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白藏歌牧羊姑娘:第一部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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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作者:党建研究    来源:中组部党建研究网    添加时间: 2007-1-19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站在时代和战略高度,从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分析了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阶段性特征以及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

 《决定》强调,社会和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不断深化的必然结论

 2001年11月,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强调,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是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还强调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就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明确了基本要求。2005年2月,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强调要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要求,并提出了十个方面的主要任务。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提出了一些工作要求和重大措施。这次全会决定提出一系列新论断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基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提出的一项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

 

(二)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把和谐社会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上是第一次,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是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又一次新的飞跃,也是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大理论贡献。

 

科学社会主义根据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对未来社会进行了科学预测,认为未来社会是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这样的社会自然是惯度和谐的社会。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开辟了通往高度和谐的未来社会的现实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逐步深入、逐渐清晰、不断深化。毛泽东同志在领导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逐步认识到,社会主义应当是各方面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的社会,提出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对正确处理我国社会的一系列重大关系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并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强大而又可亲的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本质获得了初步认识。邓小平同志深刻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提出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动力;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提高人民生活;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使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实现了质的飞跃。江泽民同志结合新的实践和发展,强调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进一步引向深入。今天,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的,决定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决定了我们党有责任、有信心、有能力主要通过和平的、渐进的方法,通过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的调整和改革,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决定了社会和谐是我国社会矛盾存在和解决过程的基本形态,也就是说,我国社会在本质上是和谐的。但是,这种和谐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需要进行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就是在矛盾运动中不断发展进步的,这就要求我们科学分析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和谐,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追求的价值目标,又是持续推进、不断实现的历史过程。

 

按照社会和谐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决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兼顾了“大社会”和“小社会”两个方面。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整体和谐的社会,是实现社会和谐的价值目标与创造性实践相统一的渐进的历史过程,需要贯穿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整个历史过程,体现到党和国家的一切重大决策、改革举措和全部工作之中。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社会建设,旨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积极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努力形成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既要放眼“大社会”,从“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视野和战略高度来认识、来思考、来谋划,始终按照有利于促进和实现社会和谐来统筹考虑我们的战略规划、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又要着眼“小社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这是一个新论断,也是文件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

 

我们党确立新的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经历了逐步完善的过程。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提出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把中国逐步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具有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党的十二大报告基本上沿用了这一提法:“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十三大报告在全面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党的基本路线,其中明确提出了党的奋斗目标:”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此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报告均把“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为奋斗目标沿用下来。这次全会《决定》把我们党的奋斗目标由“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一步充实调整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是对党的基本路线的丰富和发展。

 

就“小社会”而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一方面,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为社会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撑;另一方面,社会建设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创造有利条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大体对应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奋斗目标。当我们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由三位一体拓展为四位一体并对奋斗目标作了相应充实调整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小社会”)就成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实际生活中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努力实现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就“大社会”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整体和谐的社会。建设这样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而且要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中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体制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仅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而且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提高全体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民族凝聚力,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准。可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引导人们通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宏伟目标的明亮灯塔。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一经提出,立即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这次《决定》进一步作出全面部署,充分表明它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体现党心民心的“民心工程”。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策体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成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带来巨大动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由此引发的群众上访、群体性事件大量增加,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正是基于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和问题,中央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并且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

 

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过程体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是《决定》确定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过程,是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过程,也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决定》中关于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等,都是让人民得到实实在在利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实际举措。

 

再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体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需要经过若干代人的艰苦努力,实现若干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走向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高度和谐的理想社会。这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决定》坚持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相统一,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作为长期历史任务来谋划,又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来部署,确定了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各项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社会更加充满活力,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这一目标振奋人心,催人奋进,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现阶段的共同愿望和美好追求。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

 

《决定》强调,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我国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我国的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同时,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给我国发展带来强大动力和巨大活力的空前社会变革,同时又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把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

 

《决定》全面分析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提出了“两个前所未有”的科学论断,这对于我们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自觉具有重要意义。

 

