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五岁汪峰云盘:求各个朝代官员的分级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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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禄制度是古代职官制度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制度之一,俸禄水平的高低影响着官员的廉洁状况。明代官员
的俸禄是典型的薄俸制,历来有“最薄”之说。

汉承秦制,西汉时从万石至斗食佐史,共22级(一说21级),采取的是给谷制。禄秩与实物发放数的对应关系是(下注部分官职俸禄前后有变动,不一一注明,仅作参考):

1)万石:三公等(名录不抄了,下同),月谷350斛(注:1斛=1石),一年4200石;

2)中二千石:九卿等,月谷180斛,一年2160石;

3)真二千石:诸侯相等,月谷150斛,一年1800石;

4)二千石:郡太守等,月谷120斛,一年1440石;

5)比二千石:光禄大夫等,月谷100斛,一年1200石;

6)千石:丞相长史等,月谷90斛,一年1080石;

7)比千石:太中大夫等,月谷80斛,一年960石;

8)八百石:汉成帝时除,就六百石;

9)比八百石:谏大夫,俸禄不详,后除;

10)六百石:州刺史等,月谷70斛,一年840石;

11)比六百石:博士等,月谷60斛,一年720石;

12)五百石:县长,汉成帝时除。

13)四百石:大县县丞、县尉,月谷50斛,一年600石;

14)比四百石:五官侍郎等,月谷45斛,一年540石;

15)三百石:次县长,月谷40,一年480石;

16)比三百石:五官郎中等,月谷37斛,一年444石;

17)二百石:县丞、县尉等,月谷30斛,一年360石;

18)比二百石:月谷27斛,一年324石;

19)百石:御史属等,月谷16斛,一年192石;

20)比百石:不详,后除;

21)斗食:月谷11斛,一说每日1斗2升;

22)佐史:月谷8斛,另一说佐史也并入斗食中。


东汉时禄秩变化不大,从万石到斗食佐史共17级(或16级),但给付方式改成半钱半谷,东汉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月钱9000,谷72斛;真二千石月钱6500,谷36斛;比二千石月钱5000,谷34斛;千石月钱4000,谷30斛;六百石月钱3500,谷21斛;四百石月钱2500,谷15斛;三百石月钱2000,谷12斛;二百石月钱1000,谷9斛;百石月钱800,谷4斛8斗。另外,两汉的节日赏赐实际上成为常俸外的加薪,如《汉官仪》中记载仅“腊赐”一项为:大将军、三公各钱20万、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进、侯15万,卿10万,校尉5万,尚书3万,侍中、将、大夫各2万,千石、六百石各7千,虎贲郎、羽林郎3千。《通典》记载在立春之日赐文官司徒、司空帛30匹,九卿15匹,武官太尉、大将军各60匹,执金吾、诸校尉各30匹。

唐代官员从政府那里所得的俸禄包括禄米、土地、俸料三大项。
(一)禄米。《新唐书·食货志五》云:“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文武官给禄,颇减隋制,一品七百石,从一品六百石,二品五百石,从二品四百六十石……”递至从九品为30石,都是每年供给一次,外官无禄。至贞观初年,中书舍人高季辅建言:“外官卑品贫匮,宜给禄养亲。”此后,规定外官比京官低一等给禄,一品以50石为一等,二品三品以30石为一等,四品、五品以20石为一等,六品、七品以5石为一等,八品、九品以2石5斗为一等。若无粟则以盐代禄。此外,百官在年终考核中得到上考者,可得到奖禄一季或一年。

(二)土地。在均田制度下,唐代职事官、散官、封爵、勋官等均可按品级受职分田和永业田。据《新唐书·食货志五》载,一品有职分田12顷,二品10顷,递至九品2顷,皆给百里内之地。诸州都督、都护、亲王府官二品12顷,三品10顷,递至九品2顷50亩。武官、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递至队正、队副80亩。此外,又有永业田,亲王100顷,职事官一品60顷,郡王、职事官从一品50顷,国公、职事官从二品35顷,县公、职事官三品25顷,递至九品2顷。上柱国30顷,柱国25顷,上护军20顷,护军15顷,散官五品以上给同职事官。如果职事官被解免者,则追回田亩,若被除名者,则仅受口分之田,若袭爵者,不另给田亩。这些规定,只是政府的一种限田措施,并不能实授其地。不过,《食货志五》说:“凡给田而无地者,亩给粟二斗”。但从白居易的《问议百官职田》看,唐代官员从政府那里所得土地收入主要还是靠职分田。职分田一般按每亩收六升的租率出佃,所谓“依品而授地,计田而出租”。

