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在线视频聊天app:李国文散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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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文散文(二)

帝王的聪昏周期率

   唐德宗李适,曾经是个很想有点作为的皇帝,但终于逃脱不了中国帝王难免的,这种聪昏周期率交替的宿命,到底还是昏庸,昏懵,昏聩,昏天黑地起来。中国历史进程中的许多悲剧,无不与最高统治者越活越颠倒,越老越错乱,越到晚越走向反面,越

到临终越无可救药,有着莫大的关系。
  就在德宗皇帝由聪转昏,由清醒变糊涂的早期,对曾经引为股肱,视为心腹的中书侍郎、同平章事陆贽,在一个私密的场合,推心置腹地说过这样一番话:“你太过于清廉和谨慎了,到了偏执的地步。各道、州、府到长安来,送给你一些礼物,是人之常情。你全都拒之门外,一律不受,那是很不合乎情理的。其实,如果送你一根马鞭,一双皮靴之类,收下了,也是无伤大雅的。”
  历朝历代,混蛋皇帝很多,但再不像个样子、不成个气候的最高统治者,如他这样直言不讳地劝臣下纳贿,苦口婆心地动员掌管国政的宰相腐败,还真是少见。既然说受贿可以,那么索贿也就无所谓了。以同样的道理推论,某种程度上的腐化堕落,自然也在被允许之列了。这位一国之主,连表面文章也不顾,明目张胆地告诉陆贽,小小不言的进贡啊,孝敬啊,表示啊,意思意思啊,无妨笑纳,拒绝的话,反而不好。这句话一出口,其实等于明说,陆相啊,即使大撒手地贪赃枉法,大面积地收受贿赂,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然而,他没有想到,陆贽不领情,断然拒绝。
  陆贽(754—805),字敬舆,浙江嘉兴人。年十八登进士第,以博学宏词登科,是一个很有才干,很是正派,作风严谨,为官慎笃的政治家。德宗还在东宫当太子时,就风闻他的名声,等到登基后,很想振作一番,以使唐室中兴,就将这位干练之才,调到身边工作。先为翰林学士,后转侍部员外郎,进入决策中枢。
  “贽性忠荩,既居近密,感人主重知,思有以效报,故政或有缺,巨细必陈由是顾待益厚。”当德宗被叛军逼出长安,逃亡在外的时候,陆贽随行。“山居艰阻之中,虽有宰臣,而谋猷参决,多出于贽,故当时目为‘内相’。从幸山南,道途艰险,扈从不及,与帝相失,一夕不至,上喻军士曰:‘得贽者赏千金。’翌日贽谒见,上喜形于色,其宠待如此。”(《旧唐书》)
  可是,在唐朝,也不光是唐朝,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朝历代,有光明磊落的贤相存在,也必有卑鄙龌龊的奸臣出现,有慷慨激昂的正直之士纾难排忧,也必有恶浊邪佞的无耻之徒兴风作浪。上帝有时就像小商小贩那样打小算盘,令人无奈。卖好白菜偏搭糠心大萝卜,售鲜黄花要配臭不可闻的烂带鱼,从来不给那些封建帝王一个理想的执政班子,总是良莠不齐,好坏兼之,就看你这个当皇上的,是聪?还是昏?你用对了人,你江山坐稳,你看错了人,你日子就不好过。
  就在德宗终于按这种周期率,逐渐混账,终于浑蛋的时候,一个在全唐史上,也数得上坏蛋之出类拔萃者,曾经注释过《史记》,也算是一个有文化,有学问的裴延龄,一步一步被信任,被宠幸。于是,这个中书侍郎,判度支,“奸宄用事,天下嫉之如仇,以得幸于天子,无敢言者。贽独以身当之,屡于延英面陈其不可,累上疏极言其弊。”在封建社会里,正与邪的较量,谁胜谁负,关键在于德宗的屁股坐在哪一边了。
  知识分子要是下流起来,也是无所不用其极的。由于“延龄日加谮毁。十年十二月,除太子宾客,罢知政事(等于逐出领导核心)。贽性畏慎(这是个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及策免私居,朝谒之外,不通宾客,无所过从(即使如此检点,裴延龄也不放过他)。十一年春,旱,边军刍粟不给,具事论诉;延龄(栽赃)言贽与张滂、李充等摇动军情,德宗怒,将诛贽等四人,会谏议大夫阳城等极言论奏,乃贬贽为忠州别驾”。
  《旧唐书》在陆贽本传的结尾,这样写道:“近代论陆宣公,比汉之贾谊,而高迈之行,刚正之节,经国成务之要,激切仗义之心,初蒙天子重知,末途沦踬,皆相类也;而谊止中大夫,贽及台铉,不为不遇矣!”史官认为:贾谊在汉,只做了一个不大的官,而陆贽在唐,曾经官至宰相,执政中枢,但他未能把握住这样一个权高位重的机会,做得更好,后来弄到差点要杀头的地步,很为他惋惜。“贽居珥笔之列,调饪之地,欲以片心除众弊,独手遏群邪,君上不亮其诚,群小共攻其短,欲无放逐,其可得乎?”

其实,史官却并未指出,这其中,陆贽是一贯的,德宗是变化的,起初待他如患难之交,后来待他如陌路之人,是这位皇帝的聪昏周期率所决定的。
  从李适诱使臣下公开纳贿,动员陆贽与他同流合污,他已经不是被逼逃出长安,那个孤寒的,凄惶的,无援的,不知所以的皇帝了。这时,他已经坐稳江山,还小有局面,便开始聚敛无度,盘剥百姓,私欲无穷,永无厌足起来。他除了国库以外,还设“琼林”、“大盈”两座私库,储藏朝廷群臣和地方官员进贡的财物。
  唐代诗人白居易在其名篇《秦中吟》里,有一首(重赋):“昨日输残税,因窥官库门,缯帛如山积,丝絮似云屯。号为羡余物,随月献至尊。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送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就是描写他的宠臣裴延龄等,为讨他的欢心,而乱立名目,强收税赋,以致民不聊生,黎庶怨恨的场景。
  陆贽,一身清白,两袖清风,那时虽无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之名目,但他从来不贪群众一针一线的便宜,从来不沾国帑一文半分的油水,当然要进行理直气壮的抗争。也许因为这种李适看来的别扭,才有这番开导臣下,适当受贿并无不妥的论调,作为帝王,如此行径,实在有点不可思议。说白了,给他立刻双规起来,判这位陛下一个教唆犯的罪名,不成问题。
  于是,身为一国之主,竟想不到遭到陆贽的拒绝。这是不对的呀,陛下“监临受贿,盈尽有刑,至于士吏之微,尚当严禁,矧居风化之首,反可通行。贿道一开,辗转;滋甚,鞭靴不已,必及金玉……已与交私,何能中绝其意,是以涓流不绝,溪壑成灾矣!”
  宰相不伸手,而且劝皇帝也别伸手,这使得德宗有些难堪,感到尴尬。
  按照常人的理解,皇帝都开了金口,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放手大干吧!当然,你要保持洁身自好的名声,你不想堕落到无耻地步,那也不必弄得皇帝下不了台。你可以不去做,但也不必表态表示反对。无论如何,他是一国之主,这点聪明,陆贽怎么也是应该有的。可他,本着“上不负天子,下不负所学,遑他恤乎”的信条,当面反驳了李适。
  被顶撞回来的德宗,那脸上的表情,肯定只有干笑,苦笑,和无可奈何的笑,至于他心里是什么样的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不是好笑,是可以料到的。从陆贽后来的下场,估计李适那时的心眼里,是阴笑,是奸笑。你算老几,竟敢对朕放肆!大概从此就种下了怨恨。
  最高统治者要跟你过不去,那日子就怕很不好过了。一个科长,一个所长,一个村长,甚至一个屁毛不是的小组长,你若得罪了他,还想法给你小鞋穿呢,何况九五之尊,当朝天子!
  幸好,跟他谈话那时的李适,还没有完全忘了他接位后不久的流亡生涯中,陆贽始终追随,与他同苦共难之情。那两年里,仓皇逃窜,吃尽苦头,狼狈万状,不可形容。第一次是公元783年(建中四年),被反叛将领朱泚,逐出长安,逃窜到乾县;公元784年(兴元元年),第二次又被反叛将领李怀光逐出乾县,逃窜到汉中。那期间,李适能倚重者,惟有陆贽。所以,尽管又回到长安做太平天子,对于这位老部下的率直之言,无论怎样不中听,也不好意思拍桌子,瞪眼睛,跟他翻脸的。
  若是按时下的党风政纪来考量,这位古人,拒腐防变,不贪不沾,一尘不染,风骨铮铮,也算得上是个廉政的模范干部了。史称陆贽一生,律己甚严。“性本畏慎,未尝通宾客”,“小心精洁,未尝有过”。甚至他后来被奸臣构陷,这个李适差点要砍他的脑袋,总算在举刀时收了手,改为流放,谪至四川。“贽在忠州十年,常闭关静处,人不识其面,复避谤不著书,家居瘴乡,人多疬疫,乃抄撮方书,为《陆氏集验方》五十卷行于代。”
  用今天的话来说,他是一个能够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高级干部。
  欧阳修在《新唐书》中,记载了陆贽早年的一则故事。他在华州任郑县尉,回老家探亲省母途中,路过寿州,曾经礼节性地拜见当地的刺史张镒。这位刺史是颇孚众望的大人物,最初没有太看得上如此年轻的后辈。但是,谈了三天三夜以后,对这位年轻人的学识见解,治国方略,钦服之至,就要求和陆贽成为一对忘年朋友。
   分手时,张镒送给他一笔巨款,说是:“请为母夫人一日费。”陆贽说什么也不肯接受,刺史当然坚持要他收下。最后,陆贽只好让步:“敢不承公之赐!”但仅仅受了他礼物中的一点茶叶。唐代的茶叶都压成团,所以,他取了一团龙凤茶离开张府。春风杨柳,草色青青,送别途中,老先生对这位明日之星寄予多大的期望啊!
  然而,在封建社会里,能不能成为明日之星?能不能成为总发光的明日之星?在于帝王。碰上聪明的帝王,碰上昏庸的帝王,碰上先聪明后昏庸的帝王,碰上压根儿就是混蛋一个的帝王,那境况是大不相同的。君择臣,臣亦择主,这里有很多偶然性,和不确定因素的。而帝王的资质,决定他的作为,能碰上像点样子的帝王,在中国,这种可能比摸彩的得奖率要低得多。
  因为在封建王朝的三百多个帝王中间,基本上可分为——
  第一类是无作为的,你碰上了只有自认倒霉;
  第二类是有作为也不大的,你碰上了也成就不了什么大事;
  第三类是曾经有作为,后来走向了反面的。当他在有作为时,你可能发挥出能量,等他走向反面时,你的能量很可能成为他要除掉你的原因;
  第四类是有作为的,而且始终有作为的。但这样的英明伟大完美的帝王,不但在中国从来没有,在世界上也没有的,所以,根本不可能碰上。因为,能够称之为英主的第四类帝王,只是一种向往,一种理想,一种众望所归的虚幻形象。即使被视作中国最样板的皇帝李世民,要不是他服用婆罗门所炼长生不老药中毒死亡,驾崩时才半百年纪,来不及向自己的反面发展,要是他多活十年,二十年,恐怕和唐玄宗李隆基、唐德宗李适一样,是逃不脱中国帝王这种聪昏周期率的。
  他的亲征高丽,无功而返,他的继承之惧,宫廷不安,他的大兴土木,营建浩繁,他的猜疑排斥,冤假错案,也是已露端倪的由聪而昏的转变开始。所以,在我国封建社会中,第一类,和第二类的帝王,几占总数百分之九十。第三类帝王约占剩下的百分之十。从唐德宗与陆贽的始末全过程来看,其实,正是帝王聪昏周期率表现得最典型的一个例证。
  应该说,当年在讨伐安禄山、史思明叛军时,李适曾为天下兵马元帅,还是相当有锐气和有朝气的。所以平乱以后,代宗因其功拜尚书令。继位之始,也曾经励精图治,革旧布新,时局为之一振。《旧唐书》对他这一阶段的表现,持非常肯定的态度。
  “德宗皇帝初总万机,励精冶道。思政若渴,视民如伤。凝旒延纳于谠言,侧度思求于多士。其始也,去无名之费,罢不急之官;出永巷之嫔嫱,放文单之驯象;减太官之膳,诫服玩之奢;解鹰犬而放伶伦,止榷酤而绝贡奉。百神咸秩,五典克从,御正殿而策贤良,辍廷臣而治畿甸。此皆前王之能事,有国之大猷,率是而行,夫何敢议?”
  然而,这样的英明,维持不了多久。由于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帝王家系的退化程度,要甚于常人,也是必然的结果。
  一、太过优渥的物质生活;
  二、太过消耗的性事活动;
  三、太过紧张的宫廷斗争;
  四、太过狭窄的精神世界。
  这四“太”,造成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智商、体能、行为力、适应力的加速度消耗而呈下降趋势。所以中国出现那么众多的弱智、白痴,呆傻儿式的皇帝,是一点也不奇怪的。正如一块土地,肥力耗竭殆尽,还能指望长出什么好庄稼来吗?一般来说,每朝的开国之主,其聪昏周期率的间距,可能拉得时间长一点,因为那时的地力尚可,而随后的继承者,则是黄鼠狼下豆鼠子,一代不如一代,很快就会不成气候了。
  李适为唐第十代皇帝,试想一下,古人说过,“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你都第十世了,不斩何待?姑且把李世民视作百分之百的英主,从公元七世纪初到公元八世纪末,十代过去,二百年过去,呜呼,这个源自突厥人种的陇西李氏豪强家族,那血管里的英主基因,还有几许能在李适身上残存下来?
   宋人钱易在其《南部新书》里,这样描写李适的由聪而昏的周折:“裴延龄尝放言德皇曰:‘陛下自有本分钱物,用之不竭。’上惊曰:‘何为本分钱?’延龄曰:‘准天下贡赋,常分为三,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今奉九庙,与鸿胪,供蕃使,曾不用一分钱,而陛下御膳之余,其数极多,皆陛下本分钱也。’上曰:‘此经义,人总未曾言。’自兹有意相好邪矣。”
  其实,作天真无知状,作如梦初醒状,作头一回听说状,李适纯粹是装孙子。早在流亡逃窜期间,他这搜刮民脂民膏的劣根性,就露出狐狸尾巴来了。“初,德宗仓皇出幸,府藏委弃,凝冽之际,士众多寒,服御之外,无尺缣丈帛,及贼泚解围,诸藩供奉继至,乃于奉天(即乾县)行在,储贡物于廊下,仍题曰‘琼林’、‘大盈’二库名。”
  陆贽在巡视行宫时,发现了这种不成体统的事情,赶紧对这位皇帝进谏:“臣下昨天看见行营廊下,出现‘琼林’、‘大盈’库名,把微臣吓了一跳。这两个库名,陛下也当了解,是玄宗皇帝当年为其藏库题写。结果,开元盛世,毁于一旦,就败于这既失民心,更失军心的私念上啊!陛下把诸道贡献的金银财宝,粮食衣料,私藏在此,供自己吃用。而你怎么不想一想,那些吃不饱,穿不暖,为你卖命打仗的将士们,看到了会作如何想?”
  因为,那时,还处于战争状态之下,陆贽警告这位已经由聪转昏的德宗说:“陛下不害怕军心动摇吗?不担心临阵倒戈吗?不在乎那些军官起来造你的反吗?不觉得那些士兵有可能掉转枪口对准你脑袋吗?”一提掉脑袋这三个字,他暂时恢复理智。所有由聪而昏的帝王,只有这句话能听得进去。即使再王八蛋的君王,让他掉脑袋他还是不干的。
  何况,这个李适,还记得当年被叛将朱泚包围,眼看就要束手就擒之时,他的守城部队罢战了,不给他卖命了。原因很简单,你仓库里堆积如山的财宝,却要我们身无分文、衣食无着的战士为你牺牲,凭什么,凭什么?抠门到家的德宗慌了神,连忙派中官,也就是太监,推去两车绫罗绸缎,用以收买军心。谁知那些将士,不想侍候这个混账皇帝了,于是,逼得他出逃。也许他尚未完全昏庸到只有忘性,而无记性,库名赶紧派人取了下来,但库藏财富,仍旧被他所宠幸的中官把持着。
  欧阳修在《新唐书?德宗纪》这样剖析:“猜忌刻薄,以强明自任,耻见屈于正论而忘受欺于奸谀,故其疑萧复之轻己,谓姜公辅为卖直而不能容,用卢杞赵赞则至于败乱,而终不悔。及奉天之难,深自惩艾,遂行姑息之政,由是朝廷益弱,而方镇愈强,至于唐亡,其患以此。”
  在中国,若帝王站在正直一边,则佞幸就靠边,而反过来,帝王排斥坚贞之士,则奸宄之徒必秽乱中枢。良善者执政,人民得安生,邪恶者掌权,百姓必倒霉。中国五千年以来,有着悠久的历史,有着深远的文化,有着勤劳的大众,然而却落后于世界潮流。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掌握最高统治权的这些家伙们,浑浑噩噩,无知无耻者多,糜烂腐朽,耽迷声色者多,治国无能,破坏在行者多。而余下来曾经有所作为的君王,也很快就一百八十度拐弯,走向末路,败亡得比谁都快都坏。
  因为,帝王之由聪转昏,除了自身人种学上的缺陷,在他身边的那些小人,也在推动着,加快着他的腐朽,他的堕落,他的不可救药,他的走向灭亡。欧阳修著《新唐书》,在《德宗、顺宗、宪宗》记后感叹:“呜呼,小人之能败国也,不必愚君暗主,虽聪明圣智,苟有惑焉,未有不为患者也。”
  如果,整个朝廷都像陆贽这样刚正不阿,清俭廉洁,直言傥论,端庄崇实,唐德宗有可能将他的聪昏周期率,拉长一点,可包围着他的却是卢杞、裴延龄,以及宦官窦文场、霍仙鸣之流,同流合污,沆瀣一气。一个陆贽的拒绝,哪敌得上这一群混蛋联合体的拥趸啊!
  所以,任何一个社会,像陆贽这样敢拒绝邪恶的正派力量占上风的时候,这个时代就有希望,有生气,有前景,也有未来。反之,像陆贽这样代表正义,代表公道,代表人心所向,代表真理必胜的人物,处于孤单状态,受到排斥打击,遭遇不公对待,好人步步难行,这个社会,便会沉沦,便会黑暗,便会像堕入阿鼻地狱那样不见天日。
  白居易在那组《秦中吟》诗的序言中,谈到了他的创作背景:“贞元,元和之际,予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而“贞元”,就是唐德宗李适的年号。于是,我们知道这位伟大的唐代诗人,是与时代同步的作家,是与社会现实密切相关的作家,也是一位现在进行时干预生活的作家。
  在这组诗中,有一首(轻肥),从最高的皇帝起,到最低的里正止,层层盘剥,税赋无穷,对百姓造成的苦难。“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的残酷,“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的凶狠,“岁暮天地闭,阴风生破村”的贫寒,“幼者形不蔽,老者体无温”的悲惨,因此诗的结尾两句,“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绝对是这个政权行将末日的描写。一个国家,到了人相食的地步,可想而知,这个最高统治者已经昏聩到什么程度!
  难逃中国帝王聪昏周期率的李适,既然已经在小人的包围下,不可救药地堕落下去,那么陆贽,这个正直有为的,不阿群邪的臣下,这个有着抱负的文人,这个写了许多精彩文字的政论家,这个有想法的知识分子,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君上不亮其诚,群小共攻其短,欲无放逐,其可得乎?”陆贽被逐边陲十年,直到德宗死后,他儿子顺宗接位,才体会到当年陆贽对他老子的拒绝,具有多么了不起的价值和意义。来不及地下诏书,让他回到长安,在朝廷任职。
  可是,诏未至,贽死,享年五十二岁。一代良臣,就以这样一个拒绝邪恶的形象,长存于史册之中。

