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之歌曲谱同步:论中国历史上的市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6:55:37

论中国历史上的市镇

——《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六章

 

赵冈

 

载《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

 

 

一、比较观察

 

    近几年国内掀起了一阵市镇史研究热潮,佳作迭出。许多学者花费大量精力与时间,将地方志与碑刻上有关市镇的资料,发掘搜集,并悉心整理,供后来的研究者可以很容易地看出这些市镇发展的轨迹与经济活动,但是不幸这些精彩的研究作品却对于这个课题留下了一个很关键性的空白点——缺一个宏观的诠释。大家指出明清时期市镇的数目与规模都有快速的增加,是因为这时期的人口、商业、手工业都有快速的增长。好像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好像这是一个国家城市化自然而正常的过程。

    如果我们进一步深究一下,可能就不会满意上面的简单答案。如果我们追问,人口增加,为什么不进城去?不向大城市发展?不在大城市里从事商业与手工业?为什么要在大中型城市以外创造这么多的市镇?读者不要以为我所提出的是些可笑的问题。这些都是严肃的问题,需要严肃的思考,寻求严肃的答案。事实上,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化过程并非一个正常的过程,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特例。不错,各国的历史上都出现过许多小型的市镇(market town)。但是,这只是城市化的过渡阶段。市镇所能完成的功能与任务,大中型城市也都可以完成,而后者却具有更多的规模经济,所以小市镇逐渐转变发展成大中型城市,而市镇在整个城市人口中的比重愈来愈小,但是中国明清时期的市镇发展不像是一个过渡阶段,而市镇人口的比重也愈来愈大。如果我们把明清的市镇与其他国家的城市人口结构相比较,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中国的特异之处。如果我们再从纵的方面来探讨中国市镇历朝演变过程,也会发现这种特异之点。因此,我们就需要一个宏观的解释——为什么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与众不同?为什么中国要依靠为数这样众多、密度这样高的市镇?中国市镇有哪些功能是城郡所无法完成的?

外国观察家对于中国的情况是比较陌生的。惟因陌生,他们能够一眼就看出中国社会的特征。中国学者只缘身在此山中,反而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也就分辨不出特异之处。美国学者罗兹曼(Gilbert Rozman)曾有一本专书,比较清末中国的城市结构与日本德川末期的城市结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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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ilbert Rozman,Urban Networks in Ch’ing China and Tokugawa Jopan(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3).

 

在此书扉页,作者绘制了两个金字塔形的图形来说明中日两国城市结构的差异。金字塔的底部代表小型集市之比重。中日两国图形底部之差异,是十分令人吃惊的。罗兹曼把这两个图形放在扉页,表示他要强调所看到的中国特异之处。我们现在把19世纪中国、日本及英国(英格兰及威尔斯)的城市统计加以比较[1]。中国城市人口的传统分类是省治、府治、州治、县治等城郡,加上市与镇,这是行政分类。外国则按人口分类。现在为了便于比较,三个国家的城市都按人口分类:2000—10000人是小城及市镇;10000人以上是大中型城市[2]。现将有关资料列表如[3]:

从下表可以看出,英国及日本的都市人口比较集中在大中型城市,在英国占都市人口的74%,在日本占都市人口的71%,而小城市及市镇中的人口只占都市人口1/4左右。中国的情形迥然不同,不足一半的都市人口是在大中型城市中,其余都散居于小城及市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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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J.Corfield,The Impact of English Towns,1700—1800(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2).

[2]英国的城市统计中是以2500人为起点,以下不列。因此,表中英国的小城及市镇数略为偏低,但误差相信不会太大。

[3]资料取自P.J.Corfield,The Impact of English Towns,1700—1800(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2)书,8—11页;Gilbert Rozman Urban NetzL,orks in Ch’ing China and Takugawa Japan(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3),102及272页;Kang Chao,Man and Land in Chinese History:An Economic Analysis(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P.59。有关中国的若干数字是我将 Skinner的数据修正后的结果。2000—10000人的城市是Rozman书中的第5级及第6级城市,他估计共有7100个.

 

 

中国7100个小型城市包括不满万人的县城及州治,但大部分是市镇。清代有1700个府、州、厅、县治之城市,其中289个是超过万人者;大约有1300个是在2000至10000人之间;另有100个左右的边区县城,其人口可能在2000人以下,不包括在此表中。于是7100个小城市中大约有5800个市镇。当然这还不是清代市镇的总数。罗兹曼估计当时中国有30000多个市镇[1],其中有不满10个市镇是特大号的,有万人以上之居民,应列入大中型城市一类,其他24000多个市镇又太小,居民不满2000,也未列入此表。大中城市数目与小城市数目相比,在英国每一大中型城市分配到2.8个小城市;日本是7.8个小城市;中国清末则是每一大中型城市配合约25个小城市。实在是十分悬殊。如果按中国的行政分类,设有官署的府、州、县治,清时共有1700个左右城市,而县城以下的市镇则有30000多个,其比数也很接近1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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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lbert Rozman,Urban Networks in Ch’ing China and Takugawa Japan(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3),P.108.