(三)俸料。唐代官员的俸料制是唐高宗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制定的。所谓俸料,包括月俸、食料、杂用,职事官又有防合或庶仆(一品至五品有防合。一品防合96人;六品至九品有庶仆,六品有庶仆15人)。这套内容复杂的俸料制,至唐玄宗时才合为一项。《新唐书·食货志五》说:“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令百官防合、庶仆俸食杂用以月给之,总称月俸”。唐代官员的俸料法定额数与实际收入往往差别很大,这在地方官尤其为甚。其俸钱的来源有几个方面,或以公廨钱充,或以户税充,或以青苗钱充等等。

隋唐五代的官员,按规定到了七十岁是要退休的,称之为“致仕”。官员请求致仕叫做“乞骸骨”。如果不满七十但疾病缠身者,也可提前要求退休。反之,若精力充沛,体魄健壮者,虽年过七十也可继续留任。五品以上官员退休,本人应直接上奏皇帝批准,六品以下退休者,则只要尚书省按规定统一办理即可。致仕之后,若有特殊需要,也可再度出仕。

官员致仕时可享受一定的待遇,据《唐会要·致仕官》说,有的可以加官一级,有的只是换了一个官名而品秩并未改变(致仕后,例晋一级,至宋代才成为制度)。在经济待遇方面,五品以上者致仕,终生可以享受半俸,特例可给全俸。六品以下者,旧制前四年给半俸,天宝时令给至终身。此外,三品以上致仕者还享受朔望听朝参,其班列在本品现任官之上,以表尊崇。这些制度和规定对于鼓励官员退休是有一定作用的。


明代的薄俸制,严重影响了明代的政治生活,造成廉吏难支、贪风不息 等恶果,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明代俸禄制的形成
明代俸禄以品级制度为基础,其共分为十八等,实行年
俸、月俸双轨制。明代官员俸禄制度的确定最初始于洪武四
年(1371年)。是年,明太祖命中书省、户部制定文武官员的
俸禄标准,规定:“正一品九百石,从一品七百五十石,..正
九品六十石,从九品五十石。省、部、府、县、卫、所、台宪诸司
官验数月支。” 作为俸禄制度的补充,明初沿用历代做法,
“听武臣垦荒为业,文吏悉授职田”。 洪武十三年,重定内外
文武官岁给禄米、禄钞之制,“制赐百官公田,以其租入充俸
之数。公、侯、省、府、台、部、都司内外卫官七百六十人,凡田
四千六百八十八顷九十三亩,岁人米二十六万七千七百八十
石”。0明太祖在给户部的敕书中指出:“稽古建官,略知等第,
其依品级次第.. 朕观古今之无品也,则以禄为式,是尚质
量也,惟魏之定品是尚文也。其与文质之道,虽华朴之有殊
亦模范之可径,守之不紊,履之不烦。今之任官烦资,食禄法
品,勒石昭示,命户曹司之,毋紊轻重之条,依期而给与之,斯
之公良哉,故兹制谕。”④这一年,明太祖普遍增加了俸米岁
额,从五石到二百石不等。同时,因“大明宝钞”的发行按官
品增加了禄钞这一项目,所增加的禄钞从3O贯到300贯不
等:正一品至从四品均300贯;正从五品150贯;正从六品90
贯;正从七品60贯;正从八品45贯;正从九品3O贯。史载:
“洪武时,钞一贯,抵米一石。”⑤随着政权的逐步巩固和经济
实力的不断增强,明政府有条件改善官员的待遇,增俸的范
围开始扩大,幅度也大为提高。综合洪武时期来讲,此次官
俸定制应是官员生活较为宽裕的一个时期。
明代官俸制度的最终确定乃是在洪武二十五年。先是
对公、侯、伯的俸给制度进行改革,“令公、侯、伯皆给禄米,论
功定数,责成他们各归旧赐田于官”⑥,废除了明初“勋戚皆赐
官田以代常禄”⑦之制;其次,把核定官俸与文武官员的品、
阶、勋相结合,根据官制统一按月发放官俸,规定:“正一品月
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石至三十五石,从
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
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
九品递减五斗,至五石而止。” 这次俸禄改制与洪武十三年


