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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平反干部冤假错案对开启改革开放的贡献
作者:李爱军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0-9-29
本站发布时间:2010-9-29 2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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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平反干部冤假错案对改革开放的开启或启动具有重大推动作用。本论文试图从平反干部冤假错案的背景分析、大致过程、复杂原因分析和重大贡献等四个方面入手进行分析探讨,以期全面地真实地阐释平反干部冤假错案对开启改革开放的重大贡献。
【关键词】 干部冤假错案;改革开放;平反;开启;贡献
粉碎“四人帮”后,摆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面前首当其冲的任务就是必须拨乱反正,实现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而要突破当时的社会发展困境,实行改革开放,就必须首先平反冤假错案。当时,不跨过平反冤假错案这道门槛,改革开放就无从谈起,李锐在《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修订版序言中如是说。由此,平反冤假错案对开启改革开放具有重大的贡献,特别是干部冤假错案的平反对扭转国家发展方向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平反干部冤假错案就是要调整干部政策,落实干部政策,更深层次来说就是要解决“接班人的问题”。任何有关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通过或执行,必依赖于对其持赞同观点的人的拥护和支持,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就是代表民意的干部群体。
一、平反干部冤假错案的背景分析
干部,是一个外事词,它被许多国家采用,其涵义是指在国家机关和公共团体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以下均简称为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中,首次使用了“干部”一词。从此以后,在党和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科学、文化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担任一定公职的人员都称为干部。党的十二大党章明确指出:“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是对我国干部本质特征所作出的科学概括,也是区别于任何剥削阶段官吏的根本标志。从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视角分析,政治学者阿尔蒙德创造了政治系统的理论框架。政党作为政治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治体制内的功能大体包括目标制定、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政治动员与社会化、政治录用。对于政治录用来说,政党活动关注政党精英人物的产生过程和推选机制、精英人物的特殊才干和背景、政党制约这些精英人物的机制和纪律及其效果等等。对作为精英型政党的党而言,其政治录用主要就是党内领导集团的干部输送与更迭问题。当时党虽然并未实现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政党类型的置换,但是政治录用功能的实现仍然需要政党具备组织外的吸纳能力和组织内的推荐能力。因此,党作为反政权的政治角色通过意识形态淘汰机制和自然环境淘汰机制来实现政治录用输送的职责。各阶层的积极分子被党政治录用之后即成为政党的骨干分子,然后通过“筛选过滤”机制输送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政治录用和输送的培育机制实现了政党血液的新陈代谢,保障了政党结构的完整性。党把在组织中担任管理和领导职能的人统统称之为干部。“文化大革命” (以下均简称“文革”)中这些被平反的干部在党和国家命运共同的利益基础上聚集起来形成一个群体成为党内的健康力量。这支力量在党的英明领导下正如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特夫·勒庞(以下均简称勒庞)所说的那样因受到“民族的荣誉、前途或爱国主义”理念的激励而行动时,便会便显出极高的“道德”,甚至可以让群体达到慷慨赴死的地步。
“文革”十年动乱使建国后国家刚刚构筑社会的所有阶级结构、阶层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首当其冲的就是各个领域阶层的干部群体。毛泽东晚年存在着严重失真的政治错觉,认为从中央到地方干部群体中存在修正主义者,并且掌了权,有可能使国家变颜色。因此,林彪、“四人帮”一伙利用毛泽东的错误借此开始了所谓“向走资派夺权”,也就是撇开党委闹革命,打倒一切,搞所谓“全国山河一片红”。动乱中所打倒的“走资派”及其错批的各级干部,是党和国家各级组织中的领导干部,即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力量。正如邓小平于1980年在回答意大利记者的问题时所明确指出的那样,“搞‘文化大革命’,就毛主席本身的愿望来说,是出于避免资本主义复辟的考虑,但对中国本身的实际情况作了错误的估计。首先是把革命的对象搞错了,导致了抓所谓‘党内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样打击了原来在革命中有建树的、有实际经验的各级领导干部,其中包括刘少奇同志在内。”[2][P346]