唐朝的不死药

唐代上层社会,服长生之药、求不死之风甚盛。
  人岂有不死之理,但不想死之心,人皆有之。明知其绝不可能,可没有一个人碰到有这种可能性的时候,会放弃的。哪怕百分之百的荒谬,也不肯失之交臂。即使科学发达至今天,不也有过这种功,那种功,弄得一帮愚民膜拜崇信,成为现代白痴么?
  何况,一千年前的唐朝。
  在中国,怕也不只是唐代,有钱的,有名的,有权的,有势的,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的那些人,以及没钱的,没名的,没权的,没势的,日子过得不那么舒坦快活,而在孜孜奋斗,企冀改变的那些人,都在千方百计地延年益寿,寻丹觅药地争取不死。
  再则,最好的死,也不如最不好的不死。于是,可想而知,唐朝人吃不死药,比当代人吃补药的积极性高上十倍,不以为奇。当时的长安,恰逢盛世,人们自在得简直不知所以,便想办法要长久的快活,想办法能取得长久快活的灵丹妙药。于是,来自西域南洋的胡僧,来自道教名山的方士,最吃香,因为他们能炼不死神药。皇帝下帖诚邀,名流登门求教,官员趋前问候,小民望风追随。有一个名叫“那罗迩娑寐”,或“那罗迩婆娑”的高僧,是从印度尼西亚的婆罗门岛,渡海来到大唐,那就更是不得了。最后,他混到了李世民的高级医药顾问一职,负责监制御用的长生不老之药。
  在太极宫的金飚门,为他建造一座炼丹的冲天炉,白天火光熊熊,夜晚耀如白昼。
  同是洋人,这个“那罗迩娑寐”,或“那罗迩婆娑”的胡僧,可比当今瑞典科学院专管诺贝尔文学奖的院士来到中国,要神气得多,牛皮得多。人称“天可汗”的万世之尊,亲下丹墀,合十礼敬。因为这位外国和尚,能让你不死,活八百岁,活一千岁,能让你与你的重孙子,一块儿再娶媳妇,能让你与你的灰孙子,一块儿重做新郎,那是金山银山也买不来的福气啊!至于挟重金而来华的洋院士,相比之下,那诺贝尔奖的区区五十万美金,就不免有点赧颜了。
  唐朝的不死药,种类繁多,系统不一,方剂互异,用药有别,冶炼炮制的方法手段,也各有各的高招,通常都秘而不宣。若像做豆腐、炸油饼那么简单,那些卖野人头的胡僧,那些推销狗皮膏药的方士,还能骗谁去?这也是时下文学界经常被几个故作高深的假洋鬼子,唬得一愣一愣的原因。这也不稀奇,自有人类,就有骗子,正如盖了房子,人住进去,必然会有耗子、蟑螂一样,是不受时间控制和空间影响,是防不胜防的。
  唐朝的不死药,大致有两个来源,一是魏晋时文人服用的五石散;一是域外传进中土的炼丹术。有一位名叫高罗佩的荷兰人,在他的专著《房内考》中,认为有关长生不老之术,永寿不死之药,无论在印度的,还是中国的古老性文化里面,都是作为与房中术(Sexology)相关连的一门学问。
  但无论什么事情,一落到中国的犬儒主义者手里,就常常学招变样,偷换概念,形同实异,荒腔走板。狸猫换太子,化严肃为粗鄙;挂羊头卖狗肉,认真求实被油腔滑调代替。《淮南子》曾云“橘逾淮为枳”,而被他们捣弄折腾以后,过了淮水,橘就变为驴粪蛋,为屎蜣螂,令人啼笑皆非。
  因此,在李唐王朝,别看成了一个不死药的泛滥成灾的世界,其实,更是一帮骗子兴风作浪、得其所哉的世界。尼采说过,上帝要你灭亡,先让你疯狂。唐朝人攀死吃河豚地服不死药,为之命丧黄泉者,不知几许?其中包括帝王,包括诗人,但没有一个清醒的人站出来喝止这种狂热,一直到唐亡以后,不死药才在中国基本绝迹。
  这就是说,人要是愚执不悟到底,必然出现蛮可怕的精神症状。就看神勇义和团攻打东交民巷时,坚信刀枪不入,一排排走向死亡的誓不回头;就看“文革”期间那班造反派和红卫兵,在武斗中打红了眼的视死如归;就看近些年来,这个功或那个功的信众,念经除病,坐地升天,吞符作法,顶礼膜拜的死不改悔,便可领教了。一千年前唐朝人,对不死药的虔信不疑,坚定不二,死也要吃,吃死不悔的铁定了心,你能说些什么呢?
  唐太宗都吃的呀!武则天都吃的呀!据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里说,“惟武后时,张昌宗兄弟,亦曾为之合丹药,萧至忠谓其有功于圣体,则武后之饵药之可知。然寿至八十一,岂女体本阴,可服燥烈之药,男体则以火助火,必至水竭而身槁耶?”不知道这种女宜服男不可服的说法,是否具有某种科学道理?但唐王朝最杰出的这两位男女,都在为他们的子民率先垂范,起到推广宣传的作用,能不教全体公民追随、步其后尘么?
  所以,唐朝的不死药,几乎成为全民参与的群众运动。
  在服药而死的人当中,最令人喷饭的,莫过于在代宗朝,曾为怀泽潞观察使留后,在德宗朝,曾为检校工部尚书的李抱真了。他大概可以算得上唐代服不死药而死的最为典型的人物了。
  李抱真到了晚年,“好方士,以冀长生”。一个名叫孙季长的江湖骗子,投其所好,登门兜售其不死之药。说,只要服了他炼出来的金丹,短期内可以祛病延年,久服后必然成仙升天。这等绝顶的荒唐,李抱真竟被蛊惑得深信不疑。遂邀他入幕为宾,礼敬备至。给他发高薪,配助手,还拨出大批银两,供他建炉烧丹。结果弄得满院子烟熏火燎,云缠雾绕,以致居宅所在街坊,笼罩在一片乌焦难闻的气味之中,路人皆掩鼻疾走,不敢停留。
  李抱真却兴奋之极,因为,对他而言,不死已不是问题,而是要得道成仙,指日升天,与大家要再见的事情了。见到同僚平辈,部属下司,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来不及地珍重道别,因为很快就要大功告成了:“此丹秦皇、汉武皆不能得,唯我遇之,他年朝上清,不复偶公辈矣。”那意思是,他要先行一步,再也见不到诸位了。
  据《旧唐书》,此人先后一共“服丹二万丸,腹坚不食”,最后,服到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服到如同死鱼缺氧一样直翻白眼。至此,“不知人者数日矣!”全家束手无策,只好准备办后事。有一个道士叫牛洞玄者,出了一个恶招,死马权当活马医,“以猪肪、谷漆下之。”猪肪者,即猪油,谷漆者,即泻药,经灌肠润滑,加之浚泻药物,积痞排泄出去,才算缓过气来,睁开眼睛,略晓人事。
  但那个江湖骗子却跑来对他说,眼看成功在望,翩然飞升,大人你怎么能半途而废呢?这个白痴,想想在理,怪罪家人救活了他,反而更为增加药量。结果,“益服三千丸,顷之卒。”这回,真是神仙也救不活了。
  人,怎么能不死呢?不过早晚而已,可一根筋到底,坚信服了不死药就会不死,你对这等傻B,只有敬谢不敏。但是,一个人,两个人,这样疯疯癫癫,只不过是饭后茶余的新闻。可在唐朝,相当长的一个时间段内,整个社会,都这样疯疯癫癫,以致成为时尚,时髦,流行,新潮,那可就当真是病态,当真成问题了。
  风气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对社会而言,风气一旦形成,会产生正面效应,也会出现负面效果。好的风气所至,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坏的风气所至,如污泥浊水,不堪收拾。一般来说,良好的风气;向上的风气;循循善诱,使人心理健康的风气;洁净自好,懂得礼义廉耻的风气,都是腿短的,很难推广,更难实行。相反,浮躁的风气;邪恶的风气;推波助澜,制造盲动混乱的风气;薄幸谗险,绝不与人为善的风气,总是不胫而走。只要蛊惑起来,煽动起来,前面有人带头,后边一定就有起哄架秧者流,接着,像滚雪球似的,一股奈何不得,邪乎得厉害,足以裹挟一切的力量,有时真会搅得天下不宁,日月无光。
  说起唐朝的不死药,领风气之先的,不是别人,正是这个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李世民啊!
  这透得有点滑稽,一位英主,一位明主,一位封建社会中称得上为样板的帝王,他知道服药不对,求仙不对,他当然更知道人总是要死的,不过是死得重如泰山,还是轻如鸿毛的分别而已。这位大政治家,大军事家,却选择了比鸿毛还轻的让人笑话他,蔑视他,看不起他的死法。服那位名叫“那罗迩娑寐”,或“那罗迩婆娑”的,来自印度尼西亚婆罗门群岛的南洋高僧,所炼成的金丹,而一命呜呼。
 旧时的历史学家,编撰正史的史官们,哪敢如此直书乾陵毒毙的死因,那是大不敬呀!要知道,皇帝永远是对的,这是绝对真理。即使陛下错了,也是错得伟大光荣,错得英明正确的。可要是只字不提吧,为史官者,又觉得憋闷,又觉得对不住历史。
  于是,《旧唐书》的作者,含着骨头露着肉,在《太宗纪》里不痛不痒地说了一句,“贞观二十二年五月,使方士那罗迩娑寐依于金飚门,造延年之药。”在《郝处俊传》里拐弯抹角地又说了一句,“先帝令婆罗门僧那罗迩娑寐依其本国旧方合长生药。胡人有异术,征求灵草异石,历年而成,先帝服之,竟无异效。大渐之际,名医莫知所为。时议者归罪于胡人,将申显戮,又恐取笑狄夷,法遂不行。”在《宪宗纪》里额外补充地说了一句,“李藩亦谓宪宗曰,文皇帝服胡僧药,遂致暴疾不救。”这样,总算让我们在这位大人物头顶上闪亮炫目的光环里,看到一个其实也并不怎么样的晦暗缺口。
  也许上帝不给人百分之百,也许我们不该求全责备,也许,瑕不掩瑜,这是一个手指头与九个手指头的关系。还是尽善尽美的天可汗,还是永垂青史的贞观之治,这是毫无疑义的。但要听他公元628年(贞观二年),在御前会议上的一次极其冠冕堂皇的训话,与他本人实际上的所作所为,你就会觉得他的伪善,表演得不免太过分了。他说:
  神仙事本是虚妄,空有其名。秦始皇非分爱好,为方士所诈,乃遣童男童女数千人,随其入海求神仙。方士避秦苛虐,因留不归,始皇犹海侧踟蹰以待之,还至沙丘而死。汉武帝为求神仙,乃将女嫁与道术之人,事既无验,便行诛戮。据此二事,神仙不烦妄求也。(唐?吴兢《贞观政要》)
  若以这些记录在案的话,你不能不承认李世民,具有相当程度的唯物主义观点和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的进步思想。还颇有一点反权威的精神,敢于对秦始皇、汉武帝发难。可据《资治通鉴》,这位陛下,却是一直没有断了服种种延年益寿,壮体强身的不死药。
  开府仪同三司高士廉,崩。上(李世民)将往哭之。房玄龄以上疾新愈,固谏,上曰:“高公非徒君臣,兼以故旧姻戚,岂得闻其丧不往哭乎?”帅左右自兴安门出。长孙无忌在士廉丧所,闻上将至,辍哭,迎谏于马首曰:“陛下饵金石,于方不得临丧,奈何不为宗庙苍生自重!”上不听,无忌中道伏卧,流涕固谏,上乃还入东苑。
  看房玄龄和长孙无忌两位臣下的坚定态度,这种因服药而有所禁忌的干预,既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而且,还由此判断,唐太宗服的药,是中国古方,当为发轫于汉,滥觞于魏晋,至南北朝,至隋而泛滥,至唐代便大行其道的“五石散”。

