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日本做什么飞机:淡马锡模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1:26:32

淡马锡模式

淡马锡模式简介

  淡马锡控股公司是一家新加坡政府的投资公司,新加坡财政部对其拥有100%的股权。淡马锡控股成立于1974年,是新加坡政府所全资拥有的几家公司中知名度最高的,却始终保持神秘的一间公司。淡马锡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式被称为淡马锡模式。

特殊的董事会构成

  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主要由政府公务员兼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包括八名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财政部常务秘书(相当于常务副部长)担任董事长,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局长、财政部总会计师、新加坡贸易发展局局长等都担任该公司的董事。这种国有产权的管理方式体现了政府对淡马锡人事控制的强度。   1991年11月,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的有关部分做了一系列修正,其中特别需要重视的是有关董事任免更替的规则:   第一,在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限额以内,董事会有权任命新增董事。   第二,每年应有1/3的董事退休,退休的董事为任职年限最长者,在任职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将通过抽签方式决定。   第三,董事会可根据需要任命1名或多名常务董事。   但是在该董事任职期满时,也与其他董事一样退休,其常务董事资格也随其董事资格一起被取消。这些规则为保证淡马锡董事会的自主权利和运营效率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证。

分层递进的控制方式

  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拥有44家公司的股权,这44家公司共同组成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的第一层次子公司,即直属子公司。另外,淡马锡叉分别通过产权投资活动.下设子公司等方式控制500多家公司,逐步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产权经营多达六个组织层次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淡马锡多层次宝塔型的产权结构决定其治理模式的一个主要特征是不同层次公司之间的逐层控制。   首先,拥有淡马锡100%所有权的新加坡财政部在公司内部起的作用很小,其主要事务仅包括任命淡马锡董事会的主席和董事,审阅淡马锡每年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定期召集淡马锡或其管理的关联公司会议,讨论公司的绩效和计划。以及参与特定关联公司股份并购和出售决策。   其次,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在内部运营管理方面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股息分配配股等事宜。并在投资决策、资金使用等方面也享有完全自主权。不受财政部的制约。   再次,虽然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的直属子公司都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但是淡马锡董事会作为政府的产权代表,基于保证资产增值的责任,对其直属子公司的总体经营状况仍然实施了全面监控。一般而言。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对于直属子公司基于产权关系的管理和控制主要是通过委派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保留子公司资金增加审批权:控制子公司重大产权经营决策问题等方式得以实现的。   最后。直属子公司以下各个层次公司的组织结构与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主要是通过直属子公司逐级实施产权管理。事实上。这些公司企业完全依照市场规则运营,经营机制与一般私营企业没有明显区别。   3.约束机制。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的约束机制主要包括所有权约束、内部监督约束和外部监督约束三方面。   首先,所有权约束是指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国家控股的方式拥有众多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淡马锡受到的所有权约束与一般企业类似,国家作为股东拥有财产所有权剩余索取权控制权,特别之处只是国家股权并不隶属于特定的自然人或者法人,而是由行政机构确定的产权代表代为管理。   其次,内部监督约束主要指产权代表机构对经理人的监督和约束。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的经营目的是通过获取盈利实现资产增值。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国家通过任免董事会人员及总经理来实行有效的监督。董事会的职责是制定战略方针,挑选经理人员,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监督管理以保证资产增值,若经理人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则也会被董事会罢免。   最后,外部监督约束主要是来自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竞争的约束。在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国家只是作为股东通过实施控股、参股等方式.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除了对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的企业实行独资垄断经营外,国家对大多数控股企业不采取过度保护政策,而是依市场法则公平竞争,若企业资不抵债,就会被关闭。这与一般企业的外部约束机制相类似。

淡马锡的成绩单

  作为豁免私人企业,淡马锡控股不必像上市公司一样公开每年的财务报表,因此一直以来对该公司的传闻不断。2004年10月,该公司首次公布了2003年度的财务报表,这项举措被认为是为准备首次发行企业债券而做准备。报表显示,在过去的30年中,公司的总体投资回报率为18%,总资产达到900亿美元,是新加坡最大的企业,企业规模与美国通用电气、德国西门子公司相当。在2003年的表现方面,公司的回报率则高达46%,被认为是何晶出任CEO后大胆扩张的结果。国际两家评级机构标准普尔与穆迪投资都在财务报表发表后给予淡马锡控股AAA的最高信用评级。

