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相声俱乐部: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的意见湘发[20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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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的意见

(2010年11月15日)

  湘西地区包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及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江永县,共39个县市区,在全省区域发展总体布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重大决策,深入推进湘西地区开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成就和重大意义

  1.主要成就。2004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湘西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奋力进取,湘西地区开发取得阶段性成效。区域经济连续5年实现两位数增长,2009年经济总量比2004年翻了一番,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脱贫致富步伐加快。过去6年,是湘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一个时期。

  2.基本经验。在湘西地区开发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注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破解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注重以特色产业为核心,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壮大县域经济,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注重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积极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注重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3.重大意义。湘西地区作为相对落后和欠发达区域,基础设施落后、生态环境脆弱的瓶颈制约仍然存在,经济结构不合理、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贫困面广量大、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仍然突出。加快湘西地区开发,关系全省大局,没有湘西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小康。必须始终把湘西地区开发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在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的优先地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基础地位,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的特殊地位,举全省之力,把湘西地区开发推向深入。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4.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改善民生为目标,更加注重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完善,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支持,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活富足、民族团结、山川秀美的新湘西。

  5.基本原则:

  坚持夯实基础,加快发展。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突出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和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改革成果。

  坚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加快转变思想观念,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逐步消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和股份制企业发展。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构筑内陆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坚持自力更生,扶持发展。充分发挥湘西地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立足自身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6.主要目标。到2015年,湘西地区经济总量、财政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生态区域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为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继续把构建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放在突出位置

  7.打造湘西地区生态文化旅游圈。充分发挥自然生态、民俗文化两大资源优势,将湘西地区建设成为中外驰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做大做强张家界旅游龙头,突出两大世界遗产品牌,打造神秘湘西之旅、山水之旅、历史文化之旅三条精品线路和黄金通道,建设好绿色生态、历史人文、民俗风情、红色经典等四大特色旅游区。多层面开发完善特色旅游产品,创建4家5A级和30家3A级以上景区。推动形成湘西地区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协作区,推进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侗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和张家界国家旅游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力争“十二五”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

  8.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重点建设一批速生丰产用材林、经济林,大力扶持林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农村标准化建设,重点建设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一批万亩以上连片良种繁育基地,实施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粮食产能工程、油茶示范工程、优质茶叶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把湘西地区打造成全省重要的农产品和林产品加工基地。

  9.培育壮大特色优势工业。加快建设中药材市场、生物医药技术服务中心、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着力打造上下游紧密配套的湘西地区生物医药产业链。加大资源性产业兼并重组力度,促进矿产加工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由“资源型”向“创新型”发展,打造矿产资源的精深加工产业链。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10.建设湘西地区边贸物流中心。重点建设以消费品配送服务为重点的边贸物流体系、以果蔬茶为特色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以中药材交易为特色的医药物流体系、以矿产品精深加工配送为核心的工业物流体系、以服务“三农”为重点的邮政物流体系。形成以怀化市、邵阳市为区域性综合物流中心,以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市级物流节点,多层次、高效便捷的湘西地区边贸物流网络。

  11.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园区升级、扩区和调整区位,争取实现国家级产业园区零的突破,每个县市建设好一个省级特色产业园区。引导产业项目向园区集聚,优惠政策向园区倾斜,建设用地向园区集中。

  12.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技术中心、联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着力攻克核心关键技术。建设中药检验检测中心、植物提取物试验中心、锰锌材料研发中心、特色生物种质资源库等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支持湘西地区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加强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体系

  13.突出交通建设。抓好在建高速公路建设,尽快打通主要出省通道,抓好新建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十二五”期间,实现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省道基本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争取到“十二五”末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抓好长昆客运专线、娄邵、怀邵衡、黔张常、渝怀增建二线和常德至张家界、娄底至邵阳城际交通等铁路项目的建设;启动怀化铁路枢纽、安张衡、洛湛铁路邵永段、焦柳铁路石怀段扩能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张家界、怀化机场的扩建,“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邵阳机场。

  14.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500千伏变电站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至牌楼、宝庆电厂至长阳铺等500千伏线路建设工程,加强城步、吉首、永定、溆浦等220千伏输配电工程建设,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建设一批农村中小水电站,适时选址建设石煤发电和综合利用项目。争取管道天然气覆盖整个湘西地区。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

  15.加强水利建设。重点实施涔天河水库、吉首大兴寨、古丈古阳河等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加快完成各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建设六都寨、大圳、张家界、溆水、酉水等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加强中小城镇防洪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防汛抗洪预警预报系统和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强化水资源公共管理,确保经济与生态环境安全。

  16.加快信息化步伐。加快“三网融合”步伐,“十二五”末实现无线通信信号和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力争宽带网络普及率达到50%以上。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进一步完善县级电子政务,发展远程医疗、基础地理信息等信息服务。提高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保障水平。

