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誉权的案例:宋德贵贪污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1:37:58
关于宋德贵贪污的七亿元
宋德贵,游民出身,1935年从国民党军队里被共产党军队俘虏过来,经过教育,留在革命队伍里,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调到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任行政处处长。他参加了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经受了考验和锻炼,但建国后进入大城市却经不住资产阶级的诱惑,很快堕入了腐化犯罪的深渊。1951年4月至9月间,公安部为修建房屋,派宋德贵去东北购运木材。宋德贵此行结识了天津东华货栈经理赵溪桥,并雇用赵溪桥及其同伙协助检验木料。赵溪桥是一个狡诈的奸商,他很快就发现了宋德贵的弱点,并且决定在宋德贵身上下本钱。他经常请宋德贵吃饭,在宋德贵面前百般奉承,称宋德贵为“宋大人”,喊宋德贵“万岁”。宋德贵因此而昏昏然,赏识赵溪桥“能干”,对赵溪桥在经济上给以“大方”。按国家规定价格,公安部只需付赵溪桥5亿元的手续费,宋德贵却有意付了12亿元。赵溪桥对宋德贵是有求必应,要钱送钱、要东西送东西。东华货栈的伙计公称宋德贵为“老掌柜”,宋德贵实际上成了东华货栈的大老板。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宋德贵也从商人身上学会了行贿。他慷国家之慨,向知情人送礼,请吃饭。从东北运木材回来后,他给参加运木材的工作人员每人送60万元作“奖金”,还给其他一些人送了手表、钢笔、罐头、香烟等。他领导下的行政处,很多人被他拖下水或随他下水。行政处生产科副科长王珍、行政处副处长刘玉泽等,和宋德贵同案贪污。宋德贵贪污了大量的国家资财,便和赵溪桥、北京利祥木器厂的奸商杨生祥混在一起,他以托人保管木材的名义多付给杨生祥两亿元人民币。宋德贵把赵溪桥和杨生祥视为“好军师”,言听计从。赵溪桥、杨生祥则把宋德贵当作政治靠山,赵溪桥曾对人说:“我们只要依靠住宋处长,一辈子的享受都有了。”为了更多地盗骗国家财产,宋德贵与赵溪桥假借中央公安部的名义,出入市场,招摇撞骗,并曾盗取中央公安部的公章,企图介绍赵溪桥去广州搞外汇生意,去鞍山盗运钢材。从1951年4月至同年10月,宋德贵与奸商和其他贪污分子仅吃酒席、看戏、玩女招待、买衣服、吃人参、鹿茸、海龙、海马等,就挥霍了3亿元之多。此外还有1亿多元的差旅报销。他们在东北住最豪华的旅馆,在北京吃遍了最好的饭店和最好的酒席。宋德贵每天要喝一、两瓶上等白兰地酒。北京许多有名的饭店都知道公安部的宋处长。宋德贵的贪污罪行被发觉后,他不仅不坦白认罪,反而百般抵赖。1951年11月间,公安部领导察觉了他的贪污行为,再三动员他坦白,交清账目。他一面以有账无错相搪塞,一面造假账,他捏造了20余天却交不出账来。三反运动开始后,公安部又严肃地、反复地向他进行说服教育,动员他坦白认罪。他不仅不幡然悔悟,反而加紧对抗,破坏三反运动。1951年12月下旬,他曾和同案奸商及其他贪污分子在北京两次秘密开会,商讨对付办法,订立攻守同盟。他指示东华货栈把漏税的七亿元迅速登账,向税务局报税,并迅速将单据造好送中央公安部,以便对付检查账目。他指示天津奸商:“当中央公安部至天津查账时,只说生活有浪费,其他一概不谈。”直至逮捕归案以后,在审讯过程中他仍是百般狡辩,避重就轻,拒不坦白,最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无可抵赖,才低头认罪。他未被揭发的罪行和他知道的其他贪污分子的罪行,则始终不肯坦白。罗瑞卿在控诉状中说:“我以为上述事实,已经完全足以说明宋德贵是一个罪大恶极的贪污分子,他虽然曾经是一个革命干部,也曾加入中国共产党,但他已经完全堕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他对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已经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要求我们的最高人民法院临时法庭,给宋德贵以最严厉的制裁!我想,我们必须如此,否则就是等于鼓励贪污分子继续盗窃我们国家的财产,等于鼓励资产阶级继续向人民和人民政府的进攻,等于鼓励那些至今尚不坦白认罪的大贪污犯继续隐瞒自己的罪行。同志们,我们绝对不能这样做,因为这样做,不仅我们国家的财产会继续被大量的贪污掉,而且中国革命都可能有遭受失败的危险。所以我恳切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判处宋德贵以死刑并立即执行。我恳切要求所有到会的同志们赞成我的意见。”临时法庭依法判处宋德贵死刑,并没收其全部财产。
贪污了七亿元,10000兑换1元的话,贪污了7万元钱。考虑通胀因素,到现在他贪污的不超过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