淡马锡的投资版图

  淡马锡如今基本上把持了新加坡国民经济的最主要命脉———直接掌控企业23家,间接控制企业2000余家,在新加坡10家规模最大的企业中,淡马锡涉足7家;拥有的上市资产的市值占到全股市总市值的1/3左右;操纵着共900亿新元(约4410亿人民币)的投资组合能力,公司规模已与美国通用电气、德国西门子公司等巨无霸媲美相当。   国内千家实力雄厚的上榜关联公司簇拥在自己的周围是淡马锡的骄傲。资料显示,在淡马锡高达52%的国内资金布局中,其重点囊括了按市值计算世界排名第二的新加坡航空公司57%的股份、东南亚银行界龙头星展银行28%的股权,以及新加坡电讯65%和嘉德置地61%的股权,港务集团、新加坡电力及新加坡科技等国内资本市场“翘楚”百分之百的股权也被淡马锡揽入麾下,几乎涵盖了通信、金融、航空、科技、地产等为主要行业的公司。   2002年,新加坡总理李显龙的夫人何晶执掌淡马锡,开启了国际化布局的道路。淡马锡将目光开始转移到亚洲地区一些具备高速成长潜力的企业,这种投资转向使得淡马锡成为规避国内产业风险的金融工具。何晶直言不讳地指出“淡马锡正试图把自己的发展与亚洲其他高速发展地区的经济捆绑起来。”   马来西亚:购买了马种植和安联银行等两家金融机构各30%的股份;成功收购马电讯5%股权;与马第二大金融集团联昌资产合资成立了房地产基金。   印度尼西亚:与荷兰银行合购了印尼金融银行66%的股份,与韩国国民银行和伦敦巴克莱银行合作购买了印尼国际银行56%的股份;拥有印尼最大的私营银行ICICI银行10%的股份和印尼最大石油上市公司PTMedcoEnergi38%的股份。   印度:淡马锡购买了ICICI银行9%的股权和高科技医疗机构阿波罗医院5%的股权,并与西桥资本基金一起联合投资印度ICICI银行的联络中心;购买了印度生物科技公司MatrixLabo Ratorieshe 和塔塔公司2%的股份。   日本和韩国:购入日本风险投资咨询公司Fledge科技公司和韩国韩亚银行各10%的股权。   过去两年,淡马锡就调动了33亿美元的巨额资金集结于亚洲国家35家公司的身上,足迹遍布网络、金融、能源、科研机构等各行业。在最近的两个财年中,淡马锡每年的总收入都在560亿新币以上,共获得收益76.5亿新币,而给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则高达33%。淡马锡还采取了极度灵活的资产调节方式,过去20年中,淡马锡脱售了大约40家公司的全部股权,并脱售另外25家公司的部分股权。

淡马锡开始在中国发力

  淡马锡这位迟到的顶级投资巨擘正以只争朝夕的姿态加速进入中国,并在两年不到的时间内接下了十分丰厚的投资大单。   ———以1亿美元购入民生银行4.55%股权。   ———以14亿美元购入建行5.1%股权,成为继美洲银行之后第二个投资建行的国际战略投资者。   ———出资31亿美元购入中行10%的股权。   ———2004年淡马锡以2.28亿港元收购了中电国际3%股权。   ———2005年年初,淡马锡与中国燃气控股签署合作协议直接投资收购中国燃气控股10%的股份,还在中国内地与中国燃气成立合资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   二、淡马锡的成功哲学及对我们的启示   在强大的行政权力布控之下,国有企业不是经营扭曲,就是苟延残喘,最终沦落成追逐自由的牺牲品,但转战国际资本市场的淡马锡不仅以骄人的业绩向全球传递着新加坡国家力量的强大声音,作为准公共投资性质的“淡马锡模式”成为了许多国家争相学习的标本,其成功秘诀在于:   (一)政府不干预企业决策   淡马锡企业之所以能够茁壮成长,是因为政府刻意地实行无为而治政策,不干预这些公司在营运或商业上的种种决定。作为淡马锡主管部门的新加坡财政部虽然是一个百分之百的“控股者”,但其在淡马锡治理框架中所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任命淡马锡控股的董事局主席、董事和总经理;审阅淡马锡控股每年提交的财务报告;召集与淡马锡控股或其管理的相关联的公司的会议,讨论公司的绩效和计划。除此之外,财政部只在影响淡马锡在某个关联公司股份的并购和出售的问题出现时才参与进来。虽然在董事会10名成员中仍有4名为政府官员(另外6名为民营企业界人士),但作为政府公务员的董事兼职不兼薪,薪水仍由政府支付。在投资决策时,政府公务员代表了政府出资的利益,更多考虑国家宏观的公正因素,而另外6位民间企业人士,则保证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运营效率。   (二)无为而治的控股方式   在公司治理层面,淡马锡控股是以“积极股东”身份与其政联公司之间始终保持着“一臂之距”的交往。一方面,淡马锡通过持股或出售股权体现其经营方向,一方面作为股东积极参与其全资、控股企业的治理,即派其高管人员进入旗下公司的董事会参与决策。淡马锡刻意地尽量避免参与各个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各项商业决策,使得淡马锡旗下的企业能够充分地依据正确的商业原则开展业务。淡马锡把对旗下企业的工作重点放在建立企业的价值观、企业的重点业务、培养人才、制定战略发展目标,并争取持久盈利增长等宏观工作上。自律、无为而治的控股方式,确保了淡马锡旗下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了确保股东利益的实现和扩大,淡马锡在项目选择及决定资金投向问题方面都是以能否盈利为标准。为此任何投资项目都要经过事先评估,若不能盈利,则不予考虑。若确属国家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又提出要求,则政府必须以公司不亏本为前提,给予相应补偿,公司才予以接受。   (三)完善的经理人市场   淡马锡的经理人选择不仅与政府完全脱离,而且还拥有完善的经理人市场,其所需要的投资与管理团队可以在国际范围内搜寻而获得。而对于这些优秀的职业经理人,淡马锡已经建立起了“使得管理层的兴趣和为股东创造价值相一致”的薪资福利计划,由此激励着年均只有35岁左右的200余人淡马锡投资队伍在全球各地寻找和抓获可能出现的巨大财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