 

    清末有30000多个市镇,是否高估了呢?看来不是。清末的《山东通志》即列举了全省2045个市集[1];广东省则有1140个[2];江南地区市镇的密度更高,全国总数超过30000个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这一点,研究此一问题的学者想来都会同意的。

那么,这样偏重于小城市与市镇的状况是否表示中国的城市化还处于初级阶段?换言之,这是否城市化初期的特征,是必然要经过的阶段吗?看来也不是。这要从城市化历史作纵的比较。我们也先以英国18世纪的统计来看。18世纪是英国城市化很快速的一个时期。现将有关数字列表如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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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庄维民:《论近代山东的市场经济》,载《齐鲁学刊》,1987年第6期,25页。

[2]罗一星:《清代前期岭南市场商人组织的功能》,载《广州研究》,1988年第2期,62页。

[3]P.J.Corfield,The Impact of English Towns,1700—1800(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882),pp.8—11.

 

 

    在短短的一个世纪内,英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8.7%上升到30.6%。与城市化同步进行的变化趋势是大中型城市相对的增长。小型城市的数目虽然也有增长,但远落在大中城市之后,两者之比由1:8.7降落到1:2.8。同时期小城市人口占城市总人口比重也在逐渐下降。总之,我们看不出必须先透过小型城市才能进行城市化的必然性。

从中国历史本身来看也是如此。第一个表中显示清末中国城市人口只占总人口的7.7%,但这并不说明中国是处于城市化过程的初级阶段。事实上,中国很早就已开始城市化,在历史上城市化的程度很高。张鸿雁认为战国时期的城市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0%[1]。我个人的估计比此数低,约为15.9%[2]。无论是20%或16%,都算相当高了。到了宋朝,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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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鸿雁:《春秋战国城市经济发展史论》,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231页。

[2]见本书第三章《秦汉以来城市人口之变迁》。

 

鸿雁估计城市人口比重已上升到25%左右;漆侠的估计是12%[1]。到了清代,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城市化的起步阶段。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有1600万户,应有8000多万以上的人口;到了清末,人口已增至4.26亿。然而这一段时间内,中国境内的大中型城市数目以及规模都无显著增加。《元丰九域志》载北宋的州、军、县共1350个,各有城一,计1350城。清时有1700府、州、县、厅行政单位。清的版图比北宋大得多。如果我们只计算北宋版图内的清代行政单位,恐怕是没有什么增加。至于城市规模,反有缩小之例。北宋汴京人口在140万以上[2];而清代京师——北京,全盛时期人口不过百万。苏州城人口在北宋徽宗宣和年间曾膨胀至43万家,约在200万人以上[3],但该城清代人口从未超过100万。事实上北宋时的汴京及苏州,以及南宋的临安,规模都达到历史上的最高峰;在20世纪以前,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样特大号的城市。据漆侠估计,北宋1350个有行政官署的城,其中大约有150座可能超过1万人口,其余1200座都在1万居民以下[4]。两者之比是1:8。此比数与日本1868年的1:7.8几乎相等,而两者的城市化程度也十分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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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933页。

[2]见本书第四章《中国历史上的大城市》。

[3]傅宗文:《宋代草市镇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129页,引宋人孙觌《鸿庆居士文集》卷二二之《平江府枫桥普明禅院兴造记》一文。

[4]漆侠:《宋代终济电》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932页。

 

    两宋以后,大中型城市的发展完全停顿,城市化的新方向转到市镇。北宋的《元丰九域志》上列出1884个镇,其中500多个镇上设置了官办税务;1300多个没有设置[1]。据判这些镇的人口当时尚难超过2000。此外尚有若干规模更小的市集。到了南宋,疆域缩小,但仍保存了1280个镇,估计还有4000多个集市[2]。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发展,到清朝全国竟有3万多个市镇。

我们要问,这种转变是如何发生的?为什么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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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春棠:《宋代小市场的勃兴及其主要历史价值》,载《湖南师院学报》,1983年第1期,76—82页。

[2]同上。

二、中国市镇的起源

 

要弄清楚中国为什么采取了一个独特的城市化途径,必先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第一,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以私有产权及小生产单位为基础的小单元经济(Atomistic economy)。表现在农业生产上这就是以小农户为主的农村结构。小农户先天就注定不能自给自足,必须经常进行交换。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必须拥有很多的人力资源,然后才能进行内部分工,生产各种各类的生活用品。生产不同物品时需要不同的生产工具、设备,以及生产技术,这些都是“五口之家”的小农户所不具备的条件。这样的小农户如果一定要自给自足,生产效率一定最低,成果一定最坏,所以当年孟子就批评过许行和他的徒弟说:

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

 

事实上,许行率领他众多徒弟,已然是一个小型合作农场,规模要远大于五口之家的小农户。许行尚且不行,何况小农户。

    所以,小农户一定要集中他们的资源生产一两项主要产品(通常是粮食),然后将消费所剩余的部分拿去交换,以换取其他日用品。换言之,农户们要经常进入市场,从事交易,以有易无。故《管子·乘马》说:

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

 

    小农户虽然是离不开市场的,但在市场交易时却受了很大的局限,那就是距离问题。一般农户,无论是买或是卖,都不能走得太远去进行交易。说得更具体一点,以当年的行速,他们必须在一天之内从市场上来回,包括进行交易的时间。如果为了买少量东西或卖少量产品而要在别处过夜,甚至耽搁三五天,对于大多数农户此交易成本就显得过高。两千多年来尽管经济上有发展与变化,这个距离上的铁则从未被打破。

中国传统社会的第二个重要特点是,从战国开始,国鄙的划分消失,城乡的交流变得相对的自由。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下,庄园里的农民与城市居民是不能自由来往。于是有些中国学者也将这种关系投影于中国的传统社会,认为中国在历史上也是城乡对立的。这是不正确的。所谓的安土重迁,只是一种心理状态,而非体制。事实上,中国历史上农民的流动性相当高。荒歉之年,常有上百万的流民,离乡谋生。在长时间内,人口也是由北向南迁移的。这些都不是由政府组织的。因此,如果中国的城市化采取了独特途径,我们不能从政府政策中去寻找答案。宋以后城郡的发展停滞,而市镇蜂起,不是因为政府不许农民进城。

第三个值得注意之点是,明清时期人口快速增加,以至于发生某种程度的人口过剩。这是英国及日本在城市化过程中未曾遭遇过的情况。人口过剩是一个十分简单的概念,用不着另创新名词来形容它,那反而使读者感到神秘而混淆。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方志中常有记载,俯拾即是。例如嘉庆《嘉兴府志》卷三四说:

田收仅足支民间八月之食。

 

如果我们问农民为什么不再多劳动一些时间,增加二分之一的产量,岂不就够一年十二个月的食用了吗?农民一定会回答,再多劳动也没用,够“八月之食”是最高产量。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再增加劳动,边际产量便接近零,总产量不变。如果只有一家两家出现这种现象,我们可以称之为贫穷问题,但如果整个地区普遍出现这种现象,那就是人口过剩的征兆。其原因是人多地少,农产总量受到耕地面积所限,无法提供全年所需的粮食。对这种情况,我们不必归咎于赋税过重。所谓赋税过重只是一种错觉,当农民吃不到饭的时候,一分税也是“过重”。事实上,许多学者利用实证资料研究过清的赋税负担,都证明每人的税负都不重。例如乾隆末年的征粮额,平均每人0.28斗[1],即令加上一倍中饱私囊的数量,每人的平均负担也不过0.56斗。这区区数量绝不会是造成人民普遍贫穷的基本原因。

    除了上述三项特点应该指出外,我们还要注意城市发展所受到的制约。其实这并不是中国所遭遇的特殊情况,各国莫不受到同样的制约,只是研究者往往忽略了这个问题。大家习惯的说法是,工商业发达就导致城市化;反之,工商业萎缩,城市化便停滞。这里研究者只注意到城市化的动力,而没有注意到城市化所受到的制约。这种制约来自农业生产部门。当一个国家没有从外国大量输入粮食的可能,一切民食全靠本国农业生产来供应时,农民的平均生产力决定该国能有多少城市人口或非农业人口。工商业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最后要取决于农业生产力,也就是取决于农业的余粮率。不但如此,非农业人口会集中到什么程度,城市如何分布,城市规模大到什么程度,也要取决于农业生产部门的余粮率。

    以上面所述各点为基础,我们重新回溯中国历史上市镇的发展背景与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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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赵冈、陈钟毅:《中国农业经济史》,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出版公司1989年版,523页。

 

从西周开始,中国有了明确的城乡划分。西周以一个人数较少的部落征服了人数众多的殷商,加上各地表示臣服的零星小部落,不得不采取一种特殊的方式来统治。于是周室分封为数众多的族人及功臣至各地,成立侯国,进行武装殖民,统治各地原有居民,以藩屏周。于是每一个受封的侯国,在封地境内找一个合适的据点,筑城来保卫并安顿带来的本族人,称国人。城外之地则留给当地的原住民和被征服者,供其居住与耕种,称为野人或鄙人。国人与野人之划分,是种族的分野,也是职业的分野。国人从事行政管理及工商业,也有少数从事农业生产。他们都住在城里。城外的野鄙之人则是农业人口。这样的城乡划分在西周时是很严格的,因为这是统治民族与被统治部落之间的政治划分,但是战国时期,这种严格划分已渐泯灭,国野争民,城乡可以相当自由交流。

    在国野严格划分的时代,城外的农村没有可供商品买卖的市场,市场一律设在城内,鄙野之人要进城才能买到所需的手工业品。为了要买日用品,鄙野之人要先把他们手中的余粮出卖,换成现金。鄙野之人全是农民,他们没有互相买卖粮食的必要,所以他们的余粮是要运到城内的市场上出售。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的李悝就曾为当时“一夫挟五口”的小农户算过账,每户岁收粮150石,自己食用90石,纳十一之税15石,剩下的45石要在市场上出售,每石售价30钱,共售得1350钱。