各个领域阶层的干部群体因夺权运动的开展受到了迫害,致使各级领导干部的冤假错案遍布全国,干部作为党的宝贵资源损失十分严重。有些干部或被打倒关进牛棚,严重者被迫害致死;或被立案审查关进监狱接受思想改造;或虽未被立案审查,但也受到了错误的批判斗争。“文革”期间,林彪、“四人帮”一伙在理论上还制造了许多了取消和反对党的领导的种种谬论,诸如“全面专政论”、“党内有一个资产阶级论”、“社会主义时期只能反右不能反‘左’论”、“儒法斗争论”等等,并提出“老干部=民主派=走资派”这一反革命公式,特别是关于破坏党的领导和干部政策的罪行。他们的做法是,把党的路线和党的组织对立起来,只强调“党的领导是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领导”,不承认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要通过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把中央和地方对立起来,他们说只有中央(实际上是指他们“四人帮”)才代表党的领导,什么基层党委、县委、地委、省委的领导都不是党的领导,都可以随便反,随便冲;把反潮流和服从党的纪律对立起来借口反潮流,鼓吹少数不服从多数,下级不服从上级。[3][P71]他们凭此大肆打压国家和地方的党委组织,以帮划线,严重破坏党的组织原则和干部政策。不论新老干部,只要紧跟他们的,什么人都可以提拔、重用;凡是不听他们话,不跟他们跑的,就一律加以排斥、打击。加上建国后、“文革”前的党的历次政治运动如“三反”运动、“五反”运动、反右派斗争、反右倾斗争以及“四清”运动所制造的一些干部冤假错案,再加上建国前30年代、40 年代的一些干部冤假错案。据统计,“文革”中仅国家干部被立案审查的就占当时国家干部人数的百分之十七点五。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上和地方副省长以上的高级干部,被立案审查的高达百分之七十五。[4]大批的国家干部被打倒,国家处在极不正常的状态。因此,开辟国家新的发展道路,拨正国家发展的航向,就必须把大量的干部解放出来,纠正组织路线和调整干部政策。
二、平反干部冤假错案的大致过程
粉碎“四人帮”后,平反干部冤假错案就成为扭转“文革”极左路线的关键一环。平反干部冤假错案不是一帆风顺的,其过程相当敏感、相当繁琐。若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平反干部冤假错案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邓小平艰难地复出。粉碎“四人帮”后,人们迫切要求邓小平的出来工作。当时以华国锋为首的党中央以“两个凡是”为由,拒绝邓小平出来工作,并在重要场合说还要连带“批邓”,并把“天安门事件的平反”和“批邓”连在一起,说邓小平是天安门反革命事件的总后台,还说“批邓”是毛泽东亲手指定的,不能平反。在叶剑英、李先念、陈云和王震等老干部的多次要求和时机成熟的情势下,党的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恢复邓小平领导职务的决议》,邓小平被恢复了领导职务,从后台走向前台,并主动要求到教育科技部门工作,致使这些被平反的干部群体作为党内的健康力量便有了“主心骨”,上下齐心,营造“同向效应”。正如勒庞所说,没有党的英明领袖的干部群体便会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算是一些朝生暮死的“群氓”。
第二阶段,初步审理干部冤假错案。1977年10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是杨逢春和叶扬联合写的题为《把“四人帮”颠倒了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的文章。文章充分肯定了绝大多数干部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贡献,强调要敢于冲破阻力,推翻“四人帮”一伙对干部审查中的不实之词和所作的错误结论,要求组织部门认真落实干部政策,并首次提出平反冤假错案问题。其实这篇文章是时任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胡耀邦组织撰写的。这就在具体问题上初步开始了改正错误、调整政策。此篇文章一出,在一个多月内受到了上万封群众来信的热烈支持。但是,时任组织部部长的郭玉峰还带着“‘左’倾路线的思维惯性”认为这是一个大毒草。这当然不是他的意见,实际上反映的是一些“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要把“四人帮”颠倒了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必须加强对负责干部管理的组织部门的领导,必须调整、充实组织部门的力量。因此,在叶剑英、邓小平、陈云等竭力举荐胡耀邦取代郭玉峰,担任中组部部长。面对“积案如山,步履艰难”的形势,胡耀邦上任后把平反冤假错案作为冲破“两个凡是”、拨乱反正的突破口,提出了与“两个凡是”针锋相对的“两个不管”,这有力地推动了落实干部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文革”中“四人帮”宣传的歪理谬论在当时还有很大的市场,干部的思想禁忌再加上中共中央三个专案组办公室对平反冤假错案也设置重重障碍,致使平反工作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对干部冤假错案的平反,特别是对一些重大冤假错案的平反,阻力很大。为冲破阻力,邓小平、陈云、李先念等作了许多工作,新闻舆论也积极地配合,有力地支持了胡耀邦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1978年一年,中组部直接办理和复查平反了130多名副省长、中央副部长以上干部的大案要案。[5][P498]大批在“文革”中被打倒的中央和地方的领导干部重新走上领导岗位。各条战线上具有干部身份的专家、劳模、先进工作者,恢复了名誉,逐渐走上了工作岗位。这就为后来大规模地平反干部冤假错案工作奠定了基础。
