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音乐二胡赛马:狼王梦——沈石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50:21
 [作者名] 沈石溪    [类别] 最新畅销   [最后更新时间] 2009-05-18 14:05:37.0
         正文       1 [本章字数:5399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3:52:35.0]
 ----------------------------------------------------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那块扇形的岩石背后,卧着一匹母狼,夕阳把它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它从中午起就卧在这里了,一动不动地等了好几个小时,巴望能有只黄麂或山羊什么的来臭水塘饮盐碱水,这样它就可以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捕获一顿可口的晚餐了。它潜伏的位置不错,既背风,又居高临下,只要有猎物来,是极难逃脱它的狼爪的。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所以它叫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此时,它苗条的身材却变得臃肿,腹部圆鼓鼓,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它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
  黄昏,森林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高耸入云的雪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淙淙从它身边流过。突然,前面那片灌木林无风自动,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它心头一喜,以为是终于把猎物等来了呢,刚把狼的神经绷紧,仔细一看,灌木林里并没有闪现出黄麂或岩羊的身影,而是一条响尾蛇,正衔着一只翠金鸟在爬行。
  狼是很讨厌毒蛇的,假如不说是怕的话。
  紫岚相当失望。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兽,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紫岗还是头一次怀孕,它像包括人类在内的大自然里所有的雌性动物一样,当小宝贝在自己的体内淘气地踢蹬蠕动时,它体会到了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感和神秘感,同时也为还没出世的小宝贝未来的命运深深地担忧。它忧虑宝贝是否能平安出世;忧虑自己是否有足够的奶水把宝贝哺育得健壮;忧虑宝贝是否能避免诸如猎人、虎豹、野猪和金雕这类天敌的袭击。狼虽然是尕玛尔草原的精英,是森林里的强者,一生都在从事血腥的杀戮,但在狼牙还没有长齐狼爪还很稚嫩的童年时期,还是极易成为其它食肉类动物捕杀的目标的。
  对紫岚来说,小宝贝是否能平安出世自己是无能为力的,狼毕竟是狼,没有人类那套科学的完善的接生办法,它只能靠命运。对宝贝在童年时期是否能避免天敌的袭击,也是一半靠命运安排一半靠自己的严密防范,这个问题似乎还挺遥远,不用太着急考虑。眼下当务之急的问题,就是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哺育小宝贝。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就必须先使自己有足够的食物。
  想到食物,它肚子又开始辘辘叫唤起来。今天早晨吃了一只半大的松鸡,早就消化干净了,自从怀孕以来,它的食量大得惊人,老觉得吃不饱,老有一种饥饿的感觉。这段时间它的运气实在太坏,一直没抓获过岩羊、黄麂、马鹿这样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辛苦一整天只逮着一只豪猪或一只草兔,勉强能糊口;有时更糟,在臭水塘边潜伏到天黑仍一无所获,饿极了只好用爪子掘老鼠洞捉老鼠充饥。
  狼不是猫,很不欣赏老鼠肉那股怪味。
  紫岚知道,潜伏捕食完全是在碰运气。一般来说,狼是不屑于这种守株待兔式的愚蠢捕食方式的。应该到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去主动出击,那里有成群的岩羊、马鹿和羚牛,但要在平坦的没有任何遮蔽的草原上追逐这些家伙谈何容易啊。凡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独特的防卫和逃生的本领,譬如岩羊,虽说是食草类动物,生性怯懦,不会反抗,却谨慎机警,奔跑速度并不亚于狼。即使一匹健壮的公狼要捕捉一头成年岩羊都有一定难度,何况它紫岚正在怀孕并快临产了。它到草原上去试过几次,却一败涂地,连羊毛都没叼着一根。没办法,它肚子里的狼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也影响了它的扑咬格斗。有一次在草原上追逐一群羚牛,羚牛没追上,却撞上一头饥饿的金钱豹,那头和它同样凶残的食肉兽见它腆着肚子行动笨拙,竟朝它扑来,要不是它急中生智挤进一条狭窄的石缝,它连同肚子里的宝贝早变成豹子的粪便被排泄掉了。假如它紫岚现在有个帮手,有个伙伴,情况就会大大改观,不但不用惧怕金钱豹,还能到尕玛尔草原随心所欲地去追逐岩羊和麋鹿。想到这里,紫岚又开始思念大公狼黑桑。多么理想的伴侣啊,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着力量和征服;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身上有一股令它紫岚痴迷和癫狂的公狼特有的气味。它肚子里快要出世的狼崽,就是黑桑留下的狼种,回想起和黑桑相亲相爱的日子,生活变得多么甜蜜,时光变得多么短促,就连在饥饿时和黑桑争抢一只草兔,也似乎是一种美妙的享受。不,那时候它们很少去光顾兔子,它们喜欢到草原去捕食正怀着崽的雌麋鹿,肚子里那团还没成形的肉块具有一种别致的风味。它们只要发现了目标,就极少落空,它和黑桑之间配合得非常默契,根本不用事先商量追捕方案,也不用临时用狼嚎联络,只须耸动狼耳,或摇晃狼尾,轻轻示意一下,双方就都能心领神会,或左右包抄,或前后夹击,或声东击西,或在一个草丛里设伏一个虚张声势地把猎物驱赶过来。
  唉,紫岚忧伤地叹了口气,要是黑桑还在着就好了。黑桑很会体贴它,在它即将分娩的关键时刻,肯定会忠实地伴随在它身边,在它烦恼时,用粗糙的狼舌舔它的脊背,在它饥饿时,为它到草原寻觅食物。黑桑不但能消除它那种可怕的孤独感,还能替它分忧解愁,在它产下狼崽后,履行父亲的责任,和它一起保护和抚养孩子,日子一定过得既安宁又逍遥。但是,这一切都是梦想。黑桑死了。黑桑的尸体恐怕早已被秃鹫啄食掉了,也有可能是被红头蚂蚁啃干净了。它还记得黑桑遇难的地方,那是一个名叫鬼谷的山洼,满地都是狰狞的石头,还有几丛稀疏的骆驼草,很像一片恐怖的坟场。
  没有黑桑伴随保护,紫岚不敢到草原去奔波觅食。它快临产了,气虚体弱,害怕累着了会发生早产难产等意外。
  天渐渐地黑了,近处的灌木林和远处的草原都变得轮廓模糊,最后被漆黑的夜吞噬了,只有身背后那座雪峰在深蓝色的夜空中散发着白皑皑的光亮。紫岚满腔的希望终于彻底冷却。凭经验它晓得,天一黑胆小的食草类动物就再也不敢光顾臭水塘了。唉,看来,今夜又要瘪着肚皮忍着饥饿度过了。
  它叹了一口气,拖着疲沓的身子,悻悻地离开臭水塘,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
  石洞坐落在日曲卡雪山的山脚,石洞口小腹大,洞口被茂密的藤萝遮挡着,显得十分隐蔽,是狼的理想的居所。紫岚在洞里躺了许久,也无法入睡。一种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
  要是仅仅为了自己的口腹,它紫岚也许还能忍受,但它现在肚子里有了小狼崽,作为母狼,它无法忍受小宝贝跟着自己倒霉,和自己一起挨饿。小狼崽在它肚子里一阵阵躁动,像在抗议这难忍的饥饿。它心疼极了,难受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胸前的乳房,既不结实也不丰满,因消瘦和营养不良而显得有点干瘪。对哺乳类动物来说,乳房是生命的泉。它自然希望自己那些生命的泉能源源不断分泌喷涌出芬芳的乳汁,把自己的宝贝哺养得健康而强壮。它内心深处还有个野心,让自己生下的狼崽中有一个将来能当上地位显赫的狼王。这个野心是那么强烈那么明亮,生活道路上的任何坎坷和波折都无法使这个野心泯灭的。因为说到底,这个野心是大公狼黑桑未竟的遗志。
  是的,黑桑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自己想当狼王。有出息的成年公狼都会觊觎狼王宝座的。所不同的是,黑桑比其它成年公狼想得更苦,心情更迫切。为了使野心得逞,整整两年时间,黑桑经常悄悄地半夜起来在坚硬的花岗岩上磨砺狼爪,发疯般地啃咬树皮,力求把狼爪铸炼得更锋利些。它紫岚十分欣赏黑桑的胆魄和毅力,也许是出于一种刻骨的爱,它觉得黑桑身上天生就具有一种狼王的风采,理所当然应该登上王位。现任的狼王洛戛,虽然也凶悍无比,有一股罕见的蛮力,在体魄上和黑桑不差上下,但黑桑智慧出众,头脑比洛戛灵活多了;真正的强者应当是体力和智慧的高度统一。洛戛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在空旷的雪野里觅食,会莫名其妙地命令狼群齐声嚎叫,强劲的朔风把狼的嚎叫声传飘很远很远,等于是在给猎物报警,再迟钝的岩羊也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有一次洛戛竟然还愚蠢到在大白天去进攻一个猎人的营地,等于是飞蛾扑火,白白断送了好几匹大公狼的性命……要是换了黑桑当狼王是决不会干出这等傻事的。紫岚觉得洛戛的王位由黑桑来取而代之是上顺天理下顺狼心的大好事。它理所当然是黑桑信得过的同盟者,自始自终参与了黑桑的篡位密谋。它们已在暗地里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它紫岚假装被霹雳震得心惊胆颤,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它;就在洛戛心神缱绻注意力被完全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雨声和雷声的掩护,在黑夜里绕到洛戛的身背后,冷不防就一口咬断洛戛的右后腿。就算洛戛的忠实伙伴这时听到动静跳出来想反扑,也已经迟了,一匹跛脚狼是无法在狼王的位置上站稳脚跟的。这主意真是妙绝了,设计缜密,堪称天衣无缝,几乎没有失败的可能。就在它和黑桑准备将这篡位阴谋着手实施时,突然,黑桑在名叫鬼谷的洼地里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可怜的黑桑,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
  它紫岚记得非常清楚,当那头可恶的野猪终于被狼群撕成碎片,它奔到黑桑跟前,黑桑四爪朝天地仰躺在被狼血染成污黑的石头上,身体已经僵冷了,但两只狼眼还圆睁着,瞳仁里闪射出野狼才具有的深邃的光,凝视着苍白的天空,凝视着冬天冰凉的太阳。狼群里没有谁知道黑桑为什么死不瞑目,只有它紫岚能理解。黑桑是因为壮志未酬,两年的心血顿成泡影,所以才死不瞑目的。黑桑在生命的最后几秒里所体验到的,绝不会是狼血快要流干的痛苦,也不会是即将告别世界的叹息,而一定是再也无法和它紫岚一起去实现朝思暮想要当上狼王的野心的巨大遗恨!这遗恨随着生命的逐渐冷却而永远凝固在黑桑的眼里了。
  它紫岚久久地站在黑桑的尸体前,突然,它感觉到了一种和死者之间神秘的交流,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把黑桑身上的精华撷取出来,又移植到它心田,就像埋进去了一粒籽种。黑桑在冥冥之中乞求它嘱托它,要它用生命去浇灌这粒籽种,催其发芽开花结果。
  是的,黑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永远消失了,但它为它留下了肚子里这些狼种。应该这么说,黑桑的血脉在它紫岚母性的保护下将获得再生和延续。自然,黑桑的野心和理想也将得到继承。
  紫岚很明白,在狼群社会里,既没有世袭也不存在禅让,是要靠血腥的拼斗才能争夺到狼王位置的,这就必须有特别健壮的体魄和出众的胆略。要做到这一点,除开严格的培养的训练外,儿时的营养也是个关键。从小忍饥挨饿的狼崽,是不可能长得特别健壮的。
  紫岚凭着动物的本能,感觉到自己离分娩不远了。也许是明天下午,最迟是后天,小宝贝就要出世。它不能用干瘪的乳房迎接小宝贝的降临。但要使乳房丰满,要使乳汁喷涌,必须要有充足的食物。尤其是分娩的第一周里,假如还是用老鼠充饥,哺育出来的狼崽很有可能会长得像老鼠那样瘦弱,那样委琐。狼群中甚至出现过这样的情形,母狼因为没奶哺养幼狼,结果幼狼活活饿死了。
  紫岚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渴望能逮到一头活马鹿。它想痛饮一顿咸腥的滚烫的鹿血,这样它的乳房就会丰满起来;它希望能饱啖一顿鲜嫩可口的鹿肉,这样它就能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分娩出来了。可是,到哪儿去弄到马鹿呢?
  蓦然,紫岚脑子里跳出一个奇妙的主意来。在离石洞不太远的名叫郎帕的寨子前,有一个养鹿场,里面有一大群活蹦乱跳的马鹿。它被自己大胆的念头所激动,站起来,蹿出石洞,登上石洞背后那座山岗。登高望远,大地漆黑一团,但在草原深处,却亮着几星火光。那就是人类豢养的鹿群所在地。它心里涌起一阵冲动,很想立即跑到养鹿场去显显身手。这时,一阵凉爽的晚风迎面吹来,紫岚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心里刚刚升起的冒险的热情直线降温。不错,养鹿场上有一大群膘肥体壮的马鹿,而且被栅栏围困在一个范围极其有限的空间里,很容易捕捉,但那儿有持枪的猎人严密看守着,还有一条非常讨厌的大白狗。那大白狗的嗅觉和听觉都不比狼逊色,还没等你接近栅栏,它就会发出汪汪的报警声,把猎人引来。紫岚想起同伴杰杰和洲洲,就是因为贪图口福,想偷窃养鹿场里的鹿,结果杰杰被猎枪击碎了脑壳,洲洲被铅弹洞穿了肚皮,白花花的狼的脑浆和红艳艳的狼的肚肠流了一地。可以这么说,养鹿场是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地,因此尽管狼们都对那些养得油光水滑的马鹿馋得直流口水,也很少有谁敢去冒风险的。唉,算了吧,还是忍着点,用老鼠充饥吧,紫岚垂头丧气地想。
  可是,一种要把自己后代哺养得更强壮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被饥饿感煽起来的无法抑制的欲望,强烈地诱惑着紫岚的灵魂。猎人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大白狗也不是万能的,它想,猎人和大白狗都在明处,它在暗处,这便于偷袭;今夜没有月亮,连星星都躲藏起来了,风又刮得紧,夜黑好隐蔽,风紧好躲藏,气候对它十分有利;它生性谨慎,不像杰杰和洲洲那么鲁莽,它是有可能得手的。
  紫岚设想着有利于自己的种种条件,恢复了些信心,又变得跃跃欲试了。真的,现在去偷鹿,总比分娩后被饥饿驱使着去铤而走险要强些;那时候,身体要比现在更加虚弱,行动更加困难,成功的可能性也就更加微小。
  紫岚到底说服了自己。
  它跑下山岗,喝了一通清凉的泉水,收了收腹部,肚子里的宝贝暂时还很安宁,还没出现分娩前的预兆。它扭了扭腰,甩了甩尾,觉得自己还有足够的力气去养鹿场跑一趟。
  它离开石洞,潜进黑沉沉的尕玛尔草原。
 
       2 [本章字数:4536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3:53:06.0]
 ----------------------------------------------------
   人类毕竟是人类,实在精明,养鹿场东端那间守更的草棚搭得两层楼高,便于观察和?望。守更的猎人在草棚上烧着一堆篝火,怀揣那支让森林和草原上所有的食肉类猛兽都惊心胆颤的猎枪,端坐在篝火边咂着水烟筒。那条大白狗在鹿场的栅栏外来回逡巡。
  现在出击无疑是在送死,紫岚躲在离鹿场远远的一丛蒿草的背后,耐心地等待着。夜露打湿了它全身的毛,湿漉漉的,这样也好,它想,可以盖掉些它身上那股刺鼻的狼的气味。
  启明星升起来了,就像黑缎子上缀着一粒宝石。终于,草棚上的篝火渐渐熄灭,只剩下一堆暗红色的炭火,猎人在炭火边脑袋一沉一沉地打起了瞌睡。那条大白狗也蜷起尾巴,卧在草棚的竹梯子上,把狗头埋进两条前腿之间。大白狗和它的主人辛劳了一夜,都疲倦了;天快亮了,一夜平安,他们都麻痹了。紫岚很兴奋,它在冰凉的露水中泡了整整一夜,要的就是眼前这样的最佳偷袭时机。
  它开始行动了。刮的是东风,它绕到养鹿场的西端。那儿不仅僻静,还背风,这样,大白狗的鼻子再灵敏,也休想闻到它的气味了。
  栅栏是用碗口粗的栗树桩做成的,有一人多高,相当结实。但对紫岚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难题,狼的跳跃本领远比人类想象的还要高超。它不需费多大力气,只消前爪搭在粗糙的栗树皮上,纵身一跃就能越过这道障碍。它唯一担心的是怕引起鹿群骚动,惊醒大白狗和它的主人。马鹿的鼻子和耳朵也是相当灵敏的,而且马鹿生性多疑,极易受惊,稍有动静,便会乱吼乱叫。更叫紫岚踌躇的是,虽然鹿群置身在安全的栅栏之中,虽然有猎人和大白狗严密看守,但养鹿场里的马鹿仍保持着野外生活时夜晚派岗哨的习惯,即整个鹿群酣睡后,始终有一头大公鹿瞪着眼竖着耳警觉地站立着。
  对紫岚来说,这实在是很不友好的行为。
  看来,只能运用狼的智慧实行奇袭了。紫岚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跑到一个三角形的泥塘里,打了两个滚,稀泥浆糊满了全身,把狼身上那股呛鼻的血腥味彻底压盖住了。它还不放心,路过一片羊蹄甲花丛,它又咬下一大束,衔在嘴里,然后,悄无声息地爬到栅栏外,又观察了一番,直到确信放哨的大公鹿、草棚里的猎人和那条大白狗都还被蒙在鼓里,这才以闪电般的速度纵身一跃,跳进一人多高的木栅栏。
  紫岚弹跳的姿势极其优美,半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形,简直像在表演艺术体操,在空中它舒展狼腰,收腹曲腿,像片树叶徐徐飘落,着地时只发出轻微的声响。它事先已计算好角度,所以一落地便头向着担任岗哨的大公鹿,整个身子都蜷伏在羊蹄甲花束中。然后,凝神屏息,静静地卧着不动。
  完全像它预想的那样,在它落地的一瞬间,担任警戒的大公鹿就猛一耸琥珀色的鹿角,想引颈吼叫。就在这性命攸关的时刻,大公鹿犹豫了一下,张开的嘴巴里没叫出声来。
  大公鹿在黑暗中朦朦胧胧看见徐徐飘落的是一束洁白的羊蹄甲花,大公鹿嗅到了一股浓郁的花香,它鹿的优柔寡断的天性影响了它的判断力,一时拿不定主意是该发出警报还是不该叫唤。它怕把一束飘落的花卉误认为是祸殃会惊扰同伴的好梦,会引起同伴的耻笑。可它鹿的多疑的天性又对突然出现的动静很不放心。于是它的表情和动作都凝固在欲叫不叫的状态中。
  这是智慧的较量。
  紫岚沉住气,像块僵死的石头一动不动。它的耐心终于奏效了。几分钟后,那头愚蠢的大公鹿相信飞进栅栏的是一束无害的羊蹄甲花,于是,它缓缓地收平鹿角,缩回脖颈,全身警惕的神经松弛了下来。就在这时,紫岚猛地蹿到早已瞄准的一头母鹿跟前,母鹿正在睡梦中,柔软的腹下露出一个鹿仔毛茸茸的小脑袋。紫岚早就算计好了,它无法叼走成年的公鹿和母鹿,它们的躯体太沉重,它无法叼着它们越过一人多高结实的木栅栏的,它只能叼走鹿仔。它像一阵风似的蹿到倒霉的母鹿跟前,把嘴里衔着的那束羊蹄甲花使劲朝母鹿的眼睑刺去。这时,母鹿已被狼嘴里喷出的那股血腥的气流惊醒,睁开眼来,却是白白的一片花影,它下意识地往后仰躲。紫岚趁机一口咬住母鹿腹下那头可怜的鹿仔的脖子,把它拖了出来。
  母鹿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宝贝。
  这时,担任警戒的大公鹿已看到那束羊蹄甲花奇怪地朝鹿群逼近,它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再次耸起鹿角伸长脖颈,想发出报警的吼叫,但这需要几秒钟的时间。紫岚就利用这极其宝贵的几秒钟的空隙,叼着鹿仔跃出栅栏。
  大公鹿终于呦呦吼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被惊醒了,陷入了极度的惊慌和骚乱之中。紧接着,大白狗的吠声、寨子里狗群的嚣叫和猎枪的轰鸣声划破了尕玛尔草原黎明前的宁静。
  但已经迟了。紫岚已逃出了郎帕寨的地界。
  假如当时天公作美,降下倾盆大雨,把紫岚留在草原上的痕迹和气味消除得干干净净,那么,大白狗再机敏恐怕也难以跟踪追击了;假如紫岚叼着鹿仔从养鹿场一口气跑回石洞,中途不停留,那么大白狗奔跑的速度再迅速恐怕也追撵不上它的。
  紫岚本来并不想中途停顿的,但衔在嘴里的那头鹿仔的生命力实在太脆弱,开始还踢蹬挣扎,渐渐的就不动弹了。其实紫岚并没咬到它的致命处,大概是鹿仔惊骇过度而休克窒息了。这时,紫岚已把火光闪烁的养鹿场远远地抛在身后,枪声、狗吠声和鹿群的骚动声都已模糊得快听不见了,它认为自己已脱离了危险,慌乱的脚步变得从容。它一面踏着碎步向石洞奔跑,一面摇晃着嘴里衔着的鹿仔,鹿仔只剩下最后几口微弱的气息了。紫岚晓得,猎物一旦断气,身体便会慢慢冷却,血液也就凝固了。它实在太想喝滚烫的鹿血了,它实在太想在分娩前用鹿血滋补一下身子使干瘪的乳房膨胀起来了。它想,稍稍停顿一下,大概不至于会惹出什么麻烦来的。于是,它在一个蚂蚁包背后停下来,麻利地咬开奄奄一息的鹿仔的喉管。立刻,一股甜腥的芬芳的粘稠的滚烫的血液输进它饥渴的嘴,它浑身一阵惬意,一阵满足,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就开始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吮吸着生命的琼浆,直到鹿仔的喉管里再也吸不出一滴血为止。它有点困倦了,伸了个懒腰,把狼脸在溅满露珠的草叶上蹭了蹭,振作了些精神,重新叼起鹿仔,想回到石洞后慢慢享用。
  假如紫岚能预卜未来,事先知道自己在蚂蚁包背后停留片刻,结果会酿成灾祸,自己贪图的那口鹿血其实是一碗命运的苦酒,那未,它宁肯让鹿仔的血在体内慢慢冷却凝固也要一口气跑回石洞的。
  命运是不可抗拒的。
  当紫岚叼着鹿仔刚想离开蚂蚁包,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朦胧的白影,紧接着,汪汪??传来两声尖锐的愤怒的狗的咆哮声。紫岚一惊,没想到那条讨厌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过来。再竖起耳朵听听,大白狗身后远远地传来猎人的吆喝声。它不敢大意,立即扭头朝荒野奔跑。
  大白狗尾随追击。
  一般来说,狼的奔跑速度胜过狗。但紫岚叼着一头鹿仔,虽然不很沉重,却也是一种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大白狗紧撵着它的屁股,怎么也甩不脱。要是把鹿仔丢掉,它能很快摆脱掉大白狗的,可它舍不得。自己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好不容易猎到头鹿仔,怎能轻易丢弃呢。
  就这样,紫岚和大白狗一前一后,相差几步远的距离,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展开了一场马拉松式的长跑比赛。
