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时代txt下载:证券市场周刊:减税鸡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2:54:09
  • 减税鸡肋
  • 2011-11-5 文章来源于《证券市场周刊》证券市场周刊订阅
  • 近期针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措施连连出台,印花税减免、营业税转增值税、提高企业增值税与营业税起征点,但减负效果微乎其微。
  • 【《证券市场周刊》记者 鲍喆】对于一直挣扎在生存边缘的小微型企业来讲,10月的最后一周迎来了一场“春雨”,中央连续出台了免征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印花税、在上海部分行业开展营业税转增值税试点以及提高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等三项结构性减税措施。

    但是从减税效果来看,这三项措施形同鸡肋。银行不会因为一点点印花税就增加贷款意愿;在税率不减的情况下,营业税转增值税反而会加剧一些企业的税负;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与其视作财政政策进一步放松,还不如说是“政策补丁”。

    免征印花税宣传大于实质

    10月24日,财政部发文称,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其发展,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将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于普遍面临资金链紧张的小微企业来说,能有效促进其获得贷款或借款的举措无疑是目前企业最需要的。但是如若对照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相关项目,可发现免征印花税几乎可有可无。

    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显示,对于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不包含银行同业拆借)签订的借款合同,按照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这意味着如果签订一个100万元的借款合同,所需缴纳的印花税仅有50元。

    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和阿里巴巴有限公司合作在浙江省的调研情况显示,小微型企业的资金缺口一般都在100万元以下,几十万元的现金流就可以帮助他们周转,将企业盘活;那么一个借款合同所需缴纳的印花税甚至连50元都不到。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减免几十元是否就能提升它们对小微型企业的贷款意愿呢?

    一位商业银行从事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给小型企业放贷一般是在一年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40%,最重要的是看谁能支付更高的利息,至于借款合同的印花税等问题,从来就不在银行的考虑范围之内。”

    阿里巴巴金融公司总经理胡晓明在10月29日的“CMRC中国经济观察”第27次报告会上表示,“一张借款合同几十元钱的事情,拿这个来说事,说为小微企业做了很多事情,出于舆论宣传上的需要要远远大于他们为小微企业真正做的事情。”

    增值税扩围失效

    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并在现行增值税17%的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外界一度把它解释为减税政策,是一种财政上的放松。

    从长远来看,这项政策未来推广至全国意义巨大,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弊端将得以消除;但最终是否会达到减税效果,还得看企业的自身特点。

    一位长春市地税局官员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上海的增值税改革并不能单纯视作减税改革。实际上,对于一些没有销售业务的运输类企业来说,反而加重了税负负担

    她进一步解释称,“这种改革对于有销售业务的服务业企业来说,它们之前既需要缴纳增值税,也需要缴纳营业税,在增值税改革后,确实避免了重复征税,税负有可能会有所降低;但是对于那些没有销售业务,只承担运输业务的企业来说,它们之前只需要缴纳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它们此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税率为3%,但是当增值税改革后,最低税率却是6%,这会导致那些单纯承担运输业务的企业税负更重。”

    一家北京广告公司老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露了这一看法,“若今后该政策能够推广,且税率不做调整,那么对于我们公司来说,绝非好消息。”看来关键不在于营业税转增值税,还得看税率是否有所下调。

    他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每个月需要缴纳的、以营业税为大头的4、5个税种加一起为当月营业额的5.5%左右;但如果将来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那么即使以最低税率6%进行计算,税赋也增加了。

    提高起征点受益群体小

    10月31日,财政部发文表示修订了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大幅增加了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相对于个税起征点上调时的“讨价还价”,这次财政部似乎慷慨多了。

    根据新的条例修正案,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较此前均有数倍提高。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2000-5000元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500—3000元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则从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提高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从此前的1000—5000元提高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从此前的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提高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项政策实际受益群体相当有限,有些欠发达地区早在年初就已免征了个体工商户的相关税负,而在一些发达地区,较高的运营成本则使得这项税惠政策形同虚设。

    一位在吉林省白城市开面包作坊的老板告诉记者,他们每个月的营业额大概是1万元左右,刨去原材料、人工等相应成本,每个月只能赚到4000元左右,从今年年初开始,他们就没再缴纳任何税了。

    但是对于那些位于经济较发达城市、且没有自有固定资产的小微企业来说,提高起征点似乎也没什么用处。

    “不说别的,我每个月房租就将近一万,再加上人工、物料等等,要是每个月营业额连2万元都不到,那我的店早就要黄了。”北京的一位餐馆老板告诉本刊记者。

    他同时向记者透露,自己在外面聘请了专门的财务公司为其“平账”,“他们这方面很专业,可以使营业额仅象征性的高出(起征点)一点点,这样实际上我缴纳的营业税也不多。”

    对整体财政的影响就更小了,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告诉本刊记者,该项政策针对的仅是非法人企业,它们本就在缴税与不缴之间,因此亦不会对今年财税收入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