最后,全面解决平反干部冤假错案的遗留问题。由于“两个凡是”的错误干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以解放干部、落实干部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只是开了个头,真正大规模的平反工作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开展起来的。1978年9月17日,党中央批发《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决定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对于过去错划了的人,要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好改正工作。到十一月,全国各地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工作,已全部完成。1979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除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的以外,凡是多年遵守政府指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过群众评审,县革委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待遇。按照政治身份序列排列还有资本家、知识分子等都或早或迟地被恢复了劳动者身份。毛泽东说过:政治路线确定过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解决了政治路线问题之后,邓小平立即组织人事上的大突破,着手实施这一路线的干部队伍。先从中央做起,改选中央委员会;其次是省和地方都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和改组,清理“三种人”。中央于1982年、1984年连续发出《关于清理领导班子中“三种人”问题的决定》以及《关于清理“三种人的补充通知》。决定和通知强调,必须坚决把他们从领导班子中清理出去,调离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同时要严格区分“三种人”和“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这净化了组织,落实了政策,从而为执行落实改革开放政策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平反干部冤假错案的复杂原因分析
我们可以从平反干部冤假错案的曲折复杂过程中“窥豹一斑”,但是必须承认我们的党是一个具有自身纠错能力的党,是经得起胜利与挫折的,是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这也正是作为一个成熟性政党所必须具备的。其曲折复杂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僵化意识形态的障碍即僵化错误的社会意识形态及其“两个凡是”新发展
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的意识形态为其提供有利的“非正规性”规范。但是,意识形态的僵化滞后带来了社会发展和意识形态变革的时间差。因此,时间差的存在使僵化滞后的意识形态常常成为束缚和阻碍社会向前发展的力量。僵化滞后的意识形态及其新发展即“两个凡是”因缺乏创新和主动适应的能力丧失了其自身的魅力,同时也丧失了对社会各阶层的吸附力,致使中国徘徊状态两年时间差的存在阻碍了社会发展。因此,党需要及时改造僵化滞后的意识形态,及时整合社会日益离散的张力,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重新焕发活力。鉴于当时僵化空洞的意识形态环绕于政治的实境,国民急需要打破“万马齐喑”的政治语境。我们知道,政治路线是否正确,取决于思想路线是否正确,而思想路线说到底是个哲学问题。要冲破此种“壅闭伤国”的政治语境,就首先需要把政治路线当作哲学问题加以充分详细阐释。不言而喻的是中国急需要一场回归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常识正确轨道上来的思想解放大风暴。林彪、“四人帮”一伙的残余分子及其思想体系通过高度极权专制的余威仍震慑着国民的心理,使人不敢越雷池一步。在这种状态下,不管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确立与否,都必须把解放思想放在首位。历史上每次大飞跃都是以思想大解放为先导的。恩格斯在谈到18世纪和19世纪法国革命和德国革命的时候指出,每次都是哲学革命作了政治革命的先导。而这次也不例外,平反干部冤假错案就是以真理标准问题的哲学革命为前提的。只有大兴实事求是之风,真正解放思想,才能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思想的解放为平反干部冤假错案打开了缺口。
其次,人为因素的障碍即林彪、“四人帮”一伙残余帮派分子体系及其既得利益者
为攫取政治资本和获得政治报酬,林彪、“四人帮”一伙利用毛泽东所犯的政治错误竭力拉帮结派,排除异己,安插亲信,逐渐地形成自己的帮派体系,其目的就是阴谋夺权。1980年,邓小平在接受意大利记者法拉奇采访时指出,“四人帮”虽是少数,但是“他们也有一帮的,特别是利用一些年轻人没有知识,把帮结派,有相当的基础。”[6][P352]林彪集团毁灭、“四人帮”被粉碎后,虽然集团首领和“积极分子”被审查,但是在地方上其残余帮派体系并未彻底被肃清。由于受“四人帮”流毒的影响,有的同志,特别是有的做干部工作的同志,在落实党的干部政策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工作很不得力,对落实党的干部政策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仍然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还有抵触情绪,致使一部分有路线觉悟、有工作能力的干部还没分配工作,许多受审查的干部还没哟作出正确的结论,一些混进干部队伍的坏人还没有处理。长达十年之久的动乱,林彪、“四人帮”在各地留下的毒并非就能在短时间彻底地肃清还在肆虐。这些遗毒的存在与社会上的不良举动搅合在一起成为某些政治上、思想上的不安定因素。此外,还有一部分是文化大革命中提起来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在平反干部冤假错案过程中有些是阳奉阴违,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要注意。现在反对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的,还大有人在。他们基本上是林彪、‘四人帮’那样一种思想体系,认为中央现在搞的是倒退,是右倾机会主义。他们打着拥护毛泽东同志的旗帜,搞‘两个凡是’,实际上是换个,面貌来坚持林彪、‘四人帮’那一套。这些人大体上都是文化大革命中提起来的,是记得利益的。他们感到现在的一套对他们益处不大,所以对过去很留恋。”[7][P154]因此,这些致乱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就大大阻碍了干部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扰乱了工作部署,延缓了甄反工作的进程。
