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来袭:前妻请留步:法大还是人大:一场辩论赛随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8 16:08:34
  •       6月13日晚上,一个平常的晚上。平常得依旧华灯次第闪亮,依旧万家灯火,依旧灯光渐渐熄灭——准备迎接第二天的黎明。
        但对某些有记忆有联想的法律人来说,又可能会有一些不平常。
      这天,曾经是施洋大律师的生日——许多人因为施洋而走进了律师业。
      这晚,“明法杯”首都八校研究生辩论赛进入总决赛。
      颇具联想的是,最后进入总决赛的是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
      人大还是法大?
      这岂止是两所大学之间的辩论,这简直就是“法大还是人大”的争论几十年来的延续!
      此前,北大、清华、人大、法大、北师大、北航、北邮、中财大共八所大学,通过捉对厮杀,最后的悬念留给了法大与人大。
      总决赛双方的辩题倒也平常,尚无出奇之处,但辩点看似稀少,却越辩越多。

    “明法杯”第一届首都研究生法学精英
    八校辩论赛决赛辩题

      李某到某大型超市购物,将一背包(包内装有价值3000元的数码相机等若干物品)存入超市提供的免费自助寄存柜、确认锁好之后,将钥匙随身携带进入购物区。一小时后,李某买到了自己满意的商品,打算离开,当他从口袋中拿出钥匙准备取包时,却发现存放其背包的寄存箱已呈打开状态,寄存箱的锁完好无损,箱中物品已被人取走。该案未能破获。李某遂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超市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查明,该超市允许携带物品进入购物区,寄存区不设专人看管,寄存箱无质量问题,但是每一个寄存箱的显著位置都标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丢失概不负责”的提示。
      原告方:超市应当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方:超市不应当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中国人民大学)
    被告(中国政法大学)
      于是,双方围绕本案究竟是侵权还是违约、寄存行为是保管合同还是借用合同、寄存箱有无专人看管、超市有无法定注意与看管义务、警示行为能否免责、被盗事实与超市不作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超市有无过错等辩点,进行了针锋相对、各不相让的辩驳。
      作为评委之一,我深为辩论中双方辩手的精彩表现而叫好,为他们偶尔的低级失误而叫苦,也为他们不能都入选优秀辩手而叫屈。
    辩论现场
      经过陪审团一般的评议之后,我代表所有评委作了点评:“作为一场学生辩论赛的总决赛,我们认为,双方辩手的表现是精彩的,是令人满意。当然,我们不能与法庭上律师的辩论相类比、不能与电视里的辩论相类比、不能与政治家的辩论相类比。因为,我们就是一场学生之间交流、学习、研讨的辩论。这场辩论双方抓住了主题,也抓住了观众,也抓住了我们这些评委。初看辩题,感觉对正方有利。双方立论之后,又感觉对反方有利。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又感觉正方有理。转入自由辩论,好像感觉反方有理。双方就是这样在你来我往、你说我辩过程中,掀起了一个又一个高潮,赢得了一阵又一阵掌声。双方在论点的把握、逻辑的论证、语言的运用上,都有可取之处,都有精彩表现。比如反方说,超市不是超人啊!比如正方问,超市的警示怎么会如此的嫌贫爱富?比如反方问,家里有锁还要人干吗?正方反问,知道会丢球,不是还要守门员吗?类似这样诙谐的语言、机智的反应,在今天的辩论中可以说是比比皆是、俯拾即是。当然,也有一些明显的疏漏。比如一方被另一方牵着鼻子走,比如一方只是反驳却忘了立论,比如有些辩手语速太快,比如有些辩手准备不足。尽管如此,我个人认为,双方辩手在台风上、在形象上,应该说是打了一个平手。尽管双方在立论与辩论中都有或多或少的疏漏,但通过双方四辩的精彩表现,又各自找补回来了。总之,我同意场上一位辩手的一句话,不要以结果来评判,而要以过程来评判。至于双方辩论表现的结果,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说。我将把这份签有各位评委大名的评议结果双手交给主持人!”
      点评之中,我还特别提到,我不太想当这个得罪人的评委,其实我更想当主持人。但因为今天的主持人字正腔圆、形象帅气,所以我就没去抢那个位置。