  紫岚撇开四足,越过小溪,越过草滩,越过臭水塘,一路狂奔,很快逃到尕玛尔草原的边缘,前面出现了两条岔道,一条是通往日曲卡山脚它栖身的石洞,一条是通往干涸的古河道。它犹豫了一下,拐进了古河道。它出于一种动物护巢的本能,不愿把危险引到石洞去。它快要分娩了,狼崽出世后无疑要在石洞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万一自己栖身的巢穴被大白狗和它的主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紫岚在铺满鹅卵石的古河道又奔跑了很长时间,漆黑一团的天空逐渐透出一抹亮色,天边泛起一片玫瑰色的晨曦。它已跑得精疲力竭。听听身后的大白狗,也已气喘吁吁,累得连吠叫声都嘶哑了。凭经验,它晓得狗的主人已被远远地甩在后面了,但大白狗仍然没有罢休的意思。紫岚心里又愤慨又纳闷。按常理,一条狗是对付不了一匹狼的,狗所以能在凶猛的野狼面前骁勇善战,那是因为依仗着主人的势力。俗话说狗仗人势。一旦主人没在身旁,狗的威风立刻锐减,由勇敢的斗士变成夹紧尾巴逃命的懦夫。此刻,大白狗的主人早已不知去向,大白狗并不蠢笨,是应该知道这一点的呀,它为什么还紧追不舍呢?难道说大白狗吃了豹子胆了?抑或是条神经错乱的疯狗?紫岚想,也许这条大白狗是血统纯正品种优秀的军犬,军犬是狗中的精英和豪杰,其胆量和力量都是可以和狼相媲美的,倘若真是这样,它紫岚算是倒了八辈子大霉了。
  紫岚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大白狗不是军犬,品种也很一般,是滇北高原上最常见的那种草狗,是郎帕寨养鹿专业户安柯度豢养的一条普通家犬。大白狗既没吃豹子胆,也没有神经错乱,它所以能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仍奋勇追击,是想得到主人和宽恕。
  不知是时运不佳,还是狗的生物钟正处在零点,反正,这段时间大白狗是够倒霉的了,接连出了好几次差错。那天中午,在牧场上,一条蟒蛇趁它瞌睡之际,吞吃了一头幼鹿;还有一天半夜,它在主人熟睡后,溜到寨子里和一条名叫西努儿的母狗幽会,结果一头该死的豹子用嘴咬开栅门和铁销,闯进鹿群叼走了一头三岁的公鹿……主人损失惨重,当然愤慨,迁怒于它,把它视为渎职的罪犯。过去主人很宠爱它,常把它揽在怀里,捋它的背脊,亲它的面颊,自从失窃事件接二连三发生后,主人收回了对它的宠爱,免去了对它的亲昵,特别是那头长着四平头鹿茸的三岁公鹿被豹子叼走后,主人用极其厌恶的表情,在它肚皮上踢了两脚。与其说它的肚皮被踢疼了,还不如说它的心被踢疼了。它懂得,狗自古以来是依附人类生存的,失去了主人的宠爱,也就失去了生存的价值。它亲眼看见过那些被主人厌弃的同伴的悲惨的下场。原先主人还豢养着一条名叫罗罗的老母狗,因衰老而变得整天懒洋洋,腿力也不支了,连鹿群都追撵不上,结果被主人用十元钱的代价卖给了屠狗贩子,等待罗罗的无疑是沸腾的汤锅。据说罗罗年轻时是主人形影不离的伙伴。大白狗害怕主人也会因它失职因它无能而最终厌弃它。狗是没有自主权的,狗的幸福完全取决于主人的恩赐。只有设法重获主人的宠爱,它的生存和幸福才能有保障。而要重获主人的宠爱,一般化的讨好乞求撒娇献媚已经不管用了,必须立功赎罪,也就是说,必须杜绝马鹿??主人的财富再次失窃,必须擒获胆敢冒犯主人的蟊贼。这就是大白狗打破常规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仍紧追不舍的思想动机和精神支柱。
  大白狗决不蠢笨,它也知道,失去了主人手中那杆猎枪的撑腰,自己孤身和一匹狼拼斗,是很难占到便宜的,弄不好还会白白断送性命。狗的天性在不断提醒它,快中止这场危险的追逐游戏吧,趁这匹在前头疲于奔命的恶狼还没有觉悟,还没回身朝自己反扑,赶紧收场吧。但当它的眼光落到紫岚圆鼓鼓的已膨胀到极限的腹部时,它又舍不得放弃这场追逐了。它产生一种侥幸心理,它想,前面正在奔逃的这匹恶狼所以不敢回身反扑,肯定是因为怀孕而身体虚弱,说不定已完全丧失了扑咬能力,这是老天爷赐给自己的立功赎罪的好机会,咬死了这匹恶狼,不但能得到主人的宽恕重获主人的宠爱,还能提高自己在狗群中的地位和威信。啧啧,孤狗逮孤狼,它英雄的名声将传遍整个尕玛尔草原。
  大白狗受虚荣心的驱使,在侥幸心理的支撑下,忘却了自己狗的劣势,继续勇猛追逐。
 
       3 [本章字数:5470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3:53:34.0]
 ----------------------------------------------------
   紫岚实在跑不动了,唾液吊在嘴角,腹部一阵阵抽搐。叼在嘴里的鹿仔已成为一种累赘。它意识到假如再继续这样奔跑,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累得口吐白沫倒毙在古河道上的。与其在逃命的途中累死,倒不如停下来,转过身去,朝白狗反扑,也许还有生的希望。想到这里,它突然岔进古河道的一条支流,这儿也是干涸的河床,但更为狭窄,更为荒僻,更为隐蔽。四周挺拔的山峰割断了晨曦,地上的鹅卵石都蒙着一层青苔。河道中央散落着一堵堵矶石和一块块?岩。这儿地形不错,它想,便于周旋也便于逃逸,更重要的是,漏斗形的山谷会遮挡住大白狗的叫声,即使大白狗的主人追踪到附近,也听不到它们的吼叫和格斗,无法赶来增援的。
  紫岚一面继续沿着幽暗的古河道奔逃,一面乜斜着眼睛,眼看着大白狗的前爪只差那么几寸就要落到自己的屁股上了,突然吐掉衔在嘴里的鹿仔,往旁边纵身一跃,跳上一块半米高的卵石。大白狗没有防备,再加上长满青苔的河床滑得像涂了一层油,想收敛脚步,已经迟了,在惯性作用下,身不由己的越过紫岚,滑行到前头。
  紫岚占据了居高临下的有利位置,瞅着大白狗扭动狗腰想转身又未转成的有利战机,从背后猛地扑到大白狗身上。公平地说,在还没有交手前,紫岚内心有一种悲壮感,它从大白狗来势汹汹锲而不舍的追击中猜想对方是凶猛的军犬,它是准备着和对手同归于尽的。但当撕咬了第一个回合后,它很快看透了大白狗其实是一条很不中用的草狗。大白狗的爪子一点不锋利,连狼毛都抓不破;大白狗的牙齿也不甚尖利,只能咬破皮肉,而无法咬断骨头。于是,紫岚抛却了恐惧和悲哀,恢复了狼的自信,决心把这条害得自己疲于奔命的大白狗咬死,也好拖回石洞当一顿点心。狗肉的滋味虽然不如鹿肉,但也蛮好吃的。
  再说大白狗,没防备那匹正在逃亡的狼会朝自己突然反扑。它躲闪不及,肩胛被锐利的狼爪抓出了好几道血痕,脊背上被狼牙连狗皮带狗毛咬去了一块,火烧火燎般地疼。幸亏它反映还比较快,就地打了两个滚,才算把凶残的狼从自己背上甩掉了。
  大白狗吃了大亏,这才醒悟过来自己正处在极端危险的境地。狼总归是狼,那怕怀孕临产也比草狗强几倍。现在觉悟已经晚了。转身逃命吧,大白狗想,但退路已被狼封死,再说自己在长途追击中已跑得精疲力尽,恐怕很难逃出狼的魔爪了。它只好虚张声势地汪汪吠叫,希冀自己的叫声能唤来主人,共同对付那匹狼。但主人离它实在太远了,人类的听觉和嗅觉是十分麻木和迟钝的,不可能像狗或狼那样循着气味追踪到这里来。它的叫声只换来山谷空洞的回响。它还有一个绝招,就是摇尾乞降,但这绝招面对狗伴和人类还有实效,用在嗜杀成性的恶狼身上,只能是徒劳。大白狗逃也逃不脱,降也降不得,只好以死相拼了。
  紫岚初战占了上风,变得更加凶猛。它想尽快结束这场厮杀,不顾一切地扑到大白狗身上,把大白狗撞翻,仰面按在地上,尖尖的狼嘴使劲朝大白狗柔软的颈窝伸去,想一口咬断狗喉管。这是狼最拿手的战术,也是狼的看家本领。大白狗很明白这一点,一旦自己的喉管被咬断,鲜血就会喷溅,生命也就结束了。因此,它举起两条前爪,拼命抵住紫岚的下颌。但狼的力气比它预想的要大得多,紫岚的嘴一寸一寸地逼近它的喉管,粉红色的粗糙的狼舌已舔到它的颈窝了,狼嘴里那股浓烈的骚臭和腥味呛得它头晕眼花,直想呕吐。它力气已经耗尽了,明白自己已支持不住了。太阳是橘红色的,从东边的山峦背后冉冉升起,朝幽暗的古河道喷吐着温暖的阳光,照耀着绿的树、红的土地和灰白色的河床,早晨的世界显得富丽堂皇。大白狗不愿就这样暴死荒野。它比任何时候都留恋生命。它很后悔自己不该争强好胜只身来追撵这匹恶狼的。但现在后悔也迟了。再过几秒钟,尖利的狼牙就会不可避免地触及自己的脆嫩的喉管,美丽的世界从此就要告别了。
  完全是出于一种动物求生的本能,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挣扎动作,就在紫岚的狼牙触碰到大白狗喉管的一瞬间,大白狗两条后腿在紫岚的腹部猛蹬了一下。
  假如紫岚没有怀孕,假如不是临近分娩,别说被蹬了两脚,即使被蹬了二十脚紫岚也无所谓的。对狼来说,这类踢咬打斗是家常便饭。但紫岚正在怀孕,又正临近分娩,这两腿又恰恰蹬在高高隆起的下腹部。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灼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肚子里的小宝贝兴许是被踢伤了,在子宫里拳打脚踢,似乎是在抗议,疼得紫岚在河道的沙砾上打滚。
  大白狗懵懵懂懂,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望着紫岚在地上打滚,它还以为这是诡计多端的恶狼的一种欺骗战术呢,引诱它上钩。它在旁边疑疑惑惑地观看着。似乎又不像是装出来的痛苦,瞧那张狼脸,鼻子和下颏严重错位,分明是被无法忍受的疼痛折磨得扭曲变形了嘛;瞧那双狼眼,野性的光芒已经消散殆尽,黯然无神,一瞧就知道其生命已经衰竭。大白狗产生了一种反败为胜的侥幸和得意,快,趁恶狼正处于半昏迷半休克状态,暂时丧失了反抗能力,扑过去,也学学狼的残忍的看家本领,咬断狼的喉管。主人一定会嘉奖自己的勇猛,重新宠爱自己的。大白狗一阵冲动,跃跃欲试。但是,它过于聪明的脑筋突然绕了个弯子,狼的狡诈是出了名的,不乏这样的先例,狼用装死的伎俩来度过危机或克敌制胜,谁能保证这匹正在地上打滚的狼不是在装死呢?狗的多疑的天性使它在这个节骨眼上犹豫了。真的,自己刚才在格斗时明明占了下风,自己并没有伤着狼的致命处,怎么恶狼就一下子瘫痪了呢?反常的现象极有可能就是欺诈的假象,大白狗这样分析着,不敢贸然扑上去撕咬,只是不远不近地围着紫岚团团打转。
  紫岚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剧痛缓解了些,但浑身的筋骨变得像柳絮一样绵软,继而腹部产生一种物体下坠的感觉。它明白自己要分娩了。它虽然是胆大妄为的狼,此刻也感到了极度的恐怖。在杀气腾腾的仇敌大白狗的眼皮底下分娩,其危险程度不亚于在刀尖上舞蹈;只要它稍微露出一丝破绽,只要大白狗瞧出一点蹊跷,它和它的狼崽就不可避免会被大白狗撕咬成碎片;在狼崽欲出来的当儿,在分娩的阵痛与昏眩中,别说对付凶猛的大白狗,即使一只猫来扑咬,它也招架不住的。唉,宝贝,你们出来得不是时候啊。它很想逃到一个安全隐蔽的地方去分娩,但这是不可能的,它此刻连挪动一步的力气也没有了;它很想让狼崽在自己的肚子里再多待一会,让它先设法收拾了大白狗,解除生存威胁,然后再迎接宝贝出世,但不行,肚子里的狼崽迫不及待地想钻出母体,它有一种憋不住想撒尿却尿不出来的难受。现在唯一的办法是,用假象迷惑住大白狗,争取时间。想到这里,紫岚忍住腹部的绞痛,停止了打滚,蹲在沙砾上,竭力撑直前肢,挺起胸脯,佯装出一副刚才自己是在使用装死的战术可惜大白狗没有上当受骗的恨恨然表情来。
  大白狗果然上当了,露出一丝得意的笑,更加谨慎地监视着它。
  紫岚又稍稍抬高了些臀部,眯起狼眼,做出一种正在暗中凝聚力量,觊觎时机,随时准备跳跃起来给对手致命的一击的架势。
  这一招很灵,大白狗惶惶然地停止了打转,站在它面前,全身紧缩,尾巴竖得像根旗杆,紧张得眼珠都快从眼眶里蹦跳出来了。
  嘎欧 ??紫岚拼足全身的力气发出一声威风凛凛的狼啸。
  大白狗吓得尾巴耷落在两胯之间,惨嚎一声,掉头就逃。逃出十几丈远,看看没有动静,这才惊魂不定地蹿到一道石坎上,远远观望。
  但愿大白狗永远被蒙在鼓里。
  阳光渐渐由橘红变得炽白,古道河两岸的树林里不时传来猿猴的啼声和飞禽的鸣叫。终于,紫岚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一阵撕裂般的疼痛,接着,一只狼崽蠕动着钻出了体内,接着,又产下了一只,顿时,刚才那种无法忍受的下坠感减弱了一半。这些它都是凭身体的触觉知道的。它不敢回过头去看看自己刚生下的宝贝狼崽长得是啥毛色,是啥模样。它害怕自己一动弹一分神蹲在石坎上的大白狗就会看出破绽蹿下来撕咬它和刚出生的宝贝狼崽。
  噢,第三只狼崽也顺利地降临在这个世界上了。三只宝贝狼崽在冰凉的大地和它温热的身体之间蠕动着,在寻觅它的乳房??生命的泉。它真想用轻柔的动作把它们衔到太阳底下,让它们尽情享受明媚的阳光和湿润的空气;它抑制不住一种母性的冲动,很想把三只宝贝狼崽从身体底下移到面前来,仔细端详它们的容貌,它们一定长得美丽又可爱,娇嫩鲜艳,像出水的太阳,越看越爱,永远也欣赏不够的;它多么愿意伸出自己的舌头,深情地舔净宝贝身上粘留着的胎胞和血污,把它们的体毛舔得闪闪发亮,像圣洁的小天使,然后轻轻舔开它们闭合着的眼皮,让它们睁开骨碌骨碌转动的比黑宝石更明亮的眼睛,看看这红的太阳绿的山林蓝的天空,看清并永远牢记它们的母亲;它觉得自己的乳房已奇迹般的膨胀起来,像红汛期的水库,里面有春潮在汹涌,它真想把奶头塞进宝贝狼崽稚嫩的嘴里,让它们饱吮芬芳的乳汁……紫岚渴望完成母性的一切本能,但是,它不敢。大白狗近在咫尺,它只能把三只狼崽紧紧藏在自己的腹下。小狼崽一出世就显露出淘气的天性,不愿乖乖地睡在它的腹下,蹒跚爬动。它腹部的空间过于窄小,有一只狼崽毛茸茸的小脑袋从它右侧腰部的空隙穿透出来,它急忙移动胯部,把狼崽毛茸茸的小脑袋重新掩藏进腹下,但立刻,另一只狼崽的小屁股又从它左侧腰部的空隙暴露在阳光下……倏地一声大白狗从石坎上蹿了下来,脸上疑云密布,犹犹豫豫朝紫岚躺卧的地方靠近。糟糕,大白狗贼亮的眼一定看出破绽来了。紫岚耸动一下腹部,里面还有两只狼崽没产下。快出来吧,宝贝,别耽误时间了,趁大白狗还没有完全觉醒,快从妈妈的肚子里钻出来吧,妈妈就能卸去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压力,去对付那条该死的大白狗了。但不知最后两只狼崽是生性懒惰还是迷恋子宫的温馨,就是赖在体内迟迟不肯出来。紫岚拼命蹭动下腹部,想把两只小淘气挤压和驱赶出来,也没用。
  大白狗离开自己只有两三步远了,紫岚只能故伎重演,装模作样地继续摆出种种恫吓的姿势。但这一招失灵了,大白狗毫不理睬。
  刚才大白狗蹲在石坎上,因距离隔得较远,只是模模糊糊看见有物体在这匹恶狼的腰际蠕动;是紫岚惊慌的表情和急欲掩饰的窘相引起它怀疑的。莫非……仿佛是要证实它的怀疑,就在它逼近恶狼只有两步远的时候,一只狼崽毛茸茸的小脑袋从紫岚两条前肢间吱溜钻了出来。虽然恶狼用极快的速度一爪子把狼崽的小脑袋蹬回了腹下,但由于距离极近,大白狗看得真真切切。哦,怪不得这匹恶狼会有这份耐心长时间在一个地方静卧不动,原来正在分娩!一瞬间,大白狗心里升腾起一股被戏弄了的愤懑。要是自己早点看出蹊跷来,早就轻而易举把恶狼连同狼崽子一起收拾掉了。怪恶狼太狡猾,怪自己太老实。它懊恼极了,后悔极了。当它的眼光在恶狼身上仔细扫射一遍后,它又转悲为喜,哈,恶狼还腆着个大肚子,也就是说,恶狼还没有彻底完成艰难的分娩过程。它庆幸自己觉醒得还不算太晚,该死的恶狼,瞧瞧吧,你要为你的狡诈付出代价的!
  大白狗旋风般地朝紫岚扑去。
  紫岚正在分娩当中,无力还击;腹下有三只毫无防卫能力的狼崽,它还不能躲闪。它只能蹲在原地,听凭大白狗以极高的频率一次次朝自己扑来。它唯一能做到的是,在原地调整自己的方位,用坚硬的狼头正面承受狗牙和狗爪,不让大白狗有机会从侧面或背后来袭击。这样,虽然狗爪在它狼耳和狼额上划出一道道血痕,虽然狗牙在它肩胛上叼走了好几口狼毛,却形不成致命伤。有两次,大白狗的冲击速度稍慢了些,它还能在原地张开狼嘴噬咬反击,虽然连狗毛也没咬掉一根,却迫使大白狗放慢了扑咬的频率。
  大白狗似乎也察觉到老是这样从正面攻击很难把对方置于死地,就改变了战术,闷声不响地以紫岚为轴心绕起圈子来,想伺机跳到狼背上去撕咬。
  紫岚一眼就看穿了大白狗的计谋,针锋相对,始终和大白狗保持一种面对面交锋的态势。
  要是不发生突然变故,这样僵持下去,大白狗是很难占到更多便宜的。
  唉,肚子里这两只小狼崽,刚才还赖在子宫里不肯出来,在这生死攸关的节骨眼上,却又想钻出母体来了。冤孽啊,凑什么热闹嘛!紫岚刚想到这里,只觉得一阵猛烈的宫缩,一只狼崽顺着产道慢慢滑向世界。在这生命诞生的一瞬间,紫岚一阵昏眩,眼前的一切似乎都被一层白纱遮盖,变得虚无缥缈。它的注意力被高度分散了,甚至忘了大白狗的存在。只是当脊背上突然落下一件沉重的物体,它的搏斗意识才猛然苏醒。糟糕,大白狗趁它神志眩迷时绕到它的背后扑到它的狼背上来了。要是在平常,它可以就地打两个滚把大白狗摔下背来的,但现在不行,它怕一旦改变姿势,会把狼崽窒息在产道里的。它只能凝然不动地趴在原地,听凭大白狗啃咬。它把四肢尺量撑开,护住腹下的三只狼崽免遭伤害;它紧紧勾起下巴缩起脖子,不让大白狗咬到致命的喉管。
  大白狗在紫岚的后颈窝连毛带皮咬下了一块狼肉。
  紫岚疼得惨叫一声,滚烫的狼血顺着耳垂滴在古河道白色的沙砾土上。在疼痛和紧张的刺激下,第四只狼崽呱呱落地了。
  紫岚的肚子里还剩下最后一只狼崽了。
  大白狗叼着那块狼肉,从紫岚的背上跳下来。也许是被饥饿所驱使,也许是想炫耀自己的野性,也许是想羞辱紫岚并把紫岚吓倒,大白狗蹲在紫岚面前,嚼咬起那块血淋淋的狼肉。
  大白狗贻误了宝贵的战机。
  还没等大白狗把狼肉吞咽进肚,紫岚肚子里最后一只狼崽顺利地钻出了母体。随着第五只狼崽降临在这个世界上发出的第一声尖叫,紫岚腹部那种强烈的下坠感顿时消失,身体变得异常轻松,虽然后颈窝的伤口还滴着血,心里却仍然产生一种飘飘然的快感,同时油然滋长了一种终于完成了艰难的生命诞生过程的自豪感和幸福感。在这样的精神作用下,它恢复了些力气,终于在一片血污的沙砾上站了起来。
 
       4 [本章字数:4012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3:54:03.0]
 ----------------------------------------------------
   这时,一块黑沉沉的乌云遮住了太阳,树林里飞禽惊啼,走兽奔蹿,透露出一种山雨欲来的凄惶,荒凉的古河道笼罩在一片肃杀的气氛中。紫岚圆瞪着狼眼,逼视着大白狗,那野性毕露的眼光在明白无误地警告对方,瞧吧,我已经完成了整个分娩过程,我已经站起来了,为了我心爱的宝贝,我随时准备与你同归于尽!
  大白狗是聪明的,它看出形势在朝自己不利的方向逆转。刚才恶狼在身心瘫软的分娩过程中自己尚无法置它于死地,此刻自己恐怕更难取胜了。护崽的母狼比豹子更凶残。唉,只怪自己觉醒得太晚,动手太迟,现在,后悔也晚了。山雨欲来,还是赶快回到养鹿场舒适安逸的狗棚里去吧。想到这里,大白狗转身去,悻悻地退出了古河道,很快消失在一片墨绿色的斑茅草丛中。
  狂风骤起,古河道上飞沙走石。远处一座山峰上落下一只球状闪电,随着惊天动地的霹雳声,一棵大树被一团烈焰吞没。刚出世的狼崽生命力很脆弱,被狂风吹得浑身颤栗,被雷电吓得吱吱惊叫。紫岚把五只狼崽护在自己的腹下,紧张地抬头观望天色。乌云越聚越厚,天越来越暗,看样子,非得落一场比魔鬼还恐怖的暴雨不可。待在古河道里太危险了,这儿地势低,万一山洪暴发,后果不堪设想。必须赶快转移地方,最好的去处当然是它栖身的石洞。那儿不怕雷电风雨,又隐蔽安全。想到这里,它毅然站起来,用狼嘴拱,用狼爪踢,把五只小狼崽统统驱赶到一块背风的岩石下,然后用牙轻轻叼住其中一只狼崽的后颈窝。剩下的四只狼崽失去了母体的庇护,惊慌地互相挤成一团,发出绝望的尖叫。听到狼崽这样的叫声,紫岚母性的心快要破碎了。但狼是具有高度理智的动物,它晓得,空洞的慈悲和怜悯无济于事,只有行动起来才能拯救自己和宝贝们。它狠起心肠,顶着狂风,箭也似的朝自己栖身的石洞跑去。
  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狼崽。
  从古河道到它栖身的石洞,约有两华里远。紫岚几乎是一口气跑到的。把第一只狼崽送到石洞后,它来不及喘口气,又像接力赛跑似的奔回古河道,衔起第二只狼崽。
  当紫岚第三次从栖身的石洞里蹿出来时,山雨终于落下来了。这是日曲卡山麓今年第一场春雨,来势汹汹,狂风挟带着豆大的雨粒,像鞭子似的抽打着地面,树枝被抽弯了,斑茅草被抽断了,山峰也被抽变了形。紫岚后颈窝的伤口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结痂,被暴雨一浇,又流出血来,火烧火燎般地疼。它在厚实的雨帘中穿行,好不容易赶到古河道,干涸的河床上已聚积起一洼洼雨水,剩下的两只狼崽半只身子泡在积水中,浑身裹着一层殷红的稀泥浆。它急忙趟着积水奔过去,叼起一只狼崽转移到古河道岸边一颗白桦树的树根下,这儿地势较高,不会被山洪淹没,然后,将第四只狼崽衔回石洞。
  古河道上还剩下最后一只狼崽了。
  紫岚虽说是身心强悍的野狼,但产后虚弱,又经过近一昼夜的奔波和厮斗,已快支持不住了,四条腿软得像棉花,几乎是一步一个趔趄,摇摇晃晃,像喝醉了酒。这时,古河道两岸群山的沟沟壑壑,响起山洪倾泻的隆隆声,不一会,干涸的河床上出现一片浑浊的泥浆水,翻卷着浪花,滚动着旋涡。紫岚望着山洪暴发的恐怖景象,暗自庆幸自己已及时把第五只狼崽转移到了高处,不然的话……它正想着,冷不防踩在一块活动的卵石上,身体失去平衡,仄翻在地,从陡峭的河堤一直滑落浊浪翻滚的古河道,呛了两口泥浆水。狼是会泅水的陆上动物,它拼命划动四肢,想爬上只有两尺远的河岸,但山洪挟带着大量泥沙,水的浮力变得很小,身体一个劲往下沉,费了很大劲还是无法靠岸。一个浪头扑来,撞到石岸上,又反弹出来,一下把它推到河心。它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身体就急遽地旋转起来,群山也在旋转,河岸也在旋转,整个世界都在旋转。糟糕,自己被卷进旋涡了。它觉得自己变得像块铅一样沉,水底仿佛有一双巨手正在无情地把它拽向地狱。它无力挣扎,大口大口的泥浆水灌进肚子,水已淹没了它的头顶,水面只露出两只尖尖的狼耳。完了,它想,不但自己的末日到了,刚生下的五只狼崽也将变成五具饿殍。就在它彻底绝望时,它胡乱挣动的前肢突然钩住一根树枝,完全是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它紧紧抱住树枝不放。这是一棵被山洪冲刷下来的龙血树,有两围多粗,旋涡也无法把大树吞噬掉。紫岚顺着树枝爬上了树干,终于露出了水面。龙血树被浪头冲撞着,靠到岸上来了。
  紫岚得救了。当它登上坚硬的石岸时,它甚至已没有力气为自己的死里逃生而感到高兴,它太疲倦了,它想睡觉了。那强劲的山风,那如注的暴雨,那如雷的山洪倾泻声,仿佛都变成了奇妙的催眠曲。它疲乏地躺卧在冰凉的水汪汪的岩石上,立刻昏昏沉沉地阖上了眼。世界不再有恐怖的暴风雨,不再有高深莫测的古河道,也不再有讨厌透顶的大白狗,它恍然觉得自己正躺在娇艳的阳光下,睡在柔软如丝的草丛里,四只狼崽正活蹦乱跳地吮吸它丰满的乳房……不,不应该是四只狼崽,它一共生下五只狼崽呀,怎么会少了一只呢?它最敏感的母性的神经被梦幻触动了,惊醒过来。是的,还有最后一只狼崽正孤立无援地待在荒野,忍受着暴风雨的侵袭。想到这里,它睡意顿消,一骨碌翻爬起来,继续赶路。
  虽然白茫茫的雨帘模糊了视线,但凭着狼的灵敏的视觉,紫岚还是老远就看见心爱的狼崽还在白桦树下,它悬着的心放下来了。走到跟前,紫岚发现狼崽的姿势有点异常;雨水把狼崽黄褐色的体毛冲洗得干干净净,狼崽扒开四肢紧紧地搂抱着树干,小小的狼嘴咬住树皮上一颗乳头状的树瘤。紫岚忍不住一阵心酸,唔,宝贝失去了母体的庇护,把树干当做母亲的怀抱,把树瘤当做母亲的乳头了。宝贝,你受苦了,妈妈来了。它伸出舌头,带着歉意去舔狼崽;它的舌尖碰到狼崽的额角,吓了一跳,狼崽的额角滚烫滚烫,像舔在一块火炭上。狼崽双目紧闭,气息微弱,已经昏厥过去了。紫岚赶紧叼起狼崽,往石洞飞奔。
  暴雨越下越猛,狂烈的山风像一把把尖刀在无情地宰割着狼崽脆弱的生命,沉重的雨粒像一把把钉锤在狠命敲击着狼崽稚嫩的躯体。
  好不容易跑回了石洞。紫岚放下衔在嘴里的最后一只狼崽,咕咚,狼崽像截木头四脚朝天仰面栽倒在地。紫岚的心缩紧了。它试探着举起前爪摸摸狼崽的身体,狼崽全身冰凉冰凉,失去了生命的弹性,就像摸在一块石头上。
  不,宝贝没有死,它一定是被冻僵了。紫岚无法相信死神就这样轻易地攫走了自己宝贝狼崽的生命。它把狼崽紧紧地抱在自己的怀里,用舌头不停地舔着狼崽的眼皮、鼻翼和嘴唇。醒醒吧,宝贝,睁开你明亮而又淘气的眼睛,瞧,妈妈正守在你身边,我们已回到石洞,这里没有风雨,也不用害怕雷电,醒醒吧!