读鲁迅先生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我们知道,服了这种药以后,痛苦难耐,非常人所能忍受。因其所含药物成分,《抱朴子》为丹砂、白石英、紫石英、雄黄、白矾、曾青、磁石;《诸病源候论》为石钟乳、硫磺、白石英、紫石英、赤石脂。尽管自魏至唐,其配伍方剂,至少不下十余种,莫衷一是,但都离不了以上所列硫化物及矿石等燥热上亢类药。所以服药以后,要行散,要挥发,要冷食,要静息,纯系自虐,不得安宁,否则,药性散发不出,就会出大问题,这才使得长孙无忌,敢抱住唐太宗的坐骑,要陛下回宫将养。
  既然服药如受罪,为什么还自讨苦吃?因为,在古籍《神农本草经》中,这些药石被视为“轻身益气,不老延年”的上品。在《伤寒论》和《金匮要略》等传统医学书籍中,更认为具有壮阳及治疗阳痿的功效。所以,古人服用“五石散”,实际上是看重其所能起到的“伟哥”作用。唐代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中,有“贪饵五石,以求房中之乐”的说法,也证明了当时人服药风气所为何来。
  而据荷兰人高罗佩的研究,在其《印度和中国的房中秘术》一文中,性行为和延长生命力的依存关系,这两种古老文化是相互影响着的。对李世民来说,当然中西合璧,各取其长。一方面,魏晋时何晏、王衍的“五石散”及其衍生产品,得以再度弘扬;一方面,胡僧那罗迩娑寐、卢伽阿逸多的金丹,得以成气候而光大,其根本原因,就是这种不死药,本土的也好,进口的也好,不但起到长生不老的作用,还能具有壮阳固本的作用,这正是李世民对付三宫六院所求之不得的。
  唐太宗的后宫里,有多少佳丽,已不知其详,但其建制,肯定要较他为秦王时,大大扩编。然而,这好像还不能满足他的性需求,赵翼的《廿二史札记》载:“太宗杀弟元吉,即以元吉妻为妃。”玄武门之变后,他很快将他的弟媳,那位漂亮的小杨妃,纳入他的后宫,宠爱有加。显然他早就垂涎这位婀娜多姿的原教坊的舞伎,很快生了一个儿子李明,封曹王,倘不是受到阻拦,甚至要立她为皇后呢!
  同是赵翼的《廿二史札记》载:“庐江王瑗以反诛,而其姬又入侍左右。”庐江王李瑗系李渊兄之子,因从李建成谋反伏诛,他马上将李瑗身边最美丽的侍姬,收之内廷,归为己有。一次,还向黄门侍郎王珪炫耀,问他知道这个美人是谁?“李瑗杀其夫而纳之。”下面没有说出来的话,就是如今我杀了李瑗,她复又归之于朕。王硅能对这位好色的帝王说什么呢?

  而据《资治通鉴》载:“故荆州都督武士彟女,年十四,上闻其美,召入后宫为才人。”看来,他对于女人,是采取多多益善的政策。结果这个才人,在后宫三千粉黛中,并不能时常受到宠幸,她就瞟上了他的儿子李治,后来成为他的老婆。所以,民间遂有“脏唐臭汉”甚为不雅的负面评价,应该是和这些宫廷秽闻分不开的。
  从这位具有胡人血统的李世民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原始民族的性习惯、性观点看,仍保留着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所述及的早期社会形态的“普那路亚婚”和“劫掠婚”的野蛮性风俗,大概不错。因此,他特别不在意,不在乎中原地区的家族辈次、姻亲血缘的伦常。这种乱伦行为,他是不以为意的。所以,他活了五十岁,以如此短促的生命周期,却高频率地生育出十四位皇子,二十一位公主,若夭殇计算在内,当更多一些。
  所以,他声讨秦皇汉武求仙长生的同时,半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地求助于不死药。
  看来,一九四二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整风时,所批评过的马列主义施之于别人,自由主义行之于自己的现象,也不仅仅是今天才有、过去绝无的事情。在唐代,雄才大略如李世民者,一面唱高调,大批判,一面犯糊涂,做蠢事,说一套,做一套,最终死于饵食丹药上。而且,他开了这个头以后,他的继承人,宪宗,穆宗,敬宗,武宗,宣宗等帝,几占唐朝二十二帝的四分之一,一个接一个地走上他的这条饵药致死之路。
  由于求不死而死,由于饵药石而亡,几乎成为相当普遍的社会现象。高祖朝的杜伏威,瓦岗寨式的枭雄,“好神仙术,饵云母被毒暴卒”;肃、代宗朝的李泌,一个聪明透顶的政客,因“服铒过当,暴成狂躁之疾,以至弃代”;宪宗朝的李道古,一个方士掮客,逢人推销不死之药,他自己也“终以服药,呕血而卒”。(《旧唐书》)
  作为整个社会中最不安生的一群,最敏感,最激情,最冲动的一群,文人怎么不为风气所动,怎么能自外于这个大潮流呢?公元八四○年(文宗开成五年),白居易写过一首《戒药诗》,既描写上层人士求不死的痴迷狂热,也反映了那时文人热衷此道的趋之若鹜:
  暮齿又贪生,服食求不死。朝吞太阳精,夕吸秋石髓。徼福反成灾,药误者多矣。以之资嗜欲,又望延甲子。天人阴骘间,亦恐无此理。城中有真道,所说不如此。后身如身存,吾闻诸老氏。
  白香山的这首《戒药诗》,别看他站得很高,想得很开,说得漂亮,唱得好听,其实诗人本人,也是服食不死药的坚定分子。公元八三七年(开成二年),老先生的一首《烧药不成命酒独醉》五律,就是诗人的不打自招了。实际上,他和李抱真、杜伏威、李道古、李泌一样,也曾经在自家院子里炼丹熬药的,不过规模要小一点罢了。如果说大臣们是工厂化生产,诗人们就是小作坊作业,而且因为烧丹不成,诗人很感郁闷,只好靠家乡的河东桑落酒,给自己增加一点残剩之爱,一点败破之情,和坚壮不起的一点阳刚之气了。
  老文人的可怜挣扎啊!这些年来,一些文章过气,风流已逝,岁月不再,齿豁脸皱的老前辈,老名流,老领导,老作家,看红颜别抱,忍欢场冷落,那一对酸出醋汁来的昏花老眼里,流露出相当难熬的痛苦光景。可文人,只要上了文坛这辆公共汽车,就是到站了,也不肯下车,还努力朝齿白唇红、胸丰臀满的美女作家那边凑过去。白居易的诗,就是这种心态了。
  白发逢秋短,丹砂见火空。不能留姹女,争免作衰翁。赖有杯中渌,能为面上红。少年心不远,只在半酣中。
  宋人叶梦得的《避暑录话》,提到白乐天,揭了老诗人的一点底。说他“未能全忘声色杯酒之累,赏物大深,犹有待而后遣者,故小蛮樊素每见于歌咏。”白居易自分司洛阳以后,在履道里定居下来,为了自娱自乐,府邸里还设了一个私家歌舞伎班。叶梦得提到的这两位漂亮小女子,一位叫小蛮的,善歌,一位叫樊素的,善舞,既是班中主要演员,更是老先生晚年的钟爱。
  我想,诗人比不上唐太宗,可以延请外来的和尚炼丹,只好自己点火添柴,配药加料,察看火候,围炉巡视,为这些歌舞班里的红粉知己,老先生也必须要造药,要服药,以便贴身呵护,老树开花。
  虽然累一点,可自有古代“伟哥”所提供的乐趣。老实说,唐代诗人白居易的快乐生活,远非当代那些高收入作家所能做到的。如今文人有钱者虽然很多,但要让他办一个只侍候自己的文工团,恐怕还没有这等气魄。第一,中国当代富翁级作家,多为农民出身,很难领会,更难学会白居易这种贵族式的精神享受;第二,虽然卷起的裤脚是放下来了,但是腿杆上的泥巴尚未洗净,小农经济思想也不是三朝两夕就能根除。在他们看来,如果公家不肯出钱,自掏腰包,还不如多找几位三陪小姐,打打茶围,来得经济实惠呢。
  他在写《戒药诗》的前一年,公元八三九年(开成四年),诗人这年六十八岁,患了风痹症,估计当为帕金森氏综合症。终于万般无奈,忍痛割爱,将这些青春貌美,鲜活高丽的小女子,一一送出履道里他的公馆,垂泪而别。因此,在放遣诸妓以前,年近古稀的老爷子,欲望未减,雄心不已,恐怕离不开这种“资嗜欲”和“延甲子”的壮阳药。
  由于朝野上下求不死药的风气盛行,由于文人学士服强壮剂的时尚大兴,相对来说,因为服药而送命者也大有人在。七十岁时的白居易,有一首《思旧》诗,一下子让我们看到,至少他的朋友,如元稹,如杜元颍,如崔群,如韩愈,耽迷斯道而撒手西去,成为不死药的牺牲品,从此人鬼异途,阴阳阻隔。这位老人家不禁为自己幸而解散了私家堂会班子,放走那几位小姐,而能苟存下来,自然要额手称庆的了。
  闲日一思旧,旧游如目前。再思今何在?零落归下泉。
  退之服硫磺,一病讫不痊。微之炼秋古,未老身溘然。
  杜子得丹诀,终日断腥膻。崔君夸药力,经冬不衣绵。
  或疾或暴夭,悉不过中年。唯余不服食,老命反迟延。
  况在少壮时,亦为嗜欲牵。但耽荤与血,不识汞与铅。
  饥来吞热面,渴来饮寒泉。诗役五藏神,酒汩三丹田。
  随日合破坏,至今粗完全。齿牙未缺落,肢体尚轻便。
  已开第七秩,饱食仍安眠。且进杯中物,其余皆付天。
  有人说服硫磺的退之,不是韩愈,因为韩愈是个圣人,圣人不干这种非圣人的事。但据近人陈寅恪考证:
  如元稹杜元颍崔群,皆当时宰相藩镇大臣,且为文学词科之高选,所谓第一流人物也。此诗中之退之,固舍昌黎莫属矣。考陶谷《清异录》载昌黎以硫磺饲鸡男食之,号曰“火灵库”。陶为五代时人,距元和长庆时代不甚远,其说当有所据。至昌黎何以如此言行相矛盾,则疑当时士大夫为声色所累,即自号超脱,亦终不能免。
  其实,也不必为圣人讳,圣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这一点,陈寅恪的见解,十分精辟。且不论中国文人的矫情伪饰,佯狂张致,心口相忤,言行不一,心,口,手,笔之四点不能成一线,从来就是如此这般。若以总体而论,当这些文人处于一个时代的大背景下,除具特别异秉的极个别者,几乎无一能在风气之裹挟下,开顶风船,逆行不止;同样,也几乎无一能在潮流之冲决中,砥柱中流,悖势而动。“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踟蹰前行的韩愈,能有这种大智大勇吗?
  以今度古,或以古度今,本来,孔孟之道,讲求中庸,但中国人要是一窝蜂起来,常常是相当不中庸的,尤其被蛊惑到集体无意识的程度,往往歇斯底里到无所不用其极,往往偏激别扭到毫无理性可言。所以,风气这东西,潮流这东西,引导得好,有助于社会进步,引导得不好,变成一股祸水,那一定会贻害无穷的。
  唐朝的不死药,虽然已是陈年往事,一个历史的笑话而已。但为什么兴起之勃,势头之盛,邪恶之广,为患之深,确是令人禁不住要多想想的。