第三,领袖狂热崇拜的障碍即如何正确评价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及其作用
毛泽东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其领袖地位的形成是历史选择的必然结果。但对领袖的个人崇拜是必要的,也需要点个人崇拜,按照刘少奇的说法就是要提高领导的威信,但是过了头达到狂热程度的话就会起反作用,甚至会带来更坏的政治后果。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曾深刻地自省到:“由于毛主席的伟大功绩和崇高威望,在我们党内,从上到下,几乎都认为毛主席一贯正确,没有也不会发生错误。即使自己的看法和毛主席不同,也总是从自己方面检查,找原因。……长期以来,在我们脑筋里,的确形成了一个思想框框:毛主席说对,就对,说错,就错。人人都以毛主席的是非为是非。”[8][P881]因此,粉碎“四人帮”之后,党和国家面临着正确评价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晚年错误的重大理论问题。华国锋因缺乏理论敏感未能觉察到这个问题,致使其无法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此外,“文化大革命”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因毛泽东犯的政治错误而又错误被林彪、“四人帮”利用,因此,还要区别毛泽东的错误同林彪、“四人帮”的罪行。不这样,党和国家很多重大问题的解决便无从着手,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就扭转不过来。李锐先生在《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初版序言中对此曾说道:“粉碎‘四人帮’后,中国历史要解开新的一页,仍有两大难题待解决,即两个凡是和如山冤案。不批判‘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思想路线,不解决成千成万被定为反革命、反党分子的新老干部,自不可能出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新局面。这两大难题都牵涉到毛泽东,都同毛泽东晚年‘左’的错误思想及实践密切相关。”[9][ P6]因此,正确评价区分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以及区别毛泽东的错误同林彪、“四人帮”的罪行就变得可不容缓,要恢复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
最后,时间跨度大、牵涉面之广、彻底性之难
平反干部冤假错案不仅仅包括“文革”中被打倒的各个阶层干部,而且还包括历史政治运动中被打倒的干部。时间跨度大、牵涉面之广,彻底性之难,都给当时平反干部冤假错案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从时间跨度来看,平反干部冤假错案从“文革”中造成的干部冤案开始平反起,一直向前追及到建国前30年代的肃反运动。从纵向时间上来看经历了半个世纪,跨度比较长。从牵涉面来看,被打倒干部其家属子女还被株连连坐,打击面过大。因此,在平反干部冤假错案的过程中案件比较繁琐复杂。从彻底性来看,单从时间跨度和牵涉面来看,平反干部冤假错案的彻底性就很难,更何况当时还牵涉到很多既得利益者。至此,到1982年底,各领域内的干部冤假错案才算基本上清理完毕。
四、平反干部冤假错案对开启改革开放的贡献
在中国历史上,从混沌政治到清明政治的转换,一般都是从平反冤假错案开始的,而平反冤假错案又必然牵涉到平反一部分或一大批干部。全国有三百多万干部的冤假错案在1979年到1982年期间得到了平反,大批被平反的国家干部能够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新的建设社会主义高潮中去,使中国在短短十几年内拨正了社会主义大船的航向,并开辟了新的发展道路。正如胡耀邦任中组部部长时的机要秘书张耀光所说:“平反工作主要是在1978年,到1982年基本结束,有300多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他们对党、对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心存感激。”[10][P229]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平反干部冤假错案对开启改革开放的贡献功不可没,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平反干部冤假错案使得各级党和国家各级领导班子得到加强,调整了党内关系,恢复了党的活力,解决了“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实现要靠组织路线来保证”的干部问题。