大清朝官员俸禄
清代发俸银与禄米两种,按不同身份和职司可分为八大系列。每年春秋两季发给,春季以正月二十为限,秋季以七月二十为限。

1、宗室封爵:
顺治元年,始定诸王、贝子、贝勒、公俸禄。摄政王3万两,辅政王1.5万两,亲王1万两,郡王5千两,贝勒2500两,贝子1250两,镇国公、辅国公625两;顺治七年又加给禄米。后几经调整,最后确定为(一说禄米均减半):
亲王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
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
郡王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
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
贝勒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
贝子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
镇国公岁俸银700两,禄米700斛;
辅国公岁俸银500两,禄米500斛;
一等镇国将军岁俸银410两,禄米410斛;
二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85两,禄米385斛;
三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60两,禄米360斛;
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335两,禄米335斛;
一等辅国将军岁俸银310两,禄米310斛;
二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85两,禄米285斛;
三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60两,禄米260斛;
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235两,禄米235斛;
一等奉国将军岁俸银210两,禄米210斛;
二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85两,禄米185斛;
三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60两,禄米160斛;
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135两,禄米135斛;
奉恩将军岁俸银110两,禄米110斛。


2、公主、格格和额驸
固伦公主:居住京师则俸银400两,禄米40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1000两,俸锻30匹;
和硕公主:居住京师则俸银300两,禄米30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400两,俸锻15匹;
郡主:居住京师则俸银160两,禄米16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160两,俸锻12匹;
县主:居住京师则俸银110两,禄米11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110两,俸锻10匹;
郡君:居住京师则俸银60两,禄米6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60两,俸锻8匹;
县君:居住京师则俸银50两,禄米5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50两,俸锻6匹;
乡君:居住京师则俸银40两,禄米4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40两,俸锻5匹;
六品格格:居住京师则俸银30两,禄米3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30两,俸锻3匹。
固伦公主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300两,禄米300斛;外藩则俸银300两,俸锻10匹;
和硕公主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250两,禄米250斛;外藩则俸银255两,俸锻9匹;
郡主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100两,禄米100斛;外藩则俸银100两,俸锻8匹;
县主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60两,禄米60斛;外藩则俸银60两,俸锻6匹;
郡君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50两,禄米50斛;外藩则俸银50两,俸锻5匹;
县君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40两,禄米40斛;外藩则俸银40两,俸锻4匹。

3、世爵俸禄:
一等公岁支俸银700两,二等公685两,三等公660两,一等侯又一云骑尉635两,一等侯610两,二等侯585两,三等侯560两,一等伯又一云骑尉535两,一等伯510两,二等伯485两,三等伯460两,一等子又一云骑尉435两,一等子410两,二等子385两,三等子360两,一等男又一云骑尉335两,一等男310两,二等男285两,三等男260两,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235两,一等轻车都尉210两,二等轻车都尉185两,三等轻车都尉160两,骑都尉又一云骑尉135两,骑都尉110两,云骑尉85两,恩骑尉45两。还有不列等的闲散公255两,闲散侯230两,伯品级官205两,子品级官180两,男品级官155两,轻车都尉品级官130两,骑都尉品级官105两,云骑尉品级官80两。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给米1斛(一说半斛)。

