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待遇:为善能否使人的命运变得更好?(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3:43:17
为善能否使人的命运变得更好?(二)
心是验证善恶报应的根本方便所在

其实,善恶报应并非象我们通常理解的那样仅仅是表面的名利的得失,而更根本的是内心的或者精神的得失(内外虽然互相影响,但常常并不一致)。正是从这个角度考虑,我觉得善恶报应不仅是确实存在的,而且是立刻就能应验,“如影随形”的。前面说善恶报应就如收债还债,那么,记账的是谁呢?毋庸置疑,那就是我们的心,准确些说,就是隐藏在我们心灵最深处的意识,也就是佛教所说的第八识阿赖耶识。也可以称之为神识或者识神,其实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灵魂。如佛教所说,人所造之业存在于神识(灵魂)之中,业分白业、黑业、无记业。白业就是善业,可比之为借出的债,黑业就是恶业,可比之为借入的债,无记业介于黑白、善恶之间,不形成债务关系,或者为纠缠不清、互相抵消之债。

把人所造之业比作债务,如果就外部的名利来看,造作善业现在失以后得,造作恶业现在得以后失,应当还说得过去,但如果从内在的心灵来说,就显然不恰当了:人做了善事,内心不会有“失”的感觉,反而会感到开阔、光明、充实、丰富、舒坦、有力,因而明显是得到了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我们可以把这种得到的东西看作是一种能量。那么,这就意味着为善必然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方面外部会失去一些看得见的、触摸得到的名或利,另一方面内心会得到一些看不见摸不着却能感觉得到的相应的能量。也就是说,一个人做了善事,内心那个具有意识的神(识神、灵魂)就会马上获得一个相应的补偿,这就是所谓“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但是,识神获得的能量,或者称之为补偿、报偿,一般并不会立即转化为外部的名利,而是常常会经过一段时间,甚至直到下世,或者通过某种方式转移给子孙,但只要处在六道之中,最后都有可能完全转化为外部的名利。这就是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善恶之报,远及子孙近及身”。

其实,根据佛教的观点,外部的名利不过是相对虚幻的东西,比较真实的还是内心的状况。因为决定一个人本质的,不是外部享有的名利,而是内在的心灵;决定一个人生活好坏的,不是正在享受的名利,而是心灵的状况;决定将来死后去处的,不是曾经享受的名利,而是灵魂所包含的能量,也就是德或者光。而且,要享受外部的名利,必然要消耗内在的能量。耶稣所说的“富人要进天堂,比让骆驼穿过针眼还难”,应当就包含着这一层意思。因此,那些虔诚的出家人和一般的修炼者,他们摒弃外部的名利,就是为了追求和积聚内在的“德”或者“光”,以求将来如基督教所谓进入天堂,或者如佛教所谓生入天道,甚至从轮回中解脱出来。那么,这样看来,我们一般所谓的报应(表现在外部的),不管是今世的还是隔世的,其实也都是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了;而且,如果执著于外部的报应,那就说明内心仍然处在迷暗之中,还没有体悟到“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道理。

关于“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大量的濒死体验非常有助于说明这个问题。在中国,许多曾有过濒死体验的信佛人都说当时看到了佛或者菩萨来接引,而在西方,许多有过濒死体验的基督徒却说看到了耶稣。难道不同信仰、不同国家的人死后灵魂的去处有不同吗?其实,濒死体验中人们看到的所谓佛菩萨或者耶稣,完全可能是人们心中所生的幻象!信佛的人,在临近死亡的时候,想到死后的可能的情景,意识中就会很容易地出现佛菩萨等形象;而对于一个基督教徒来说,他的意识中则会出现耶稣的形象。佛教对于人死之后的所谓“中阴身”的描述,也能够印证这种理解。所谓中阴身,即灵魂从脱离肉体到再次投胎之间(中阴境)的存在形态。佛教认为,中阴身是意生身,即意念是什么,外部的形态就会化作什么;中阴境的灵魂显现的或者“看到”的,都是意识自生的幻象。当然,意念善,灵魂所幻化的形象便善,意念恶,灵魂所幻化的形象便恶。佛教对于中阴境和中阴身的这种认识,从理性的角度考虑,我认为是有道理的。其实,在尘世的生活中,在人有肉身的时候,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高兴的时候、发怒的时候,形象不是也会随之变化么?同样的风景,当心情不同时,我们的感觉不是也会截然不同么?同样一个人,当我们对他的看法突然改变时,他的形象在我们的眼中不是也会骤然发生改变么?由于我们对于所谓“客观存在”的坚信,我们往往会忽视了意识的影响,其实,世间哪里有真正客观的事物呢?所谓“客观”的事物,难道不都要经过我们的意识才能为我们所认识么?而经过了意识“过滤”的“客观”事物还可能是客观的么?人和猫狗眼中的同一个事物能是相同的么?六祖慧能说“不思量,性即空寂;思量即是自化。思量恶法,化为地狱;思量善法,化为天堂。”——信哉斯言!生时死后,莫不如此!