  但紫岚的一切努力均属徒劳,直到半夜,第五只狼崽也没能睁开眼睛。这是一只雄性狼崽。
  要不是石洞角隅传来狼崽们凄婉哀怨的叫声,紫岚也许就会失魂落魄地守在死去的狼崽身边度过漫漫长夜。是活着的四只狼崽的叫声使它从悲痛中惊醒过来。它瞪起蓝幽幽的眼睛,透过黑暗,看见四只小狼崽正在石板上扭成一团。它们既在靠对方的身体取暖,又张着小嘴在互相啃咬。有一只狼崽被咬疼了,发出绝望的吱吱的怪叫。有一只狼崽蜷伏在地下,只剩下喘息的力气了。
  是的,宝贝们都饿坏了,从生下来到现在,它们还没有吃到过一滴奶呢。自己真愚蠢,沉湎在悲痛中不晓得自拔。死去的已经死去了,重要的是要让还活着的能活下去。它终于理智地弃下第五只狼崽来到石洞角隅。四只还活着的狼崽闻到它的气味,都嗷嗷叫起来。它摸摸自己的乳房,挤不出一滴奶来。它已饿了一昼夜,没有食物充填肚子,是不可能分泌出乳汁来的。哪儿去弄食物呢?冒着风险从养鹿场窃来的鹿仔在和大白狗搏斗时不知遗落在那个山旮旯里了,也许早被山洪冲走了。雨还在下个不停,这样的鬼天气,又在深更半夜,所有的动物都躲藏起来了,即使冒着风雨到森林里去闯荡,也不可能猎获到食物的。唉,要是有两只老鼠充饥也好啊,虽然它不喜欢鼠肉那股怪味,但饥不择食,到少也能挤出几滴奶来,让它渡过这个难关。遗憾的是,连老鼠都被暴风雨吓得躲进鼠洞不出来了。等到天亮了再说吧,它想,但愿天亮后天能放晴,这样它就可以到尕玛尔草原去追逐岩羊了。可是,瞧这四只狼崽,都差不多饿得虚脱了,它们的生命都很脆弱,恐怕等不到天亮,就会像第五只狼崽那样被饥寒夺走生命的。
  怎么办呢?紫岚心急如焚,在石洞里焦躁地踱来踱去,突然,它的眼光落在第五只已经死去的狼崽身上,这是此刻石洞内唯一可以充饥的东西了。它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狼群中不乏同类相食的先例,在严寒的冬天,有时运气不佳时会一连几天猎不到食物,狼们个个饿得肚皮贴在脊梁骨上,这时,倘若有匹老狼病死,群狼就会呼啸着扑上去,争先恐后地把它撕成碎片吃进肚去。狼习惯于用这样的观念对待生与死:活着就是一匹狼,死了就是一堆肉。对死者废物利用,拯救众多的活着的生命,也许还是一种慈悲呢。
  紫岚这样想着,踱到死狼崽跟前,当它的牙齿触及狼崽僵硬的没有知觉的肉体时,它忍不住心里一阵悸动,失去了噬咬的勇气。狼崽虽然已经死了,但毕竟是自己亲生的儿子,俗话说儿是娘的心头肉,对人类而言是这样,对狼来说亦是如此。它怎么能吃掉自己的狼儿呢?但除此而外,它又有什么办法能挽救四只还活着的狼崽呢?感情固然重要,生存比感情更重要啊。
  紫岚在死狼崽面前犹豫了很久,终于狠下心肠,闭起眼睛,开始啃咬已故宝贝的肉体。每咬一口,它就一阵心酸。它用飞快的速度把死狼崽吞进肚去。它不愿延长这痛苦的晚餐。它的味觉器官似乎已经麻木了,直到把整只狼崽都吃光咽进,也没尝出滋味来。它只觉得从嘴里到心里,都是一片苦涩。
  总算是吃进了食物,过了一会,它的乳房开始隐隐胀痛,挤出了些乳汁,虽说分到每只狼崽口中,只是有限的几滴,却使奄奄一息的狼崽们奇迹般地活转来了。
  黎明时分,肆虐的山雨终于停歇了。一抹玫瑰色的朝霞透过洞口茂密的藤萝,射进石洞。紫岚终于舒了口气,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在严酷的丛林法则的统辖下,生存是很不容易的。紫岚和它的狼崽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后,总算熬过了难关。
 
       5 [本章字数:5158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3:54:45.0]
 ----------------------------------------------------
   这一个月来,紫岚交了好运,连续捕获到两头膘肥体壮的岩羊,还在一个野猪窝里捡到一只肥头大耳的野猪娃子,吃得满嘴流油。天气也好得出奇,整天艳阳高照。它后颈窝的伤口渐渐愈合了,心灵上的失子的创伤也慢慢平复了。产后虚弱的身体彻底复原了,甚至比产前长胖了一圈。六只乳房变得很丰满,分液出又粘又稠的乳汁,虽然哺育四只小狼崽还不算太丰裕,但基本上够它们吃的了。日子过得很平静。每当狼崽们欢天喜地地扑进它的怀里,贪婪地吮吸它的乳汁时,它便会体会到一种只有母性才可能有的自豪感和幸福感。
  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体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那只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它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紫岚最偏爱黑仔。这倒不是因为黑仔是长子,人类社会讲究长幼秩序,狼群中不讲这一套。它之偏爱黑仔,完全出自一种说不清道不白的微妙心境。黑仔长得太像已死去的黑桑了,不但毛色是同一品系,连长相也惟妙惟肖,活像是从一只模型里浇铸出来的。瞧黑仔的唇吻,和黑桑一样极富肉感,和黑桑一样呈漂亮的S型线条,和黑桑一样显示出坚毅的气质。当初,它紫岚很大程度上就是被黑桑那与众不同的公狼的唇吻弄得神魂颠倒,最后做了爱情的俘虏的。黑仔简直就是黑桑的转世和再造。它们之间的唯一差别,黑仔尚是只年幼的狼崽,但这一差别会随着时间而消失的。毫无疑问,黑仔获得了黑桑的全部遗传基因,一定会长成像黑桑那样具有强壮体魄、聪慧头脑和出众胆略的大公狼的。
  紫岚把全部的母爱都倾注在黑仔身上,在其它狼崽面前,它也从不掩饰自己对黑仔的偏爱。每次喂奶,它都先让黑仔尽情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吃。黑仔的食量越来越大,差不多要把三只乳房吸空了才肯罢休,占了它总奶量的一半。剩下的一半,刚够蓝魂儿、双毛和媚媚每狼一乳房乳汁。
  这自然是极不公平的。有时,望着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那副半饥半饱的馋相和对母亲的过分偏爱所流露出来的不满情绪,紫岚心里会涌起一丝愧疚。都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都是自己所疼爱的宝贝,干吗要厚此薄彼呢。但它的奶是有限的,没办法同时满足四只狼崽的需要。它也不能搞平均分配,平均分配的结果只能产生普遍的平庸。它必须先满足黑仔,黑仔身上寄托着它的理想和希望。紫岚在心里已把黑仔看成是下一代狼王的继承者和候选者。不,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狼群社会并不存在王位继承的说法,也不存在选举制度,应该说它已把黑仔看作下一代狼王的争夺者和角逐者。既然如此,就要对黑仔进行身心各个方面的重点培养,从幼年起就打下坚实的基础,保证黑仔成长为强悍的“超狼”。也就是说,只能让其余三只狼崽作出点牺牲,有所失才能有所得嘛。这有点狠心,却是必要的。说到底,日曲卡雪山只能有一个狼王。
  过了一段时间,双毛和媚媚似乎已习惯了母亲的偏心,默认了自己的地位,每次哺乳,总是先乖乖地蹲在一旁,先看着黑仔狼吞虎咽,然后再钻进它腹下来吮吸乳汁,表现出一种守秩序识大体的气度。唯有蓝魂儿,仍是那股桀骜不驯的劲头,每每看到黑仔优先独享三乳房奶汁,脸上便露出一种极端嫉恨的表情,在旁边按捺不住地跳跃翻滚,做出种种扑咬的姿势,也许是想取而代之,也许是想分享平等的权益。
  假如它紫岚不是一门心思想把黑仔培育成“超狼”,它会欣赏蓝魂儿身上那种叛逆性格的。野心勃勃才是狼的本色。只有狗才逆来顺受,才安于现状。它会鼓励和怂恿蓝魂儿把嫉恨付诸在狼牙和狼爪上的。但它要让黑仔当上下一代狼王的念头太强烈了,它只能用严厉的眼神制止蓝魂儿这种篡位的企图。这无疑是在束缚和扼杀蓝魂儿狼的天性,它心里很难过。
  这天,紫岚在尕玛尔草原追逐一只草兔,狡猾的草兔钻进一片长满毒刺的荆棘丛中,它耗费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好不容易才把草兔咬死。回到石洞,已近黄昏,四只小狼崽等急了,也饿极了,一见它出现在洞口,便齐声欢呼着向它扑来。按照惯例,它斜卧在石洞中央,将饱满的乳房先朝黑仔敞开。就在这时,它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也许是饿极了的缘故,也许是长时间积蓄的嫉恨已达到了量的极限,当黑仔用一种理所当然的神态向它怀里走来时,突然,蓝魂儿怒叫了一声从斜里蹿出来,一头撞在黑仔的腰部,把黑仔撞翻在地,然后扑进它怀里,张口就叼住平时一贯由黑仔享用的前胸那只硕大丰满的乳房。
  紫岚不知道是该用爪子把蓝魂儿蹬开,还是默认这种反叛的行为,它正在犹豫,黑仔从地上爬起来了。它的眼睛充满困惑,怔怔地望着正取代它享用甘美乳汁的蓝魂儿,瞧得出来,它被突如其来的打击弄懵了;几秒钟后,它似乎被一盆脏水泼湿了似的松开全身的狼毛抖了抖;随着这一阵颤抖,它的眼光由困惑变得仇恨,脸上那狼崽特有的稚气的表情顿然消失,显露出一副成年大公狼才有的痛苦的表情;它的眼角可怕地吊了起来,唇吻扭歪了,露出一口还不太结实的牙齿,仰天嚎叫了一声,那嚎叫声浑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
  紫岚心里一阵欣喜。它太熟悉这种表情了,过去在黑桑身上曾无数次看到过。每当狼王洛戛发号施令时,每当洛戛凭仗狼王的优越地位抢先吞吃猎物内脏时,黑桑的脸上就会浮现出这样的表情来。这绝不是平常因争吵和摩擦所引起的普通的愤慨,即使最平庸的狼也不乏愤慨的表情。这是只有高贵的狼才具备的一种在狼群中也是十分罕见的表情,一种超级愤慨。这是地位受到挑衅自尊受到践踏利益受到侵犯后的愤慨。支撑这种表情的,是一种强烈的优越感。黑桑之所以会面对狼王洛戛产生这种表情,是黑桑觉得自己生来就具有狼王的风采,天生就应当是狼王;洛戛占据在王位上,不但是历史的误会,也是对自己超众的能力的一种嘲讽和亵渎。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心理原动力。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想不到黑仔小小年纪便具备了这样的气质。太好了,黑仔,这香甜的乳汁是属于你的,这肥沃的尕玛尔草原是属于你的,这险峻的日曲卡雪山是属于你的,整个世界都是属于你的,你绝不容许别的狼来染指!这才是未来狼王的风采和心态。
  黑仔扑到蓝魂儿背上,两只小狼崽在地上斗成一团。
  紫岚并不担心会伤着谁,黑仔和蓝魂儿毕竟都还年幼,牙还没长齐,爪都还软弱,是无法把对方咬伤或置于死地的。它相信黑仔能取胜,优越感所激发出来和斗志是非常顽强的。再说,就算两只小狼崽智力是平等的,但黑仔在足量的奶水的喂养下,力气显然要比蓝魂儿大些。果然,不一会儿,黑仔就明显地占了上风,把蓝魂儿逐渐逼到石洞的角落去了。
  咬吧,宝贝,张开你的嘴使劲地咬吧,今天你从蓝魂儿嘴里夺回来了本来就应该属于你的乳汁,明天你就能从洛戛手里夺回来本来就应该属于你的王位。
  一定是自己过量的母爱影响了黑仔狼的天性的正常发展,紫岚想,所以黑仔才会养成如此温柔的吃奶风格的。每当黑仔稚嫩的小嘴含着它肿胀的奶头,贪婪地吮吸时,它便会产生一种似水柔情,一种母性才具有的温存。它一面让乳汁汩汩流进黑仔的嘴,让宝贝尽情地吃饱喝足,一面会伸出狼舌,一遍又一遍深情地舔着黑仔漆黑如墨的体毛,直舔得小宝贝浑身闪闪发亮。好一个舔犊之情。但溺爱的结果,却是狼性的扭曲!
  瞧瞧哺乳时黑仔的吃相吧。黑仔总是用一种优美的姿势仰面躺在它的腹下,用极轻柔的动作把它的奶头含在嘴里,很有节奏很有规律地轻轻吮吸,母子间显得非常和谐。
  这种吃奶的风格在狼群中是十分罕见的。
  这其实是狗崽的吃奶风格。
  紫岚过去在郎帕寨行窃时曾目睹过母狗喂奶,狗崽的表现和黑仔现在的表现十分相似,也是母子间配合默契,自然而然滋生出一种甜蜜的依恋。
  狗崽这种在哺乳期养成的对母狗的依恋对狗的生存是极其重要的。这种温情脉脉的哺乳风格,有利于诱发狗崽爱的天性,有利于泯灭狗崽身上残留的食肉类动物的野性,铸就狗的温良敦厚的性格。更主要的是,狗崽对母狗的那种依恋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转移到主人身上,最后扩展到依恋整个人类。假如狗不具备这点爱心和恋情,人类是绝不会喜欢狗的,也不会把狗引以为最忠实的朋友的,狗也就不可能依赖人类生存在这个地球上了。爱心和恋情实在是狗的安身立命的法宝。
  对狗来说是安生立命的法宝,对狼来讲无疑是致命的毒素。
  一般来说,幼狼刚出世的一段时间内,也会表现出依恋母狼的倾向。但到了哺乳后期,特别是临近断乳期时,这种恋母倾向便自然而然地开始淡化和消失。具体表现在吃奶风格的演变上。紫岚虽然还是第一次生育,但它早就熟睹了其它母狼在临近断乳期时的喂奶情景:幼狼像一伙患了饥饿症的小强盗,嚎叫着钻进母狼的腹下,根本不讲究姿势,朝母狼的奶头又抓又咬,狂吮滥吸,将狼的贪婪和野蛮的本性暴露无遗;常常是幼狼的爪子把母狼的乳房抓出一道道血痕,幼狼的牙齿把母狼的奶头咬得鲜血淋漓。于是,母狼便疼得惨叫一声,凶狠地用狼爪朝幼狼脑门上扇击,打得幼狼在地上打滚,或者以牙还牙,把幼狼脊背上的狼毛咬掉几撮。这当然很不近人情,却符合狼情。
  幼狼的这种行为看起来很残忍,却符合生存的最高原则。幼狼一经成年后便要离开母狼到荒蛮的草原和森林去独立谋生,没有依傍,没有靠山;假如狼不是自幼便割弃那种强烈的恋母情结,便会削弱它们的独立精神,软化它们桀骜不驯的野性;而狼就是靠这种独立不羁的嗜血本性才得以在充满激烈竞争的环境里生存下来的,这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结果。
  对幼狼来说,吃奶实际上是一种生存预习。客观上,这种出自天性的野蛮的吃奶风格有利于消除幼狼对母狼的依恋和母狼对幼狼的疼爱,形成一种离心力,有利于助长幼狼的独立倾向。在幼狼的意识中,母狼的乳房是它们的第一个掠食对象,它们正是从这种野蛮的吃奶方式中养成将来成年后独立谋生时所必需的血腥的捕食风格的。
  在紫岚的记忆中,几乎没有那一匹生育过幼狼的母狼乳房上不是瘢痕累累的。惟独它是例外,快到断乳期了,乳房仍完好无损,光洁得找不出一点伤痕。由于受黑仔的影响,蓝魂儿、双毛和媚媚也依样学样地表现出温柔敦厚的吃奶风格。这虽然免除了紫岚的皮肉之苦,却使它十分忧虑。它害怕这样发展下去最终会使自己的宝贝消褪掉对狼来说是十分宝贵的强取豪夺的野性,那么,别说把黑仔培养成下一代狼王了,恐怕连在荒原立足生存都会成问题。
  每次黑仔饱吮了乳汁后,便会摇晃着毛茸茸的脑袋来舔它的脖颈,或者打着饱嗝一会儿用后肢直立,一会儿满地打滚,做出种种取媚邀宠的姿态来。紫岚心里明白,黑仔是在对它表示自己的满足和得意,在感激它赐予和施舍的母性的恩泽。
  这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
  狼性是绝对贪婪的,永远不会得到满足的。在狼的眼睛里,世界只存在一种谋生手段,那就是攫取和掠夺。事实上谁也不会对狼进行恩赐和施舍的。因此,狼对恩赐和施舍这样的概念应该十分陌生。狼的表情可以说相当丰富,悲伤、兴奋、怨恨、忧伤、欣喜、阴沉、暴怒……等等,惟独不该有取媚邀宠这种表情形态。
  是自己过分的慈爱害了黑仔。
  必须立即控制住自己泛滥的母爱,把黑仔畸形的性格矫正过来,把扭曲的灵魂板正过来!
  又到了喂奶的时候了,当黑仔温顺地捧着它的乳房吮吸时,它无缘无故地嚎叫一声,就好像自己的乳房被咬破了似的,一巴掌扇过去;它打得那么凶,那么狠,爪子落在黑仔后脑勺和耳根之间,立刻,空中飘飞起一团黑毛,一串殷红的血珠从黑仔的颈窝滴下来。黑仔惨叫一声,从洞底滚到洞口。
  自己下手下得太重了些,紫岚想。作为母狼,看到自己的宝贝被揍出血来,未免有点心疼,但它不后悔。它是狼,它不能有怜悯之心,它就是要打掉黑仔对它的依恋和温情。
  黑仔呜咽着,抖抖竦竦从地上翻爬起来,满脸委屈,一副可怜相,用乞求的眼光望着紫岚。黑仔,你不该这样望着我的,紫岚在心里叫道,你应该表现得像真正的狼崽那样,用困惑的表现来看着我;你的眼光应当变得冰凉,变得陌生,闪现出一道残忍的光芒。这才叫狼,狼的本质就是残忍,就是六亲不认,就是野性毕露,哪怕面对自己的亲生母亲。
  黑仔呜咽了一会,犹犹豫豫,又朝紫岚走来。仿佛紫岚是一块高性能的磁铁,对黑仔来说有一种无法割弃的磁力。你不能过来的,紫岚想,黑仔,你应当记恨我对你的暴行,你应当阴生出一种离异的情绪。只有学会对母亲仇视,你才能养成仇视整个世界的秉性,才能陶冶出让整个日曲卡雪山和尕玛尔草原颤抖的狼的野性。
  但紫岚的愿望落空了,黑仔走回它的身边,伸出粉嫩的舌头,小心翼翼地舔着它的前爪,舔得那么深情,那么专致,还用柔软的爪子把叮在紫岚腋窝上的一只绿头苍蝇驱赶掉。黑仔是在讨好它,想平息它的怒火,想乞求它的原谅和宽宥。
  你没做错什么,你不用乞求原谅的,紫岚想,即使你做错了什么,你也不该希冀得到宽宥的。狼的本性应该是我行我素,不顾一切。
 
       6 [本章字数:4566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3:55:24.0]
 ----------------------------------------------------
   但黑仔一点也不理解它的心情,继续在它身边磨蹭着,把脸颊贴在它的腿上,完全是一副小鸟依人的可爱模样。一瞬间,紫岚狼的铁石心肠动摇了。真的,黑仔并没有什么过错,干吗要如此粗暴地对待它呢?但这种动摇仅仅持续了几秒钟,一种更为强大的情感压倒了母性的软弱和动摇。难道它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宝贝退化成奴性十足的狗崽子吗?它能为了毫无实用价值的温情而毁了宝贝的锦绣前程吗?
  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都蹲在石洞角隅,静静地观望着。狼崽们都正处在性格塑造的关键阶段,倘若这次示范失败,会影响它们整个身心发育的。
  于是,紫岚再一次抡起前爪,朝黑仔的脑门扇去。这次扇得更凶猛,尖利的狼爪在黑仔的眉际划开一道血口,黑仔四足腾空,被猛烈撞在洞壁上。
  黑仔从喉咙里憋出一串低嚎,声音嘶哑,像在恶毒地诅咒,用充满仇恨的眼睛久久地瞪着紫岚。那眼光,像被冰雪浸渍过的石头,又冷又硬。这是一种叛离的眼光。
  黑仔是纯粹的狼种,血管里奔流着的是狼血,胸腔里跳动着的是狼心,不乏狼的残忍和野蛮。过去因为被紫岚过量的母爱浸泡着,暂时压抑了本性,此刻温情的面纱一旦被撕破,它很容易就恢复了狼崽的本来面目。
  望着黑仔狰狞的脸,按理说紫岚是应该感到高兴的。它耗费心机挑起衅端,不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吗。但奇怪得很,它非但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心里还像塞了一团棉花,堵得慌,有一种无法排遣的惆怅,有一种沉重的失落。淘气可爱让它心醉的宝贝从此不存在了,母子温柔缱绻相亲相依的情景只能在回忆和梦幻中再现了。温馨的感情似乎有一种魔力,不但迷人,也迷狼。紫岚明知道这是毒素,却也难弃难舍。可惜,它无法改变狼的生存方式。
  来吧,孩子,现在该伸出你的爪,张开你的嘴,来抢夺芬芳的乳汁了!
  其实,毋庸它呼唤,也毋庸它教诲,黑仔无师自通,张牙舞爪地冲进它怀里,对它的乳房又抓又咬,将殷红的血和雪白的奶一起吮吸进去。它疼得差不多想一口咬掉黑仔的耳朵了。
  这时,它瞥见,蹲在石洞角隅的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眼睛里都像变魔术般地换上了一副可怕的陌生的眼光,刺得它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不,它应该感到欣喜才对,它想。
 狼崽们断奶了。
  由于紫岚的偏爱和优先提供充裕的食物,黑仔长得出奇地健壮,颈粗实,臀浑圆,足足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高出半个肩胛,黑色的狼毛细密油亮,才半岁多点,乍一看,已像匹半大的公狼了。更令紫岚欣慰的是,黑仔精神上也趋于早熟,已很少和弟妹们打滚嬉闹,身上那股顽皮的孩子气似乎在一夜之间便消失了。每当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在洞里玩追扑游戏时,黑仔总是站在一旁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态。这未免有点孤独。但紫岚觉得,孤独实际上是出众的标志,是一种高贵的品性,想当年黑桑在狼群里也没有可以在一起不拘形迹打打闹闹的朋友,有的是嫉恨它不愿跟它接近,有的是害怕它不敢跟它接近,有的是因为敬畏而避开了它,不合群是因为超群,天生是占据高位的狼王。
  紫岚并不为黑仔孤僻的性格感到担忧。
  断奶后的幼狼很能吃,四只狼娃几乎一顿就要吞食一头羊羔。紫岚虽然免除了乳房被撕破咬碎的痛苦了,却比以前更辛苦了,清早就要到山林里去觅食,不但要填饱自己的肚皮,还要把新鲜的猎物拖回石洞。
  那天,紫岚拖着一只雪雉回窝,转过山岬,远远便望见黑仔站在石洞口,藤萝上白色的小花把它衬托得格外醒目。紫岚又惊又喜。惊的是黑仔违背了它的一再告诫没藏在石洞深处耐心等它捕食回来,而是跑到洞口来了,洞外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处处暗藏着杀机,随时有可能遭遇不测的;喜的是黑仔果然不同凡响。一般情况,半岁龄的幼狼,爪牙都还软弱,离开了母狼的监护,是不敢出窝的,往往还会表现出过分的机警和谨慎,须听到它熟悉的叫唤声,须闻到它熟悉的气味,才肯从洞内跑出来争享它带回的猎物。这种谨慎要持续到一岁以后,随着爪牙逐渐锋利,扑咬技艺日臻完善,幼狼才敢独自跑出巢穴。
  黑仔的胆魄是同龄狼崽的二倍!
  黑仔望见它的身影,欢快地嚎叫一声,蹿出石洞,急不可耐地从它口中抢夺雪雉。
  紫岚犹豫着,面对黑仔的冒险行为,不知该责备,还是该鼓励。站在母性的立场,毫无疑问,应当用严厉的手段教训黑仔,禁止它今后再去冒这种无谓的风险,要知道,站在石洞口,就等于把自己没有防卫能力的生命暴露给食肉类猛兽了。但从培育未来狼王的角度看,对黑仔所表现出来的超级胆量不但不应该制止,还应放纵和鼓励,超前教育才能塑造出杰出的“超狼”。紫岚又想起了黑桑,黑桑也是自小就很勇敢的,还在一岁时,就敢孤身闯进羚羊群,从公羊们犀利的羊角下扑咬羊羔了。可以这么说,超越年龄的胆魄正是日后成为狼王的必不可少的素质。
  想到这里,紫岚松开了叼在嘴角的雪雉,让黑仔整个儿抢走,这等于在告诉黑仔,妈妈很欣赏你站在洞口这样的勇敢行为,这只雪雉就是给你的奖励,假如你能继续发扬,你就能得到比你弟妹们多得多的食物。
  黑仔果然不辜负紫岚的期望,胆子越来越大,在它外出捕食时,不但跑到洞口玩耍,有时还会跑到洞外草丛去追逐老鼠。有一次,一只灰毛兔崽子碰巧路过石洞,黑仔单身追撵,追出石洞一里多远,在箐沟的山泉旁才将猎物擒获。当黑仔拖着灰毛兔崽子摇摇晃晃回到紫岚身边,紫岚真比在冰天雪地中咬开大公鹿脖颈上的静脉血管饱吮一顿滚烫的鹿血还高兴十倍。当同龄的狼崽龟缩在巢穴不敢出外时,黑仔已能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那么,等到同龄的狼崽们走进丛林时,也许,黑仔已成为身心两方面都发育成熟了的大公狼了。
  尽管这样,紫岚在欣喜的同时总为黑仔的安全捏一把汗。它是母狼,摆不脱母性的担忧。它以石洞为轴心,将方圆几里内的山林都踏勘了一遍,它搜索得特别仔细,连一个山洞一块岩石都不漏过,很好,没有发现虎、豹、熊、野猪、蟒蛇等对幼狼生存构成威胁的野兽的粪便和踪迹。石洞是隐蔽而又安全的。
  紫岚这才放下心来。
  它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威胁。
  厄运是从天而降的。
  在高耸入云的日曲卡雪山峻峭的悬崖上,栖息着一只金雕。金雕是食肉类猛禽,鹰类中的豪杰,长着一对铁爪和一只铁钩似的嘴喙,能捕食比自己的身体还重三五倍的动物。这天清晨,它离巢到山林觅食。它渴望能捕到肥嫩的羊羔或可口的岩鸽,但今天它的运气不佳,太阳升得老高老高了,还一无所获。正当它饥渴难忍的时候,它盘旋到了石洞上空。它美丽的黄褐色的羽毛在阳光下泛出一道道金光,巨大的翅膀有时自由地舒展开,一扇一摇,鼓起一团团雄风,有时静止不动地撑张着,任凭山风吹拂,在宽广的天空随意滑翔。突然,它锐利的目光发现山麓有一片藤萝无风自动,钻出一只黑乎乎的家伙来。哦,原来此处有一个走兽藏身的洞穴。金雕俯瞰大地,视野开阔,那对淡黄色的眼珠灵敏度可以和人类精密的雷达相媲美。它眨动了一下眼皮,看清这黑乎乎的家伙原来是一匹幼狼,它的热情一下子减去了一半。它能猎食兔崽、羊羔和鹿仔,甚至敢叼啄剧毒的眼镜蛇,但对狼却畏惧三分。狼的机警在日曲卡雪山是出了名的,极难从空中偷袭成功;尖利的狼牙能毫不费劲地咬断鹰爪,咬折鹰翅,很有可能会弄巧成拙自己反倒成了饿狼果腹的食物。不到饿得万不得已,金雕是不会冒险袭击狼的。当然,它现在所看到的是一匹还没有多少防卫能力的幼狼,但肯定是在母狼的陪伴和监护下幼狼才敢走出洞穴玩耍的。护崽的母狼更凶残,更不好惹啊。
  金雕干咽了一口唾沫,正想拍拍翅膀飞到别处去觅食,但奇怪得很,在它的视网膜下,怎么就没出现母狼呢?石洞外,野花姹紫嫣红,那匹黑色的幼狼正在追逐一只仓皇逃窜的小松鼠,显得那么无忧无虑。会不会狡诈的母狼就躲在附近的暗处,单等它俯冲下去来扑咬它的鹰爪呢?不太像。母狼是不会冒风险将自己的幼崽当作诱饵的。再说,石洞前是一片平坦的草地,两边是稀疏的小树林,箐沟里是一道清澈的泉水,没有可以藏身的遮蔽物,它可以看清草叶上的七星瓢虫,即使母狼想躲起来,也逃不脱它的视线的。金雕对此十分自信。母狼唯一的可能,就是躲在藤萝遮掩的石洞里。金雕仄转翅膀,借助斜照的阳光,将自己的投影准确地落在石洞口的藤萝上。来回晃动着。倘若母狼确实藏在石洞里,一定会被它金雕恐怖的投影惊醒,慌慌张张蹿出来救护自己的幼崽的。
  但石洞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
  金雕一阵兴奋,看来,自己运气不错,母狼不在附近,也许是到尕玛尔草原觅食去了。它还没有捕猎过狼,它很想尝尝狼肉究竟是个什么滋味。它在高空突然半闭起翅膀,急遽滑向大地。它的翅膀摩擦空气割裂山风发出轻微的声响。湛蓝的天空闪现出一道优美的俯冲线条,大地掠过一道恐怖的投影,鹰爪直指幼狼的脑壳。
  黑仔正在追撵一只淘气的金背小松鼠。小松鼠蹦蹦跳跳,一会儿跃上树枝,一会儿蹿下草地,逗得黑仔心里痒痒的。小松鼠翘着绛红色的蓬松的尾巴,竟然坐在离地面约一米多高的树丫上摘鸡素果吃了。黑仔馋涎欲滴,刚想奋力朝上扑击,猛然,碧绿的草地上出现一块奇怪的黑影,正在悄然移动。这时,要是黑仔撒开四蹄,钻进不远处那片布满毒刺的荆棘丛,是能逃过这场劫难的。但它毕竟年幼,缺乏生存经验,根本没意识到草地上移动的黑影是正在向它俯冲的金雕的可怖的投影。它还觉得怪好玩的呢。当投影迅速朝它移近,越来越浓,最后完全笼罩在它身上时,它才发现情况不妙,急忙转身朝石洞奔逃。唉,狼怎么逃得过展翅飞翔的金雕呢。黑仔还没逃出几步远,随着一阵带着血腥味的狂风,它的脖颈和脊背同时被几把尖刀戳通,它还没来得及呻吟,四足已离开了地面,整个身体腾空而起。黑仔不愧是胆魄出众的幼狼,即便是身陷绝境了,也没被吓瘫,而是勇敢地扭翻身体,朝金雕的腹部咬了一口。可惜,它的狼牙还没完全长硬,只咬下几片金黄的雕毛,连同殷红的狼血,抛洒在碧绿的草地上。
  金雕怒啸一声,低头用尖喙朝黑仔的眼睛狠狠啄去。顿时,黑仔两眼漆黑……这个时候,紫岚正在尕玛尔草原上追逐一只离群的香獐呢。
  黄昏,当紫岚踏着夕阳拖着香獐回到石洞时,一切都早已结束了。望着草地上凌乱的雕毛和已凝固了的斑斑狼血,它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母性的心破碎了。高耸入云的日曲卡雪山山峰上,有一个小黑点在空中盘旋,那就是残害它苦心孤诣培育的“超狼”的金雕。它只能徒劳地对天空狂嗥一通,发泄自己的满腔悲愤。老天爷为什么总是这样不公平,命运为什么总是这样残酷,总是把不幸降落到它紫岚的头上?!