4、文职官俸:
顺治元年按明例支给俸禄柴直,十三年裁汉官柴薪银,雍正三年(1725年)定在京汉官照俸银支给俸米。清代文职官俸计分十等:一品岁俸银180两,禄米180斛;二品155两,禄米155斛;三品130两,禄米130斛;四品105两,禄米105斛;五品80两,禄米80斛;六品60两,禄米60斛;七品45两,禄米45斛;八品40两,禄米40斛;正九品33两1.14钱,禄米33斛1.14斗;从九品兼未人流31两5钱,禄米31斛半。从雍正起,由于京官清苦,特支双俸(米除外),称“恩俸”。(一些高级大臣俸米也加倍支给)

5、外藩蒙古俸禄:
分九等:汗岁支银2500两,缎40匹;亲王2000两,缎20匹;世子1500两,缎20匹;郡王1200两,缎15匹;长子、贝勒各800两,缎13匹;贝子500两,缎10匹;镇国公300两,缎9匹;辅国公200两,缎7匹;札萨可一等台吉100两,缎4匹。又,科尔沁部亲王照汗例支俸,赐有达尔汉号者岁支银20两,锻4匹。轮值充当乾清门行走者有专门俸银:一等台吉100两,二等台吉80两,三等台吉60两。加有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世爵的,照八旗世职,减半给俸。另有一部分蒙古官员,比照八旗武职减半给俸。

6、回爵之俸:
主要是编入札萨克的哈密、吐鲁番两地之王公、台吉。最高的郡王岁支银800两,辅国公200两,一等台吉100两,二等台吉80两,三等台吉60两,四等台吉40两。又有不列等的内大臣,照八旗减半支俸,侍卫照八旗支俸。还规定每俸银1两,兼支米1斛。

7、八旗绿营武职:
京师武职为:一品岁俸银180两,禄米90石;二品155两,禄米77石5斗;三品130两,禄米65石;四品105两,禄米52石5斗;五品80两,禄米40石;六品60两,禄米30石;七品45两,禄米22石5斗;八品40两,禄米20石;正九品33两1.14钱;从九品31两5钱。
驻防八旗:一品(将军、都统)年俸银95.823/81.694两(分正、从),年薪银144两;二品(副都统)年俸银67.576/53.458两,年薪银144两;三品(城守尉、协领等)年俸银39.34两,年薪银120两;四品(防守尉、佐领等)年俸银27.394两,年薪银72两。
还有蔬菜烛炭银、灯红纸张银等名目。如绿营岁支所得如下:
提督(从一品)俸银81.693两,薪银144两,蔬菜烛炭银180两,灯红纸张银200两,合计605.893两;
总兵(正二品)俸银67.575两,薪银144两,蔬菜烛炭银140两,灯红纸张银160两,合计511.575两;
副将(从二品)俸银53.457两,薪银144两,蔬菜烛炭银72两,灯红纸张银108两,合计377.457两;
参将(正三品)俸银39.339两,薪银120两,蔬菜烛炭银48两,灯红纸张银38两,合计243.339两;
游击(从三品)俸银39.339两,薪银120两,蔬菜烛炭银36两,灯红纸张银36两,合计231.339两;
都司(正四品)俸银27.393两,薪银72两,蔬菜烛炭银18两,灯红纸张银24两,合计141.393两;
守备(正五品)俸银18.705两,薪银48两,蔬菜烛炭银12两,灯红纸张银12两,合计90.705两;
千总(正六品)俸银14.9**两,薪银33.036两,合计48两;
把总(正七品)俸银12.471两,薪银23.529两,合计36两。

8、新军俸禄:
清末新军月俸定制为:
总统官薪水银600两,公费银1000两,合计1600两;
统制官薪水银400两,公费银600两,合计1000两;
统领官薪水银250两,公费银250两,合计500两;
统带官薪水银200两,公费银200两,合计400两;
步工辎管带官薪水银100两,公费银140两,合计240两;
马队带队官薪水银100两,公费银80两,合计180两;
炮队带队官薪水银100两,公费银160两,合计260两;
步工辎队官薪水银50两,公费银10两,合计60两;
马队队官薪水银50两,公费银8两,合计58两;
炮队队官薪水银50两,公费银14两,合计**两;
总参谋官薪水银250两;
教练官薪水银100两。