    当时的制度对市场之设立有严格规定,只能城中设市,并委官管理。《考工记·匠人》说:

匠人营国……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

 

《周礼·司市》记载道:

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这些城中之市是否能完全满足城外农民的需要呢?据文献记载[1]:

梁之东地,尚方五百余里,而与梁,千丈之城,万家之邑,大县十七,小县有市者三十有余。

 

方500里即25万平方里,折合41000平方公里。境内约有大小50个县城内有市,平均每800多平方公里才有一市,这比明清市镇的密度要小得多[2]。幸而当时的人口少,即令是鄙野之人也是居住于城之近郊。离城较远之地尚未开发,无人居住。所以农民进城在市场上买卖,费时也不会超过一天。

到了后来,人口渐增,农业区扩大,渐渐有人在离城很远之处居住及耕作,进城买卖所需时间便不止一日,于是有在城外农村设立市场之必要。《管子·乘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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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鸿雁:《春秋战国城市经济发展史论》,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253页,引录《战国策纵横家》之《见田仪于梁南章》。

[2]例如明代福建省每个集市的平均贸易圈是542平方公里。平原地区市镇更密集,见王根泉:《明清时期一个典型农业地区的墟镇》,载《江西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84页。

 

方六里为之曝,五曝命之日部,五部命之日聚,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

 

按每里8户农家计算,每聚约有1200农户,应设立一个农村集市。这便是管子的构想。当然,在执行上不会这样整齐划一。

    乡村的集市未必全是由政府筹划而设立的,很多可能是自然形成的。最初有少数人选定了一个地点,进行交换或买卖,久而久之,召来更多的农民,形成了一个市集。最容易被选定的地点就是早期的交通站和河川渡口。

    中国境内的长距离商业运贩,已有长远的历史,不过主要是对城市居民服务,并不直接惠及农户。然而因为长途运贩促进了国内交通,间接帮助了农村的集市贸易。《尚书·酒诰》说:

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

 

已经提到长途商贩活动。《史记·货殖列传》中记载:

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者物莫不通,得其所欲。

 

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就是专门为这些人立传的。从战国开始,各地有名的手工业产品习惯上都标明产地及制造者姓名,即“物勒工名”之制。这显然是为了远销他方,对本地市场无此必要。湖南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漆器,有些即写明“成市包”等字样,据考订这是成都的产品。日人从吐鲁番唐墓中发掘出来的《大谷文书》中有西州市场上的商品单,其中的纺织品都冠以地名,如梓州小练、河南府生绝、蒲陕州絁、常州布、维州布、益州半臂缎。这些资料都证明当时中国已有全国性市场。宋时汴京市场上也往往列明商品的产地,如像会稽竹箭、幽州筋角、赤山文皮、四川药材、两浙漆器、河北铁器等。明朝的商店通常也以商品产地为标志,如南京罗缎铺、苏杭罗缎铺、璐州绸铺、泽州帕铺、广锅店等[1]。16世纪末利玛窦从广东前往江苏,在翻越大庾岭时在山道上看到穿梭来往的商人[2]:

来自各省数量惊人的商品都拥集到这里,这些商品准备越岭运往南方。同样,拥集在岭南的商品也等待运往北方……挑夫多得不可胜数,每天从早到晚队伍总是连绵不断。

 

利玛窦对此景象大感惊奇,正表示当时中国境内的商业运贩远超过欧洲。

    除了商人以外,政府为了各地公务来往,也以国家财力来维持驿道。《周礼·地官》记载:

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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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靖宣府镇志》卷二○。

[2]林金水:《利玛窦看到的明末社会经济》,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4期,120页。

 

这就是春秋战国时的邮传制度,沿途有邮站和传舍,供旅客打尖住宿,甚至有仓库供商贩存货。这些记载并非虚构。《左传·昭公元年》记载有:

楚公子围聘于郑,乃馆于外。

 

《史记·白起传》说:

武安君既行,出成阳西门十里,至杜邮。

 

都证明城外有馆及邮站。唐代以长安为起点,修筑了7条放射形的驿道,沿途每15公里设一驿站,全国共有1639处驿站[1]。

    这些交通驿站,最初都不是为农村集市所设立。不过它们有永久性的建筑及长驻的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在一片旷野之中,它们是最好的地理标志。于是当农民要在乡野选择集市地点时,这些交通站便首先当选。与它们相类似的是河川水道上的渡口与码头,也是容易辨识的地理标志,而且交通便捷。所以最初的农村集市都是设定于陆路交通站及水路的津渡旁。这些在城郡以外出现的农村集市愈来愈多。汉代王符在《潜夫论》中说:

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

 

市邑即指此类农村集市而言,当然,“万数”是夸张之词,形容其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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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唐书》卷四六。

 

    南北朝以后,佛教传入中国,各地修建了许多寺庙,有的在城内,有的在城外。寺庙也是很好的地理标志,很自然就变成了农村集市的地点,所以后来几乎所有的寺庙都有庙会。郊区的寺庙不但可供市场交易,往往还容纳商旅住宿,有邸店之功用。此外军队驻扎点也容易引来不少商业活动。南北朝时已出现许多固定的驻军点,称为军镇,后来逐渐变质,变成县级以下的市场。