  也怪自己太疏忽大意了,怪自己培养未来狼王的愿望太急切了,让黑仔过早地跨出洞穴走进严酷的丛林。也许,这正是命运对自己野心的一种惩罚。它在同命运的抗争中又输了一个回合,输得够惨的。不,它紫岚是不会服输的,优秀的狼是永远不会在厄运面前屈服的!
  它凄厉的嗥叫声惊醒了龟缩在石洞内的蓝魂儿、双毛和媚媚,三只狼崽整齐地排成一字形,站立在紫岚面前。横躺在紫岚和狼崽们中间的是刚刚捕获的已被咬断了喉管的香獐。
  香獐狭长而又丑陋的脸上毫无生气,古铜色的体毛上铺着一层玫瑰色的夕阳。
  突然,紫岚跳到早已死绝了的香獐身上,发疯般地咬开香獐的肚皮,扒出血淋淋的内脏,然后,用冷酷的眼光逼视着蓝魂儿。
  瞧这美味可口的獐心獐肝,以往只有黑仔才有资格享用的。黑仔死了。现在该轮到你了,蓝魂儿,来,过来,把这副獐心獐肝吃掉!现在该由你来顶替黑仔的位置了。
 
       7 [本章字数:4138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3:55:45.0]
 ----------------------------------------------------
   秋天像个流浪汉,穿过日曲卡雪山岔口,来到尕玛尔草原游荡。寒风吹来,草尖开始泛黄,枯落的树叶在天空飘来飞去。有一天半夜,突然降落一场清霜,把草原最后残存的一点绿色都清洗掉了。蛇、熊等冬眠动物急急忙忙寻找越冬的巢穴。鹿群和羊群变得更加小心谨慎,躲进草原深处,或藏身于僻静的山坳,轻易不再露面。对狼来说,觅食变得越来越困难了。出于一种生存的压力,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散居在草原四周的野狼便结束孤胆勇士的生涯,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形成强大的狼群。它们依靠群体智慧和群体力量,度过严酷的冬天。气候寒冷而又食物匮乏的冬天对野生动物来说,是一场灾难,狼也不例外。
  当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赶到狼群聚集的臭水塘时,已有二三十条狼先它到达了。分别了大半年,狼群发生了许多变化。老狼甲甲和尼尼老死在草原上了;大公狼柯索在追捕一头牦牛时,不慎被牛角挑断了一条后腿,变成跛脚狼了。变化最大的还是那些年轻的母狼,几乎都有携带着狼崽而来,有的带三四只,有的带一二只,都和蓝魂儿差不多大小。
  狼王洛戛也来了,正神气地主持着认亲仪式。这是狼群社会特有的仪式,每年深秋野狼化零为整时,凡新生的狼崽,乍到狼群,就要由母狼陪伴,领到狼王和每一匹成年狼的面前,互相嗅嗅对方的体味。对狼崽来说,是熟悉自己所从属的狼的大家庭,对狼王和成年狼来说,是认可大家庭的新成员。这样,将来分散后一旦在觅食时不期而遇,便不至于会发生家庭内的自相残杀。
  狼王洛戛和它最亲密的伙伴古古蹲在水塘边,挺着胸脯,让十几只狼崽依次来嗅闻自己的体味。狼崽们显得战战兢兢,而洛戛却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姿势,伸出狼舌在狼崽们的额际象征性地舔一下。与其说是认亲仪式,毋宁说是狼王在接受小臣民的朝拜。狼也有贵贱之分。
  轮到紫岚了。洛戛的狼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讥笑,耸动了一下身体,立刻,两条前肢和脖颈的交汇处,栗子般的肌腱一块块凸突出来,蜂腰猪臀,显得精悍而又壮实;那口尖利的牙齿,白里泛青,一望就知道能把最坚硬的花岗石都咬成齑粉;那双眼睛,放射出冷幽幽的光,显得格外傲慢。紫岚晓得,黑桑身前曾对洛戛的王位构成过威胁,洛戛嫉恨黑桑,并殃及紫岚,虽然黑桑已经死了,但死亡并没能消除这种刻骨的嫉恨。
  唉,假如黑桑没暴死鬼谷,今天就不会是洛戛神气活现地主持认亲仪式了,那么它紫岚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扮演一个俯首帖耳的普通母狼的角色,而一定是和黑桑并肩而立成为众狼仰慕的狼后。紫岚心里一阵伤感。
  它把蓝魂儿领到洛戛面前,当蓝魂儿的唇吻触及到洛戛的胸脯时,它看到洛戛的眼睛里闪过一抹迷惘,嘴角不自然地抽搐了一下。洛戛一定是在蓝魂儿身上看到了黑桑的影子,所以才会失态的,紫岚想。洛戛,你的眼光还很肤浅,蓝魂儿不但长相一半像黑桑,一半像紫岚,还继承了黑桑的灵魂呢。紫岚很是得意。
  洛戛没像对待其它狼崽那样舔蓝魂儿的额际,而是举起前爪粗暴地将蓝魂儿推开了。
  洛戛,你反常的举动暴露了你内心的空虚和紧张,反衬出蓝魂儿的潜在力量。洛戛,等到明年春天,翠绿的草叶再度泛黄时,你就要为你今天的粗暴和无礼付出沉重的代价,紫岚在心里这样想道。
  狼群中最活跃的是那些幼狼们。当成年狼围歼猎物时,它们在一旁欢呼雀跃,呐喊助威;当狼群围着猎物聚餐时,它们从公狼的身边母狼的胯下挤进去,嗷嗷争夺。对这些幼狼们来说,这是它们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生活在大家庭里,好奇心压倒了陌生感。它们要熟悉狼群社会的生活方式和各种有形无形的规矩,熟悉狼的价值标准,并通过观察,学习父兄们猎取食物的高超技艺,为两年后离开母狼独立生活做好准备。
  幼狼都是淘气而又好动的,免不了在玩耍或争食时发生摩擦和冲撞。
  这天,狼群在草原捕获到一头郎帕寨牧民走散的黄牛。黄牛瘦骨嶙峋,身上没多少肉,对大大小小五十多匹饿狼来说,自然是僧多粥少,争抢得十分激烈。
  紫岚抢到一块肋骨。
  双毛和媚媚同那些幼狼一起,在成年狼的屁股后面悠转。捡食掉在地上的肉末和骨渣。
  蓝魂儿不错,机灵地从正在独自享用牛心牛肝的洛戛身边挤进圈内,一口叼住一只血淋淋的牛腰。受到冒犯的洛戛愤怒地在蓝魂儿屁股上咬了一口。
  挨一口咬换一只牛腰,这买卖并不亏本,紫岚想,朝蓝魂儿投去赞赏的眼光。
  蓝魂儿顾不得疼痛,叼着牛腰拼命从狼圈的缝罅钻了出来。突然,一匹毛色棕黄正在狼圈外围捡食肉末和骨渣的幼狼猛扑上来,双爪卡住蓝魂儿的喉咙,横蛮地从蓝魂儿口中抢走了牛腰。
  紫岚认得这匹幼狼,是母狼黄妮所生的狼儿,名叫黄犊,比蓝魂儿大三个月,身坯比蓝魂儿高出一大截。紫岚咬着牛肋骨,静观事态的发展。
  蓝魂儿挨了咬好不容易弄来的牛腰被黄犊拦路劫走,自然愤慨,嚎叫一声追上去。黄犊并不逃避,气哼哼地张开嘴;黄犊的狼牙上那层稚嫩的乳黄色已经褪尽,白得耀眼,泛着成年公狼才有的冷光,眼睑间露出一副要一口咬死对方的凶相来。
  蓝魂儿不由得停住了脚步,怔怔地望着身坯比自己高大爪牙比自己坚硬的黄犊,踯躅了一会,突然转身朝紫岚奔来。
  呜??呜??蓝魂儿委屈地嗥叫着。
  呜??呜??蓝魂儿用求助的眼光望着它。
  紫岚明白,蓝魂儿是想让它去把牛腰夺回来。它轻而易举就能做到这一点的,黄犊绝不是它的对手,就算母狼黄妮来助战,它也不怕。狼儿受了委屈,做狼母的当然心疼。但它的理智克制了它要替蓝魂儿出出气的冲动。它不能这样去做,这样做等于害了蓝魂儿。
  黄犊蹲在不远的草丛里,正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牛腰。
  呜呜??蓝魂儿焦急地催促着。
  紫岚像没听见似的端坐不动。
  孩子,你遭受了强暴,遇到了委屈,妈妈理解你的心情,却很不欣赏你跑到妈妈身边来告状和求援的做法。你生活在狼群中,就不该幻想正常公平的生活秩序,就不能希冀在发生摩擦和冲撞后有谁会出来主持公道或仲裁是非。狼是没有上帝的,也没有人类社会的法律。狼只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强者就是法律,力量就是真理。你必须学会这一生存原则,才能在狼群中生存下去。
  蓝魂儿并不理解紫岚的苦心,用责备的眼光望着紫岚,甚至用牙叼住紫岚的胸脯,使劲朝黄犊的方向拖曳。
  紫岚从喉咙里憋出一声低沉的嚎叫,狠狠地在蓝魂儿脊背上咬了一口。
  蓝魂儿惨叫一声,跳开了。
  记住,这就是你愚蠢地想寻求公正和正义的结果!你想吃到美味可口的牛腰吗?那么,你就伸出你的爪张开你的牙,去拼去抢去厮杀!
  这时,黄犊已经把牛腰囫囵吞进肚里去了。
  蓝魂儿一定是饿坏了,也馋极了,望着紫岚嘴下的那块牛肋骨,抖抖索索走上前来,想分享一点。紫岚毫不客气地举起前爪一掌把它揍出两丈远。
  没出息,你想永远躺在妈妈的怀里生活吗?
  蓝魂儿遭受到双重委屈,眼里泛起一片晶莹的泪光。
  哭是无用的表现,紫岚厌恶地想,狼是轻易不流泪的。只有人类和人类所豢养的狗才动辄流泪,用哭泣减轻自己的痛苦。
  紫岚用极快的速度把牛肋骨吃了个干净,然后,瞪起阴森森的眼光望着蓝魂儿,既不上去劝慰,也不妥协让步。你既然无能,就活该挨饿。它要让蓝魂儿从小就记牢这一点,眼泪在狼群中是没有用处的,既不会减轻痛苦,也不会改变悲惨的处境。靠牙和爪得不到的东西,靠眼泪就更得不到。对狼来说,痛苦是不能用眼泪来发泄的,而要把痛苦埋在心底发酵,然后凝聚到牙和爪上去。
  渐渐的,蓝魂儿眼眶里的泪水被怒火烧干了。这一夜,蓝魂儿是在饥饿和屈辱中度过的。
  翌日下午,狼群在日曲卡雪山的山脚下捡到一头因难产而窒息的母岩羊。蓝魂儿捷足先登,抢到半块羊胎,巧极了,又被黄犊撞见。黄犊昨天已尝到过一次甜头了,此刻更肆无忌惮,扑上来就要抢夺蓝魂儿已到口的美食。
  蓝魂儿似乎早有提防,扭腰闪开,扬起后蹄,在黄犊的右腰上猛蹬了一下。
  黄犊吃了亏,凶狠地嚎叫一声,朝蓝魂儿又撕又咬,蓝魂儿毕竟比黄犊小三个月,年幼体弱,才斗了两个回合,半块腥膻的羊胎就被黄犊抢去了。
  黄犊得意洋洋地衔起羊胎,想跑到清静的岩石背后去独自享用。这时蓝魂儿从地上翻爬起来,抖抖粘在身上的土屑和沙尘,望望阴沉着脸在一旁观战的紫岚,狼眼里泛起一道嗜血的野性的光芒。极度的饥饿,昨日的耻辱,狼母残酷的教训,终于使它提前成熟了,终于使它比同龄的幼狼都要早得多地爆发出全部潜在的狼性。它闷声不响地尾随着黄犊,猝不及防地跃到对手身上,朝黄犊的颈窝、耳朵和眼睑拼命噬咬。
  这架势,已远远超出了淘气的幼狼们游戏式的打架斗殴。
  黄犊也不是窝囊废,它自持身坯比蓝魂儿高大,扔下半块羊胎,朝蓝魂儿反扑。很快,它就把蓝魂儿压在地下了,在蓝魂儿的脊背上一连咬了三口,咬得狼毛飞旋,狼血漫流。
  臭家伙,该认输了吧,该服气了吧。
  黄犊从蓝魂儿身上跳下来,心想,蓝魂儿一定会拖着尾巴呜咽着逃走的。它想错了。它刚从蓝魂儿的身上跳下来,蓝魂儿猛地往前一蹿,一口咬住了它那根蓬松的棕黄色的尾巴。它扭转腰,反身咬住了蓝魂儿的右耳朵。
  呜呜,黄犊在警告,快放掉我的尾巴,不然我就要咬下你的耳朵!
  呜呜,黄犊在试图讲和,你放掉我的尾巴,我放掉你的耳朵。
  一切均属徒劳。
  咔嚓,黄犊的尾巴被蓝魂儿咬断了;嘎嗒,蓝魂儿的右耳被黄犊咬下来了。一个成了秃尾巴狼,一个成了独耳朵狼。
  黄犊看到,蓝魂儿满头满脸都是血,一点没有要罢休的意思,神情极其可怕,龇牙咧嘴地又朝它冲将上来。黄犊虽然比蓝魂儿大几个月,到底还是匹幼狼,年幼无知,没经历过这个阵势,没有生死拼搏的心理准备。显然,今天除非把蓝魂儿咬死了,才能得到半块羊胎;自己果真有这点力量把蓝魂儿咬死吗?会不会两败俱伤同归于尽呢?黄犊虽然表面上还占着上风,但精神却处于颓势。真的,为了区区半块羊胎,犯得着去拼个你死我活吗?它动摇了,就在蓝魂儿爪子即将落到它身上的时候,它转身落荒而逃。
  蓝魂儿得意地叼起地上的半块羊胎,大口咀嚼起来。羊胎糯滑而爽口,味道好极了。
  紫岚把一只吃剩一半的羊腿送到蓝魂儿面前,这是对勇敢者的嘉奖。
  蓝魂儿毫不客气地把羊胎和羊腿统统吃光。它已经领悟到了生活的真谛。
 
       8 [本章字数:5751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3:56:04.0]
 ----------------------------------------------------
   牦牛喷了个响鼻,勾起硕大的牛头,亮出头顶那对象牙色的犀利的牛角,朝卡鲁鲁的胸脯刺去。按理说,卡鲁鲁应该扭腰跳闪,避开力大无比却又愚蠢透顶的牦牛的锋芒,从薄弱的侧面进行袭击的,这是捕食的常识呀。但卡鲁鲁却站立在牦牛面前凝然不动,好险哪,牛角尖已快挑破卡鲁鲁胸脯上的皮了,就时迟那时快,卡鲁鲁闪电般地跃起,从两支牛角之间狭小的空隙蹿过去,扑到笨拙的牛脖子上。这简直是在玩命,紫岚想,两支牛角之间的空间狭小得刚刚能使一匹狼勉强通过,只要稍有疏忽只要略有偏差,便会被牛角开膛破腹,死于非命的。埋怨的同时,紫岚又不得不佩服卡鲁鲁出众的胆略和高超的技艺,扑击的时机把握得那么好,落点那么准,真是一门艺术。
  牦牛挑了个空,吼叫着,撒开四蹄朝草原深处狂奔,想摆脱狼群,但已经迟了,卡鲁鲁趴在牛脖子上,开始用锐利的牙齿噬咬颈侧的静脉血管。牦牛一定意识到了自己正处在生死关头,意识到了爬在自己脖颈上的恶狼正对自己的生命构成巨大的威胁,便又跳又颠,狠命甩动牛脖子,还将脖颈朝一棵大树上撞击,想把卡鲁鲁从脖颈上摔下来。但可怜的牦牛的努力落空了,卡鲁鲁比蚂蟥还盯得牢。
  噼一声脆响,牦牛脖颈上的血管被咬断了,迸溅出一片血光。在狼群的欢叫和牦牛的哀号声中,卡鲁鲁抬起满嘴血污的狼脸,朝它紫岚投来意味深长的一瞥。
  秋天是狼的发情季节,激动不安的公狼们的求爱方式是颇为奇特的,往往用惊险的捕食和野性的厮杀来炫耀自己的骁勇和剽悍,以此来取悦和征服母狼们,寻找到自己所中意的配偶,完成繁衍子孙的本能。
  其实,紫岚凭着母狼特有的敏感,早就从卡鲁鲁的眼睛里看出对方的心曲了。眼睛是心灵的门窗,这名话不但是人类的至理名言,对狼也同样适用。从狼群聚集的第一天起,紫岚就感觉到卡鲁鲁投射到自己身上的眼光有点异样,像火焰,像辣椒,又烫又辣,传递着情爱的信息。它不过是佯装不懂罢了,装憨装傻是摆脱诱惑的好办法。它紫岚没心肠谈情说爱,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都还小,需要它付出全部心血去抚养。
  咕咚,牦牛终于失血过多栽倒在地,口吐血沫,四蹄抽搐。狼群一拥而上,分尸而食。紫岚因为想着心事,动作慢了半拍,没能挤进圈内去。它正着恼,突然,卡鲁鲁拖着一大圈牦牛肚肠从围尸而食的狼圈内挤出来,兴致勃勃地跑到离它不远被雨水冲刷出来的一个小土坑里,朝它低声嚎叫,欧欧,叫声温柔而又充满热情。它晓得,卡鲁鲁是在邀请它过去同食。
  它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过去。
  对一匹雄性的狼和一匹雌性的狼来说,同食就意味着同寝。这方面紫岚是有经验的,当年它还是一匹情窦未开的小母狼,就是因为在臭水塘边和黑桑同时捕获到一只豪猪,没发生狼群中司空见惯的争夺,而是友好地分享了,于是,它和黑桑自然而然成为形影不离的伴侣。
  紫岚暂时还不想寻找生活的伴侣。但望着肥腻腻的牦牛肚肠它又馋得直流口水。最好是想个两全之计。
  紫岚狼眉一皱,哈,何不用曾经对付过独眼狼吊吊的办法来对付卡鲁鲁呢?
  吊吊也是一匹成年公狼,在黑桑死后不久,企图用一只狗獾来引诱它,结果是白白让它饱餐了一顿狗獾肉。
  紫岚主意已定,装出一副羞涩的模样,迟迟疑疑朝卡鲁鲁靠近。卡鲁鲁在土坑里友好地腾出一个空位,用嘴把牦牛肚肠拱到它面前。它朝卡鲁鲁娇媚地扭了扭腰,大口吞食起来。一眨眼的功夫,那盘牦牛肚肠已让它吃掉了三分之二。卡鲁鲁眼光里那种占有的欲望变得越来越强烈,开始用粗糙的舌头舔它的四肢,舔它的脊背,用一种贪婪的神态嗅闻它的全身,毫不掩饰自己的最终目的。紫岚忍耐着,加快进食的速度。不一会,牦牛肚肠被它吃个精光,连掉在地上的血粒都舔净了。卡鲁鲁还在痴迷迷地贴近它。好了,肚子已经填饱了,想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了,该翻脸了。它已经有过在关键时刻翻脸的经验,那次吊吊请它吃狗獾,吃完后,它用爪子一抹脸,羞赧的神态便像梦一样消失了,换上了一种拒对方于千里之外的冷峻。吊吊还不觉悟,还要黏黏呼呼,它冷不防在吊吊的耳根上狠咬了一口,吊吊差点没气晕过去。后来,吊吊愚蠢地想用暴力来制服它,迫使它就范;这在狼群中是习以为常的事;但紫岚摆出一副以死抗争的架势,迫使吊吊放弃了使用暴力的念头。现在,该故伎重演了。卡鲁鲁又把嘴凑到自己脸上来了。自己一张口就能稳稳咬住对方的脖子,角度最佳,时机也最佳,绝不会咬空的。
  紫岚已张开嘴,亮出尖利的牙齿,可是仿佛突然间丧失了噬咬能力,竟迟迟舍不得咬下去。它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用对付吊吊的办法以来对付卡鲁鲁。
  吊吊是狼群中地位最末等的公狼,身体瘦弱,脑子反映又很迟钝,那只眼就是被一头公羊挑瞎的。假如眼是被雪豹抠瞎的,那是勇敢的标志;而伤在公羊角下,无疑是一种耻辱。因此,没有那一匹母狼看得起吊吊。
  卡鲁鲁就不同了。卡鲁鲁是匹黑黄两种毛色混杂的大公狼,四肢粗壮结实,全身肌腱凹凸,鼻坚挺,耳直竖,显得剽悍而又潇洒,具有十足的雄性美感,是继黑桑之后的又一匹真正的公狼,现在狼群中的地位仅次于狼王洛戛和洛戛忠诚的伙伴古古。
  它怎么能把优秀的卡鲁鲁和丑陋的吊吊相提并论呢。
  它不能滥施粗暴。它应当换一种礼貌而又客气的态度去谢绝卡鲁鲁。
  紫岚正想着,眼光的虚光瞄见左斜方有两条狼影晃了一下。它扭头一看,原来是雅雅和佳佳两匹小母狼,正怒视着它,眼光里充满了酸溜溜的妒忌,充满了同性之间的排斥和敌意。
  紫岚晓得,卡鲁鲁平时在狼群中很得母狼们的青睐,无论是饱食后在草原溜达消食,还是在月光斑驳的小树林里露宿,总会有好几匹母狼在卡鲁鲁周围转悠,或用舌头帮它捋顺被秋风吹乱的狼毛,或替它驱赶讨厌的蚊蝇牛虻。对母狼们来说,卡鲁鲁是很理想的配偶。雅雅和佳佳当然会嫉恨自己的,紫岚想,它们恨不得扑过来把它撕咬成碎片呢,如果可能的话。突然间,它产生了一种得意和快感,一种在竞争中获胜的满足和欣喜。虽然雅雅和佳佳都是情窦初开的妙龄小母狼,而自己已经是下过一窝崽了,但卡鲁鲁却只对自己感兴趣;公狼是母狼的镜子,紫岚从卡鲁鲁火辣辣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雌性魅力。
  雅雅和佳佳在左斜方的草地上骚动不安地跳来蹿去。
  同性之间的嫉妒变成了一种催化剂,使紫岚忘记了自己想要拒绝卡鲁鲁的初衷。仿佛是故意要刺激和气恼对方似的,它张着嘴本来准备噬咬卡鲁鲁脖子的,现在临时更改了动作,变成了亲吻。缠缠绵绵之间,它匕斜起眼睨视着雅雅和佳佳,仇恨吧,痛苦吧,牙龈流酸水吧,谁让你们长得又丑又蠢的!