唐末食人考

在原始蒙昧时代,或封建社会的早期,以及现在还处于野蛮状态的未开化部落里,用活人作为祭祀品,然后分而食之;或将

掳掠俘获的敌人,杀来吃掉的习俗,是屡见不鲜的。
  这种食人恶俗,至今还流行于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群岛。据说,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在由荷兰人完全控制以前,还在市场上出售人肉。而打了胜仗的毛利人,将战斗中死去的人的尸体切碎,摆出人肉宴席,也是常见的。但是,社会进入文明状态以后,这种骇人行径,已普遍被视为反人类的罪恶。
  中国虽称作文明古国,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却一直有持续不断的不文明的食人记录:
  《管子?小称》载:“夫易牙以调和事[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为了讨君王的欢心,这位极善烹调,后来被视为中国厨师开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儿子弄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宫殿上去。
  暴虐的纣王,就是挖比干的心的那个家伙,曾经将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羑里,为了测试其忠诚度,将他的一个儿子(长子伯邑考)宰了,剁成极细的醢(也就是肉糜),包在饼里,而姬昌居然一点不动声色地,将这人肉馅儿饼,全部吃了下去。
  三国时刘备落难,逃到山村里,一位老乡听说他是皇叔,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连忙把老婆杀了,割下肉来炒了一盘菜,让刘备充饥。第二天离开时,才发现那个可怜的女人,像宰杀的猪那样,还在厨房里挂着呢!
  想不到进入九世纪以后的唐代,白居易《秦中吟》,其中之七《轻肥》,竟出现了“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句。中国人愈益文明发达的同时,将人食人的丑恶现象写到了诗里,那真是够吓人一跳的。
  《新唐书》卷192,写安史之乱时,睢阳被围:“[张]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痍伤气乏。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饷,坐者皆泣。巡疆(强)令食之。[许]远亦杀奴僮以哺卒,至罗雀掘鼠,煮铠弩以食。”“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
  无论有多么正当理由,一座三万人口的睢阳城,吃到最后,只剩下四百来人。读到这里,那昏天黑地之感,压迫得连血管里的血液,都会凝滞住的。可在史官笔下,一声“止四百而已”,就了事了。文人们能以如此平静的笔调,写出这段惨绝人寰的悲剧,真让人为之气殪。张巡坚守睢阳,直至城破被俘,不屈而死,其英名千古长存,其气节青史流芳,那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于围城的最后阶段,这种大规模的自相残杀,以人果腹的现象,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绝不能视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做法。
  因为具有“正义”的堂皇理由,就可以为所欲为地作出反人类的罪行吗?《资治通鉴》卷220载:“议者或罪张巡以守睢阳不去,与其食人,曷若全人。”说明当时,也是有人持不同看法的。清代的王夫之说:张巡“捐生殉国,血战以保障江、淮”的功绩,“出颜杲卿、李澄之上”。但是,他更认为,“守孤城,绝外援,粮尽而馁,君子于此,唯一死而志事毕矣”,“过此者,则愆尤之府矣,适以贼仁戕义而已矣,无论城之存亡也,无论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
  所以,他的结论:“其食人也,不谓之不仁也不可。”(《读通鑑论》卷23)王夫之发出这样正义的呼声,对这位远遁湘西四十年,筑石室著书而不仕清的明遗民,更多了一份崇敬。坚贞不屈的他,似乎应该赞赏这种为了一个崇高的目标而作出的牺牲。但他却谴责了这种贼仁戕义的食人现象。如果连最起码的人道精神也不存在的话,人性泯灭,兽性张扬,这世界还有什么希望呢?
  但是,回顾历史,唐以后的宋,宋以后的元……人食人的可怕事件,仍是层出不穷,这实在是中华文明中极不光彩的一页。
   北宋末,“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杀戮焚溺饥饿疾疫陷堕,其死已众,又加之以相食,杜少陵谓‘丧乱死多门’,信矣,不意老眼亲见此时,呜呼痛哉!”(宋?庄绰《鸡肋编》卷中)
  元末,“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双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九)
  明末,“蜀大饥,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连岁干涸,至是弥甚。赤地千里,粝米一斗价二十金,荞麦一斗价七八金,久之亦无卖者。蒿芹木叶,取食殆尽。时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数百金,买一饱不得而死。于是人皆相食,道路饥殍,剥取殆尽。无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转相贼杀。”(清?彭遵泗《蜀碧》卷四)
  一直到清末,食人风仍不绝如缕,20世纪初叶,辛亥革命前夕,与秋瑾同时起义的革命团体光复会人徐锡麟,行刺满清政府安徽巡抚恩铭,率领学生军,攻占军械局,弹尽被捕,最后,惨遭杀害。心肝竟被恩铭卫队的鹰犬们,挖出炒食,惨不忍睹。
  从以上的例证来看,不禁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封建王朝的全部历史中,凡是标明为“末”的时期,都存在着农民起义和统治者不甘心退出舞台而疯狂镇压的对峙局面。无穷的战乱,无尽的天灾,和大大小小屠夫的毁灭性疯狂,就构成了中国人苦难的岁月。
  虽然,总的来说,人类进步文明,社会发展成熟,是历史的大趋势,是不会倒退的。但是,在前进的过程之中,并不意味着不再出现倒退和逆转的可能。值得我们庆幸的是,食人族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终究是少得不能再少了。否则就果如唐太宗时魏征驳斥封德彝所言:“若谓古人淳朴,渐至浇薄,则至于今日,当悉化为鬼魅矣。”
  所以,长达四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这种人食人的恶本质,已经阴魂不散地潜藏在中国人遗传基因之中。一有得以释放出来的机会,余毒尚存,又会产生出新的食人族。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文革”狂飙弄得神州快要陆沉之际,被蛊惑起来的恶,压倒良知,压倒理智,压倒最起码的善以后,不也发生过“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累累恶行吗?
  在中国人所经历过的许许多多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莫过于人食人,而所有发生在王朝末代的这类人间惨剧,莫过于唐末。而在唐末,所有食人者,又都比不上以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
  他在失败前夕包围陈州近一年时间里,采用过的机械化方式,将活人粉碎,以人肉作军粮,供应他围城部队,以保证他起义军的战斗力,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人食人纪录。
  这一份骇人听闻的食人纪录,既是中国之最,大概也是世界之最。
  按照历史教科书,黄巢是农民革命领袖,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是推翻封建统治的行径,那是具有革命的进步的意义,是毫无疑问的。但若是以毛泽东提倡的两分法的观点看,不那么以偏概全,不那么一白遮百丑,而取实事求是精神,这位革命领袖在荼毒非统治阶层的普通老百姓的手段上,历史上那些声名狼藉的屠夫,比之于他,都望尘莫及,甘拜下风。在一部《二十四史》中,只有他能够用“敲骨吸髓”四字,形容他的食人的残杀方式。
  据唐代张鷟的(朝野佥载):“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餧贼。生灵歼于此矣。”
  据《旧唐书》:“贼首(秦宗权部),皆慓锐惨毒,所至屠残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人烟断绝,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
  无论是黄巢以前的朱粲,用二百石铜钟煮人肉,还是黄巢以后的秦宗权,腌人尸作随军粮糗,都比不上黄巢。
  “[黄巢]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旧唐书》卷150下)
  到底黄巢这座食人工厂,一共吃掉多少人,史无记载。但据史书,他“围陈州,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看来,他从长安城里的龙椅上滚跌下来,意犹未尽,没有过足皇帝的瘾,干脆在此再成立一个临时朝廷,好“唯辟作威,唯辟作福”一番。中国封建社会能迁延数千年之久,毛病就出在这里,农民革皇帝的命,不过是革掉了皇帝以后,他来做皇帝而已。
  但是,这位皇帝要养活自己的文武百官,和数万名为他打陈州的起义将士,持续三百天,按最保守的估计,至少得吃掉十倍于张巡守睢阳城时的被食人数。
  “舂磨砦”的发明权,不是黄巢,应该属于朱粲,名称略不同,叫“捣磨寨”。黄巢围陈州,他已预感到,自己的丧钟快要敲响。一个知道死神即将来临的赌徒,还有什么筹码不敢推到赌桌中央呢?于是,将朱粲的食人法,光而大之,数百(一说三千)巨碓,同时开工,成为供应军粮的人肉作坊,流水作业,日夜不辍。将活生生的大批乡民,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磨成肉糜。陈州四周的老百姓吃光了,扩大原料供应来源,“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这位革命领袖大规模吃人不吐骨头的行径,其野蛮,残酷,恐怖,骇人听闻,即使以唯物史观判断,也很难再冠以“革命”二字来美化他了。
  当然,“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在铁与血的较量中,你不能将敌人消灭,对手也会将你毫不留情地除掉。所以,历代农民铤而走险,反抗强大的统治者,起义军的头目,无不残忍野蛮,无不杀人无算。但是,像黄巢以人肉为粮糗的恶行,绝非一般意义的战场上的较量,而是人性灭绝的屠杀。
  这位革命领袖从长安退出来以后,“使其骁将孟楷将万人为前驱,击蔡州。节度使秦宗权逆战而败;贼进攻其城,宗权遂称臣于巢,与之联兵。”结果,他没想到,碰到了陈州这个硬钉子。“孟楷既下蔡州,移兵击陈,军于项城;[陈州刺史赵]犨先示之弱,伺其无备,袭击之,杀获殆尽,生擒楷,斩之。巢闻楷死,惊恐,悉众屯溵水,六月,与秦宗权合兵围陈州,掘堑五重,百道攻之。”不下,不但不下,赵犨“数引锐兵开门出击贼,破之。巢益怒……”(《资治通鉴》唐纪卷七十一)这里所说的“怒”,表明这位革命领袖精神状态,已经接近疯狂。
  读中国史,农民造皇帝的反,确是封建社会改朝换代的动力。但在争夺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领袖人物,不管是成功的,还是不成功的,真正出身于农民阶层者,真正“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劳动者,是并不多的。通常,都产生自农村中好逸恶劳的躁狂一族,也就是农村流氓无产者。由于他们具有坚定的“革命”性,野蛮性,破坏意识,盲动力量,亡命的痞子精神,所以,很容易在斗争中脱颖而出。
  而黄巢,更属于这类痞子中训练有素的亡命徒、急先锋,起义前,他就是一个私盐贩子,起义后,追随的那个渠首王仙芝,也是一个私盐贩子。盐作为封建王朝重要税收来源,历来统治者对其生产销售的管制,采取极严密的措施。然而,极大的利润,自然诱发极大的冒险;而极强的镇压,也就难免遇到极强的反抗。所以,私盐贩子干的是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以生命为赌注的危险行当。残忍,狠毒,亡命,冒险,破坏,毁灭,嗜杀,劫掠,便成为职业习惯。
  暴虐趋于极端,与疯狂无异。所以,食人,又算得了什么,如果黄巢需要这样做的话,连眼皮也不会眨一下的。这大概就是一千多年来,从官方史书,到稗官野史,所有描写黄巢的章节,看不到他的一生,曾经有过任何人性流露的缘故。
  无论正史,野史,对于黄巢的评价全是负面的。可近五十年来,历史教科书告诉我们,那是封建统治者站在地主阶级的反动立场上,对于农民革命运动及其领袖人物的诬蔑。无论如何,农民革命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然而,若是从黄巢之乱的唐末起,至五代,至北宋,至南宋,中华民族的总体国势,一直处于不断削弱的过程之中,这也是毋庸讳言的事实。因此,不禁疑问,黄巢吃了那么多老百姓的这场农民革命运动,究竟对历史起到了推动作用,还是起到了促退作用?对中华文明起到了张扬作用?还是起到了戕害作用?作实事求是的考查,平心而论,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都张开大嘴食人了,还有什么“革命”意义好讲?难道因为他反对封建统治,披上一件红色的“革命”外套,就能把他像野兽那样以人为食的举世大恶,忽略不顾吗?
