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大道东 知乎:今日中国向何处去?——国家兴亡,人人有责,我们大家都来思考。(修改重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3:37:45
今日中国向何处去? 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必须知道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要实现怎样的目标,然后才能为这个目标去制定法律和制度,去约束人们的行为,以确保目标的逐步实现。设想一下:一个道德体系是合理的,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它便是行得通的,少数人铤而直险,则可以绳之以法;一个道德体系如果得不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它便不是合理的,而是行不通的,如果绝大多数人都不认可这个道德规范人人违抗,光凭法律的强制执行是不可想象的。


道德是制定法律的基础和根本,它从正面引导人们向上向善,它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合乎天理和人道的,只有这样做才能被人们普遍接受和尊敬;如果相反去做,就会受到人们的鄙夷。而法制是推行道德的约束和保障,它从反面制恶制暴,告诉人们不能做什么,如果做了,就要到相应的制裁。应该说:道德规范是指导人民行为的根本原则,是一个国家的社会行为基本准则,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法律制度为了保障一种道德的推行和实现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是道德规范保障和强制措施,它的任务就是确保一个完善的社会道德行为准则的顺利实现。道德不明,就是目的不明.方向不明,法律制度就自相矛盾,难于健全。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建设,这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但目前出现一种急于求成的盲目思潮,认为只要把法律都完善好,并且严格执法,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这种想法未免失之片面。中国向何处去?目前的中国,应该建立什么样的道德价值体系?这个问题不但在理论界、决策层要明确,同时也应该让全国人民也清楚、也明确这个大是大非的方向问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我们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肯定不是与西方世界一样的模式,但我们也绝不能倒退到民国时国民党专制的那种个人王朝时代,而我们要建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究竟实行怎样的民主体系?怎样的价值体系?怎样的道德体系?这个问题不明确,你建什么样的法制体系?这样的法律体系为谁的利益服务?如何服务?


回想在封建社会中,历代王朝法律均明文规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从来就没有君王因身犯国法而受到严惩的先例,而君王一声令下,立刻就叫臣子身首异处;这就是因为在封建社会里,人们奉行的是“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道德标准,人们习惯于道德高于法律的社会现实。让我们再以我国现行的法律来看,从宪法到具体的刑法、民法来说,天天喊“严格执法”,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方面落实不了,人们在很多问题的理解上,仍以习慣代替法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更是熟知“杀人偿命”的古老道德标准,而不会去弄清具体的刑法条款。所以从根本上说,只有重塑公民道德体系与强化公民法律意识并重,在社会上形成明确的社会道德规范,才是法治顺利推进的基本保证。

“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两者并不矛盾,它们是一个事物的正反两个方面,单独强调任何一个方面,都是要顾此失彼的。在春秋战国时代,孔子一开始到处推销他“以德治国”的政治主张却无人采纳,秦国因强力推行“法治”而致使其国力远超乎其它六国之上,从而一统六合,但秦始皇却终究因“峻法苛刑”、不施仁政而很快又失了天下。汉王朝建立后吸取前人教训,独尊儒家,广施仁政,从而创造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次盛世辉煌,但从此以后历代王朝又陷入了“建立、繁荣、衰落、崩溃”的怪圈而不能自拔,人民深受其苦,其根源既为“儒家”道德思想的根本缺陷所致;“儒家”思想的道德核心为“有德者得天下而治之”,但没有明确提出如何建立保证“仁者”在位的不流血的道德思想和保证它正常更新体制思想。

在过往几千年历史的长河中,受当时的生产力条件局限,国家体制从上到下都采取“家族”式层层传递的管理模式,君王自然为“天下”这一大家的最高家长,中间官吏则为一州或一县之家长、也就是“父母官”,而往下则是一族之长、小家之长具有相对的权威。所以相应的法规也与此相适应,实行“株连制”来制约个体的行为,从而导致封建统治者想施所谓的“德政”,而又陷入更严历的刑法的悖论之中;并且终成“有臣子之德而无君王之德,有人子之德而无为父之德,有妻子之德而无丈夫之德”的僵化局面,和“欲以德树立权威,而权威又使德败坏”的两难境地,终致“懿德难长葆、纲纪复败坏”,循环不已,无可奈何。


再看我国在明未清初稍显资本主义萌芽状态时,个体工商业便横遭挞伐,终被推残铲除,便是我国一直奉行的“重农、轻工、蔑商”道德思想规范的危害所致。第一次鸭片战争以后痛感科技远落后于西方,实行“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却仍然难以改变国弱民贫的局面,后又屡遭对日“甲午海战”、“八国联军”发动的第二次鸭片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作为所谓战胜国仍割地赔款等世界强权政治的反复冲击,国人终于明白落后的根源在于道德思想和法制体系的腐朽,于是摧枯拉朽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汹涌而起,横扫一切,中国才从此开始了重新构建现代国家道德和法制体系的漫漫现代化征程。


