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丁相声 你不爱我了:桐城市、望江县、岳西县在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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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22 16:45:00    阅读次数:577]
桐城市“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汇报
自“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启动以来,桐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安庆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大力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规范化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市219个村(居)高质量完成了“三资”清理工作,镇、村签订了“三资”委托代理协议,“三资”代理中心全面投入运行,“三资”管理实现了市、镇、村三级联网,18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制度全部出台下发。
一、强化领导,夯实“三资”代理工作基础
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高规格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庆市委常委、桐城市委书记王强同志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颖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从纪委、财政、农委、民政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集中挂牌办公;制定下发了《桐城市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意见》,多次召开动员会、研讨会、协调会,下拔专项资金,强力推进;15个镇街道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上保障了“三资”代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扎实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清理”是基础,“代理”是关键。我市历时三个月,克服防洪防汛的巨大困难,全方位开展村级“三资”清理,成立了“清理工作组”45个,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以村(居)为单位, “三资”清理达到了100%;清理结果公示率达到了100%;全市未发生一起因“三资”工作而引发的上访事件,实现了“和谐”清理;达到了“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家底清查到位”的目标,得到了省市领导充分肯定,为全面推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组建“三资”代理中心。通过学习和借鉴外地的经验,我市“三资”代理不搞试点,坚持“整体推进”。
成立机构。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各镇街道要在“便民服务中心”内,设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5人,内设主任、副主任、审核会计、统管会计、资金会计等岗位;中心主任由镇街道纪委书记兼任,工作人员从由各镇街道从财政所、农经站抽调。目前,有6个镇街道(青草镇、范岗镇、吕亭镇、孔城镇、大关镇、文昌街道)在便民服务中心内设立了“三资”代理中心。对暂时组建“便民服务中心”未达标的9个镇街道,一律依托财政分局(所)建立了高标准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硬件达标。全市15个镇街道“三资”中心都拥有40平米以上的办公场所,有3台以上办公电脑、配备了打印机,全市统一制作了标牌,刻制了“三资”代理中心公章,中心人员挂牌上岗,办公经费由同级负担。全市统一制作的“‘三资’中心规章制度”标牌全部上墙。
截至11月25日,我市15个镇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全部投入运行;镇级累计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办公总面积达到1800平方米,新添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67台(套),触摸查询一体机1台。219个村(居)“三资”清理的帐、表、卡、册全部移交到各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由中心统一建账,统一审核,统一管理。基本实现了财务核算电算化、“三资”管理信息化、办公操作微机化。
三是搭建网络管理平台。按上级部署,我市与安徽新中大软件公司签约引进了“三资”管理软件,实现了村级财务计算机操作和网络监管。目前,村级“三资”数据全部录入,镇级“三资”中心电算化处理站点工作正常;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农委、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可以随时通过网络对219个村(居)“三资”进行查询、监管和分析指导,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各个层面的经济活动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从源头上建立了预防和遏止腐败的“防火墙”。
二、规范运作,提升“三资”代理服务水平
一是坚持原则。在代理服务中,我市始终坚持“主体不变”的原则,把“‘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和审批权不变”作为工作的前提,“三资”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平调、转借和挪用村级“三资”。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把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作为“三资”代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代理只是一种监督和服务,而不替代和剥夺”。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村级事务严格按照“流程化”操作。
二是建章立制。9月份,“三资”清理刚结束,我市就组织专题调研组,针对“三资”代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调研,先后召开讨论会十余次,发放征求意见表300多份;对过去组织、财政、民政、农委等部门出台的村级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桐城市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农村集体资金代理服务、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以及“‘三资’代理中心工作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报帐员制度、村级收入票据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和‘三资’代理工作纪律”。我市已将这些制度编印成册,发到了镇、村和每个具体操作人员手中。