进入21世纪,国际环境总体稳定,和平、合作、发展成为时代潮流。世界政治力量对比有利于保持一个总体稳定的国际环境。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大国关系格局进一步发生变化,中国在大国关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发展中国家合作进一步加强,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力量正在壮大;我们按照“睦邻、友邻、富邻”的方针和“搁置争议”的原则,同周围邻国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各国携手应对环境污染、跨国犯罪、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等共同面临的全球性问题的合作愿望普遍增强,通过协商对话方式解决分歧和争端成为主要趋势。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随着各国之间贸易、投资、技术、劳务等方面合作的加强,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和相互影响正在加深,可利用的外部机遇更多,发展空间更大。贸易优先安排、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等区域经济合作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趋势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减少贸易摩擦和交流成本,给每个参与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各国普遍看好我国的发展前景,发展对华关系、加强对华经济合作的意愿日益强烈,各国和国际组织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景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倍加关注,期望我国在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和多边贸易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所有这些,无疑将为我们伸张正义、支持公道,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同时,国际环境复杂多变,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剧,国际原油价格居高不下,围绕资源、市场、技术、人才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方面占优势的压力将长期存在。“中国威胁论”等不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舆论时起时伏,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贸易和投资中各种摩擦与日俱增,对我国产品的技术壁垒、生态壁垒、安全使用壁垒等也呈上升之势。制约发展的外部因素更多,面临的外部风险和挑战也在增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任务更加艰巨。

 

从国内来看,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经济保持平衡较快增长,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改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得到加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不断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科教兴国战略稳步实施,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公民民主参与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一步发展,全民族的共同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得到巩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更加有力,党的威信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特别是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带来强大动力和巨大活力。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同时,给我国发展带来强大动力和巨大活力的空前社会变革,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一些长期性根本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露,一些新的阶段性矛盾集中凸显,此外,还会遭遇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和挑战。具体地说,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加剧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技术储备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包括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日益突出;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些矛盾和问题以及对我们党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提出的新要求,同样是前所未有的。

 

此外,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上,还会出现各种难以预料的突发事件,也会给我们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比如,上个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及其影响是人们不曾预料到的“9·11”事件更是人们不曾预料到的,而这对国际格局和我国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要影响。我国2003年的“非典”疫情是突如其来的,我们积极应对,并以此为契机,调整社会政策,加强公共卫生与医疗的发展和改革,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管理,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使坏事变成了好事。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包括某些突发事件,对于现代化建设与社会和谐有重要影响,需要提高警觉,敏锐而谨慎地应对,包括经常性地系统地观察研究,以及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二)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决定》以宽广的历史视野,对我们党执政后为促进社会和谐所进行的艰辛探索和丰富经验进行了高度概括,深刻领会其中的内涵,对于不断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动性、预见性、前瞻性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成立新中国,建立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从根本上铲除了导致社会对立、产生社会不和谐的根源,为社会和谐提供了根本保证,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巩固了新生政权;先后制定《共同纲领》和新宪法,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适时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党的八大对国内主要矛盾作出正确判断,八大前后毛泽东所写的《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党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道路、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当然,由于经验不足,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缺乏完整的认识,在建国以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我们党曾经在经济建设速度问题和阶级斗争问题上发生过“左”的错误,包括“文化大革命”这样的长期动乱,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的努力经历了曲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果断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及时实行工作重点转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紧紧围绕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先后形成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胆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科技体制、文化体制,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进入新世纪,我们党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紧紧围绕回答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提出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并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社会建设实践,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创了社会安定、生机勃勃、政通人和的生动局面。

 

我们党在促进社会和谐的长期艰辛探索中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科学发展,为社会和谐奠定强大的物质基础,为解决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开辟根本途径;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巩固和发展安定有序的政治局面;必须深化改革,破除影响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制度创新协调利益关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支撑和精神纽带;必须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集中财力办好利民惠民实事;必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开展矛盾排查调处活动,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努力消除和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提高党领导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三)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

 

今天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非意味我们这个社会已经矛盾重重、危机四伏了,恰恰相反,它表明我们党正视矛盾、化解矛盾的勇气、信心和决心,同时也表明我们已经具备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决定》指出:经过长期努力,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和完善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决定了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本质上是相适应相协调的,它们之间的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矛盾,可以通过改革进行自我调节;决定了人民是生产资料的主人,是国家的主人;决定了我国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政治上享有平等地位,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绝大多数利益矛盾可以通过民主、协商、调解等方法,在法制的范围内获得解决,这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奠定了最重要的制度基础。