  即使退一万步,领袖也是人,作为一个人,按王夫之老先生说,“其食人也,不谓之不仁也不可”,那么,加之于这位私盐贩子黄巢头上的光环,恐怕也就黯然失色了。
  像这样经不起唯物史观实事求是地加以考量的“革命”领袖,又岂止黄巢一人。其实,据史书有关黄巢的行状,这位“革命领袖”,可算是一个乏善可陈的人物。
  姚雪垠作长篇小说《李自成》,拔高这位明末的类似黄巢的“革命领袖”,不管是为了迎合讨好,还是胡诌八咧,竟然有了一点与毛泽东军事思想合拍的游击战略。这位私盐贩子以“流寇”起家,短期内也取得过天下,甚至比李自成坐龙椅的日子多得多。应该懂得,“流”,是他们这支起义军的生命线,只有“流”,才有可能在统治者的缝隙中求得生存空间。最后,居然傻不唧唧地在陈州搞开了阵地战,壁垒战,围城战,不是存心找绳子套在脖子上勒死自己吗!
  因此,这位先生,一、文不成,始终是一个不及第的秀才;二、武不就,围三百日食人无算拿不下陈州;三、想被招安,讨价还价总谈不拢条件;四、想当皇帝,进了长安连板凳也未坐热,又卷铺盖去当“流寇”。是一个基本没有做成什么,或从来没有做好什么的,让人无法讲出特点和长处的半吊子。
  不过,也许他可算是一个诗人。
  清代编纂的《全唐诗》,收诗近五万首,录有他的诗作三首。因为在中国,不光唐朝,历代之君,都有爱写诗的雅兴。有的写得很好,有的写得很屁。黄巢的诗,属于后者。《全唐诗》,书名有个“全”字,自然要收黄巢的诗,不过占总量的万分之几,说得过去。解放后,社科院文研所编的,收诗六百三十首的《唐诗选》,对他破格相待,与王勃、宋之问、王之焕、贺知章等大家同享被选两首的规格,很显然,编委们是看在革命同志的份上,出于阶级感情之抬举了。在中国诗史上,从来没有黄巢的份,直到解放后,才获得革命诗人这顶桂冠。这就是中国人的习性了,喜欢倾斜,一倾斜,臭狗屎也能变成香饽饽,何况黄巢的诗,总还算得上合辙押韵,四平八稳呢!
  其中一首《菊花》:“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这首诗,更像打卦问卜的籤词,既有预言的神秘感,也有不第秀才的腾腾杀气。果然,应了这首诗的谶言,他第一次进长安,还真是什么花都“杀”,连菊花也“杀”光的冬天。
  我估计这首《菊花》诗,应该是在公元880年左右,他挺进中原,直奔洛阳,西岳在望,临潼不远,都城长安已成为他囊中之物时写出来的。黄巢第一次进长安,是一个应考的举子;如今,第二次进长安,就是等着当大齐王朝的新科皇帝了。他曾自号“冲天大将军”,以及这首诗中“冲天”词语,现在他可以踌躇满志地说,那个不让他科举及第的唐朝之天,马上就被他冲破了。
   黄巢能有这一天,第一,他得感谢唐王朝进入末期的倒行逆施,老百姓到了活不下去的程度,使他有了造反的群众基础;第二,他得感谢统治集团的腐败,无能,涣散,失控,无法形成合力,使他有了游走的生存空间。黄巢揭竿以后,先投奔王仙芝,王兵败被戮,王的二把手尚让,率余部与黄巢会合,就这样,渐渐壮大起来,成了气候。
  黄巢的人马,在官方的史志中,通常称之为“流寇”,这个“流”字,倒颇为准确地描写了他们在各个节度使的夹缝中,从中原“流”到岭南,又从广州“流”到洛阳的征战过程。
  公元879年,“黄巢北趣襄阳,刘巨容与江西招讨使曹全晸合兵屯荆门以拒之。贼至,巨容伏兵林中,全晸以轻骑逆战,阳不胜而走,贼追之,伏发,大破贼众,乘胜逐北,比至江陵,俘斩其什七八。巢与尚让收余众渡江东走。或劝巨容穷追,贼可尽也。巨容曰:‘国家喜负人,有急则抚存将士,不管官赏,事宁则弃之,或更得罪,不若留贼以为富贵之资。’由是贼势复振,攻鄂州,陷其外郭,转掠饶、信、池、宣、歙、杭十五州,众至二十万。”
  公元880年,“黄巢屯信州,遇疾疫,卒徒多死,张璘急击之,巢以金啗璘,且致书请降于高骈,求保奏;骈欲诱致之,许为之求节钺。时昭义、感化、义武等军皆至淮南,骈恐分其功,乃奏贼不日当平,不烦诸道兵,请悉遣归,朝廷许之。贼詗知诸道已北渡淮,乃告绝于骈,且请战,骈怒,令璘击之,兵败,璘死,巢势复振。”
  同一年:“初,黄巢将渡淮,豆卢璩请以天平节钺授巢,俟其到镇讨之,卢携曰:‘盗贼无厌,虽与之节,不能止其剽掠,不若急发诸道兵扼泗州,汴州节度使为都统,贼既前不能入关,必还掠淮、浙,偷生海渚耳!’从之,既而淮北相继告急携称疾不出。京师大恐。庚申,东都奏黄巢入汝州境。”
  唐王朝本来有多次机会,可以将他肃清,或者,将他招安,但政权到了垂死阶段,文官武将,各怀鬼胎,终于坐看着一个私盐贩子要到长安坐龙椅了。
  中国的知识分子,似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大多数,属于绝对不敢造反的一群,刀架在脖子上,宁写悔过书,作深刻检查,痛骂自己为王八蛋,高喊吾皇万岁万万岁,也绝无站直了,任砍任杀决不低头的气概;一类为极少数,扰如农民中有流氓无产者一样,文人当中也不乏个别的痞子型的知识分子,黄巢就是这种不甚安分的躁动强项一族。《新唐书》说他“世鬻盐,富于赀。善击剑骑射,稍通书记,辩给,喜养亡命”。
  前者,大多数举子,不第就不第吧,落榜就落榜吧,顶多作一首“不才明主弃”的五绝,发发“怨而不怒”的牢骚而已。后者,如黄巢,就不一定咽下这口气,“巢喜乱,即与群从八人,募众得数千人以应(王)仙芝,转寇河南十五州,众逾数万。”你不让我当进士,那我就豁出一身剐,把你皇帝拉下马。
  这点革命精神,应该肯定。
  宋朝的赵姓皇帝,在总结唐代失败的经验教训后认为,一是削弱地方政府的实权,不让他们成为唐代节度使,动不动带部队开到西安灞桥,要中央政府听他的摆布。二就是扩大科举取士的录取面,使知识分子得以成为政府一员的机会大大增加,免得他们心怀不满,走向对立面。虽然,这也并非良策,地方官手无兵权,难以抵御边敌,以致疆土日蹙;大量开科取士,政府冗员日多,只好坐吃山空。但两宋三百年间,特大规模的流寇现象,具有全局性的农民起义,倒也未曾发生过,说明这样的绥靖政策,未必没有道理。
  黄巢似乎也明白这点奥妙,“士”这个阶层,可得罪,也不可得罪。当你坐稳了江山,他们就成了豆腐,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但是,你尚未坐稳江山,或者,你江山有一点坐不稳的时候,他们就有可能将你视作豆腐,给你捣点小乱了。
  所以,“巢因民谣,有‘逢懦则肉师必覆’之语,遂戒军中,不得害儒者。所俘民称儒者,辄舍之。至福州,杀人如麻,过校书郎董樸家,令曰:‘此儒者’,乃灭火弗焚。”(清?赵翼《二十二史劄记》)当然,如果他果真以这样的政策来笼络知识分子,也许取唐而代之的不是后来当过他部下的朱全忠,而早就是他了。如果他能有朱元璋那点耐性,等坐定了江山,再腾出手收拾那些豆腐也来得及,也许不至于最后脑袋搬家。
  我一直怀疑,这句顺口溜式的民谣,出自这位三流诗人的笔下,显然是为他千秋大业着想。最初还真是像模像样地做出了一些姿态,第一次进洛阳,“丁卯,黄巢陷东都,留守刘允章帅百官迎谒;巢入城,劳问而已,闾里晏然。”第一次进长安,“民夹道聚观,尚让历谕之曰:‘黄王起兵,本为百姓,非如李氏不爱汝曹,汝曹但安居无恐。’”
  应该说,这是一个颇为不坏的开头,要是黄巢能够坚持下来,也许真能成气候。但是,他率领的农民兄弟,和原来就不是地道农民的流氓无产者,以及与他一齐亡命过的盐贩死党,以及与他通声气的痞子型的知识分子,从金碧辉煌的春明、通化、延兴三门,进入长安城,到达皇城中更为富丽堂皇的朱雀、承天门时,眼前的红男绿女,花花世界,弟兄们一个个眼睛都直了。
  当然,首先将眼睛直起来的,应该是黄巢。
  从陈胜吴广起,中国全部的揭竿而起者,所有进城的农民弟兄,眼睛都会直的。毛泽东同志在全国解放前夕,让全党同志读一读郭沫若氏的《甲申三百年祭》,也是有这一份担心在内。再看看如今挖出来的巨贪,若是查查他们的干部登记表,你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十之八九,都拥有极好的出身,极好的成分,但由于眼睛太容易直起来,最后终于坐到了被告席上,拉到了法场上。
  现在回过头去看黄巢带进长安城的数十万起义军中,有官逼民反,不得不反者,有无以为生,铤而走险者,有打家劫舍,盗掠成性者,有造反发财,投机倒把者,有匪枭亡命,杀戮为生者,这些胜利者总不能整日里在长安城的百货公司里闲溜达吧?即使那一水儿被裹挟而从,失去了土地和家园,跟着黄巢厮杀过来的地道农民,又如何?总不见已上尊号为“承天应运启圣睿文宣武皇帝”的黄巢赏赐下来的金银财宝,便迫不及待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于是,“寇”性大作:“居数日,各出大掠,焚市肆,杀人满街,巢不能禁;尤憎官吏,得者皆杀之。”
  史书上称这些在统治者缝隙间辗转作战的农民起义军,为“流寇”。是中国人成则为王败则寇”的成败观的反映,不能责备史书作者的势利眼。因为,在“流”的过程中,兼而“寇”之的行径,历史上所有的起义军,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过的。但夺得政权后,不“流”的同时,也不“寇”,或少“寇”,坐稳江山的可能性就大一些。相反,超越不过这个“寇”字,也就只能永远为“寇”了,历史总是这样惩罚那些太沉不住气的进城农民弟兄。
  遗憾的是,黄巢和他的起义军,始终也未摆脱掉“流寇”状态,一路征战过来,所经之地,旋即放弃,都是雨过地皮湿地一掠而过,既不派兵驻守,也不建立政权,而抱着吃大户的迫不及待,去攻打下一个目标,这就注定了他最后失败的结局。甚至拿下长安以后,居然不继续派兵马追赶逃亡的唐僖宗,而是忙于登基,忙于封官,忙于找女人充实三宫六院。那么,他的数十万军粮匮乏的战士,有什么理由不去大“寇”而特“寇”呢?
  第二年,有人在尚书省门口,贴小字报,写了几句打油诗,嘲讽新任尚书的尚让。此人也是一个盐贩子,立刻火冒三丈,估计一定是本部门的干部或门卫所为,全部拉出来,一个个都挖出了眼珠,杀死,倒挂在尚书省的大门口。盐贩子觉得还不过瘾,下令把长安城中,所有能写几句歪诗的人,杀了个精光,不会写诗但识文断字的人,一经检举,统统去扫大街,刷厕所。这一场文化人的大清洗,三千多人掉了脑袋。
  从这次整肃以后,曾经被大齐皇帝聘为翰林学士的,做样子也好,不做样子也好的那位诗人皮日休先生,便不知下落。黄巢杜撰出的那句“逢儒则肉师必覆”的民谣,便成了一句彻头彻尾的屁话。
  于是,广明元年(880)十二月,起义军攻占长安的入城式,在长安市史上,怕是最壮观的一次,便成黄巢再也找不回来的美梦了。“白旗满野,不见其际”,“举军大呼,声振河、华”,“晡时,黄巢前锋将柴存入长安,金吾大将军张直方帅文武数十人迎巢于霸上。巢乘金装肩舆,其徒皆披发,约以红缯,衣锦绣,执兵以从,甲骑如流,辎重塞涂,千里络绎不绝。”
  然而,以唐僖宗为首的统治集团,以及那些虽离心德,但也不愿意看到黄巢取而代之的将领、节度、实力派,反扑过来。广明二年(881)四月,在官军的围逼下,黄巢曾经一度退出长安,倒有点不怕摔了坛坛罐罐、诱敌深入的勇气,但是,再次攻占,首先他自己的流寇习性大发,“巢怒民之助官军,纵兵屠杀,流血成川,谓之洗城。”索性破罐子破摔,再无入城时的长远之想了。
  广明三年,中和元年(882)四月,“诸侯勤王之师,四面俱会。”黄巢起义军的形势便走下坡路了。“时京畿百姓皆砦于山谷,累年废耕耘,贼坐空城,赋输无入,谷食腾踊,米斗三十千。官军皆执山砦百姓,鬻于贼为食,人获数十万。”黄巢从杀人到食人,大概从此开始,一开始便不可收拾。如果可以给这位革命领袖后来的食人罪行,稍加开脱的话,也只能说,诱使他走上这一步的,唐王朝的统治机器,是毫无疑义的教唆犯。
  人类的恶行,从来像癌症的基因一样,潜伏在社会机体之中。恰逢盛世,社会如同健康的躯体,有足够的抵御邪恶的能力,纵使有个别或局部的恶,在受到抑制的条件下,文明、文化、道德、教育,能够有力量战胜恶的挑衅,即使构成一定程度的黑暗,其危害程度,不至于使历史倒退。
  相反,一旦恶本质得到肆意释放的机会,便如癌细胞的转移扩散,整个社会处于失控的状态下,黑暗压倒文明,邪恶压倒善良,腐败压倒良知,动乱压倒秩序,那么,这个社会只能产生腐朽的政治,腐旧的思想,腐败的官吏,腐烂的制度,腐蚀的文化,以及使得王朝覆灭的,从上而下的一大批腐恶的败类。
  正是这样的乱世,官方的败类才能按肥瘦论价,卖活人给起义军作食粮。随后,黄巢更创造出来世所罕见的食人纪录,自然与官方的启发分不开。于是,这种反人类的罪行,便以不可遏止之势,贯穿于整个唐末,直到五代。食人恶行之频密发生,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黄巢虽死,食人不止。公元九世纪末、十世纪初的中国,坠入空前的黑暗之中。
  887年:“戊午,秦彦遣毕师锋、秦稠将兵八千出城,西击杨行密,稠败死,士卒死者什七八,城中乏食,樵采路绝,宣州军始食人。”
  同年:“杨行密围广陵且半年,秦彦、毕师铎大小数十战,多不利,城中无食,米斗直钱五十缗,草根木实皆尽,以堇泥为饼食之,饿死者太半。宣军掠人诣肆卖之,驱缚屠割如羊豕,讫无一声,积骸流血,满于坊市。”
  同年:“高骈在道院,秦彦供给甚薄,左右无食,至然木像,煮革带食之,有相啗者。”
  889年:“杨行密围宣州,城中食尽,人相啗。”
  891年:“[孙懦]于是悉焚扬州庐舍,尽驱丁壮及妇女渡江,杀老弱以充食。”
  893年:“李克用出兵围邢州,辛巳,攻天长镇,旬日不下。(王)镕出兵三万救之,克用逆战于叱日岭下,大破之,斩首万余级,余众溃去。河东军无食,脯其尸而啗之。”
  902年:“汴军每夜鸣鼓角,城中地如动,攻城者诟城上人云‘劫天子贼’,乘城者诟城下人云‘夺天子贼’。是冬,大雪,城中食尽,冻馁死者不可胜计。或卧未死已为人所剐。市中卖人肉,斤值钱百,犬肉值五百。”
  906年:“时汴军筑垒围沧州,鸟鼠不能通,(刘)仁恭畏其(朱全忠)强,不敢战。城中食尽,丸土而食,或互相掠啖。”(以上见《资治通鉴》七十三卷至八十一卷)
  ……
  重新翻阅一过中国历史上的食人记录,使我想起鲁迅先生所写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其中有主人公这样一段话,实在值得深思的:“我翻开历史一看,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两个字是‘吃人’!”
  不管是以“仁义道德”的名义,理直气壮地食人;还是以“革命”的名义,名正言顺地食人,当然也包括那种连眉头也不皱一下地咬人在内,所有打出来的一切冠冕堂皇的口实,不过是中国历史上非人道,或反人道的全部恶行的遮羞布罢了。黄巢只不过是这样的“革命领袖”之一,由此,便可知道中国人为了求得自身进步,数千年来,为这些“食人狂”所付出的代价,真是到了罄竹难书的程度。
 写到这里,除了“夫复何言”的摇头感叹之外,还有什么好再说的呢!