  雅雅和佳佳像负伤似的惨嚎一声,逃向草原深处。
  紫岚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畅快。
  卡鲁鲁的动作变得越来越粗野,喘着粗气,流着口涎,狂热地舔它的四肢、肩胛、脸颊、腰窝……雅雅和佳佳已经给气跑了,戏也该收场了,紫岚想。但卡鲁鲁粗野的抚爱似乎有一种魔力,使它心旌摇曳,很难把持住自己。它想起了黑桑,黑桑的动作也是如此粗野,扑到它身上半是亲吻半是噬咬,使它觉得全身坚硬的骨架像被泡在阳光里,酥软了,融解了,产生了一种被征服者的依恋;它甚至迷上了黑桑那种带着爱欲的虐待。生活刹那间变得无限美好,草显得更绿了,云显得更白了,雪山显得更雄壮了。狼的生命在自然的交配中显出神秘的特质和瑰丽的色彩。
  紫岚此刻回忆起黑桑,在富有理智的人类的眼光里,未免不合时宜。也许会以为亡夫的阴影将败坏它追求幸福的兴致。这是对狼的误解。狼毕竟是狼,既不讲守节,也不讲贞操,在异性之间的交往中,只按快乐原则行事。它想起过去和黑桑待在一起的种种乐趣,更使它无法抗拒卡鲁鲁身上那股令它神魂颠倒的大公狼所特有的气味。
  来吧,卡鲁鲁,太阳已经把大地晒得暖融融,小土坑里铺着厚厚一层落叶和莎草,富有弹性,还散发出一股醉心的草香和阳光的温馨。对狼来说,这是最高级的销魂的婚床了。它已停止了徒劳的挣扎,抗拒的眼光也变成了期待。
  淡紫色的暮霭和玫瑰色的夕阳交织在一起,笼罩在整个尕玛尔草原上。秋风挟裹着日曲卡雪山上的雪尘,有一股透心的凉意,但假如双方紧紧地依偎在一起,料峭的秋风也会变成和煦的春风。来吧,卡鲁鲁。它用一种母狼所能做出的妖媚的姿势惬意地横卧在小土坑里。
  它是母狼,它是年轻的母狼,它是生命力非常旺盛的母狼,它正处在秋天狼的发情季节。
  卡鲁鲁沉重的雄性躯体正在慢慢压迫着它。它痴痴迷迷地等待着奇妙的时刻来临。从此以后,它和卡鲁鲁将缔结一种崭新的伴侣关系。
  草原显得格外幽静。
  就在这最后一秒钟,突然,紫岚从即将变成婚床的小土坑里蹦起来,眼光中的痴迷倏然消失,恢复了狼的冷峻和严厉,紧张地注视着正前方的草原。
  吸引紫岚视线并引起它情绪突变的,是一群正在追逐一头牦牛崽的幼狼。它不晓得牦牛崽是怎么会落入狼群的,也许是来寻找已被狼群猎杀的母牛,结果稀里糊涂跑到这里来了。反正,牦牛崽已经被幼狼紧紧包围住了。成年的狼们都懒洋洋地躺卧在草丛里,并不插手这场有趣的围猎,谁都明白,一群幼狼是足够对付一头牦牛崽的了,虽然牦牛崽的体型要比任何一匹幼狼大好几倍。这倒是锻炼和培养后代的绝好机会。成年的狼们在观望,在欣赏。引起紫岚高度注意的并不是猎杀本身,这类血腥的场面它见识得多了,神经早就麻痹了;它感兴趣的是自己的宝贝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在这场围猎中的表现。牦牛崽逃到一丘土堆前,眼看前后左右的去路都被堵死了,就摆出一副困兽犹斗的架势来,威胁性地哞哞吼叫,朝幼狼摇晃头顶那两支只是象征性地隆起的又短又嫩的肉角。幼狼们年幼无知,完全缺乏捕杀经验,被牦牛崽的虚张声势吓住了,在离牦牛崽四五米的地方你推我挤地不敢蹿扑上去。紫岚晓得,在这节骨眼上,只要有一匹幼狼勇敢地带头扑上去,整群幼狼便会呼啸着紧跟上来。它看见双毛和媚媚挤缩在幼狼群的最外围,扮演着呐喊助威的配角角色。它并不太失望,因为它原本就对双毛和媚媚没寄托太大的希望。它把眼光转移并定格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站在幼狼群的最前列,和蓝魂儿并排的只有那匹名叫黄犊的幼狼。身后十几匹幼狼都挤兑着蓝魂儿和黄犊,怂恿它们站出来带个头。
  蓝魂儿,我的宝贝,你应当勇敢地挺身而出的,紫岚在心里呼唤道,牦牛崽虽然体形庞大,却是不堪一击的草包,你没有理由害怕的。即便面对凶猛的仇敌,你也不能往后退缩的。你不应当是靠群体的胆力才能取胜的普遍草狼,你是未来的狼王,狼王的个性永远是凶猛、凶猛、再凶猛。蓝魂儿,这可是显露你出众胆略的极好机会,只要你带头朝牦牛崽扑咬,你就在同辈的幼狼中树立了威信,就无形之中变成了它们的精神领袖,也就为你日后争夺狼王位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个扑上去,蓝魂儿,你不要犹豫了。
  但蓝魂儿迟迟疑疑,欲扑还休。
  突然,牦牛崽吼叫一声朝蓝魂儿?来,蓝魂儿闪身避开,包围圈露出一个豁口,牦牛崽从豁口逃了出去,奔向茫茫草原。幼狼们惊叫着追了上去。
  草原上卷起一团团浑浊的土尘。
  紫岚叹了口气,感到非常失望。
  这时,卡鲁鲁黏黏呼呼又朝它身上贴过来了。紫岚轻轻一跳,躲开了。卡鲁鲁,求求你,别这样了,我现在没这份情趣。卡鲁鲁把它的谢绝误解成羞怯了,继续靠近来用舌头舔它的全身。它一阵烦躁。它知道,如果现在答应了卡鲁鲁,从此就要把一半身心割给对方,不,也许还不止一半身心,而是要献出整个身心。想当初它跟黑桑要好后,整天沉浸在甜蜜的爱欲中,除了觅食,根本顾及不到其它事情了。再说,极有可能会重新怀孕,生下一窝新的狼崽,那么,它就更抽不出时间去照顾和培养蓝魂儿、双毛和媚媚了;那么,要把蓝魂儿培养成下一代狼王的理想就成为泡影。瞧蓝魂儿刚才在牦牛崽面前的表现,距离狼王应有的风采和气度还十分遥远,需要它用整个身心付出全部心血去重新塑造。它已没有剩余的精力来奉陪卡鲁鲁,虽然它心里已经开始喜欢卡鲁鲁了。卡鲁鲁,原谅我的绝情,请你理解一匹肩负着培育儿女的母狼的艰难,请你理解我的矛盾心情。一俟宝贝们长大,一俟理想化为现实,我会主动投入你怀抱的。
  卡鲁鲁不是母狼,没有过母狼的体验,是无法对紫岚的处境和心情产生深刻的同情和理解的。它是个现实主义者,绝不会满足于空洞的许诺。它早就急不可而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扑到紫岚的身上来。
  紫岚费了很大劲,又一次挣脱出来。
  卡鲁鲁一脸困惑,怔怔地望着紫岚,突然,它又扑过来,叼住紫岚的一只耳朵,试图用暴力来征服。
  紫岚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看来,温柔的抗拒对野性十足的公狼来说是不起作用的,只能以暴力对付暴力。它瞅准机会,在卡鲁鲁的肩胛上狠咬了一口。
  卡鲁鲁嚎叫一声,从紫岚的身边弹开了。它被咬痛了,也被咬醒了,眼里迸射出一股寒光,低声吼叫着,慢慢朝紫岚逼来。
  紫岚既不逃跑,也不摆出迎战的姿态。它静静地等待着。来吧,卡鲁鲁,扑上来咬我吧,不要怜悯,也不要客气,把我咬得浑身鲜血淋漓,这样,我欠你的情分就算偿还清了。
  不知是卡鲁鲁不愿降低自己的身份跟一匹母狼相斗,还是因为它确实喜欢紫岚而舍不得来伤害,在逼近紫岚只有一步之遥时,它突然从鼻腔里哼出一声,扭身悻悻地离开了小土坑。
  紫岚心里感到格外沉重。它倒希望卡鲁鲁扑上来把它狠咬一顿,这样,它心里就会轻松些的。
  夕阳落到山峰背后去了,草原上一片灰暗,远处爆亮起几簇绿幽幽的磷火。寒蛩在为秋天吟唱着凄凉的挽歌。紫岚跳出了小土坑,走了几步,它又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坑底的莎草和落叶间蒸发出淡蓝色的暖气,还铺着一层银白色的星光。这真是理想的婚床。它苦笑了一下,终于离开了。
  这时,追逐牦牛崽的幼狼们回来了,个个垂头丧气,显然,它们追捕没有成功,让牦牛崽逃掉了,紫岚旋风般冲进幼狼群里,叼起蓝魂儿,跑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不由分说,没头没脑地对蓝魂儿又踢又咬,揍得蓝魂儿遍体鳞伤。记住,你天生就应当是同辈幼狼中的头儿,在任何场合你都不能退缩,你都应当首当其冲地扑上去!
  黯淡的星光下,蓝魂儿蜷伏在草窝里,委屈地呻吟着。
  紫岚又开始后悔了。怎么说,蓝魂儿也还只是不懂事的幼狼,有些过错是难免的,没必要施之以如此严厉的惩罚。是自己失态了,它不能不承认,似乎心里憋得慌,需要一种发泄,才能获得心理上的某种平衡。
  唉,委屈了宝贝。
 
       9 [本章字数:4322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3:56:23.0]
 ----------------------------------------------------
   一场接一场大雪,使日曲卡雪山沿着弯弯曲曲的山麓形成的雪线迅速降低着高度,终于,白皑皑的积雪像一床巨大而厚实的棉被,把辽阔的尕玛尔草原铺盖得严严实实。偶尔有几棵被凛冽的北风剪光了叶子的树,裸露在雪野上。阳光失去了穿透力。
  狼群夜晚露宿在背风的山洼里,白天顶着漫天雪尘,在草原游荡,猎取食物。猎食变得越来越困难,羚羊、岩羊、马鹿、香獐都不知藏匿到那个山旮旯去了。有时好不容易在雪野寻觅到一串梅花型的兽蹄印,跟踪追击了大半天,突然老天爷降下一场鹅毛大雪,把兽蹄印揩抹得干干净净,又是白白辛苦一场。几天吃不到东西已变成常事,狼们一匹匹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半夜,寒风刮来,狼毛会冻得一根根倒竖起来,整个饿极了的狼群便会发出婴儿啼哭似的凄厉的嗥叫。
  尽管生存越来越艰难,蓝魂儿却在饥寒交迫中愈长愈大了。它全身狼毛稠密,特别是毛色偏蓝的脊背,被晶莹的雪花摩擦得闪闪发亮;身体开始发育,宽阔的胸脯突出一块块饱满的肌肉;它的性情被饥饿折磨得越来越暴烈,一双贪婪的眼睛里闪烁着金属般冷凝的光泽。到了冬天快结束时,它的个头已差不多高及成年大公狼的眉际了。
  蓝魂儿不但个头越长越高,相貌越来越帅,性格也越来越凶猛,猎食时总是不要命地冲在最前面,猛扑猛咬。那次,狼群一连五天在雪野里没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猎杀冬眠中的狗熊。狗熊绝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性凶蛮,力大无比,特别是那双厚实的熊掌,能一掌把碗口粗细的小树拦腰拍断,再壮实的大公狼,被熊掌扇着,非死即伤。再说,狗熊在夏秋两季喜欢蹭着松树擦痒,全身涂满粘粘的松脂,又到沙砾上打滚,几层松脂几层砂土把个熊皮糊得像穿了件牢实的铠甲;熊皮本来就厚,再加上这层铠甲,狼牙再尖利,也极难一口咬穿的。因此,平时在草原上遇到狗熊,狼群不但不会主动去招惹它,有时还会避让三分呢。要不是饿极了,要不是实在没其它办法可想,狼群是不会去干猎杀狗熊这样极其危险的营生的。
  在雪野里寻找狗熊并不难,狗熊一般都是藏在幽深的岩洞里或空心的巨树间冬眠的。那天中午,狼群找到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树,桠杈间有一个又大又深的树洞,爬上树枝,耸动狼鼻嗅嗅,洞里有一股浑浊的骚臭,竖起狼耳听听,洞内传出节奏感很强的呼噜声。各种迹象表明,这棵苦楝树里藏着一头正在酣睡的狗熊。关键是要引熊出洞。
  狼群围着苦楝树齐声嚎叫,有两匹胆大的公狼还趴在枝桠上,将狼嘴伸进洞里去嗥,但洞里的狗熊仿佛聋了似的,照样酣睡。后来,狼群又想出个办法,衔来些冰块、冰碴,扔进树洞去,但狗熊仿佛已失去了知觉似的,毫无反应。冰块和冰碴扔得多了被树洞的暖气化成一汪水,从树根渗进土层。
  这一招失灵了。
  剩下唯一的办法,就是钻进树洞去,把又蠢又笨的狗熊从睡梦中咬醒。但树洞有两匹半狼那么深;洞口朝天,洞形笔陡,易进难出。万一进洞探险的狼动作慢了半拍,未能在狗熊痛醒之前撤出树洞,后果不堪设想。熊掌能像掰断一棵嫩竹子似的把狼腰一把掐断,或者把你塞到屁股底下,用肥大而又笨重的躯体把你碾成肉酱。
  狼群在苦楝树前徘徊着。
  大公狼卡鲁鲁蹲在树洞口,望着黑咕隆咚的洞底,试探着将一只前爪伸进洞里,又很快缩了回来。狼虽然本性凶猛,却也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
  就在这时,蓝魂儿从狼群里蹿出来,跳上树桠,和卡鲁鲁并排蹲在树洞口,然后,扭过脸,朝树下的紫岚望了一眼。
  紫岚感觉到了蓝魂儿这一瞥的份量。那束眼光极其复杂,既有对生命的留恋,又有对冒险的向往;既有怨恨,又有感恩;似乎在肯求紫岚同意它跳进树洞去,又似乎在乞求紫岚能出面阻止它去送死……这是一个让蓝魂儿出头露脸的好机会,却是一个九死一生的冒险行为。紫岚沉吟着,不知如何表态才好。
  蓝魂儿像成熟的大公狼似的发出一声低嚎,将狼头往肩胛里猛地一缩,倏地钻进树洞去了。
  狼群停止了骚动。苦楝树前一片静穆,只有北风吹拂地面雪粒和雪粒摩擦碰撞的咝咝声。紫岚快急疯了,树洞里还没有动静。时间仿佛凝固了。其实,才过了短短几秒钟,但紫岚却觉得漫长得似乎已过了一个世纪。
  突然间,寂静的雪野里爆响起一声闷沉的熊吼。紫岚的心一下子悬到嗓子眼,真想扑进树洞去看个究竟。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像箭一样从树洞里射出来,在半空中挺胸收腹,做了一个漂亮的前滚翻动作,轻巧地落在雪地上。紫岚急忙奔过去,将蓝魂儿从头至尾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宝贝好端端的,身上连一点磕碰的伤痕也没有。
  紫岚这才长长舒了口气。
  蓝魂儿不愧是紫岚精心培育的“超狼”。它先是四肢撑开,狼爪紧紧攫住树洞毛糙的内壁,慢慢下到洞内。借着洞口筛进来的一缕阳光,它看见一头胖墩墩的狗熊正坐在洞底歪仄着脑袋在沉睡。狗熊的冬眠不是常态的睡眠,而是半休克的昏睡,即是放挂鞭炮恐怕也很难把它惊醒的。蓝魂儿估量了一下地形,要是现在不分青红皂白扑到狗熊身上去噬咬,恐怕很难安全逃出洞口的。树洞太狭,它无法施展狼的扑跃和蹿跳的本领,只能慢慢往上攀逃;狗熊虽然笨重,但爬树的技巧和速度绝不亚于狼,一旦痛醒,便立刻会抬起熊掌拍打胆敢闯进它安乐窝来捣乱的不速之客。蓝魂儿眨巴着眼睛,脑袋突然开窍,它蹑手蹑脚地爬到狗熊肩上,两只后爪轻轻落到狗熊抱在胸口的两只前臂上,然后,对准狗熊那只肉球似的朝天鼻子狠狠咬了一口,然后,仍然前肢搭在狗熊的肩上后肢立在狗能的前臂上,不改变姿势。狗熊被痛醒了,哇地惨叫一声,完全出于一种来自中枢神经的条件反射,在它睁开眼睛的同时,抬起交叉在胸前的两条前臂,一只熊掌去捂鼻子上的伤口,一只熊掌向外推去。就在狗熊眼睛欲睁未睁,两条前臂向上抬举的一瞬间,蓝魂儿前肢高擎,后腿弯曲,猛地一蹬,借助狗熊抬臂的那股力量,噌地一声蹿出了树洞。
  干净、利索、漂亮!
  围观的狼群爆发出一阵欢叫。连狼王洛戛都朝蓝魂儿投去赞赏的一瞥。
  过去,狼群也曾猎杀过藏在树洞里冬眠的狗熊,钻进洞去探险的狼非死即残。想不到蓝魂儿小小年纪就创造出奇迹来。紫岚心里真比吃了蜜糖还甜。
  狗熊笨头笨脑从树洞里爬出来了,满脸是血,左掌捂住鼻子。它眼角布满了黄脓般的眵目糊,睡眼惺忪,愤怒地大声咆哮着。它依仗着自己魁梧的身躯、结实的熊掌和铠甲似的熊皮,根本没把这些胆敢惊扰自己睡梦的狼放在眼里。它直立着,用两条后腿蹒跚地在雪地上奔跑,追逐可恶的狼。它漆黑的身躯在冬天苍白的阳光和大地洁白的积雪中显得有点滑稽。
  只要引熊出洞,狼群就算是稳操胜券了。狼群有足够的智慧来对付愚蠢的狗熊。
  狼在雪地上的奔跑速度胜过狗熊,耐力却要差一些。于是狼群分成两班,轮番来和狗熊周旋。狗熊盯着一匹狼追逐,眼看快要追上了,突然从旁边又蹿出一匹狼来,在它眼前蹿来跳去,转移了它的视线,分散了它的注意力,它就丢下先前那匹狼,改追眼前这匹狼了。狗熊不知道,这正是狼的车轮战术,借以消耗它的体力,并在不知不觉间把它逗引到离树洞尽可能远的地方去。狼群唯一担心的,是狗熊在体力即将耗尽的最后关头,龟缩进它冬眠的安乐窝里去,凭借极其有利的地形,消极防御,这样,狼群就会前功尽弃了。
  狗熊被狼的车轮战术弄得眼花缭乱,追了丢,丢了追,结果连狼毛也没抓到一根。它似乎有点泄气了,坐在雪地上,傻乎乎地望着神出鬼没的狼群。这时,狼群已把狗熊引到一块洼地,还能勉强望见狗熊冬眠的那棵苦楝树。狗熊懒洋洋地抚摸着胸口那块月牙形的白斑,鼻子上的伤口已被严寒冻封住,不再流血了。它扭头望望身后隐约可见的那棵苦楝树,凸形的熊脸上浮现出懊恼的神态,看样子想放弃这场徒劳的追逐了。
  此刻狗熊虽然有点疲倦了,但仍有一半蛮力没有消耗,要是狼群扑上去硬拼,起码要有好几匹会死在这双凌厉的熊掌下。
  狗熊已差不多要转身往回走了,突然,蓝魂儿匍匐着在雪地上爬行,悄悄绕到狗熊身后,冷不防扑到狗熊的背上,在狗熊的耳朵上咬了一口。狗熊嚎叫一声向后仰倒,想把偷袭者压在身底,但已经迟了,蓝魂儿已敏捷地跳开了,狗熊压了个空,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抖抖粘在身上的雪粒;它被激怒了,不顾一切朝狼群追来……狼群终于把狗熊引到了一片小树林里,这儿再也看不见狗熊冬眠的那棵苦楝树了。
  狗熊突然想出个自以为很聪明的足以对付狼群的办法来了。它面对既无法抓到又无法驱散的狼群,很神气地走到一棵碗口粗的小树前,两只熊掌抱住树干,沉重的躯体用力往下一压,啪地一声脆响,小树被折断了,空气中弥散开一股木屑的清香。它举起小树,用一种炫耀的姿态朝狼群挥舞了几下。它要让狼群看看自己神奇的力气,最好把狼胆吓破。
  狼群发出呜呜的哀嚎,似乎被震慑了,似乎被吓坏了。有一两匹幼狼还惊慌地钻进了母狼的腹下。
  狗熊这下更得意了,又走到另一棵小树前,用同样的方法把树掰断。四棵、五棵、六棵……它一口气掰断了二十多棵小树,但狼群并没有像它所期望的那样溃散逃跑。它眨巴着深棕色的小小的眼睛,显得十分困惑。
  狼群像是忠实 观众,兴趣盎然地欣赏着它的表演。
  可怜的狗熊,累得吭哧吭哧直喘粗气。但它还不死心,走到一棵歪脖子小树前,想继续显示它非凡的力气。不知这棵歪脖子树太结实了,还是它这一次的动作要领掌握得不够好,小树被它压弯了腰,却没裂断;它刚松了点劲,小树又挺直腰,恢复了原状。它似乎觉得这是桩很失面子的事,吼叫了几声,拼出吃奶的力气,发疯般地掰树;树梢已被压弯着地了,坚韧的树干仍然没断;狗熊已耗尽了力气,身体压趴在树干上想喘口气,这时,小树嘣地一声弹回来,巨大的弹力把狗熊像颗子弹一样弹射出四五米远,咚地一声掉在雪地上,被惯性翻了个筋斗,挣扎了两次,也没能重新站起来,累得口吐白沫,瘫倒在地上……欧??狼王洛戛发出了扑咬的嚣叫。
  立刻,几十匹狼从四面围上去。熊血很快把那片雪地染红了。不一会,雪地里就只剩下一张熊皮和一副白花花的骸骨。
  这一次,蓝魂儿分享到了半只珍贵的熊心。
  紫岚由衷地感到高兴。蓝魂儿已经完全按照它的设计成长起来了。蓝魂儿不愧是黑桑的狼儿,表现得如此勇敢、机智。现在,不但同辈的幼狼把蓝魂儿视为当然的头领,就连那些成年大公狼也对蓝魂儿刮目相看了。蓝魂儿已用自己超众的胆魄为将来争夺狼王宝座铺垫了坚实的基础,理想已不再是虚渺的梦,而变成了已吊在嘴边的一块肥肉。冬天已接近尾声了,再过几天,当春雷轰响后,积雪融化后,草尖发芽后,狼群又会按照狼的生存规律化整为零了。在春夏两季里,紫岚一定要将狼的扑击噬咬的全套本领统统传授给蓝魂儿。到了明年这个时候,蓝魂儿差不多已完全发育成熟了,可以考虑动手争夺狼王位置了。
  紫岚边嚼着熊肉,边盘算着。
 
       10 [本章字数:6202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3:56:43.0]
 ----------------------------------------------------
   要不是这场倒霉的倒春寒,狼群前几天就该化整为零了,也就不会有眼前的灾难了。该死的老天爷,紫岚恶毒地诅咒着,但丝毫也改变不了眼前残酷的现实。
  本来,惊蛰的春雷已经轰响,草原上的积雪已开始融化,光秃秃的树枝上已开始绽出星星点点的嫩芽,狼群正准备各自散开,老天爷突然又刮起了西北风,又飘下了鹅毛大雪,又把狼群推到了饥寒交迫的境地,又是整整五天没有猎取到任何食物了。于是,狼群只得铤而走险,到郎帕寨附近的河谷去觅食;不幸的是,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
  要是它紫岚陪伴着蓝魂儿走在狼群前列,那么,惨祸是可以避免的;凭它紫岚丰富的生活经验,它一眼就能识破那头绑在树桩上的血淋淋的山羊,其实是猎人设下的诱饵,是圈套,是陷阱。唉,偏偏在出事的节骨眼上,它紫岚和另外几匹饱经风霜的老狼正走在狼群的末端。
  命运是不可逆转的,对狼来说。
  当转过一道山岬,洁白的雪地上突然出现一头血液还没有凝固的山羊时,走在狼群前端的几匹年轻的公狼和几匹幼狼便兴奋地呼啸一声,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抢夺。蓝魂儿冲在最前面。蓝魂儿已习惯了在猎物面前勇猛地带头扑咬。这实在太鲁莽了,紫岚想。
  不,这不能怪蓝魂儿鲁莽,只能怪猎人太狡猾了,把捕兽铁夹掩埋在积雪下面,伪装得如此巧妙,使锐利的狼眼看不出半点破绽,使敏锐的狼鼻闻不出一丝异常的气味。当然,也怪羊肉太细腻肥嫩了,开膛破腹后五脏六腑发出的血腥味太浓烈了,已饿得肚皮贴着脊梁骨的狼是极难抵御得住这种诱惑的。
  当时,紫岚一发现前面有动静,就从狼群的末端蹿上前来,蓝魂儿已扑到离山羊还有五六步远的地方,紫岚眼光落到躺在雪地上的死山羊身上,立刻感觉到情况有点异常,倘若这头山羊是被雪豹或其它肉食猛兽猎杀的,四周的雪地里应当留有凌乱的搏杀的痕迹,但这儿的雪地里却平滑得连个脚印也找不到。再说,贪婪成性的雪豹是绝不肯把已经到口的山羊送给狼群的。蓦地,紫岚脑子里闪过一道恐怖的阴影,这一定是猎人的诡计!它立刻发出短促、尖厉的嗥叫,想阻止蓝魂儿,但已经迟了,蓝魂儿两只前爪已搭在山羊身上;轰??乓,随着一声古怪的声响,平静的雪地里突然蹦起一块长方形的铁疙瘩,罩着蓝魂儿砸将下来,蓝魂儿想躲,但那里能躲得过哟,铁疙瘩以极快的速度砸下来,刚巧砸在蓝魂儿的腰际。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腰部柔软乏力,极易受到伤害。紫岚走近一看,蓝魂儿的腰耷落在锈迹斑斑的铁板上,那根具有无限韧性的弹簧夹死死扣在它的腰眼上,使它无法动弹。它只能用爪子拼命在铁板上抓刨,并发出凄厉的嚎叫。
  饿极了的狼群绕过蓝魂儿身边,把那头猎人用来当作诱饵的山羊吃了个干净。
  这时,前方山岔口传来人的笑声和话声。
  “哈哈,逮着啦!”
  “好漂亮的狼皮,价钱准卖得俏。”
  山岔口的灌木林背后,攒动着几个人头,还有几只猎狗在汪汪吠叫。
  狼群紧张地骚动起来。狼王洛戛跳上河谷中央一块突兀的磐石上,用嘶哑的嗓门发出一声愤怒的长啸,立刻,散落在雪地里的狼群一匹匹挺立起来,齐声嚎叫。穿透力极强的狼嚎在河谷回荡,震得雪尘飘飞,震得一对在半空中飞翔的斑鸠肝胆俱裂,落地身亡。在恐怖的狼嚎声中,七八匹身强力壮的大公狼杀气腾腾朝山岔口扑去。它们眼睛里布满血丝,牙龈里冒着酸水,恨不得一步跳到埋伏在山岔口的用两条腿直立行走的猎人跟前,一口咬断他们的喉管。它们刚扑到离山岔口还有四五十米的开阔地里,突然间,山岔口透明纯净的空气中迸溅起缕缕青烟,紧接着,河谷里爆响起一排霹雳似的枪声。霰弹像一群看不见摸不着的小精灵,撕破凛冽的空气,撕裂狼皮折断狼骨。冲在最前头的四匹大公狼像遭电击中似的惨叫一声,蹦起两三尺高,又重重摔倒在雪地上,满地打滚,嘴里大口大口吐着血沫,身上被霰弹撕裂的窟窿里汩汩地冒着滚烫的狼血,把雪地都染红了。剩下的几匹侥幸未死的大公狼哀号着,拖着扫帚似的粗大的尾巴逃回狼群。
  狼群更加慌乱,都眼巴巴望着狼王洛戛。洛戛望望悲痛欲绝的紫岚,又抬头望望西坠的太阳,沉默着。
  最后一抹夕阳从河对岸斜射过来,照耀着满地狼血和逐渐冷却的狼尸,河谷的雪地里笼罩着一片死亡的血光。
  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牙咬弹簧,咬插销,咬固定链,牙齿咬落了四颗,咬得满嘴都是鲜血,但铁夹上只是多了几个浅浅的齿印。整个捕兽铁夹都是用坚韧的钢铁铸造成的,并像生了根似的被固定在大地上,厉害得能逮住雪豹呢。紫岚心里很明白,一切想要把蓝魂儿从捕兽铁夹下救出来的努力都是徒劳的。
  但它是母亲,它要守在自己的宝贝身边。它说什么也不能把自己的宝贝扔给猎人和猎狗而不管的。
  狼群和猎人们僵持着。猎人不敢马上对狼群发起攻击,是因为天快黑了;人的视觉、嗅觉和听觉比起狼来是十分迟钝的,狼在漆黑的夜晚能看透几十米远的目标,人却连自己的五根手指都看不见。人类惧怕黑夜。
  时间在悄悄流逝。
  终于,天空撒下一只巨大的黑斗篷,罩住了大地。天快黑透了。
  蓦地,紫岚脑子里闪出一个大胆的念头。它要摸黑匍匐着接近山岔口,敏捷的狼爪踩在柔软的雪片上不会发出一丝声响,一直要悄悄爬到它的狼舌已能舔及人的喉管了,它才从雪地里蹿出来,扑向毫无防备惊慌失措的猎人,猎人肯定想举起长长的能喷火闪电的猎枪来对付狼的,但已经迟了,它的锐利的牙齿已咬断了他们的手臂,已咬穿了他们的喉咙。紫岚晓得,人是靠能喷火闪电的猎枪才打败狼的,要是人一旦无法施展猎枪,便会变得像稀泥巴一样软弱,人的牙齿连兔皮都啃不烂,人的爪子连树皮都抠不动,赤手空拳的人绝对不是狼的对手。它一定要让人血偿还狼血。不,它要逮住一个活人,用血腥的狼牙威逼它打开捕兽铁夹,把宝贝蓝魂儿营救出来。
  紫岚舔了舔蓝魂儿被雪水弄湿了的额角,安静些,宝贝,妈妈一定会成功的。它离开捕兽铁夹,在雪地里无声地朝前爬行。卡鲁鲁和另外两匹侠义的大公狼立刻紧紧伴在它身旁,也学它的样,匍匐着朝山岔口逼近。
  天完全黑透了,猎人无法看见它们。不一会,它们就爬完了三分之二的路程,眼看计谋就要得逞,紫岚心里充满自信。就在这时,山岔口燃起几堆篝火,把天空映得通红,把大地照得如同白昼。
  黑夜被火光驱散了,紫岚苦心设想出来的计谋也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
  紫岚僵卧在冰冷的雪地里,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这时,卧在紫岚右边的那匹名叫松松的公狼,不知为了逞能还是因为缺乏经验不晓得篝火的厉害,蹿起来往山岔口猛扑,刚扑到篝火前,篝火背后砰的一声脆响,松松被枪弹击中,倒在雪地里翻滚,在惯性作用下,跌进熊熊燃烧的篝火里;松松还没有断气,在炼火中挣扎惨叫,叫声含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篝火背后传来猎人的胜利的欢呼和笑声。突然,倒霉的松松从篝火里跳出来,它浑身燃着火焰,像一只火球,跌跌撞撞向狼群滚来;也许它是向狼群求救的,也许它是想要同伴替它解脱痛苦。紫岚清晰地看到,松松在透明的火球中扭动身躯,张大嘴巴,舌头伸得格外长。火球一直滚进狼群,撞在磐石上,这才停止,在几十双惊骇的狼眼的注视下继续燃烧。夜空中弥漫开一股狼尸被火化的焦臭味。
  整个狼群咆哮起来 ,就像魔鬼在哭泣。
  人类的智慧确实比狼高得多,山岔口传来咚咚的象脚鼓声和铿锵的?锣声。象脚鼓越敲越激烈,?锣也越敲越响。排山倒海的鼓声和空透力极强的?锣声很快就盖着了狼嚎,压倒了狼啸。整个河谷都被巨大的声浪淹没了,连大地都微微震颤。狼群被迫停止了徒劳的嚎叫。象脚鼓声和?锣声还在继续,直敲得狼心惶惶。终于,狼王洛戛将狼嘴埋进积雪,透过雪的过漉,发出一声叹息般的啸叫,这是撤离的信号,霎时间,狼群转身逃出了危险的河谷,在积雪映白的大地上留下了一片模糊而又凌乱的狼的脚印。
  紫岚孤零零地伫立在河谷中央,蓝魂儿还被扣在捕兽铁夹下,它不能走。对狼群弃它而去,它有点遗憾,但无法抱怨。人类太厉害了,人类凭着猎枪、篝火、?锣和象脚鼓已在精神上彻底压倒了狼群;狼是凭着一股勇猛的士气称霸山林的,现在,狼群的士气已经衰颓,狼心已经涣散,狼魂已经出窍,要是还像傻瓜似的等到天亮,那些堵卡在山岔口的猎人便会在讨厌的猎狗的引导下,向已丧失了斗志的狼群发起毁灭性的攻击,没有那匹狼能逃过猎狗的追捕和猎枪的追击,连所有的幼狼都会被斩尽杀绝的。狼群只能趁天黑逃跑。
  蓝魂儿在弹簧夹下有气无力地呻吟着。
  紫岚一颗母性的心快要碎了,它迈着沉重的步子朝捕兽铁夹走去,突然,狼尾巴被咬住了,它扭头一看,哦,是卡鲁鲁,卡鲁鲁的身后还站着双毛和媚媚。它已经冷透的心涌起一股暖流。到底还有狼冒着生命危险留下来伴陪它。它朝卡鲁鲁投去感激的一瞥。
  卡鲁鲁衔着它的尾尖,在使劲朝后拖曳,它明白了,卡鲁鲁是要它立即离开已被死神统治了的河谷;蓝魂儿已经没救了,干吗还要留下来陪葬呢。
  紫岚拼命甩动尾巴,将尾尖从卡鲁鲁的嘴里挣脱出来。谢谢你的好意,卡鲁鲁,我也知道留在这里不能挽救蓝魂儿的生命,但我还是不能离开的,至少不到最后关头我是不会离开的,因为我是母亲。
  卡鲁鲁又跳到前面,挡住它的去路,执意要它离开。双毛和媚媚也都朝它凄凉地嚎叫起来,在向它哀求。
  它突然狂嗥一声,恶狠狠地朝卡鲁鲁扑咬,朝双毛和媚媚扑咬。你们走吧,离开这里!