由于薪俸偏低,自雍正起火耗归公,出现养廉银,至乾隆是时又有补充调整,实际成为一种附加的俸禄,数额大大高于正俸。据《大清会典》中所载地方官员养廉银一般为:总督13000-20000两,巡抚10000-15000两,布政使5000-9000两,按察使3000-8444两,道员1500-6000两,知府800-4000两,知州500-2000两,知县400-2000两。另如河道总督6000两(其中北河总督系直隶总督兼领,支银1000两),管河道员2000-4000两,漕运总督9520两,盐运使2000-5000两,盐法道2000-4240两。佐贰官也均有,但数目与正印官相差很远。京官由朝廷波出一部库银作为养廉银,但数目比地方官少很多,大多数人仍以正俸为主。

武官也有养廉银,如道光中有关绿营各级的养廉银数目如下:
提督:京师(巡捕营)800两,直省2000两,边疆(新疆伊犁等镇)2800两;
总兵:京师800两,直省1500两,边疆2100两;
副将:京师700两,直省800两,边疆1200两;
参将:京师600两,直省500两,边疆800两;
游击:京师500两,直省500两,边疆600两;
都司:京师300两,直省260两,边疆380两;
守备:京师240两,直省200两,边疆320两;
千总:京师140两,直省120两,边疆180两;
把总:京师100两,直省90两,边疆120两;
外委千把总:京师20两,直省18两,边疆28两。
参考资料: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146474.html

清代在中央朝廷任职的“朝官”、和在国都顺天府京师(北京)任职的“京官”,他们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俸禄”:此外还有照顾亲属的“俸恤”包括钱和米粮。官员的住房由政府按照级别分配,等等。

作为官薪,“俸”和“禄”是两种相互联系而又有所不同的概念:

“俸”是以银两为单位计算的,称为“俸银”;而“禄”是以粮食(米)的容量斛(大致等于5斗即半石)为单位计算的,称为“禄米”。

此外,官员的住房(官邸)也按照级别由政府分拨。官阶分为九品十八级,大致说来:

从一品文官,如六部尚书,所支取的“正俸”为180两白银,禄米180斛(每斛合今日新秤大约90斤);乾隆初年以后,朝廷给予双俸、双禄,多加一倍的那部分称为“恩俸”。

因此,从一品的俸银加上恩俸为360两白银,双倍禄米为360斛。一品官给住房20间。

正二品文官,如侍郎,所支取的“正俸”为155两白银,禄米155斛;正二品俸银加上恩俸为310两白银,双倍禄米为310斛。二品官给住房15间。

正三品文官,所支取的“正俸”为130两白银,禄米130斛:正三品的俸银加上恩俸为260两白银,若再加双倍禄米为260斛。三品官给住房12间。

正四品文官的“正俸”为105两白银,禄米105斛;加上恩俸为210两白银,若再加双倍禄米为210斛。四品官给住房10间。

五品“正俸”为80两白银,禄米80斛:加恩俸为160两白银,给住房7间。

六品的“正俸”为60两白银,禄米60斛;加恩俸为120两白银,六品官给住房5间。

七品“正俸”为45两白银,禄米45斛;加恩俸为90两白银,给住房4间。

八品“正俸”为40两白银,禄米40斛:加恩俸为80两白银,八品官给住房3间。

九品“正俸”为31两半银子,禄米32斛;加恩俸为63两银子,给住房3间。

清朝不同时期不同场合,官员的俸禄有所调整,有时变化幅度相当大。这里引录的只是一个大概的情况。

国于监的俸禄

国子监的主要教学人员是6名助教、4名学正和2名学录。这12名教员分别负责六堂,

具体指导各堂太学生的进修和自学事宜。助教的职责是帮助国子祭酒、博士传授儒家经典:

学正、学录都是助教的副职。学正协助博士讲学,并对太学生进行训导:学录掌管执行学规,

同时也协助博士讲学。国子监的教学任务主要是靠他们完成的,而起初却只评定他们的官阶是偏低的“从八品”、“正九品”和“从九品”,级别与职责很不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