李后主之死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凡是识得几个字的中国人,都能背得出的。尤其心绪不佳,一脑门官司的时候,尤其倒霉的事情,总缠在屁股后边的时候,读这两句诗,能起到一点舒缓的作用。因为你发现,世界上有麻烦的人,非你一个。

  记得当右派的晦暗岁月里,有时候,人之不被当人对待,挺憋闷,闷到无以复加,就常常于无人处,将李后主这两句,啸出来。山,很高,很陡,声音撞回来,也颇壮观,顿觉痛快。虽然此举很阿Q,但消解一下心头那股鸟气,也能得到片刻的轻松。这也是中国许多帝王中尚能记住李后主的原因,就由于他的诗,其他凶的、坏的、王八蛋的,应该千刀万剐的,死了也就死了,

谁记得住他们。
  李煜要是始终只做诗人,不做皇帝,或许最后的结局,不至于那么悲惨;那样,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说不上中国第一,举世无双,至少其精品佳作的数量,能与本土的李白杜甫苏东坡辛弃疾,西方的拜伦雪莱歌德普希金,不埒上下。可是,近人编辑的《全唐五代词》,只存其词40首,其中尚有一些存疑之作,实在是太令人惋惜了。
  作为皇帝,他输得很惨,作为文人,他死得很惨,真是令人悲哉哀哉的事。
  那个鸩死李煜的宋太宗赵炅,其歹毒,其残忍,也极其不是东西。从文学史的角度考量,他除掉皇帝事小,除掉诗人事大。皇帝这个差使,谁都能干,“黥髡盗贩,衮冕峨巍”,那么,阿猫阿狗,白痴呆虫,坐在金銮殿上,同样人模狗样,挺像回事的。而能留下璀璨篇章,千古传唱的不朽诗人,却不是随便拉一个脑袋来就能充数的。
  可惜,他死时才四十二岁,今天看,只能算“知青后”一代作家。
  在中国,皇帝写诗者,颇多,不过都是当上皇帝以后,附庸风雅,才做诗。李煜不然,他是先当诗人,再做皇帝。别看次序先后的颠倒,差别却是很大,先做皇帝,尔后做诗人,属客串性质,不过游戏而已;先做诗人,接着再做皇帝,就不能客串,不能游戏了。可李煜一直在客串,一直在游戏,当专业诗人,做业余皇帝,最后只有亡国灭命一途。
  他全部的错,就错在这里。
  诗人就是诗人,诗人的最佳生存方式,就是写诗,皇帝,是当不得的。凡诗人,其感情特点有三,一,沸点低,容易冲动;二,脆度低,容易沮丧;三,耐力低,容易泄气,把国家交到他手里,非砸锅不可。曹操就非常明智,他的诗写得绝棒,在皇帝诗人行列中,不排第一,也排第二。可他说什么也不当皇帝,孙权蛊惑他,老兄干吧,他说,得了吧,你要把我架在火炉上烤啊!所以,他虽然比皇帝还皇帝,硬是不上轿。李煜受命之初,也晓得自己不是这块材料,可他实在无可推托,同时,我估计此君大概也不想太推托,怎么说,皇帝也是个美差,于是,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宋?蔡涤《西清诗话》载:“艺祖云‘李煜若以作诗工夫治国事,岂为我虏乎?’”
  赵匡胤的事后诸葛,看似有理,其实,这位大兵,还是不甚懂诗,不甚懂得诗人。一个真正的诗人,从头到脚,从皮到骨,甚至到骨头缝,到骨髓,都是诗人气质。也就是王国维在《人间诗话》里所说的那个“真”,他认为“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所以,即使按艺祖所云,李煜悉心治国,不做诗,不做诗人,可他只要血液中诗人的“真”去不掉,就当不好南唐国主。
  隔岸相望的赵匡胤,虽然篡了后周帝位,但却继承周世宗柴荣的遗志,一直厉兵秣马,要将南唐灭了。可南唐国主,诗人第一,皇帝第二,不是不知道处境危殆,而是知道了也无所作为。一不积极备战,二不养精蓄锐,三不奋发图强,四不全民抵抗,“日与臣下酣饮,愁思悲歌不已,”(《新五代史》),沉湎于酒中、诗中、歌舞中,脂粉气中。如此这般,诗人啊,你不完蛋,焉有他哉?
   孔夫子认为,君子应该“放郑声,远佞人”,李煜恰恰相反,一方面,声色犬马,骄奢淫逸,缠绵后宫,荒疏政事;一方面,吟唱酬和,品评诗词,琴棋书画,赏鉴推敲,只顾忙自己的,将国事托付给只会坐而论道的文人学士。长江天堑,从来为江南屏障,赵匡胤攻打南唐,便有了在江上架桥的构想。南唐的君臣们,听到这个传闻后,不但毫无警惧之意,竟哄然一噱,看作天大的笑话。“煜初闻朝廷作浮梁,谓其臣张洎,洎对曰:‘载籍以来,长江无为梁之事。’煜曰:‘吾亦以为儿戏耳!’”(《宋史》)
  这个一块儿跟着打哈哈的文人张洎,就是十足的害人精了。后来,城陷,他说他要殉国,大家等着看他如何杀身成仁,一转眼,他又不打算死了,他说,我要当了烈士,谁为国主写投降书啊!就是这位投降派,“为江南国主谋,请所在坚壁以老宋师。宋师入其境,国主弗忧也,日于后苑引僧道诵经、讲《易》,不恤政事,军书告急,皆莫得通,师傅城下累月,国主犹不知”。(《续资治通鉴》)
  李煜,作为诗人,一流,甚至超一流,作为皇帝,三流都未必够格。说是庸君,对他客气,说是昏君,也无不可。他所干过的残害忠良,屠杀直臣,宠信小人,依赖奸邪的累累恶迹,不比历史上别的混蛋皇帝差。
  不信,抄下面几段,以作佐证:
  南郡留守兼侍中林仁肇有威名,中朝忌之,潜使人画仁肇像,悬之别室。引江南使者观之,问何人,使者曰:“林仁肇也。”曰:“仁肇将来降,先持此为信。”又指空馆曰:“将以此赐仁肇。”国主不知其间,鸩杀仁肇。
  “国势日削,用事者充位无所为,江南内史舍人潘佑愤切,上疏极论时政,历诋大臣将相,词甚激讦。”后因牵连,“国主疑佑之狂悖,收佑,佑即自杀。”
  时宿将皆前死,神卫统军都指挥使皇甫继勋者,年尚少,国主委以兵柄,继勋素贵娇,初无效死意,但欲国主速降而口不敢发,每与众云:“北军强劲,谁能敌之!”闻兵败,则喜见颜色,曰:“吾固知其不胜也!”偏裨有摹敢死士欲夜出营邀战者,继勋鞭其背而拘之,由是众情愤怒。是月,国主自出巡城,见宋师立栅城外,旌旗满野,知为左右所蔽,始惊惧,乃收继勋付狱,杀之,军士争脔割其肉,顷刻都尽。
  遣使召神卫军都虞侯朱全赟以上江兵入援。全赟拥十万众屯湖口,诸将请乘江涨速下,全赟曰:“我今前进,敌人必反据我后。战而捷,可也,不捷,粮道且绝,奈何?”乃以书召南都留守柴克贞使代镇湖口,克贞以病迁延不行,全赟亦不敢进,国主屡促之,全赟不从。(以上均《续资治通鉴》)
  性骄侈,好声色,喜浮图,为高谈,不恤政事。(《新五代史》)
  八年春,王师傅城下,煜犹不知。一日登城,见列栅在外,旌旗遍野,始大惧,知为近习所蔽,遂杀皇甫继勋。(《宋史》)
  江南李主佞佛,度人为僧,不可数计。太祖既下江南,重行沙汰,其数尚多,太宗乃为之禁。(宋?王泳《燕翼诒谋录》)
  江南李氏进贡中国无虚月,十数年间,经费将竭。(《江表志》)
  虽然此君为帝,很糟糕,但比之历代穷凶极恶的独夫民贼,李煜属于既无大善,也无大恶的一个。加之大家对他的诗怀有好感,对他的死抱着同情,也就不咎既往。而且,为帝之初,大概还是做了一些不庸不昏的善政,陆游在《南唐书》里说,“境内赖以少安者,十有五年。”江南这块地方,只要不打仗,就丰衣足食,也许由于短暂的偏安小康局面,拿进贡的银子买来的和平,诗人又不安生了,领导潮流,别出心裁,异想天开,匪夷所思地兴起一股缠足之风。
  饱暖思淫欲,也真是拿这位“食色性也”的皇帝无可奈何。
  据清?钱泳在《履园丛话》中考证:“裹足之事始于何时?《道山新闻》云:‘李后主窈娘以帛绕足,令纤小屈足新月状。’唐缟有诗云:‘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因窈娘而作也。张邦基《墨庄漫录》,亦谓弓足起于南唐李后主,是为裹足之始。”由他始作俑,直到辛亥革命才终结的缠足陋习,据西方学者霭理斯认定,这是一种性虐待的变态行为。竟折磨汉族妇女,达一千年之久,这位诗人皇帝,按上海话讲,可就是真正的作孽了。中国出了三百多位皇帝,独他这个举动,是最出格的,最具其个人色彩的,称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哪怕全世界的皇帝加在一起,也找不出一位用这样方法青史留名者。
  上有所好,下必甚之,故尔“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韩非子》),中国人习惯了上面咳嗽,下面感冒,皇帝放屁,臣民就是五雷轰顶,诚惶诚恐。要是这位情圣兼诗人,不当这个国主,没有这份最高权力,会弄成举国皆小脚娘子,蔚然可观的盛况来吗?所谓群众运动,说到底,是运动群众。如果李煜仅仅是一位诗人,有这种变态心理,顶多骗骗几个没头脑的女孩。但他是至尊至贵的天子,发出史无前例的缠足号召,马屁精跟着起哄,御用文人跟着鼓吹,可怜的老百姓敢不雷厉风行么?
  所以,权力这东西,很怪,很可怕,它具有一种催化剂的作用,能将人性中的最本质的恶,释放出来。释小恶,则斤斤其得,孜孜其欲;释中恶,则不择手段,无所不为;释大恶,则恬不知耻,倒行逆施。这公式就是:“权力+诱惑=邪恶”。越大的权力,越大的诱惑,也就产生越大的邪恶。私欲膨胀到了极点,野心萌发到了极点,最后就成了晚期的癌症患者,转移扩散,不可救药。
  李煜做一个纯粹的诗人时,顶多是优哉游哉的公子哥儿,石头城中的第一情种;可一当上惟辟作威,惟辟作福的皇帝,权力使他往昏君方向发展。提倡缠足,就是他的恶的一次释放。
  老实讲,手中握有权力,是了不起的,神气活现,吆五喝六,前呼后拥,屁股冒烟;对有些人来讲,是祸,是福,还得两说着呢?这些年,冷眼旁观周遭的文人,当官当得八九不离十者,固然有,而当官当得声名狼藉,顶风臭四十里者,好像更有。小人得志,蝇营狗苟,欺世盗名,永无厌足,在权力催化下引发的人性畸变,哪里还有什么文人品味,一张肉脸上活生生写着名利二字,令人惨不忍睹。
  继而一想,这班人写不出东西,不捞名谋利,又能干什么呢?
  王国维所说的“真”诗人,那是有“真”本事的。治国为其短,写诗为其长,打仗是其短,作画是其长。《珍席放谈》一书说:“江南李后主善词章,能书画,尽皆臻妙绝。”作者高晦叟,为宋代人,距李后主不远,有这个评价,足见诗人风流绝世,才华绝代,并非溢美之词。
  公元962年(宋建隆二年),李煜继位之时,给赵匡胤打了个报告,他对他自己不适宜当皇帝,更适宜当诗人,很清楚地表明了内心的苦衷。“臣本于诸子,实愧非才,自出胶庠,心疏利禄,被父兄之荫育,乐日月以优游,思追巢许之余尘,远慕夷齐之高义……”(《宋史》)本来,李煜毫无继位的可能,其父皇李璟之后,说好了的接班人,有两个“兄终弟及”的叔叔,还有一个立为太子的哥哥,怎么也轮不着他,注定要当一辈子闲云野鹤,所以,他思想上没有一点点储位的准备,也不存有丝毫觊觎皇位的野心,他一天到晚,美女,醇酒,吟诗,作画……享受生活,徜徉在诗歌和美学的王国里。
  他排行老五,那龙椅根本轮不着他坐,他就成了金陵城内的王孙公子,风流情圣,桂冠诗人,快活神仙。但是,上帝爱给人开个玩笑什么的,很快,将其接位途程上的障碍物,一一请到了天国。阁下,你就等待着加冕吧!一个写长短句的闲散之人,偏要他去日理万机,“一种心思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蝶恋花》),只好硬着头皮,在金陵登上帝位。
  他喜欢南京,不愿意到他父王的都城南昌去。宁可在南京向赵匡胤称臣十五年,也不到南昌去当更独立一点的皇帝,这就是诗人的抉择,也许石头城钟灵毓秀,能给他更多诗的灵感。
  我记得,八十年代中期,到南京去过一次。那时,张弦还健在,作为热情的东道主,定要陪着逛逛六朝故都,都是五十年代开始写作的老朋友,也就无须礼让的了。出发前,他说,客随主便,我不让你们看大家一定要去看的那些名胜风景,何况你们也都去过,我想领你们看大家几乎不到的一个地方,如何?
  我们说,反正也已经上了车,只好悉听君便了。
  车子出城,往栖霞山方向驶去。暮春三月,莺飞草长,柳枝摇曳,菜花吐黄,身后为巍巍钟山,眼前乃滚滚长江,真是好一派江南风光。我每到龙蟠虎踞的石头城,总能感受到一种生发出思古幽情的“场”,令我怦然心动。只要站在江水拍岸的土地上,只要稍稍掀起古老历史文化的一角,就会涌出“惆怅南朝事,长江独至今”(刘长卿《秋日登吴公台上寺远眺》)的悲怅感。
  忽然,张弦招呼停车,说到了到了。
  在一片秧田中间,我们看到了一尊石马,孤零零地兀立在那里。
  这是一尊南唐的石刻,张弦要我们注意,这匹马的秀美姿态,妩媚神情,以及清俊宛约的丰采,和行云流水般的动感,他若不说出来,也就一眼掠过,经他一煽情,果然有与常见的石翁仲截然不同。这尊骏马,通体洋溢出浪漫而又多情的南人气韵。
  有人问,确实是李后主那时代的石刻吗?张弦说,这是经过文物专家鉴定的,但不知为什么,只有茕茕独立,形单影只的一匹,也许是一篇只写了开头,而没有写到结束的文章。
  清人沈德符在其《敝帚斋余谈》中,为李煜抱不平:“南唐李昪,固吴王恪之后也,据有江淮,垂四十年,史家何以不以正统与之?”正统不正统,由史家推敲去,姑置勿论。营造帝王家的山陵,其工程之浩伟;往往要穷毕生之力。但即位后只坐了十五年江山的李煜,活着都难,遑顾死者?也就只能是这种虎头蛇尾,不了了之的结局。
  事隔多年,旧事重提,难免有时光无情之叹,张弦早已作古,同行者也都垂垂老矣,但嫩绿秧苗中的那匹石马,也许就是《玉楼春》中:“归时休照烛花红,待放马蹄清夜月”的那一匹吧?却会永远兀立在那里。
  远游归来,夜色朦胧,挂在女墙之上那一弯浅月,犹历历在目,真是“六代绮罗成旧梦,石头城上月如钩”(鲁迅《无题》)。也许,往事总是不堪回首的,回忆那匹孤独的马,回忆那位被牵机药毒死的不幸诗人,总是禁不住对于这块土地上文人命运的思索。
  从历史版图来看,充满浪漫色彩的南人。与信奉现实精神的北人交手,从来没占过优势。正如那匹孤独的江南石马,秀丽中透着柔弱,清癯中显得单薄,文雅中未免过分温良,跃动的神态中,缺乏男性的雄壮。所以,南部中国的统治者,有过多次声势浩大的北伐,几无一次是绝对胜利的。相反,金戈铁骑的北人南下,从来不曾折戟沉沙过,这也是石头城断不了在漩涡中求生图存的缘由。南人浪漫,势必多情,多情则容易把事情往好里想。北人尚实,自然作风严谨,一步一个脚印,很少感情用事。赵匡胤家住山西太原府,他的领导核心,也都是柴世宗的北周人马。他们按部就班,步步进逼;就在窈娘娉娉婷婷为李煜跳金莲舞的时候,把金陵城包围得严严实实,水泄不通。
  曹彬兵临城下,李煜只好投降,举家迁往开封,大兵出身的宋太祖,封他一个谁知是抬爱,还是侮辱的“违命侯”,我想:接到这纸任命状的诗人,一定啼笑皆非。这有点类似千年以后,我曾当过的右派分子那样,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与他这个先“违命”,再封“侯”,打个巴掌,给个甜枣,在感恩戴德这一点上,有异曲同工之趣,想想,倒也不禁莞尔。
  现在,读李煜的作品,相隔千年,情景迥异,但是,他那可怜,那但求苟活,命悬一丝的可悲,那瑟缩颤抖,永远不安的心灵,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破阵子》),“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乌夜啼》),“多少恨,昨夜梦魂中”(《望江南》),“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浪淘沙》)等诗句中,还是能够深切体会,感情相通的。宋太祖虽不喜欢他,留他一条命在,等到宋太宗上台,李煜也就活到头了。四十二岁生日那天,送去一壶御赐的鸩酒,“亲爱的诗人,Happy birthday to you,干杯吧您啦!”一口吞下,毒性立发,在长时期的痛苦熬煎以后,饮恨而毙。
  中国皇帝平均文化水平较低,而且大部分出身农民,这也是中国文化人屡遭皇帝蹂躏的原因。据说,外国皇帝拿破仑被库图佐夫打败,火烧莫斯科往西撤退时,还关照副官,把从巴黎带来的诗人再带回去,免得断了法兰西诗歌的香火。副官报告,队列已经排序完毕,没有安排这班摇鹅毛笔的家伙,来自科西嘉的矮个子说,将他们编入骡马牲口队伍里,不就行了嘛!要遇上中国皇帝,对不起,连与骡粪马勃一起的资格都不具备。
  这位诗人,被虐杀的痛苦程度,在中国非正常死亡的文人中,大概要算头一份了。我至今弄不懂赵炅出于什么动机,要如此狠毒地收拾他?一定要用牵机药将李煜一点一滴地耗死?想来想去,惟一的原因大概就是女人了,谁叫李煜有一个美艳绝伦的小周后呢?就是那首《菩萨蛮》中“花明月暗笼轻雾,今朝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的昭惠后之妹。她太爱这位诗人了,追随到汴京后,偏偏被行伍出身的宋太宗相中了。经常一顶翠轿,将她抬进大内,一住旬日,才放回来。
  倘非如此,就是他的诗写得太好,遭到嫉恨了。在中国文化史上,有个很奇怪的现象,凡皇帝,都有爱做诗的毛病,有点墨水者写,胸无点墨者也写。连还未坐稳龙椅的黄巢,李自成,张献忠,洪秀全等革命同志,也会诌两句顺口溜,让人笑煞。亭长刘邦,当上皇帝后,居然无师自通,吼出来“大风起兮云飞扬”,那挺胸凸肚的场面,一定很滑稽。
  于是,我觉得那个科西嘉小个子相当可爱,也许他只写情书,不做诗,便对诗人有了一份雅量,一份宽容,让他们跟骡马一队回来,不至冻死在西伯利亚。如果想到耶稣也是诞生在马槽里的话,说明波拿巴还是很高看这些拿着竖琴的天使。中国皇帝患有诗癖者,都觉得自己是块料,坏就坏在赵氏兄弟,偏偏也会写两句歪诗,所以,对写得比自己好的李煜,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于是,连违命侯都当不成了。
  王铚《默记》载:徐铉原为南唐李煜臣属,归宋后任给事中职,一天,赵炅对他说,何不见见你的旧主子?于是,徐铉奉太宗命往见。“顷之,李主纱帽道袍而出,铉下拜,遽下阶,引其衣以上。铉辞宾主,李主曰,‘今日又安有此礼?’铉引椅稍偏,乃敢坐。李默默不语,久之,忽长吁叹曰,‘当时悔杀了潘佑李平。’铉既出,有旨召对,铉不敢隐,遂有秦王赐牵机药之事。牵机药者,服之头足相就前却,有如牵机状也。又传‘小楼昨夜又东风’,及‘一江春水向东流’之句,并坐之,故致祸云。”
  诗人死在了他的诗上,这就是做皇帝的诗人,和不做皇帝的诗人,都有可能遇到的下场。但是,李煜不玩政治,不握权杖,不做皇帝,多活上几年,会给文学史创造多少绝妙好诗啊!
  皇帝有闲情逸致,是可以当一回诗人的。但真正的诗人,决不能当皇帝。李煜是至“真”之性的诗人,他只能做诗,只能燃烧自己的生命,去创造人间绝唱。虽然他活得窝囊,死得痛苦,虽然他未能给这个世界上更多的诗,但是,他的名字,就是诗和美的同义词,他的作品,就是汉语言臻于精绝的顶峰。
  只要还有人类存在,他的诗,会永远被吟哦,因此,他也得到了不朽。

张居正始末

  一提张居正,马上就会想到他在明代后期所推行的改革。

张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作为明神宗朱翊钧的首辅,达十年之久,是个有作为,具谋略,通权术的大政治家。张居正的改革,了不起,我打心眼里佩服他;但对他这种太厉害的人,绝无好感。凡强人,都具有一点使人讨厌的“侵略性”,他总要求你如何如何,而你不能希望他如何如