当然,所谓“思量恶法,化为地狱;思量善法,化为天堂”,并不是说意念恶,外部便会遭遇困厄或者灾难,意念善,外部便会福运临门(当然也不排除这种情况的发生),而是说,意念恶,即使外部拥有幸福的一切条件,心中也会饱受烦恼仇恨的煎熬,犹如在地狱中一样;意念善,即使正处在一般人难以忍受的困境之中,心中也会感觉非常幸福,就跟置身天堂一般。也许有人会说,这种说法纯粹是自欺欺人。很显然,越是看重身外乃至心外的东西,受这些东西的影响就越严重,而越是看轻这些东西,受这些东西的影响就越轻微。一个光着身子的小孩,他从玩泥巴中感受到的快乐,恐怕是一个帝王身着整个帝国最贵重的衣服,斜躺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之中,享受从全国挑选出来的最美的美女们歌舞都难以比拟的。现实中,整体上确实存在着“享有的名利越多,实际生活就相对越好”的现象,所以人们也总是把外部所能享受的地位财富看做一个人命运好坏的基本标志。但是,这也只能说明:一般人都是很重视外部的财富地位的。正因为这样,享有外部名利的多少自然也就能决定他们实际的生活状况。不过,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无数的例子却向我们证明:生活的好坏并不必然与财富地位相关。不然,我们如何理解释迦牟尼、赫拉克利特等大量放弃王位而宁愿过艰苦的隐居生活或者普通贫民生活的事情?显然,一个人,如果他重视财富地位这些外部的东西,他生活的好坏就与这些东西紧密相关,如果他不重视这些东西,甚至能够看空这些东西,那么,他生活的好坏就很少或者基本上不受这些东西的影响,即使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也能享受比处在社会最顶层的帝王更好的生活!婴儿对于名利地位这些外部的东西是最不敏感的,因而,再怎么微不足道的东西,譬如一个笑脸、一个古怪的表情、一句听不懂的话,却都可能让他感受最强烈的快乐,所以老子说“复归于婴儿”。

归根结底,生活的好坏只能根据内心的感受来判断,自然地,善恶的报应也就理应报应在心上。凡是善的行为、言语、意念,必然会立马在心中产生善的反应,使内心感觉丰富、充实、开阔、光明、踏实、有力、轻松、快乐;凡是恶的行为、言语、意念,必然会立马在心中产生恶的反应,使内心感觉空虚、昏乱、烦恼、不安、虚弱、压抑、痛苦、焦虑。总之,身、口、意所造的善业,必然会使心灵感觉有所收获,相反,身、口、意所造的恶业,必然会使心灵感觉有所缺失。每个人的心虽然各不相同,但在每个人心灵的最深处,却都有一个相同的成分,那就是被认为是心之本体或者道德本体的“良知”或者“良心”,也就是康德所谓的让人“赞叹和敬畏”的“内心的道德法则”。正是这个内心的道德法则,也就是良知,使得我们能够辨别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不应该的,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凡是符合内心这个道德法则的,便是我们所认为的应该的,也就是古人所说的“义”;凡是不但符合内心的道德法则,并且超越了这个道德法则,以至为了他人或者整体利益而牺牲自己利益的,便是我们所认为的善的,近似于古人所说的“仁”。义念义行必然会培养心中的浩然正气,善念善行必然会在心中产生美好幸福的感觉(如果不是这样,那只能说明所思所行并非真义、真善)。

不过,从较长的时间跨度来看,善行并不必然会带来幸福,有时甚至相反。而且,善良的人常常也并不就是幸福的人,反而很多时候是忧郁和痛苦的人。其原因,我认为至少有两点:其一,善行常常会招致外部的恶报,给为善者的生活带来困难,使为善者的心灵遭受打击;其二,古代许多民族都有关于人有两个灵魂的说法,这两个灵魂,一个属天,一个属地,一个代表共性,一个代表个性,一个象征光明,一个象征黑暗,一个是灵性的来源,一个则与肉体有关,一个可以出离身体,自由去来,一个则只能呆在身体周围,守护肉体(我分析,这两个灵魂应当属于一个整体,人死之后,属天的那部分力量大,灵魂便上天,属地的那部分力量大,灵魂便入地,力量相平衡,灵魂便留在地面)。这暗示了人心灵中存在的两个矛盾的方面。这样,一个人做了一件善事后,一旦善行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善报,甚至正好相反,心灵中代表个性和黑暗的那部分便会凸显出来,这时候就会感觉后悔,就会认为不该为善。心灵中的这两个矛盾方面的斗争便造成了人心经常的痛苦、烦恼和彷徨。为善产生的心灵的痛苦跟因为作恶产生的心灵的痛苦表面看来似乎是不同的,前者一般被看作是对灵魂的考验和磨练,后者则往往被认为是对灵魂的惩罚和警戒,但实质上它们却都是同一个原因造成的,那就是心灵中良心和自利之心的斗争!