  17.提高城镇化水平。全面加速湘西地区城镇化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末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坚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培育扶持一批具有产业支撑、民族文化特色的生态宜居型重点镇。推进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体制改革和特许经营制度。加快完善城镇路网、给排水、供气、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18.推进新农村建设。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确保农村新建改建住房按规划进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点,配套建设一批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实行集中式供水及配套排水工程。抓好村容村貌治理和乡镇集市的环境整治,推进牲畜定点喂养。稳步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在规模养殖集中地区建设大型沼气工程和联户沼气池。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9.推进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着力推进武陵源等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开发,建设以崀山等为重点区域的地貌多样性保护区;着力推进武陵山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建设,完善湘西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限制开发区内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禁止开发区内严禁毁林开荒、放牧、砍伐、开矿、采石、取土及其他活动,禁止各类工矿建设。

  20.加快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生态林业建设工程,继续抓好退耕还林、流域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石漠化防治及矿区生态工程,启动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防治。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对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繁村寨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人口,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21.加强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着力保护湘、资、沅、澧四水源头水资源,保证源头水质达Ⅰ、Ⅱ类地表水水质标准。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推进澧水、沅水流域及氵舞水、沱江工业排放性污染与矿业采掘性污染综合治理。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实现采选冶企业“三废”达标排放,突出解决湘西锰三角和沅陵、辰溪、溆浦等重点区域污染问题。加强以塌陷区、尾库矿综合整治为重点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快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体系。

  六、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22.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继续推进“扶贫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开发培训力度。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打造劳务输出品牌。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增强就业吸纳能力。推进“全民创业”计划,启动“创业扶持计划”,加快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

  23.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民族地区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力争到2015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0%。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重点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积极争取湘西地区高校纳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24.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每个县改扩建一所县级综合医院,优先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公有周转房,基本实现村村都有卫生室。支持市州级综合医院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逐步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及政府补助标准。改善公共卫生机构设施条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25.积极发展文化事业。支持各市州图书馆、文化(群艺)馆、博物馆建设,全面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大湘西地区少数民族文化、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发掘、研究与保护力度,着力打造里耶秦简、江永女书、桑植民歌等民族文化名片。争取到“十二五”末,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

  26.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步伐,扩大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大对湘西地区减灾救灾、社区建设、优抚、军休安置、老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力度,集中改造棚户区。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健全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得到保障。

  七、加大扶贫开发和对口支援力度

  27.继续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作为扶贫开发主战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同时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民族自治、扶贫开发等优惠政策。取消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州本级和县以下(含县)配套资金。减按15%的税率征收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省因财政体制改革集中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收入增量予以全额返还,每年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办专项及全省以工代赈资金的安排,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占比例不低于全省相应资金总量的35%。

  28.加强湘西地区开发扶贫。加大民族地区高寒山区扶贫开发力度。将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有效衔接,逐步扩大扶贫资金直补规模。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实施整村推进开发扶贫,积极扶助贫困农户创家业,支持贫困乡村兴产业,突出支持特困乡村和贫困农民急需的建设项目。

  29.继续实施对口支援。探索建立省内区域协作机制,组织好省直部门、省内发达地区、高校、医院、社会团体等对湘西地区的对口帮扶和定点扶持工作。加强省属重点国有企业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企业的合作,联合开发优势资源。

  八、全面推进改革开放

  30.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研究推进有利于扩大投融资能力的体制创新。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探索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促进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

  31.大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研究制定鼓励湘西地区发展对外贸易的扶持措施。及时办理出口企业出口退税,进出口配额向湘西地区倾斜。支持外商投资湘西地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和文化旅游业,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帮助争取境外机构贷款和国际无偿援助,省利用国外政府贷款重点向湘西地区倾斜。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到湘西地区投资设厂、合资合作,积极参与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开放合作。

  九、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政策扶持

  32.财政政策。加大财政对湘西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有关专项转移支付,重点向湘西地区倾斜。省财政从2010年起2年内取消湘西地区各县市区对省的原包干体制上解。省湘西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2010年的1.75亿元逐年增加到2015年的5亿元,继续用于省规划产业项目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和引导资金安排。

  33.税收政策。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依法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积极推进资源税改革。对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地区的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研究出台县域经济财税扶持政策,促进湘西地区财政增收和企业增效。

  34.投资政策。积极争取重大项目在湘西地区布局。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性投资投入力度,并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产业发展等领域倾斜。提高国家和省各类专项建设资金投入湘西地区比重,提高铁路、机场、水利等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和资本金注入比例。

  35.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湘西地区增设机构和网点,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保证省规划产业项目的贷款,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发放当地贷款。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和农业金融体系建设,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扩大企业债券和信托发行规模。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36.土地政策。土地年度计划向湘西地区适度倾斜。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简化程序,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用地。湘西地区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5%执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执行。继续增加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资金投入,湘西地区上缴省里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通过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全额返还。

  37.生态补偿政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同一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与生态受益地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加大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筹集力度。

  38.人才政策。加强省内发达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与湘西地区的双向挂职锻炼。完善湘西地区专家岗位制度,继续由省政府给予专家岗位补助。科技人员离岗赴湘西地区兴办科技企业、从事科技开发等工作,在3—5年内保留原单位工作关系。各类国外引智项目、优秀专家评选、科技成果评奖、培训人员选拔等方面计划向湘西地区倾斜。对湘西地区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轮训,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十、切实把湘西地区开发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9.加强组织领导。湘西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与当地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将湘西地区开发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纳入本地相关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0.加强指导协调。省湘西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湘西地区开发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