三是强化培训。“三资”代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迅速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市集中时间对所有业务人员进行强化培训。8月18日,组织各镇街道“三资”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赴六安市裕安区参观学习,实地学习了城南镇“三资”代理的工作流程,观摩了平桥乡胡家渡村“阳光村务”的具体做法,为我市“三资”代理提供了直观的实践经验。11月中旬,我市又举办了为期4天的“三资”代理业务培训班,安排了资金代理、资产资源处置专场培训,邀请专家对“三资”软件操作进行“实机”辅导,市纪委主要领导到培训班作了专题报告,培训班还举行了结业考试。此外,各镇街道对村级负责人、村级报帐员进行了分级培训,参训人员达1200余人。
通过外出学习、分级培训、“实机”操作、考试过关,我市镇村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四是规范运作。资金代理“四统一”。 统一账户。取消各村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由“三资”代理中心统一开设“村级资金核算专户”。统一记账:村级收入、支出由“三资”代理中心统一管理,村级不设会计和出纳,只设1名报账员,每个月向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报账。统一审核:建立村级日常支出“备用金制度”:原则上每月以3000元为上限,日常收、支票据,由村、中心两级审核把关;建立村级大额支出“一签四审”制度,即:村级单笔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需经办人签字,村两委审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村(居)主任审批、“三资”代理中心主任审核,方可入帐。统一票据:按照“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行、以票管收”原则,村级经营性收入一律使用税务部门的专用收据,非经营性收入,统一使用市农委印制的“村级收入专用票据”;支出票据一律使用有税务登记签章的据证,杜绝“白条”入帐。
资源资产代理“三规范”。 申报规范: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村级资源、资产发生变更时,村报账员要及时将变动情况向“三资”代理中心报告,“三资”中心须及时做好台账变更,确保账物相符。程序规范:资源资产处置先履行“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后报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按“桐城市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实施办法”运作。处置规范:单个项目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资源资产处置,由村(居)履行民主程序报镇“三资”中心核查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单个项目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由村(居)委托镇“三资”代理中心公开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按5万元以下、5万-30万元、30万元以上三个档次,在履行民主程序后分别由村、“三资”中心、市招投标中心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三、强化监督,确保“三资”代理实效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为确保“三资”代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我市于10月份、11月份,先后两次分乡镇督查指导。市“阳光村务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各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实地查看了“三资”代理中心人员、岗位、场地、设施、经费的落实情况,详细询问工作中难点和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督查,有力地推动了“三资”代理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出台《桐城市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纪律》,建立问责制度,对“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将按“机关效能建设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连续两个月不进行账务处理的,由各镇街道纪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健全考核机制,把“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对镇街道实行年度考核。
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搞好“三资”代理工作,领导重视是的前提,清理到位是基础,建章立制的保证,现代科技是关键。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后,有效预防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流失,真正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当然,我市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正处在刚刚运行阶段,总体水平还不高,离上级的要求还不够,比起兄弟县、区,还有一定的差距,仍需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创新。
阳光村务暖人心   活力民主促和谐
——望江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010年12月6日)
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今年望江县在全县10个乡镇、134个村(居)推行“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三资”清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组建工作已全面完成,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运转有序,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全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中的一些做法与大家共同探讨和交流,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做法