    早期的农村集市,性质上相当单纯划一,是为了无法自给自足的小农户进行交换与买卖。他们首先要把他们的产品,主要是粮食,销售出手,然后以所得之款购买他们需要的日用品和副食品。这时自然有小商人出现,有人收购粮食等农产品,运往城郡去出售;有人从城郡中贩来小手工业品和油盐,在农村市集上出售。双方都是零星小量的交易,不需牙人及中介商,直接见面。因为每种商品的总销售量有限,小商贩如果每日在一地开市,所获之利润不多,难以维生。所以早期的农村集市大半是定期举行,每隔固定的日数,开市一次。南方多以墟市一词称之,指此特性而言,即“有人则满,无人则虚”。在同一地区内的若干集市,彼此集期错开,小商贩便可每日前往一地售货,轮流各市,便可获得足够的收入。

    唐代盛行以“草市”一名称之。草市一词的含义可能有二。一个是与墟市类似,表示不是常设市场,极少固定商业建筑,大都是临时性的草棚等简陋设备。另一可能解释是,唐时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最严,规定非州县之所不得设市,但是正式的州县之市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于是出现了许多定期集市,称之为草市,以别于州县之市。草者,非正式,非常设,草创未完之义,以免触犯政府设市之法令。

    宋代是中国市镇发展史上的转捩点。宋采中央集权制,前朝军镇中的驻军大都撤走,镇被改为地方性的商业中心,设文官管理。许多原是定期的农村集市,此时已成长为规模不小的常设市场,宋朝政府将之正规化,设为税场务,派有专人驻守,征收商税。更重要的是,宋以后市镇的数目快速增加。宋时的市镇,设税场务及未设税场务的统统计算在内,估计有5000多个;到了清末,此数已跃增至三万余。

    明清两朝大体沿袭宋的办法。农村集市是由农民主动设立的,未经政府事先的筹划。但是一旦达到相当规模,便要经过地方政府批准,成为正规的市。政府要规定集市的日期,以免与邻近的市期相冲突。有时地方政府委派官员驻守,坐收商税。正规化以后的市如果继续发展便可升格为镇;更大的甚至可以升格为县治。例如,明宣德四年(1429)置平湖县,以当湖镇为县治,又置嘉善县,以魏塘镇为县治。万历元年(1573)置青浦县,以唐行镇为县治。震泽也是一例,在清代升格为县。在极少数的特例中,市镇有被降格者,甚至被取消常设市镇的资格。总的来说,市镇升格为县治的不多,市镇被取消资格的为数更少,所以两宋以后,内地各省州县总数变化不大,而市镇数目之增加却是惊人的。

从经济角度来看,宋代成为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转捩点,其最突出之处是,市镇开始发生明显的分化。有一类市镇,其功能与往时相同。小农户无法自给自足,必须要将手中剩余的农产品卖掉,换取所需的日用品,于是农村集市应运而生。这类市镇我们可以称之谓传统式市镇。它们是粮食及农产品的收购点,供应附近城郡,同时也是手工业品的分发点,零星地售给农户。宋以后另有一类市镇出现。因为人口过剩,农户无法专靠农业生产维生,不得不以副助农。这些农户要出售的是他们的副业产品,要换取的是粮食,市场商品的流向完全颠倒过来。我们可以称之谓非传统式市镇,或新型市镇。它们是副业产品的收购点,然后运销他方,同时又是粮食的零售站,商人将远方的粮食运来零售给附近的农户。两类市镇都是从农户手中收购东西,只是收购品种不同,所以两类市镇都必须面对农村,设在广大的农村中,为农户服务。现将两类市镇分述于下。

 

 

三、传统型市镇

 

    传统式的市镇,是农户手中剩余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收购点,同时是手工业品的分发点,这个基本功能,两千多年来始终未变。这些市集的特征也前后如一,明显可辨。这种市场上的交易量小,很少涉及长途运贩,很少有高档的消费品出现,也没有大商人与中介人参加,都是小商贩与农户直接面对面交易。历史文献对于这些特点常有很生动的描述。例如:

    迤逦转谷口,悠悠见前村。农夫争道来,聒聒更笑喧。数辰竞一虚,邸店如云屯。或携布与楮,或驱鸡与豚。纵横箕蒂材,琐细难具论[1]。

乔木村墟十里秋,渔盐微利竟蝇头。平坡浅草眠黄犊,小渚轻波泛白鸥。竹外客喧山市散,柳阴人醉酒旗收[2]。

 

交易的内容与数量则是:

    佃户携米一斗或三四升,至其肆,易香烛、纸马、油盐、酱醯、浆粉……[3]。

    所集之货,多盐米布帛,取便日用,无甚居奇罔利者[4]。

    市尘有地,交易有期,皆日用常物,无大贾也……县市花布农器,即丝帛亦少。各镇市粟米酒脯菜炭而已,资生兴利无长策[5]。

    布粟蔬薪而外,更无长物,余皆于会期取给焉[6]。

惟有会日,则群出购买衣裙紬布等物[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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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寥子诗集》卷一《归宗道》。