  卡鲁鲁被咬急了,双毛和媚媚被咬疼了,无可奈何地转身奔跑,不一会便消失在黑夜和白雪的交汇处。
  此刻,空旷的河谷果真只剩下它一匹孤狼了,不,还有蓝魂儿。蓝魂儿趴在无情的弹簧夹下,在痛苦地哀号。夜正浓,但山岔口的篝火在雪片和空气的映照折射下,抛来一片橘红色的火光。借着这点微弱的光亮,紫岚看见,蓝魂儿正用恐惧的眼光盯视着它,它明白,蓝魂儿是害怕它离去。蓝魂儿毕竟还是幼狼,害怕被抛弃,在危难关头渴望得到母亲的庇护。
  紫岚伸出温热的狼舌在蓝魂儿眼睑、鼻梁和唇吻间来回舔着,动作平稳有力;宝贝,你不用害怕,妈妈没离开你,妈妈正陪伴在你身边。
  焦躁不安的蓝魂儿这才稍稍安静了些。过了一会,蓝魂儿两只前爪搭在紫岚的脖子上,拼命朝前挣扎,并用乞求的眼光望着紫岚。
  它在乞求紫岚把它救出绝境。
  紫岚沉重地叹息了一声,难过地摇摇头。
  蓝魂儿的眼光变得怨恨,从喉咙里憋出一串恶毒的诅咒。
  紫岚伤心极了。不懂事的宝贝,要是可能的话,妈妈愿意自己被压在捕兽铁夹下,把你换出来;你是我最得意的杰作,你身上寄托着我的全部理想和希望,我愿意用自己的死来换得你的生。你要相信妈妈,妈妈不是不想救你,妈妈是想不出办法来救你。妈妈咬不断铁夹,也找不到开启捕兽铁夹的机关。
  启明星升起来了,河谷对岸郎帕寨传来雄鸡报晓的啼叫。夜色依然浓得像团墨,但这是黎明前的黑暗。紫岚晓得,黑夜终将过去,曙光就要出现,自己是无法让时间停止的。
  一旦天亮,猎人就会端着塞满火药和铅巴的猎枪,牵着气势汹汹的猎狗,顺着河谷搜索追踪过来的。
  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怎么办?怎么办?紫岚心乱如麻,拿不准主意。也许,它应该钻进松软的积雪里,把自己隐藏起来,等猎人走近捕兽铁夹时,冷不防蹿出来,咬断猎人的喉管,咬死一个够本,咬死两个赚一个。但这办法似乎也很难行得通,倒不是它紫岚怕死,而是不等它蹿跳,机警的猎狗便会在积雪下找到它,把它团团围困住,它最多只能和一条狗同归于尽。也许,它应该紧紧守卫在蓝魂儿身边,不让猎人和猎狗接近捕兽铁夹,不,这主意更愚蠢,非但救不了蓝魂儿,还会白白送掉自己的生命。
  双毛和媚媚还没成年,需要它去养育,它不能送死的。
  天边出现一道鱼肚白,天快亮了。
  看来,它只能弃蓝魂儿而去了。不,这不行。虽然该死的弹簧夹扣得太紧,致使蓝魂儿血脉滞流,臂部和两条后腿已失去了生命的温热和弹性,变得僵冷;虽然铁夹已把蓝魂儿的脊骨砸碎,每一次呼吸或挣动都会传出轻微的碎骨碴和碎骨碴咔嚓嚓的摩擦声;但狼的生命力极其顽强,仍能活下去;换句话说,蓝魂儿会被猎人和猎狗活擒的。肮脏的猎狗会放肆地奚落和嘲笑蓝魂儿的,或者先咬掉狼耳,再抠瞎狼眼,反正蓝魂儿被压在捕兽铁夹下无法反抗,狗们便会表现出十倍的勇敢来。猎人也不会让活狼死得痛快的,他们会用铁丝拴住蓝魂儿的脖颈,挂在马背后,在雪地上奔跑,用淋漓的狼血和凄厉的狼嚎来庆贺自己的胜利,或者抬着蓝魂儿走村串寨,用活狼来炫耀自己的高超的狩猎本领。也许更残忍,他们会把蓝魂儿钉在大树上,用尖刀活剥了狼皮,剜出还在跳动的狼心。
  它绝不能把蓝魂儿留给猎人和猎狗。
  它一定要挫败人类的计谋。
  天边玫瑰色的霞光代替了山岔口篝火的光亮。山峦、河流和草原的轮廓逐渐清晰了。猎人们醒了,猎狗也醒了,山岔口传来人的说话声和狗的叫声和猎刀猎枪的叩碰声。最多还有一顿早餐的时间,他们就会踏着晨光过来的。
  蓝魂儿一定是预感到死神已经迫近,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伸出两只前爪,紧紧抱住紫岚的脖子,再也不松开;它喘息着,狂叫着,不让紫岚离去。
  紫岚温柔地贴着蓝魂儿,用狼舌和脸颊热烈而又深情地抚摸蓝魂儿的厚实的胸脯,肌腱发达的前肢,肉感极强的唇吻……宝贝,妈妈绝不会丢下你不管的,妈妈会尽所能来帮助你的……蓝魂儿闭起狼眼,似乎狼心安定,得到了慰藉……紫岚的舌头舔及蓝魂儿的颈窝,狼牙触碰到富有弹性的柔韧的喉管,里面有狼血在奔流,如潮似涌,充满青春的活力,那是黑桑传下来的血脉啊,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聚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疾风,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雪地里,气绝身亡了。蓝魂儿至死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脸色相当平静,嘴角还凝固着一丝笑纹,那是一种被母亲抚爱时的幸福神态……蓝魂儿死得毫无知觉,因此也就死得毫无痛苦。
  宝贝,原谅妈妈的心狠,妈妈没有第二种选择,妈妈只能用这种残忍的办法来帮助你。对你来说,这是唯一的最好的解脱。死亡是狼永恒的归宿。
  紫岚呆呆地望着躺在雪地上逐渐冷却的蓝魂儿,嘴里像塞满了苦艾。
  这时,山岔口传来猎人为自己壮胆的呐喊声,传来猎狗兴奋的长吠短叫。
  紫岚再次用湿漉漉的舌头舔舔蓝魂儿已僵硬的眼皮。宝贝,你放心,妈妈绝不会丢下你不管的,绝不会让两足行走的猎人用你来炫耀他们的本领,绝不会让懦弱的狗来嘲笑你奚落你玷辱你的灵魂!它跳到弹簧夹那儿,狠命啃啼蓝魂儿的腰部;蓝魂儿已被铁夹夹断了脊骨,咬起来并不太费事;但紫岚每咬一口,心里就像刀绞似的一阵刺痛。
  终于,它把蓝魂儿从腰部咬断成两截,好了,它总算把宝贝从该死的捕兽铁夹下解救出来了,虽说已成了碎成两段的尸体。
  它叼着蓝魂儿,步履踉跄地离开了河谷。当它转出山岬时,背后隐约传来猎人怒气冲冲的咒骂声和猎狗惊奇的吠叫。迟了,两足行走的猎人和蠢笨的狗,你们迟了,你们除了已溶进雪地的一汪狼血和粘在捕兽铁夹上的几撮狼毛,是什么也得不到的。
  紫岚拖着蓝魂儿一直跑进尕玛尔草原的深处,在一座隆起的土丘顶端,扒开积雪,用锐利的狼爪在坚硬的冻土上掘出个洞,把蓝魂儿的两块胴体埋了进去。天上又纷纷扬扬地飘洒大雪,不一会儿就填平了狼冢,抹净了痕迹。
 
             外传       牝狼 1 [本章字数:5425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4:02:42.0]
 ----------------------------------------------------
   它绝望了,彻底绝望了。
  凶猛的洪流使江面拓宽,浑浊的锈红色的江水翻卷着一尺多高的浪头,在浪与浪之间稍微平静的水面,激流回转,形成一个个深不可测的黑洞洞的旋涡。它虽然会几下爬泳,但毕竟是陆地上的猛兽,水性很一般,在这样险恶的江水里,跳下去无疑是条死路,不被旋涡吞掉,也一定会被急流冲得粉身碎骨。
  它只好紧紧抱住树干,任凭命运摆布。
  澜沧江里,常常能见到从上游飘浮下来的被洪水连根拔起的大树和竹篷。有时,几棵树或竹纠缠在一起,枝桠搂抱,浩浩荡荡地顺江而下,像座绿色的浮岛。此刻,它就被困居在这样的浮岛上,对它来说,与其说是座浮岛,还不如说是座活动的坟墓。
  湍急的江水把它栖身的这座浮岛飞速冲向下游。唉,都怪那头肚脐眼下长着麝香腺的香獐,竟然拼命从日曲卡山麓的树林逃到澜沧江边,它尾追不舍,好不容易将猎物赶进乌伊基峡谷延伸进江心的葫芦半岛,赶进一条绝路。突然,那头该死的香獐腾空一跃,跳到从岸边飘过的这座浮岛上。
  它不能眼看着到口的猎物在它鼻子底下逃遁,也跟着跃上浮岛。它在高耸出水面的迷宫似的树冠间困难地钻行,逼向惊惶失措的香獐。它看见香獐蜷缩在浮岛边缘那根弯曲成S形的树杈上,背后是江水,已没有退路,眼睛里流露出惊骇、凄凉、绝望的神情。这是弱小而又善良的动物遭受劫难濒临死亡的神情,在狼的观念中,这无疑是胜利的镜子。它贪婪地一步步逼近香獐;它想先用尖利的犬齿和爪子将香獐胸膛撕开,美美饱餐一顿;它天性喜爱血腥的内脏。就在它前爪落到香獐肩胛的一瞬间,那只愚蠢而又顽固的香獐,掉头一蹿,噗通,江里冒起一股水柱。它趴在S形树杈上,流着口涎,眼睁睁望着香獐在浪谷中升沉挣扎。几条模样丑陋的江豚得意地摆动着尾鳍,在肥嫩的香獐四周游弋。它恨不得跳下江去把江豚也一口咬成两段,可惜,它没这本事。一个浪头盖过来,把香獐压入江底。它等了一会儿,再也不见香獐黄白两色毛相杂的橄榄形的脑壳露出来。便宜了那些该死的江豚,它恨得牙龈流酸水。它怎么也弄不明白,那头香獐为什么不肯老老实实被它咬断喉管喝血啖肉,而要往江里跳;任何喝澜沧江水长大的动物都知道,洪水季节的澜沧江,比两只脚行走的人还要厉害得多;被江水溺死,被江豚吃掉,难道比被它白莎吃掉滋味更好受些吗?
  愚蠢而又可恶的香獐,它狠狠地诅咒道。
  也许,这是头衰老而又患病的香獐;它缩紧空瘪的肚子,悻悻地想;血是苦的,肉是酸的。它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回头钻进树冠,想回岸上去。但走到浮岛的另一端,它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浮岛被一股洪流挟裹着,已远远离开江岸。也许,是它和香獐跃跳时产生一股冲力,才将浮岛推离江岸的,也许是潮水把浮岛牵拉离江岸的;鬼才晓得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浮岛氽在江心,向下游疾行。它大声嚎叫起来,向它的同类,横断山脉日曲卡雪山山麓的狼群呼救。不一会儿,江隈黄沙滩上,出现一群活蹦乱跳的小黑点,小黑点渐渐显大,它看清楚了,是它朝夕相处的伙伴。领头的是大公狼匹克。狼群沿着江岸狂奔,大公狼匹克甚至冲进江来,溅起满天水花,但立刻又被凶猛的浪头击退。
  它趴在浮岛的树冠上不断地哀嚎,满心希望狼群能把它救出险境。但叫它伤心的是,狼群在江岸与浮岛并行地撵追了一阵后,攀上一座峭岩,不再追赶,一起蹲在地上,朝着澜沧江凄厉长嚎,声音刺耳得就像在出殡送葬。
  白莎无可奈何地望着狼群离自己越来越远,最后在天空的映衬下,蹲在峭岩上的狼群像散落在蓝缎子上的几粒黑芝麻。嚎叫声也越来越小,终于消失在隆隆轰响的浪涛声中了。
  它孤独在呆在浮岛上。
  开始,它还存有一线希望,也许,神秘的江流会突然将浮岛冲回江岸,只要离开了深不可测的江心,只要浮岛飘进浅水区,它就能跳下江去,泅水回岸;溯江而上,能走回日曲卡山麓,回到狼群中去。可是,浮岛始终在江心漂流。有那么一两次,在河道曲拐处,浮岛蹒蹒跚跚似乎朝江岸飘去了,但一眨眼,又被潮水裹回江心来了。命运似乎在跟它白莎开着恶意的玩笑。希望像水中的泡沫般一次又一次破灭。
  它栖身的浮岛变得越来越脆弱。本来,几棵树只是靠枝桠纠缠才联结在一起,结构松散,说是浮岛,还不如说是漂浮物更确切些。在凶猛的浪头的冲击下,浮岛嘎嘎作响,仿佛骨头架子就要被咬碎了。翌日黎明时分,飘过独龙峡,两岸万仞峭壁,浮岛从陡立的河床飞速冲向山涧,头晕目眩,像跌入万丈深渊,轰的一声巨响,浮岛猛烈撞在一根竖立在江心的礁石上,好多根碗口大的树枝被撞得断裂,木屑飞进,浮岛东摇西晃,发出痛苦的呻吟。它被震得眼冒金星,虽说是铁石心肠的狼,它也心惊胆颤。完了,它想,浮岛立刻会四分五裂,它会跟着碎片沉入江底,成为丑陋的江豚可口的点心。它闭上眼睛,等待死神降临。幸运的是,浮岛奇迹般地避开了礁石,闯过了独龙峡。
  又一个夜晚。
  它觉得饿,饿得想把高悬在宝石蓝夜空中的月亮当馅饼吞吃掉。浪花不时卷上浮岛,劈头盖脸地浇在它身上。它又冷又饿,只好嚼树叶充饥。树叶又苦又涩,勉强吞下去,一会儿就肚子疼得慌,呕出一大堆绿色的秽物。这样受折磨,还不如死去的好,它想,往江里一跳,一切惊恐和痛苦就都无影无踪了。它完全是凭着动物的求生本能才没自杀。
  月亮升起来了,太阳沉下去了;月亮沉下去了,太阳又升起来了。四天、五天……它已记不清究竟过了多少天,浮岛仍然顽强地在江心漂流。离日曲卡山麓越来越远了,真的,太遥远了,它悲伤地想,现在即使浮岛靠岸,它也无法再回到伙伴中间去了。
  它在水里浸泡的时间太长,全身的筋骨已变得麻木;它已衰弱到极点,趴在树枝中间,连嚎叫的气力也没有了。恍惚间,它觉得太阳变成了蓝色,高山冰雪融化成的澜沧江水似乎变得像温泉;奇怪,被猎人剥了皮的公狼杰莫怎么跑来舔它的脊背了?哦,不幸被大公鹿琥珀色犄色挑通肚肠的格格儿也来了……砰,一声巨响把它从半昏迷状态中惊醒,它费劲地睁开眼皮,面前竟然是一片藤萝交错大树参天的林莽。
  原来,浮岛漂进西双版纳的勐罕森林,在一个之字形的陡急的江湾,浮岛被一股激流冲出江心,撞到岸边,陷在一片淤沙里。
  靠岸了!获救的兴奋使它生出些力气来,它颤颤抖抖地爬下浮岛,踩着没过膝盖的浅水,走上岸来。金沙滩上,躺着一具野牛的尸骸,只留有一张皮囊和一副白骨,大约是几天前被老虎吃剩的,散发着一股恶臭。它走过去,驱散叮在野牛皮囊上的一大群嘤嘤嗡嗡的绿头苍蝇,连嚼带吞地饱餐了一顿。然后,迈着摇摇晃晃的步子,钻进密不透风的林莽。
  金色的柔软的沙滩上,留下一行清晰的狼的足印,不过,很快被潮水洗净了。
  白莎大病了一场,但终于活下来了。狼的生存能力是极强的。它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漂流到了西双版纳,它不懂人类的地理概念。它只觉得自己现在生活的土地和遥远的日曲卡山麓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这儿离太阳更近些。这儿没有高山积雪,没有弯曲的雪线。这儿中午简直没法在沙滩上走,烫得像踩着火。这儿植物疯长,芭蕉树一天就可以长半尺高;野兔、沙雉、田鼠……各种动物繁殖比死亡快得多。这儿没有饥馑,也没有寒冷。只要它愿意,什么时候都能吃得饱饱的。
  日曲卡山麓就不同了。那儿气候寒冷,食物匮乏,特别在冬天,白雪盖住了整个山麓,许多动物都冬眠了,有时会一连几天都找不到可以充饥的东西。在那种时候,要是狼群中有一头老狼病死了,或者谁中了猎人的铅弹倒毙了,饿极了的狼群便会一拥而上,把同伴的尸体抢吃净。这没有什么不道德的,反正是死了,与其遗弃在雪地里送给雪豹当晚餐,还不如自家享用。对狼来说,道德观就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生存竞争确实是很严酷的。
  人是逼出来的。狼也是逼出来的。
  尽管如此,它却更喜欢日曲卡山麓的生活。饥馑的滋味虽然不好受,但为了获得有限的食物,迫使它将爪子磨砺得更锋利些,筋骨更坚硬些,行动更敏捷些,噬咬更残忍些,和猛兽争食表现得更勇敢些。这里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便可猎获食物,虽然再也尝不到肚皮贴着脊梁的饥饿滋味,但它很快觉得自己筋骨在软化,肌肉在松弛,甚至连听觉和嗅觉都在退化,整天处于一种懒散慵倦的状态中。
  自然界充满了辩证法。
  日曲卡山麓终年不化的积雪固然可怕,有时一场暴风雪,冷得狼群夜里挤在一起,互相用体温取暖,冷得在皑皑雪野里凄声哀号。但是,寒冷迫使狼快追猛跑,血液沸腾,生命之火熊熊燃烧,抵御大自然的严寒。狼是冰雪精英,柔软的雪花,把全身的狼毛摩擦得浓密厚实,油光闪亮,像涂了一层彩釉。现在的这块土地,整天热气腾腾,像生活在大火炉里。狼没有汗腺,它只能张大嘴伸长舌头来散热。炎热的气候使它懒得动弹,行动明显迟钝了,紧凑的狼毛松张开来,失去了光泽。它很担心这样长久下去,它会退化成一条狗的。
  狼的最大天敌不是虎豹熊象,而是太阳和火;在亘古时代,狼和狗是同宗,后来,人类靠太阳和火,还有可以和太阳媲美的人类的温情把某些狼驯化成狗;太阳和火,还有人类的温情会融化狼的冰一样冷酷的心肠,会软化狼的铁一样坚硬的意志;太阳和火,还有人类的温情,把狗的尾巴烤软了,烤弯了,能卷得像朵菊花,这便于狗向人类摇尾乞怜。
  狼的尾巴永远是竖直的。
  为了避免落到狗的下场,它在背荫的山崖里找到一个阴暗潮湿的山洞。白天它躲在山洞里睡觉,太阳落山,才出来觅食。
  最难忍受的是孤独。气候可以逐渐适应,但孤独却无法排遣。病好后,白莎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同伴。一连几天,它转遍了山洞周围几十座高山和所有的深箐,都没发现狼的踪迹。在山坡上放牧的牛和马,在水塘里嬉戏的鸭和鹅,都把它误认作狗,见了它既不惊慌,也不逃避。有天傍晚它经过山寨旁那块水田,迎面碰上一伙人,不仅没撵着打它,还惊叹道;“谁家养的狗,这么漂亮!”
  西双版纳确实没有过狼。
  它弄不明白这块丰腴的土地上为什么没有狼群。也许是惧怕太阳。其实,太阳也是可以征服的,它想。在人的脑袋里,这世界和宇宙是人的;在狼的眼睛里,这世界和宇宙是狼的;狼群应当征服一切,统治一切。
  可惜,这片火热的土地上它是唯一的狼。
  它太孤独了。
  在山曲卡山麓,多热闹啊。几十条狼生活在一起,是个大家庭。虽然为了争食、争宠和争偶,大家庭中也免不了会发生吵架、斗殴、角逐甚至自相残杀,但毕竟是内部矛盾,总比孤独好受些。再说,在狼群中,没有哪条狼敢欺负它白莎。它白莎是大公狼匹克最宠爱的母狼。匹克是头狼;狼群中至高无上的皇帝;它白莎就是皇后。
  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白莎确实长得漂亮。蜂腰宽肩,四条腿修长美丽,毛色金黄,狼牙雪白,爪子尖利,尾巴蓬松,胸脯富有弹性。与众不同的是,在挺拔的鼻梁和饱满的额角间,有一道白斑,像一弯银月,使它显得妩媚。
  如今,妩媚失去了对象。山洞里,只有冷冰冰的石壁和它作伴。那时候,匹克每天都要用还粘着血腥的舌头把它全身舔个遍,野蛮而又深情。其它母狼都用充满嫉妒的眼光看着它,这使它感到快活。
  这种惊心动魄的快活今生今世恐怕不会再有了。生活中剩下的唯一消遣,就是猎取食物。为了增加乐趣,那次,它猎到一只马鹿,不再像过去那样一口咬断猎物的喉管,而是先咬伤马鹿的一条腿,看着它一瘸一拐在灌木丛里哀嚎逃命,自己不紧不慢地追撵,把整个山谷搅得凄凄惶惶。
  还有一次,它逮到只黄麂,拖进山洞,看着黄麂在惊恐与绝望中倒毙。
  这似乎多少能减轻点寂寞。
  但久而久之,残酷的游戏也失去了乐趣。它想起日曲卡山麓猎食时狼群你争我夺的紧张场面,围攻大型动物那种殊死的拼搏。野猪凭着犀利的獠牙,非要和狼群咬个你死我活。熊瞎子厚实的巴掌,扇得风快,几乎每只熊瞎子在临死前都能把一两只狼嘴巴掴歪,头皮撕掉。
  血腥的厮杀才能刺激狼的神经。
  特别使它难以忘怀的,是攻击牦牛群。牦牛皮厚,狼牙也很难咬穿。牦牛锐利的禾杈似的那双牛角,轻轻一下就可以捅破狼的肚皮。牦牛也是成群结队,而且一遇到狼群,公牦牛便尾朝内角朝外,在雪地里围成个圆圈,把母牦毛和牦牛崽围在圈内。很难攻破用锐利的牛角形成的坚实的围墙。
  每逢这种时候,狼的血液便沸腾了。
  强攻,双方都会斗得头破血流。智取才是上策,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收益。多亏智慧出众的大公狼匹克,把狼群分为两队,匹克率领一队强壮的公狼埋在东隅那条枯竭的河床里;而它白莎则带领妇孺老弱,在西路佯攻。西路的狼队嚎得天昏地暗,虚张声势地盯着一头年老的公牦牛穷扑猛咬,似乎立刻就要将圆圈撕开口子了。母牦牛在圈内不安地呜呜叫唤,牦牛崽惊慌地在母牦牛肚皮底下穿来钻去。
  狼就是要造成这样的恐怖气氛。
  终于,圆圈东端有三五头年轻气盛的牦牛被西路狼队嚣张的气焰激怒了,冒冒失失离开自己的岗位跑到西端来助战。
  圆圈东端暴露出豁口。
  于是,它白莎把嘴拱进土里,发出人类婴儿啼哭般的唿哨声。立刻,匹克率领强壮的公狼从枯竭的河床里箭一般飞奔过来,那些冒冒失失离开岗位的公牦牛发现上当,想赶回去补救,但已经晚了,匹克带着公狼已旋风般地冲进豁口。于是,雪地里展开一场血腥的屠杀。于是,随着牦牛崽的惨叫,一串串殷红的热血滴落在冰凉的白雪上。
  哦,那才叫生活。
  而今,它形单影只,茕茕孑立,无法去攻击大型的成群的动物。它只能捕食草兔、麂子、田鼠这类毫无反抗能力的小动物。混饱肚子罢了。生活失去了兴奋、激动、颤栗、冒险;于是,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
 
       牝狼 2 [本章字数:4886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4:03:52.0]
 ----------------------------------------------------
   太阳西坠。白莎又在回忆中度过了漫长的一天。回忆往事成了它唯一的乐趣。该觅食了,虽然觅食变成枯燥的例行公事。它钻出洞,在莽莽的草地里行走,夕阳把它孤寂的身影拉很又细又长。
  它早就看见它了,只不过装着没发现罢了。
  你不应该顺风朝我走来的,早在二里之外,风就把你的腥臊味送到我鼻子里来了;你应该顶风朝我走来,这样,你的气味就会被风刮散,即使离我咫尺,我也嗅不到你的味道。它很想去教教那个愚蠢的家伙。但它没有动弹,仍然静静地卧在山洞口那块蛙形的石岩上,头耷拉着,佯装睡着了,眼睛眯开一条缝,想看看这愚蠢的家伙究竟想干什么。
  它早就看出它是条狗,瞧这尾巴,卷得像朵菊花。它断定,这愚蠢的狗家伙绝对还没看出它是条狼来。在日曲卡山麓,那些讨厌的牧羊狗、猎狗、看家狗。一旦发现狼,远远地便会狂吠乱叫,招引来手握猎枪的主人。这儿的狗从来没见过狼,它想,这狗家伙一定把它误认作同类了。这倒挺有趣的,起码可以打发掉些无聊的时光。
  这狗家伙终于悄悄地摸到山洞口来了,离它三步远时,三角形的尖尖的耳朵机警地竖起,后腿微曲,前腿收紧,龇牙咧嘴,突然汪汪汪朝它吠叫起来。它觉得好笑,何必摆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架势来吓唬呢?真要打架,你就该趁对方麻痹的机会,不声不响地猛扑上来,朝致命的喉咙咬!
