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优秀青年:中国政府收入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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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收入几何?
作者:熊剑锋2011-11-15

我要评论中国政府的收入来源除了税收和社保收入之外,还存在着其他欧美国家所没有的收入来源:预算外收入、土地出让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编者按:福布斯中文网将在近期推出中国宏观税负系列观察文章,通过采访国内税负专家学者,以及展开国际比较,以求争论不休的中国税负问题越辩越明。
最近数年,中国宏观税负的高低一直是各界争论的焦点。学界普遍认为中国宏观税负偏高,而官方和一些学者则认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仍然属于偏低水平。
之所以会得出各种不同的结论,原因之一可能是对宏观税负的计算方式——财政收入/GDP这一计算方式的分子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计算口径。
在这一问题上,官方先后采取了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加上社保收入口径、税收收入加上政府型基金收入和社保收入等收入的IMF口径等。
要讨论中国的宏观税负,首先必须厘清一个概念,中国政府的收入来源到底有哪些?中外政府的宏观税负究竟应该如何比较?
据人民日报报道,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张斌的介绍,目前国内研究者将中国宏观税负指标分为大中小三种统计口径来衡量:小口径的宏观税负,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口径的宏观税负,指一般预算收入,即通常所说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两种口径已经逐渐为学界所抛弃。
目前普遍被专家和学者接受的是大口径的宏观税负,即全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除一般预算收入外,还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缴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
根据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计算,2009年,后四项收入分别为18335.04亿元、12780亿元、6414.65亿元、988.7亿元(包括电信企业重组专项资本收益600亿元),加上财政收入,全部政府收入合计约为107036.7亿元,大口径宏观税负约为31.4%。
这一计算方式和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社科院财贸所)2010年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接近。
报告指出,按照IMF《政府财政统计手册》标准,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以定义为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外收入、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社保基金收入,这构成全口径的政府收入。以此计算,中国全口径政府收入已经从1998年的1.73万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10.8万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也从1998年的20.4%上升到2009年的32.2%,上升了约12个百分点。根据报告,2007年至2009年,宏观税负水平分别达到31.5%、30.9%、32.2%。
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满燕云和中国人民大学郑新业教授则将政府收入划分为三个口径。其中大口径为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社保收入+预算外收入+土地收入。
在进行国际对比时,有两种计算方式应用的较为普遍: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 “税收收入+社会保险缴费收入”占GDP比重;另一项则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界定,政府收入包括四类:税收、强制性社会保障缴款、赠与、其他收入。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该手册将政府收入将政府收入划分为税收、社会缴款、赠与、财产收入、出售商品或者服务以及其他收入六类,其中社会缴款主要是指社保保障收入。
问题在于,欧美等国除了税收收入和社会保障缴款之外,并无其它主要收入来源,因而采取两种标准计算,其结果都相差无几。
但是这两种计算方式应用到中国时,其结果却相差甚远。原因在于中国政府的收入来源除了税收和社保收入之外,还存在着其他欧美国家所没有的收入来源:预算外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等。
而宏观税负衡量的是政府对社会财富的占有程度,如果采取OECD的标准来计算宏观税负并进行比较,并不能衡量出中国政府对社会财富的实际占有程度。因此,如果要客观的计算中国的宏观税负,不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政府收入的范畴是不完整的。
除了土地出让收入之外,还没有计算在内的还有制度外收入。制度外收入是指既不纳入预算内又不纳入预算外管理的收入,由征收主体自由支配、自行管理,几乎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其中主要来源于“三乱”收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各目繁多,秩序混乱。
这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的没有纳入预算内和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至今仍屡见不鲜。
对于预算外的这部分,学界估算,一般政府预算外收入大致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50%到60%。 今年关于财政收入的一个新闻是全年财政收入将超过十万亿元,实际上,早在2009年政府的全部收入加起来就超过了十万亿元。上述社科院张斌和财贸所计算的结果均高达10.8万亿元左右。
根据业内学者的统计,按照上述统计口径,据公开统计数据,2010年,政府收入来源中财政收入为83080亿元,社保收入18823亿元,土地出让收入29397亿元。除了土地收入之外的其他政府型基金收入为7388亿元。2010年中国政府收入不低于138688亿元,和2010年的401202亿元的gdp相比,宏观税负不低于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