何,大树底下不长草,最好敬而远之。
  明代不设宰相,朱元璋定下的规矩。这位独裁者要求高度集权,只挑几个大学士为其辅佐。在这些人中间,指定一个小组长,就是“首辅”。说到底,首辅其实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丞相,或首相。而张居正,是明代历朝中最具强势的首辅,在任期间,拥有说一不二的权力。因为朱翊钧十岁登基,相当一个高小五年级生,对于这位严肃的老师,敬畏之余,言听计从,是可想而知的。
  记不得在哪儿看过这位改革家的肖像,是个不苟言笑,脸色阴鸷,目光严厉,神情冷峻的正人君子,大概没人敢对他说一声不,除非你不要命。但他在自家的府邸里,与他极钟爱,极标致的小娘子们,风流缠绵的时候,是不是也板着面孔,让美人儿也望而生畏呢?史无记载,就不敢悬拟了。
  一般来讲,在中国,改革者取得成功,至少要具备下列三要素:
  一、支持他进行改革的力量,必须足够强大,不至于轻易被扼杀;
  二、推行改革的过程中,会有阻难,不至于难到进行不下去,半路上夭折;
  三、改革者的道德品质即使有非议之处,不至于成为反对派使其落马的借口。
  时下国产的电视连续剧,差不多以此为金科玉律,来写改革的。其实,真实生活远非如此,不是惊涛骇浪,艰难险阻,就是功亏一篑,全军覆没。哪像作家和编导所设想的,高峰护驾,破关斩将,美人青睐,春风得意,鱼与熊掌兼得呢?中国历史上的改革者,十有九个都很命苦,得好果子吃者不多。也许张居正是惟一的幸运者,至少在他活着时,他让别人吃苦头,自己从没吃过任何苦头。倒霉,是他进了棺材以后的事。
  我所以说他了不起,就因为张江陵是中国惟一没有什么阻难,顺风顺水的改革家。
  他之没吃苦头,由于皇帝支持,而皇帝支持,又是皇太后和大内总管联手的结果。有这样三位一体的后台,他有什么怕的,愿意怎么干就怎么干。当然,不可能没有政敌,更不可能没有政治上的小人,但张居正是纵横捭阖的九段高手,在政坛上所向披靡,谁也不堪一击。小人,他更不在乎,因为他也是相当程度上的小人。
  只有一次,他一生也就碰到这么一次,坐了点蜡,有点尴尬。因为其父死后,他若奔丧回去,丁忧三年,不但改革大业要泡汤,连他自己的相位能否保住,都成问题。便讽示皇帝下令“夺情”,遂引发出来一场面折廷争的轩然大波,使心虚理亏的他,多少有些招架不住。最后他急了,又借皇帝的手,对这些捣乱分子推出午朝门外,按在地上打屁股,用“廷杖”,强行镇压了下去。
  第一个屁股打得皮开肉绽,第二个屁股就会瑟缩颤抖,第三个屁股必然脚底板抹油开溜。他懂得,制造恐惧,从来是统治者最有效的威慑手段,操切专擅的张居正,把反对派整得老老实实,服服帖帖。他是个精通统治术的政治家,也是个冷面无情的政治家,为了目的,他敢于不择手段。
  《明史》作者不得不认可他凶,认可他行,认可他有办法。“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虽万里之遥,朝下而夕举,自是政体为肃。”他所以要镇压反对派,是为了营造出推动政治改革、经济改革的大环境,加之“通识时变,长于任事,不可谓非干济之才,而威柄之操,几于震主”。所以,在其手握极权的十年间,说张居正在统治着大明王朝,不算夸饰之词。他曾经私下里自诩:我不是“辅”,而是“摄”,休看这一字之差,表明他深知自己所拥有的政治能量。
  张居正稳居权力巅峰时,连万历也得视其脸色行事,这位年轻皇帝,只有加入与太后、首席大珰冯保组成的铁三角,悉力支持张居正。如此一来,宫廷内外,朝野上下,首辅还用得着在乎任何人吗?
  众望所归的海瑞,大家期待委以重任,以挽救日见颓靡的世道人心,张居正置若罔闻,将其冷藏起来。文坛泰斗王世贞,与张同科出身,一齐考中进士,很巴结这位首辅,极想进入中枢,他婉拒了:“吴干越钩,轻用必折,匣而藏之,其精乃全。”劝他还是写他的锦绣文字去也了。与李贽齐名的何心隐,只是跟他龃龉了两句,后来,他发达了,他的党羽到底找了个借口,将何心隐收拾掉以讨他欢心,他也不觉不妥而心安理得。
  所以,张居正毫无顾忌,放开手脚,对从头烂到脚的大明王朝,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他最为人称道的大举措,就是动员了朝野的大批人马,撤掉了不力的办事官员,镇压了反抗的地主豪强,剥夺了抵制的贵族特权,为推广“一条鞭法”,在全国范围内雷厉风行,一亩地一亩地地进行丈量。在一个效率奇低的封建社会里,在一个因循守旧的官僚体制中,他锲而不舍地调查了数年,立竿见影;收到实效,到底将缴赋纳税的大明王朝家底,摸得清清楚楚,实在是亘古未有的壮举。
  《广阳杂记》载:“蔡岷瞻曰:‘治天下必用申韩,守天下必用黄老,明则一帝,高皇帝是也,明只一相,张居正是也。”’可见世人对其评价之高。这项大清查运动,始终是史书肯定的大手笔。我一直想,张居正不死得那么早,再给他十年,二十年,将其改革进行到底,而且,万历未长到三十岁前,他还得辅政,这是太后的懿旨。或许中国将和欧洲老牌帝国如西班牙,如葡萄牙,如英吉利,在14世纪进入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也未可知。
  我们从凌潦初的初刻、二刻《拍案惊奇》,就会发现其描写对象,已从传统的农耕社会,转移到城市,市井阶层和商人成为主角。这说明世界在变的同时,中国也在变,萌芽状态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已经形成。然而,张居正的改革失败,错过了一次历史的转型期。
  想到这里,不禁为张居正一叹,也为中国的命运一叹!
  张居正一直清查到万历八年(1580),才得到了勘实的结果:天下田数为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十五年(1502)增加纳税田亩近三百万顷。这数字实在太惊人了,约计为二亿八千万亩的田地,竟成了地主豪强、王公贵族所强占隐漏,而逃避赋役的黑洞。经过这一次彻底清查,“小民税存而产去,大户有田而无粮”的现象,得以基本改变,整个国家的收入,陡增几近一点五倍。
  改革是一柄双刃剑,成功的同时,张居正开罪的特权阶层,触犯的既得利益集团,统统成了他不共戴天的对立面。所以,他死后垮台,墙倒众人推,落井下石,如同雪崩式的不可收拾,这大概也是所有改革家都得付出的代价。
  因为封建社会的统治架构,犹如积木金字塔。塔尖坐着皇帝,下面则是层层叠叠支撑起来,保持相对稳定的各级官僚机构。任何触动,就有可能打乱这座塔的上下牵系,左右制约的平衡。所以,即使是不伤筋动骨的小改小革,也会受到求稳惧变的体制维护者的抵制。他们宁可这座金字塔哗啦啦地一个早晨垮塌,也不肯在垮台之前,进行最起码的修整和巩固。
  在中国,流血的激烈革命,要比不流血的温和改良,更容易获得成功,就在于这些因循守旧、冥顽不化、拒新抗变、抵制改革的既得利益者,联起手来扼杀改良运动,简直小菜一碟。而一旦革命者磨刀霍霍而来,老爷们比猪羊还会驯服得多地伸出脖子挨宰。外国也如此,当巴斯底监狱大门轰然打开以后,那些贵族、骑士、名媛、命妇,不排着队向广场的断头台走去吗?
  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从《明实录》的太仓存银数,可以清楚地看出改革成果:
    *年                *月      *数量   
  隆庆六年(1572)  六月2,525,616两
                      十月2,833,850两         

十一月4,385,875两
   万历三年(1575)   四月4,813,600两 

六月5,043,000两
  万历五年(1577)  四月4,984,160两
                 (据樊树志《万历传》)
  上列表格雄辩地证明,改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是统治集团自我完善的必然,推行改革势必要带来的社会进步。但历史上很多志士仁人,还是要为其改革的努力,付出代价。往远看,秦国孝公变法,国家强大了,商鞅却遭到被车裂的命运;往近看,清末百日维新,唤起民众觉醒的同时,谭嗣同的脑袋,掉在了北京的菜市口。
  幸运的张居正,他是死后才受到清算的,他活着,却是谁也扳不倒的超级强人,强到万历也要望其颜色。有一次,他给这位皇帝上课,万历念错了一个字音,读“勃”如“背”,他大声吼责:“当读‘勃’!”吓得皇帝面如土色,旁边侍候的臣属也大吃一惊,心想,张阁老,即使训斥儿子也不该如此声严色厉呀!所以,他活着一天,威风一天,加之年轻皇帝不得不依赖和不敢不支持的情况之下,满朝文武,都得听他的,谁敢说声不!
  我在想,树敌太多的张居正,以其智慧,以其识见,以其在嘉靖、隆庆年间供职翰林院,冷眼旁观朝野倾轧的无情现实,以其勾结大珰冯保将其前任高拱赶出内阁的卑劣行径,会对眼前身边的危机了然无知?会不感到实际上被排斥的孤独?后来,我读袁小修的文章,这位张居正的同乡,有一段说法,使我释疑解惑了。“江陵少时,留心禅学,见《华严经》,不惜头目脑髓以为世界众生,乃是大菩萨行。故其立朝,于称讥毁誉,俱所不计,一切福国利民之事,挺然为之。”(《日记》卷五)
  看来,那些被强制纳税的地主豪强,被整肃得战战兢兢的各级官员,被旁置被冷落对他侧目而视的同僚,被他收拾得死去活来的反对派,都以仇恨的眼光在一旁盯着他。这其中,尤其那早先的小学生,现在已是初中生或高中生的朱翊钧,一天天积累起来的逆反心理,这位政治家是感受到的,对其处境像明镜似的清楚。要不然,他不会提出致仕的想法,但太后有话,万历不到三十岁,不令其亲政,这位恋权的政治家,实际上也不想真的罢手,于是,视事如旧。

  袁中道散文写得漂亮,炼字如金,一个“挺”字,便将其独立特行,四面受敌的处境,形容出来。于是,这位骑在虎背上的改革家,显然,下来是死,不下来也是死,他只有继续“挺”下去的一条路好走。我想他那时肯定有一种理念在支撑着,他估计不至于马上与死神见面,只要不死,他就继续当首辅。只要在这个座位上,一切都可以从长计议。
  唉!这也是许多强人,在兴头上,不懂得什么叫留有余地,什么叫急流勇退的悲剧。他忘了,你强大,你厉害,你了不起,你无法改变上帝。这位活得太忐忑,太吃力,太提心吊胆,太心神不宁的改革家,终于迈不过去万历十年(1582)这个门槛,二月,病发,六月,去世,享年57岁。
  他活得比同龄人都短命,王世贞64岁,耿定向72岁,李贽75岁。
  张居正的死亡,早有预感,掌政十年,心力交瘁,是主因。“靡曼皓齿”,也是促其早死的“伐性之斧”,他渴嗜权力,沉迷女色,欲望之强烈,后者甚至要超过前者,在历史上是少见的。一方面,明代到了嘉靖、万历年间,淫风大炽,整个社会洋溢着一种世纪末的气氛。享受,佚乐,奢侈,腐化,纵情,放诞,靡费,荒淫,是普遍风气。一方面,张居正在“食色性也”的需求,高出常人许多倍,永不厌足,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
  我记不得是基辛格,还是别的外国政治家讲的,权力具有壮阳的作用。或许如此,张居正手中权力愈大,其性饥渴愈甚,但年岁不饶人,不得不求助于药物维持其性能力,得以肆意淫欲。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篇》称,张“末年以姬妾多,不能遍及,专取以剂药”,由于“饵房中药过多,毒发于首,冬月遂不御貂帽”。据说,这是名将戚继光为拍他的马屁,贡献他一种叫腽肭脐(海狗肾)的媚药所致,服药以后,热发遍体,即使数九天气,也戴不住帽子。因此,万历年间,首辅不戴,百官岂有敢戴之理,京都冬天的紫禁城内,光头一片,大概算得上是一景了。
  此公对于漂亮女子,从来是不拒绝的。有一次,一位外省大员投其所好,送他一尊栩栩如生,非常性感的玉雕美人,他自然是会笑纳的了。明代官员,工资虽是中国历代最低,但贪污程度,也是中国历代最剧。张居正观赏之余,爱不释手,同时,又摇着脑袋,有一点不满足感,巡抚忙问:“大人还有什么吩咐?”张居正说:“若得真人如斯,可谓两姝并美了!”果然,这位巡抚还当真物色到一位美人,不仅形似,而且色艺双绝,送到相府,成为首辅的床笫新宠。
  据说,万历不再是小孩子,进入青春期后,得知他的首辅府里,美女云集,佳丽环绕,不由得感慨他的老师,这把年纪,竟能如此生猛。佩服之余,也叹息自家虽为九五之尊,却得不到更多的实践机会,甚乏艳福。所以,我一直认为,万历在张居正死后,立刻翻脸,从心理角度分析,其中不乏男人的嫉妒在内。这种隐忍下来的怨狠,一旦得到宣泄,那绝对是可怕的报复。
  平心而论,张居正的死,难免要被后人诟病,根据(万历野获篇),应该是纵欲过度,药物中毒。王世贞的诊断,也认为死于女色,死于壮阳药:“得之多御内而不给,则日饵房中药,发强阳而燥,则又饮寒剂泄之,其下成痔……”王世贞求官碰过他的钉子,心存嫌隙,绝对可能。也曾著文讥讪过他。为了巴结冯保,竟低三下四地在帖子上称自己为“门生”,斯文扫地,一至于此,也太丢人了点。不过,对张居正病情的叙述,应该是可信的。因为前者关乎人格,后者只是风流,在淫佚成风的明末社会里,王世贞没有必要栽他这赃。
  万历十年六月,张居正寿终正寝,备极哀荣,十月,追劾者起,反攻倒算,十一年三月,尸骨未寒,夺其官阶,十二年四月,抔土未干,又籍其家。最为惨毒的,因为抄不到万历所想像的那么多金银财宝,令围江陵祖居,挖地三尺,株连勒索,刑讯逼供,家人有饿死的,有上吊的,剩下的也都永戍烟瘴地面,充军发配。
  张居正这个家破人亡的最后结果,并不比商鞅或者谭嗣同更好一些。
  在这场清算运动中,最起劲的,最积极的,最没完没了的,恰恰是信任或是听任他进行改革,并坐享其改革成果的万历。而最莫名其妙的,清算张居正的同时,矫枉过正,将初见成效的改革大计,也否定了。
  这个老谋深算的政治家,竟没有估计到,你过去钤制他的压力愈大,他后来反弹你的抗力也愈高。一旦得手,不狠狠地往死里收拾才怪!《实录》说张“威权震主,祸荫骖乘”;海瑞说张“居正工于谋国,拙于谋身”,都有为他惋惜之意,认为他这样具有高智商的政治家;应该懂得最起码的机变韬晦之道。人走茶凉,当是不可避免,但死无葬身之地,险几抛尸弃骨,就得怪张居正太相信自己的强,而太藐视别人的弱。
  强人会弱,弱人会强,这也是大多数强人得意时常常失算的一点。
  张居正的全部不幸,是碰上了不成器的万历,这个精神忭急,性格偏执,缺乏自律能力,心理素质不算健全的青年人,做好事,未必能做好,做坏事,却绝对能做坏。诸葛亮比他幸运,虽然阿斗同样不成器,但后主圃懦,始终不敢对相父说不。张居正辅佐的朱翊钧,却是一个翻脸不认账的小人。你在,我怕你,你不在了,我还用怕你?再说,冯保给外放了,太后也交权了。一拍御案,统统都是张居正的错,又能奈我何?
  鲁迅与曹聚仁的通信中,感慨过“古人告诉我们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实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也论述过“盖明祖一人,圣贤豪杰盗贼之性,实兼而有之者也”。这就是说,“圣贤豪杰”与无耻、无赖、无所不用其极的“盗贼之性”,同在一个人的身上,是可能的。
  我怀疑明代诸帝的这种无赖基因,是不是从开国皇帝朱元璋承袭下来的?一上台还透着几分英明,几分正确,但都坚持不多时日,便一百八十度地走向倒行逆施的反面。这个埋葬在定陵里的据说腿有点短的家伙,也逃脱不掉明代皇帝的通病。
  你活着的时候,他忌惮你,一口一声“张老先生”,循规蹈矩,知书识理,你以为,替大明王朝,辅佐出一位中兴之主。事实不然,你一旦闭上眼睛,你树了无数的敌,就要跟你算账,其中最可怕者,恰恰是昨天的有为青年,今天的无赖帝王。
  无赖行径,成为一个统治者的主流,治国就是一场胡作非为的游戏。
  张居正死的当年,朱翊钧自毁长城,将蓟镇总兵官戚继光调往广东。张居正死的次年,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崛起关外。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清盛明衰的前奏曲。一个政权,旺盛是需要水滴石穿的努力,衰败却常常是转瞬间的事。特别是他搞掉张居正后的数十年间,疯狂搜刮,拼命聚敛,以致民乱迭起,蔓延全国,成不可收拾之势。
  明亡祸根,缘起多端,但总结起来,无非,一、内乱,二、外患。这一切,都始自于朱翊钧这个无赖。历史是无法假设的,若以上表所显示的国家财政收入进展态势,如果张居正的改革,不因其死而止,不因万历的感情用事而废,不因继其任者避事趋时而停顿;萧规曹从,坚持改革,明王朝的气数,不至于那么快就完蛋的。
  因为中国为农业大国,农业为国之命脉,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农业的生产周期短,以年计,只要有休养生息,恤民安农的政策,有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年景,用不了数年工夫,国家就会富足起来。更可贵的,是中国人所具有的耐受精神,乃汉民族绵亘五千年的最大支撑力。哪怕命悬一丝,稍有纾解,立能生聚出复兴的活力。也只不过经张居正十年努力,太仓存帑积至四百万两,国库之充盈,国力之雄厚,为明历朝之最。《明史》说:“神宗冲龄践祚,江陵秉政,综核名实,国势几于富强。”这当然是张居正的改革奇迹,也是中国人一旦有了正确指引,民族精神就必能焕发的结果。
  据陈登原《国史旧闻》,载林潞(此人约与方苞同时)的(江陵救时之相论)竭力赞许这位改革家:“江陵官翰苑日,即已志在公辅,户口阨塞,山川形势,人民强弱,一一条列,一旦柄国,辅十龄天子,措意边防,绸缪牖户。故能奠安中夏,垂及十年,至江陵殁,盖犹享其余威,以固吾圉者,又十年也。”
  从太仓银库岁入银两统计,也确实证实,即使在其死后,张居正的改革,还让朱翊钧当了多年太平天子。
  *张居正生前*太仓存银数
  万历元年(1573)2,819,153
  万历五年(1577)4,359,400
  万历六年(1578)2,559,800
  万历八年(1580)2,845,483
  万历九年(1581)3,704,281
  *张居正死后*太仓存银数
  万历十一年(1583)3,720,000
  万历十三年(1585)3,700,000
  万历十四年(1586)3,890,000
  万历十八年(1590)3,270,000
  万历二十年(1592)4,512,000
         (据樊树志《万历传》)
  朱翊钧统治的48年间,张居正辅佐的前10年,有声有色。此后的38年,这位皇帝渐渐与其祖父嘉靖一样颓唐庸惰,无所作为,“因循牵制,晏处深宫,纲纪废弛,君臣否隔”,“以致人主蓄疑,贤奸杂用,溃败决裂,不可振救”。每况愈下,直到不可救药。(据《明史》)
  神宗以后,败亡加剧,光宗在位一年,色痨而亡,熹宗在位七年,政由魏、客,思宗在位十七年,换五十相,明末的这些不成材的皇帝,不亡何待?所以,万历死后第25年,大明王朝也就国将不国了。他的孙子朱由检,被努尔哈赤的后代逼到景山顶上,那棵在“文革”期间锯断的歪脖树,见证了朱明王朝的终结。
  所以,《明史》对这位昏君,有一句精彩的结论:“明亡实亡于神宗,岂不谅欤!”其实,明代的亡国之兆,张居正一死,就出现了。
  张居正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政治强人,因为事实上只有他孤家寡人一个,以君临天下的态势,没有同志,没有智囊,没有襄助,没有可依赖的班子,没有可使用的人马,甚至没有一个得心应手的秘书,只用了短短十年工夫,把整个中国捣腾一个够,实现了他所厘定的改革宏图。这种孜孜不息,挺然为之,披荆斩棘,杀出一条生路来的精神,是非常值得后人钦敬的。
 但是,封建社会已经到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没落晚期,不论什么样的改革和改良,都不可能取得成功,腐朽的制度如下坠的物体,只能加速度地滑落,而非人力所能逆转,这也是旧中国徒劳的改良主义者,最后逃脱不了失败的根本原因。
  不过,就张居正的改革而言,其杰出的历史地位,是不言而喻的。但肯定的同时,他的骄奢淫欲,恣情声色,刻薄寡恩,跋扈操切,也是后来人对其持保留看法的地方。清《四库总目》收其《张太岳集》,提要评论他曰“神宗之初,居正独掌国柄,后人毁誉不一。迄无定评。要其振作有为之功,与其威福自擅之罪,两俱不能相掩”。
  对这样一位复杂的历史人物,这样一位生前享尽荣华,死后惨遭清算的改革者,个人的是和非,还可以千古议论下去,张居正在历史上给我们的启示,便是这种对于改革的认知,便是他的永远的价值。
  从张居正的实践中,我们知道,中国需要改革,如大旱之望云霓,中国可以改革,如春风之德草。旧时的中国是这样,新兴的中国更是这样。
  改革,中国的希望,这就是结论。