  真是一条狗绅士!
  白莎仍然懒洋洋地躺卧着。别看这条大公狗个头跟狼差不多,但它白莎丝毫不觉得紧张。你在雪线徘徊过吗?你咬开过雪豹的肚皮吗?你挨过狗熊的巴掌吗?你筋骨早就被人类的火塘烤酥软了;你犬牙早就被人类的残羹剩饭腐蚀得失去了锋利;你的爪子早就退化了,只差没像人类那样穿上鞋。这狗家伙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它想,只要这狗家伙再走近一步,它就扑上去从狗脊梁上叼口狗毛,让狗家伙夹紧这条软绵绵的尾巴滚蛋。
  大公狗叫了几声,见白莎毫无反应,便不再叫唤,摇动尾巴,伸长鼻子,在地上嗅嗅闻闻,围着白莎兜圈子,白莎晓得,狗摇动尾巴是表示友谊和亲近,这怪好玩的,它忍不住仔细打量了一下大公狗。
  除了尾巴,体型跟狼差不多,也是长长的嘴吻,尖尖的竖得笔直的耳朵;腹部以下的毛色呈土黄,腹部以上是黑毛……大公狼匹克也是半黑半黄的……不知怎么搞的,白莎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温情。它本想跳起来咆哮一声把大公狗吓得屁滚尿流的,现在竟温柔地躺着不动。可能是天气太热了,感情也会自动加温。
  大公狗终于站定在它面前,一双火热的狗眼直视着它。它眨巴着狼眼,装出一副娇弱的媚态来。这玩笑开得怪有趣的。
  大公狗眼睛越来越明亮,呼吸也变得越来越沉重。突然大公狗一扭腰,转身离开山洼,在那条被猎人和野兽践踏出来的山野小径猛跑,不一会儿又顺着原路跑回来,嘴里叼着一根肉骨头,重新回到它白莎跟前,把肉骨头吐在它面前。
  白莎一闻就知道,这是一根家猪的肋骨,被火烧熟过,被人类的牙齿噬啃过,只剩下一星半点肉渣和半圈乳白色的软骨。还不够塞牙缝呢。再说,它刚吃掉一只红腹角雉,肚子饱饱的。但是,它还是装出极饿的样子,津津有味地啃起肉骨头来。
  大公狗高兴得呜呜低声叫唤。
  白莎像一切雌性动物一样,也喜欢雄性奉献的殷勤。
  大公狗变得越来越激动,伸长湿淋淋的舌头,试探着在它脊背上舔了一下。它打了个哆嗦,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厌恶。要是此刻是大公狼匹克在舔它就好了,可惜,匹克在遥远的日曲卡山麓。狗,狼最看不起的狗呀。
  但它忍住了,没躲闪。
  大公狗试探成功,变得越来越癫狂,舔它的腹部,舔它的腿,舔它的脖颈,终于,舔起它的鼻梁和耳朵来了。大公狗的下巴在它额眉间深情地摩挲着,毛茸茸的狗脖子完全暴露在它的狼嘴下;它尖利的狼牙已触摸到狗皮下那根突凸的颤动的喉管了;喉管里有狗血在滑动。它天性喜欢听喉管被咬断的那声脆响,喜欢又烫又粘又腻的血浆喷射到自己的脸颊并顺着凹塌的鼻翼漫流,喜欢闻那股浓烈的血腥味,喜欢欣赏被咬断喉管的猎物在地上翻滚挣扎,这会产生一种奇妙的快感。它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野性,张大嘴,将狼牙准确地瞄向大公狗的喉管。可是,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迫使它放弃这种野蛮的企图。
  它太寂寞了。它是一头年轻的母狼,和包括人在内的一切雌性动物一样,更不能忍受孤独,更需要伴侣,更需要爱抚。
  大公狗得寸进尺,尾随着它进入山洞,与它缠缠绵绵。
  虽然狗和狼是死敌,但在亘古时代,毕竟是同宗。它们是可以结成伴侣的。
  从此以后,大公狗每天深夜都到山洞和它幽会。大公狗名叫帕帕,是勐罕大森森小凤山山脚下槟榔寨龙柯老爹豢养的家狗。
  狗是狼的退化,这绝对没错。光狗的谄媚,就让它腻歪得要命。看见它,帕帕老远就拼命地摇动尾巴;每次来山洞,都要衔只鱼头或一块肉骨,用小礼物来巴结讨好它。日曲卡山麓的公狼们可没有这样迂腐,即便是和宠爱的母狼在一起,争起食来也毫不相让。温顺的狗脾气也叫它反胃,只要它一生气,帕帕就乖乖地让到一边。有时它野性冲动,咬掉好几口狗毛,但帕帕总是忍让着,不跟它打架。它早已习惯了日曲卡山麓公狼们粗野的举止了,对狗的文质彬彬的行为很反感。狗长期和人类厮混在一起,在人类的长期熏陶下,也沾染了人性。这就是人类的文明吗? 就是人类的爱情吗?它是狼,还不习惯这一套。它喜欢在征服和反征服中被公狼咬得遍体鳞伤。
  让大公狗做自己生活的伴侣,白莎觉得很委屈。但没有办法,至少,帕帕能帮它排遣寂寞和孤独。
  渐渐地,它习惯了狗的模仿人类的酸溜溜的爱。有时,它也把吃剩下的麂子腿或角雉翅膀留给帕帕尝个新鲜。
  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
  两个月后,白莎怀孕了,纤细的腰围变粗了,腹部迅速膨胀,连乳房都鼓得难受。小宝贝淘气地在它肚子里伸腰蹬腿。它心里产生了一种头一次即将做母亲的喜悦和兴奋。它不再是孤独的了,它想,它将有狼儿狼女们陪伴;这块炎热、丰腴、神奇的土地没有狼的历史结束了,它将繁衍出狼的子孙,形成狼群,在勐罕森林里驰骋、闯荡、称霸。
  它相信它将生出标准的狼崽来,它自己就是一条顶呱呱的母狼嘛。
  帕帕衔着一条缅瓜鱼跑来了。这家伙,准是偷了主人晾在院子里的鱼。自它怀孕后,帕帕怕它撵山追猎发生意外,禁止它走出山洞,一切食物都由帕帕供给。帕帕含情脉脉地瞧着它吃完缅瓜鱼,就极其温柔的舔它隆起的腹部。这在日曲卡山麓狼群中是无法想象的。只有狗,只有受人类文明熏陶的狗才会如此温存,才具有这样忠贞的品性,这样强烈的责任感。
  它很感激帕帕。
  可是,当帕帕的舌头舔着它隆起的腹部的一瞬间,它心里既感到甜蜜,又充满了恐惧。它害怕帕帕温良的脾性和可悲的绅士风度会像瘟疫一样传染给它的狼儿狼女;它害怕由于帕帕的影响,它的狼儿狼女们最终会蜷伏在人类脚跟前摇尾乞怜;它害怕狗父亲会把它的狼崽教养演化成狗。
  它是狼。它要的是狼种。它要的是能征服这块土地,能在森林里称王称霸的狼的子孙,狼的家族。它要建立一个庞大的狼群。
  虽然它在感情上有点喜欢帕帕了,但是,在心底里,它仍然鄙视狗。人类喋喋不休地颂扬狗,夸奖狗,把狗喻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白莎却固执地认为,狗是人类的奴仆。人类需要狗的时候,随便扔给几块啃过的肉骨头,便要狗付出沉重的劳役,甚至卖命;不需要了,便宰杀了吃狗肉,红烧、清炖、宫爆、粉蒸……花样翻新,吃得满嘴流油。狗浑浑噩噩,永远不会觉醒,死到临头也不会反抗。在狼的眼睛里,狗是可怜虫,是悲剧角色,是野性的叛逆,是森林的败类,是食肉动物的耻辱。它憎恶狗,无法容忍狗的种种弱点。
  为了快要出世的狼崽,它要摆脱帕帕。也许,可以跑到远远的荒山野岭躲匿起来,它想,但不行,狗的嗅觉十分灵敏,会找到气味跟踪而来的。也许,可以借故和帕帕闹翻,恶狠狠吵一架,从此一刀两断,但也不行,狗是弹簧性格,你越压,它越软。
  唉,要是帕帕的主人突然搬家,迁徙到遥远的地方去就好了;要是帕帕来山洞的途中碰到土豹子就好了;要是帕帕的主人突然想吃狗肉,把它塞进汤镬就好了……但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帕帕仍然每天落日后准时到山洞来陪伴它。
  它一定要设法摆脱狗的阴影。
  它想得头都快炸裂了,仍然想不出一个绝妙的主意来解决这道难题。
  帕帕用下巴摩挲它的额头,柔软的狗的颈窝抵住了它的狼的尖嘴。它听到喉管里狗血的奔流声。蓦地,一个念头跳进脑袋。咬死帕帕!这虽然很残忍,却是一劳永逸地解决难题的好办法。要么让它生出来的狼崽退化成狗;要么咬死帕帕,它没有其它选择。
  但它总觉得下不了口。好几次,它尖利的狼牙已叼住了帕帕在狗皮下滑动的富有弹性的喉管,只要再用点力,喉管便会发出断裂的脆响;就在这关键的一瞬间,一种不祥的温情像电流似的击中了它的心灵,它立刻全身瘫软,觉得自己已虚弱得连脆嫩的狗的喉管也咬不断了。
  帕帕善良得对它没有一点提防。
  帕帕待它那么好,那么忠贞,帕帕叼来的肉骨头虽说只剩下一星半点肉渣和软骨,但毕竟体现了一种关怀和爱护;帕帕曾解除它的孤独,慰藉它的寂寞;帕帕舔它隆起的腹部,那么深情,那么柔软……它实在舍不得咬死帕帕。
  它恶毒诅咒人类。它恨狗从人类那儿熏陶来的人性,简直比魔鬼更可怕!
  它觉得自己的灵魂和肉体快要分离。它痛苦得快要发疯了。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变得如此伤感。
  犹犹豫豫的,一晃就是两个月。
  那天,它腹的小宝贝比往常更剧烈地躁动起来。凭着一种动物本能,它预感到自己快要临盆了。它已没有时间再动摇彷徨了。当帕帕再次用下巴摩挲它的额头时,它拼足全身的力气,闪电般地咬断了帕帕的喉管。
  它要让帕帕死得没有痛苦。
  可怜的帕帕,死了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呢。
  它舔净了帕帕身上的血迹,然后,拖着帕帕僵硬的尸体,找到个猎人挖竹鼠后废弃的土洞,把帕帕塞进洞去,然后用土结结实实掩埋起来。
  它第一次没有将咬死的动物撕开胸膛,掏出内脏。这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它实在不忍心吃掉帕帕,虽说帕帕已经死了。它觉得自己慈悲得简直像狗绅士??不不??是像狗淑女了。
  掩埋了帕帕,它已累得精疲力竭,只觉得腹部一阵阵抽搐。它拖着疲惫而沉重的身子,刚回到山洞,就开始宫缩,腹部阵痛得厉害。
  出来吧,小宝贝,这里已经没有狗了。
  白莎生下三只小狼崽。
  舔干第一只狼崽身上血腥的胎衣,露出金黄的茸毛,黄色象征着土地。唔,可爱的黄黄。舔干第二只狼崽身上血腥的胎衣,露出又黑又亮的茸毛,黑色象征着征服,唔,可爱的黑黑。舔干第三只狼崽身上血腥的胎衣,露出黑白斑斓的绒毛。它倒吸了一口冷气。这绝对不是狼,全世界所有的狼都是黑黄两种毛色,只有狗为了取悦于人类,才玩出花花色来。它不知道花花是怎么钻进它肚子里来的?帕帕虽说是狗,但毛色与狼一样的呀。
  其实,帕帕的祖母是条大花狗,帕帕的身上有四分之一花狗的基因;在帕帕身上这花花毛色是隐性的,由于奇妙的隔代和交叉遗传的规律,到第三代就有可能变成显性的了。
  白莎自然不懂科学奥妙,它只是愤慨。它要的是狼种,它不要狗崽子。瞧这讨厌的花花,不但毛色是狗的,连耳朵都肥肥大大,像晒蔫的蒲葵叶,上半片耷拉在脑门上,肉感很强的耳皮盖住了耳孔,主人任何厉声訾骂都会过滤成甜言蜜语。这绝对是哈巴狗的耳朵。狼的耳朵都是又尖又细的,像剑麻那样挺得笔直,俗称立耳,站在树林里,能听得出任何可疑的细微的动静。还有花花的尾巴,虽然刚刚生下来,却已像小花蛇那样曲蜷成团了。
  恶心。它为自己生下只狗崽子感到羞耻。
  不能让花花与黑黑、黄黄厮混在一起。狗的德性会软化狼的意志。狼毕竟也是有母性的,作为母亲,它还是挺可怜花花的。但是,为了黑黑和黄黄健康成长,成为真正的狼种,它不得不狠起心肠一口咬碎花花的脑壳。
  可怜的花花,在这阳光明媚的世界里,只来得及像被蛇咬住腿的鸟似的急叫一声。
  它三口两口便把花花吞进肚去。花花是从它肚子里出来的,又回到它的肚子里去,这没什么不道德的,对狼来说。
 
       牝狼 3 [本章字数:5058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4:04:37.0]
 ----------------------------------------------------
   它对黑黑和黄黄倾注了全部的母爱。
  每天清晨,它便到树林里去觅食,专门捕捉活蹦乱跳的麂子,麂子血补奶,麂子肉补神。它的乳汁又白又稠,即使小青蛙喝了也会长出狼的力气。没多久,黑黑和黄黄长出几颗乳牙,两个小家伙贪婪而淘气。吮奶时咬得它乳头滴出血来。它不气也不恼,为了抚养出真正的狼种,它甘愿忍受任何痛苦和牺牲。
  两个月过去了,黑黑和黄黄被它丰盛的乳汁喂得毛色油亮,壮壮实实,爪子已长出尖利的爪尖,嘴里已长出锋利的狼牙。它们已能跑出山洞,在草坪上捉青蛙,捕蝴蝶,追蜻蜓。
  这是小狗的玩意。小狼需要的是另一种残忍的游戏。
  那天,它闯进鹿群,叼起一头脐带那儿还滴着粘液的小马鹿,跑回山洞。小马鹿没有死,瑟瑟缩缩挤在洞旮旯发抖,呦呦呻吟。
  黑黑和黄黄围着小马鹿转来转去,嗅嗅闻闻,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咬呀,宝贝,狠狠地咬,用你们狼的尖爪和狼的利牙,咬断小马鹿的喉管,喝温热的鹿血;撕开小马鹿的胸膛,吃还在跳动的鹿心。它不断地催促着。
  黑黑和黄黄仿佛傻了似的,只顾围着瞧稀奇。黑黑的胆子还稍大些,举起前爪轻轻触碰了一下小马鹿的尼股,但随即便跳开了。黄黄简直像只宠坏了的小狗崽,小马鹿稍一动弹,它便惊慌地扭身逃窜。
  唔,小宝贝,你们还不习惯血腥的杀戮,瞧吧,我给你们做个示范。它腾空一跃,稳稳地扑到小马鹿身上,一口咬断喉管,然后麻利地扒开小马鹿的胸膛……它发现在它表演的过程中,黑黑瞪着好奇的眼光,自始至终观看着。黄黄则在它咬断小马鹿喉管的一瞬间,突然垂下眼睑,不敢看。
  狗的恻隐,狗的怜悯,狗的假正经。它心里掠过一道不祥的阴影。
  在日曲卡山麓的狼群里,小狼崽出生没几日,便钻进被母狼撕咬开的动物的胸膛里鼓捣,弄得满身血污。狼是伴着血腥味成长起来的。
  它一定要给黑黑和黄黄造成一种血腥的氛围,一个带着强烈血腥味的生态环境。
  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的夜晚,它潜进后山的槟榔寨,捉来一只吱吱乱叫的猪娃。狼捉活猪简直是一场精彩的马戏表演。它潜进猪圈,不知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还是出于一种天性的怯懦,满圈的猪都缩在栅栏下瑟瑟发抖,不吭一声;它不慌不忙走上去,咬住一只猪娃的耳朵,猪娃就像中了魔法似的,乖乖地站起来跟着它离开猪圈,一路上,它那根像扫帚似的狼尾无情地抽打着猪屁股,猪娃顺着它的意志紧赶慢跑,走向死亡深渊。
  早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竹篷的缝隙,千丝万缕涌进山洞。黑黑和黄黄醒了,饿得嗷嗷叫。它把猪娃放出洞去,猪娃在开满野花的草坪上东奔西突。
  上吧,宝贝,让你们经历一次血的洗礼。
  黑黑和黄黄兴奋地追撵着猪娃,截拦着猪娃的逃路。有两次黑黑把猪娃撞翻了,但又跳开让猪娃起来。这是在玩捉迷藏。这不是生死拼搏。白莎将细长的狼眼高高吊起,威严地嚎叫了一声。
  黑黑怔了怔,猛地扑到猪娃身上,笨拙地将嘴伸向猪娃的喉咙。猪娃侧身躺在草地上,胡乱踢蹬着腿,吱吱怪叫,一口啃咬在黑黑的肩胛上,咬下一撮狼毛。
  黑黑怪模怪样地吼了一声,仍然死死按住猪娃。
  好样的,不愧是狼种,它在心里由衷地赞叹道。别说给敌手咬掉几根毛,即使被咬破狼皮,咬掉狼肉,咬出狼血,也要和敌手周旋到底,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就是狼的本色。
  黄黄瞪着一双说不清是惊讶还是兴奋的眼睛,蹲在一旁呆呆地望着鏖战中的黑黑。
  没出息!白莎暗暗伤心。你应当扑上去帮助黑黑的,你应当扑上去和黑黑争夺,看谁的牙齿能咬断猪娃的喉管。
  黑黑已经将稚嫩的狼嘴咬住猪娃胖嘟嘟的颈窝了,用力咬,狠劲地咬呀;温热的猪血将洗净你身上虚伪的仁慈。
  黑黑显露出狼的暴躁凶猛的性子,不顾一切地用狼脑壳抵住猪娃的下巴颏……突然,黄黄汪地叫了一声。是的,是狗吠的“汪”,而不是狼嚎的“欧”,它不会听错。它愣住了,黄黄竟然叫出了狗的声音。狗的吠声圆润而嘹亮,带着对人类的谄媚;狼的嚎声干涩而嘶哑,带着对人类的仇恨。这是有原则差别的。
  这汪的一声狗叫,把黑黑也镇住了。黑黑脑壳从猪娃颈窝探出来,惶惑地望望白莎,又望望黄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白莎愤慨地呜呜低吼着,龇牙咧嘴威胁着黄黄。但愿能把黄黄身上的狗魂吓掉。
  黄黄根本没觉察到,仍然像条讨厌的狗崽子似的汪汪乱叫,黄黄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哀怨凄婉的神情,像个大慈大悲的狗菩萨。狗娘养的!不,明明是它自己生出来的。坏了,黄黄竟然跑到黑黑面前,使劲摇动尾巴,像是在乞求,对,是乞求黑黑放弃猪娃。
  摇尾巴,这纯粹是狗的习惯;狼是不摇尾巴的,狼的尾巴永远像扫帚那样拖在地上。
  谁也没有教过黄黄,黄黄是无师自通。
  黄黄的血管里有一半狗的血液。
  黑黑从猪娃身上跳了下来。猪娃撒开四蹄,像阵烟似的朝山洼左侧一片葛藤密缠的灌木林钻去。白莎赶紧追上去,重新叼住猪娃的耳朵,狼尾巴像鞭子似的驱赶着,把猪娃赶回黑黑面前。
  黑黑望着黄黄,踟蹰着不敢扑咬。
  黄黄一个劲摇尾巴,一个劲汪汪汪学狗叫。黑黑一定是受到了感染,好奇地模仿着黄黄的样子,也开始摇尾巴。黑黑尾巴摇得极不自然,扑腾扑腾,像条快僵死的蛇。汪??欧,汪??欧;黑黑也模仿着学狗叫,叫得拙劣,很难听。
  白莎气得差点没晕过去。它凶猛地窜到黄黄背后,咔嚓一声将黄黄的尾巴咬了下来。
  宁肯没有尾巴,也不能要一条狗尾巴!
  这一招真绝,黑黑的尾巴立刻停止摇动,像正正的狼尾巴那样耷拉在地上。
  黄黄尾根那儿鲜血淋漓,委屈地汪汪乱叫。
  它毫无怜悯之心,又在黄黄脊梁上狠狠咬了一口,威逼黄黄朝猪娃扑去。黄黄惊骇地连连后退。
  脓包,没出息的狗崽子!
  它撇下黄黄,嚎叫着在黑黑背后督战。黑黑拼命往黄黄身上靠。仿佛是要靠到狗性上去。
  猪娃趁机从包围圈里脱逃出去,钻进高高的斑茅草丛,一会儿便无影无踪了。
  白莎伫立在山洞口一块岩石上,怒心中烧。它绝对没想到,黄黄空长着狼的身躯。假如任其发展下去,黄黄会把黑黑也演化成一条狗的。必须让血的教训唤醒黑黑狼的意识,压抑狗的意识。与其两只狗崽子,还不如要一个狼种。
  黄黄还在惟妙惟肖地模拟着狗的叫声和动作。白莎再也无法忍受了,猛扑上去,一口咬断黄黄的喉管。
  黄黄倒在血泊中翻滚挣扎。
  黑黑浑身颤抖,眼睛里蒙着一层晶莹的泪花,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恐慌。
  白莎伸出血腥的舌头,怒视着黑黑。记住这血的教训,你永远应当是条狼。
  你想演化成狗吗?狗是没有好下场的。
  你不愿和你兄弟落到同样下场,那你就应当扑上去!
  突然,黑黑疯了似的扑到黄黄身上,用锐利的爪子,用锋利的牙齿,狠命地扒开刚刚断气的黄黄的胸膛,大口大口吞吃着温热的狗心狗肝狗肺,弄得满身都是血污。
  终于,黑黑从掏空的黄黄的胸膛里抬起头来,白莎发现,黑黑眼睛里的泪水早已烧干,稚气可爱的神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凶狠残忍的眼光,阴沉着脸,用干涩的嘶哑的嗓子发出悲泣苍凉的狼嚎。
  黑黑经历了这次血腥洗礼,变成一条狼了。
  黑黑走到它面前,神态严峻,冰凉的眼光盯着它柔软的腹部,眼睛里放射出贪婪的目光。
  假如有可能,黑黑会把它的胸膛也撕开的!它心里不禁打了个寒噤。但立刻,它又感到一种狼母亲特有的自豪。敢于吃掉母亲,敢于咬死父亲,这才是真正的狼。
  它历尽千辛万苦,它咬死帕帕,吃掉花花,现在又牺牲黄黄,不就是为了培养出这样的狼种吗?
  是的,它生了三个狼崽,如今只剩下一个了。数量是减少了,但质量提高了。它消灭了狗的幽灵,它塑造了一个真正的狼的灵魂。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它觉得还值得的。它深情地舔着黑黑身上的血污。哦,这块炎热的从来没有狼的土地,今天,真正的纯种的狼诞生了。
  从此,白莎就带着半大的狼种外出捕食。它要把黑黑训练成匹克那样本领高强的大公狼。那天,它们追逐一头岩羊,岩羊逃上一座悬崖,已无路可逃,黑黑勇敢地朝岩羊扑上去,就在黑黑的前爪搭上岩羊脊背的一瞬间,被死亡逼疯了的岩羊凌空一跃,带着黑黑滚下悬崖。悬崖有数十丈深,底下是一片绿色的林涛。白莎悲愤地长嚎一声,急忙转身沿着山脊绕到悬崖下面去。这是一座雄浑巍峨的大山,从山顶到山箐,少说要绕道十多里,等白莎赶到悬崖下那片树林时,只见绿草地上有几摊殷红的血迹,黑黑和岩羊不见了。它顺着残留的气味向山垭寻找,不料遇到一场暴雨,把仅剩的那点气味洗刷得干干净净。
  芭蕉寨梭罕老爹和孙子农炳亨到小凤山来打猎。农炳亨刚考上初中,是个半大小伙子,对打猎简直入了迷。
  一老一少今天运气不佳,在山里转了大半天,只打到一对斑鸠。太阳西沉了,梭罕老爹提议回家,但农炳亨央求道:“爷爷,再转道山梁吧,兴许能碰到头马鹿什么的,猎人空着手回去,多丢人哪。”
  转到小凤山主峰下,农炳亨眼尖,一眼看见绿茵茵的草地上躺着两只血肉模糊的动物,他奔过去,尖叫起来:“爷爷,快来看哪,一只小狗,还有一只岩羊!”
  岩羊撞在一棵大树上,脑袋开花,已经撞死了;那只小狗从悬崖上摔下来时,正巧落在凤凰树柔软的树冠上,弹了一下,落到地上,伤得不轻,但还有口气。
  “多勇敢的小狗,它奋不顾身地扑向岩羊,宁肯冒摔得粉身碎骨的危险,也不放过猎物,这才是真正的猎手呢!”农炳亨抬起头望望高耸在紫气祥云中的悬崖顶,赞叹道:“爷爷,我要这条小狗。”
  梭罕老爹含笑点了点头。
  于是,这一老一少扛着死岩羊,抱着负了伤的黑黑,回寨子去了。
  半路上,一场暴雨把他们的踪迹洗刷得干干净净。
  黑黑是在农炳亨的怀抱里苏醒过来的。它想起母亲白莎曾告诫过它的,两足行走的人类是狼的死敌,人捉到狼后,要剥皮抽筋的。它产生了一种本能的恐惧,拼命一跃,从农炳亨的怀里挣扎出来。
  它想逃离人类。
  它刚落到地上,左前爪和右后腿钻心似的疼,才跑了两步,浑身便软得像棉花,瘫倒在地。农炳亨赶紧奔过来,重新把它抱起,疼爱地说:“别害怕,小宝贝,我不会伤害你的。让我们做好朋友吧。”
  它虽然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农炳亨温柔的语调,在它背上抚摸的深情的手,使它明白眼前这位少年对它没有敌意。
  “爷爷,小狗醒了。”农炳亨欣喜地朝竹楼上叫,“快拿稀饭来呀,我来喂。”
  它确实饿了,已一天没吃东西,饿得肚皮贴在脊梁上。
  农炳亨把它抱在大腿上,然后用竹勺一勺一勺将稀饭喂进它嘴里。热乎乎的稀饭吞进肚去,身上立刻有一种热酥的快感。它从来没有吃过用火烧热的熟食。狼怕火。想不到火还有如此奇妙的好处,热的熟食毕竟比生肉生血可口,而且会使吃者产生一种宁静的心绪。
  它一口气吞下半盆稀饭。
  肚子饱了,它呜呜叫了两声,身上和腿上的伤口仍然疼得厉害。
  农炳亨把从山上采撷来的金钱子、接骨风等伤药放在石碓里舂成浆糊状,然后小心翼翼地敷在它的左前爪和右后腿上,再用夹板夹住,用白纱布缠牢。奇怪,伤口的疼感立刻减轻了许多。
  它冰冷的残忍的狼眼里闪过一道热光,就像冻土下的地热,冰层下的暖流。它感激地望着农炳亨,明白眼前这位少年是它的救命恩人。
  “好了,该睡觉了。”农炳亨轻轻把它抱进房柱下用砖砌起来的小狗窝,“好好睡一觉,明天再见!”