    辩手与点评老师们合影


      辩论赛的最后结果是,中国人民大学获得了冠军,中国政法大学屈居亚军。优秀辩手最后落入中国政法大学囊中。
      辩论虽然结束了,但法大还是人大”的论争似乎远远没有结束。诚如,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抗美女士所言,今天的比赛只是一个开始,谁赢谁输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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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13日晚上,一个平常的晚上。平常得依旧华灯次第闪亮,依旧万家灯火,依旧灯光渐渐熄灭——准备迎接第二天的黎明。
        但对某些有记忆有联想的法律人来说,又可能会有一些不平常。
      这天,曾经是施洋大律师的生日——许多人因为施洋而走进了律师业。
      这晚,“明法杯”首都八校研究生辩论赛进入总决赛。
      颇具联想的是,最后进入总决赛的是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
      人大还是法大?
      这岂止是两所大学之间的辩论,这简直就是“法大还是人大”的争论几十年来的延续!
      此前,北大、清华、人大、法大、北师大、北航、北邮、中财大共八所大学,通过捉对厮杀,最后的悬念留给了法大与人大。
      总决赛双方的辩题倒也平常,尚无出奇之处,但辩点看似稀少,却越辩越多。

    “明法杯”第一届首都研究生法学精英
    八校辩论赛决赛辩题

      李某到某大型超市购物,将一背包(包内装有价值3000元的数码相机等若干物品)存入超市提供的免费自助寄存柜、确认锁好之后,将钥匙随身携带进入购物区。一小时后,李某买到了自己满意的商品,打算离开,当他从口袋中拿出钥匙准备取包时,却发现存放其背包的寄存箱已呈打开状态,寄存箱的锁完好无损,箱中物品已被人取走。该案未能破获。李某遂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超市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查明,该超市允许携带物品进入购物区,寄存区不设专人看管,寄存箱无质量问题,但是每一个寄存箱的显著位置都标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丢失概不负责”的提示。
      原告方:超市应当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方:超市不应当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中国人民大学)
    被告(中国政法大学)
      于是,双方围绕本案究竟是侵权还是违约、寄存行为是保管合同还是借用合同、寄存箱有无专人看管、超市有无法定注意与看管义务、警示行为能否免责、被盗事实与超市不作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超市有无过错等辩点,进行了针锋相对、各不相让的辩驳。
      作为评委之一,我深为辩论中双方辩手的精彩表现而叫好,为他们偶尔的低级失误而叫苦,也为他们不能都入选优秀辩手而叫屈。
    辩论现场
      经过陪审团一般的评议之后,我代表所有评委作了点评:“作为一场学生辩论赛的总决赛,我们认为,双方辩手的表现是精彩的,是令人满意。当然,我们不能与法庭上律师的辩论相类比、不能与电视里的辩论相类比、不能与政治家的辩论相类比。因为,我们就是一场学生之间交流、学习、研讨的辩论。这场辩论双方抓住了主题,也抓住了观众,也抓住了我们这些评委。初看辩题,感觉对正方有利。双方立论之后,又感觉对反方有利。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又感觉正方有理。转入自由辩论,好像感觉反方有理。双方就是这样在你来我往、你说我辩过程中,掀起了一个又一个高潮,赢得了一阵又一阵掌声。双方在论点的把握、逻辑的论证、语言的运用上,都有可取之处,都有精彩表现。比如反方说,超市不是超人啊!比如正方问,超市的警示怎么会如此的嫌贫爱富?比如反方问,家里有锁还要人干吗?正方反问,知道会丢球,不是还要守门员吗?类似这样诙谐的语言、机智的反应,在今天的辩论中可以说是比比皆是、俯拾即是。当然,也有一些明显的疏漏。比如一方被另一方牵着鼻子走,比如一方只是反驳却忘了立论,比如有些辩手语速太快,比如有些辩手准备不足。尽管如此,我个人认为,双方辩手在台风上、在形象上,应该说是打了一个平手。尽管双方在立论与辩论中都有或多或少的疏漏,但通过双方四辩的精彩表现,又各自找补回来了。总之,我同意场上一位辩手的一句话,不要以结果来评判,而要以过程来评判。至于双方辩论表现的结果,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说。我将把这份签有各位评委大名的评议结果双手交给主持人!”
      点评之中,我还特别提到,我不太想当这个得罪人的评委,其实我更想当主持人。但因为今天的主持人字正腔圆、形象帅气,所以我就没去抢那个位置。


    辩手与点评老师们合影


      辩论赛的最后结果是,中国人民大学获得了冠军,中国政法大学屈居亚军。优秀辩手最后落入中国政法大学囊中。
      辩论虽然结束了,但“法大还是人大”的论争似乎远远没有结束。诚如,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抗美女士所言,今天的比赛只是一个开始,谁赢谁输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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