(一)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工作开展。早在2009年,我县就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并明确高士镇为试点乡镇,组织高士镇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到金寨、休宁等地考察学习,随后高士镇于今年年初在全市率先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在省、市统一部署安排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后,我们确立“示范带动、逐步规范、分步实施、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确定了高士镇为全县“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试点乡镇,太慈镇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试点乡镇,赛口镇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试点乡镇。分别于6月、10月、11月在试点乡镇召开了3次现场会,通过现场观摩、示范带动、相互交流等形式,大大推进了全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非试点乡镇在工作中也实行试点先行的做法,在本乡镇确定试点村,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向本乡镇其他村全面推行。高士镇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试点中,仅用3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全镇16个村(居)、9个圩口的“三资”清理工作,并在年初村级集体土地发包、村部建设、闲置资产盘活和处置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县其他乡镇也在“三资”清理上积极探索出由“村账乡管”向“组账村管”延伸,把“三资”清理的触角延伸至自然村和圩口,使清理工作更加全面具体,不留死角。太慈镇采取“统一公示、统一选举”的做法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各村在规定时间段推选出监委会候选人,报乡镇党委和纪委审批后统一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统一选举。全县其他乡镇纷纷仿照太慈镇的做法,明确统一的村监委选举日,不仅提升了村监委的形象,而且扩大了社会影响和知名度。赛口镇细化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和程序,绘制了18个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并制匾上墙。全县许多乡镇和行政村也纷纷将流程图印刷成彩色小册子,发放到农民手中,自觉接受监督。实践证明,试点先行既可实现重点突破,减少工作阻力,又可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赢得干群支持。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县“阳光办”印发了4000余份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宣传明白纸,张贴到各村民组集中区,发放到农户家中,对外出务工人员也采取信函方式邮寄到本人手中。望江廉政网专门开辟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为加强互动沟通,县“阳光办”编印工作简报14期,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传达到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从面上指导全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县还对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成果进行集中报道,《望江县虎山村“三资”镇管赢得民心》、《望马楼村“组资村管”》、《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一“村监委”发挥大作用》、《“小纪委”监督村务作用大一一望江县134个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等20余篇宣传报道先后被《安庆日报》、《安徽日报》、《中国日报》等主流媒体和省、市网站所采用,扩大了社会影响,为我县 “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分类指导,勤于督查,确保整体工作进度。我县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抓两头、促中间,实行分类指导,加大督查力度。县“阳光办”组织人员对工作进展较快的乡镇和行政村进行一般性定期督查,对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乡镇和行政村实行不定期重点督查。7月和8月份,先后召开了两次“三资”清理工作推进会,通报督查情况,针对各乡镇督查中出现的问题逐一点评,提出针对性的意见,督促各乡镇及时补缺补差。制定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示范点、联系点制度,精心打造了高士村、金堤村、新岭村等10个县级示范点,确定了北门坦村、麦元村、幸福村等10个难点村为县级联系点,由县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挂帅,点对点督查。各乡镇也确立了各自的示范点和联系点,这些难点村经过县、乡两级的重点关注、强力指导,基本能跟得上进度、完成了任务,确保了全县工作目标的实现。在今年“三资”清理的关键时期,正值我县汛期来到,在全县上下全力投入防汛抗灾的形势下,县“阳光办”及时采取相应对策,督促各乡镇、行政村做到防汛抗灾和“三资”清理两手抓、两不误,从而确保了9月初全县“三资”清理工作顺利完成。为保证清理效果,县“阳光办”还组织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回头看”。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清理资金资产3.4亿元,资源性资产90余万亩,债权1.1亿元,债务1.5亿元,基本做到了情况明、家底清。
(四)加大投入,构建网络,切实提高电算化水平。为顺利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今年我县财政拨付了30余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业务培训、会议支出和设备添置。5月份,我县邀请了省农业委有关专家,分两批对全县各乡镇财政所“零户统管”会计和各行政村(社居委)文书进行了一次“三资”清理培训,培训人数达200余人。11月4日至6日组织了为期3天的“三资”管理软件培训工作,对全县10个乡镇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业务人员进行了强化培训。11月30日我县隆重举行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信息化设备发放仪式,为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配置了两台专用电脑和一台触摸一体机。目前,部分乡镇已完成“三资”电子账目录入工作,人民群众已能通过摆放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电子触摸屏进行相关查询,其他乡镇也加快了“三资”电子账目的录入速度。县财政部门购买了专用服务器,现正与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电脑进行联网,今年底各乡镇“三资”电子账目录入完成后,即可实现全县“三资”网上实时监控。
二、主要成效