  狗窝里铺着一层柔软的稻草,散着着馥郁香味。又暖和又舒服,它简直要陶醉了。
  它成了梭罕老爹大家庭中的成员。
  梭罕老爹家是芭蕉寨西头一幢金色茅草盖顶的竹楼,楼上住人,楼下养着猪牛鸡鸭;比人还高的带刺的仙人掌筑成一道密匝匝的绿色的围墙。围墙内的动物和人都互不侵犯,和睦相处,气氛和谐。
  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农炳亨便会把它从狗窝里抱出来,抚摸它,脸蛋贴脸蛋地亲它,给它换药,还给它端来盛着热菜热饭的瓦钵。它早已习惯了农炳亨身上那股气味,远远闻到,就会条件反射似的产生一种亲切感,高兴得呜呜叫起来。
  在农炳亨的悉心照料下,它伤好得很快,那天,它终于除掉腿上的夹板了,它兴奋得一溜小跑,在围墙内转了好几圈。“哎呀,爷爷,快来瞧吧,我的小宝贝伤好啦!”农炳亨高兴得大叫起来。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它撒开腿向站在屋檐下的农炳亨跑来,一边跑还一边摇起了尾巴;它不想摇尾巴,但控制不了自己,好像是一种自然的情感流露,是激动的情绪达到白热化的表现,是向主人表示感激、尊重、顺服,对主人讨好、献媚、邀宠最好的礼节。
  这是地道的狗性。
  它甚至学会了狗吠,汪汪汪。
 
       牝狼 4 [本章字数:4439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4:05:14.0]
 ----------------------------------------------------
   它身上本来就有二分之一狗的血统,只不过在白莎的威逼下,狗性被压抑了;农炳亨用人类特有的温情唤醒了它身上潜伏着的被压抑了的狗性。
  从此,每天下午,它都要跑到寨口去接放学回家的农炳亨,老远一看见主人,它的尾巴就不由自主地摇晃起来,越摇越娴熟,越摇越漂亮,像朵美丽的矢车菊。
  “爷爷,我们给狗起个名字吧。”农炳亨提议道。
  “行啊。你念书识字,你给取一个吧。”
  “瞧它的毛色,又黑又亮,就叫黑黑吧。”
  “黑黑,不错嘛。”梭罕老爹说。
  农炳亨一把楼住它的脖颈:“好宝贝,你有名字了,黑黑,记住没有,黑黑。”
  它狼的名字叫黑黑,它狗的名字也叫黑黑。也许,这只是一种偶然。
  从灵魂到体魄,它都有一半是属于狼的。所以,当它完全像一条狗那样生活时,它总觉得有点拘束。譬如说吃饭吧,瓦钵里装的是主人的残羹剩饭,里面只有白米饭和烂菜帮子,偶尔才有两根已啃光了肉的骨头。虽然熟食比生食吃起来有滋味,吃惯了还会产生一种温柔的情怀。但它是食肉兽,它不是吃素斋的和尚。它想扑食在院子里嬉闹的鸡群,但它明白主人是不会允许它这样干的。它很想能饱餐一顿肉食,还有被咬断的喉管里汩汩泉涌出来的带着浓烈咸腥味的血。未泯的野性引诱它干出了一件荒唐事。
  它选择了中午。农炳亨上学去了,梭罕老爹有午憩习惯,院子里静悄悄,没有人影。它守在瓦钵边等待机会。一只五彩尾翎的茶花鸡蹁跹着肥胖的身子,贪婪地瞅瞅瓦钵里的狗食,又胆怯地望望它,不敢靠近,也舍不得离开。它卧在离瓦钵两步远的沙土上,装出一副慵懒憨厚的神态,闭起眼睛,但比雷达还灵敏的耳朵却高高竖起,捕捉微弱的声息。鸡爪子踩着土屑逼近了;鸡喙试探性地磨蹭了两下钵沿;终于传来了啄食饭粒的声音了……它知道又愚蠢又狡猾的茶花鸡仍紧张地瞅着它的眼睛,它只要一睁开眼,就会把茶花鸡吓走的;它仍然闭着眼,凭声音传导,选准方向,然后暗暗曲腿用力,猛地窜上去,喝,准确地扑到茶花鸡身上,然后,敏捷地一口咬断鸡脖子,好极了,茶花鸡来不及发出一声哀鸣,便离开了这个世界。
  它津津有味地吮吸着鸡脖子里泉涌出来的血。
  都怪那些饶舌的母鸡,看见茶花鸡扑棱着翅膀倒下了,竟一起骚乱惊叫起来。真是少见多怪。它龇牙咧嘴,做出一副地道的狼的凶相,企图吓唬它们别吭声,但这些被人类宠坏了的家伙,反而嚷嚷得更凶了。
  终于,被吵醒的梭罕老爹走下楼来。
  终于,梭罕老爹在一丛金竹背后找到了正在对茶花鸡开膛剖腹的黑黑。一把明晃晃的钢叉毫不留情地止住它脖子,卡得它眼冒金星,然后,被一条铁链子结结实实拴在房柱上。叭地一声,它脊梁像被火烙了似的疼,惊跳开去一看,梭罕老爹手持一根牛皮鞭,气势汹汹地叱骂道:“该死的畜生,竟敢到家里来撒野!”
  梭罕老爹的妻子,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婆,也拖着哭腔嚷道:“赔我的宝贝茶花鸡,赔我的宝贝茶花鸡。”
  “不教训教训它,怕会把牯子牛也咬死哩。”
  鞭子雨点般落在它身上,脖颈上的铁链子使它无法躲闪;鞭子在空中尖啸,狼毛飞旋,皮开肉绽。它蜷伏在地上呜咽。
  母鸡们都幸灾乐祸地望着它。
  还取消了它的午食。
  它像被关在囚笼里,失去了自由,又饥又痛。
  下午,农炳亨放学回家,解开它脖子上的铁链,把它抱进怀里,轻轻抚摸它身上的鞭伤,流着泪,伤心地说:“疼吗?很疼的。唔,把你揍成这样,坏爷爷!不,不是坏爷爷,爷爷是为你好。唉,你干吗要去咬茶花鸡呢?你晓得自己做错了,是吗?老师说的,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不,是好狗。”
  黑黑拼命摇动尾巴。它不希望爱它的主人伤心,它不希望自己挨饿,它不希望再被鞭笞一顿。
  “你认错了,你真是我的好宝贝。”农炳亨抹净眼泪,高兴地笑了。随即,他端来热腾腾散发着火的温馨的米饭,米饭里还有好几块肉呢。
  它懂得了,和人类在一起生活,必须遵守严谨的生活秩序,不然就要受到惩罚。对狗来说,人类手中的锁链和鞭子就是法律。
  也许在亘古时代,人类也是这样一手拿着鞭子,一手拿着美食,调教和驯化了包括狗在内的许多野生动物的。
  从此,它把野性收敛起来,变成一条很驯顺的狗。
  半年后,黑黑长成一条健壮的好狗,细腰、长腿、尖耳,那副牙齿,连铁块都能咬也印痕来。真是人人见了人人夸。看家护院,撵山打猎,远远超出一般的草狗。
  它成了和农炳亨形影不离的伙伴。
  渐渐地,黑黑把白莎遗忘了,有时候夜静更深时回想起来,也觉得像个遥远的梦。不料那天中午在澜沧江边,白莎突然出现在它面前。
  白莎满世界寻找黑黑的踪迹。
  要是没有那场可恶的暴雨,凭着它狼的灵敏的嗅觉,即使黑黑藏到天涯海角,它也会找到的。唔,这绝对是人类干的。它想,要是豹子拖走了,总会留下一副皮囊和骨骸。它不愿意自己用三条生命换来的狼种就这样在世界上神秘地消失了。狗有七条命,狼有九条命;它不相信黑黑会死。不,一定还活着,被人类捉走了。黑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要不惜一切代价找到黑黑。一连两个月,它天天在山道转悠守候,夜里还悄悄摸进小凤山周围好几个村寨,但都没找到。
  白莎也曾到过芭蕉寨,但恰巧那天黑黑被农炳亨带到区政府舅舅那儿过夜了,阴错阳差,没碰着。
  白莎把满腔怨恨都发泄到人类身上。当然,它对付不了人类本身,于是就迁怒于人类豢美的家猪身上。它一个寨子一个寨子进行扫荡,深夜悄悄潜进猪圈,用嘴拨开竹门的插销,钻进去,专门扑向养得满身膘肉的大肥猪,用尖利的狼牙咬断猪喉管,咬死一头再扑一头,直到满圈的肥猪骚动嚎叫,引来报警的芒锣和螺号,引来无数通红的火把,引来狺狺狂吠的狗群,它这才怀着报复后的暂时的满足撤离现场。
  没多久,小凤山传开一个恐怖的流言,说深山密林里出现了一条狗精,专门残杀家畜。人心恐慌,猪心恐慌,牛心恐慌,马心恐慌。好出风头的猎手则摩拳擦掌,入山围剿,设伏保寨,遗憾的是两个月下来连狗精的毛也没捉到一根。
  梭罕老爹富有狩猎经验,在芭蕉寨西头的荒草滩上埋设了一只祖传的捕兽铁夹。冤家路窄,那天半夜,白莎想偷袭芭蕉寨,途经荒草滩,不幸踩上了铁夹子,一条后腿被具有无限韧性的弹簧夹得皮开骨裂。它拼命挣扎,无奈铁夹子结实得就像生了根,怎么也拔不脱。它用狼牙啃咬铁夹,狼牙咬断了两颗,仍无济于事。
  这种铁夹子厉害得能逮住金钱豹呢!
  四足行走的兽最终还是斗不赢两足行走的人。
  启明星无情地升上来了。东方冷酷地出现了鱼肚白。白莎晓得,猎人很快就要来察看捕兽铁夹,很快就要来收拾它这条倒霉的狼。
  果然,梭罕老爹背着猎枪,提着一根沉重的铁力木棍,踏着洒满露珠的青草,走来了。
  白莎急中生智,想出个绝妙的主意来。它翻起白眼,口吐白沫,屏住呼吸,四腿蹬直,浑身僵硬,像死了似的。这是狼最拿手的逃生伎俩。要是在日曲卡山麓,人们经常和狼打交道,已熟悉狼的装死把戏,一般是不会轻易上当的。但西双版纳历史上没有过狼,所以,像梭罕老爹这样富有狩猎经验的老猎人也被白莎的假象迷住了。
  “嚯,逮着狗精啦!”梭罕老爹老远就高兴地大声嚷起来,走到铁夹前,他朝白莎身上啐了一口,“死啦,活该!看你还敢不敢来寨子捣乱!”但他毕竟是老猎人了,谨慎地摘片草叶放在白莎鼻翼下试探;白莎尽管憋得差一点就要胀破狼肺了,仍顽强地不吐一丝气息。草叶纹丝不动,梭罕老爹自言自语道:“没气啦,死绝啦!”但他仍不太放心,顺手挥起那根铁力木棍,一棍敲在白莎腰眼上。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铁力木沉得丢进水里浮不起。这一棍结实有力,它觉得腰断裂了,疼得直想在地上打滚。要是没有找回狼种这个坚强的信念支持着它,它会发疯般地一跃而起,咬住梭罕老爹的手腕,同归于尽。但它忍住了,浑身的肌肉没有一丝颤动,面部没流露出半点痛苦的表情。咚,仿佛打在一堆没有生命的肉体上。
  为了后代,兽的忍耐力并不亚于人类。
  梭罕老爹终于放心了,松开铁夹子上的插销。就在弹簧收缩的一瞬间,白莎闪电般蹦起来,拖着那条鲜血淋漓的伤腿,仓皇钻进草丛,逃入深山。梭罕老爹被突然复活的白莎惊得跌坐在地上,半天合不拢嘴,唾液从嘴角溢出,像条米线挂在下巴。
  “狗精,真是一条狗精啊!”
  直到白莎在对面山梁变成小黄点消失在树林里,梭罕老爹才如梦初醒地赞叹了一句。
  梭罕老爹这一根打得很厉害,白莎腰椎下陷,本来挺直的脊梁凹得像驼峰,还破了一条后腿。捕食不方便了,它只好靠捉田鼠、青蛙这样的小动物充饥。没多久,也就变成一条形容枯槁举止猥琐的跛腿狼。
  它失去了昔日的风采和威严,但它昔日的理想并没有泯灭,反而被伤残的身躯和痛苦的经历煽动得更加炽热。它仍然四处流浪,寻找宝贝黑黑,寻找能实现它理想的狼种。
  皇天不负苦心人,也不负苦心狼。
  那天,它在沿着澜沧江边被太阳晒得灼烫的沙滩盲目而又孤寂地走着,猛然瞥见前面有一群少年脱衣裳准备游泳,其中一位眉清目秀的少年对带来的一条健壮的黑狗柔声说:“黑黑,替我们看着衣裳。”它定睛一看,这不是它朝思暮想的黑黑吗?虽然阔别半年多,黑黑已长成一条雄壮漂亮的大公狼了,但它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皱起鼻子嗅嗅 ,顺风送来亲切的狼儿的气息。它恨不得立刻奔上去和它的宝贝狼种拥抱亲吻。但那群少年使它发怵,它明白自己半残的身体绝不是他们的对手。它克制住冲动,潜伏在一块礁石后面等待最佳时机。
  少年们脱光衣裳,呐喊着冲进江去。黑黑蹲在隆得像小山似的一堆衣裳后边,忠诚地尽着自己的职责。少年们游远了,还分成两个阵营,打起了水仗,江面涌起一堆堆喧嚣的浪花。
  白莎从礁石后面钻出来,踬蹼着朝黑黑奔去。它流着泪,呜呜欢呼着。
  黑黑竟然朝它凶猛地咆哮起来。
  宝贝,我是你的妈妈呀,你认不出来了吗?你妈妈衰老了,残缺了,丑陋了,但我确确实实是你的妈妈呀!
  黑黑像飓风似的把它扑倒在地,牙齿触碰到它颈窝的最后一秒钟,才认出它来。立刻,黑黑孝顺地跳开了,跪卧在它面前,将脑袋伸到它腹下,呜呜叫着,表示久别重逢的激动。
  白莎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泡在澜沧江里的农炳亨发现了白莎,高呼起来:“狗精来啦,狗精来啦!”那群少年齐声呐喊,奋臂划水,向岸上赶来。
  白莎用狼头顶着黑黑的臀部,催促黑黑跟着自己回森林去。走吧,我是来救你出火坑的;对狼来说,人类社会就是火坑。
  黑黑表现得比大姑娘上轿还忸忸怩怩,留恋地频频回首朝江中的农炳亨张望。
  “黑黑,回来!快,狗精要把我的黑黑拐跑啦!”农炳亨哭丧着叫道。
  黑黑发疯般地在沙滩上兜圈子。它心里矛盾极了。一边是含辛茹苦生它养它的母亲,一边是恩重如山的主人,它不知该跟谁走。
  没时间再磨蹭了。白莎叼着黑黑的肩胛,像押解逃犯似的把黑黑拖离沙滩,跑进森林。
  它终于找回了心爱的狼种,但黑黑在澜沧江边犹犹豫豫的表现,却在它心里刻下了一道很难抹去的阴影。
 
       牝狼 5 [本章字数:4437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18 14:05:37.0]
 ----------------------------------------------------
   黑黑特别乖巧,一回到白莎身边,狼的气味立刻唤醒了沉睡半年多的记忆。它想起弟弟黄黄血淋淋的教训,不敢摇尾巴,不敢像狗那样汪汪吠叫,不敢流露出具有人性的温柔的情怀。它似乎摇身一变,成了一头真正的狼,像狼那样尾巴僵直得像把破扫帚,像狼那样发出凄厉的长嚎,像狼那样咬断猎物的喉管,撕开猎物的胸脯。
  它觉得已把狗性严严实实地伪装起来了。
  它觉得自己已变成一条地地道道的狼。
  但白莎的感觉却并不尽然。虽然白莎经过仔细观察,也没有看出黑黑暴露出半点狗的破绽,但不知为什么,它总觉得黑黑身上有一种可怕的狗性,它相信一定有的,不过是潜藏得很深罢了。唔,黑黑那双眼睛,乍一看,是狼眼,冰冷冰冷,没有半丝怜悯和温情,像十年冻土层。但它总觉得在冻土层下面,有一股炽热的火。它害怕什么时候火焰喷射,会融化冻土。
  它只剩下黑黑这条宝贝狼种,它别无选择。
  它只有带着黑黑拼命走村串寨,去扑咬人类豢养的家畜。这种野蛮的袭击,早已超越了觅食充饥的性质,变成一种流血的戏谑,一种变态的快感,一种恶毒的报仇。它要使黑黑与人类结下血海深仇,彻底斩断黑黑与人类情感上的联系;它要用鲜血洗净黑黑狼的灵魂。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它相信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由于白莎疯狂地厮杀家畜,小凤山四周人类的村寨简直像蒙受了一场浩劫。十几个寨子的猎手联合起来。进山大规模围剿狗精。
  那天傍晚,白莎正在洞里睡觉,猛听得洞外灌木林里传来????的声响,随即,人类所特有的一股温馨的体味飘进洞来。它急忙轻轻咬黑黑的耳朵,把黑黑从半睡眠状态中咬醒。母子两条狼躲在一块扇形的熔岩后面,紧张观望。不一会儿,明亮的洞口出现一个两足直立的人,下巴光溜溜的显得很年轻,手里端着一支猎枪。
  白莎知道猎枪的威力,会闪电喷火,会发出霹雷似的轰响;人类就是凭借猎枪,降服其它野生动物的。
  白莎看得清清楚楚,那人就在洞口,皱起眉头,使颈耸动鼻子。这位不高明的猎手,直到现在才嗅出洞内的气味有些异样么?白莎鄙夷地想,要换成狼,离洞口半里就嗅出洞里住着什么野兽、此刻在不在窝里。人类在嗅觉方面真是笨得可以。那人耸动了很久鼻子,这才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嚯,一股野狗臊味,说不定我运气好,摸到狗精窝来了。”说着,他一手端枪,一手按亮电棒,猫着腰小心翼翼朝洞内搜索。
  电棒明亮的光柱刺得白莎睁不开眼来。
  看来,这位猎手一定是有意进山捕猎所谓狗精的。令白莎费解的是,他没有伙伴,也没有猎狗,也许,这是一个血气方刚心高气傲的猎手,想独占鳌头,所以才只身闯荡山林的;也有可能他本来有条猎狗,不幸被蟒蛇吞吃了,或者正在生病……阿弥陀佛!狼如果会像人类那样面对无法避免的灾祸突然出现一线转机而祈祷冥冥之神的话,它白莎绝对会双手合十诵出这么一句来的。多亏是碰上了单人猎手,不然的话,它白莎还有宝贝狼种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了。
  两条狼,对付一个不高明的猎手,那是绰绰有余的。关键是要弄掉他手中的猎枪和腰中的长刀。
  寂静的山洞里叩响跫然足音。
  走近了,那位该死的猎手走近了。白莎精确地从声音中判断出那位猎手离扇形的熔岩只有两步远了。便猛地从熔岩后面窜出来,以迅雷之势,扑向那支让狼心惊胆颤的猎枪。
  他本来应该立即扣动扳机的,但黑暗中猛然出现的一对狼眼像绿荫荫的灯笼,把他吓懵了。仅仅是迟了半秒钟,手中的枪和电棒被一股飓风一般的力量撞得飞起来,砰地一声不知掉到哪个石旮旯里了。
  白莎是用脑袋去撞猎枪的,上颚被枪筒上的准星豁出一个口子,弄得满嘴鲜血。
  那位猎手惊叫了一声,转身想退出山洞,但白莎又一次凶猛地窜上去,把他扑倒在地。那位猎人一手捂住喉咙,一手去抓腰间佩带的长刀。白莎急忙叼住那位猎手的手腕,长刀咣当一声掉在地上。那位猎手趁机抓住白莎两条前腿,把它扒开,仓皇逃出洞去。
  白莎知道,倘若让那位猎人活着逃走,很快便会引来狗群或人群。现在,必须用鲜血和生命捍卫狼的生存权利。于是,它颠着一条跛腿,紧跟着窜出洞去。终于在洞外那块开着五彩缤纷野花的草坪上追上猎人。
  这真是一场殊死的搏斗。
  白莎被铁力木砸断过腰,被捕兽铁夹夹断过腿,力气锐减。猎人赤手空拳,缺乏肉搏的经验。一人一狼打了个平手。猎人的衣裳裤子被白莎撕得稀烂,浑身皮开肉绽;白莎一只眼珠子被猎人抠瞎了,一条前腿被猎人掰断了,一只耳朵被猎人咬掉了。人类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也会使用牙齿这个动物最原始的武器。
  它和他拥抱着在草坪打滚。野花被碾碎了,翠绿的草味上涂着斑斑驳驳的血迹。
  要是黑黑此刻能扑上来帮它一把,白莎想,立刻会打破力量均衡,立刻就能把这位不高明的猎人置于死地。从洞中扇形熔岩后面跃出来的那一瞬间起,它就盼望黑黑来帮忙。黑黑是它的狼儿,儿子和母亲是血脉相连的天然同盟者,黑黑来帮它,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它不断地呼唤、乞求,奇怪的是,黑黑竟然没扑上来帮它。
  黑黑的表现太令它惊诧了,从山洞里跟出来,在它和他的身边腾跳扑跃,又撕又咬,但撕咬的是风,动作逼真,仿佛是在与一个无色透明的强敌厮杀。一会儿,黑黑又像受了致命伤,哀嚎呻吟,在草地上打滚。
  它很担心黑黑会变成一条疯狼。
  黑黑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中不能自拔。跟着母亲从扇形熔岩后面跃出来的一瞬间,它就认出那位不高明的猎手就是它的主人农炳亨。农炳亨在与白莎拥抱翻滚时,突然叫起:“黑黑!黑黑!”主人认出它来了吗?不,主人忙着搏斗,无暇左顾右盼。主人一定是在危急关头思念起忠诚勇猛的它来了。
  人类在潜意识中是渴望出现奇迹的。
  白莎也在急切地叫唤着它。母亲拖着伤残的身体,一定快支持不住了,希望它能去助战。
  它只要再向前跨一步,就能轻而易举地结束农炳亨的生命。它是白莎的狼儿,它有这个责任的。它脑子里跳出农炳亨给它包扎伤口,把它搂在怀里,喂它用火烧过的热食的情景。
  它只要再向前跨一步,就能轻而易举地把农炳亨救出困境。它是农炳亨精心豢养的猎狗,它有这个责任的。它能咬断自己母亲的喉管吗?白莎含辛茹苦把它养大,那芬芳的乳汁,那血脉亲情,还有为了寻找它而塌陷的腰,被铁夹子夹瘸的腿。
  它无法既扮演一条忠诚的狗,同时又扮演一条孝顺的狼。
  它本来就是狗和狼的结合,血液里有一半狗性,一半狼性。此刻狗性和狼性在互相搏斗,在互相噬咬。狗性和狼性把它灵魂给撕裂了。它变成一条精神分裂的狼。为了排遣那难以言状的痛苦和巨大的矛盾,它只能跟风、跟空气、跟臆想的无形的对手拼杀。
  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搏斗。白莎和农炳亨谁也没法占上风,谁也没法把对方置于死地。夕阳西坠,如血的残阳给草地涂上一层凄艳的色彩。
  终于,它和他都精疲力竭了,又僵持了一会儿,不约而同地松了手。它卧在地上,连站立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农炳亨像喝醉酒似的,摇摇晃晃站起来,跌跌撞撞向山垭走去,他的腿软得像棉花,走几步便咕咚屈膝跪倒在地。挣扎着站起来再走。他被一个强烈的求生念头支配着,要逃离这座陌生的、恐怖的、死亡的、属于狗精的山崖。
  要是让他走出山崖,便会引来成群的猎人和成群的猎狗。
  要是它白莎还有一点力气,它会不顾一切与他纠缠到死的。可惜……它呜呜哀号起来,并用乞求的眼光看着黑黑。狼儿,求你了,追上去,扑上去,你能轻而易举把他咬死的。你刚才的一切软弱便能得到宽宥和原谅,你便超越血统和遗传成为真正的狼种。
  追上去,为了你,为了我,为了那个黑色的幽灵般的狼的理想,追上去,扑上去!
  黑黑追上去了。不,这不像是在追。追击应当全身肌肉绷紧,腹部收缩,步履沉稳有力,快速加飞,尖利的狼牙冲射出一股阴森森的寒气。可此时的黑黑,步子轻快,粉红色的舌头拖得老长,浑身肌肉松弛,腹部下坠,好像是在为消食而散步溜达。
  黑黑追到那位猎人身后,没有扑,也没有咬,而是突然摇起了尾巴;那条蓬松而僵直的狼尾巴,玩魔术似的突然变成狗尾巴了,摇得那么娴熟,那么麻利,绝不亚于哈巴狗的尾巴,要不是它白莎亲眼看见,是绝不会相信的。“汪!”黑黑发出一声地道的狗吠声。
  那位猎人神志恍惚,也许没听见狗叫,也许听见了还以为是一种幻觉,他没回头望一眼,走出山洼,走进一片野芭蕉林。
  黑黑紧跟在那人的脚后,不住地摇尾,不住地柔声吠叫,像是在欢送一位英雄。
  这是对狼的嘲弄,对狼的亵渎。
  暮霭垂临,山林一片灰暗,天的尽头,刚才还有几抹红霞,此刻也消褪了,露了一片虚幻的苍白。
  白莎仍然一动不动地卧在草丛中,木然凝视着北方,凝视着遥远的日曲卡山麓。它的视线仿佛穿透重重山峦,望见了强大的狼群在皑皑雪野奔驰;不,没有狼群,只有弥漫着死亡气息的白雪。白得真干净。
  奇怪的是,此刻白莎显得比任何时候都平静。狂怒已冷却,像一座冰山压在灵魂上。它狼的理想幻灭了,一颗火热的狼心沉沦了,破碎了。过去的一切就像做了一场梦。现在梦醒了。
  黑黑终于停止了狗的把戏,恢复了狼的面目,尾巴又变得像扫帚似的拖在地上,来到它面前,像狼那样呜咽着,眼睛里明亮的热情也隐匿起来了,泛出一片狼的残忍和冰凉。
  现在,白莎再也不会相信黑黑是条狼了。其实,它早就看出黑黑狼的外表下流露出来的狗的破绽,它是爱子心切,看见了当作没看见,自己欺骗了自己。唔,自食其果,一枚苦涩的果子。
  黑黑讨好地在它身边兜着圈。
  它凛然地卧在草丛中。一只眼珠被猎人抠了出来,悬吊在眼眶外。狼血已凝固,痛感已消失,变得麻木。
  天空变成铅灰色,沉重的夜色压得山峰扭曲变形,像巨大的狰狞的怪兽。
  漫长的黑夜又要开始了。
  也许是要表示一种慰问,也许是要表示一点依恋,黑黑依偎在它身边,下巴在它额眉间摩挲着,毛茸茸的脖颈完全暴露在它的狼嘴下;它尖利的狼牙已触摸到黑黑那根突凸颤动的喉管了;喉管里血液在滑动,那不是狼血,那纯粹是狗血!猛然间,白莎狠劲一合狼嘴,黑黑的喉管发出一声断裂的脆响,腥热的血浆喷射出来。黑黑痛苦地呻吟一声,踢蹬翻滚,垂死挣扎;白莎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死死咬住黑黑的喉管不放,直到黑黑四肢僵冷……小凤山静谧的夜里,响起了凄厉的狼嚎,一声比一声悠长,一声比一声哀怨,整整嚎了一夜,嚎得整个森林??惶惶。黎明前,这令人毛骨悚然的狼嚎才逐渐衰竭。
  翌日清晨,农炳亨引着一群精壮的小伙子和一群威风凛凛的猎狗,来到勐罕森林那个隐秘的山洞前,只见一条黑狗被咬断喉管倒在一片早已凝固的血泊中;那条戕害了无数生灵的狗精则面朝北方,卧在草丛中,仅有的那只狼眼瞪得溜圆,神情凄凉而绝望。农炳亨害怕有诈,朝狗精的脑袋上开了一枪,半个脑壳被炸飞了,但没淌一滴血。它一腔狼血早已停止了流动。
  狗精就是狼。
  母狼死了,唯一的狼种也死了,西双版纳没有狼了。西双版纳本来就是一块炎热的土地,和平的土地,没有狼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