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烈鸟的英文怎么读音:七年磨一剑 预算法即将修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3:03:45

七年磨一剑 预算法即将修改

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专家建议明确“国家秘密”范围以免借此拒绝预算公开


摘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还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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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还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会议认为,预算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对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行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有必要修改完善。预算法修改应该遵循5项基本原则。

    现行预算法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而在2004年我国就正式启动预算法修改工作,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期提交上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9年6月,财政部多个司局再次参加预算法修改工作,起草小组成员还包括国家发改委、审计署、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

    预算法修改的内容成了公众关注的热点,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认为,此次预算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应是政府债务管理,建议增加专章。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针对政府的预算经常高于人大批准的预算的问题,建议明确规定预算调整的底线,减少预算调整频率,“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为宜”。

    专家建议新增“政府债务管理”一章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其中一个修改原则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19年前,中央叫停地方债至今,并且随后在预算法中明确禁止地方发债。20多天前,财政部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成为2011年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上海前日率先发行71亿元的地方政府债。

    此前,虽有法律禁止,但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公司、信托公司的形式为一些市政建设项目筹措资金。审计署6月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10多万亿元。

    “预算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应该是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应该增加‘ 政府债务管理’这一章。”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要对债务的发行、审核、使用、审计等作一个专章来规定。建立债务计划的审核制度,“今年能不能发,发多少,以及资金使用计划、债务审计要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告诉南都,政府债务管理为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务管理的失败将导致难以承受的财政风险。良好的债务管理其中一点就是要求政府债务如同其他财政资源一样,纳入法定预算框架,遵循与年度预算大致相同的程序。

    应明确公开日期和未公开如何处理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修改预算法的原则中提到,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

    叶青认为,要提高财政透明度,新修改的预算法中要针对老百姓普遍关心的财政支出项目专门公布,如“三公”经费、民生支出等。“首先是要明确规定,公开日期必须明确,没有公开的应该如何处理等,还要规定公开的程度,公开的具体项目,有无具体附加资料等”。此外,也要明确哪些属于“国家秘密”,以免有单位以此为借口拒绝公开。(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王雍君认为,在民主治理的背景下,完整性和透明度构成现代预算的关键原则。没有透明的预算就不会有透明的政府,而不透明的政府不可能是责任政府。“预算透明原则的基本含义是:透明是一般,保密是例外。”

    完善预算审查监督须加强监管部门权威

    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的预算法修改的原则还有: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完善预算审查监督。

    现实的情况是,十多年来,政府的预算偏离且高于人大批准的预算,使预算约束形同虚设。

    “预算执行、调整以及审查监督长期以来是各级政府预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王雍君认为,预算执行重在“严格”,焦点在于确保良好的财务合规性控制,以及确保执行结果不至于偏离对预算的初衷。“调整事项仍然难免,但预算调整的底线是:除非发生重大的、不可抗拒的事项”。

    王雍君认为,要求减少预算调整频率,通常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为宜,并且建立和遵循严格的程序。加强预算审查和监督要求改进报告机制,加强监管部门,尤其是各级人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权威、监管资源和力度。

    转移支付要减少人为自由裁量权(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国务院常委会议强调,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规范、公平、公开。

    王雍君认为,中国现行体制的显著特征之一是严重的纵向财政不平衡,中央政府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好的转移支付”的首要特征就是规范、公平和公开。规范要求减少人为的自由裁量,公平要求充分考虑各辖区财政能力和均等化因素的、公式化的转移支付,公开要求相关信息须定期在指定的媒体和渠道上公之于众,包括一切相关的细节:谁在何时、因为何种原因得到多少转移支付,以及这些资金使用的结果如何。

    预算改革成果要写入预算法

    叶青还建议,从1998年进行的系列财政改革好的做法要写入预算法,因为这么多年来,这些好的做法被看做“非法做法”。如1998年,我国宣布将逐步取消财政周转金,以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转变财政职能,以及始于1999年的系列预算改革,如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改革成果都要在预算法中有所体现。 南都记者 杨章怀 发自北京

    5大修改原则

    ●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

    ●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之间应当建立财力保障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规范、公平、公开。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完善预算审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