我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过去,由于家底不清,监督不力,村干腐败并不少见。现在实行“阳光村务”,村干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下,在村级事务流程图规范下,以权谋私的空间大大缩小,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我县在“三资”清理工作中,也查处了一些违纪案件,如高士镇双金水区和西湖水区,过去由于缺少监管,财务审批非常混乱,镇纪委经多方调查核实,掌握了这两个水区负责人违纪事实,免除了二人职务,全镇反响强烈,取得了“查处一例,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阳光村务”突出了透明、公开、民主的特点,因此党群干群之间隔阂得到很大消除,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工作比以前更好做了。例如,华阳镇的古港社区在这次县经济开发区南部片区的拆迁中,社区两委和社区监委针对社区居民最关注的宅基地分配问题,进行“阳光操作”,制定了宅基地分配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图分配宅基地,社区监委也加强了监督。到目前为止,该社区共发放拆迁安置准建证280户,已安置150户,做到了和谐拆迁、人本安置,群众对此都很满意。
三是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实行“阳光村务”,保障了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和完整,资金、资产的利用率及资源增值率明显提高。如高士镇虎山村团湖圩是村里唯一的一座千亩以上圩口,堤坝年久失修,今年村两委和村监委通过“四议两公开”方式集中连片400亩土地作为村以圩养圩的经营性资源,按照农村集体资源项目发包流程召开招标大会,现场公开竞标,最后以每亩360元的高价成交,是以往零星发包价格的两倍多,不仅有效解决了修堤设备更新费用问题,还为该村节余了4万多元集体资金。据初步了解,全县通过“三资”清理,对资产、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行公开发包,不仅有效地保护了资产、资源,而且实现了资产、资源的有效增值,全县134个行政村(社区委)的资产、资源通过公开招投标,每年可新增集体资金3000余万元。
四是促进了基层民主管理。“阳光村务”给基层百姓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搭建了平台,村监委积极履行职责,在村级民主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让普通村民也能做到“信息早知道、情况早反映、意愿早表达、工作早参与”。如赛口镇龙赛大道年久失修、坑槽成片,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沿途各行政村、社区的村两委和村监委及时提议对道路进行改造,并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议事形式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现如今一条总投资560万元的龙赛大道雏形已现,竣工在即。在今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我县各乡镇行政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的方式组织实施了520万方土方工程建设,群众出劳出资5000余万元,为全县明年防汛抗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县将借这次会议东风,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督促各乡镇于本月底前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在乡镇为民代理服务大厅安排专门人员接待群众查询,指导群众操作。同时完善服务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县“阳光办”将定期对各乡镇信息化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通报。二是继续组织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回头看。成立工作组对全县前期“三资”清理、村务监督委员、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等工作再进行一次回头看,进一步查找问题,找出差距,督促整改,补缺补差,督促各乡镇按质按量完成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三是狠抓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措施,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建立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及时通报了解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建立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每半年向县“阳光办”报告一次“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年终报送专项工作总结,真正让“阳光村务工程”成为全县农村和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廉政工程、民心工程。
突出关键    典型引路
高效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中共岳西县委
(2010年12月6日)
省、市启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以来,我县迅速行动,稳步实施,并积极探索创新,“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促进了岳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进一步摸清了家底,村干和村民在了解本村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今后发展增强了信心;改变了村级资产、资金、资源台账不全、管理不到位局面,集体资产、资金得到规范管理,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增强了村级干部法纪意识,在村级事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方面均有章可循;促进了社会和谐,消除了村干与村干、村干与村民之间的误解和矛盾,融洽了干群关系,信访量明显下降。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注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在各乡镇、村主要路口和人员集中地区张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浓厚氛围;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有关政策、工作进展以及取得的成果全方位宣传,其中有许多稿件被人民网、新华网以及省纪检监察网采用。在抓宣传的同时,突出抓好学习培训。共开展各类业务培训30期,汇编县级培训资料1期。各乡镇党委统筹安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政领导、机关站所职工以及各村支部书记集中观看专题电教片,部分乡镇还通过自办节目反复滚动播放。近期,我们又组织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进行了为期六天的“三资”管理软件及财务培训。