[2]黄伯厚诗,载《道光罗源县志》卷二七。

[3]魏了翁:《古今考·方四续考》。

[4]《道光宝庆府志》末卷。

[5]《乾隆富平县志》卷二。

[6]《光绪文水县志》卷三。

[7]《光绪永寿县志》卷四。

 

    乡人嫁娶所需,只待会期采办[1]。

    抚州古市,惟市酒米柴薪南帛而已[2]。

市镇非列货若都会,只农器盐米备民用[3]。

 

这都是典型的传统市镇之写照。

    传统市镇的基本功能是便利农户出售剩余农产品,以换取其他日用品,交易是由农户主动。但是农户要出售农产品,如粮食,一定要先有销路,那就是附近城郡非农业人 E1所需要的口粮。供需双方要对口。这种关系可以简化成下面的模式来说明。假定在某一地区内:

    A:代表集市的数目。

B:代表每个集市每次的平均交易量。

C:代表会期频率,如一句两次或三次。

Pr:代表本区内之农民人数。

s:代表本区内之余粮率,如80%自用,20%剩余出售。

Pu:代表本区内城郡中之非农业人口。

D:代表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期之粮食消费量。

于是集市上买卖双方的均衡关系将如下:

Pr×S=A×B×C=P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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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国万载县志》卷四。

[2]《光绪抚州府志》卷一二。

[3]《乾隆嵩县志》卷一五。

 

Pr×S是本区内剩余粮食之总量,正好等于城郡人口的该期粮食消费总量。这种供需关系要透过集市交易,A个集市,共集会了C次,每市每次收购8量,全部收购量A× B×C可送达城郡消费者手中。其反方向的商品流量也相当于A×B×C之量,由农户买去消费。现在假定农村有20%的余粮率,城郡非农业人口有10万人,这样就需要从50万农民手中收购食粮,也就是此城郡的粮食供应圈。这个数量大体决定了这个粮食供应圈内会有几个传统市镇,集会频率如何,平均交易量如何。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当上述之假定数值发生变动,将会导致市镇方面的何种变化。

    在“正常”的情况下,或者说在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历史时期,农业生产力向上发展,农民的余粮率上升。此时农业部门能提供的余粮总量增加。如果不但余粮率增加,农村人口也增加,则余粮供应总量将要增加得更快更多,但是粮食的需求弹性很小,粮食的供给量增加,没有人买也是没有用的。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些农村人口移居城郡,从事其他职业。于是Pr减少,Pu增加。换言之,城市化的过程进一步进行。

    其次,城郡的粮食供应圈缩小,但总供应量却增加。于是市集的集会频率会增加;增加到一定程度后,定期集市便变成了常设市镇,每日有交易买卖,而且交易量也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市镇的数目反而不易增加,因为供应圈缩小,平均运距也缩小,没有增加更多收购点之必要,只要现有市镇规模扩大便可应付。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变化简列如下:

    S增,由20%变为50%

Pu增,城市人口增至10万以上,20万以下。

Pr减,农村人口减至50万以下,40万以上。

B增

    C增

    A不变

在理论上,这是在“正常”情况下应有的城市化过程。城郡规模愈来愈大,或是城郡数目愈来愈多;市镇数目略有增加,但不会大量快速增加;城市人口增加,农村人口减少。

    在“特殊”的情况下,农业部门的余粮率会下降。这并不表示农业生产没有进步,而极可能是农业生产增加的速度赶不上人口增加的速度,因而每人平均占有粮食量下降,余粮率自然减少。仍然利用前面的例子说明。假定现在上述地区的余粮率由20%降至10%。原来的粮食供应圈以内的总供应量随之下降一半,但是城市运动可以停滞下来,却难以逆转。要让城郡中一半人口迁回乡村是难以实现的。很可能城郡仍保持10万居民。这样一来,城郡的粮食供应圈便要扩展一倍。以前是从50万农民手中收购余粮,现在势必要从100万农民手中收购。尽管供应圈放大,收购总量却未增加,因此集市频率C及集市规模B没有增加的必要。相反的,因为小农户受运距的局限,只能在当天来往的距离上市交易,扩大供应圈后就必须增加收购点,而每个收购点的交易量却要相应地减少。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各项变化可简列如下:

    S减:由20%降至10%

    Pu不变

Pr:原供应圈内人口未变,但粮食供应圈向外伸延一倍。

A增加:由于粮食供应圈扩大

    B减少

    C大致不变

这种现象不得称为城市化的进步或提升,充其量只能称之为城市人口之稀释或疏散。换言之,由于粮食供应愈来愈困难,城市的集中程度不得不降低。

    我个人的看法,上述的第二种情况正是我国宋代以后所遭遇的处境。吴慧与我都曾对历代每人平均占有原粮之数量作过估算(单位市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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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赵冈、陈钟毅:《中国农业经济史》,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89年版,第七章。

 

