。同时,坚持“养事不养人”的原则,按照管护人员与入住人员1:10的标准,配足管护人员,并落实好了管护人员的工资、福利、养老和医疗保险等待遇,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强化日常服务。首先从膳食抓起,以老人们的健康、满意为标准,根据季节合理安排老人们的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其次由民政部门缴纳五保老人新农合参保费用,从农村医疗救助中解决医疗费用差额。三是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开展多种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活动,如组织“饮水思源谢党恩”唱红歌比赛、开展优秀老年人评选和红色教育活动,并配备电视、棋、牌、健身器材等娱乐设施。四是营造敬老氛围。各地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关爱五保老人,充分发动当地群众帮助解决老年人生产生活中具体困难和问题,营造尊老、敬老、孝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资金保障不足。资金是保障敬老院建设和正常运转的关键要素,是开展各项供养服务的前提条件。调查中发现,该市敬老院建设存在较大资金缺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敬老院建设资金缺口大。由于原建的敬老院存在着老化更新的问题,“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新(改、扩)建的敬老院又存在着不断完善的过程,所以每年还需大量资金才能保障敬老院健康发展。以该市顺庆区某乡为例,该乡2010年可支配的财政收入有55.2万元,而全年该乡各项开支总计61.8万元,全年资金缺口在6.6万元左右,根本无暇顾及敬老院建设。二是敬老院管理经费缺口大。特别是在敬老院建设标准提高后,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数量增加,加之物价不断上涨,敬老院运行成本也不断增加。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财政有固定投入尚能勉强维持;而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乡镇来说,敬老院的运转非常困难,甚至成为当地政府的包袱。

  (二)社会公众参与不够。国家明确提出:“要坚持政府举办为主,同时支持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以及鼓励社会力量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农村敬老养老事业”的工作思路。该市也积极通过在顺庆区“南充市爱老疗养院”试点“民办公助”和“舞凤中心敬老院”试点“公办民营”的养老模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良好的成效。但由于大部分敬老院基础设施差、缺乏必要配套设备,服务功能十分单一,仅局限于满足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难与社会养老有机结合,好的经验难以推广。加之政策支持体系尚未完善,民间资本真正投入到敬老院建设的资金还是微乎其微,社会参与度极低。

  (三)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目前全市敬老院院长多是由乡镇民政干部兼任,这些人虽有管理经历,但缺乏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思维。工作人员以岗选人标准不高,多为聘用的当地农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绝大多数敬老院没有专业的医疗、护理等专业工作人员,造成敬老院工作人员结构组成不合理,直接影响了敬老院的管理和供养服务水平。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上级补助,夯实供养基础。中央党校财政政策与财税体制改革研究课题组的研究结果表明,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6.7%。与此同时,省级的财力集中程度也在不断加大。因此建议:一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按照中央、省、市、县、乡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敬老院建设资金分担比例。二是省财政加大省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市县两级财政压力。三是按照一定标准,由省级财政补助一部分敬老院日常运行管理经费及设施、设备购置费。

  (二)提倡自力更生,实现以院养院。政府投入是基础,自力更生是补充。要积极探索敬老院以院养院的新路子,不断增强其自身的“造血”功能。一是创新运营机制,拓展服务项目。探索扩大敬老院供养范围,将敬老院转变为以供养为主,托养、寄养为辅的综合性养老机构。通过开展托养、寄养服务,既解决老年化社会后老人无人照看的问题,又有力弥补敬老院经费不足的实际。二是发展院办经济,提升自给能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送项目、送科技或对口帮扶的方式,帮助敬老院发展养猪、养鸡、养鸭等传统养殖业,发展加工、手工制作等副业。建立“劳动与效益分成”的奖励机制,根据其劳动工分,实行有偿服务,充分调动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和五保人员的生产积极性。

  (三)出台配套政策,引导社会养老。当前社会老龄化问题愈来愈突出,各种正常或非正常因素造成的孤寡老人、残疾老人越来越多。仅靠政府投入,无疑是杯水车薪,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建议研究制定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欠发达地区五保供养事业发展的社会养老实施办法,并出台和落实土地、税收等各项具体优惠政策。发动和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捐建敬老院,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参与到敬老院建设和服务工作中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争取大型企业、企业家的支持与捐助,激发各界人士的爱心与热情,在社会管理法律规范下建立关老、爱老、敬老、助老社会志愿组织,常态化开展针对敬老院的公益慈善救助关爱活动,为敬老院发展和提升工作水平给力。南充日报
 内江市东兴区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 四川三农新闻网内江东兴区讯(通讯员 邓祥正)近日,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决定调整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职数配置及基本报酬补助标准,规范全区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配备,较大幅度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这是该区把今年确定为“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建设年”,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旨在激励敬老院管理人员积极努力工作,全面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敬老院事业健康发展。

  在人员配备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对敬老院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作风正派,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热爱敬老院事业,具有无私奉献精神。敬老院管理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敬老院全面工作。管理人员不得兼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新配置的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人员职数,根据省定标准(管理人员与五保供养对象按1:10-15的比例配置),由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照敬老院规模大小和实际入住对象人数确定。原则上每年底核定一次敬老院管理人员职数。

  在工资待遇方面,明确了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工资标准及资金保障。规定在任敬老院院长基本报酬按社区书记报酬标准执行,其他管理人员按社区副主任报酬标准执行,基本报酬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纳入区对乡镇(街道)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经费保障范围。由此,该区敬老院院长工资达到1200元/月,其他管理人员工资达到1000元/月,分别比此前增加620元/月和490元/月。

  该区还在提高管理人员待遇的同时,建立起了相应的管理机制。一是对敬老院管理人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方式任用,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选聘工作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参与选聘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选聘的敬老院管理人员须报区民政局审定认可后方可任用。二是为进一步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行“固定报酬+绩效报酬”制度,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固定报酬和绩效报酬分别按60%:40%的比例确定,固定报酬按月足额发放,绩效报酬经区级年度考核后,按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三是敬老院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应当解聘。四是区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敬老院院务、财务资金的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规范资金使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挤占、挪用敬老院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