大批干部的平反轮换调整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了组织上的准备。因为各个领域阶层被平反的干部特别是老干部重新出来工作,担任各级领导干部,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如邓小平所说,“解决组织路线问题,最大的问题,也是最难、最迫切的问题是选好接班人”。[11][P154]平反干部冤假错案的基本结束紧接着就是干部队的大改组、大调整。首先从中共高层改选,主要是指改选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委员,因为中国政治体制是党国体制。1977年8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大上产生的201名中央委员,到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产生的中央委员中,再次当选的只有90多名,没有进入新的中央委员会的100多人当中,除了几名逝世者和40多名进入中央顾问委员会的人以外,其余都是政治上难以适应。在党的十二大上产生的210名中央委员当中,有的是平反是得到解放的,有的是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凤”中采取抵制态度,有的是思想解放运动中有功绩的。其次是省委领导班子进行大调整。在1979年前后,各省领导班子进行大规模改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福建、广东、广西、贵州、陕西、云南、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的第一书记都是在1977年到1980年换的新人。上海在1976年10月大换班。“文革”中就任省委书记的只有赵紫阳(四川)、江渭清(江西)、白如冰(山东)继续留任。他们三人是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时担任省委书记的。省委书记撤换以后,省里的其他领导人随之大部分更换。在省委以下的单位,也随之进行了大规模的换班。对此,邓小平不无严肃地指出:“粉碎‘四人帮’两年半以来,我们已经基本上摧毁了‘四人帮’的反革命政治势力,调整和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党、政、军的领导权基本上掌握在人民可以信赖的干部手中,党、政、军的工作也基本上恢复了正常秩序。这是一个非常重大和来之不易的成就。”[12][P159]
2.平反干部冤假错案使得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逐步得以恢复和发展,靠制度来解决“接班人的问题”。
我国有着长达5000年的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实行的是人治,因而缺少民主法治传统。虽然我国在20世纪50年末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目标并不能一蹴而就,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带有封建专制主义的遗毒。问题恰恰就出现于此,十年动乱的发生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不健全,党的意志、党的领导人的指示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宪法和法律没有应有的权威。十年动乱期间饱受林彪、“四人帮”一伙人治之害的国民迫不及待国家能够早日实行法治。所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历史经验、拨乱反正、端正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路线的时刻,特别强调要发展民主,健全法制。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3][P10]当时虽然尚未使用“法治”而使用“法制”一词,但是显然是消除人治,实行依法治国,用制度解决问题。1980年,邓小平在回答意大利记者法拉奇的问题,即如何避免类似"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错误时说:“这要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14][P348]改革开放30年以来,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充分吸取了这一沉痛的历史教训,开始重视法制建设,立法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备,已经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中央在大力调整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同时,又作出了关于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决策,要进一步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要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要实现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健全干部的选举、任免、考核、监督、弹劾、轮换、离休、退休制度。这些都是重新总结巴黎公社以来国际和我国无产阶级专政历史经验的重大改革。它吸取了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既不能有政无党,又防止以党代政,既重视干部的骨干作用,又防止干部脱离群众,重视政治制度建设,以新“三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代替了旧“三制”(个人集权制、领导职务终身制和指定接班人制)。