曹操不称帝

曹操一生未称帝,死前不久,孙权因为夺荆州,杀关羽,与蜀交恶,不得不向曹操示好,遣使上书,建议他"早正大位",曹操说:"是儿欲使吾居炉火上耶!"这是史书上大书特书,用以说明曹操一生不敢染指皇帝二字的心态。其实,曹操不是不想当皇帝,只是前车之鉴,使他不敢登这个宝座罢了。

汉献帝刘协这一生,过得十分窝囊,先是董卓擅权,后是曹操当国,他只是一个傀儡,见到董卓也好,见到曹操也好,都如芒刺在背,战栗不安的。但话说回来,他若无董卓,当不上皇帝,若无曹操,说不定他被那几个匪头子李傕,郭汜之流,结果了性命,也有可能的,可是江山坐稳了,大权旁落,便不甘心做一个符号式的统治者,成为曹操手下的一个高级俘虏了,于是,便要搞复辟了这也是历史上所有失去王位和虚有王位的人,忍不住要尝试的一种危险游戏。

最高权力,也是最高的欲望和诱惑,对汉献帝来说,当然想完整的得到它,而旧政权的维护者,前如衣带诏的董承,王子服和伏完,穆顺之辈,后如许都暴乱的耿纪,韦晃之流,他们甚至要比刘协更热衷于推翻曹操的统治。因为皇帝作为一个高级俘虏,尚可得到优礼有加的待遇,而等而下之的旧政权的既得利益者,则是明日黄花,自然连做梦也想恢复失去的王国,因而这些丢失得更多更多的臣下,复辟之心,甚于帝王是不言而喻的。

所以,拥有最高权力,却又不是九五之尊的曹操,对于任何觊觎这份至高无上权力的人,总是格杀勿论,疯狂地镇压的。正因为他自己无法得到这份崇尊之位,别人想得到,他一定是要与之拼命的。

因此,他的内心是充满矛盾的.正如他给行军时拟的口令"鸡肋"一样,吃,吃不下去,吐,又吐不出来.他一方面把自己的女儿曹节下嫁给汉献帝,除了政治上的笼络外,不能说曹操对于这个尽管是符号的皇帝,未必敢太不恭敬.但另一方面,又根本不朝请,履行一个臣子的义务。

一方面,他不断地在诗文中表露自己,如"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中,虽是对于周公的褒扬,实际也是在自我标榜;如"周西伯昌,怀此圣德。三分天下,而有其二。修奉贡献,臣节不坠"中,对于西伯始终以臣事殷的赞美,其实也是在自我表扬。另一方面,却又根本不把比自己小26岁的献帝放在眼里,动不动跑去发一通脾气,吓得人家战战兢兢,向他恳求:"君若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那意思说,你高抬贵手,放我一条生路得了。

尽管汉献帝拱手要把这个皇帝位置让给他,恨不能请他曹操马上履位,但他始终不称帝,只为王,这是他诛黄巾起兵以来数十年的既定方针。后人称他为奸雄,曹操一生,最奸之举,莫过于不夺帝位,而拥有帝权,既捞取名声,又得到实惠了。

如果他要当皇帝的话,从山东进军洛阳时就可以把献帝废了。曹操一辈子不敢行此事,就因为有董卓的例子在,他知道,在汉末天下大乱,群雄蜂起,挟天子以令诸候,要比他称帝讨伐,更加名正言顺,得天应人些。他若废帝自立,第一,诸侯会联合起来反对他;第二,即使能用武力逐个消灭地方割据势力,然而,他无法使整个士族阶层服贴。这就是他所比喻的炉火,也是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高谋远略,一旦他登上帝位,这些人马上会成为他的对立面.尽管他杀掉了这个阶层的许多头面人物,如孔融,崔琰,但整个阶层,他是不敢小视的。其实,他未必不想过一过皇帝瘾.可是一看手下的首席谋士,最忠心耿耿的荀或,荀攸叔侄,连他称王都持反对态度,他只好抑制这个欲望。因此,谁要是碰他这个痛处,绝对是严惩不贷的。

   通常,人到了晚年,慢慢地失去了自我感觉,便要糊涂昏愦,贪大树功,倒行逆施,期求不朽,终于走到自己的对立面去,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事,所以,孙权拍他马屁,要他即位承大统,他一笑拒之,而一直保持清醒到最后一刻,确实不容易的。

   但到了他的儿子曹丕手里,新生的一代人,对于汉王朝往日的威仪,已不在话下,只是死狗一条.与其辅主为臣,不如篡汉自立.在诸侯大部顺服,士族基本归心的客观情势下,旧的君臣框架,已成形式,汉祚的延续,根本毫无意义,所以取而代之,也是历史的必然,若是无曹操数十年的营造,彻底改变了原有的士族阶层,由仕汉的大多数,蜕变为仕魏的大多数,曹丕是无法坐上皇帝之位,而圆了他父亲一生未能做成的梦。

   因此,那些攫取权力的人,若是欲望超过了罔顾现实状况的程度,冷静下来,有曹操的一份清醒,也许不至于碰壁。

曹操不杀陈琳      

一个比较爱杀人,尤其爱杀文人的统治者,竟然对骂了自己祖宗八代的大不敬诗人,不予追究,放他一马。接着,额外照顾,还给他安排了工作。这就是公元二OO年(汉建安五年)陈琳和曹操的一段佳话。   

第一,这样走运的文人,不多;第二,这样雅量的统治者,好像更少。想到这里,不禁感叹系之!   

年,袁绍与曹操争雄中原,正是双方调兵遣将,决战官渡之际,按谋士郭图的建议,以明公大举伐操,必须数操之恶,驰檄各郡,声罪致讨,然后名正言顺。袁绍一拍桌子,此言正合吾意。但找哪位大手笔来操刀呢?正在冀州的陈琳,当时的桂冠诗人,在建安七子排第二位的大牌作家,这篇《檄豫州文》,自然非他莫属。用现代语言,就是军事总动员前,大造舆论,展开宣传攻势。   

这位老兄,经不起大家一阵吹捧,也就当仁不让。哪个文人不想出风头,没事还造势、炒作,还在电视荧幕上露那张肉脸,如今,众人眼巴巴等着他大笔一挥,倚马可待,还不屁颠屁颠地赶紧表演?   

如果他能未卜先知,袁绍败北,也许就不作这篇文章,或者,即使作,也笔下留情,不让曹操太过难堪。但中国文人,通常经不住大家起哄架秧子,几句话恭维上来,马上,做忧国忧民状,做慷慨陈词状,做直言无忌状,做热血沸腾状,结果,皇帝老子一恼,这些文人来不及写悔过书,写认罪书,写检讨书……陈琳幸运,他碰到的是那一时期内不知为什么在吃素的曹操,保得一命。陈琳,其实是聪明人。汉灵帝末年,为大将军何进的主簿,参与机密的重要僚属,曾经谏阻这位屠户出身的何进,不要轻率地召四方边将来京城洛阳,借以排除异己,诛灭宦官。这种游戏,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必非常之人,才能干的非常之事。而何进,是个宰猪的,水平很低,能力不高,是个基本上没文化的粗人,仗着妹子是灵帝的嬖幸,做了国舅。东汉末年,国事日非,这个何进,要是让他干他的本行,可以成为个杀猪能手,一位劳动模范,但当了国舅的他,竟认为自己完全可以掌管朝廷,主持国家。陈琳一看,彻底没戏了,说也等于白说,也就不说了。因为,越没有文化的人,越具有一种无文化的横蛮自信,越没有文化的人,越把有文化的人的忠告看成是害他。   

结果何进不听,把脑袋玩掉了。陈琳在洛阳呆不下去,只得避难冀州。   

冀州是袁绍的根据地,而袁绍也曾是何进亲信,与陈琳共过事,没准一块儿搓过麻将,洗过桑拿。此时的袁绍,地盘最大,兵将最多,粮草最足,声望最高,于是,也就有了附庸风雅的情趣,写个字啦,画个画啦,做两句狗屁不通的诗啦!陈琳是位有名望的诗人,政治家当然要利用这块招牌,给自己脸上增光。于是,袁绍登门造访,老兄,何必赋闲在家,不出来施展才华,至少也得帮我把把文字的关?顺便咱们也好切磋切磋,探讨一下诗歌的进展,文学的前景啊?   

好吧!诗人再高雅,光喝西北风是不行的,也得穿衣吃饭,马上就答应了使典文章这份差使。他明白,无非看在共同的老朋友何进面上,安排这份不怎么劳累的差使,有一份饷银而已。拿今天的话说,搞一份第二职业,拿一点补差,好去小酒馆里喝上二两罢了。   

所谓使典文章,某种程度类似现在的专业作家,是有空就来上上班,不来点卯也无所谓的闲差。但人家给你开工资,分房子,偶尔给你一点创作任务,当然也不好意思拒绝。其实,陈琳在建安七子中,是位比较有些平民意识的作家。他的名篇《饮马长城窟》,对于修筑长城的徭役给民众带来的苦痛,寄予极大的悲悯。可想而知,对于即将进行的袁绍和曹操的决战,会造成多么严重的灾难,他该是什么态度了。   

但端人碗,就得服人管,只好奉命文学了。   

到底是大诗人,大作家,出手不凡,可惜那时不评职称,当个博导是不成问题的。据《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引其檄:操祖父腾,与左倌、徐璜并作妖孽,饕餮放横,伤化害人。父嵩,乞丐携养,因臧买位,窃盗鼎司。操奸阉遗丑,儇狡锋侠,好乱乐祸。  

我不知道古代的檄文,除了印成红头文件,颁行郡县外,是不是要在通衢大道,城乡集市张贴发布,广泛传播?如果曾经这样大张旗鼓揭露曹操罪行,那么,文革期间铺天盖地的大字报,其老祖宗就不用找了,肯定,陈琳拥有最早的知识版权。他的这篇檄文,在批判之刻骨仇恨,揭露之刻薄狠毒,措辞用字的无所不用其极,和斗倒斗臭的不遗余力方面,早就为千多年以后的大字报,应该怎样写,树立了榜样。不过,文革十年,中国人创作出了差不多是天文数字的大字报,却没有一篇达到陈琳批曹操的水平,真令人有今不如昔之叹。   

据《三国演义》里讲,曹操看到陈琳的檄文时,他的偏头疼病正在发作,卧病在床。读完之后,毛骨悚然,出了一身冷汗,病竟然好了。文章能起到阿斯匹林的镇痛作用,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要谈到文学的功能方面,最令历代文人们扬眉吐气的,莫过于此篇让曹操头疼痊愈的杰作了。大概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历代皇帝,有鉴于此,对于文人也就不大客气,动不动大兴文字狱,要收拾收拾的。曹操在诛杀文人方面,也有其特别的嗜好,名声是很不佳的。祢衡、孔融、杨修、崔琰,都死在他的手下。连建安七子中的刘桢,因为胆敢抬起头来平视他儿媳妇一眼,立刻被送去采石场劳改。   

所以,这个把曹操骂得狗血喷头的陈琳,官渡之战后,被曹军俘虏,从战场上押解下来。一路上,浑身发抖,面无人色,不但诗人自己早做了被砍头的准备,就连读过他那篇檄文的老百姓,都认为他小命难保。肯定会有人对他说现成话:老兄,你难道不了解杀人,杀文人,是曹孟德的拿手好戏吗?   

然而,事情却出现了转机。   

他抬头看了一眼曹操,脸上居然没有杀气,再看左右,居然没有磨刀霍霍的刽子手。《三国志》载:袁氏败,琳归太祖。太祖谓曰:卿昔为本初移书,但可罪状孤而已,恶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邪?琳谢罪,太祖爱其才而不咎。  

谁也没有想到,太阳从西边出来,陈琳得到的,是破例的宽容。   

就冲他爱才而不怪罪陈琳这一点,许多皇帝都赶不上他的这份大度。虽然中国的皇帝,好舞文弄墨者甚多,但称得上是真正的文学家者很少,曹操又是很少中的佼佼者。他真懂文学,而不是装懂,他真正识货,而不是假充行家,在他眼中,谁是名符其实的作家,谁是名不符实的作家,一清二楚。   

所以曹操当即决定,要他留在身边,安排他当了自己的记室,相当于今天的秘书长的职务。文而优则仕,诗人从此享受至少也是局级的待遇,桑塔那是有得坐了,比在袁绍幕下仅仅使典文章,骑着自行车上班,颠得屁股疼要得意多了。倘不是公元二一七年,许都流行一场可怕的瘟疫,他未能逃脱噩运,弃世而逝,曹操还会提拔重用他的。   

现在,回过头去看,曹操不杀陈琳,在中国文学史上,是一件小事。   

但是,从这不足道也的小事中,也有发人深思之处,第一,陈琳的幸运,实在令人羡慕;第二,曹操的大度,恐怕更会令人向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