二、突出典型引路,整体稳步开展。在该项工作启动之初,我们确定响肠、石关等2乡镇为试点乡镇,抽调人员驻点指导,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迅速掀起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热潮;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我县选择了基础工作较好的响肠镇进行试点,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农委、民政等部门多次下乡进村实地指导,通过试点找问题并及时总结完善,为各乡镇提供了样板和经验。同时,要求各乡镇注重树立村级典型,示范引路,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真正发挥示范点作用,我县两次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及乡镇有关人员到示范村、镇召开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现场会,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现场观摩、交流经验,极大地推进了全县工作进度。
三、狠抓关键环节,确保任务落实。一是抓好“三资”清理工作。严格对照“三资”清理七个程序,并在省方案基础上率先提出增加“估价”程序,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工作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求村清理工作小组非村“两委”成员达到70%以上,实行“开门”清理,从办公用品到村级集体资源,逐项清理,按实论价;公示期间专门下发通知告知群众查看公示,最后通过确认程序,真正做到让群众明白家底,了解情况。到8月底,全面完成了 “三资”清理工作,清理后全县188个村(居委会)货币资金比清理前账面数额增加93.63万元,资产实际价值比清理前账面价值增加10664.39万元,资源年收益比清理前增加26.6万元,债权实际数额比清理前账面数额增加206.95万元。二是抓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对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五统一”,即由县阳光办为其统一刻制印章、统一制作衔牌、统一制定工作制度和流程、统一配置专用电脑、统一安装管理软件;中心与188个村(居)签订了委托代理服务协议,统一购置安装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软件,全面实现了对村级“三资”电算化管理。三是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和规范运行。在建立过程中,我们严把“五关”,实行“五个统一”。“五关”即:严把职数关,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律由3名委员组成;严把提名关,对照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注意让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的人选进来;严把考察关,由乡镇组织考察小组对委员候选人进行审查考察,形成综合考察材料报乡镇党委批准后,再进行选举;严把选举关,确保选举合法有效;严把确定关,委员选举产生后,村党组织根据多数党员群众的意见确定一名主任委员,并张榜公示。“五个统一”即统一选举程序和选举日、统一制作衔牌和门牌、统一刻制印章、统一制定工作制度和流程、统一工作报酬。通过这些有力措施,9月份全县188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部顺利建立,且做到了“六有”,即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工作制度、有会议记录、有办公场所,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了规范、有序、高效运转。四是抓好村务流程化管理工作。从2009年起,我们就在全县推行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对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和程序予以规范,并出台了党员议事会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等一系列“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配套制度。在抓村务流程化管理工作中,我们认真总结已取得的经验,结合省、市要求,重新制作印发了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村级事务管理手册,进一步了规范村级事务,使其严格按流程管理并逐步走向规范。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高效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清产核资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组、村务流程化管理制度和村级组织建设工作组、督查组等四个工作机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们在充分调研、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结合省、市精神,先后出台了《岳西县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岳西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并将省、市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度等集中编印成册下发到各村(居),为我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确保财政投入。我们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目前,已为24个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配备了专用电脑,购置安装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软件,统一制作了制度、牌匾、印章、会议记录本;正在组织对24个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设置触摸屏电子查询系统,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12月15日前将全部调试安装完毕。四是狠抓督促检查。我们将督查工作贯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始终,实现督查常态化,全面提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质量。另外,我们还印发了有关文件通知,明确提出六项要求:一是针对“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二是成员单位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责任,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三是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四是做好“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五是加强对难点村(居)指导,及时补缺补差;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并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我县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兄弟县(市)许多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督查,抓实抓细,全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圆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