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拜金女的说说:寻找中国的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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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 www.rmzxb.com.cn 日期:2011-11-14 01:36 字体显示:大中小【查看评论】
倪光南
编者按
不久前,美国苹果公司联合创办人、前行政总裁、发明家、企业家史蒂夫·乔布斯的逝世引发了世界范围的悼念,这场悼念风潮使人们看到,一位对世界富有创造性贡献的人,会得到怎样的尊重和爱戴。乔布斯的逝世,再次引发国内媒体对创新和创新性人才的热议:为什么我们没有自己的乔布斯?我们会拥有自己的乔布斯吗?中国的乔布斯在哪里?倪光南先生是九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联想集团前总工程师,本刊特邀他就此撰文谈谈看法,也欢迎各位委员、读者参与讨论这个问题。
就像关注中国为什么没有得诺贝尔科学奖一样,现在人们关注中国为什么没有出乔布斯这样的创业家?
其实就对人类的创新贡献而论,袁隆平院士决不在乔布斯之下,但中国企业界确实还找不出像乔布斯这样的人物。虽然王选院士堪称中国IT业界创新先锋,但他的影响主要在印刷领域。一些评论认为,这不能怪中国人没有创新基因和创新能力,而是中国企业的创新基因太弱、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能力太差。是什么原因造成中国企业陷入创新困境?我认为,应从中国企业的追求和制度环境中去找原因。
中国企业追求什么?如果说中小企业要为生存而挣扎,多数是什么赚钱就做什么,还可以理解。那么,对于大企业来说,特别是一些大的高技术企业,得到国家政策支持,拥有充裕的资金,但仍没有创新的追求,确实让人扼腕叹息。
众所周知,一些靠创新技术和产品起家的企业,做大一些就转向了——从“技工贸”转向“贸工技”。例如1986年5月“四通中文打字机”诞生,这一产品系列为四通带来第一桶金,使四通在办公自动化领域确立了龙头地位。但后来四通却转向做点心、搬家、出租车、房地产……又如1985年5月“联想式汉卡”诞生,柳传志先生1989年11月14日在计算所公司更名为联想集团大会上宣称:“联想集团以成功开发联想汉字系统起家并由此而得名”。但后来联想却在中科院计算所的6万余平方米场地,盖起了一栋栋“融科大厦”,出租给Intel、AMD等等跨国公司,将房地产作为其最稳定的利润来源。
确实,技术创新的道路是充满不确定性的。即使是乔布斯,也不能对每一次创新的市场效果“打保票”。但是,乔布斯就认为,他的目标从来都不是赢得业务,而是要创造伟大的产品。他说:“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
如果有一天,中国也有企业能骄傲地说,赚钱不是第一位的,创新才是第一位的,那么中国就距离产生乔布斯的那一天不远了。
至于制度层面,我认为更需要历史地来看。与技术创新和创业关系最密切的制度安排是持有技术的创业者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中国企业往往出巨资去买外国的知识产权,但对于内部知识产权却保护乏力。相对来讲,技术创新很难得到应有的回报。
以四通为例,原总工王缉志发明的“四通中文打字机”,曾被评为“中关村十大历史功勋产品”,但后来的四通宣传中几乎完全不提王缉志,它“被”变成了一个没有发明者的产品。设想如果他的知识产权能得到有力保护,他就可能为四通工作更久、做出更多的创新,也许他就是四通的乔布斯……
事实上,让技术创业者更寒心的是一个流传相当广泛的高技术企业中“企业家与科学家之争”的“理论”。这个“理论”的要害是:懂管理的“企业家”可以驱逐那些不懂市场、闭门造车的“科学家”。这实际是对王缉志们加上莫须有的罪名。效益是检验是否懂得市场的唯一标准。实践证明,王缉志们发明的产品能创造重大效益,联想是“以开发成功联想汉字系统起家并由此而得名”,而不是以什么“茅台酒的质量、二锅头的价格”这类广告用语起家的。在高技术企业中,区分什么“企业家”、“科学家”,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在真正的高技术企业中,如果说真有什么“家”的话,那也只有“企业家”,CEO、CTO、COO、CFO、CIO等等,只是分工不同而已。当然,有人精通技术,有人精通管理,有人兼而有之,但并没有什么“企业家”与“科学家”之分。乔布斯是什么家?他既精通技术,又精通管理,还具有艺术天赋,难道苹果公司中“企业家”乔布斯和“科学家”乔布斯常自相打架吗?发达国家高技术公司的创始人大多都是乔布斯类型,现在中国新的高技术企业创始团队或创始人也基本上是这种类型。有时企业大了或者创始人年纪大了,他们可能请职业经理人当CEO,例如,微软的盖茨退居二线后,请了鲍尔曼当CEO。
在改革开放初期,由研究所和高校组建的全民所有制“高技术企业”中,出现“企业家与科学家之争”,这是特殊发展阶段的现象。现在回想起来,当时,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刚起步,研究所和高校的知识产权在创建公司时并没有进行评估,这样,作为职务发明的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被企业无偿使用,其权利无从保障。虽然后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但这类历史问题如果掌握企业命运者不想补救的话,处于弱势地位的科技人员只能听从摆布,很容易被扫地出门。王选院士可能是个例外,这要归功于《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即使如此,在其十多年公司生涯中,也曾受到流言中伤,身心健康颇受影响。
但是,我仍对中国创新制度环境的改善充满信心。这些年来有很多创新团队或创新者(包括海归)在创业时征求我的意见,我总告诉他们,现在中国的知识产权法规制度越来越完善了,可以放心地创业,不过重要的一条是要学会运用制度安排来合法地保持话语权。以李彦宏、丁磊、马化腾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时代崛起的知识企业家们,他们在公司产权制度安排方面比较完善,企业发展后在产权方面的冲突或消耗就少得多,因此,他们可以安心地、更加专注地领导企业创新。我相信这些新的企业创新团队或创新者,将不会再步王缉志们的后尘,他们之中迟早会出中国的乔布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