总之,为善有时带来的一些如忧郁、痛苦等比较负面的心理现象,并不是为善的结果,而是心灵中原本存在的自私一面的出现引起的,或者是因为对于大量善不得善报,恶不得恶报的现象而进行的人性和社会反思引起的。也正因为此,一个现实的、喜欢进行道德思考的人往往更容易忧郁和痛苦。而为恶所带来的痛苦、不安等,则是因为作恶者心中天然存在着的良知觉醒的缘故。一个人如果做了恶而感觉不来多少痛苦和不安,那就说明这个人要么正处在疯狂之中,要么作恶太多成了习惯,以至对于作恶所带来的各种负面感觉已经麻木,要么曾经受过较大的打击,“心死”了,以至作恶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游戏,一种追求刺激的举动而已。

作恶有时也会带来一些快乐的感觉,因为它至少满足了人心中黑暗自私的那部分的欲望。这种情况的出现,有时纯粹是做恶者因为内心的空虚麻木而借作恶来寻求刺激,有时则是因为通过作恶获得了期望得到的利益,有时则是因为通过作恶获得了比别人更高更强的心理满足,有时则是因为行为中包含着复仇(包括对整个社会的复仇)的性质。纯粹为寻求刺激而作恶所得的快感是表层的、转瞬即逝的。得到了不义之利的快乐更不会是真正的快乐,正如《麦克白》中麦克白夫人独白中所透露的:“费尽了一切,结果还是一无所得,我们的目的虽然达到,却一点不感觉满足。要是用毁灭他人的手段,使自己置身在充满着疑虑的欢娱中,那么还不如那被我们所害的人倒落得无忧无虑”。靠作恶来获得比别人更高更强的心理满足的人,是阿Q式的扭曲自卑的心理在作怪,一时的快感之后,等待他们的,除了内心的不安之外,就将是更深的自我鄙视。至于出现在有复仇性质的行为中的快乐,如果是针对仇人本身,其实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恶所产生的,因为复仇本身含着“义”的成分,是良心所并不排斥的,除非复仇的行为超过了它所应有的限度;而对于整个社会的复仇,必然会伤及无辜者,那么一时的快感之后必将是无休止的良心的惩罚。

综上所述,纯粹的善行并不会带来任何负面的心理感觉,纯粹的恶行也并不会带来真正的、持久的正面的心理感觉,相反,只有心灵的一定程度上的死亡,才能一定程度上抵消为善所带来的正面的心理感觉,以及作恶所带来的负面的心理感觉。人的内心总会表现于他的外表,所以,我们看到:真正善良的人总会给人以舒服、温暖、亲切等正面的心理感觉,让人感到“生”的支持,而心地邪恶的人则必然会给人以恐惧、阴森、隔膜等负面的心理感觉,让人感到“死”的威胁。孔子说:“仁者爱人”。爱人是内心寻求和别人融为一体的冲动,是代表共性的那个灵魂(或者良心)清醒活跃的表现,所以,淳朴的人、良心没有受到污染的人,总是更加善良、更加爱人的人。相反,邪恶的人总是与良心的一定程度的污染或者死亡有关,在一个相对良好的社会里,几乎每一个犯罪的背后,我们都可以追溯到犯罪者不同寻常的生活环境,以及曾经经历过的某些特别伤心的事件。

人因为为善而遭受的一些现实中的恶报,以及由之产生的痛苦,是锤炼心灵必不可少的,正如《圣经.约伯记》中所表达的,这是神对人的考验。经受住了这些考验,人的心灵就会脱胎换骨,灵魂就会得到升华。事实上,一个人越是期望和追求为善带来的好报,那就说明他的善行中包含着越多的自利的成分,从而也就越说明他的善行并非纯粹的善行。善行越是纯粹,越是不为人所知,它所带来的美好的感觉就越纯粹,而且这种美好的感觉也越是不易为是否得到了报答所影响。这样的善行,即使非常琐小,即使过去了很久,也会时不时地从我们的心灵深处浮现出来,让我们感到快乐,并给我们以力量,给我们以支持。人因为作恶而产生的心灵的痛苦,是冥冥中如上帝般的良心对人的拯救。能够从痛苦中醒悟过来,以实际行动自赎其过的人是有福的,他的心灵必会获得安宁和幸福。

当然,不管是为善所带来的心灵的痛苦,还是作恶所带来的心灵的痛苦,其结果也可能是心灵的麻木或者冷漠,冷漠是心灵接近死亡的一种状态,是心灵的严重疾病。相对于冷漠,痛苦的存在无疑是值得庆幸的事情。是心灵仍然富于生机的表现,痛苦常常就象是精神上的喷嚏,是正气和邪气的斗争,正气胜,则身体(精神)健康,邪气胜,则疾病降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5 18:36:01编辑过]李舟 发表于:2008-7-1 21: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