 

其次,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我们已经具备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28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平均保持9.6%的增长率,近三年来,增长速度均在10%左右。据统计,200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82321亿元,财政收入达30866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外汇储备达8189亿美元。今天,我们已经有条件用更多的财力逐步解决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逐步解决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第三,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日益巩固,我们已经具备了凝聚人心、团结奋进的精神条件。马克思主义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已经得到牢固确立,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得到普遍认同,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人民对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显著提升;科教兴国战略稳步实施,优先发展教育成效显著,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取得重大进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取得新的进步,全体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这些都是有利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第四,党领导社会建设的能力不断提高。我们党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长期历史经验和国外执政党治国理政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提出了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先进的执政理念。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开展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得到不断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尽管我们具备了以上有利条件,但也要认识到,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教育科技文化水平还不高,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重道远。特别要看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不断跃进的渐进过程。今天我们拥有的有利条件是相对的、历史的,需要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和各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创造新的更加有利的条件。

 

(四)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决定》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这是一个符合我国当前实际的重要判断,也是我们开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前提。

 

第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的利益矛盾可以通过和平的法治的办法加以解决。不能否认,由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发生矛盾不可避免。但是,这些矛盾并不是根本对立的,也不是不可调和的,相反,各种利益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一致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的,决定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决定了我们党有责任、有信心、有能力主要通过和平的、渐进的方法,通过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的调整和改革,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事实也是如此,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积极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没有发生因利益冲突而导致的大的社会动乱,保持了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

 

第二,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衷心拥护和充分信任,党群干群关系日益和谐。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成为党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强大动力和精神纽带。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致力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对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和深切关怀落实到具体的政策措施中,体现到实现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上。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并取得重要进展,战斗在现代化建设实践第一线的大批清正廉洁、求真务实的优秀共产党员不断涌现,成为风正气质、人和业兴的时代先锋。党高度重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教育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会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积极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并通过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矛盾化解机制。人民群众从切身利益和实际生活中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行动和作风。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使我国社会充满活力。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提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的思想,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都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智慧、经受检验,都依靠人民群众付诸实践、取得实效,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得到空前发挥;我们党始终高举改革的旗帜,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各种障碍,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我们党坚持把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宽容创新挫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我们党积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在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过程中,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人们的公平竞争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开拓创新意识、自主创业意识不断增强,整个社会呈现出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五)当前存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决定》对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和高度概括,这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当前出现的这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长期的结构性矛盾和不平衡问题。例如,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是中国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并非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的。而且,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问题,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存在。改革开放以后,为了加快发展,我国采取了从沿海到内陆的逐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辛勤劳动和诚实经营先富裕起来,通过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这个过程中,区域发展差距有所扩大。另外,在工业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城市化的速度也大大加快,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与此同时,由于我国人多地少,户均耕地只有0.5公顷,农民家庭经营很难形成规模效益,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较低,加之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城乡之间的福利差距约有6倍。中央提出东部加快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的区域发展战略,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是为了解决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二是体制改革过程中因体制、机制不完善而产生的问题。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些旧的体制被打破,而新的体制的完善需要有一个过程,另外体制改革也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必然会带来各种这样那样的利益矛盾。例如,在收入差距方面,除了一般所说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的差距,还有同级公务员工资水平地区差距较大问题、垄断行业和一般竞争性行业工资差距问题、某些非法致富现象的存在和农民工待遇差问题,等等。另外,在国企改制中的资产处理、下岗职工补贴、征地拆迁补偿、复转军人安置、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等方面,也会因为体制不完善、工作不到位而产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利益纠纷。

 

三是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因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而带来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也不断提高,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更加突出,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带来的矛盾增多。如就业问题依然严峻,农业劳动力非农就业、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失地农民就业、大学生就业等问题突出。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意见较大,一部分家庭出现因病致贫返贫、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在社会治安方面,刑事犯罪总量仍居高位,抢劫、抢夺、盗窃等财产犯罪呈多发之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足。在社会保障方面,社会保障体系目前还不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小,部分群众生活仍然困难。另外,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完全遏制。