我们两人求得的绝对量出入很大,但变化趋势则相同。从宋朝开始每人平均占有原粮之数量下降,农村的余粮率自然相应减少。而从宋代开始的城郡与市镇之变化,正如我们所预期的,充分反映了农村余粮率之恶化。清代几个特大号的城市如京师与苏杭,人口都远在宋代水平之下;清代中原地区的州治与县治数目也与北宋时相差不多;而市镇数目却在这段时期有显著的增加。

    以上是对传统市镇所作的一般性分析。现在我们附带说明一下传统市镇中的一种特殊形态,即大都市的卫星市镇与专业化市镇。这类市镇也是由农户前来贩卖他们的农产品,换取现金,以供购买其他物品,所以是属于传统市镇一类。

    在春秋战国时,市设在城内,城外农户要拿着他们的剩余农产品进城来卖。后来逐渐扩展城郊,出现附郭市集。郑国首都郊外有逵市,这是最早出现的附郭市场。此后这类集市愈来愈多。理由很简单。许多城郡修建之初未能预见日后居民之膨胀,没曾预留市场发展的余地,等到后来城内人口增加,市场交易量上升,原有的市场场地便不敷应用,只能到郊区寻觅新市场的场址。其次,中国式的城墙与城门之设置,对于市区内之商业发展也形成一种限制,这是外国城市发展过程中没有的问题。每一个城郡只有少数几个门是对城外之通道,以当年车辆行驶速度,每个城门每天能够通过的货物数量有限,更何况城门夜间还要关闭,不是廿四小时通行的,所以每个城郡每天可以运进的货物量有其极限。当人口不断增加时,不久就会达到这个极限,商贩无法运货进城,只能在城外另辟市场,让城内的消费者出城来购买。城门所形成的瓶颈,对大城市是特别严重的问题,因为城区大一倍时,城门数未必增多一倍。除此以外,城郡过大时,城内居民往往会遭遇其他不便之处,有人便希望移居城郊,可以兼有城郡与乡村的好处。宋人杨侃就指出汴京居民的心态[1]:

甲第星罗,比屋鳞次,场无广巷,市不通骑,于是有出居王畿,挂户县籍。

 

想来其他特大号城郡如南宋之临安与苏州,也会有此现象。

    北宋汴京有十二市环城,“都门之外,居民颇多”[2]。成都是“负郭而渐家者溢千数”[3]。明州则“四郭皆有市……草市朝之合”[4]。甚至较小之宿州城也是“诸处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众”[5]。这种趋势后来就发展成城厢制度。城区之外人烟稠密处设厢,与城区的行政管理体系相结合;但城厢不受城墙之限制,有足够的发展余地。宋真宗时在汴京城郊置八厢[6]:

置京新城外八厢。上以都门之外,居民颇多,归例惟赤县尉主其事,至是特置厢吏,命京府统之。

 

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临安知府俞俟奏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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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文鉴》卷二《皇畿赋》。

[2]《宋会要·兵志》卷三。

[3]傅增湘:《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七。

[4]舒宣:《舒*[彳+赖]堂诗文集》卷一。

[5]苏轼:《奏议集》卷一二。

[6]《宋会要·兵志》卷一。

[7]《乾道临安志》卷二。

 

府城之外,南北相距三十里,人烟繁盛,各比一邑。乞于江涨桥、浙江置城南北左右厢。

 

江涨桥与浙江原是临安两个附郭市镇。较小之城郡也采此制。如建康府南门外“有草市谓之城南厢”;福州城郊也因草市众多而编成六厢[1]。

    大城市里消费者众多,每项商品的消费量可观,于是提供了市场专业化条件。农产品如蔬菜、果物、花卉很早就有专业市场出现。小农户齐集专业市场上售卖他们的产品。有了这样稳固可靠的销路,很多近郊农民便逐渐走上专业生产的道路。宋时汴京及临安郊区农民大都是种植蔬菜、瓜果、花卉的专业农户[2]:

大抵都城左近,皆是园圃,百里之内并无闲地。

 

附郭市集很多是专业市镇。在南宋临安,连米市都在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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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傅宗文:《宋代的草市镇与扩城建郊》,载《社会科学战线》,1988年第4期,163页。

[2]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六。

 

四、非传统型市镇

 

非传统型市镇是宋以后才出现的,到了明清加速发展,在地区上则是比较集中于江南太湖流域,所以可以称为新型市镇或江南型市镇,以别于内地各省的传统型市场。它们最基本的特征是:进入市场上的小农户出售他们副业生产的产品,换取原料及粮食,商品的流向与传统市镇完全相反。从这个基本特征上又衍生出许多其他特点,与传统市镇大不相同。

    新型市镇之出现,导因于人口过剩。中国历史上人口过剩现象是明清时期的事,新型市镇也正是这个时期快速发展的。人口压力以江南地区为最大,所以这类市镇也集中在江南。从宋代开始,农业生产部门的余粮率逐渐下降,大中型城郡普遍停止发展。每个城郡的粮食供应圈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其结果是向城市供应粮食的运输成本普遍提高。即以国家京城而论,对于漕粮的依赖愈来愈重,漕运的代价愈来愈高,国家为了维持漕运的财政支出负担也日重。据估计,明清漕粮的平均运距约为北宋时的三倍,比南宋高出更多。明末徐光启在其《漕河议》中即感叹说:

漕能使国贫;漕能使水费;漕能使河坏。

 

清人包世臣说得更具体[1]:

夫南粮三四百万石,连樯五千余艘,载黄达卫,以行一线运河之间,层层倒闸,节节挽牵,合计修堤防,设官吏,造船只,禀丁舵,每漕一石抵都,常二三倍于东南之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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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世臣:《庚辰杂著四》卷三。

 

在城郡中,除了粮食供应问题外,还有就业问题。简言之,城郡中已无力接纳更多的人口。于是农村成为惟一能吸收过剩人口的部门。从宋到清,城市人口的绝对量大体未变;新增的人口全部留在农村。人口压力严重的地区,人多地少,农户们均无法单靠农业生产来维持全家之生计,于是以副助农成为惟一的解决办法。

    这些地区,农户生产手工业品,并非为了自用,主要是希望在市场上出售,然后换取粮食。换言之,他们纯然是为了市场而生产副业产品。没有市场与销路就谈不上以副助农。在各种可能副业中,以棉纺织及丝织业最合适,所以这两项产业变成了农村的最佳副业生产对象。其结果是纺织业向农村渗透,向农村靠拢,家庭副业化,这是明清时期的突出现象。

在这些地区内,家家户户从事纺织副业,其产品当然在本地没有销路,每个人都是卖者,没有人是买者。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要依赖远方市场,甚至国外市场。古今中外,只有江南的农户敢夸口他们是衣被天下。但是,小农户究竟没有能力自己到远方去推销产品,必须假手商贩。因为数量大,距离远,只有资本雄厚的富商巨贾才能胜任此项工作。所以新型市镇是靠远方市场,涉及长途运贩,参与者是大商贩及巨额资金,这与传统市镇的区间性及小商贩,是迥然不同的。而且,买方是少数大商人,卖方是众多的小农户,就应运产生了牙行及牙人,这也是传统市镇中少有的。

新型市镇基本上是纺织品的收购站,收购的对象是散居于乡村的小农户。这些农户同样受到运输距离的制约。所以新型市镇饷分布形态与传统市镇大体相同。这一点,研究者早已都注意到。

    当江南地区农村人口继续增加时,每户平均分到的耕地愈少,以副助农的必要性更加强,副业产品的产量增加。此时,现有市场的规模,也就是总交易量,随之扩大;或者作为收购点的市镇数目增加;或是市场规模与市镇数目同步增加。总之,不像传统市镇那样发生稀释现象。

    有关这种新型江南市镇的材料,已被大量发掘出来,这些市镇的情况比传统市镇复杂。在这里只是扼要的提出t们异同之点,另有论文详述[1]。

    最后要提出两点附带的说明。第一,像江西景德镇及广东佛山镇等处,归类有点困难。它们是因为当地有特种资源,导出专业生产,景德镇因瓷土而生产瓷器,佛山因铁矿而盛产铁器。在其他国家中,它们都将被列入工业城市之类。但是在中国有城郡与市镇之别,以行政管理来划分,景德镇与佛山镇始终未能升格为县,仍列为市镇。如果要勉强将它们以上述两类标准归类,它们可以列为非传统市镇。这里是出售工业产品,换取他乡的粮食。

第二,所有的市镇,不论是传统型或非传统型,增长发展到一定规模时,都会变成多功能市镇。它们销卖农产品、手工业品、有各种各类的服务行业如邸店、餐馆、茶楼、酒家等等。到了这个阶段再按功能或行业分类,就会掩盖了中国市镇的本质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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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本书第七章《明清的新型市镇》。

 

 

五、结论

 

我们看到,与其他国家比较,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与众不同。像江南市镇这样,向散布农村的众多民户收购手工业产品,运销远方,在其他国家的历史上只能偶然看到几处,不是普遍现象。更重要的区别是,在其他国家中,城市人口比重愈来愈高,也愈来愈集中,小城市变大,大城市变得更大。但是在中国,宋代以后城市人口出现一种离心现象,集中的程度减弱,大中型城郡停止扩充,而市镇的数目大量增加,整个的城市人口愈来愈向农村靠拢。我们不免要问,中国的农村人民为什么不愿进城去住?有人可能会联想到1950年代及1960年代,美国曾出现过suburbanization运动,城市人口有向郊区迁移的趋向。这种反方向的人口流动表示城市之发展受到某种制约。不过美国城市受到的制约与中国明清时期情形不同。有人也可能会联想到中国历史上各朝政府对设立县治与州治的严格限制,然而这种限制也只是名义上的,或者说是行政上的限制。如果市镇能够不断增长扩大,不改为县治仍然可以继续增长扩大,如佛山镇及汉口镇;而佛山与汉口只是历史上的特例。中国城市发展受到制约,而不得不走一条独特的路,是受到人口压力及农业生产力的影响。这就是中国异于其他国家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