中国近代的现代化征程是痛苦而艰难的,一直在欧美价值体系和苏联价值体系等世界思想、文化、道德的斗争中迷茫前行,世界上两大不同的思想道德的斗争直接左右了中国的文明进程,中国人在内忧外患中为了理想打得血肉横飞,死伤无数,却并没有找到自己的现代化道德。中国人渐渐失去了自我,从共产主义的盲目崇拜到现实中的理想破灭,从要拯救全世界的狂妄自大,到环视世界自惭形秽的极度自卑鄙,到如今,中国人依然没有建立自己强大、健康、具有顽强生命力的自生道德体系;眼前中国的种种乱象,无一不是国家道德德体系伦丧的表现。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包括现代人文文化和现代科学技术两大方面的重新整合和构建,而且尤其以现代人文文化、即思想的革命为其根本,而思想革命的具体实践就是“道德体系”和“法制体系”的重新构建。在现代国家里,能够将“道德体系”和“法制体系”完美而简约地结合在一起、提纲挈领地号令和规范一国之民众之行为的总纲,就是“宪法”;现代国家的“宪法”来自绝大多数人民的意愿,同时它反过来又制约广大人民的行为,既能为人民所接受,又能与时俱进,随着时代的进步而吐故纳新。


实行“宪法政治”,是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基本特征。大力推行和完善“宪法政治”,在“宪法”的总纲之下,加强和细化“道德体系”与“法制体系”是必由之路。目前我国在法制体系方面的推进工作以及广大民众对此的认识已经基本形成,急需加强的就是“道德体系”重新构建和完善;随着我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快速推进,可以说我国目前并未形成一个完备的、与经济高速发展相适应的“道德体系”。


目前我国宪法中很多提法就和现实相距太远,宪法,本来理应成为人民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道德的标杆,但是,我们的宪法现在和我们的实际生活却相距十万八千里,这就让宪法失去了指导意义,流于空洞,这直接影响了国家的民主法制进程。比如关于阶级斗争之类的字句,就距离现实太远,应该删除。


阶级斗争一样不合时宜了,现在建设和谐社会,既然已经说明没有什么剥削阶级,当然也就没有被剥削阶级了,可宪法里还提阶级斗争,就和现实脱节了,只能制造矛盾,影响和谐。现在,人民都是一家,公务员、老师、工人、农民、商人,都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内部矛盾都是要通过法律方式解决,这种不同人群之间的利益调整和诉求,可以通过国家建立正常的、经常化的财政补贴、税收政策、福利保障措施来调节,从而减少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和人民幸福,而不应该提更不能鼓励什么阶级斗争。因为人的阶级是可以转化的,人的利益诉求也是动态的,现在实行科学管理社会,就不要再讲什么阶级斗争,改提“不同个人或者群体基本权益的保障和诉求”就更科学合理。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一条,目前也没有得到切实执行,直接影响了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人民日常行为中的指导作用。现在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官本位思想横行,到一定层级的领导,他的权威就处处受到保护,不让人民质疑,根本没有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道德。正所谓,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致使官场的腐败现象是层出不穷,花样翻样,丑态百出;而官场中的种种腐败堕落现象,又直接影响了全民的价值取向和社会道德。我国目前官场腐败严重、民间道德滑坡的现象,不能不说这才是根本的源头。


因此,我国要建设“有风清气正、和谐健康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首先必须对宪法,这部中国人民最高道德要求的大法,正本清源,还本归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要和我们的现实相适应,不能玩虚的,要实事求是。不实事求是的地方,人民认为已经过时的东西,该删除就删除,该修宪就修宪;正大光明、符合时代要求、人民认可的法理,该严格执行就一丝不苟,坚决落实。


说到底,最终国家的命运,就是人民的命运;国家的道德,就是人民的最高道德。落实成全国人民最高道德要求的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说到底,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契约,应该由全中国来共同构建。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任——也就是修宪的重任,可以以法律的形式赋于人民,这是人民的根本权利,也是人民的根本义务,把这个权利和义务赋予人民,以可操作的形式执行,这样就可以真正达到“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完美结合,实现“以民为本”的国家政治的本源。


至此,我们就清楚中国应向何处去?向人民立宪、人民制宪、落实宪政、公民民主的方向去,向继续深化、完善人民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方向去,这是唯一正确的方向。只有还政于民,赋责于民,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让人民肩负起真正的国家主人的责任,行使国家主人的权力,广泛参与建立自已的全新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和相应的法制体系,并且不断发展、完善它,执行它,冲毁现在盛行的权力崇拜道德,冲毁官本位体系,建立人民主权的国家道德,形成人民为大,官僚服从的良好社会文化,充分激发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创造力,从而让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真正地打开活水源头,永葆生命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