 

总的来看,现阶段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错综复杂,往往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引发的问题与体制转轨中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历史遗留、积累的问题与新产生的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利益矛盾问题和思想认识差异问题交织在一起,官僚主义、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的问题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引发的问题交织在一起。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任其发展,就会挫伤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就会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

 

《决定》强调,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作为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努力方向上都是完全一致的。作为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长期的历史任务,《决定》强调,它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

 

我们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首先意味着它贯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加长远的目标,即使到2020年我国实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社会更加和谐了,也不能说和谐社会实现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28个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要真正达到必须进行长期的努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还意味着它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由于中国社会主义的历史前提、现实状况和时代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的发展过程,这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这个历史阶段从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算起,到本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在这个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始终是我国面临的主要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同发展时期,会呈现不同的阶段性特征,主要矛盾也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不断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始终是这个历史阶段的任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也说明它还将贯穿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和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即便是我国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制度,建设和完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还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新的社会矛盾还会不断产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从而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程度的动态历史过程。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长期性、历史性规定,是由社会本身的发展规律所决定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告诉我们,在事物的发展演化进程中,和谐总是相对的,绝对、静止的和谐状态是不存在的。比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但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多样化。在衣食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人民还会有住房、交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环境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个方面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之后,必然会产生新的需求,满足是相对的、暂时的,不满足则是绝对的和长远的。正是这种不断满足需求而新的需求又不断产生的矛盾运动,构成了社会发展进步的内在动力。再比如,随着社会财富的增长、生活状况的改善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也出现了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求扭转这种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没有差距的社会,更不是平均主义的社会,但收入差距过大,或者不合理不合法的因素影响收入分配,造成分配不公,那就会影响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损害社会的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但造成收入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不合理的分配因素,有市场机制本身的作用,也有人们自身能力差异的影响,理顺和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历史过程。

 

总之,无论是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来看,还是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规律来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

 

《决定》提出,要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党的十六大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把“社会更加和谐”明确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奋斗目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二是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三是在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存性需求的基础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四是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五是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六是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面临发展机遇期,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得到的实惠增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民族凝聚力极大增强;但同时也面临矛盾凸显期,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社会秩序、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方面引发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巨大障碍。解决这些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目标上是完全一致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为了突出地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途径。如果说,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阶段性目标,那么,逐步消除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实现这个目标所要完成的重大战略任务。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就是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认真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注重加强社会建设,但社会建设的推进离不开经济建设的基础、政治建设的保障和文化建设的支持。我们的经济工作、政治工作、文化工作和社会工作,都要围绕和谐社会建设这个大局、服务于这个大局;我们制定的各项经济政策、政治政策、文化政策和社会政策,也都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和宏伟的奋斗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根据已有条件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步伐。《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最重要的是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历史性和阶段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前;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没有长远的发展观念,看不清未来发展的方向,不按照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发展规律办事,必然导致短期行为、发展失衡;但不立足当前,不从国情出发,超越发展阶段,不能做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也会犯错误。

 

我们一方面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200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23万亿元,比2000年增长1.45倍,人均GDP达到1700多美元,财政收入达到3.5万亿元,比2000年增长1.4倍。2006年作为“十一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我国经济社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势头。与过去相比,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解决一些长期发展问题、一些深层次问题的各种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占有少,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生产力还不发达,这些还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实际发展水平相适应,要突出重点,要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

 

什么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呢?《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建设核心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活力。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鲜明的政治立场。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到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什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呢?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等,这些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在当前,要特别注意解决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污染、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视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也再次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经过长期奋斗和不懈努力才能逐步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分阶段有步骤的。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绝不是无差别社会,更不是没有任何矛盾和问题的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理性地看待社会,理性地面对各种社会矛盾和各种不和谐现象。不能期望我们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种社会问题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也不能因为一些问题暂时得不到解决,就牢骚满腹、怨天尤人;更不能因为一些问题目前解决起来比较困难,就不积极地去面对,甚至放弃努力。我们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坚持不刮风、不攀比、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按照《决定》提出的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付出几代人的长期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