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云社天津2017年门票:中国妇女缠足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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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缠足的历史

 

中国封建社会对女性的摧残莫过于惨烈的缠足。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一种病态的审美。女性一双小脚一旦形成,一生的幸福从此被葬送。

1、缠足起源

缠足的起源,有始于隋、唐、五代之说,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一般认为缠足大约始于五代末或宋初。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湎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一说睿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宠爱。李煜诏令筑高六尺的金莲台,饰以珍宝、绸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跳舞时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加美不胜收了。时人竞相仿效,逐渐风靡整个社会。

   

    2、传播和发展

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其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说明北宋确已出现缠足习俗。缠足风俗由北方传到南方,大约在宋室南迁之时。到南宋末年,缠足已比较多见,“小脚” 甚至成为妇女的通称。女子缠小脚的行为在南宋走向泛滥是由当时极其不正常的社会形势和文化氛围所决定的。但当时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并且宋代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还不至于到后世伤筋动骨那么厉害。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对汉人的缠足习惯持赞赏态度。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不缠足者仍很多。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

满清统治者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禁止,但并未奏效,康熙七年(1668年)罢禁,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这一时期,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男性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大脚婆”是很难嫁出去的。“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致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  3、缠足方法

缠足也称裹脚、裹足、裹小脚、包小脚。是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

缠足一般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起初,缠足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实行。缠足前先要准备好各种用具,包括裹脚布、针线、棉花、木盆、温水、剪刀、明矾等。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用裹脚布一层一层包裹。裹脚布为棉织品,宽三寸,最宽不超过三寸五分,最窄不少于二寸五分,长七尺左右。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有的甚至终身肌肉糜烂),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从正面看脚底,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缠足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使女性从小就要经受无比的痛楚。民间谚语说得好:“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

妇女缠上小脚后,一辈子不能离开小鞋。小鞋一般为绣花鞋,有软底睡鞋、莲花底鞋、梅花底鞋、暗藏香料的贮香鞋等多种,面料有绸缎的、布面的。由于小鞋的鞋底都是向上弯曲的,又被称为弓鞋,有一种在鞋底弯曲处安置小金铃的金铃鞋,行走时叮当有声,人未出现,清韵先闻。

4、“金莲”称谓的由来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另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均指的是舞台形象。

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为百姓所接受。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常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莲”前加一个“金”字,也当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再后来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5 、缠足流行的社会根源

一是道德理由:缠足的习俗在旧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现。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用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又如《女儿经》中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二是审美理由: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赏玩小脚成为癖好。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周作人作于1925年的《拜脚商兑》一文中曾引了北京《晨报》上的一篇短文《小脚狂》:“我又遇见了一个美人,真是娇小玲珑,十分可爱!我看见她那一对金莲,再小也没有了。走的时候扭扭捏捏,摆摆摇摇,真个令人销魂!我瞻望了一会儿,恨不得把她搂在怀里接吻,但是她往北了”。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使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算脚了,成语“品头论足”有议论妇女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金莲”、“香钩”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尖弯香软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三是生殖理由:小脚可以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缠足以后足的形状成畸形,当足部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走路时每走一步就会牵动腰髋部,长此以往,使妇女的腰髋部发达,影响骨盆,对妇女的性以及生育都产生影响。

 四是统治者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在五代以前虽然也有过缠足的记载,如“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等,但大概是指把脚裹小一点而已,使步态轻盈优美,起舞时婀娜多姿,而并未折骨缠裹。裹脚风俗的形成与统治者相关。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至上,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强调秩序,塑造权威,维护皇权与男权。汉代才女班昭在《女诫》中曾提到:“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可见,在中国历史上,男性的刚强在本质上就是以女性的柔弱为衬托的,所以,当时的男性潜意识必然迫使女性走向更弱势的地位。女性在缠了小脚之后,因行走不便只得轻抬步、微扭腰(所谓的莲步姗姗)而尽显柔弱,因不能轻松随便走动只得好好呆在家里相夫教子,做一个娴静的贤妻良母。这与封建王朝政权渴望的秩序是相符的,更是逐渐走向极端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境界。

6、反缠足运动及缠足风俗的结束

从公元960年的宋朝初年,至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缠足恶习风行千年。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反缠足。到了清末,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征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成立天足会,推行反缠足运动。北伐军北进时沿途都颁布了有关放足和禁止缠足的告示,还教妇女们唱放足歌:“缠足真可怜,受尽苦中苦,身体不安全,弱人种,妨工作,放足莫迟延。眼见中华人强健,男女都平权。”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然而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在1940年代以后。直到1947年,一位来自山东南部的妇女工作干部在延安面对妇女们热火朝天的生产和学习,叹息说,她们那里的妇女全部是小脚,甚至七八岁的女孩子也几乎都裹着脚。据统计,20世纪四十年代,缠足妇女仍占30%。20世纪90年代在池州农村还依稀看到80岁以上的缠足妇女。

(俞德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