3.平反干部冤假错案同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解决了大量党内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调动了干部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建国后,党在不同的时期为荡涤不同的思想完成不同的历史任务,继续沿用得心应手的以阶级斗争为惯性的群众运动手段接二连三发动了政治运动,如土地改革、“三反”和“五反”运动、反革命运动、抗美援朝、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反右派斗争、反右倾运动、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等。鉴于建设社会主义经验的缺乏和受国际政治环境的消极影响,党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出现一些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党的八大以前的政治运动基本上是正确的,后遗症不大。但党的八大之后,由于受国际上苏共二十大以及波匈事件的消极影响,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修正了八大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动了反右派斗争、反右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阶级斗争被严重的扩大化了。在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中,有55万人被划为右派分子。虽然从1959到1964年全国曾经先后分五批为30余万人摘掉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爆发,改造“右派分子”和摘帽工作陷入停顿,致使仍有25万人未被平反。在1959年的反右倾运动中,有三百几十万人被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据1962年甄别平反的统计)。“文革”发生后,林彪、“四人帮”一伙利用毛泽东对他们的信任,篡党夺权,清除绊脚石,摧残了大批的党员和干部,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可谓“积案如山”。尽管中央已经注意到株连是不妥当的,但未有措施予以有力地纠正和阻止,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致使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处于紧张的状态。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对此曾精辟地分析到:“用发动全民运动的形式解决党内的问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取的;把干部对某些工作某些决策的不同意见和认识上的差异无限上纲,说成是搞‘修正主义’、‘走资本主义道路’,视为敌我矛盾,进行无情打击和残酷斗争,更是极其错误的。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正是利用这些特殊的条件形成气候的。不难设想,如果不是粉碎了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那我们的党、国家、人民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遭受更大的灾难。”[15][P1212]粉碎“四人帮”后,中央开始注意到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摧残党员、干部队伍造成的严重后果,为使国家重新走上正轨,开始有计划地、分阶段地平反干部冤假错案,解决历史的遗留问题,有力地缓解了当时紧张的党内和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了干部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平反干部冤假错案从干部配备、制度保障以及积极性等三方面对开启改革开放作出了重大贡献,把“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大胆地放进新的领导机构里,使人民感到我们真心诚意搞改革开放”[16][P1168],逐步解决了“接班人的问题”,从而确保了使改革开放政策得以坚定地推行。
[1] 李爱军(1978—),男,河南新乡,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研究方向:现代化和改革开放研究。
[2] 邓小平文选(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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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5] 李济琛.千秋功过——邓小平与中国政治风云.光明日报出版社,1997.
[6] 邓小平文选(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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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戴煌.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工人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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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人民出版社,1982.
[12] 邓小平文选(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3.
[13]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人民出版社,1982.
[14] 邓小平文选(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3.
[15]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
[16]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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